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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特长

“点这个吧。”他指着菜单上的煎鱼说道,“但是,不要煎的,要蒸的。不要黄油,不要奶油,一点儿调料、配菜都不要,只要清蒸鱼。”

她送来菜单,站在一旁等着。

她把要求记了下来,一句话都没说。这鱼同样不会令他满意,不放调料,就不会有味道。我知道父亲喜欢吃黄油,只是不喜欢黄油这种概念,他应该点蒙娜吃的那种鱼。菜是他自创的,又立了那么多规矩,这个度假村的厨房不可能做得合他心意。

“别去了!”他朝已走到地毯另一边的服务员喊道,“不要胡萝卜了,我再看看你们的菜单。”

我们几个都吃完了,服务员才把他的鱼端上来。白色的盘子里放着一条白色的鱼,盘子边上还滴滴答答地滴着汁水。这次,经理也陪着服务员一起过来了。他站在她身旁,是一个留胡子的矮胖男人。

“厨房里的胡萝卜丝都是早就擦好的。”服务员急哭了,却并没有哭出声来,“我去问问他们怎么办。”说完她转身就走了。父亲慢吞吞地、失望地看着眼前的餐盘,似乎经历了一件惨事。

父亲用叉子的一根齿挑起一丝鱼肉,放进嘴里,脸抽搐着。

“好。那你跟他们说:拿三根胡萝卜,擦成丝,”接着,他模仿用擦子擦胡萝卜丝的样子,说最后几个字时,声音像针一样尖锐,“然后放上柠檬,再端过来。”

“不怎么样。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们。”接着,他放下叉子,仿佛受了很重的打击一样。

“有。”

“史蒂夫,真对不起,不合您的心意。”经理道歉道,“我们该怎么做,才能让您吃上满意的饭呢?”

“厨房里有擦子吗?”他倚着椅背后仰,隔着铺地毯的地板,看着厨房那边。

“不能,你们做不到。真可惜,你们这儿的饭太差了。”他又把椅子后仰,勉强笑道,“但是,你知道吗?这地方别的事都很棒。所以,我猜可能也就这样了。”

“有。”服务员愣愣地站着。

“我们一定尽力而为,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经理说道。

“你们有柠檬吗?”

吃完饭我们一起回住处,白沙小路旁是低矮的路灯,上面有壁虎盘绕而行,发出唧唧的叫声。劳伦娜穿着一件白裙子,半明半暗中分外醒目。走在小路上,我感觉大家都身处电影《公民凯恩》(7)的场景中。几年前,斯坦福剧院重新开业,有几个下午,父亲过来带我去看电影,出门前,他总会在我耳边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玫瑰花蕾。”我觉得那部电影稀松平常,但其场景——棕榈树叶、长长的阴影、明亮的白色衣服、火把,都令我与眼前的此情此景联系起来,似乎我正身处一个奇异的世界。

“有,可是……”

第二天,我们发现父亲的朋友拉里·埃里森(8)也在当地。他戴了顶草帽,午饭后,我跟父亲和拉里坐在一块悬空的熔岩上,下面就是大海。拉里说,他最近才读到,进化并不是稳步而行的,而是跳跃的、断断续续的,看看化石记录就能发现,进化并非线性发展的。

“我要的是最简单的东西,你们有胡萝卜吗?”

他俩还开工作上的玩笑,我都听不懂。拉里说话时声音很低,但笑起来声音又高又快,像吸了氦气似的,说话时和笑时简直判若两人。他是跟一位女士一起来的,她后天晚上就乘坐美国联合公司的班机回国。他说,明天还会有个女人坐飞机过来找他,第二个女人也穿高跟鞋,而且对先前这位毫不知情。

“是,我明白了,可是……”

父亲抓着我的胳膊,攥得紧紧的。他的热情令我诧异,起初好像情深意切,接着又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又再度出现……就像这个岛上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观。

“这样才对。”他说道,“你应该想一想你为什么在这儿,你是不是把工作做好了。因为到目前为止,你干得跟屎似的。你干的每一件事都跟屎似的,你还一遍遍地把这堆屎端上来。我的胡萝卜和柠檬要放在碗里。”说到这里,他用手比画出碗的大小。

“你觉得呢,亲爱的?”第二天,我无意中听到父亲跟劳伦娜说话,“一是每年让孩子到夏威夷度假,二是送他们去上大学。你觉得哪个好?”

“对不起……”服务员的声音有些发颤,“我拿回去重做。”

“我不知道。”劳伦娜答道,“我只知道这个地方真好。”

“不、不,你肯定没说。这堆屎跟你上次送来的一样。”

“我觉得最好是每年都带他们来度假,两相比较,度假比上大学要好。”

“先生,我跟厨房里说了,让他们……”

他们是在开玩笑吗?父亲对他跟别的家长不同这件事从不在乎。在餐馆吃饭时,他能拿起餐巾擤鼻涕。在来这里旅游之前,我应该问问上大学的事。我从未考虑过这种情况:答应了一个,可能就得放弃另一个选择。我既想要旅游,也想要上大学。我知道我有资格这样想,也喜欢这样想。鱼和熊掌,我要兼得。我刚刚喝了很多果汁朗姆冰酒,深感此行已让我筋疲力尽。到这里旅游一次要花多少钱?我想一定比大学的学费便宜吧。我不知道,我有点后悔了。这里的气味、树、鸟,都令我难受。

“不是,”他答道,“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这里有人知道该怎么干活吗?”他说道,“真的,你不会干活。我要的是新鲜的胡萝卜。”

“对,那样最合算了。”劳伦娜附和着父亲,或许她觉得他绝不会做出这种事,只是说说而已。而我想听到她说:“真荒谬。”

“请问您要的是这种吗?”她说道,似乎觉得这次做对了。

“你跟老师是怎么说的?”我用度假村的白色电话给母亲打电话。电话一共两台,其中一台在收货处隔壁的房间。

服务员回来了,她端着一个碗,碗里有更多胡萝卜丝,有新鲜的有不新鲜的,掺杂在一起。她还拿了一角新柠檬和一大杯橙汁。

“我说我去参观大学了。”我答道,“要是我说实话,他们就不会准我的假了。”

后来我才想起来,当时在座的几个人,小时候都是失去了父亲。现在,他是这个家的家长,他为我们此行的一切花销付钱。一时间,气氛很紧张。

“我去跟他们解释吧。”她说。除了继续撒谎,我还没想过有别的办法。我一直躲在室内,以防晒黑。

第一次跟父亲和劳伦娜到夏威夷玩时,他指着我的泳衣对劳伦娜说:“你为什么不买件跟她一样的?”当时我就不由自主地觉得自己是最棒的,因为我的泳衣得到了他的认可。

我把老师的名字和所在的教室告诉了她。第二天上午,她去学校向老师们解释,说我当时实在没有办法了,又羞于开口,只好撒了谎。回到学校之后,老师们都带着揶揄的神情看我,劳伦斯老师还打趣我,但这事很快就过去了。

在安全与危险之间,有一道看不见的界线。我想永远从危险的那一边走到安全的这一边来,从外面走到里面来。而获得安全的代价就是,得眼睁睁地看着他攻击那位服务员。痛苦和折磨不会增大或缩小,而是从一个人的身上原样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我如果出头维护这个服务员,他可能就会把矛头转向我。对一个人的攻击会令其他人受到刺激,对我而言,能安然地身处危险之中,令我感到浑身软绵绵、轻飘飘的。

旅游临近结束时,有几个晚上,我站在餐厅旁边悬空于海的熔岩上,悬崖下面挂着一盏灯,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看着身下阵阵细浪拍岸,热风在身边盘旋。一条鱼被光线照亮,朝着暗处游去,天空中有颗明亮的星星。那一刻,我看到——我感觉到——鱼和星星之间连着一根线,一根很结实的银线,像绳子一样,格外清晰,仿佛真的一样。

当他攻击别人时,站在他这一边是最安全的。

那一刻,我感觉到,世上没有毫不重要、微不足道的东西,哪怕渺小如一条鱼,也能与无尽的银河相连。

“史蒂夫,尝尝鱼吧。”蒙娜说道,“没放黄油。”说着,她把自己的盘子推到他跟前。他看了一眼,没吃。看他紧绷着脸半笑不笑的样子,我知道,他正在酝酿一次言语攻击。

回到帕洛阿尔托之后不久,我就跟父亲和劳伦娜说了鱼和星星的事。当时我们正坐在车里,车停在雷德伍德城(Redwood City)的高塔唱片行(Tower Records)外面的停车场上,我们一起出来买CD。父亲关掉汽车引擎,弟弟跟我坐在后座,他睡着了。令我惊讶的是,他俩坐在前排,安静地听我讲完了整个故事。往常,他们都是急匆匆的,唯独这次,他们静静地坐着,看着挡风玻璃,静静地听我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

她把父亲跟前的盘子端走了。她还在声音所及的范围内时,父亲嚷嚷道:“这里什么都好,就是饭做得跟屎似的。”

心理辅导

这个女人面容和善、眼带疲惫,但她不该反驳。她看不出“他点的东西”与“她端上来的东西”的区别,我能看出来。她认为他的要求苛刻而麻烦。我知道,她本该对任何能取悦他的事表现出兴趣才对。快走啊,你这个笨女人,我心里不由得替她担心。

我希望劳伦娜能拯救我的人生,同样地,我也希望自己能拯救她的人生,我把自己想象成她的救世主,强大而慷慨。一天,在厨房里,她突然转过身子对我说:“我太年轻了。”

“可是,是您说……”

“干什么太年轻了?”

父亲看着眼前的胡萝卜丝,伸手摸了摸其中的一根,又厌恶地缩回手来。“等一下!”他说道,服务员这时刚要走,“这不是我点的。”

“结婚。”她淡淡地说。

这时,服务员端来了食物。他的沙拉就是一堆用工具切成的胡萝卜丝,放在单份沙拉盘子里,跟一份马马虎虎的配菜似的。因为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胡萝卜丝的边缘都发白了。柠檬是一角而非他要求的半个,表面绷在外皮上,一挤就裂开了。接着,服务员又把别的饭菜摆在桌上。我表现出比往常更满意的样子,因为我觉得气氛好像有点不对头,想借此调和一下。

她从院子里摘了些花椰菜,将其放在父亲新买的艾烈希牌(9)锅里蒸。刚买来的时候,他兴奋得不得了,指给我们看:锅的边是圆的,不是直的,像个汤锅,只是小一些,用的是同样的材料,同样的价格,却是个普通的锅,但处处能看出其设计的精巧。“真简洁,真漂亮。”他把锅拿到厨房的灯光下翻来覆去地欣赏。

“它不懂得吃一堑长一智,”他说道,“一傻到底,太好玩了。”

劳伦娜到楼上去了,忘了锅里还蒸着花椰菜。锅里的水煮干了,把锅也烧焦了。我一时没想到再去买个新的,也不知道父亲是在哪里买的,更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买的。何况,在他下班之前,我们也来不及去买个新锅了。厨房里浓烟滚滚。“糟了!糟了!”劳伦娜连连说道。她打开厨房里所有的窗户,拿着一份报纸使劲地扇。此前我从未见她如此慌张,她之前总是镇静沉稳的。我也帮着她扇,房子里全是糖、炭和烧焦的金属味儿,我们俩疯狂地扇着。

“他折磨它。”我告状道。

父亲有时会说劳伦娜是从新泽西来的,说她脚宽,说她像另类的树。而这个锅就象征着他认为她欠缺的一种审美。“她没什么品位。”有一次,趁着劳伦娜离席去了别的房间的空当,他对来家吃完饭的客人如此说道。要是被他看见锅烧坏了,一定会对劳伦娜冷嘲热讽,仿佛这是又一个证据,证明她会玷污他的高雅情趣。

“我对那只鹦鹉做了点试验,”父亲说道,“就是沙滩上那只。结果证明,它真是愚蠢透顶。”

她本可以嫁个更好的男人,我这样想。我要拯救她,我们俩能彼此拯救,开着她的白色宝马逃跑,就像电影《末路狂花》(10)里的那样。我对她充满爱慕,不管发生什么,她都能保持乐观,继续努力,把她的公司带向成功。她知道生活中难免会有残酷无情之事,她一直无视父亲的否定,这种奋进的精神是我的榜样。她意欲离开,可能是因为认为无人注意到她的优点,或者是自我怀疑。可是我注意到了,我欣赏她。我希望她能过得美满快乐,我相信她的能力。我认为,我对她的信任和鼓励是她需要的,能帮助她逃离。

鱼和蔬菜,不要黄油?看她点的餐,这是要从我的阵营里脱离出去,加入了成年人那一伙啊。在这次旅游中,她似乎更像他们的朋友,而不是我的朋友了。劳伦娜点得很简单,只要了一份沙拉。我点了意大利面。

烧锅事件过后,我们俩的亲密感就消失了。我很奇怪,我们俩的亲密感每次都是稍纵即逝,很快就恢复往常的样子。父亲得知锅烧坏之后很不高兴,一连生了几天闷气。

“来条ono吧,水煮就行,不要黄油,稍加一点儿橄榄油,旁边加点蒸的蔬菜。”

我仍然接受着莱克医生的心理辅导,8岁以来,我每周到他那里治疗一次,辅导费由父亲支付。莱克医生的诊所在韦尔奇路(Welch Road)、斯坦福医院(Stanford Hospital)的旁边。他个子很高,黑发,面容和善。我第一次见他时,他任由我用指甲油涂抹了一个洋娃娃。我给洋娃娃穿了一件短衬衫,又把她的头发剪成了短的鬈发,他同样没说什么。现在我去看他,我坐在靠墙的长沙发上,他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们俩会下跳棋或象棋。他有一罐奥利奥饼干,几年前,我之所以能坚持去看他,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能吃到罐里的饼干,随便吃。在到韦尔奇路之前,他在另一家心理诊所工作。有时候我们俩会步行去“福斯特弗里兹”(11)吃饭,边走边谈。现在我们也会出去散步,去“斯坦福谷仓”的哈根达斯,他给我买冰激凌吃。“弗洛伊德(12)要是知道我这样做心理辅导,一定会气得活过来。”路上他开玩笑说道。

“有ono(5),跟白色的鲷鱼差不多。”服务员说,“还有ahi(6),也是今天刚捕的,很新鲜,就是肉比较紧。”

我央求了好几个月,终于说服了父亲和劳伦娜陪我去做心理辅导。我有个疯狂的想法。莱克医生会对他俩说些什么,或者听他俩说些什么,然后他俩就会开窍了,往后就会听从我的所有意见和建议(合理的),比如买个沙发、向我道晚安、修暖气等。有了莱克医生撑腰,他俩就不能无视我合情合理的意见。

“来条白鱼,”蒙娜说,“你看看有什么可以推荐一下?”蒙娜说得很有礼貌,声音小,语气也很温柔。

父亲和劳伦娜特意打扮了一番。他俩一起走进莱克医生的办公室,简直太般配了。劳伦娜身上有亚麻被肥皂洗过的香味,她穿了一件干净利落的白衬衫,戴着父亲给她买的金边小眼镜。父亲穿了一件新的黑衬衫,一条没有破洞的牛仔裤,他好像刚理过发。

服务员又看着蒙娜,等她点餐。

莱克医生准备了四把黑色海绵扶手的木椅,中间是张木桌。他俩坐了下来,腰板笔直。我跟莱克医生在一起时早就不再拘谨,随意得很。我希望他俩也不要拘谨,因为莱克医生很和蔼。他穿着灯芯绒裤子,办公室虽凌乱却构造独特。

“我们会尽力满足您的要求,先生。”服务员和颜悦色又不屑一顾地答应着,低头看着记事本,把父亲的要求记了下来。父亲后仰着坐在椅子上,椅背后倾,他的下巴几乎要跟膝盖在一条水平线上了,我有点怕他会摔倒。

“咱们今天来谈谈丽莎的事。”莱克医生说道,办公室里鸦雀无声。我知道莱克医生善于利用长时间的静默。有时候,为了让他开口说话,我会任时间流逝,使静默超出合理的时长,让人感到不适。

父亲点了胡萝卜沙拉,“都切成这么大,”说着,他用拇指和食指比画出一英寸大小,“旁边放半个柠檬。我还要一大杯鲜榨的橙汁,不是那种小杯子,要大杯子。”他又比画了一下杯子的大小。每当他想清晰发音时,都会咬舌。

我清了清喉咙,说道:“我一直都很孤独,我希望你们——我们能一起想想办法。”说罢,我停下来看了看劳伦娜,她面不改色,似乎戴了面具。

晚饭和早饭是在同一个餐厅里。我们坐在餐厅前面的一个圆桌上,靠近厅门,巨大的窗玻璃到了晚上都变成了镜子一样。外面三人的小乐队正演奏着夏威夷风格的曲子,时而悲伤时而欢快。负责我们这一桌的服务员是位娇小的女士,黑色的长发中间掺着几缕灰发。她走到桌前,让我们点餐。我早先见过她,那时她跟一个小男孩在外面走着,我想应该是她的儿子。

“我太孤独了。”我又说了一遍,他俩还是不作声。

一会儿过后,我又见到他。他笑着,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这里简直太棒了!”他赞叹道。四下里各种各样的鸣声不绝于耳。

我看了看莱克医生,他也不作声。

我在一边等着,看他听不听劝,或者他是否会厌倦这无聊的恶作剧,又或者看鹦鹉会不会变聪明一点儿。可一切如故,我就索然无味地离开了。

大家都在等。我希望自己的需求能少一点儿,我希望自己是一株多肉植物,长着一身刺,干巴巴的根,寥寥几片薄荷味的叶子,只需一丁点儿水分和空气就能生存。

“我这是在做试验,”他反驳我,“我想看它长不长记性。”

一段冗长的沉默过后,我忍不住哭了起来,泪流满面。我希望眼泪能使他俩心软,我希望自己糟糕的状态能让他们慌乱。我不完美、不优雅、不八面玲珑,我也不要求他们多么完美、多么优雅、多么八面玲珑。

“太坏了,爸爸,你这是在折磨它。”我说道。

终于,劳伦娜开口了。“我们俩待人一向冷漠。”她冷冰冰地说道,仿佛在澄清事实。

他一遍遍地逗着鹦鹉,鹦鹉探头,他就缩手,然后鹦鹉重新站直身子,竖起绿色的羽毛。每次我都担心这只鹦鹉会从栖杠上翻下去,因为它的翅羽被剪掉了。

这话也能说出口?我想道。这太不可思议了!心理辅导结束后,我对此事震撼不已:她竟然敢说这番话。简直太厉害了!能知道自己的缺点,而且毫不愧悔地坦而言之,她的口吻毫无感情色彩。我原以为可以指责他们冷漠而疏远,可现在蒙羞的却是我自己,因为是我在强人所难。

“真无聊。”我说。

这是多么明显的事情啊,他们一向待人冷漠!我看了看父亲,他还是一言不发。他不是个冷漠的人,我如此想道。他只是以一种我无法预料、无法控制的方式把他的热情藏起来了。可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

他再次递出面包卷,恰恰在鹦鹉够不到的地方。鹦鹉再次将身子前倾,慢慢张开铰链似的嘴,黑色口腔像个便携药盒。然后,就在鹦鹉快吃到面包卷时,他又把手撤了回来。

后来莱克医生告诉我,在他们走出去时,在办公室和等待室之间的走廊里,他忍不住对他俩说了一句话,也令他自己很惊讶:“果然不出所料,你们俩跟我预想的一模一样。”

“稍等。”他说。

“相信直觉”

“哎,”我劝道,“你给它吧。”

一天晚上,我正忙着把笔记抄到记忆卡上,父亲来到我的房间里,对我说:“你要是相信直觉,仔细听,就能听到内心的声音。你听说过一种说法吗?——Be Here Now。”

棚子下面的沙子是凉的。在阴凉处,两根屋梁中间有根栖杠,上面有一只翠绿色的金刚鹦鹉,长着黑色的舌头。父亲中午吃饭时剩了点儿面包卷,现在拿出来喂鹦鹉。鹦鹉身子前倾,伸长了脖子,黑色的爪子抓着栖杠。它仿佛是站在铰链上似的,抓着栖杠向前挪了几步,张开黑色的嘴,伸出一根顶端长着类似小手的舌头,舌头是冲着面包卷去的,可是父亲把手撤回来了。鹦鹉缩回脖子,在栖杠上站直了身子。

什么意思?是活在当下的意思吧。可我还有作业要做,大多数作业都很枯燥,但是谁叫我是要考哈佛的人。而活在当下就是活在痛苦里。

到达夏威夷那天,我随父亲去了海滩。沙滩上有很多熔岩碎屑,赤脚走在上面很烫。几棵棕榈树下,有一个茅草屋顶的开放式平房,称作“海滩棚屋”。在那里,人们可以租借设备,并在附有纸夹的笔记板上登记要参加的活动,有潜水、双体船、水肺潜水学习班等。

“丽莎。”他叫我。

等我回来,我再想想怎么去圆谎吧,或许我在夏威夷时可以躲在室内不出去。

“怎么啦?”

第二天,我向老师请假。因为要填写请假单说明事由,我便撒谎说要做一次长途旅行,去参观几处大学。化学老师劳伦斯(Lawrence)摇了摇头,还是签了字。历史老师沃伦(Warren)惊讶地看着我,最后也签了字。现在他们知道我去参观大学了,以后真要去时,怎么办?她们若是问我去过哪些地方,我该怎么回答?我怎么向她们解释在夏威夷晒黑的皮肤?

“你该抽点大麻的。”他说道。

“好吧、好吧,我去。”我赶忙应道,免得他再啰唆。

他的言外之意是,我太死板了。但我不相信他的话,我上高三了,现在成绩最重要。

“你要是不能去的话,”他说道,“那就别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人了,丽莎……”说到这里,父亲停顿了一下,好像是言之未尽,却紧闭着嘴唇,摇了摇头。

“要是你乐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一起抽。”他又说道。

当时,我们坐在走廊里一个厚木板做成的黑色长凳上,这是那片地方唯一的家具。

“不了,谢谢。”我应道。他是想借大麻来使我学习的斗志松懈。然后他就会说:“看吧,她哪里是上大学的料啊!”

“可我不能耽误课。”我解释道。

“以后你就是个嬉皮士,”他说,“相信我。”

我读高三那年的秋天,正当我在积攒学分以便申请大学的压力最大时,父亲让我跟全家人一起去夏威夷度假,他说蒙娜也会去。

“不,我才不信。”我应道。我知道,他说的嬉皮士指的是轻松而洒脱的生活方式。但我在认识他之前就了解嬉皮士了——身穿麻布衣服,头发长了也不剪。想到嬉皮士,我嘴里就如同吃了土似的。

夏威夷之旅

“随你的便。”他说道,从我房间里走了出去,脚上穿着博肯鞋,一踮一踮的,还吹着口哨,似乎在向我炫耀他的潇洒与快乐。

“嗯,我觉得你应该试一试。”他言之凿凿地说道,接着又端起报纸,继续看报。

晚上睡觉时,我梦到一个男同学。他叫约什(Josh),我几乎不认识他。在梦里,我跟他肩并肩地在小镇西面的山丘上游玩。我和约什选了同一门英语课,都在校报工作,但我俩没说过一句话。在梦里,我们都背着一种奇特的背包,能在天上飘。我们在天上懒洋洋地飘着,俯瞰远处的旧金山:高楼大厦的尖顶和闪烁的玻璃墙面,维多利亚式房子那色彩柔和的斜顶,再远处,大西洋波光粼粼的海浪拍打着沙滩。在梦里,这座城市比现实中更加鲜活,忽近忽远,就像大气作怪,远景忽而拉近忽而扯远。

我没有接父亲的话,只是愣愣地站在原地。

在梦里,我看着约什,心中的快乐如泉涌一般。我太激动了,得小心地、慢慢地说话,以防像爆豆子一样。“咱们走。”我说道。我们慢慢地向着那个大都市——我所知道的最棒的城市——飞去。

“你自慰吗?”他的问题悬在半空中。我的答案是我不自慰,我从没试过。我知道自慰是什么意思,但不知道该怎么做。几年前,在一次舞蹈课上,在几个动作中间,我突然被一阵无法抵挡的愉悦感占据,我赶忙跑出舞蹈室,跑进更衣室里,脸红难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第二天上午上课前,老师还没来,我趴在桌子上,拍了拍前排约什的肩膀。

“有什么事吗?”

“哎,昨天晚上我梦见你了。”

“丽兹?”

他转过身面对着我。“哦,”他微笑着应道,“梦见什么了?”

大约也是在那时,有一天早上,我走进厨房,父亲正在看报纸,劳伦娜在拿收到的信。我进来之后,他突然放低报纸,看着我。

“咱们俩一起飞去旧金山,是真的飞去的。我是说,咱们都背着飞行背包。”

我走进卫生间,只见他在洗脸盆上方的架子上、浴缸边缘都点了蜡烛,浴缸的水面上撒了玫瑰花瓣。在烛光中,花瓣映成了金黄色。这些花瓣一定是他从外面的院子里摘的。

“嗯,咱们应该试试。”他说道,“咱们……”这时老师来了,他转过身去,开始听课。

“嗨,我给你放了洗澡水。”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父亲对我说道。

母亲的作品

“千万别拔眉毛,尤其是中间的。”他叮嘱道。我的眉毛长得不均匀,一边高一边低,两条眉毛几乎连在一起。“拔了以后就不长了,最后就得用铅笔画眉。”说着,他的脸扭曲变形,露出一副厌恶或蔑视的神情。“真的,”说着,他伸手摸了摸我的眉心,“你脸上最好看的地方就是眉毛了。”

跟母亲一起生活时,我隐约地感觉到,有那么一天,或许是我上大学之后,来自父亲那边的子女抚养费就会停止了。母亲别无其他的稳定收入,她肯定也知道这一点,也盼着能经济独立。有一次,母亲打算在自家车库办一个旧货甩卖,可是直到甩卖前一天,她都没在门前摆出告示。我们有很多东西要卖,比别家的旧货甩卖都好,可是只有几个人知道,几乎没有人上门。她在售卖作品方面同样没有头绪。她的版画若是未被内曼·马库斯或史密斯与霍肯公司订下,或者没有被人口头预定,她就会转移兴趣,转而去做地板画——即铺在地板上的画。地板画是画在四方形或三角形未装框的画布上,用的颜料是青紫色、橙红色、各种绿色。图案主要是果实、花朵、树叶,有些是用模板印,有些是用油彩画,她还在上面抹了一层很贵的釉,以保护其旧瓷器般漂亮的裂纹。她和朋友都做地板画,但她的朋友没有美术基础,所以母亲的作品要更好一些。

我们俩各自把眼镜戴上,互相看了看,同时笑出声来。我们俩的度数几乎完全一样,都是近视,并且左眼散光。

每想到一个挣钱的点子,她都热情而乐观。她羡慕菲尔兹太太,后者制作售卖巧克力屑饼干。她还羡慕创立“南希乳蛋饼”的南希,后者经商发了大财。但她失算了,产品的质量能不能直接转化为收益,还需要靠商业头脑——懂市场、懂营销策略。

“小心点,”他嘱咐道,“用力太大,就会伤到镜片。”我把眼镜接过来。在我手里,它精致纤细,似乎有了生命,像个虫子似的,眼镜上仍带着他脸部的温度。

在她工作室的墙上,挂满了各种完成或未完成的画,还有使用后待晾干的模板。她在车库里画画时,我喜欢坐在旁边看。她似乎忘了我的存在,沉浸在深层的自我之中。每当她上下敲击画笔时,都像是远处啄木鸟啄树干的声音。

他用双手慢慢地摘下眼镜。

她把一片木板用作调色板。我辨认着上面的颜料:靛蓝色、胭脂红色、白色、橙黄色。这种橙黄色颜料很深,仿佛是暗褐色,但被水一稀释,就会变成深黄色。颜料外表很硬,但是用手指压一下,里面的颜料就会流出来。她在一个金属罐里放了些松节油,用于涮画笔。

回家之后,坐在厨房的桌旁,我提议跟他换眼镜。我的眼镜是他买的,“欧利弗·皮帕斯”(4)的,黑边,又大又笨,金属饰面也生锈了。他的眼镜是无边框的,眼镜腿是两根细的金属丝。

这时,我们听到父亲在叫我们,就走出车库到屋里找他。他已经很多年没来过了,我不知道他今天来所为何事。他站在厨房中央,身子挺得笔直,上身穿一件灰色的帽衫,两条帽绳搭在两肩。他四下里看着,有些失望的神情。

“‘约瑟的彩衣。’”那人答道,“可能是因为它们颜色各异吧。”

“史蒂夫,”母亲跟他打招呼,“最近怎么样?”

“这些玫瑰是什么品种?”父亲问他。

“很好。”他应道,“你这是在忙什么?”说到这,他摆了一下肩膀,似乎用肩胛骨在空气中画了个半圆。

几分钟之后,一个男人从房子正门走了出来。

“地板画。”她答道。

我们俩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赏花,弟弟则在婴儿车里呼呼大睡。他和我欣赏的眼光是一样的,我想道。我们俩的品位一样,除了母亲之外,还有人与我有同样的眼光,这让我感到如释重负。

“什么是地板画?”他问道。

“是啊。”我附和道。

“是油画,但是铺在地板上。”说着,她用脚指了一下厨房洗手池下面的一张石榴画。“其实是地席,铺在厨房里,别的地方也行,但是得涂上保护层。我是跟一个朋友合作,我们觉得一定会有市场,打算到梅西百货或者内曼·马库斯去卖。”

“太漂亮了。”父亲赞叹道。

我知道,母亲想得到父亲的认可,我们母女俩都想得到他的认可。他懂经商,他懂金钱和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律,他是成功人士。她滔滔不绝地说着,却没有底气,在他面色不善时尤其如此,似乎她知道他会对自己冷嘲热讽,所以就先下手为强。

我们来到考帕街(Cowper Street)和北加利福尼亚大道(North California Avenue)的一角,在一栋房子前面的蛇形围栏停了下来。围栏后面长满了玫瑰,所以,从人行道上看不到院子里的房子。长着浅绿色刺的浅绿色花茎,像辐条一样根根直立。玫瑰花都不大,五颜六色的,像果冻和夕阳一般:红色、橙色、浅粉色、艳粉色、洋红色、大红色……每朵花都与旁边的颜色不同,因为光线或色调的原因,花朵仿佛在发光。

我看着他俩各就各位,熟悉的一幕再次上演。她暗示过想摆脱他,他也暗示过想要摆脱她。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俩还是纠缠不休,仿佛是被困在同一个网眼里的两条鱼,越挣扎捆得越紧。

他的腮部上方有时候会挤出酒窝,我也能。他不吃肉、黄油、奶油,我也不吃。因为崇拜他,我开始学他的样子走路,每一步都向前跄。我说话时也像他一样,喜欢在句子里夹上“sort of”,因为我觉得这样说话显得高深。我们是加利福尼亚人,我们俩很像,这两种想法融合在了一起。

“我还做版画。”她说道。

我在不同的角色间转换着。在这个周末的上午,我是父亲的红颜知己,跟他心有灵犀,我们都喜欢牛仔裤、斯坦福的山,还有鲍勃·迪伦。

“给我看看。”他说道。她带他走出纱门,穿过紫色花朵的藤廊,躲过嗡嗡而叫的蜜蜂,来到凉爽的工作室里。我跟在他们后面。他四下里看了看,凑近每幅画仔细端详,却一言不发,似乎不知道如何评判。我和母亲站在门口较暖和的地方,等着他下结论。

空气中好像有些金色的东西,一些活动的光粒,可能是花粉。我们经过一个公园,公园里有松树和绒叶木兰。“丽莎,你知道吗?”他说道,“东海岸的人不理解西海岸的生活。不论他们怎么努力,都理解不了,这是骨子里的东西。”他说,东海岸的人都穿休闲的卡其裤。他还说,那边的人跟我们毫无相似之处,他们太虚伪,一本正经,不像我们这样,因为我们这里的山上有散发着芳香的胡椒树、桉树,还有淡淡的阳光。他和我,我们俩都穿着破洞牛仔裤和博肯凉鞋。

“克莉丝,”他终于开口了,口吻很友好,“你还不如多生几个孩子。”(13)

一个星期六,父亲、我、弟弟一起出去散步,父亲把弟弟放在婴儿车里推着。空气中满是熟透的迷迭香和沥青的气味,沥青马路很热,都开裂了。“要是被那个尖顶扎一下,会不会很惨?”我们经过一个水泥尖顶的教堂,他如此问道。接着,他腮帮子一鼓,发出放屁似的声音,仿佛是被扎破了肚子。

离开车库时,他轻松而惬意。他朝我们挥了挥手,走向汽车,开车走了。我和母亲站在私人车道的末端,目瞪口呆地站着。

自从我过了16岁生日,一整年的时间里,只要跟父亲在一块儿,他就会对我唱《音乐之声》里关于16岁到17岁的那首歌。在家里,他仍然穿着黑衬衫、白内裤,赤着脚,一边上楼一边唱,还在楼梯上向外挥展手臂,仿佛是在百老汇(3)表演滑稽剧:“天真如——玫——瑰——”那时是下午三四点钟,我站在楼梯底下,翻着白眼看他,但我喜欢这种闹剧,尤其是他在胡闹的时候。

和父亲谈判

第二天放学回家时,电脑不见了,也再没有新的送来。

我又回到父亲的家里住,蒙娜跟丈夫里奇也过来过周末。父亲得了感冒,情绪有点低落。我处处躲着他,他一进屋,我就溜出去,尽量跟蒙娜和里奇在一起,因为他俩温和而又风趣。当他俩出去散步,房子里只剩下我和父亲时,我就会莫名恐慌。

“丽兹,”他说道,“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饿了,就去厨房里找吃的,却发现父亲也在。他站在工作台前,吃着一大包杏仁。

“这样。”他应道,把手伸到机箱后面,按下同一个开关,仍然是没有反应。我敲了下键盘上的一个按键,点了点鼠标,也还是没有反应。他又抬起显示器一角,拨弄了几下开关。我钻到桌子底下,拔出电源,又将其重新插好。他打开台灯,确定电源插座没有问题。

“作业做得怎么样了?”他问我。我能看出来,他有些出神,似乎是在为什么事而担心。

“哇,”我赞叹道,“谢谢你!”可是,无缘无故地,他为什么要送我电脑?我按了一下后面的开关,电脑却没有响应。“这要怎么打开?”我问他。

“还好。”我答道,心弦绷了起来。

“我觉得你可能想要一台。”父亲走进房间,对我说。自从搬到这里之后,我就一直跟他要一台NeXT电脑,他和劳伦娜各有一台,但他都拒绝了。他说对孩子而言,电脑太贵、太奢侈了。

“问题是,丽莎,”他说道。他语速很慢,这意味着他下面的话会很刻薄,甚至尖酸。他一脸轻蔑和可怜的神情,“你没有什么特长,一个都没有。”说完,他又往嘴里扔了颗杏仁。这个话题凭空出现,令我措手不及,不明所以——为什么要在星期六上午谈特长的事?

一天,我放学回家,发现房间的桌子上多了台电脑。电脑是磨砂黑色,机箱上有一排通风口,屏幕很大。

“可是我参加过很多活动啊,”我辩解道,“我的各科成绩都是A!”虽然我嘴硬,但是,校报、模拟法庭、暑假里在学校实验室帮忙、学日语……都拿不出手。我明白他的意思了,华而不实的课外活动,自以为很重要的项目,都只是我的白日梦罢了。没有人会因为你参加过辩论赛就雇用你。我的种种成就既没有打动他,也逃不过他的法眼。他知道这些东西不值一提,所以担心着我的未来。

当时我的身高是五点二英尺,已不再长个了,《小矮个儿》的歌词就是讽刺我的,但我还是被这首歌逗笑了。他一边看着我,一边随着音乐踮着脚,还试着跟唱,他背不下全部的歌词,他想抱着我一起跳舞。父亲身高六英尺,劳伦娜五点七英尺,他们量过弟弟里德的身高,并将其乘以二(这是劳伦娜学来的预测身高的办法),说弟弟将来也会很高。他俩似乎很在意身高,真是一种很世俗的眼光。

我原以为一个个的课外活动就像梯子一样,能将我锻炼出成年人的担当,可是没有人指望我干成年人的事,别人似乎也这样认为。而因为他说得颇具权威,因为我一直希望能打动他,因为他是知名的成功人士,深谙世故,所以,他的话才显得格外刺耳。

《玩具总动员》是第一部全部由电脑制作的动画片,他如此说道。随着制作的进行,他每周都会把磁带带回家,里面存的是电脑修饰的草图,还有各个角色的配音。有些很粗糙,有些经过改进,有影星的配音,也有替身的配音,都是些未成形的素材。

“我才不会为这点事睡不着,”蒙娜说道,“他不过是犯傻罢了。”我想让她说他是疯子,甚至能让他公开认错。有一部分原因是,我担心被他说中——不是现在就是将来,我都不会成功,我都找不到工作。

他放的是兰迪·纽曼(2)为皮克斯动画工作室的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所写的曲子,名叫《小矮个儿》(Short People)。

我们都放任他的古怪脾气,任他对人恶语相向。因为他聪明,有时会有深刻的见解。而现在我觉得,若是听任他抨击,我会死无葬身之地。他会一遍遍地说我是多么微不足道,直到最后我会听之任之。但是,父亲的天赋,与我何干?

到家之后,他在客厅里放CD听。他说过要给我放一会儿歌听。“听,”他说道,咯咯笑着,“这首歌送给你。”

我厌倦了在父母两个家之间来回折腾,于是,我就决定把上大学之前的时间一分为二,每边住半年,我知道父亲可能不愿意。事实上,我早打算回去跟母亲一起生活,却又担心他会勃然大怒,我也不愿离开弟弟里德。

“哈!”我回应他,以配合他的玩笑。

我知道,若想谈判取得成效,就得放弃想要的东西,以换取别的东西,必须得冷酷无情才行。自从听到他说我没有特长,我的内心就发生了一些变化。当初我搬来时希望行得通的办法,这次看来行不通了。

“以后,丽莎就在这里工作。”父亲开车经过时,指着那栋房子对我们说。我们都在车上,我和弟弟坐在后座。他以前开过这个玩笑,现在我知道了,这其实是一家脱衣舞厅。我回忆着从电影里看到的场景,裸女在舞台上扭来扭去,“红房子”门前的停车场上几乎没有汽车。

那个周末,午饭之后,我坐在门外,等父亲走进走廊。

101高速路旁边有一栋房子,房子并非正对公路,遮檐上有一行字,写着“红房子”,还有一张图,画的是两只酒杯相碰。

“我能跟你说两句话吗?”

我们俩很像

“好。”他应道,在我旁边的黑木长凳上坐下。

“辩论在现实生活中才有用。”他告诉我,“真正需要的时候再展示你的辩论能力,这种辩论赛其实很没意思的。”

“你肯定也知道,我这样两边跑挺麻烦的,”我说,“这两处房子就像地球上的两极。我想把剩下的一年分成两半。”我有些颤抖。我这次谈判的诀窍是开门见山,不做任何铺垫。

“可是这才是第一个,我以后还会有更多奖杯。得奖在申请大学时有用处。”

“可是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他说道,“其实,我想让你多到这边来,我不喜欢你两边跑。你如果想成为这个家的一分子,就得在这边多待。不行,”他说道,“不可以。”别人都是寻求解决办法,他却能将矛盾保持下去。

“你做到了,证明了自己。”他解释道。

说罢,父亲起身准备要走。

“什么?”

“要是你不同意我两边各住半年,”我说,“那我这一年就住在妈妈那边吧。”我说道,似乎是顺口一提。

“我知道,丽莎,或许这就是你需要的东西。”他说道。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他似乎一下子泄了气,在此之前,我从未在跟他的谈判中占过上风。

“我赢了他们。”我撒谎道。当天早上我给他们看过奖杯,但他似乎不太在意,所以我又说了一遍。

“我……”他转过身,“好吧。”可这种占上风的感觉并不好,似乎是我伤了他的心。

第二天,在父亲的车上,我跟他说了比赛的事。

我觉得自己好像该对他宽大一点儿。“你是想让我上半年住这边还是下半年住在这边?”我问他。

此时,我早已登上台阶,尽量表现得优雅而若无其事。现在我才看到,与我并列冠军的另一个选手正是我首轮碰到的那个男生。在小组赛中他可能是赢了我而进了胜者组。也就是说,他此后遇到的对手都要更强一些。他不如我走得快,我先走到领奖台前,于是主持人把奖杯交给我。我抓住了奖杯,递到自己的左手。那个男生也走到领奖台上,我们微笑着握了握手。

“我考虑一下。”他说着,然后就走了。

二十分钟后,大家集合起来,准备参加颁奖典礼。“本次比赛共有两位胜者。”主持人大声宣告。他手里只拿着一个奖杯。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可惜,我们只准备了一个奖杯。所以,你们俩谁先上台,奖杯就发给谁。”

我赢了。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这是个进展。我要走了,我要自由了。有一天,我会坐在车里从树荫下驶过,手脚悠闲地耷拉在车窗上。

除了第一轮碰到的那个男生,其余对手的模样我都记不清了。但在决赛时,我知道自己正走向胜利,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感受。决赛的时间同样并不算长,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不在乎自己会抽到哪一方,我的卡片已经因为多次使用而变得皱巴巴的。不管对手如何发难,都不在话下,我胸有成竹。比赛结束后,我跟对手握手。我对对手表现出的大度风范,就像对此前被我淘汰的所有选手一样。

(1)1858年夏天,民主党史蒂文·道格拉斯与共和党亚伯拉罕·林肯两位候选人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两人在伊利诺伊州各地一共举行了七场辩论。

白天过去,夜晚降临。每一轮过后,贴在墙上的白纸上剩余的选手就越来越少。我走进下一个赛场,听说已经是半决赛了,评委也从一个增加为三个。

(2)Randy Newman,1943年出生,美国作曲家、歌手、钢琴师。

要是我赢了,我就能拿个奖杯给父亲看。以前我从未得过奖杯,现在我觉得似乎很有必要赢一个来证明自己。

(3)指的是百老汇大道(Broadway),是纽约市重要的南北向道路,道路两旁分布着众多剧院,是美国戏剧和音乐剧的重要发扬地,“百老汇”因此成了音乐剧的代名词。

“不用了,”她说道,“我们等你回来。如果太晚的话,我们就先睡了。”

(4)Oliver Peoples,美国高档眼镜品牌。

“要不你们跟教练说吧,”我说,“让他换人,我早点回家。”

(5)一种刺鲅鱼。

比赛间歇,我给家里打了电话,跟劳伦娜说我得晚些回去。她的声音很冷淡,我知道,肯定是父亲又不高兴了。

(6)一种黄鳍金枪鱼。

可是我一直在赢。我的脸一直红扑扑的、热乎乎的。在反驳对方时,我得把手放在脸上,左右轮换着,好让脸凉下来一些。

(7)Citizen Kane,1941年美国上映的一部传记体影片,该片以一位报业大亨孤独地在豪宅中死去为序幕,围绕他临死前说出的“玫瑰花蕾”一词,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

“要是大家都被淘汰了,我们就回家。只要还有人晋级,我就等到最后。”教练对我们如此说道。我跟父亲说还得在外待一夜,他半信半疑,似乎辩论队是我瞎编的。“晚饭前,我能到家。”我对他说。

(8)Larry Ellison,美国犹太人,1944年出生,世界上最大的数据库软件公司“甲骨文”的老板。

当天晚上,我们回了家。第二天是星期天,是比赛的第二天也是最后一天。我们早早地出发,坐的是同一辆车。

(9)Alessi,意大利家用品设计制造商。

轮到我发言时,我的脸就会红起来。每当此时,我就觉得自己的身子轻飘飘的,而头脑却是思路敏捷。我在规定的时间里妙语连珠,听上去无懈可击。在对方发言时,我的脑中就随时准备好了反击之词。“少数服从多数”和“少数人的权利”似乎对我来说是意义重大的。我唯一一次在辩论中落下风,是首轮比赛中对阵一个男生。

(10)The lma&Louise,1991年美国上映,讲述了生活不如意的家庭主妇塞尔玛和同样孤独的朋友路易斯去郊外旅行散心,却因意外杀人而逃亡的故事。该片被认为是向男权社会发出抗争的女性主义电影代表作。

我们为正反双方都做了准备,也练习了好几轮,又去斯坦福大学参加了一场小型辩论赛,我输了。我们剩下的几个人还要去一所名叫林肯学校的地方参加一场辩论赛,那里距离我们这里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辩论赛的场地设在很多间空的教室里,场地准备工作由志愿者、家长、老师们完成。每轮比赛结束,墙上都会贴出晋级的人以及下一轮的对战安排。在比赛空当,我们四个校友凑到一起,买好零食,坐在学校里的水泥花池边上,边吃边嘲笑上一场对方辩手的漏洞。这所学校比我们学校大,也更漂亮、更现代一些,教室里的墙上贴着各种知识点图表,似乎比我们的更难、更复杂。

(11)Fosters Freeze,美国加利福尼亚的连锁快餐店,1946年创建。

我加入了学校的辩论队,这是为了考大学而做的另一件事。跟其他同样目的的活动一样,我落得疲于应付,最后都忘了参加的初衷是什么。我选择的辩论类型是“林肯-道格拉斯”(Lincoln-Douglas),名字源于林肯和道格拉斯那场著名的辩论(1)。辩论的题目打印在一张长条纸上:“少数服从多数VS少数人的权利”。这个辩题是什么意思?我该如何发问?这些都让我一头雾水。

(12)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

辩论赛

(13)暗指作者母亲靠子女抚养费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