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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第十一章 一路向北

我的道路一直向北。

路很狭窄,它如同皮鞭般缠绕着穆阿悬崖的边缘。初升的太阳投下一道道光柱,穿越小径,撒向地面,或是靠在森林边缘的树木上。都是些高大的杜松与坚硬的雪松,笔直的树干直指天空,树皮厚而粗糙,泛出灰色。蓬乱的灰色地衣从上面垂下,遮蔽了日光。橄榄树、藤蔓和其他更细小的植物在那些高而壮的弟兄庇护下,远离炎热的阳光,安然地蓬勃生长。

安息吧,布勒。没有任何在山丘上号叫的土狗或是在夜晚畏畏缩缩的胡狼会来亵渎你的墓碑。这是出于对你的尊敬,尽管你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但你的灵魂会守护着你曾走过的路。

我骑着父亲送的礼物,我这匹带翅膀的马,我的珀伽索斯。它深色的眼睛勇敢无畏,棕色的皮毛闪闪发光,长长的鬃毛飘扬着,就像骑士长矛上悬挂的黑绸旗帜。

布勒那热切、傲慢、依旧在冷冷月光下昂首阔步的魂魄,将如何面对这些叹息般的感伤之语呢?它只能侧着它永远不知疲倦的鼻子,稍稍睁大一些它那双总有些低垂的眼睛,说:“以我父亲的名义,我父亲的父亲的名义,还有所有杀过猫、偷过肉、咬过农场小孩的好狗的名义起誓,这说的可能是我吗?”

但我不是骑士,大概除了传说中那位在古西班牙偏远小路上探险的伟大而可悲的骑士,没有人会为我欢呼。我穿着工装长裤、花色衬衫、皮革软鞋,戴着一顶历经风吹雨打的宽边老毡帽。我的马镫很长,空着的一只手插在口袋里。

对于一条狗来说,能说什么?关于布勒,又有什么好说?它不过是条寻常的狗,只对我有着特殊的意义。谁又能重复那些用以自我慰藉的华丽辞藻:这只高贵的动物?这位模范战友?人类的朋友?

庞大的灌木林野猪因为早餐被打扰了,猛然在我面前冲过去。猴子在扭曲的树干上吱吱乱叫。蝴蝶亮丽而曼妙,如同浪涛中的碎屑,从每一片树叶上飞起。肯尼亚林羚,羚羊中最珍稀的一种,飞速掠过林间,先是高高跃起,然后它红白相间的身影消失在灌木林深处——逃离了我好奇的打量。

多么彻底地终结了!对布勒来说,也是如此。它带着无数战役中获得的累累伤痕,在它已经停止跳动的心脏中依旧保留着那些记忆:它的快乐以及我的快乐;那些它熟悉的气味、小径、小游戏、落败的疣猪与无声潜行的猎豹。它也曾有过丰富的一生,并且也已终结。它被我留在身后,深埋在通往我们共同狩猎之处的小径上。它的墓穴上方有我亲手搬去的石块,我将它们堆成金字塔的形状,没有留下姓名或墓志铭。

小路陡峭曲折,但珀伽索斯利落稳健的步伐对此不屑一顾。它的翅膀只是幻想,但它本身的价值则并非如此。它从不疲倦,从不慌张。它就像寂静一般柔和流畅。

我们在天亮前就动身,所以当群山显露出形状时,恩乔罗已经看不见了,与黑夜最后一次有气无力的皱眉一同消失。农场也失去了踪影,连同它的磨坊、田地、牧场、马车以及喧闹的荷兰人。还有奥泰罗和托波,我的新镜子,我那带松木屋顶的新木屋——所有这一切都被留在身后。它们不是人生的一小部分,而更像是我开始又终结的整个人生。

这就是寂静。对我来说,那天穿越喧嚣森林的旅程很寂静。鸟类歌唱着,但它们的歌我都听不懂。从我身边掠过的林羚踪迹,是一缕魂魄正穿越幻影般的森林。

我有两只马鞍袋、一匹珀伽索斯。马鞍袋里装着小马的毯子、刷子,一把铁匠用的刀子,六磅重的碎燕麦,还有用来预防马得病的温度计。我用得上的东西有睡衣、马裤、一件衬衫、一把牙刷和一把梳子。我拥有的东西一直就这么些,我也不确定自己会需要些别的什么。

我回想,沉思,记起了上百件事——琐碎的事,不值一提的事。它们毫无缘由地造访我,随即再次隐去。

道路向北通往莫洛,夜晚,它直指漫天星斗。它沿穆阿悬崖一侧上升,直到在一万英尺处找到高原才停歇。有些星星就在它的边缘亮得如火。清晨时分,高原比太阳还要高。即便是白昼,也要顺这条路爬到莫洛。我则带着所有家当,向上爬去。

狒狒基玛,这只大狒狒爱我的父亲却恨我。基玛古怪的表情、它的恐吓,还有它留在院子里的铁链。一天早上它挣脱链子将我逼到墙角,牙齿咬进我的手臂,爪子要抠我的眼睛,并尖声叫喊出它因嫉妒而生的恨意,直到我因恐惧而拿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啜泣着,愤怒地疯狂舞动木棒,将它打死——事后我从未表示过愧疚。

父亲的忠告里贯穿着斯巴达式的严酷,直到现在依旧如此。

豹子的夜晚与狮子的夜晚。象群从穆阿迁徙到莱基皮亚的那天,上百头大象组成不可阻挡的方阵,它们一路踏平新长的庄稼和篱笆,摧毁小屋和谷仓,我们的马在马厩里瑟瑟发抖。象群所经之处,留下了它们的道路,宽阔而平坦,如同穿越农场中心的征服之路。

“去莫洛吧。”我父亲说,“在莫洛有你需要的马场。记住,你还是个孩子,不要期望太高——不时会有几个马场主雇你训练马匹。然后,就要埋头工作并心存期望。但永远不要眼高手低。”

来到牧场的狮子、公牛、奶牛、牛犊低鸣着。人们冲过去抓起防风灯、来复枪,互相低语着。又是一片寂静。黄褐色的身影因为杀戮而显得沉重,穿梭于高高的草丛间。子弹在风中呼啸,狮子飞身跃起,越过牛群和松木栅栏,来复枪放了下来。

我对非洲的了解还太少,不能离开。而对于我已经了解的那些,我又是如此热爱。秘鲁只是个名字:只是教科书中地图上的一块紫色污渍。我可以用手指触摸秘鲁,但双脚却是踩在非洲的土地上。非洲有火车,有几条路,还有像内罗毕这样的城镇,有学校、明亮灯光和电报。有自称探索过非洲的人,他们写下关于非洲的书。但我知道真相。我自己知道,这片土地还未被发现,它依旧是未知。它只是刚出现在别人梦想中而已。

还有猎豹造访的夜晚,月色撩人。父亲和我蜷身躲在荷兰人那些马车的后面,马车就在蓄水箱边。子弹在长枪内发出脆响,等待,紧绷的肌肉,潜入者的身影就像平静水面上滑行的暗影,黑色枪管边的眼睛,手指轻扣……

我可以。俗话说:一顺百顺,一通百通。

很多事情被记起,有些暗淡,有些清晰。小路穿过树林在一处空地上变得平坦,我拉起缰绳,让珀伽索斯小步慢跑,缰绳缠在右手的手指上,不用的鞭子握在同一只手的掌心。我已经穿上了一件薄薄的鹿皮外套,太阳越升越高,森林益发深邃,攀爬的小径上空气变得稀薄而凉爽,绿意葱茏的通道因空气而更显清新。

根据英国赛马会的规章,我有机会获得训练资格证书吗?

想到庞巴福,我兀自微笑起来。不知道是什么让我想起了它。它突然间出现在我的脑际。庞巴福(Bombafu)在斯瓦希里语中是傻瓜的意思,而在恩乔罗,它是指我父亲的鹦鹉。

他确实这样认为,但还有很多要学。

可怜的庞巴福!有天它召唤毁灭,毁灭也应声到来。当它一生中最光辉的时刻如一道阳光降临在它身上,又随即将它留在绝望的黑暗中时,它是多么可悲、多么赤裸、多么幻灭啊。

他认为我有足够的专业能力训练纯种马了吗?

庞巴福付出的代价是骄傲的羽毛,美丽、修长、丰盛,染着热带的色彩。它为此多么骄傲!

我们在他的小书房里坐了一个小时,他和我说话时,语气中有从未有过的严肃。他的手臂枕在如今已合拢的黑皮书上,告诉我很多我从未知晓的事——还有些则已知道。他要去秘鲁,那片土地和这个国家一样无拘无束,同时也是一个热爱马匹、需要懂马的人来照料它们的国家。他想让我一起去,但选择权在于我。我已经十七岁零几个月大,不再是孩子。我能思考,我能理智行事。

它骄傲地抓着安置在父亲书房外的栖木,日复一日,冷眼看着所有进出书房的每一个人,包括父亲当时很宝贝的狗群。它的眼神时而盛气凌人,时而呆滞,时而佯装出哲学家的腔调。

“现在,”父亲说,“我们该想想了。”于是我们思考起来。

这正是让庞巴福毁灭的症结所在:它认为狗是低能的动物,只要一声命令就能操控。一个人只要站在走廊上,动动嘴唇,发出点声响,那一大群狗就会来。

有一天,满怀成就感的小发动机拖着货车离开了磨坊,最后一批面粉磨好了,合约上的第一个字到最后一点墨水印,都得到了履行。发动机转过最远处的一道弯,汽笛发出一声长鸣,在洁净无瑕的地平线上喷出一阵浓烟,然后消失了。它带走的还有我几乎全部的少年时光,以及我父亲对农场的拥有权、房屋、马厩和所有的马匹,除了那匹带翅膀的马。

但除了庞巴福,还有谁能发出这个声响呢?难道它注定要站在栖木上,以一只鸟的身份度过一生,漫长的一生?除了种子、水、种子、水……它这么优雅的生物难道就不能想点别的东西?谁有如此美丽的羽毛?谁有这样的喙?谁又能召唤狗呢?是庞巴福。于是它这么做了。

我父亲认为,确实如此,上帝还要为其他一些事负责,包括消除干旱。但他也认为,上帝在合约这件事上,理应毫无责任。

它练习了一个又一个星期,但聪明得一次都没让我们听见。它练习着能召唤狗群的咒语,直到它对此了然于心,就像它熟悉自己抓在爪中的木杆,也知道凡是抓过跳蚤的狗都不会拒绝它的召唤。它料想得不错。它们来了。

有人觉得我父亲有些傻。合约上的责任已经失效了,不是吗?难道不该由上帝承担干旱的责任?

一天早上,屋里空无一人。庞巴福从木杆上下来,呼唤狗群。我也听见了。我听见父亲会吹的那种短暂急促的口哨声,但我父亲当时却在一英里外的地方。穿过院子,我看见了庞巴福,一副光芒四射、自信满满的样子,几乎是主人的派头。它那不耐烦的拳曲脚爪在门廊上来回踱步,鲜艳的胸脯蓬松鼓胀,而它空洞的绿色脑袋则傲慢地扬着。“来,全都来。”它的哨声在说,“我,庞巴福,在召唤你们呐!”

我的父亲买下它们,只要找得到,就买下来,每当他花一卢比,就多损失两卢比。磨坊运转着,面粉涌进张着的口袋里,每个缝合起来的口袋里,都封存着农场的一小部分。

于是它们来了:修长的狗,短小的狗,敏捷的狗,饥饿的狗,从马场、小屋、打盹的树荫下跑来。庞巴福在高悬于它头顶的厄运下起舞,更大声地吹着口哨。

有好几个月,同样成排的马车从堪皮亚莫托缓缓来到恩乔罗农场。它们装载着这些年来一直运送的谷物,但不再是新收割的谷物。它们不是刚从农田里辛苦收割而来的谷物,而是囤积储备起来的粮食,或者是从一块块田地里搜刮来的。即便对最年长的拓荒者来说,它们也是记忆中最昂贵的粮食。

当时我也可以跑过去,但没能跑那么快。无法及时阻止满怀期待的狗群发现一只长着俗气羽毛的废物冒充自己的主人时,陷入狂怒。它居然靠腮帮子就侮辱了整个犬类王国,它们居然还曾指望得到一点残羹冷炙、一块骨头,却一无所获!(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吗?)这太令人挫败了!这完全是侮辱造成的伤害!

我的父亲就是它们的主人。在干旱来临前,他和政府以及个人都签订了合同,保证供应上百吨的面粉和粗玉米粉——以商议好的价格,在商议好的时间内。如果说合算的买卖并不在于获取三倍于本金的利润,那起码也不该是入不敷出。在我懂得一英镑的价值之前,我就了解了数字的专横。我知道父亲为什么要那么长久地枯坐着,直到深夜,徒劳地看着那些涂改过的账本、打开的墨水瓶和窃笑的灯芯。你不能以二十卢比的价格买进一袋玉米,把它们磨成粉,然后以十卢比的价格卖出去。或许你依然可以这样做(如果你信守诺言),但你将看着自己的积蓄,随磨坊里出产的每一勺面粉离你而去。

庞巴福一败涂地。它被淹没了,再次出现的时候只能见到一根根羽毛。它光芒四射的荣耀不是抽象的形容,而是以深红、明黄、翠绿、蓝和其他暗色调飘散在空中,如同银河系大爆炸,彗星尾扫过落下碎片。

但当我离开恩乔罗的时候,它已与我太过亲近,无法轻易被忘怀。雨水滋养种子,种子滋养磨坊。当雨水停止,磨坊里的磨盘也就停了。如果它们继续转动,碾压的不过是它们主人的绝望。

伤心的鸟!不开心的鸟!它活了下来,再次栖息到它的木杆上,眼睛半闭,郁郁寡欢。只剩一边残破的翅膀遮掩着它光秃秃的身躯,真是值得牢记的时刻。

可能果真如此。某个你不曾见过、也不会见到的人在一片远得无法想象的土地上白白耗费了一年的辛劳、十年的辛劳,甚至一辈子的辛劳,这根本就算不上新闻。

而原本只属于它的那句不朽台词,可能是它唯一会说的单词,也遭到剽窃。这当然是场悲剧——也很有讽刺意味,居然不是庞巴福,而是某个无名之辈在书页间创造出的那只阴郁病态的乌鸦,第一个发现这阴魂不散的单词、意味深长的音节、决绝的表达中,竟蕴含着戏剧化的感染力。“不,永不再!”

或许在别处——伦敦、孟买、波士顿,某家报纸上写了一个标题(在一些次要的版面上):旱情威胁英属东非。或许有人看到了这条新闻,抬起头来看着他头顶的那片天空——就和我们头顶上的这片一样清朗,他可能觉得非洲最边缘的干旱根本算不上新闻。

从此,庞巴福就开始受难。据我所知,直到现在还在受难。鹦鹉活得很长。我想,也算是眷顾吧,它们事过就忘,没有致命的记性。

第一天早晨,天空如窗户般明净,第二天早晨依旧如此,接下来的每个早晨也都一样,直到人们不再记得下雨是什么感觉,也不再记得田野看起来是什么样。它们曾绿意盎然,浸润着生命,赤足可踩踏其间。一切都停止了生长,叶片蜷缩,所有生物都背朝太阳。

当我想着庞巴福时,小路已经到了平原的边缘,越过它,我和珀伽索斯就来到不属于非洲的地界。

有一年,恩乔罗地区所有的种子都死了,恩乔罗附近所有农场的情况也一样,无论是低处、山上还是林中的田地,无论大农庄还是仅靠一把犁与一个希望开垦的农田。因为得不到营养,种子都死了,它们绝望地渴盼着雨水。

这片土地上流淌着冷冽的泉水,山谷中长满蕨类,山坡上覆盖着苏格兰人歌颂的石楠。没有一块石头是我熟悉的形状,天空与地面像陌生人般相逢,阳光有气无力地照在身上,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和你打招呼。

看看农夫掌心的种子,一口气就能将它吹走,它的未来也就此终结。但它却掌握着三条生命:它自己的生命,以它的收成为食的人的生命,靠种地维生的人的生命。如果种子死了,人或许不会,但他们再也无法以原来的方式生活。种子死了,会波及人。他们或许会改变,或许会将信仰寄托于他物。

这就是莫洛。第一眼看见的景象就预示了我以后对它的认识:一片严峻的土地,高而冷,在这里生活的人必须付出更多的辛劳,必须倾尽全副身心才能与它顽强的本性抗衡。

一场雨,单单一场雨,对一个人的生活来说具有什么意义?如果一个月不下雨,天空像孩子的歌声一样清朗,阳光普照,人们漫步阳光下,世界因此一片金黄,又有什么关系呢?一星期不下雨,又有什么关系呢?谁会那么阴郁,期待暴风雨的来临?

这里奔跑着羊,但它们是熟悉这里气候的土生羊。牛以平静的眼眸凝视着渐渐苏醒的一天,有韵律地反刍着香甜的牧草。这是个游戏,四散的小羚羊、飞羚,弄得蕨类植物沙沙作响的小动物,时不时还有水牛从树林里钻出来,不以为然地打量着青翠的山丘,转身走向另一条更平坦的小径。

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些和蔼的神明争吵起来,拒绝再送来任何雨水。以前,他们在绝大多数时候都相处和睦,起码在重要事项上观点一致。

这里也有农场,农户们像开拓新土地的拓荒者一样四散居住。每个人拥有的田产从他居住的小屋开始,一直延伸到他挥手示意的天际。

我本该回头的,载我离开的珀伽索斯也本该回头的,因为即便是它,也有三年的记忆,编织成网,拖拽它的脚步。但我们的世界已经像风中的碎屑般逝去,没有了回头的余地。

是的,这里也是非洲。

我以最缓慢的方式离开了恩乔罗,并且从此再未见它一面。

我下马,解下珀伽索斯的马嚼子,让它在一条来路不明的小溪中喝水。溪水流淌着,长年累月冲刷着岩石,岩石因水的力量而变成圆形。它踩着石头,鼻息在清澈的小漩涡里喷出气泡,然后开始喝水。

我学会了如果你必须离开一个地方,一个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都不要慢慢离开,要尽你所能决绝地离开,永远不要回头,也永远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更好,因为它们已经消亡。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能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之中,隔着距离,看来叫人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我学会了这一点,但就像所有人一样,待到学会,为时太晚。

这片土地不属于它,也不为它所熟悉或喜爱。它退后几步,离开溪水,以直立的耳朵、清澈勇敢的眼睛感受着这一切。它用脚掌摩挲着地面,低头轻轻推了推我的肩膀,我猜,它是在哄劝我,建议我,原路返回。

某个有愤世嫉俗倾向的人曾说过:“我们活着,什么都没学到。”然而,我确实学到了些东西。

然而,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这是我们的寄身之处——还是一片不错的土地,一片带着吉兆与万物开端的土地,也是个有终结的地方,只是我从没想过那些事物也会有结束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