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我去了帕洛阿尔托高中的大学助学管理处。这里的主任是一个有灰色短发的女老师,姓达斯(Daas)。我翻看活页夹,看被哈佛录取的学生的名单和住址。哈佛,陌生、遥远、令人生畏,它是我当时能想到的最合理的学校,而且,一旦选了它,就别无他想,无须再做其他抉择。对我而言,这必然是正确的选择,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选择,也没有费心去想那么远,但总体上是正确的。帕洛阿尔托高中每年都有几个学生会被哈佛录取。申请表上有一栏,是让学生填上自己父母的毕业院校,我全都看了一遍,想看看有没有学生的父母都未上过大学的先例。
面试哈佛
我花钱报了SAT(3)辅导班,每周六上午都要骑自行车过去上课。虽然父母知道我要报考大学,但我没跟他们汇报具体的情况。他们似乎并不明白考大学的各个步骤,所以也不问我。
春雨过后,斯坦福大学周围的橡树和桉树下,青草钻出了土块,像一团团青绿色的绒须,也像一条条明亮的缎带。这是我的小镇,我步行回家,看到了季节变换。在此之前,这是父亲的小镇,或者是母亲的小镇。或者,我是意外地被置于此地,在两处逗留。可现在,我恋爱了,这片土地变得立体、变得沉稳,它有了内容,它是属于我的了。
我申请的是提前录取,除了申请书之外,申请学生还得把一张贴好邮票、写着回信地址的明信片放进信封里。我偷偷地去了劳伦娜的办公室,从她那本卡蒂埃·布列松(4)的漂亮的黑白照片明信片里抽了一张。我喜欢那些明信片,我想借明信片向哈佛展示我的品位。虽然我偷走的明信片最终会被寄回家里,暴露我的偷窃行为,但与父亲和劳伦娜发现我偷窃的事相比,我更关心如何打动哈佛的招生老师。
这也正是有了约什陪伴之后我对父母的感觉。我不是不担心母亲的生计,不是不担心父亲的嘲讽,不是不担心他发现我真的要离家去上大学的反应,我只是置身其外,既不苦恼又没有压力。现在,约什会开车接送我去看病,接送我在父母两边走动。他不会安排自己的日程,总是忘了写作业,还总是忘了去看牙医,忘了赴约,但跟我的约会,他从未爽约。在他那辆青色的丰田车里,我是安全的、被照顾的。
父亲因公出差了,我模仿他的笔迹在申请书上签了字。
有时候,下午放学又不需要编发校报时,我和约什就会去多风山自然保护区(Windy Hill)玩。连绵的山丘又宽又黄又柔和,就像骆驼的驼峰。从一面看去,一排山丘就像风中甩干的毯子,一直铺到太平洋。小镇就在我们的脚下,像个微缩模型。这里很安静,只有刺耳的风呼呼吹过,长长的草茎纷纷倒伏。天气晴朗,美不胜收,自由、惬意、心旷神怡。向北望去,能看见旧金山在远处闪烁,却清晰如在眼前。就像我反复做的梦一样,它既远又近,或许是与大气、与山丘间的角度、与光线的折射有关系。
周末,我坐飞机去了纽约,跟蒙娜住了两天。其间,我还去参观了几所大学。母亲拿不出此行陪我的花销,而父亲又没空,更何况,与他们相比,蒙娜对大学的了解更多。
“顺利。”我没跟他说,其实刚开始我们把角度弄错了,有那么一会儿的工夫,我和约什还以为我们俩无法完成,会不会是两个人的身体结构不协调,我们的下面不像想象中那样匹配。
她住在纽约上西区(5)的一栋公寓里,屋子有一排圆窗,质朴的木质窗框,窗外就是河滨公园(Riverside Park)。屋里的暖气总是叮叮当当地响。
“顺利吗?”父亲问我。
蒙娜带我去哥伦比亚大学转了转,她在那里读的硕士。她还带我去了普林斯顿大学,她心里最中意的其实是这个学校。后来,我们又去了哈佛。在哈佛,我参加了哈佛招生办的面试,而不是和一位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校友见面。我想,接触一名哈佛的招生人员,能增加我被录取的概率。
“我们做爱了。”我对父亲说。我和父亲并肩坐在我的床上,“最后一垒。”当时我17岁了,上高四。
我认识两名哈佛毕业生,他们都劝我不要报考哈佛。一名是斯坦福大学基因实验室(我在这里工作过两个暑假)的波茨坦教授(Dr. Botstein),他说他在哈佛无法加入“finals clubs”(6),只因为他是犹太人。“我不是不让你去,”他对我说,“但是希望你能三思。”当时我根本不敢想会被哈佛录取,更不要说拒绝录取了。另一个是莱克医生,我的心理医生。他说,他在哈佛上学时很孤独,哈佛的生活也很单调,直到去了芝加哥大学医学院,他才真正快乐起来。我不信他俩的话,那些毕竟都是猴年马月的事了。我对哈佛的了解几乎为零,但我知道,对我而言什么是最好的选择。我要的不是快乐,而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东西:认可和逃脱。我想,哈佛会让我物有所值,会让我的存在变得有意义。我认为,没有人能理解我是多么想去那个我了解甚少的地方。
“可以。”他说道。
当时是秋天,天气晴朗,寒风刺骨。我和蒙娜来到哈佛,发现它并不比普林斯顿或哥伦比亚漂亮多少、冷多少。但“哈佛”这两个字,还有与之俱来的魅力和幸运,它的鼎鼎大名,都令它的一切——教学楼、草坪、校园里的树——熠熠生辉。
“是,”我答道,“可以吗?”
哈佛招生办的等待室里的暖气有点热,还有股油漆味。墙是奶油色的,地上铺着蓝色的地毯。其他报考的学生都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等着,我那天穿的是黑色裙子、黑色裤袜。
“你跟约什去伍德赛德的房子玩了?”几天后,父亲问我。我们俩是被父亲刚雇用的园丁发现的。园丁是个澳大利亚人,就住在别墅里,而我却不知道。一天晚上,他循着音乐声来到二楼的一个空房间里,结果发现我和约什在里面。没人告诉我那边还有个园丁,我本想撒谎,或者说只去过那边一次,但是,如果他允许了,我们就能自由自在地去那边玩了。这值得我赌一把。
我十分紧张。的确,我在高中的各科成绩清一色都是A,但为了这些成绩,我已经拼尽全力。我的SAT分数不错,但不算拔尖。这次面试可能不会顺利。
“要是我们发现约什每天晚上都过来怎么办?”吃早饭时,父亲说道,“从窗户里钻进来。”我低着头狼吞虎咽,不搭腔,他也再没提过。我自欺欺人地以为,父亲可能并不知道。
“丽莎?”
晚上,不去伍德赛德的房子时,约什就开车到瓦沃勒街来。他小心翼翼地溜进大门,不敢碰响门上的铃铛。他蹑手蹑脚地穿过玫瑰花丛,从窗户爬进我的房间,再钻到我的床上。他的手冰凉,因为他一路上开着车窗。他陪着我直到第二天的早晨,再偷偷摸摸地从窗户或玻璃推拉门里溜出去,然后开车回家。
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站了起来。
那是别墅区里的一个小房子,也是父亲的,也是空置的。从蹦床上,能看到它的白色轮廓,再往远处就是山丘了。“占地七英亩。”我用英式口音说道。
一个身穿裙子和白色毛衣的黑发高个女老师对我说:“请跟我来。”接着,她带我穿过走廊,来到一个又小又暗的房间里。她似乎很疲倦,对我没有太大兴趣,反而有些厌烦。
“那边是什么?”他问道。
“跟我谈谈你的课外兴趣爱好吧。”她说。她只字未提我的申请书,好像没读过一样。
蹦床上面落了一层橡树叶,我们俩爬到蹦床上跳了一会儿。蹦床上没有围栏,也没有防护措施,每次跳到半空中,我们俩就会撞到一块儿。
“好的。”我说道,“我跟大多数报考哈佛的学生一样,也参加了很多活动。”我想让她明白,虽然我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我还是接地气的,我谦虚、懂事,甚至因为出于此刻向她陈述的目的而参加了大量课外活动而感到难为情。“我是学校模拟法庭的律师,还是校报的主编,共有八十名工作人员。”我没说还有另外三位主编的事。“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赴日研学旅行,回来就学了日语,后来又陪父亲去过日本出差。他帮我在斯坦福大学的实验室里找了份兼职工作,我冲洗在显微镜下拍摄的酵母菌照片,还对酵母做过大型实验,比如往酵母菌细胞里注射DNA。”我说得好像自己是这些实验的主角,其实我只是按指令行事。我说得好像自己对这些课外活动很感兴趣(校报除外),好像多么看重日语和酵母,其实,要不是为了考哈佛,我才不会碰它们。
“我也是,”我说道,“但是他说这套房子太差了。”我喜欢这栋房子。
我直着腰板坐在椅子上,双腿交叉着。我提及父亲,却像是无意的。
“换作是我,我会更看重这栋房子。”约什说道。我回头看去,只见白色的拱顶笼罩在月光中,像盐一样白。它看上去荒凉而孤单,不由得令我打了个寒战。
我要利用他。除了学习成绩和课外活动,父亲是我唯一的优势。
“他是为了这些树才买的这栋别墅,”我用英式口音慢慢说道,像劳伦斯·奥利弗(2)似的。
“你父亲是做什么的?”她礼貌地问道。
“跟我来。”我对约什说。我脱了鞋,跑到湿漉漉的草坪上,大声欢呼着,跑下斜坡,朝橡树林跑去。周围没有人,空气中是湿草地、豆蔻荚、桉树花、胡椒、水、树枝的气味。天空压得很低,星星密布。有些星星暗淡而模糊,有些则清晰而明亮。星星杂乱密布,引人注目。
我犹豫了一下,扬了扬眉毛,仿佛在说“哦,他呀?”,我吸了口气,以表示我不想把话题转移到“不相干”的他身上。
我的卧室和床还跟当初在这里住时一样,床垫仍在电视机旁的地上。柜子上有个相框,照片是父亲和缇娜在某个宴会上照的,照片里的她穿着一件黑色的礼裙。每当说起缇娜,父亲总会语带留恋,说她从不穿礼裙,可她这不是穿了吗?衣橱里,他的那些西服已经被取走了。
“他开了家电脑公司,”我说,“他发明了一台电脑,名叫‘麦金塔’。”我说得好像她或许听说过一样。
“他说要从这儿到那儿修一条滑道,直到泳池里,”我指着泳池上下说道,“但一直没动工。”
她一听,立刻站起身来,似乎吓了一跳。“请稍等,”她说,“我出去一下。”说罢,她就打开门,匆匆走出去了,又把门从身后关上,似乎突然意识到外面有急事要办。
有时候,天黑后,我和约什就开车去伍德赛德的房子里亲热一番。那里没有路灯,但能看见白色的房子,树林前面蔓延的草坪上,有白色的薄雾和银色的露珠。
她的反应太明显了,我都禁不住怀疑怎么可能会这样。她是不是冲过去阻止他们刷掉我的申请?在面试过程中,是不是还有别的招生工作人员在审核学生的材料?我的心怦怦直跳。
虽然表面上约什和父亲一点儿都不像,但这其实是父亲的一种赞美。
几分钟过后,她回来了。她没说刚才去了哪里,也没解释为什么会急匆匆的,只是比先前更和气,也更专心地听我讲述了。她又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已经不记得问题的内容了),随后面试就结束了。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母亲。她说,父亲上高中时,她把他介绍给自己的父亲认识,他就自称乞丐。有时候,他会把自己的故事用作完美的典范。
离开时,我的脸火辣辣的。
约什低下了头。
回家之后,我等着录取的消息,还从上到下穿了灯芯绒衣服以求好运。上面是灯芯绒衬衫,下面是灯芯绒裤子,裤子是宽纹路,鲜绿色,衬衫是细纹路,靛蓝色,纽扣门襟,有口袋,摸起来像天鹅绒似的。平时大考过后等成绩时,我都是只穿其中一件。这次非比寻常,我把上下两件都穿上了。
“我知道,”父亲说道,“你会成为一个乞丐。”
当时正逢校报的发刊周,我们四位主编里有三位向哈佛申请了提前录取。我们说好了,在本期校报刊发之前,谁都不许打电话询问录取结果。瑞贝卡说,哈佛开通了热线,可以电话询问录取情况。那周晚些时候,她忍不住了,就拨打了热线,结果发现她被录取了。她还告诉了尼克尔。我也打了电话,用的是教室里的电话,结果却一直占线。
“我还没想好。”约什答道。
录取通知书(或未被录取的通知)可能在这周的某一天寄到家里,所以,我一直穿着那身灯芯绒衣服,一是保佑我能打通电话,二是以防放学回家时信已经寄来而我却没穿着那身衣服。结果这一穿就是四天。
“长大后,你打算做什么?”父亲见到约什,如此问他。我、约什、父亲,我们坐在弟弟房间的地上,靠近书架。这是我第一次跟他们同时在一起。
星期四,我决定热线一开就打过去。我把闹钟定在四点半,波士顿的招生服务热线是早晨七点半开放。
我恋爱了
电话通了,一位女士接的电话,语气平淡又专业。她记下我的姓氏,让我等着,她去查一查。
他前脚蹬地,倾身过来,我们接吻了。完美,皆大欢喜!“再见。”吻过之后,他微笑着向我告别。他走出门去,亚麻衬衫在身后轻轻摆动。我赶忙跑到厨房里,向卡门报告这个好消息。
“祝贺你。”一会儿过后,她对我说道,语气温和,带着惊讶,甚至是如释重负,似乎她也害怕我未被录取。
“从高一时,我就暗恋你了,在生存技能课上。”他说道。我们在心肺复苏课上是搭档,但我忘记了。这怎么可能?我刚转学过来,刚搬到父亲家里住,在学校里还是孤家寡人的时候,就有人喜欢我了?
我好一会儿没明白过来。“什么意思?”我问她。
“什么?”我追问道。
她笑了。“你已经被哈佛大学录取为2000级新生。”听起来是照着念的,也可能是她自己的措辞,语气中带着高兴。
“我跟她只是普通朋友,我们没有那么熟,其实……”
“谢谢你,”我说道,“太感谢了!”
“我喜欢你,之前我没有意识到,可现在太迟了。”
我跳下床,穿上睡裤,穿上鞋,抓起一件卫衣,走出门去,走进晨光中,朝阳如蓝色轻纱般笼罩着街道。房子、草坪、汽车都变得明亮起来,却都是静止的,像舞台上的布景。除了我,此时此刻周围的一切都没有移动之物。我的欢喜之情如同湿草地上的脚步声一样,被吸收、融化得无声无息。街坊四邻都静悄悄的,我即将离开这里,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仿佛一幅平面画。我经过凯文和桃乐茜的家,大家都还在睡梦中。在我行走间,几盏路灯灭了,它们一定是被定了时的。草坪上的洒水器开始哧哧喷水。
“她比我们高一级,”他解释道,“她在斯坦福大学念书。”
我回到家里,跑进自己的房间,从笔记本上撕下几张横格纸。“我被录取了!”“我被录取了!”“我被录取了!”……我一张张地写着。写完之后,我把它们都贴在了走廊的窗户上。
“你跟那个女生交往了。”我说道。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父亲和劳伦娜在楼上走动的声音。我在走廊里等着,来回踱着,仍然穿着睡裤。他们下楼了,父亲走在前面,劳伦娜跟在后面,我屏住了呼吸。
“你刚才好像不大高兴。”他说。他站得离我很近,双腿分开,挺着胸脯。
“噢!”劳伦娜看到窗户上的纸,惊呼道。
“有什么事吗?”我问他。我站在房间的中央,一盏盒形灯笼的下面。
“这是什么?”父亲问我,“你被录取到哪儿了?”
我请他进了门,带他到我的房间里。这事有点怪,虽然他从没来过,但我真希望他之前能到我的住处来玩。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叮咚!”劳伦娜解释道,“她被哈佛录取了。”
我骑自行车回了家,向卡门哭诉,她抚摩着我的头发,安慰我。一个小时之后,大门传来叮当声,有人来了。我从玫瑰花丛的上方看过去,是约什。他以前没来过这里,但我们有共同的朋友,所以他知道我的住处。他朝房门走来,他走起路来一跳一跳的,白色亚麻衬衫在拼布肥裤外面摇曳着。
“哦,”他说道,“这样啊。”
我脸上的肌肉不听使唤,耷拉下来。我曾经觉得他很可怜,认为他不受欢迎,可是现在他交女朋友了。我站在他俩身旁,觉得又羞又愧,自惭形秽。
不久之后,我就要搬到母亲那边住了。
“嗨,约什,”汤姆跟他打招呼,“我们把报纸都发出去了。”
我在楼梯下面叫弟弟,他快过4岁生日了,我给他买了一件宝蓝色人造丝斗篷,上面有银色星星,脖子上还有皱褶饰边。跟斗篷配套的有顶圆锥形魔法师帽子,还有一根木头魔杖。
是约什。他身穿一件白色的大T恤衫,一条肥裤,像个小丑似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条裤子是他自己用碎布拼起来的,先把腰缝和脚踝处拼起来,然后不断反复如此。他踢踢踏踏地向我们走来,腿分得很开,还带点外八。我不认识那个女的,她很瘦,也很漂亮,有一头蜂蜜色的波浪发。走到近处,他俩松开了手。
“里德?”我大声叫道。没人应,但我听到楼上有轻微的脚步声。
几个月之后,我们刚发第三期校报,时间已是傍晚,我和另外三个总编——瑞贝卡、尼克尔、汤姆——站在学校的停车场里,在尼克尔的汽车旁边,别的汽车大都开走了。停车位之间种了些松树,路灯的灯光穿过枝叶的缝隙照下来,沥青路翘曲又弯曲。远处有一对男女,正手拉手朝我们走来。
“格林达?”我又叫道。这是他玩角色扮演游戏时会用的名字。
我们身边有隐藏的自由之地,而他知道这些。
“埃斯梅拉达?瓦伦西亚?”
对我来说,这一飞,揭开了这个小镇的另一面。
“什么事?”楼上某个房间里传来微弱的回答,“我是瓦伦西亚。”
之所以会飞,是因为公路高低起伏,先是一段上坡路,接着是很长的一段下坡路,只要速度够快,就能在上坡路的顶点跃起,跃过下面的坡,跃过路旁翠绿色的树和灌木丛洒下的斑驳光影。
他正在玩角色扮演游戏。
我们飞了起来。
“我有话要对你说。”我说道。他下来了,我让他在我身边坐下,我们俩都席地而坐。“从今往后,我大部分时间都会跟我妈妈在一起。”我说话时,他有点心不在焉,脸对着我,眼睛却看向别处。
“坐稳了!”他喊道。汽车嘎嘎作响,引擎轰鸣。我一只手抓紧安全带的上端,另一只手抓着门把手。车来到拐弯处,他再次提速。
母亲曾建议我用讲故事的方式跟他解释,“曾经有一个王子和一只青蛙,”我开始编故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把自己比作青蛙。“王子喜欢青蛙,青蛙也喜欢王子,他们是好朋友。但是有一天,青蛙要回自己的王国了。”他果然开始认真听了。
保佑我吧,守护天使,我默默地祈祷,保佑我!
“青蛙为什么要走?”他问我。
母亲有时候会说,小孩子身边都有守护天使。
“因为还有别的青蛙,有一个青蛙王国,他已经离开青蛙王国太久了。但是,青蛙还会喜欢王子的。他不是因为……他是有原因的。”这个故事编得不好,没有故事情节,很沉闷,但里德似乎不在乎,还想继续听我讲下去。
“别担心!”他大喊道,“我以前经常这么干。”
“他必须得走?”
“你确定你……”
“是的。”我答道,“他得为了别的青蛙回去。”
他还在加速,三挡、四挡、五挡,汽车轰鸣着飞速而行。
我搬到母亲家之后不久,我的妹妹艾琳(Erin)出生了。她长着黑色头发,额头有“V”形发尖,眼睛很大,饱含深情。我到父亲家里来时,如果她醒着,我就会抱着她,轻抚她的前额。只要这样,不一会儿她就会睡着,这太不可思议了。劳伦娜怀着她的时候,父亲经常因公到欧洲出差,那时,他的皮克斯动画工作室就要上市了。回来时,他总会从欧洲买来昂贵的婴儿服。所以,等艾琳出生时,衣橱里早就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
这条路限速二十五英里,他却开始加速。我们的前方有一个拐角,先上坡后下坡,一侧是山,另一侧是悬崖。公路绕山而行,看不到拐角后的情况。对面有可能会驶来一辆车,在转弯处与我们相撞。拐过弯之后,也可能有几只鹿横穿公路……
哈佛寄过来一张表格,让我填写,以便选择室友。我想显得酷一些、随和一些,以匹配到酷而随和的室友。我对自己做了一番简介,其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偶尔,我会弹吉他。”其实这完全不符合事实,以前,我是能弹一两首曲子,可是我早就忘了,即使我会弹,也不好意思当着别人的面弹。
“给你看个秘密。”他对我说,“坐稳了。”
上大学前的那个暑假,我住在母亲那边。父亲曾带我去旧金山买衣服,早知道他会给我买衣服,当初我就不必积攒那么多了。我们去了阿玛尼的专卖店。专卖店的所在地原先是一家银行,经过翻修,内部有拱形天花板,内阳台还有个小餐厅。我们来到一排领带前面,父亲仔细地查看,用拇指和食指捏搓着布料。我喜欢看他挑东西的样子:他细致入微地检视那些商品,最后却一个都不买。这次,跟以前在商场里买东西时一样,我担心没有自己的号码。
返程时,我们走的是阿拉斯塔德罗路(Arastradero)。这是一条双车道公路,沿着一个自然保护区蜿蜒而行,地面高低不平,到处都是补丁。
远处,内阳台下面的墙上挂着一排大衣。这些大衣不是为了在加利福尼亚州御寒,而是为了别的场合设计的。“这件怎么样?”他问我。这件大衣是黑色羊毛料,有领,双排扣,下摆展开,像裙摆似的。袖口和衣长可以找裁缝修改一下。“漂亮,”他赞道,“真漂亮。”我也觉得很漂亮,只是担心会不会太另类,还纳闷别的新生会穿什么。这件大衣有点像法国哑剧的戏服,最后,父亲给我买了下来。
他的房间的地板上,放着一个床垫,窗户外面是院子,远处是树林。地上到处都是纸和书,还有一堆音响设备和几副耳机。房间很大,显得空荡荡的,却又凌乱不堪。他找到了数据线,然后我们从他家离开了。
买完大衣,父亲开车带我回帕洛阿尔托。我们走的是101高速公路,大衣留在裁缝那里修改。一路上,我们几乎都不说话,经过“红房子”脱衣舞厅时,他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开我的玩笑。那时,我并未想到,他的沉默竟是因为我要走了——我走后他可能会想我。或许他是在想NeXT和皮克斯动画工作室的事。随后的几年时间里,我们俩之间的沉默与日俱增。不久之后,他便不再给我回信,也不给我回电话。我不知道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不知道其中的缘故。我只记得,那天回家的路上,他一直看着道路前方,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轻轻地摆动,拇指在方向盘上上下摩挲,牙关紧咬。这套动作持续了一路,却与往常不尽相同,仿佛一个机器人似的。
他开的是一辆二手的1983年的丰田Supra,车身是亮青色的,两侧是粉红色的正弦波。“漆喷得不好看。”我们上了车,他如此解释道。这辆车是他从利弗莫尔(1)的一个女物理学家那里买来的。他的手放在方向盘上,很好看。他跟我不一样,他总是显得轻松而洒脱,虽然我纳闷他为什么不着急,但在他身边,我感觉到很安心。
“我要教你刷马桶。”几周之后,在母亲的家里,她对我说。我之前给她看了从裁缝那里取来的大衣,而这就是她的回应:她要教我一个技能,帮我为哈佛的生活做好准备。
在我看来,他是个马大哈式的人,太随性,没有条理。他会修电脑,平时却颠三倒四,总是忘了做英语作业。我却有条不紊,谨慎细心,每个学分都不肯放过。不管去哪里,他从不准时到达,他也不会用日历做计划。他不好好做作业,总是上课前才临时抱佛脚(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在斯坦福大学旁听应用数学和微分方程,后来被斯坦福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同时录取)。
“我去的地方不用我刷马桶。”我说。
“好啊。”我应道。我不知道他住在波托拉谷,离这里有二十分钟车程。他的母亲和继父都是律师,因为上班方便,把他转到了帕洛阿尔托高中。
“可能现在用不到,”母亲说,“但总有一天会用到的。”她说对了。
“你要跟我一块儿去吗?”他问我,因为他要回家拿数据线。我站在他身边,能更近距离地观察他: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法兰绒衬衫下的肩膀很宽。他很内向,也很和善,写的字松散而潦草,就像风筝线一样。
(1)Livermor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部城市。
电脑系统崩溃了,黑屏,打印机无法访问。如果电脑不能运行,不能重启,那我们几个人数天的工作——所有精心设计的版面——就都毁于一旦了。约什把自己沙丘一样的黄褐色长发扎成马尾,躺在地上,检查和整理线路,我们其他几个人满心恐慌和茫然。以前他总能把电脑修好,电脑会重新启动,打印机会吐出纸张。
(2)Laurence Olivier(1907—1989年),出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导演、制片人、演员。
在一周内,我们遇到了一个技术难题。
(3)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由美国大学委员会(College Board)主办的一场考试,其成绩是世界各国高中生申请美国大学入学资格及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它和ACT(American College Test)都被称为美国高考。
那一年,我们刊发了一篇报道,揭露了校董会在学校大幅裁员期间到麦克阿瑟公园公款豪吃豪喝等事。系列报道刊发之后,校董会的董事长引咎辞职了。
(4)Henri Cartier-Bresson(1908—2004年),法国著名摄影家,他一生从事摄影半个多世纪,足迹遍及世界各地,拍摄了大量精彩照片,被誉为“当代世界摄影十杰之一”。
高四那年,我被选为校报总编。我和另外三个同学要深夜加班编辑校报,再将其复印发行出来。在我眼里,前几任总编既处事成熟又知识渊博。现在,我们几个人在同学们眼里也会是这样。
(5)Upper West Side,位于中央公园与哈得逊河之间,是高级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的居住区。
约什
(6)哈佛8个精英男生社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