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走一边回头看。我小心翼翼地,唯恐踩到地上掉落的香枫果实。树是红橙色的,叶子是星状的,前天刚下过雨,地上落叶缤纷,与灰色的人行道相衬,更显得反常地艳丽。香枫的果实跟樱桃一般大,褐色的皮、褐色的毛刺,果实裂开,在人行道上留下锈色的痕迹。林科纳达那个家里,院子里也落了一地这样的果实,密密麻麻的,让人走路都不稳当,母亲总会把它们清扫干净。
我一路步行回家,我的手在颤抖,因为我抛弃了母亲,我把她一个人扔在了身后。街上空荡荡的,很平静。我感到一种奇怪的镇定,太过镇定。我正在走路,别处的一个女孩儿正在看一个女孩儿走路。我正如母亲所说的那样,我是那种抛弃亲人的人。
缺失的父爱
她看着我,不知所措。我穿过院子,穿过餐厅,经过一排忙碌的厨师,从早餐那喧嚣和热气中脱身而出。我的注意力全都在我的后背和腿上。她注视我离开时眼里看到的一切——我的身姿、我穿的衣服、我走路的样子……可能恰恰证明了她对我的判断。我尽力想跟以前那样走路,跟与她一起生活时那样走路,为的是让她看到,让她明白我还是从前的我。走出门口,我加快脚步,以防她会追出来继续吼我。我盼着她能追出来,又怕她会追出来。
开学后一两个月,学生会选举开始了。我四处分发宣传册,宣告自己竞选年级主席。发传单的时候,我发现一个问题:我不认识这里的学生,他们都彼此熟知,却都不认识我。我穿了一件黑裙子,裙摆在小腿一半处,他们则都是穿牛仔裤,三三两两地结伴而行,路过的时候对我客套地浅浅一笑。有些同学收下了我的宣传册,有些则假惺惺地笑着拒绝:“不必了,谢谢。”
我四下里看了看,近处并没有别的客人,但远处的饭桌上有几个客人朝我们看过来。“这样不好,”我说道,站起身来,“你不能再吼我了,我要走了。”
“不好意思,你是谁?”一位女生问道。
“你跟他们一样,”她开始叫嚷起来,“冷血、无情、虚伪!你好好跟他们在一起吧,一丘之貉!”
“我是刚转来的新生。”
“我娇滴滴的,我只是个公主啊。”她讽刺我。
“你要竞选年级主席?”
母亲的嗓音变得又尖又细,意在嘲讽我。
“对。”我答道,却意识到此刻的自己是多么可笑。
的确,我想变得跟父亲和劳伦娜一样,可这是不可能的,怎么努力都不行。我跟他们格格不入,我融不进他们那个家。我想要的超过他们所给予的,我却还掩藏着自己的需求。
她拿了一份宣传册,走了。
我过的不是富人的生活,或许在外人眼里似乎如此。的确,我现在有好衣服穿,数量不多,但质量更好一些、更新一些。跟父亲去商场吃印度菜时,他有时候会顺便带我们去阿玛尼专卖店逛一逛,给我买件T恤或裤子。跟母亲一起生活时,每得到一件新衣服,我就总是穿它,直到穿得跟衣橱里的其他衣服一样旧为止。而跟父亲一家购物,与跟母亲购物大不相同:小而频繁地更新,料子更好,而且,因为大多数衣服是同季在同一家店里买的,所以更好搭配。衣服的颜色也以蓝色、白色、炭黑色为主。现在再看衣橱时,我第一次发现里面有稍新一些的衣服,而且都能跟新衣服搭配得很好。我知道,母亲一定也喜欢这种感觉,而我却抢先一步体验到了,所以我心中有愧。“你有大问题了,丽莎。”她继续说道,紧咬着牙关咆哮着,“你知道你哪里不对吗?你太想变得跟他们一样了,你根本不知道人生重要的是什么!”
在里克威尔默丁,学生来自不同的初中,而这里的学生大多数都是从幼儿园就认识了。在里克威尔默丁时,学校里有传言说我是史蒂夫·乔布斯的女儿,更令我的竞选受人瞩目。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个情况。我只是觉得有点尴尬,有点不好意思,只知道顽强地为当选而努力,似乎只要有足够的意志力,我就能重现在里克威尔默丁的辉煌。
“算了吧,”她反驳道,“你只是关心你自己罢了。你想过好的生活,我这边的生活太艰苦了,你就搬到富人家去住了。呸!”她啐道。
计票过后,一个名叫凯尔的男生赢得选举。他穿着格子衬衫、卡其裤,说话铿锵有力,脖子很长,喉结很大。
“我搬出去住,只是因为咱俩总是吵架。”我解释道,“我不想跟你吵架。”
当天晚上,父亲和劳伦娜去参加晚宴了,我在家照看弟弟。他们总让我照看弟弟,却不提前和我打招呼,只在临出门时才嘱咐我。我喜欢弟弟,不介意照看他,但他们问都不问一声,直接把他塞到我怀里,实在是目中无人。我小的时候,父亲对我置之不理,现在,他又要对第二个孩子置之不理,让我替他照看。
“你好像变得跟我很陌生,很疏远了。”服务员离开后,她这样说道。“跟以前截然不同。自从你搬走以后,你就好像不是我女儿了。”她语带好奇,而这份好奇刺痛了我,仿佛她明明注意到了,却不在乎一样。我不知道她说的是对是错,或许情况比我想象的更糟,我已经彻底改变,再也回不去了。跟她在一起时,我就裹上了外壳,连我自己都撬不开。
我喂弟弟吃东西,他却兴冲冲地扭着身子。我读书给他听,他却要撕书。我唱歌哄他睡觉,他却不肯闭眼。他大哭起来,连牛奶都不能让他消停下来。我把牛奶加热,还滴在手腕上试了试温度。他大哭了仿佛有几个小时之久,脸都憋成了深红色。他脸上满是泪水,张嘴号啕着。
这时服务员过来了,问我们点些什么。他很愉快,好像在一个普通的上午跟一对普通的母女对话。我点了烩蜜桃和生奶油做的烤饼。
父亲和劳伦娜出门时留了个电话。我打过去,可是没人接。我抱着弟弟来回溜达。晚上,窗玻璃都变成了镜子,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得心想,当初母亲养育我时是否也是这样。
“这么说来你是事事顺心了。”她说道,听起来语气有些刺耳。
那顿早餐时,跟母亲不欢而散之后,又过了一周左右,我们俩通了电话。她向我道歉,说她不该吼我,还说她不是生我的气,也理解我为何要离开。最近,她接了一个赚钱的活,为洛杉矶一家大型妇幼医院制作版画和标志板,也就是说,她得去洛杉矶,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其间,我们俩无法见面,但可以电话联系。
这种正常的状态不会维持太久,我知道,她一定会发作。
从洛杉矶回来后,她开始制作儿童房里张贴的帆布动物造型。附近一家医院雇她为几间病房里制作刻版壁画,另一家医院则请她在墙上画上树,果实上用版画的方式呈现出捐赠人的名字。工作量挺大,她雇了个帮手。他俩在改装后的车库里,一边听着小红莓乐队(Cranberries)、传声头乐队(Talking Heads)、保罗·西蒙(Paul Simon)、雷村黑斧合唱团(Ladysmith Black Mambazo)的音乐,一边工作。
“还好。”其实很糟。“我是说,会好的。”我故作乐观地说道。
父亲和母亲偶尔会在外面碰到,在蔬菜水果店或是食品超市。我从母亲那里听说这些偶遇,她不喜欢碰见他,却说相遇时两人都很友好,有时相互问好,有时还交流一下我的近况,有时父亲请她代为问候缇娜。
“挺好的。我很想你。高中的生活怎么样?”
缇娜和母亲仍是朋友,她们俩有时候会去加州大街的“乔安妮餐厅”(Joanie’s Cafe)一起吃早饭。我问母亲缇娜的近况,她说,父亲每天都要给缇娜打一二十个电话,还给她电话留言,说想跟她复合。
“还好,你呢?”
一天早上,父亲读了一会儿报纸,接着给弟弟唱起了《这个老头儿》(7)。他唱的是“paddy-whack”的那部分内容,一边晃着弟弟的双手做歌中向狗扔骨头的动作。弟弟扭动着身子,想要挣扎出去。
“最近怎么样?”
劳伦娜去卧室里换衣服,准备去参加健美操班。父亲不再跟弟弟玩闹,突然停下来看着我。
母亲朝外坐,我朝里坐,院子里桌子不多。我们把餐巾展开,铺在大腿上。我们俩不太亲近,感觉疏远了很多。我不知道该怎样向她表达“我还是她女儿”的意思。她要是敢吵闹,我起身就走,这样做真是够大胆的。仅仅是设想一下,我都觉得既刺激又愧疚。
他问我:“嘿,缇娜最近怎么样?”只要是我们俩单独在一起时,或者只有里德在时,他总会向我打听缇娜的情况,每次都像是第一次问,仿佛是无意间刚刚想到的。很快,这就成了我们俩单独相处时唯一直面相谈的话题。我觉得自己很有分量,所以,不管这事多少有点鬼鬼祟祟的感觉,我还是很喜欢跟他聊。
我和母亲打算在周六一起吃早饭。从圣诞节算起,我们一共见过两次面,但次次都以吵架收场。我把吃饭地点选在了Il Fornaio(6),因为那里距离父亲家只有二十分钟的步行距离,我可以走着去,走着回来。她要是发火了,我可以随时离开。而且,父亲还没给我买新自行车。我到饭店时,母亲早在里面坐着等我了,我们俩拥抱了一下,她穿了一件新裙子。灰胡子的领班对我们说:“请跟我来。”我们俩跟着他来到院子里,经过喷泉,来到一个圆形铁桌前面。桌子旁边有棵盆栽,里面种着紫色的花。我和父亲好几次到这里来买搭配洋葱、橄榄、牛至的海鲜比萨,但领班似乎没有认出我。
“我觉得,她过得挺不错。”我告诉他。我假装不知道他给缇娜打电话的事,也假装不知道他的问题其实跟缇娜没有太多关系,更多的是谈他自己。我知道得太多了,我不想向他透露太多信息,那样他就不会再问我了。我感到一种奇怪而奇妙的力量,我知道缇娜的情况,所以我对他有用,所以我不在乎此举出卖了缇娜,尽管这稍显卑鄙。
不欢而散
劳伦娜回来了,我们在厨房里跟里德玩,又一起做午饭。父亲出去了,一会儿拿了个相机回来。这个相机镜头很大,很贵,他不让别人碰。我想让他拍拍我,真的太想了。
我生气,是因为劳伦娜也是人,也有缺点:她不知道穿裙子时并上双腿,不知道把他推开、不要当着我的面亲热。我生气,是因为她辜负了我对她的信任。别人对于我来说都失败了,她是我最后的法宝。可是看她像少女一般屡屡犯错,我意识到,她可能没有担起,或者也不能担起我交付的重任,她不是来为我“修好”我父亲的。
我还想变成弟弟,不再做我自己。我不在乎放弃迄今为止的生活经历,因为它们都不值一提。在我的想象中,变成里德并非是我的死亡,而是幸运地生逢其时,我能想象到那种快乐。这一愿望比我以前所有的愿望都强烈,而且有一种陌生的紧迫感。而且,因为这个愿望与日常生活不同,我隐约觉得可能成真。我看看掌纹,希望能看到这个愿望实现的时间和方式。
当时我并不知道,其实在潜意识里,我希望劳伦娜能把父亲“修好”,能撬开他的内心,让他对我全心全意,让他明白自己错过了多少亲情。
“丽莎,闪开。”他把相机端到眼前,粗暴地命令我。相机镜头像块大理石,或是一个凝固的水坑。
我又坐下,扭头看向别处,听由他在我身边呻吟亲热。我不知道他们会亲热多久,我看着院子里的草坪,弧形的砖路旁边,有棵盛开的山楂树,树冠上满是白色、粉色的山楂花。
我跳到厨房的水池边上,离开了取景框。我站在他身后,继续逗弟弟笑,以防他看出我的伤心。
终于,我站起身子,向房门走去。这时,他俩分开了。“嗨,丽莎,”父亲对我说道,“别走。好不容易有个一家相聚的机会,你得学着融入这个家里才行啊。”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史蒂夫,让丽兹一起照吧。”劳伦娜说道,向我招了招手,“过来,丽兹。”我走过去,站在她身边。我对她感激万分,身体禁不住颤抖。
劳伦娜穿着牛仔裙,我能看见她双腿间一抹白色的内裤。母亲教过我,在穿裙子时要紧并双腿。看劳伦娜的样子,我不由得纳闷:她母亲没有教过她这个吗?我很生气,因为她既像个大人,又像个小孩。她让他当着我的面亲吻她,却不知道或者不在乎自己该并上双腿。
一天早上,劳伦娜带我参加奥杜邦协会(8)的活动。我们挤在一辆坐满了人的厢货车里,到一个自然保护区。沙土路两边是又细又高的树,树枝上有鸟在跳跃。
他们的热情不像是真的,而像演戏一般,就像《西北偏北》中里加里·格兰特在火车上吻爱娃·玛丽·森特那一幕。
几天之后,父亲到我的房间里,他心烦意乱地踱着步子。
父亲坐在劳伦娜旁边,他看着她用西瓜润唇,接着就扳过她的肩膀,凑过上身。我想回避,但我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把我按在原地。他们俩就在我眼前上演着好戏:他搂着她亲吻,一只手抚着她的乳房和腿根,嘴里还发出阵阵呻吟声,似乎是演给旁观者看。以前他跟缇娜交往时也是这样。她们为什么不推开他呢?我很纳闷。我在院子里越发显得孤独,这时要是有人站出来制止他们该多好。
“怎么了?”我问他,“你怎么了?”
一个周末的下午,弟弟在睡觉,父亲和我坐在院子里的桌前。劳伦娜切了个西瓜,用盘子端了出来。她在吃西瓜之前,总是先用瓜瓤抹一抹嘴唇,就像用润唇膏似的。
“只有你亲手做的事,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下午放学回家之后,弟弟在睡觉,卡门就给我编辫子。她对我很好,她会编很多种辫子,其中有一种是把辫子盘在头顶上,像王冠一样。她编的辫子能好几天不变形,当然,也是因为我的发质光滑柔顺的缘故。我不舍得解开,直到辫子松了,变了形,脱出来的头发一根根蓬着,在亮处仿佛头上顶了个光圈。我坐在厨房的椅子上,她用手指拢起我的发辫。我闭着眼睛,我喜欢被人碰触的感觉。每每在这种时候,我都替我和卡门感到庆幸,因为我们俩都有幸身在这栋房子里,砖墙、明亮的窗户,还有门前开放的茉莉花,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清香。
“我不明白。”我说道。
然而,哪怕是在我伤心欲绝的时候,我心中也明白得很,其实我的卧室并没有那么冷——毕竟我们是在加利福尼亚州。尽管清洁工不给我洗衣服,但她每隔一两周时间就会为我换洗一遍枕套床单。而且,有些家庭合影里也有我。
“那次观鸟旅行,”他解释道,“那种事。”他什么意思?那次观鸟活动没什么错啊。大家轻手轻脚,仰着头,拿着双筒望远镜,循声寻找林中的鸟类。
我想要什么?我在等什么?父亲对我,远不如我对他那样亲密。我被黑暗而可怕的孤独感笼罩,肋骨下面一阵刺痛。我哭着入睡,泪水从脸旁滑落,变冷,流进耳郭。
“那种事毫无意义,太假了。”
把弟弟哄睡之后,父亲会下楼来,到书房里忙几个小时的工作。我坐在书桌旁,能听到他离开书房回楼上睡觉的动静。我听着他在地板砖上行走,在楼梯处左拐、上楼。他本可以多走几步,到我的卧室探下头,跟我道声晚安,这其实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我已经14岁了,不像小孩子那样需要大人道晚安。跟母亲在一起生活时,她每晚都会跟我道晚安,那是我们的习惯。她把我当小孩子对待,虽然没必要,可是搬到这边来之后,我却渴望这种对待了。
“我知道。”我假装与他有同感。后来我才明白,奥杜邦协会之所以邀请劳伦娜和我参加观鸟活动,是希望父亲或劳伦娜为他们捐款,此举令父亲极为反感。
洗完碗之后,我从厨房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家庭影集翻看,里面有很多弟弟的照片,我的却很少。我一边看一边挑,把我不喜欢的自己的照片都抽了出来。或许他们会发现我的照片很少,继而后悔没能多照一些。
我不想充当他的良知,也不愿在出问题时受他信赖,不愿跟他有同样严苛的价值观。正如母亲跟我说的那样,他这样做,是把我当成了他“迷失的自我”之前的一张老照片,照片日久积灰,他偶尔回来,擦掉灰尘看一看,却再次久久离开,将其忘个一干二净。
厨房里原来装在工作台上的洗碗机坏了,父亲不肯换新的,于是我只好用橙红色的海绵手洗碗碟餐具。晚上,水池上的窗玻璃像镜子一样照出我的样子。我站在冰冷的陶瓷砖地面上刷碗洗盘子,再将它们摆在木质搁物架的板条上晾干。铺床、收拾桌子、清理工作台、写感谢卡……跟母亲一起生活时,这些要求似乎没完没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现在我在父亲的家里干着同样的家务活,却没人絮叨我。
“不是本地出生的人”——他指的是加利福尼亚州——“是不会明白的。”
“好。”我张口便答应了。这不合算,我知道,我本该跟他讨价还价一番。我知道,他肯定也知道对我来说这笔买卖不合算,但我想,他们看到我连这种亏都肯吃了,今后一定会对我更加慷慨。这样做能弥补以前我缺席他们生活的遗憾,也能给我个机会证明我为这个家所做的贡献。
有时候,我出门时,劳伦娜会背着父亲塞给我一张20美元的钞票。她夸我,说我很漂亮。
“我有个办法,我可以给你买辆新自行车,但以后每天晚饭的碗都得你洗,还有,只要我们俩有事,你必须随时随地帮忙照看里德。”
有一次我问父亲,是否会有打算做慈善,他一听就厉声叱责我,说“不关我的事”。劳伦娜用他的信用卡给自己娘家的小孩们买了些衣服,他就刁难她,在厨房里大声读账单。我以为,是因为他生活节俭,所以家里才没有几件家具。其实是他吝啬,所以不舍得雇人照看弟弟、请人清扫房间,但这很可能不是真的。在杂货店、饭店、服装店,他总是大声计算价格,大讲普通家庭的正常花销应该是多少。每当看到东西太贵,他就愤愤不平,拒绝购买。可是我希望他能认清自我:他不正常,他很吝啬。可是我也听说过他的慷慨壮举,比如他给缇娜买了辆阿尔法罗密欧,给劳伦娜买了辆宝马,还给劳伦娜付了大学学费。我想,他的节俭大多是针对我的,不给我多买几条牛仔裤、不买家具、不修暖气,却对别人大方得很。我无法理解,如此有钱的一个人竟会如此吝啬。我无法理解,他为何不愿为自己的家人花钱。
“可那不是故意的。”
除了保时捷,父亲还有一辆很大的银色奔驰。我为其起了个绰号,叫“小王国”。
“你还总摔坏东西。”他继续说道。
“为什么叫‘小王国’?”他问我。
“我尽力了。”我希望劳伦娜能帮我解围。
“因为它太大了,跟一个小国家的国土面积一样大。它太重了,能压碎一个小国家。它太贵了,能够让一个小国家的百姓吃一年。”我回答他。这是个笑话,但我想借此刺激他,让他想想在自己身上花钱是如何大手大脚,让他反思一下,开开窍。
回到家,我跟父亲提到自行车被偷的事,他却告诉我说:“丽兹,你用东西时总是粗心大意!”当时是早饭时间,饭桌上有父亲、劳伦娜、里德和我。
“小王国。”他听完轻轻笑道,“真有意思,丽兹。”
总之,我免不了会出门,出门就得骑自行车,所以父亲会给我买辆新的自行车,我是这样想的。
一天,在家里,我和父亲在走廊里遇见,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我的女朋友们跟父亲的关系都不好,一个比一个差。”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说这番话。
这种被人亏欠的感觉,就像乌云一般笼罩在我的头顶上。每当父亲善待我时,阴云就会消散片刻,旋即再度聚拢下压,我总是不能将它彻底摆脱。
我认识的大多数女性,都跟我一样,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父亲的陪伴。他们或是去世了,或是离婚了,或是抛下妻儿离家出走了。没有父亲不是什么特别的事,也不重要。父亲的精力在别处,不在我身上。他忙着创造能改变世界的机器、他举世闻名、他四处交际、他积累财富、他跟一个名叫皮格齐(Pigozzi)的亿万富翁在法国南部地区醉驾,他跟琼·贝兹(9)约会……没有人会想,哎,这个家伙该去好好抚养他的女儿啊。这是一种怎样的傲慢!因为多年以来缺少他的陪伴,我悲伤到了何等地步。每当心中涌起这种悲伤,我是怎样地压制它或无视它。这样是不对的,是自私的,我什么都不是,根本不值一提。我对他的重要性,他对我的重要性,甚至更为广义的父女关系的重要性,都被我置之脑后。那时,我对他的轻视已经习以为常,甚至已经全然忘记拥有这种亲情的必要。
我猜父亲会给我买辆新的自行车,因为他现在不必雇车接送我上下学了,也不必为我支付私立学校高昂的学费了。而且,尽管我没有明确说出来,但我觉得这都是他欠我的。我以为他和劳伦娜能明白这一点,并对我做出补偿。我以为他会可怜我,最终他会想明白这一切的。
最近,一个稍微年长的朋友给我打电话,其间谈及他的女儿订婚的事。直到这时,我才对这种父女亲情有了新的认识。那天,他的女儿和男朋友到他家里,说他们俩订婚了。他哭了,连他自己都对此反应惊讶不已。
随后的那个周末,我去了一家名叫罗克西(Roxy)的服装店,把自行车停放在店门口。正午时分,店里高音量地放着劲爆的英国朋克音乐,架子上的衣服挂得很高,走过时,衣服摩擦着我的脸颊。有护肩的宽松短夹克、褶裥长裤、粉彩T恤……以前我跟母亲来过这里,今天回到这儿,身处在褶裥丝质长裤、带图案的T恤和爆炸的音乐声中,我重温起熟悉的感觉。可离开商店时,我发现自行车被人偷了!
“是这样的,从她出生开始,我就把对她的保护和关怀当成我的、我们夫妻俩的职责。”他解释道,“听到她订婚的消息,我突然意识到,从今往后,这份职责就是别人的了,我不再是首要的,不再是主角。”
格格不入的我
挂断电话之后,我开始怀疑之前是否一直低估了自己错过的东西,以及父亲错过的东西。跟他一起生活时,我把这份念头转化成了洗碗机、沙发、自行车,用这些物品填补他的空缺。我觉得他亏欠我的只是这些琐碎之物,我为此心痛而深信不疑。其实事实远非如此。电话里那位朋友的话,为我打开了一个复杂的宇宙,令我幡然醒悟:我和父亲缺失的,是父女之间的关爱。
父亲从冰箱里拿出苹果汁,倒了一杯。“不行,得等到翻新厨房时一起弄,”他说道,“我们短时间内还没打算翻新厨房。”
读书时,我既不寂寞又不分心,我的心绪全被书的内容占据。我能同时读好几本书,时而读读这本,时而读读那本,到最后,好几本书的多个结局在我眼前同时展现,如同交响乐结束时锣镲齐鸣。读完之后,我再度陷入孤独,仿佛一扇窗户被突然打开。
“我好冷啊!”第二天早上,在厨房里,我对父亲说道,“你赶紧找人把暖气修一修吧。”
为弟弟打造换衣台的那个木匠,还给父亲打造了一个书橱。书橱放在父亲家中的办公室里,贴墙而立。制作时,他小心翼翼地将书橱的背面靠在刷白漆的涟漪花纹的墙面上。有些晚上,父亲去睡觉了,我就去他的办公室里,翻看书橱里的书。其中有一本是关于野口勇(10)的,还有《第三帝国的兴亡》(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hird Reich)和《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Autobiography of a Yogi)。他的办公桌上,在一台NeXT电脑旁边有一个笔筒,里面放着十二支新的黑色三菱圆珠笔,他喜欢用这种笔,口袋里经常装着,我从笔筒里拿了三支。家里的其他人都睡着了,我在他的办公室里,坐在小地毯上读书,手里还拿着一支笔。在这里,我感到充实而自由,想读哪本就读哪本,手里还有笔,没有人会打扰我,也没有人跟在我屁股后面。
当初我真该选楼上那间卧室,就是车库顶上那间,人字形坡顶,坡顶上有窗。其实,父亲最初也是想让我住那间,他觉得那间更宽敞,有壁炉,有一步式阳台,阳台上有楼梯,可以顺着楼梯直到院子里。他提议让我住那间时,还眨着眼跟我开玩笑,说我可以半夜里从阳台的楼梯偷偷溜出去。既然我没选它,父亲就将其改造成了客房,里面放着蒙娜给我买的放在伍德赛德那个家里的柳条床。可是当我向父亲提出想搬到那间卧室时,他拒绝了。
在那段时间,我读了塞林格写的《弗兰尼与祖伊》(11)。书的封面是亚光白色,上面印着书名和两条彩色条纹。我读了很多遍,书磨损得很厉害,封面被手上和书包里的灰尘弄得很脏。火车,寒冷的火车站,大衣,宿舍,餐厅,饮料。东海岸,常春藤联盟,哈佛。这是另一个星球,另一个不同的阶层。真是这样的吗?我心有怀疑。书中的人物都说着我不懂的词汇,清晰而娴熟。我想成为弗兰尼,她太真实了!她在表达赞同或赞美时,总是用“absolutely”“lovely”“love”三个词。火车也都是编号:1052号列车。他们下车的站台很冷,呵气成雾。为了御寒,人们都穿着大衣外套、浣熊大氅,里面是系扣的羊毛衬里。
晚上,他们上楼睡觉之后,我就感到格外孤独,经常哭着入睡。而且我还感到很冷,后来我才发现,是我的卧室所在的这片区域的暖气坏了。
我在书里找到了未来的方向。我要去哈佛,因为书里人谈的都是哈佛。我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小镇,离开父母的世界。我不会让他们知道我的计划,我怕他们会阻拦我。
帕洛阿尔托高中的代数课跟里克威尔默丁的很不一样,帕洛阿尔托高中的更难一些,用的公式我都不认识。有那么两三个月,几乎每晚我都要请劳伦娜辅导我做代数作业。她总是长叹一口气,站起身来。我们俩走到楼下,她三下五除二把题做出来,再一步步教我解题步骤。
这件事与父母以前的经历大不相同,可能会令他们吃惊。这似乎就是我的人生答案:一个逃离计划,它给了我动力,又无可厚非。我不知道要学什么专业,也不知道大学应该是怎样的,我真的不知道。但是我想,只要去了哈佛,一切都会水落石出。
以前,我毫不费力就能交到朋友。可现在,我却害羞起来,在课堂上连举手回答问题都要犹豫再三,我在学校里一个朋友都没有。
我开始收集大衣,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在生日或圣诞节时,我总是要大衣当礼物,而我收到的各种大衣都太暖和,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户外根本用不到。高中生活一天天走向结束,我明白了,我这是在为大学做准备,我积攒大衣的热情不减(后来我才发现,这些大衣在加利福尼亚州穿太热,却不足以抵御东海岸的寒冷)。
校园里的草坪已经枯败,有的地方尚有残存的草茎,有的地方已经露出光秃秃的土壤。我按教务主任写的课程表上课,用的是旧课本,封皮上有破洞,能看到里面褐色的硬纸板,空白处还有以前的主人记的笔记。
我没有把上大学的计划告诉父亲,因为它尚不成熟,还过于脆弱,根本不堪他的一击。我感觉到,尽管他总开玩笑说我会嫁给“比夫”“泰德”等人,但他并不能忍受我的独立,也不理解这一天来得如此之快,我必须暗中行事。即使他不是那种把孩子抚养长大就不愿其离开身边的人,他也会身不由己地把孩子培养成那样。
假期过后,我就去帕洛阿尔托高中上学了,用的是新名字。
“那台电脑是以丽莎命名的吧?”
得到父亲的许可后,我当即步行去了林科纳达的家。打开正门,我闻到一股气味,暖暖的,是木头、油、颜料的混合味。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我从未注意到这些气味。我跳到母亲的腿上——我的身形尚小,她能经受得住。母亲抱着我,抚摩着我的双肩和脑袋、手臂、腿、手指,闻我的头发。后来,她对我讲述当时的心情——她抱着我,感到震惊又如释重负。她说,因为很长时间见不到我,她脑中甚至已经生出一种念头,仿佛我已经死了。我记得,她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久久不愿松手。
父亲有时候会开这样的玩笑:他背转过身,呻吟着,双手交叉搂住自己并上下抚摩,似乎是跟另一个人在亲热。
终于,因为过圣诞节,父亲允许我们母女见面了。
在跟我谈到爱情和性的话题时,他很好奇,兴趣盎然,仿佛我们俩是平等的,是一伙儿的。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母亲反复梦到核弹攻击。在梦中,核弹爆炸时,她总是抓起床单,蒙在头上,跑去救我。
跟母亲谈性这个话题时,我总会觉得反感,但跟父亲就不这样,或许是因为我不是他看着长大的。
我和母亲已经有五个月没见过面了,我生她的气,可我又想她。我恨她,又可怜她。我想消灭她留在我身上的所有痕迹,又渴望得到她的抚慰。她不知道我每天都在干些什么,她不知道我要照看弟弟,有时候他哭起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怎么哄他。
“咱们再说说上垒的事。”他以和蔼但多事的口吻说道。我们用的是垒球的术语,可我们俩都对垒球一无所知并且不感兴趣。
在圣诞节,父亲给劳伦娜买了一件阿玛尼的礼裙和一双鞋,但那双鞋相对于劳伦娜的脚来说太窄了,她穿不上。他给我的礼物只有一双鞋,跟劳伦娜同款,是黑色的船鞋,也是阿玛尼的,我穿上正好。他发现给劳伦娜买的鞋不合脚之后,便对她很冷淡,仿佛是她的宽脚冒犯了他一样。我很嫉妒劳伦娜的那件礼裙,把它从包装盒里拿出来摊开,修长而轻盈。但我还是为自己的双脚体会到了一会儿优越感,仿佛狭长的外形代表着某种高贵和纯洁。
“你是说——亲热?”我问他。
他最近买了一张CD,放给我听。演唱者据说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阉伶,声音非男非女,介于两者之间,但音很高,仿佛吸过氦气一般。“枯萎,就是枯萎。”父亲一边模仿演唱者的唱法,一边走到书房里去打几个工作电话。他的办公桌上有盏台灯,弯着脑袋,像只螳螂。
“对。接吻是一垒……”他提示道。
他最后调整了一次花环的角度,接着冲到我跟前,用食指挠我的肋骨。我反击回去,抢先用手挠他的胳肢窝。他成功地挠到我了,我不由得大笑起来,笑声又尖又细,一点儿也不像我的声音。他幸灾乐祸地一下子跳开,躲过我的反击,脚步轻快地离开了。父亲光着的小腿上粗下细呈锥形,此时此刻他傻乎乎的像只青蛙。
我知道这很荒唐,但我却很喜欢。他每个星期都问我一次,仿佛说过就忘似的,反反复复,乐此不疲。那时,我还没交男朋友,所以不可能有什么进展。我把知道的都说一遍,他则不断地给我提示。我唯一迷惑不解的是“三垒”,又叫“下三路”,其中可能包括口交。所以我不跟他说,也不希望他追问细节。
有时候,他会即兴把我的事编成曲子,将这些曲子唱给我听。他说,鲍勃·迪伦在录音棚里就是这样。“My bike and hike I liked to school, my books, my looks, my life as a wife of a fife.”他如此瞎唱道。
“你现在到几垒了?”他问道。
“要是不正,”他用高音假声说道,“我就会死掉的。”他高兴时会变得疯疯癫癫的,甚至会自嘲,嘲笑自己过分讲究的行为。
“二垒,”我答道,“是在努艾瓦发生的。”
我看着他,笑着说:“好了,爸爸,已经很正了。”
“啊,”他说道,“很好。”
“史密斯与霍肯公司”(Smith & Hawken)送来一些圣诞节花环,其中三个只有鸟窝那么大。父亲拿着一个花环,穿过厨房,将其挂在走廊落地双扇玻璃门的门框中间。他不让别人碰这些花环,不让碰所有他订购的圣诞节装饰物,甚至圣诞树上的灯泡都不行。他执意要独自将其挂好,用了一整天才把灯泡的电线绕在圣诞树上,别人谁都不许碰。他跟一个小小的花环纠缠不休,把它挂在钉子上,后退几步看一看,再上前调整一下,然后再后退几步看一看……
一天下午,劳伦娜下班回家。我到外面迎接她,她在大门旁的玫瑰丛边上。
“有啊,”她答道,“你可以竞选学生会代表,每个班有两个名额,竞选就快到了。”我心想,这是瞧不起我?我看我还是应该竞选学生会主席吧。
“你知道那台电脑吗?型号是Lisa的?”她问我。她把大门关上,门上的铃铛叮当作响,她的头发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她背着一个牛皮小背包。“那是以你的名字命名的,对吧?”之前我从未跟她谈这个话题,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或许是某个同事向她提及此事了。
“学校里有学生会吗?”我问她。
“我不知道,我想是的。”我撒谎道,我希望她别再追问了。
我们到了教务主任的办公室里,她帮我安排课程表,这时有的课已经满员了。
“一定是的。”她说道,“等他回来了,咱们俩问问他。”
当我决定转学到帕洛阿尔托高中时,已经是一年过半。父亲开车带我去学校里注册,学校的行政区在一个光洁的长廊里,闻着跟公共图书馆里一样,有清洁剂的气味,也同样有嗡嗡的闷响和尖锐的回声。此刻,我觉得与父亲很亲近,因为他的注意力全都在我身上。跟他一起向走廊里走去,让我有种安全感。他在这所学校里有种气定神闲的自信。
“不是什么大事儿。”我说。我不想再听他回答一次了。可是,或许劳伦娜问的话,他的回答会不一样?
转学
几分钟之后,父亲回来了。他从门外进来,劳伦娜上前迎着他,我也跟了过去。
后来,父亲又带着我到学校交涉过一次。回家的路上,他建议说去帕洛阿尔托高中看看,看看那里是什么情况。当时已是傍晚,学校已经放学了,我们在空荡荡的校园里转了几分钟,这里的一些建筑物好像地堡似的。我心中忐忑,似乎我们俩是非法闯入者。这时,传来一阵音乐声,我们循声找去,只见一个高个子男生站在一扇门边,音乐就是从门里传出来的。我害羞,不敢开口问他。父亲上前问道:“这里在干什么呢?”那个男生回答:“在出校报呢。”我们俩向屋里看去,里面有很多人,有的在电脑前忙碌着,有的懒洋洋地躺卧在懒人沙发上。我想,要是我到这里来上学的话,也要加入校报。离开时,父亲问我:“你知道上学离家近有什么好处吗?你能步行上下学,就跟我当初上学时一样。时间长了,就能观察到四季的变化。”他跟谈论美女时一样,语速很慢。我不觉得步行上下学有多么浪漫,但我还是决定转学,因为,这似乎是融入这个家的唯一办法。
“亲爱的,”劳伦娜说道,“那台电脑是以丽莎命名的吧?”
其实,哪怕是对自己,我都不敢承认:问题并非出在学校身上,而是我无法融入这个学校,无法与朋友交往。每天早晨离家上学时,我都心怀愧疚,觉得自己背叛了某种初衷。
“不是。”他答道。
随后发生的事,简直怪异,而且一团慌乱。他开车带我去了学校,跟校长、招生办主任以及几位老师会面。他让我复述了上课无聊涂鸦的事,说我在课堂上觉得枯燥无味。在我的想象中,我成了天才学生,某些私立学校的教学水平无法匹配我的能力。父亲满足于我的说辞,为我愤愤不平,或许他是相信我,或许是从我的虚荣中找到了一个解决放学后坐车难题的办法。有父亲在身边,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对自己的说辞更加深信不疑:对我而言,这所一流高中在教学方面不够严格。
“真的?”
“是历史课,讲的是文艺复兴,我早就学过了。”我告诉他,似乎文艺复兴是眨眼间就能学会的东西似的。
“真的。”他答道。
“乱画?”他说道,“这可不好,很不好。”
“少来了。”她看着他的眼睛。我很震撼,也对她心怀感激,因为她决定打破砂锅问到底,换作是我,早就放弃了。在大门到屋门之间的路上,他们俩面对面站着。
就这样,我与他们越来越疏远,父亲对我也越来越不满。就在那段时间,我跟他提到学校的情况,说新学校的管理不如努艾瓦严格,有时候上课时会觉得无趣,就在纸上信手乱画。
“真的不是。”父亲再次说道。
父亲想让我多待在他们身边,可他总在别的房间里忙自己的事,不跟我亲近。好像我手里得端着指南针,跟着他团团转。
接着我又后悔了,我真希望劳伦娜没问。我替她感到尴尬,她原以为我对他很重要,却发现并非如此。
融入这个家会是什么样子?它应该是正常而交融的,一旦成为其中一员,就很难被驱逐。那时我将是这个家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可前提是,我得先融入进去。
“那么,你是以谁命名的呢?”劳伦娜继续问道。
这些话听起来十分怪异,因为他在我的人生中缺席了那么久,现在却要求我多陪在他们身边。现在,在家里吃晚饭时,他和劳伦娜都对我很冷淡。我以为这是我的缘故,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结婚不久,又刚添了孩子,每天晚上又因为照料孩子而缺觉。晚上,父亲做意大利面(有时加点牛油果),吃胡萝卜沙拉,我切黑豆面煎饼,蒸西兰花,劳伦娜在一旁喂里德吃饭。吃过晚饭,他俩就上楼去哄里德睡觉了。我感到他们对我的失望之情像浓雾般笼罩,仿佛我犯了大错,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感觉——我被渴望的家永远排除在外了。
“一个前女友。”父亲答道。说到这,他眺望远处,做出沉思状,似乎是在回忆。看着他恍惚的样子,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否则他的演技也太好了。我有种奇怪的感觉,每当感觉有假时就会这样。但最近这种感觉太过频繁,我开始怀疑自己的第六感出了错,是一个误会。再说了,他何必要撒谎呢?他的真实情感是对另一个丽莎的。从他年轻时至今,我从未听说他有过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友,我向母亲求证,她说:“废话,当然没有。”可是,或许她也不知道呢?或许跟那个丽莎的事,他自始至终都瞒着我们母女。
“丽莎,这可不行!”第二天,我把这件事告诉父亲,他这样告诉我。“作为这个家的成员,你做得太差了!你没有尽力!你总是不在家!你如果想真正成为这个家的一分子,就得投入时间才行。”
“孩子,对不起。”他说道,拍了拍我的后背,走进屋里。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我得在放学后参加学生会的会议,每周一次,既要借宿在朋友家,又得央求他们的父母开车接送我。
照看弟弟
“傻瓜,你赢了!”她说道,“你当选年级主席了!”
父亲打开一个大信封,里面是一张赴纳帕县参加婚礼的请柬。
“我猜不到。”
“丽兹,你想去吗?”
“猜一猜啊!”
父亲和劳伦娜出去参加聚会时,我常常是留在家里照看弟弟,这次他们要带上我了,他们要带我去公共场合,作为这个家的一个成员!女儿,长女。我想象着该穿什么衣服,该买什么袜子,各种各样的选择令我应接不暇。几周之后,婚礼日到了。
“怎么了?”跟父亲通完电话后,我的脑子里一直空白着。
路上,我们在一家精美的杂货店吃三明治。后来,在汽车行驶中,我说我想要小便,父亲朝我晃了晃空矿泉水瓶。弟弟坐在婴儿椅里,坐在后座我的旁边。
“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先猜猜看是什么。”她说道。
到达目的地之前,父亲在车上发表了一番有关风险和回报的言论,好像是在做演讲一样。“丽兹,你知道吗?”他问道,“这是一种权衡方式,用于判断一件事是否可行。比如说,如果回报很低,而风险很高,那就不能干。”
当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是苔丝打来的。
“对。”我附和他。
“我不感兴趣,挂了。”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
“法律也是。”他继续说,“法律不是规定你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而是看你是否被抓。比如说,大多数汽车都能开到每小时一百二十英里,比美国的限速标准高很多,但是,只要不被警察逮到,你开多快都行。”
“我明天就回去,”我说道,“竞选就在……”
我记得母亲跟我说过,父亲在苹果公司工作时(那时我还不认识他),他回家时总是把车开得飞快,在伍德赛德的曲折公路上狂飙,因为没挂车牌,近一年的时间里,警察都抓不到他。我不愿他耍酷、飙车,还教我如何违规。身为人父,他应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我能看出来,他是因为聪明,才不愿受到拘束,他有些飘了。
“丽莎,你对这个家投入的时间太少了。”他冷冰冰地说道,“你不像这个家的一分子。”
当时我还不知道,他们带我来,并非想让我参加婚礼,而是想让我帮他们照看弟弟。邀我参加婚礼只是个含混的说法,并未明确地表达出来。等我发现自己误会了他们的意思时,我为自己的一厢情愿感到羞愧不已。可是,出发前,当我把礼服挂在车里时,他们本可以告诉我用不到。婚礼在纳帕谷梅都伍德酒店(Meadowood Napa Valley)举行,入口是个大拱门,旁边挨着个高尔夫球场,路边有几个泳池,还有几间木屋。
父亲接起电话,“我没搭上回家的车,”我对他说道,“因为竞选的事。”
到了酒店,进了房间,我开始换衣打扮。劳伦娜给弟弟穿上浅蓝色的精致上衣,又套上背带裤,她穿上一件仿古一体式和服。父亲穿的是黑西装、白衬衫、牛仔裤。
当天晚上,我未能搭上回家的车,只好在波特雷罗山街区(Potrero Hill)的一个朋友家过夜。我打电话跟父亲报备,但是我很害怕打这种电话。最近,每次我在旧金山的某个朋友家过夜,第二天回家后,他和劳伦娜就瞅都不瞅我一眼。劳伦娜新开了家公司,工作很辛苦,父亲的工作也很繁重。保姆卡门照看里德的时间截止到每天下午五点钟,父亲下班后家里就不留任何雇工了。还有,里德晚上不好好睡觉。我怀疑自己不在家激起了他们俩的矛盾。
“好了,出发。”他说着,走到了门口。
选举在几周之后举行,四位候选人各自做简短发言。我当时正犯咽喉炎,声音小到简直听不见。我穿着灯芯绒裤子以求好运,上身是一件扭绳花纹厚毛衣。我的同学们都紧紧地挤在我身边,我感觉到生病时周围的人们激增的那种善意,于是不再拘谨,享受着同学们给予我的支持。
“等一下,我还没好。”我说道。我正在穿长袜,我的腿湿乎乎的,袜子拉不上去。
首演那天晚上,父亲让我给他留一张票,他从学校接上我,然后一起去看演出。幕布拉起,他在我耳边悄声说道:“你做得很好,我为你骄傲。”我希望当年级主席也能让他高兴。
“不要紧,”劳伦娜说道,“你不用着急。来,接着他。”说着,她把弟弟递给了我。看她的意思,是他们俩要先走一步,而我得留下来。
我决定竞选高一的年级主席,于是就在学校的布告栏里贴了很多宣传单。我交了几个新朋友,成立了一个戏剧社团,分批次组织学生到旧金山歌剧院参观。但这其实是闹着玩的,因为我对戏剧一无所知,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戏剧。之所以与戏剧搭上边,或许是因为母亲说将来要为戏剧设计布景。
听她的语气,看她的动作,我明白过来了。他们动作很快,仿佛是要逃离这里,连晚饭吃什么都没空说了。
竞选年级主席
“你们俩出去玩吧,泳池那边就挺好的。”劳伦娜说道。他俩走出门,走进外面的阳光中。
信的内容我大部分都忘记了,只记得最后一句话:“如果换作是我,我会立刻把她招进学校里。”
我换回牛仔裤。每个房间的门口都有一辆红色的小推车,我把弟弟放在车里,那身漂亮的衣服也没给他换下来。他喜欢一会儿在车里,一会儿被抱起来。天气又潮又凉,下水游泳是不行的。弟弟“啊”地叫了一声,指着天空。虫子,树,泳池。光线柔和,淡淡的白云像吹散的餐巾纸,漫天都是。
“不,我现在就要给她看。”父亲说道。接着,他去书房拿来一张纸,赤脚站在厨房里,大声地读了起来。
我们来到小路尽头,再往前就是田野了。我把弟弟从车里抱出来,他向泳池跑去,路上好几次差点被草地上的土块绊倒,又好不容易摇摇晃晃地站住,就像腋窝里拴着绳子的牵线木偶。我追上去,抱住他,把他俯身放在泳池边的混凝土台子上,让他玩水。我在他身边蹲下,抓住他的腿。他用手掌拍着水面。
“我还以为你会收着,等她长大以后再给她看呢。”劳伦娜说道。我能看出来,她不想让我太过骄傲或者出风头。可是“留到以后”很可能就会遗失或者忘记。
“拍、拍。”我说道。
“真的?我能看看吗?”
“拍、拍。”他学着。
“你知道吗,我为你给‘舔蛋威尔默丁’写了一封洋洋洒洒的推荐信。”一天早上,他对我如此说道。
身后传来引擎声和笑声。我抬头一看,只见一辆敞篷汽车经过。那是一辆老式跑车,车身是铬黄色和奶油色,车上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手和腿搭在车窗上。随着引擎的轰鸣声,汽车沿着通往酒店的蜿蜒长路开去,又拐上另一条路。那条路两旁各有一排大树,树叶茂密,仿佛一个极大的房间入口,阳光从鲜绿色的叶间穿过。
父亲把我的新学校称作“舔蛋威尔默丁”,我大笑一番,冲他翻了个白眼。
我不想在这里看孩子,我这样想。那才是我想要的,在那辆车里,跟那几个同龄人玩。
她这一番话就像针一般扎进了我的心里。或许我是无意间乱丢了衣物,好跟她有“一呼一应”的互动,就像母亲管教孩子那样,而她却让我吃了个闭门羹。我感到既丢脸又失策,这显得我粗心大意,而她却不是。
我偷了父亲的钱
她继续说道:“我要照顾小孩,还新开了一个公司,不能总跟在你后面收拾东西。”
一天晚上,父亲和劳伦娜出去了。我把弟弟哄睡着,又在楼上多待了一会儿。我翻了翻劳伦娜的更衣室,想找点小饰品、衣服、老照片什么的。我想找到一些她有但我没有的秘密。我找到了一瓶护肤霜,表面因手指蘸取而有了塌窝;一个长的三角形香水瓶,上面是玻璃瓶塞;还有几张弟弟的照片。更衣室里有一面一人高的试衣镜,因为略后仰摆放,照得我的屁股很大。她的衣橱未能透露更多信息,我挺失望的。
“好的。”我答应她。其实她的要求很合理。
我又穿过卫生间,去了父亲的衣橱。衣架上放着很多袜子、领带、毛衣,都用衬纸包着,沙沙作响。抽屉左边有一个马尼拉纸的信封。
在这个家里,我总是把东西胡乱堆在一起,就像往日跟母亲一起生活时那样:鞋、卫衣、菜板上的杧果皮、纸、牛粪状的袜子……我以为这样做会显得我很可爱,能从弟弟那里夺得一点儿关注。皮鞋事件过去不久,一天晚上,劳伦娜走进客厅,看到我留在地毯上成堆的袜子和卫衣,便对我说:“丽莎,从今天开始,你的东西要整整齐齐地归置好。”她的语气很冷。
我打开信封看了看,里面全是100美元的钞票,足足有两英寸厚!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现金,这让我目瞪口呆,就像以前只见过两三只瓢虫,却突然看到成百上千只瓢虫爬在一根树枝上一样。
演出结束后,我和一伙演员,还有舞台工作人员一起跑到剧场外面。草坪黑漆漆的,因为洒过水或者下过雾而潮乎乎的。我们用两件套头衫当旗子,玩了一会儿夺旗游戏。这是我进入新学校以来第一次无忧无虑地享受快乐,却没有考虑到湿草地对皮鞋的影响。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鞋跟处有好几条竖状划痕,仿佛被刀子划了一样,鞋面也因为沾了水而膨胀变形。草叶哪能如此锋利,竟然能割坏牛皮?回家后,我把鞋放回劳伦娜的鞋柜里,希望她不会发现异样。哪怕发现了,我猜她完全可以再买一双新的。几天之后,她发现了鞋子上的划痕,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如实相告,她有些不高兴,但此后再未提起此事。
我翻着这沓钱,心怦怦直跳。每张钱都又新又脆,发出酒精和粗麻布的混合气味,有点潮乎乎的感觉。
饰演阿德莱德女士的女生脖子修长,鼻音很重,剪着露易丝·布鲁克斯(5)那种黑色短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对剧组里的明星大卫心生暗恋。他说话是英国口音,在剧中饰演斯凯·马斯特森。那段时间,我总是拿着道具和纸在他面前跑来跑去,可他却似乎没有注意到我。
我抽出一张钱,叠了两下,塞进裤兜里,又关上抽屉,下了楼。我的掌心出汗了,就在牛仔裤上擦了擦手。
开演那天晚上,我打算住在苔丝家里。劳伦娜把她的黑皮鞋借给我穿,那是一双琼·戴维牌的系带牛津鞋。我跟她的脚一样大,都穿6.5码。
他屋里有没有摄像头?我是不是留下指纹了?我神经兮兮的,生怕门后突然冒出个人来。我的双腿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弹力十足,胳膊也似触电一般,蹿动着一股愉悦。
还有两三周的时间,舞台剧就要开演了,我每周都得拿出一个晚上去学校参加排练。放学后我很想在学校里多待一会儿,但我没有,因为一旦坐不上家里安排的那辆车,我就没有车坐了。有排练的那些晚上,我都睡在朋友家里。有时候,在家里吃晚饭期间,父亲既不跟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甚至连劳伦娜都显得冷淡而面露不悦。他们并未向我解释其中原因,所以我以为他们是因为别的什么事而不高兴。后来父亲就开始跟我抱怨,说我总是不在家。
我是个小偷,但我发誓不会再偷第二次了,决不会。我不会再冒险了,就此收手。如果父亲发现了,他就能彻底证实我的不可救药,认为他对我的疏远是理所当然的。在“我犯了罪”的念头的驱使下,我更想去取悦他们。我跑到院子里摘了些花,将它们插在几个花瓶里,把花瓶摆在家里各个地方。
“不行,”他说道,“你自己想办法吧。”
那晚过后,每当父亲对我说:“丽兹,我们得谈一谈。”甚至仅仅是叫我的名字,我都会心头一紧,准备接受他的责难。
“你能接我回家吗?”我问父亲。每周五,他都会去皮克斯动画工作室,而非NeXT上班。我以为他从皮克斯动画工作室下班时可以顺道接上我。以前我都没有注意到,跟母亲一起生活时出行是那么方便,能轻轻松松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仿佛魔法一般。虽然我们俩经常吵架,但她从未拒绝开车接送我去朋友家、去看病、去学舞蹈、去学校。
在商场的橱窗里,我看见人体模型上有件贝纳通(Benetton)的风雨衣。衣服是银灰色的,就像树叶的反面。那件衣服售价79美元。它没有衬里,用的是防风雨布料,收腰款式,很好看,也很有女人味。我想,坎迪斯·伯根(12)在下雨天去参加某个重要会议时就会穿这样的衣服。
在学校的秋季舞台剧《红男绿女》(Guys and Dolls)里,我没能争取到角色,只是担任助理舞台监督。我的朋友苔丝(Tess)是舞台监督,我们俩拿着活页夹,上面写着每一幕要用的道具、舞台方向、灯光提示。
父亲和劳伦娜又出门了,我蹑手蹑脚地去了父亲的衣橱,因为害怕和激动而浑身发抖。我不知道自从我上次拿过钱之后,钱的数量有没有变化。
说完,她就走进试衣间里,从挂钩上取下衬衫,把裤子用金属夹子夹好。她的动作迅捷而有力,我赶紧跟着她一起收拾起来。
这次我拿了两张,以防今后再没有机会了。
“怎么这么乱?”她说道,“不能随便乱扔啊!”
花百元大钞也有麻烦,到处都不收。我偷的第一张就在学校对面的餐馆里花不出去。我担心店主会怀疑我为何有这么多钱,继而传到父亲的耳朵里。所以,我花这些钱时总是偷偷摸摸的,从不在同一家店消费两次,花钱时也表现得自信又若无其事。
我拉开了试衣间的帘子,她看到此情此景,不禁皱起了眉头。
在贝纳通专卖店里,我已做好大钞被拒收的准备,可店员看都没看就收下钱,叠起衣服,放进没有衬纸的手提纸袋里,又给我找了零钱。我走出店门,衣服仿佛跟纸袋一样轻。我觉得飘乎乎的,因为用钱换物而忘乎所以。
等我选好衣服,试衣间里已是一片狼藉:挂钩上挂满了衬衫,地上丢满了裤子。但我并没有收拾,我要显示跟劳伦娜在一起的气势:我们俩就是这家店的女王。会有人来收拾这些衣服并将其归位的,再说了,我们的时间真的很紧张。
到家之后,我把衣服藏在抽屉深处。我不能穿,否则他们会发现。这是我为自己将来上大学而攒的。
我挑了黄袜子以搭配那件黄衬衫,又挑了一条灰裙子、一件蓝T恤、一条牛仔裤。她赞成我的每一个选择。我挑的这些衣服有的过紧,有的可能带点性感,起初我还不太好意思,但她并不以为意。
我没有把偷来的钱攒起来,因为我不知道存钱有什么用。我看中心仪的东西时,转眼就将其买下。除去给我自己买东西,我还给父母、劳伦娜、弟弟买了生日礼物和圣诞礼物。我听别人说过,要把钱存起来,等以后买想要的东西。我无法理解这种做法,因为每当看到心仪之物,我都迫切地盼着立刻将其据为己有。而且,既然早也是买,晚也是买,存钱等以后再买有什么意义呢?我还听人说,要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或者仅仅是有所储备。我却想,真遇到用钱的急事,我总会想出办法,明的暗的,办法有的是。我比存钱的人聪明多了。
“太漂亮了,”劳伦娜赞道,“买了。”
当天晚饭时,父亲说请了个摄影师到家里来拍照片。我的手又抖了起来,摔了一个杯子。
我们到达商场时,盖璞(4)童装门口正好有辆车离开,腾出了一个停车位。“这是天意啊。”她说。停好车,我们走进店里,我从架子上选好衣服,将其挂在试衣间里的挂钩上。我拿起一件黄色棱纹衬衫、一条黑色棉料休闲裤,在身上比画了一下。
一天上午,摄影师来了。他和助手在客厅的椽条上挂了一张白纸。白纸直垂地面,以作为背景。他先为弟弟单独拍了几张,弟弟坐在白纸上,穿着牛仔连身裤。接着,他又为我们拍了全家福,我站在他们仨后面。接着,又拍了劳伦娜抱着弟弟正视前方的照片,她穿了一件流苏花纹马甲,脚上穿着松糕鞋。
“哪里,傻乎乎的。”她说。轻描淡写的样子太酷了。
“丽莎,下一张照片你不能参加。”父亲对我说道。
“这太阳镜真漂亮。”我赞叹道。
我走到一边看着,假装满不在乎。拍照期间,父亲抱着弟弟,他突然大哭起来,劳伦娜就抱着他上楼去换尿布。父亲像往常一样,借机去书房里办公。
我们俩从家里出来,走到私人车道上,来到父亲给劳伦娜买的那辆白色宝马敞篷车前。她戴上了一副太阳镜,镜片很小,呈方形,镜片是绿色的,镜架是褐色的树脂。
那天的太阳躲在云后,像块黄斑,阳光淡淡地四处漫射。我站在摄影师旁边。他看了看我,问道:“我能给你拍几张照片吗?”
“时间太紧,”她说道,“咱们只能去一家店。”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跟母亲出来时,通常是时间宽裕,但手头紧张。跟劳伦娜出来时则恰恰相反,手头宽裕,但时间紧张。并且,跟劳伦娜一起购物,选中的都归我,这感觉就像母亲跟我讲过的一个电视节目一样:选手们要赶在结束铃声之前,疯狂地把货架上的物品扔进购物车里。
“好啊。”我答应着。尽管我隐约觉得父亲可能不同意,但我还是答应了。
随后那个周末,劳伦娜带我去买衣服。
当时我穿着一条牛仔裤,这是父亲让我穿的。“稍等一下。”我对摄影师说道,接着就穿过走廊,跑到房间里去换裙子。这是母亲70年代穿过的一件裙子,一直挂在我的衣橱里。它像件穆穆袍,长袖,袖口有扣子,底面是黑色,上有金色和奶油色的小花,脖领和袖子上有金色的细环形花纹,前面是高的平襟,直垂到我的脚踝位置。
我对上大学一事一直念念不忘,我也知道,要想被大学录取,其中一个诀窍就是大量参加课外活动。我要去旧金山一个名叫“里克威尔默丁”(Lick-Wilmerding)的私立高中上学了,跟我同去的还有四个努艾瓦的朋友。里克威尔默丁的教学楼是现代式的建筑,通体的水泥和玻璃。早上,它笼罩在一片白雾中。中午,浓雾散去,阳光会穿过玻璃,洒在白板和机器编织的地毯上。父亲和另外几个努艾瓦的学生家长一起,为我们雇了一辆车方便上下学。早上,司机把我们逐个接上送到学校,下午再沿路逐个送到家。这样一来,要想参加课外活动时,就不能坐这辆车了。
多年以来,我一直都盼着能有专业摄影师给我拍照。我在朋友家里的墙上见过他们的照片,都放在相框里挂着。现在,我梦想成真了,母亲却捞不着拍了。穿着她的衣服拍照,就相当于她也在场了吧。这件衣服虽然又旧又不时髦,可没人会在乎。
父亲的推荐信
我跑回客厅,赤着脚,上气不接下气。我站在摄影师指定的位置,旁边是埃姆斯椅子和搁脚凳。我知道,像这样偷拍几张照片可能会侥幸成功,父亲可能不会发现。咔、咔、咔一阵快门。拍得越快,拍得就越多。我笑得很灿烂,露着牙齿,双眼闪烁。
“那就是我想错了。”我应道。我很庆幸,因为那时他没有转头看我的脸。
这时,父亲从书房里出来了。“这是在干什么?”他问我,上下打量着换了衣服的我。
“不是。”他回答我,语气简单明了而且仿佛不屑一顾,似乎我是在诈取他的称赞。“抱歉了,孩子。”
“他说他要……”我解释道。
其实我真希望他能给我这份荣耀。
“停下,”他对摄影师说道,“别拍了。”
“是不是以我命名的?”我问道。我们俩都直视前方,我没有看他,语气听起来只是好奇而已,没有别的想法。
回到母亲家
“怎么了?”他问道。
一天晚上,我一边洗碗,一边跟母亲通电话。我说约好了去看牙医,她说要来开车送我。我同意了,却有点忐忑,觉得父亲和劳伦娜可能不愿意让母亲接送我出门。我本应在他俩的照管之下,可这下由母亲接管了。我本可以自己骑自行车去看牙医,父亲和劳伦娜也是这样说的,可我太懒了,不愿意骑四十五分钟自行车去看医生,何况母亲说能开车送我。以前母亲不正是因为干够了这种差事而不愿照看我吗?现在,让她重挑重担,或许能让她打破心障。
“那个,你做的那个电脑,Lisa……”
她说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他Lisa电脑是否以我命名。我等了很多年,就是想等这样一个与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问他这个问题。倘若他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也不至于当着外人的面丢脸。
“我想帮忙,”她说道,“但是你得早点出来。我可不愿在那个家门口久等。”
父亲低头从钱包里拿出零钱。“是啊,有几次。”他应道,把零钱递过去。结完账我们就离开了,我跟着他回到车里。他刚刚不承认自己身份的样子实在太酷了!哪怕是从这种普通的小事中,我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
星期六,我们几个都在厨房里。厨房的窗户正对桑塔丽塔街,也就是母亲说要停车等我的地方。母亲来接我的事,我没告诉父亲和劳伦娜。
收银台前,一个扎着褐色长马尾辫的男人看了看他,问道:“有没有人说你长得很像史蒂夫·乔布斯?”我在一旁听了不露声色。
今天早晨,在厨房里,我们像是其乐融融的一家。
第二天,我和父亲一起去水果店买牛油果。“我很会挑牛油果。”他告诉我。他每拿起一个牛油果就会在手里掂量一下,而且还闭着眼睛。
“This old man, he plays one, he plays knick-knack on my thumb(这个老头儿,他会弹奏,他会在我的拇指上敲敲敲)……”父亲对弟弟唱着童谣《这个老头儿》,弟弟坐在他的腿上,拍着他的膝盖。父亲握着弟弟的小手,将其对在一起捻弄着。里德刚长出第二颗牙齿,不管是谁说话,他总是一遍遍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总是到处爬。他有一头金色的头发,红嘴唇,下巴中间有个窝,胳膊上有小小的肱二头肌。我喜欢他仰着头张口笑、露出仅有的两颗乳牙的样子,喜欢他张开细小的胳膊让我抱他。他已经3岁了,但夜里睡觉还不踏实。他总在凌晨就醒来,跑到我的房间里,挠我的胳肢窝把我闹醒。
几年之后,我在意大利生活过一段时间,那里极其讲究各种规矩,我也尽力多学习。可我发现,对我来说,这些规矩并不重要。父亲可能一直在说,也一直希望我能想通这个道理,因为他常常说一句我非常反感的话:“丽兹,你长大后也会是一个嬉皮士。”
我和劳伦娜正按她的配方制作意式烤面包,我把大蒜和油洒在面包上面,劳伦娜夸我道:“做得很好啊,丽莎。”我心中顿时充满了家庭的温馨和厨房的乐趣,此刻我们真是相处融洽。
“放在叉子下面。”
母亲可能早就在外面停车等着我了,我知道自己应该准备走了。我真希望没跟她约好,希望有办法让她离开,我没有在两种氛围之间随意转换的本事。我希望她能耐心地等我一会儿,或许她能理解,这才是最重要的。
“餐巾应该放在哪里?”
她按喇叭了,一声长鸣,像气雾喇叭一般。她就不担心打扰到邻居吗?她不觉得丢脸吗?每当她这样按喇叭,我总会尽快冲出屋外。为什么这种阖家欢乐的时刻总要发生在母亲带我出门的时候?
弟弟坐在饭桌旁的高椅上,嘴里含着食物,两只手上也沾了很多,溅得到处都是。喂弟弟吃饭,就是把一勺浓粥送进他张开的“O”形嘴里,再用勺子刮一刮漏在他嘴唇和腮边的粥,再将勺子送进嘴里去,就像用灰泥填抹墙上的孔洞。直到他吃饱了,不再发出吐饭时的呼呼声为止。
等我上车时,她已经生气了。她咬牙切齿地说:
“勺子在外面。”她答道。
“你说好早出来的!”
“哪个在里面,哪个在外面?”我想了解得更确切一些。
“我知道,可是……”
“叉放在左手边,”劳伦娜指点我,“刀和勺子放在右手边。”
“我不愿意等在那栋房子前面,跟你的仆人似的。”
“刀和叉怎么摆?”我单手抓着一束刀叉问道,我想从劳伦娜那里学习如何布置餐具。她母亲是英语老师,言传身教之下,她熟知该如何如何,轻轻松松即可给我指点:“要这样,那样不对。”而当我问父母类似的问题时,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掌握这些知识,似乎就意味着我今后能过上美好的生活。
我不仅坐她的车出去,还开始在她的房子里驻留,每隔两周就去她那边待一周。逗留一周的这个空当是最危险的。走向她的汽车,两地相隔有五个街区,几天的改变住处使我意识到——似乎我的父母不仅是各自生活,行为方式还大相径庭。其实他俩有相同的价值观、饮食习惯和神秘的信仰。两处房子距离很近,但气氛却大不相同,这总会令我联想起月球表面:若是把手放在明暗两面的交界线上,一边会被冻僵,另一边则会被灼伤。
当天晚上,我为晚饭布置着桌子,劳伦娜在一旁喂里德吃饭。餐巾是蓝绿条纹的,杯子是法式玻璃的(就是我摔碎的那种),杯口呈花瓣状,在灯光下粼粼发光。
不久之后,我减少了在两地奔波的频率,在母亲家生活的时间从一周增为两周,又改为一边住一个月,又改为一边住两个月。
直到生活中有了劳伦娜,我才如释重负。因为她了解正常的礼仪和习俗,她知道正常人不会把一份出生证明裱起来挂在家里的墙上。
“我想多在妈妈那边住,”十年级开学前的暑假即将结束时,我对父亲如此说道,“两边各半年吧。”因为我的父母既没有结婚也没有离婚,所以不存在正式的监护协议。既然能满足他所说的半年不与母亲见面的条件,我想我有权决定如何安排。他好像不太高兴,却也没有否定。他不会开车接送我到母亲那边,而且,在我跟母亲生活时,去之前和回来之后的连续数天的时间里,他待我都非常冷淡。
对于“正常”和“古怪”之分,劳伦娜似乎与我们父女俩有着不同的理解。被她一说,我们俩显得似乎低她一等。父亲是被领养的,大学还辍了学,他似乎从来不懂得什么是正常的举止,而我也一样。但他跟我不同,他说不在乎这个。对于世间文明和礼仪的规矩,他常报以轻视,甚至态度傲慢(但他实在让人难以捉摸,有一次,我穿了一件开衫,被他看见,严厉地对我说:“最下面的那个扣子不能扣上。”这让我惊讶不已,这一次他不仅懂得穿衣的规矩,还表现得很在乎)。母亲同样对很多习俗不屑一顾,所以,小时候她任由我自己穿衣打扮。我学写字时常常拼错单词,她却将这当成乐子,从不给我纠错。面对世间的混乱和困惑,她从来不是试图澄清和理解,而是随遇而安。为此,直到现在我都怨恨她,因为我希望自己能掌握世事的脉络。有时候,我觉得每个人都能发现我的古怪之处。这种感觉并未因父亲或母亲而得到缓解,因为他俩很可能是怪异的、反社会的。
到母亲那边之后,在前两天的时间里,我的心里格外温暖,甚至有点厌烦:她到处跟着我,关怀备至。做饭时,我会放很多油,也吃很多黄油。我自以为现在高她一等:我知道她不懂的事,比她的欣赏水平更高。她抚摩我的头发,睡前到我的房间里道晚安,而我早就不需要她这样做了。她的亲密和脆弱令我厌烦,我明明说了一个人挺好,可她还是腻在我身边。我不愿跟她有牵连,因为她,我才无法跟那个家庭合二为一。我发现,她的爱令我心烦。从她的关爱中,我感觉出她意欲讨好我,我却因此而轻视她。
“似乎有点怪,”她巧妙地答道,“在这里挂一张出生证明?”
我不想做自己了,而想成为另一个人:漂亮、金发、高挑、高贵。可她似乎喜欢这样的我,爱这样的我,我怀疑她的品位有问题。
“亲爱的,你觉得怎么样?”他问劳伦娜。
我希望她没有发觉我对她的挑剔。我忍住不说,而以一种高人一等且有怨气的口吻跟她说话,为她的另类、为她对我的爱而可怜她。
“要不要裱起来?”父亲说着,站起身来,“可以摆在这儿。”说着,他指着走廊与客厅交界处的墙上的一块空白处。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受到了重视,不免有些眩晕。所有这一切都源于新增的四个字母和一条连字符,甚至还动用了律师!
我们俩仍会吵架,她仍然会哭,说我让她伤心,说我对她不好,我则心软下来,敌意渐渐消失,设身处地替她考虑,感觉又跟她亲近起来。每次跟她在一起生活,这种模式就会出现,我甚至对此早有预料。
在改名前,我已经上高中了,现在交作业时,我要开始用新名字了。
“史蒂夫不爱我,”我对母亲说道,“我生早了。”我们俩坐在门外的侧阶上,在紫藤架下面,用小勺分吃半个西瓜。
我和父亲签了文件,他先签,我后签,父母双姓的新名字就正式诞生了。律师把文件放进公文包里,之后他将替换我最初的出生证明(就是母亲画了星星的那个),换为正式的,黑蓝色,有水印,没有星星。这个律师正是当初确认生父的诉讼中父亲的代理律师,不过当时我还不认识他。
“他爱你,”母亲说道,“他只是不懂——你对他非常重要。”
几周之后,律师来了。大家(包括我弟弟)围坐在客厅的咖啡桌旁,弟弟站着,用他的小拳头敲打着玻璃桌面。客厅里有两把埃姆斯躺椅,一盏蜻蜓翅膀造型的蒂凡尼灯,地上铺着一张大地毯,但没有沙发,大家都席地而坐。
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我心里乐开了花。
当天晚上,我考虑好了。第二天晚上,我去书房里找他,对他说,我愿意跟他姓,但我也想要保留母亲的姓,在两者之间加一个连字符。
“他知道,”她继续说道,“他一直都知道,但他视而不见,他看不到自己的内心,因为他已经迷失了自我。”
“好,那你想好了告诉我。”说完他就离开了。
我并非不足挂齿,我还是有分量的。接着我又想起,父亲不断地向我打听缇娜的情况。他总是失去后才想要珍惜,周而复始,一遍遍地重蹈覆辙。现在,他借我去了解缇娜的情况,今后,他同样会向别人了解我的情况。这是他的可悲之处,内外无法契合。
“或许吧,”我说道,“我是说,妈妈那边……我要考虑一下。”
“与其把别人的事做到十分,不如把自己的事做到一分。”母亲告诉我,这是印度教的格言。她还说:“妈妈终有一天会离开,爸爸终有一天会离开,上帝保佑自立的孩子。”可我知道,后一句并不是印度教的格言,而是一首老歌的歌词。
我愣住了。我不愿冒犯他,每当受到冒犯,他就会变得冷漠,不理睬我,而且能持续好几天。长这么大,我一直用丽莎·布伦南这个名字,随母亲的姓。这一下,我不仅是人要离开她,连姓都要遗弃了,这么做太过分了,简直是强盗行径。
母亲的书桌上有一沓纸,是申请破产的文书,当时我并不知情。我在她的汽车后座上看到一件男士卫衣,“是一个朋友的。”她解释道。在我与她生活的半年时间里,没发现她谈了男朋友。后来我才得知,她与一位数学家交往过,又分手了。她还对一位瑜伽课上的同学暗生情愫,却不知道对方有没有注意到她。每周四的晚上,瑜伽课的学生们都会去大学路上的维寇乐(Vicolo)吃比萨。
“对。”
每次跟母亲生活的时间到尾声时,我都会觉得内心有些东西破壳而出——可能是我的灵魂吧——沉静而温暖地把我裹住。她出门办事时,哪怕事情与我无关——比如去艺术品商店或杂货店买东西——我也会坐车与她同去,只为了能跟她近距离地多待一会儿。
“你是说……乔布斯?”我不敢相信地问道。
每次回到父亲家,我都感到比先前更加孤单。我仍沉浸在与母亲生活的余温中:受她珍视,受她爱抚,哪怕说的话平淡无奇也有人乐于倾听。
我起初以为是他的名字“史蒂夫”,可我马上明白过来。
灰姑娘
“改成我的名字。”他解释道。
跟父亲在一起生活时,我为邻居照看他们3岁的儿子。他们住在瓦沃勒街,距离我们一个街区。他们家是两层的木瓦房子,刷着蓝漆,外面围着白色的尖桩篱笆,院子里乱糟糟地放着卡车、机器人等玩具。男主人叫凯文(Kevin),女主人叫桃乐茜(Dorothy),两人都是律师。给他们看孩子时,我总是盼着吃他们家的饼干、豆奶干酪(父亲家里没有这些零食),并能在灯下的椅子上看书。
“改成什么?”我问道。走廊向阳的一面是铅条玻璃窗,阳光洒进来,在地面上形成长方形的光块,地上的瓷砖都晒得暖暖的。
我们是在一个周末认识的。当时我和父亲还有睡着的弟弟在外散步。父亲在人行道上朝凯文打招呼,后者正在车库里修车。车库门开着,从街上能看到他。他令父亲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保罗。从外表看,凯文是一个正直坦率的人。父亲和凯文成了朋友,他们在街区里结伴散步。有时候,周末时,我们会到他们家的院子里坐一坐。凯文的车是一辆摩根,前脸很长,黑色车漆,闪亮的铬黄色双排气管,车身有鲜红色的条纹。
他赤着脚,只穿了一件黑衬衫、一条白色棉质内裤,这是他在家时的一贯穿搭。他对自己的细腿很是自负,哪怕家里来了客人,也是如此打扮,我常为此打趣他。
凯文和桃乐茜好像很喜欢我,总是多付给我一些帮忙看孩子的酬劳。一个周六下午,他们邀请我搭车去海边玩。我们驶过光影斑驳而又曲折的公路,到斯克兰(Skyline)的空旷地带,中间经过一家名叫“爱丽丝餐厅”的餐馆,很多机车党在里面吃饭。再往前开,快到沙滩时,眼前的风景被层层叠叠的山丘占据。
有一天,我在走廊里遇到父亲,他问我:“丽莎,你愿意改名字吗?”
桃乐茜把围巾借给我,让我围在头上,凯文把他的防风夹克也借给我穿。
“我会一直爱你,直到天荒地老。”他说道。
“在家里过得还好?”在风声和引擎声中,凯文大声喊道。他指的是父亲的家。
“没关系的。”我脱口而出,却觉得自己回应得太快了。
“还好。”我答道,“就是有点冷。”
“嗨,丽莎。”他说道。他陪着我蹲了一会儿,接着把我拉了起来。“对不起,你小时候我没能在你身边陪着你。”
“冷?”他喊道。
我关着灯,藏进衣橱里,蹲在地板上。父亲跟着我进了房间,在衣橱里找到我——一如我盼望的那样。
“楼下没有暖气。”我也迎着风声大喊。
当天晚饭时,我又摔碎了个杯子,失望地跑回自己的房间里。
“什么?”
“她知道,”劳伦娜应道,仔细地端详着我,“我想她肯定知道。”
“他不肯修。”这时我们来到山顶上,在一个停车标志前停了下来。我不用喊了。“我每天晚上都要刷碗,厨房里没有暖气。他也没有洗碗机。我是说,洗碗机坏了。”
“她可能不知道。”父亲对劳伦娜说道。
“他为什么不买台新的?”
他俩都没笑。
“我不知道。”
“加州人不拧灯泡,”我说道,“他们拧热水缸!”刚把答案说出来,我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这个笑话讲的是“screw”(3)的歧义!我的脸色禁不住一下子变了。
直到我高中的最后一年,刷碗这件事才有了改观。那时,我已厌倦了动手洗盘子刷碗,就叫了个洗碗机维修工到家。他只用十分钟就把洗碗机修好了,只花了40美元。原来,只是一个橡胶垫烂了而已。后来我跟父亲说,那台褐色的旧洗碗机又能用了,他只是皱了皱眉头。第二天,时隔多年没用洗碗机之后,一台新的美诺牌洗碗机送货上门了。
“几个?”父亲问道。
“像灰姑娘一样啊。”凯文说道。这种同情正是我想要的,有时候,深夜里看着自己的照片,我也会把自己想象成灰姑娘。
他俩都眼巴巴地看着我。
“他们还总让我照看孩子。”我说道。
“拧入灯泡需要几个加州人?”我问道。我很少讲笑话,这个笑话是当天我在学校里听来的,我想应该能逗乐他们。我不觉得它有多可笑,但别的同学听了都大笑不止。
“哦。”凯文应道。他似乎是同情我,但显然帮忙看孩子这件事并不恶劣,此前描述的种种恶行恶状也随之弱化。
一天下午,放学后,我快步跑到父亲和劳伦娜身前。他俩正站在院子里的一步式阳台下面,葱茏的紫藤盘绕在粗大的木梁上,他们正谈论着眼前的景色。
“他们还不愿意买沙发。”我说。后来我慢慢学会了,知道哪些抱怨会有效果,哪些——不管我有多么不满——都不能触发别人的同情。
我一直努力奉承讨好劳伦娜。有一次,我从花园里摘下一捧马缨丹花,在她下班回家时,洒她一身花瓣雨。我屡败屡试,想表现得像他们期盼已久的女儿一样,向他们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证明我的“身价”。但我的双手仍然我行我素,不听我使唤,依然常常把杯子摔碎。
“他连沙发都不肯买。”我对任何愿意听我诉苦的人都如此抱怨。
我害怕父亲和劳伦娜会在某一刻说我是多么无足轻重,多么令人失望,又粗心又讨厌,像小孩子一样拿不住杯子。他们已经有个小孩子了,在这个新家,我只融入了一点儿点而已,我能看出来,也能感觉到。他们收留我,其实是个错误的决定,我无法在这个家里摆正位置。这种焦虑,再加上足以将我压垮的感激之心,导致我说得太多,恭维太多,对他们毕恭毕敬,希望我卑微的姿态能唤起他们的怜悯或爱。他们把我从一个单调的生活中拉了出来,把我带入这栋完美的房子里,她坚强而聪慧,他才华横溢又品位高雅。
其实家里有地方可坐。埃姆斯椅子、搁脚凳、一大张东方风格的地毯、厨房的餐桌、我的书桌。所以,我为何执意要买个沙发,为何对沙发有强烈的缺失感,连我自己都迷惑不解。但我仍然有执念,好像只要他买个沙发,我们父女俩以前错过的东西都能弥补回来。
一切看上去都很好,唯一的问题是我的手。自从搬到父亲家里来,我的手就跟不听使唤似的,要么举动怪异,要么就是在我的手腕处呈古怪的呆滞状态。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出来,我能意识到它们的情况,每次在饭桌前坐下,我都暗自请求它们不要作怪,可几乎每次吃饭我都会摔碎一个杯子。
“更严重的是,”我补充道,“晚上的时候,我格外孤独。我真希望父亲有时能跟我道声晚安,一周一次都行。”
午餐时,父亲做了意大利面,我则在大盘子里做一份泰拉薇拉玉米煎饼——把黑豆、洋葱、番茄辣酱和牛油果裹进亚美尼亚式面包里,再切成寿司卷的样子。茉莉的香气从开着的窗户飘进来,在侧门处盘旋。我们围坐在厨房里的圆形饭桌前吃着养生食物,弟弟坐在饭桌旁边的高椅上。眼前的一幕——家里来了客人,弟弟乱拍眼前盛食物的塑料盘,父亲哼唱着把切好的牛油果放在意大利面里,再淋上橄榄油——让我感到自己是这个家的一分子。
凯文摇了摇头,笑了。后来我才知道,要是他被触怒了,就会这样笑笑,什么都不说,只是摇头。他睫毛很长,眼睛很亮,脸上有酒窝,下巴中间有个窝。那时我以为,他才像个真正的大人,跟我父亲完全不是一种类型。尽管他俩年龄相仿,但父亲总带点孩子气。
纯净而节制的食谱,展露骨干之美的、家具稀少的房间,肋骨一样的屋梁,任人随便出入的不上锁的大门,赤脚可行的陶瓷砖地面,天花板上晃动的纸灯笼,铅条玻璃窗,种类丰富的水果,还有花园里铺路石之间种着甘菊,走过时能带起一阵香风。
后来凯文解释说,他和桃乐茜做事的原则是“直视镜中的自己而心中无愧”,这是他的原话。再后来,我跟他俩相处的时间长了,甚至住在了他们家里,凯文和桃乐茜违背我父亲的意愿,供我读完了大学。我觉得他们这样做是出于自身原因——出于他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正义感。得知父亲仅仅是因为比我更有权势便拒交我的大学学费,凯文和桃乐茜大怒不已。
我发现劳伦娜总是自信满满的样子,她五官匀称,表情平静安详。而我的脸却不对称,一边的眉毛、耳朵、眼睛比另一边要高。如果不去刻意保持,我脸上的表情就会像天气变化一样,时刻反应我的情绪和想法。我开始模仿劳伦娜轻甩长发的动作,她不是嬉皮士或波西米亚风格。与我之前认识的女人不同,她身上带着一种未婚女子的优雅。她长脸,高颧骨。她拒绝过两位男士的求婚,却最终被我父亲捕获了芳心。因此我认为,她一定有什么别的壮举。有一次,父亲搂住她亲吻,同时用旁白一般的语气对我说:“你知道吗,她总能鼓舞人心。”
“真希望那个家里能有人为你考虑考虑。”桃乐茜说道,“他们要这样想:丽莎需要什么?”
他言之凿凿,我已多年未起疑心。他认为乳制品都是黏液,会像鼻涕引起鼻塞一样,影响思路的清晰通畅。更离奇的是,他用饮食习惯来使自己与众不同。我小的时候,他在饮食方面还不太苛刻,去“斯坦福谷仓”(1)时,他偶尔还会在哈根达斯(2)吃个冰激凌球。现在,他的饮食习惯变得死板多了,他不许家人——尤其是里德——入口任何动物制品。
向他俩抱怨——暖气、晚安、沙发——都给我一种如释重负之感,也使我身兼双重角色:我不仅身在可怜的处境中,我还观察着它;我既是受委屈的人,又是其讲述者。我放低姿态,希望有人能替我出头,让父亲做两三件令我满意的事。跟别人讲述我的遭遇,接受他们的同情,能给我自身没有的力量。
“你猜怎么着,母乳里的蛋白质只占6%,”他说道,“所以说,蛋白质对我们来说没有那么重要。”
游玩结束,我们又顶着风回来。他们沏了茶,请我一起喝。
“什么情况?”乔安娜问道。
晚安,丽莎
“不担心,”父亲平静而自信地答道,“孩子在发育最快的时期吃什么最多?母乳。你知道母乳是什么情况吗?”
“我太孤独了。”我在电话里对蒙娜说道,“他从不跟我道晚安。”
“史蒂夫,你不担心蛋白质摄入不足吗?”吃饭时,乔安娜问他,她的声音很悦耳。她谈到孩子的发育,说素食不能为孩子提供足够的蛋白质和脂肪,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我仰仗蒙娜,把她当成我和父亲的中间人。这一角色伴随我度过高中,直到我进入社会。她会在我们俩之间传递信息。当时,有蒙娜充当中间人,是件天赐的好事,因为父亲会听妹妹蒙娜的话。
一天,父亲一位名叫乔安娜(Joanna)的朋友来家里吃午饭。她是苹果公司的元老,有个九个月大的儿子,跟里德相仿。父亲带着她四下里参观房子。“看,”他指着小壁龛上方屋顶上的银色木梁,“那是当初建金门大桥时用过的。”我原以为那是金门大桥的建材,后来才知道,那只是建金门大桥时所用的脚手架的一部分。
“真的?”蒙娜问道,“你跟他提过吗?”
早晨离家去上学或晚上放学回家时,我总想在这棵树上寻找生命的迹象——新叶、花蕾——寻找一些能显示它生长繁荣的迹象。可一个月过去了,都没有丝毫改观。它没有长出新叶,也不像别的树那样伸展枝干,它依然歪着身子,树枝光秃秃的。有一天,来了一伙人,他们把树放倒,锯成一段段的,运走了。
“没有。”
最后,他们决定移植一棵长成的山毛榉过来。大树被吊车吊着放入挖好的深坑里,树干很粗,树根被包裹成球状,像钢丝球一般。这棵山毛榉有两层楼高,高过房顶,树冠上方向四周展开,像扫帚似的。光秃秃的树枝上零星地挂着一些枯叶。
“为什么?”我没有提,因为我知道这种要求不合情理,我需要的东西太多了。此外,在“我该有怎样的感受”和“我实际上有怎样的感受”之间存在差异。
“你看那棵,”他指着人行道和公路之间生长的橡树,说道,“它一点儿都不像加利福尼亚州的橡树。它的树叶要大一些,叶子边缘就像被打孔机打了孔一样。”
“其实,”我说道,从小窗看向外面翠绿色的院子:茶碗状的玫瑰花,花瓣密密麻麻,就像浸水后蜷曲的书页,“我不明白……”
“什么样的?”我问道。
“什么?”
“丽莎,你了解东海岸的橡树种类吗?”父亲问道,回头瞥了一眼后座上的我。他常用“东海岸”代指低微、下等之物。
“这里挺好的。”我答道。
“我喜欢东海岸的橡树。”有一天他们在车上讨论种什么树,劳伦娜如此说道。
“房子是很漂亮。”她应道。透过窗户看别人家漂亮的房子时,看到温馨灯光下的人,就会觉得他们很幸福。我现在就是身处这样的环境。
父亲托人制作了一排蛇形低围栏,像个括号一样围住了前面一角院子和房子。草坪上的草都被拔光了,只留下光秃秃的土地。他打算在瓦沃勒街这一侧的院子里种一棵树。
“看上去很好,可为什么感觉不到幸福?”我想,一定是我有问题,而非环境。
改名
“花钱不就是为了住得好一点儿吗?”蒙娜反问道。
我拉着电话线,把电话机拿到厨房里,把螺旋状的话筒连接线绕过碗碟架,把话筒夹在肩膀和脸之间,一边洗碗一边跟她通话。我担心她会说我背叛了她,但她没说。那些打电话的夜晚,她的好奇心和温柔鼓舞了我,使我保持振奋。我们不说不应见面的事,也不争吵。母亲当时并未透露,但后来告诉我,她当时很担心我,于是她到了晚上都不敢出门,只在家里守着电话,生怕我打电话过去时没有人接听。
“你们可不可以在睡觉前跟我道晚安啊?”我站在厨房里,问父亲。跟蒙娜通电话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开口了。
但父亲并未禁止我和母亲通电话,所以,秋天开学后,在一些夜里,等父亲一家都入睡之后,我就会跟母亲打电话聊天。
“什么?”父亲问我。
我不想承认这是个多么大的错误,我早已孤独无比,我再次需要母亲,可我也找不出解决的办法。
“一星期有两三次就行,”我解释道,“我很孤独。”
我在帕洛阿尔托附近见到过母亲几次。一次是在哈密尔顿(Hmilton),我刚参加完志愿者活动往回走,她则是刚上完瑜伽课上车离开。她大声叫我,我们随后聊了几分钟,说的都是家常话。我小心翼翼,很快就跟她道别离开了。每次见到她,我都感到既激动又害怕,我总是想尽早抽身离开,生怕被人撞见。我怕被别人看到我们俩在一起,继而传到父亲的耳朵里,我怕自己违反父亲的规定,也怕惹母亲生气。
“不行,对不起。”他干脆地拒绝了,没有丝毫迟疑。他正坐在厨房里的摇椅上,把里德放在腿上,上下颠着玩。
从母亲家中搬出来的第一个暑假,我继续每周拿出两三天时间到立顿花园(Lytton Gardens)——一个辅助生活机构——当志愿者(是从上一年开始的)。我带老婆婆们出去散步,用轮椅推着她们在大学路附近的树荫里转。我服务的老婆婆有两位,每次我带她们当中的一位出去。一位叫露西尔,另一位自称“佳佳”。在外散步时,“佳佳”总爱唱《小气泡》(Tiny Bubbles)。跟我在一起时,两位老人都很愉快,但在平时,她们似乎都不认得我。
几天之后,我单独问了下劳伦娜。
此外,我考虑到,倘若我对父亲同样忠诚,就能打动他的心,使他更爱我。我很确信,他应该明白我为履行他的要求而做出了多么大的牺牲,所以,后来,当他似乎并不明白,还指责我,说我为融入新家庭做得还不够时,我茫然了。我原以为这很明显:我已经为他付出了一切。
“当然行啊。”她应道。
我和母亲答应了父亲的条件。我觉得,对十三年来少有几天分离的母女俩来说,他的禁令实在过于严苛,而且,一个新家庭的建立并不等于旧家庭的消亡。同时,我也偷偷地感到如释重负,这为我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借口:我半年之内不能与母亲见面,母亲对我有怨气。后来我对此感到愧疚,仿佛是我和父亲串通一气对付她,尽管如此,这也不是我的错,毕竟这是父亲的要求。我们俩都不愿意这样做,可如果不这样的话,他就不会收留我。
我顿时一身轻松,满心感激,就像当初她拉我一起拍全家福一样,令我禁不住要在她下班进大门时用玫瑰花瓣欢迎她。我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我浑身颤抖,仿佛吹了冷风一般。
我跟着母亲走出屋外,站在门口送她走。她走到大门口,回头朝我挥了挥手,仿佛刺眼的白光下有一只鸟在拍打着翅膀。
当天晚上,我上床之后,劳伦娜先来到了我的房间,她倚着床头坐下,伸直了腿。她的脚像人体模型一样直,穿高跟鞋极为合适。我把脚从被窝里伸出来,模仿她的样子。“他一会儿就过来。”劳伦娜说道。
在随后几个月里,我平生第一次跟母亲没有联系。我不知道她的近况,我心里满是愧疚,像一块巨石压在胸口。我犯下了一些大错,但又记不太清了。抛弃了自己的母亲?摔伤了自己的弟弟?有时候我连话都不敢说,生怕说错,生怕一丁点儿细微的错误就会伤害到别人。
“你今天过得怎么样?”我问她,我把吊灯打开了,平时这个时候都是关了灯的。我想把气氛调节得愉快一点儿,以防他们觉得进来跟我道晚安是种负累,我想让这件事变成一种消遣。其实,哪怕他们只是在门口露下面,我都不会介意。我要的只是一句晚安,而非他们待得时间长短。
后来她告诉我,她在欧洲旅行期间很孤独。到威尼斯的当天晚上她就哭了——那里几乎没有街道,全都是水,简直荒谬!可当第二天早晨,她拉开窗帘,打开百叶窗,又打开窗户,眼前是朝阳里波光粼粼的大运河,那景色真的美极了。在希腊,每天晚饭时她都拒绝吃希腊式沙拉,因为前一天真的吃够了,可到了第二天午饭时,她又馋得不得了,很想再吃一份。
“我过得很好。丽莎,跟我说说,你在读什么书呢?”她看见我的床头有一摞书,都只读了一部分。她也喜欢读书。当时,我正在读《弗兰妮与祖伊》,还有“开罗三部曲”(13)的最后一部。我还读着一本名叫《当尼采哭泣》(When Nietzsche Wept)的书,它用虚构的故事阐述心理学的道理。其中有个故事说的是一个超重的女孩儿在减肥过程中接受心理辅导,因为每减掉一磅体重,她都会再次感觉到当初经历的种种艰辛。这个故事中,“细胞记忆”的概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经历的一切都会储存在身体里,哪怕某一经历的外显记忆已经消失,我们的身体却不会忘记。
她要独自去旅行了,去威尼斯,还要去希腊享受瑜伽静修。从我搬出去开始,母亲才第一次接触瑜伽,但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成了进修生。
这时,父亲进来了。他靠着劳伦娜在我床边坐下。我又轻松又快乐,心情难以平复,就像迎风呼吸似的。
当年10月,母亲去欧洲旅行了三个星期,去了意大利和希腊。这是父亲承诺她的,作为让我搬出来的补偿,父亲还给了她1万美元。
“好了,嗯……晚安,丽莎。”父亲站起身来,一本正经地说道,仿佛是在强调。我们拥抱了一下。
“真好。”我说道。
可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来过。我又跟他提了一次,但他拒绝了,我就再也不提了。
“是啊,我很期待。”她应道。她伤心时,皮肤会变得很有光泽,似乎有背光在照射一样。
(1)Stanford Barn,一家位于斯坦福购物中心的餐厅。
“你要去希腊了。”我说道。
(2)Häagen-Dazs,美国冰激凌品牌。
“好吧。”母亲说道。她站在我的房门外,泪眼婆娑。“我会想你的,希望这样的安排是为你好。”我们拥抱在一起。“不用担心,我会好好的。”
(3)screw做动词有“拧”的意思,作为非正式用法时,有“性交”的意思。
“我知道。”我应道,“希望他们能买个沙发什么的。”大多数房间都是空着的,声音在房子里畅通无阻,在窗玻璃和砖墙之间回荡,既不会削弱,也不会消失。在我在此生活的几年时间里,我一直盼着这里的家具能多一点儿,期盼最后演变为狂热的渴望,渴望这里能像别人家那样一应俱全。
(4)Gap,1969年创立于美国的美式休闲风服饰品牌。
“家具还是不多啊。”母亲感叹道,声音在走廊里回荡。
(5)Louise Brooks(1906—1985年),美国女影星,凭借在20世纪20年代的默片中轻松自如地扮演放荡堕落的角色而闻名,其著名的童花头成为当时少女争相模仿的时尚发型。
她又去了走廊尽头的另一个房间看了看。我开始担心,怕我们俩被人撞见——突然,正门被打开,父亲和劳伦娜走了进来,发现我和母亲在一起。我希望她能快一点儿,可又不愿她走,我希望母亲能留在我身边保护我。
(6)一家连锁意式料理茶餐厅。
“挺小的,”母亲说,“但是景色不错,我喜欢这种瓷砖。”多年以来,她总是喜欢陶瓷砖和墨西哥瓷砖。
(7)This Old Man,英国著名童谣。
我第一次看到父亲装修的房子时(那时他还没结婚),我就跟他说,我想要他们卧室隔壁的房间。我躺在那个房间的地板上,幻想着它是我的,两侧开窗,还有个拱形排风罩壁炉。壁炉是砖头砌成的,上面刷了漆。我喜欢外面的光线进入房间的样子,也喜欢跟他们的房间紧挨着。可父亲说:“你不能要这间。”接着又解释道,“我们打算把两间打通。”那时我还没想到劳伦娜怀孕与此有关,也不知道他说的“打通”是什么意思。待我追问时,他只是说道:“抱歉了,孩子。”后来,就在我入住之前,弟弟已经出生,就住在我原先选的这间卧室里。父亲说我也可以在这栋房子里留一间卧室,就在剩下的两间里面选。两间卧室都离他们很远,一间位于又长又暗而且散发着霉味的走廊尽头,下面就是车库。另一间则在楼下,靠近厨房。
(8)Audubon Society,以鸟类学家奥杜邦的名字命名的全美鸟类保护民间组织,于1905年成立。
房间是四方形,砖墙刷了白漆,一扇窗户正对着外面的玫瑰花园和私人车道。粗大的屋梁上挂着盒形的米纸灯笼,向上伸手就能够到。木架上铺着日式床垫,屋里还有一张书桌、一个五斗橱,旁边是个卫生间,里面铺着绿色的瓷砖。这看起来不像是我的房间。我不想碰房间里的东西,不愿在这张床上睡觉,不愿在这个卫生间里洗澡。我之所以选择它,是因为这个房间离厨房近。因为要喂我弟弟吃饭,父亲一家在厨房里一起待的时间最多,我想尽量离父亲、离劳伦娜、离弟弟近一点儿。
(9)Joan Baez,1941年出生,美国民谣歌手、作曲家。
“跟我来。”我对母亲说道。我们俩在拱顶走廊里左转,又在第一个门处左转,进了我的新卧室。
(10)Isamu Noguchi(1904—1988年),日裔美国人,20世纪最著名的雕塑家之一。
我和母亲走进屋里,房子里又潮又凉,跟在大树的树荫下似的。
(11)杰罗姆·大卫·塞林格(Jerome David Salinger,1919—2010年),美国作家,他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认为是20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Franny and Zooey,塞林格于1961年出版的中短篇小说,由《弗兰尼》和《祖伊》两个相互有关联的中短篇小说组成。
她把车停在桑塔丽塔街的悬铃木树荫下。我们俩走过正面的铁门,上面的金属铃铛叮当作响。我知道我们母女俩不能同时属于这里,虽然没人明说。侧门没锁,“有人吗?”我高声问道,没人回话。父亲去NeXT上班了,劳伦娜去泰拉薇拉上班了,弟弟里德一定是跟保姆卡门出去玩了——她通常会在工作日的上午九点钟到下午五点钟照看他。
(12)Candice Bergen,1946年出生,美国女电影演员。
几周过后,在六月的一个工作日的早晨,我和母亲把我的东西打包好,她开车把我送到父亲家。从我们家到父亲的家有三个街区,路上只需拐一个弯:直走两个街区右拐,再经过一个街区就到了。
(13)The Cairo Trilogy,埃及作家纳吉布·马哈富兹的代表作,共有三部,分别是《两宫间》《思慕宫》和《怡心园》。小说通过一家三代人的不同命运,描绘了1917年至1944年埃及社会历史的种种变迁,每一部侧重描写一代人的生活,并以该代人的居住地作为书名。
和母亲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