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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流亡贵族

每当清晨来临,坎希斯康就用耳朵和眼睛等待小女孩的到来,因为它已经学会辨识她光脚踩在被阳光晒硬的地面上的声音,学会了在其他事物中分辨她稻草一样的乱发。但当她真的来到它的马房时,它却远远地站在一角,看着她干活儿。

它是最优秀的纯种马,纯粹的血液高傲地流淌在高傲的血管中。

有时,它会感觉到想要靠近她的热切渴望,但它引以为傲的孤独永远都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相反,这种渴望常常转化为愤怒,这愤怒对它来说,就像别人的情绪般无从解释。它无法理解这种愤怒,所以当愤怒过去,它会像中了邪似的颤抖。

一大清早,她就会来到它的马厩。为它套上头环,移开它厚重的毯子。她会用一块布抚平它的毛发,梳理它的鬃毛和尾巴。她会清理地板上的尿液,从被粪便弄脏的草垫中挑出干净的部分。她小心翼翼地处理这些事。她忙活这些的时候,带着对它内心需要的深切了解,以及几乎毫不掩饰的占有欲,它能感觉到这一点——并且愤恨不已。

一天早上,女孩骑到它背上,像往常一样去山上或是山谷,那种愤怒突然窜过它的身体,就像一阵骤然的疼痛。它将她甩了下来,她栽在一棵树下,鲜血流过她稻草色的头发。她那双太长的腿,像小马驹一般的腿,即便是当那个白人和那些黑人来搬她走的时候,依旧一动不动。

不久,它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这个女孩,但它不会让事情更进一步。它能感觉到,她正试图打破自己赖以为生的孤独,而它也牢记着不能信任人类的理由。它并不觉得她有任何不同,但它能感觉到她的不同,这让它饱受困扰。

后来,坎希斯康在它的马房里颤抖、流汗,它对那些试图给它喂食的人的不信任,上升为憎恨。整整七个早晨,小女孩都没有回来。

某些东西要依靠她才能得到,作为回报,清晨的时候,它让她骑在背上,一同前往它从未见过的大山谷,偶尔也会走上某座很高的山丘,再一同回来。

当她回来的时候,它再次躲到最遥远的角落,看着她忙活。她逐个抬起它的脚掌,用一个从不伤到它的坚硬工具进行清洁,它就像尸体一样动也不动地站着。它是匹纯种的公马,对愧疚这种东西一无所知。它知道有些东西让自己颤抖,有些东西让自己恼火,但它不知道那些是什么,永远都不知道。

它记得食物、马鞍、锻炼和休息,这都是老一套的例行公事。但它不记得曾被一个头发像稻草、腿又长得像小马驹的女孩照顾过。它并不介意,只是这女孩举止太过亲昵。她走进它的马房,好像他们是多年的老朋友,而它根本不需要朋友。

它不知道,那天清晨它初次看见那匹栗色小母马时,是什么让它颤抖,又是什么让它的喉咙发出连它自己的耳朵都听着陌生的声音。眼看着自己的尊严悄悄溜走,就像一块从背上滑落的毯子,从未离弃过它的骄傲也在瞬间可耻地消失了踪迹。

它发现农场很广袤,正合它意。长条形的马房里住着很多马,但它的房间却和它们的隔开了。

它看见了那匹小母马,光滑、年轻,姿态悠闲,站在一片开阔之中,身边有四个黑人在照料它。莫名其妙地,它来到这片开阔地;莫名其妙地,它想要挣脱束缚向那匹母马走去。

坎希斯康从不左顾右盼,只看面前的路。它走路的姿态仿佛四下悄无一人,而它则是一位逊位的国王。它觉得自己形单影只。这片土地闻起来新鲜洁净,黑人和白人小姑娘的气味也没有超出它的理解范围,但它依旧觉得孤独,从中感受到些许的骄傲,一如往常。

坎希斯康用一种彼此都不熟悉的语调呼唤它,但其中一定蕴含着危险。那是它不熟悉的新声音。它向母马走去,高高昂着头,抬着利落的腿。而那匹母马却挣脱缰绳,逃跑了,嘶鸣的声音和它的一样急促。

黑人、白人女孩、带伤疤的狗和棕红色种马沿着泥土路朝前走,而那个白人则远远地驾着轻便马车跟随。

有生以来第一次,它愿意拿自己赖以生存的孤独交换别的东西,但它的愿望却背叛了它,只为它带来被拒绝和被蔑视的羞耻。它能理解这些,也只能理解这些。它回到自己的马房,并没有颤抖。它踩着小心翼翼的脚步走了回去,每一步都分毫不差。

过了一小会儿,小女孩轻柔地拉了下缰绳,坎希斯康学过听从缰绳的指引,所以它跟着她走。

女孩像平常一样来了,用灵巧的手指将新近死掉的毛发从它的皮毛中挑走,用柔软的刷子拂过它的全身。它转过头来看着她,接受了她温柔的触摸,但它知道以往那股愤怒再次滋生,在内心不断积累,此刻终于爆发,迫使它转过身子,用牙齿咬住她纤细的背,一直咬到她将刷子掉在地上,身体被甩向最远处的墙壁。她蜷着身体在草垫上躺了很久,而它站在一边,颤抖着,不让任何一只马蹄触碰到她,它不愿意碰她。但那一刻,不管哪种生物敢碰她,它都会大开杀戒,只是它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这么说的时候,小女孩带着痴傻的快乐神气。她走近它,再次说起这个词,而它则觉得她的气味很不错。但它发现,她的举止里透着亲昵。于是朝她稻草黄的头发里喷出一团鼻息以示警告,但她只是大笑起来。她身边跟着一条狗,带着丑陋的伤疤,这条狗寸步不离她的左右。

过了一阵子,女孩动了,爬着离开了马厩。它则用马蹄刨穿了草垫直到泥土,上下甩动着脑袋,像要摆脱愤怒。

那个白人说:“你就是坎希斯康咯!”黑人们用更慢的语速重复:“坎希斯康。”一个接着一个。还有一个小女孩,她也是白人,头发是稻草般的黄色,双腿像小马,她反复说了好几次“坎希斯康”。

但第二天,女孩又来了,又出现在马厩里。她像以往一样清理着马房,对它的触摸也一如往常,只是带有一种不曾有过的坚决。坎希斯康不由得明白,自己的力量、愤怒还有孤独,终于要经受挑战了。

那个白人将手搭在它肩膀上,说了一个它熟悉的词语,因为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词,几乎所有人触碰它,或是看见它时,都会说起。

那天早晨的骑马出行也没有什么不同。黑人在以往的岗位上照顾别的马匹和清理马厩,动作也和以往一样。它曾将女孩甩过去的那棵大树也还站在原来的地方,投下同样的一小块树荫。蜜蜂像金色的子弹一样,在不知抵抗的空气中穿行,小鸟歌唱着,或是飞来又消失。坎希斯康知道这个清晨会在平静中缓慢地过去。但它也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它知道自己的愤怒会再次降临,与女孩的愤怒一决高下。

有个白人朝它走来,在它身旁走来走去。其他人则都是黑人,和它的鬃毛一样黑,他们站成圈,看着先走过来的那个白人。作为一匹公马,这场面已经司空见惯。程序总是一成不变,让它失去了耐性。于是它以流畅的姿态垂下脖子,用马蹄踢着泥土。

但那时的它,已经以它自己的方式明白,这个女孩爱它。那一刻,它也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受伤倒在马厩里,而自己没有用马蹄踩踏她,也不允许别的生物碰她——这一切的原因都让它害怕。

它知道人类。在匆匆而过的三年岁月中,它见到的人比同类还要多。它懂得人类会服侍它,而作为回报,它将容忍他们无伤大雅的奇思怪想。人们会爬到它背上,绝大多数时候,它不会拒绝。他们会擦洗它的身体,处理它的马蹄,这些事全都算不上难受。它依据人的气味和他们触碰它的方式评判对方,它不喜欢颤抖的手,太坚硬的手或是太急促的手。它不喜欢人的气息中不带丝毫泥土味或是汗味。人类的声音都不悦耳,但有些并不喧嚷,并不强迫地慢慢传进它的耳朵,它就可以忍受。

他们来到绿丘上的一处平地,它突然停下了。汗水刺痛了它赤红色的脖子和它赤红色的两腹。它停下来,是因为知道这个地方合适。

皮革织成的网罩在老地方,长长的带子从它嘴里那咬不断东西上垂下,它学会了跟随带子的方向。但它已经熟悉了这一切。它可以呼吸,土地涌动的生命力正透过脚掌传来。它可以晃动身体,还可以看见远处,有一片可以栖息的广袤土地。它张大鼻孔呼吸,让非洲的热气和空旷迅速充满它的胸腔,然后以一声缓慢、起伏的长鸣将其倾泻而出。

背上的女孩和它说着话,但它不为所动。它再次感觉到那种愤怒,它还是不为所动。第一次,她用双脚踢了它的肋骨,狠狠地踢了一脚,但它依旧纹丝不动。它感到她松开了束缚它脑袋的缰绳,它几乎已经没有任何束缚。但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再次用脚跟踢它,动作粗鲁,于是它感到了疼痛,转过身来,露出牙齿,想要咬进她的大腿。

它知道,这是失而复得的自由。它知道,黑暗以及轮船上那些让它四肢扭伤、身体在太狭窄的墙壁上擦出伤痕的可怕颠簸都已经过去。

女孩用鞭子抽打它的口鼻,非常用力,不带丝毫怜悯。但它的惊吓来自举动本身而不是疼痛。由它的自尊转化成的愤怒让它盲目,它再次咬她,而她再次挥动鞭子,抽得它生疼。它不停旋转,直到他们四周腾起黄色的尘土,但她死死抓着它的背,毫无分量,却不知疲倦地抽打着它。

它的皮毛不属于栗色系,既不是棕色,也不是红褐色。它带着些许茫然站在异国的景色里——这匹修长的枣红色公马在阳光的笼罩下发出金红色的光泽。

它用后腿站立,马蹄踏起尘土。它又猛然跃起,踢着她的腿。它再次感觉到细细的皮鞭抽打着它的大腿,一次又一次,直到它们疼痛泛红。

它的额头有一块白色星形印记,它的鼻孔宽阔,呈深红色,就像涂了油漆的中国龙的鼻孔。它身材高大,腰身深陷,胸线苗条,强健的四肢像大理石一样利落。

它知道自己的体重可以压垮她,而且知道,如果自己的后腿站得足够高,就会朝后仰,这种可能让它害怕。但它不愿意被女孩,也不愿意被自己的恐惧征服。它高高地跃起,让土地在它面前消失,眼中只能看见天空。它一点点抬高身躯,感觉到鞭子抽在头上,落在两耳间和脖子上。它开始倒下,恐惧再次回归,接着它就倒下了。当它知道女孩并没有被自己的体重伤到,愤怒像疾风吹走尘土般快速消退。这不该是息怒的理由,但情况确实好了些。

它在清晨抵达,踩着流亡贵族般的步伐,沿着喧闹小火车上的斜梯缓缓走了下来。它的脑袋抬得比引领它的所有人都要高,嗅着异国他乡的泥土与高原稀薄空气的味道。那不是它熟悉的气味。

它站起身来,笨拙地挣扎着。女孩也站起身来,注视着它,手里依旧攥着缰绳和鞭子,稻草色的头发沾满灰尘。

她走向它,抚摸着它身上的伤痕,触碰它的脖子、喉咙和双眼间的位置。

但有时我也会想,它的印象又是如何。

旋即,她再次跨上马背,他们继续沿着熟悉的道路前行,彼此都沉默着,只有它的马蹄声。

当它来到内罗毕的时候,我还是个细胳膊细腿的黄毛丫头,而它是匹纯种马,记录它谱系的书厚得像墓碑一样,几乎可以说是从烈火中脱胎。它到来时以及随后几个星期内发生的事,还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坎希斯康依旧是那个坎希斯康,自成一派,不为他人所动,一切不曾更改。农场上有些马会因为某些人的靠近而发出嘶鸣,为获取人类这种平庸生物的喜爱而出卖自己独特的高贵,坎希斯康绝不会同流合污。

坎希斯康就是其中一匹。

它继承了傲慢的天性,并对之万分珍惜。即便它曾向和它同样倔强的意志屈服过一次,也不会为它留下精神创伤。女孩赢了,但这不值一提。

尤其是马,它们就像我庆祝过的生日一样,是我生命的组成部分。我对马的记忆,甚至比生日还要清晰。我生命中所有的记忆片段,都与马有关,属于我的马,属于我父亲的马或是我认识的某匹马。它们并非全都温柔和善。它们各有千秋。有些马帮我父亲赢得了比赛,有些马则输了。他那些黑色马与黄色马曾横扫内罗毕、秘鲁和德班的赛马场。有些马则是他专门为了配种,千里迢迢从英国买来的。

每天早晨当她忙碌时,它依旧会站在马房的遥远角落。有时依旧会颤抖。有天深夜,马厩外下起了暴雨,还刮起了狂风。她来到马厩,躺在马槽边的干净草垫上。趁着还有光亮,它注视着她。当光线隐没,它觉得她想必是睡着了,于是走上前去,低下头,从宽大的鼻孔中呼着热气,嗅她的气息。

尽管心存怀疑,但我的一生都得仰仗这种忍耐。即便是现在,如果我没有马或者狗可以照料,我也会觉得和这个世界断绝了联系。如果那样,我就会忧心忡忡,就像一个信仰佛教的僧人失去了与涅槃的关联。

她没有动,它也没有。有一阵,它用柔软的鼻子揉乱她的头发,然后像往常一样高高抬起头,女孩就在它脚边,一同经历整场暴风雨。这场暴风雨似乎并不猛烈。

对老鹰、猫头鹰或兔子来说,人类尽管专横,却也孤独,因为他只有两个朋友。在几乎到处不受待见之后,他带着骄傲表示,马和狗是自己的朋友。凭着人类独有的无知,他认为,对方对这样的同盟关系怀有同等的骄傲。他说:“看看我这两位高贵的朋友,它们虽然蠢,却很忠诚。”多年来,我一直怀疑它们只是持容忍态度而已。

当清晨来临,她起身看着它,和它说话。但它站在最遥远的角落,和以往一样。它凝望着,不是看她,而是看着晨光,看着自己呼出的热气在寒冷的空气里结成云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