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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百分百美国人

《应许之地》标志着移民乐观主义到达高潮,接下来,本土主义者对数百万下层民众的憎恶与日俱增。1916年极其畅销的《伟大种族的消逝》(The Passing of the Great Race )提出的“北欧人种优越性”理论、三K党的死灰复燃以及D.W. 格里菲斯1915年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The Birth of a Nation )的成功,都是这种嫌恶态度的体现。不出意料地,新美国人和其他边缘人士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雅各布·里斯、布克·T. 华盛顿和玛丽·安廷的乐观主义再也行不通了。以自己的话语和身份来创作自传,这本身就需要一定程度的自信,而这种自信变得越发少见。身份失去了说服力,文化的根基开始摇晃。1912年,《曾经的有色人种的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an Ex-Colored Man )出版,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浅肤色黑人的故事。书中没有提及此人的名字,只是说他在目睹了一切后,决定以白人的身份度过余生。封面上也没有作者的名字,不过,也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证明这本书不是自传。实际上,这是一部由非裔美国作曲家詹姆斯·韦尔登·约翰逊创作的小说。约翰逊给一位朋友写信说,自己决定以这种方式出版该书的理由是“如果表明作者的身份,而作者又不是书里的主人公,那这本书就会变得平平无奇了”。评论家和公众也被他骗住了。1933年,在成为杰出的活动家和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官员之后,约翰逊出版了真正的自传《走这条路》(Along This Way )。约翰逊在这本书里提到,“有个人隐晦地向在场的人表示,他是那本书的作者,别人介绍我俩认识,我还和他谈了话”。

《应许之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不仅由于她作为社会同化拥护者的乐观,也由于这本书不可否认的文学品质。《纽约时报》狂热地褒评说:“在她感人、生动、有趣的自传中,玛丽·安廷讲述了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俄国犹太人的处境,这是前所未有的。她为我们的现代文学和现代历史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出版人周刊》将其评为年度最畅销的非虚构类图书。在安廷的一生中(她去世于1949年),《应许之地》印刷了34次,售出约85,000册。

犹太移民的第一人称作品有很多不同的立场,但相同的是它们的立场大多不坚定。与笛福那时一样,读者通常很难或根本无法判断一份书面证词是出自书中的“我”之手,还是匿名的伪造者之手。亚伯拉罕·卡恩于1917年出版的《大卫·列文斯基的发迹》(The Rise of David Levinsky )就是一部虚构的自传。这部作品的第一段与安廷的作品形成了鲜明对比,叙述者列文斯基讲述了自己来到新世界之后发生的奇迹般的角色转换,但这其实并不现实:“我在最贫困的条件下出生、长大。1885年,我来到了美国,口袋里只有4美分。现在,我的身家已经超过200万美元,是美国服装行业公认的领军人物之一。然而,我审视自己的内在,发现这三四十年来自己一点也没有改变。”

安廷声称,在成为美国人的过程中,从前的自己已经消失了:“我就像死过了一样,和之前的那个我完全不同,我只是要把那个我的故事说出来……我的生命还在继续,但在我开始新生的时候,那个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1923年出版的作者不详的作品是《腰、腹和面颊:制造职业犹太人》(Haunch, Paunch, and Jowl: The Making of a Professional Jew )。扉页上没有署名,据出版商说,这是五年前去世的一位自称“迈耶·赫希”的法官的“匿名自传”。这一次,评论者们对真实性的判断出现了分歧。《纽约时报》含糊其词地说:“它可能有一半虚构的成分。”实际上,这本书百分百是虚构的——作者塞缪尔·奥尼茨编造了赫希的故事,他塑造的赫希是个彻头彻尾的堕落人物,吹嘘着自己“职业犹太人”的身份:为了自己的利益,他利用甚至捏造反犹太主义对自己的威胁,“一次次谎称自己受到了冤屈、侮辱和打扰,以激起骚乱、惊慌和愤怒”。奥尼茨本身就是个犹太人,但这本书被有些人利用了——那些人认为,新移民不能算是百分百的美国人。(20世纪20年代末,奥尼茨进入好莱坞,成为一名成功的编剧。1947年,他被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传唤,和其他拒绝做证的人被称为“好莱坞十君子”,被关押了9个月。)

到了1912年,安廷出版她的下一本书时,已经没有必要再说明意第绪语是什么了。这本书名为《应许之地》(The Promised Land ,书名并没有讽刺之意),讲述的是安廷从童年迈入青少年时期的故事,但暗线其实是美国的故事:对像她这样的移民来说,美国现在代表什么,将会代表什么,移民的存在如何改变了这个国家的性质。书中充满了这样的内容,安廷在导言中强调说这些问题正是她才30岁就出版自传的原因。她承认:“我没有任何成就,也没有任何发现,像哥伦布偶然发现美洲新大陆那样的事也没有碰到过。我的经历不同寻常,但又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我了解自己的过去,从更广的角度来看,它确实比较有代表性,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把它写下来……注定活在现代历史篇章上的人远远不止我一个。我们是连起旧世界与新世界的一条条纽带。就像把我们从欧洲带到美国的船只那样,我们的生命跨越了种族差异和误解的苦海。在我们抵达之前,新世界的人对旧世界一无所知,但从我们到来的那一天起,新世界就与旧世界连在了一起,两个世界正学着并肩前行,以寻求共同的命运。”

1916年10月,爱德华·博克的《妇女家庭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匿名文章《我的母亲和我:我如何成为美国女性》(My Mother and I: The Story of How I Became an American Woman ),还附着博克的朋友——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亲笔写的褒奖函。罗斯福写道:“这是一个极其感人的、真正的好故事。这个小女孩从孩童长成了年轻女性,从文化和人性的角度来看,她的美国化历程比她的祖先在数千年的时间里走过的路途重要太多了。”第二年,这篇文章被扩写成了一本书——《我的母亲和我》(My Mother and I ),扉页上还添上了作者的名字:E.G. 斯特恩。这本书与《应许之地》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出发点是不一致的。在这本书里,叙述者从未提过自己的名字,她在孩童时期就从原来的国家来到了美国,但她在开篇处表示,自己已经摆脱了贫民窟的成长环境给自己留下的所有痕迹:“我是一名上过大学的女性。我丈夫从事着一项光荣的职业。我们的家虽不奢华,但很美观。我们的房子坐落在美国城市充满魅力的旧市郊处,迷人的现代住宅与豪华的殖民时期建筑相依而立,仿佛象征着旧美国与年轻的新美国紧密相连。”在书的末尾,她的母亲第一次来她家拜访,困惑于孙子说的英语、女儿端上来的非犹太食物(“她的餐盘几乎没有动过”)以及“只用于做饭的白色厨房”。最终,这位叙述者发现,她踏上美国化的路途并获得幸福的代价是,她必须和自己的传统一刀两断。

里斯1870年到达纽约,当时移民热潮尚未到来。同年,爱德华·博克也从荷兰来到了这里。1890年至1920年,超过1800万人来到美国,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丹麦南部和荷兰东部。首位移民自传作者是莫什克·安廷,她1881年出生于俄国的波洛茨克。1891年,她的父亲移民到波士顿;三年后,她的母亲带着四个孩子也来了。没过多久,莫什克就改名成了玛丽。起初她被送去上一年级,但不到半年,她就升入了五年级。高中时,她结识了爱德华·埃弗里特·黑尔和城里的其他文人,他们鼓励她把寄给叔叔的描述美国之旅的信(用意第绪语写成)翻译成英文。她把那些信编成了一本薄薄的书,1899年以《从波洛茨克到波士顿》(From Plotzk to Boston )为书名将其出版,著名的英国犹太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为她作序(1908年,赞格威尔的戏剧《熔炉》[The Melting-Pot ]让“熔炉”一词流行起来,成了20世纪支持移民的最强势的标语)。《波士顿报》的短评认为,安廷的经历看起来依然无比新奇:“她用自己的语言——意第绪语来写作……我们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但这本书显然是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在体验过最激动人心的事之后,以全部的热情写出来的东西。”

这本书的封面和正文都让人无法判断斯特恩到底是不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斯特恩是费城的一名记者,还曾是一名社会工作者,全名为伊丽莎白·格特鲁德·斯特恩。美国国会图书馆把这本书归类为自传(现在依然如此),认为她的故事是真的。评论家们则再次出现了分歧。《纽约时报》评论说,这个故事“叙述生动,而且表达得非常好,不太像是一部真正的自传,更像是小说”。这是很有洞察力的评论。这本书讲的是斯特恩自己成长中的故事,但她其实是在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长大的,是指挥家艾伦·克莱恩·莱文和妻子莎拉·莱文的女儿。

刚刚来到这个国家的人在短时间内会很乐观,事实也的确令人乐观。雅各布·里斯描述了自己从丹麦移民到达纽约时的情形,他感觉仿佛从此拥有了无限的可能:“那是一个春天的早晨,风景优美。我的视线越过栏杆,看到了延绵数英里的街道、布鲁克林草木青葱的高地和河面上晃动的渡船和游艇。我满怀希望,觉得这里会有我的一席之地,虽然我自己也不清楚我到底会得到什么。我会尽力让自己得偿所愿……我很有力气,脾气也倔,能做两个人的活儿;而且我坚定地相信,在这样一个自由的国度,一个不受习俗、种姓和性别支配的国度,所有事情都会有好结果的。只要有人加入这场游戏,他就会找到属于他的地方。我想我已经加入了,也许需要找很多次才能找到属于我的地方,但这正是我想要的。”

1927年,斯特恩以“利亚·莫顿”之名出版了另一本书《我是女人——也是个犹太人》(I Am a Woman—and a Jew )。美国国会图书馆把这本书也归类为自传,而评论家们再一次产生了困惑。《纽约时报》说它“应该是、看起来也像是一位真实女性的真实经历”,但没有确切地说它到底是真是假。《波士顿报》则认为,这本书的确含有“莫顿”自己的故事,但它又像是“把所有在美国的犹太人的故事融合在一起写成的”。真相扑朔迷离。1986年,学者埃伦·乌曼斯基在该书的新版序言中,表示这个故事大致是真实的,但在内容上有所润色和修改。然而,新版本刚发行不久,乌曼斯基就收到了斯特恩长子——托马斯·诺尔·斯特恩寄来的信。托马斯退休前是历史学教授,他在信中表示,伊丽莎白·斯特恩并不像她一直对外所说的那样出生于东普鲁士,艾伦·莱文和莎拉·莱文也不是她的亲生父母。事实是,伊丽莎白1889年出生于匹兹堡,是德国路德教教徒克里斯蒂安·林伯格和威尔士浸信会教徒伊丽莎白·摩根的私生女。据托马斯说,“母亲幼时被寄养在不同的家庭里,居无定所,后来被送到了匹兹堡附近的艾伦·莱文和莎拉·莱文的家中抚养”。1988年,托马斯·斯特恩出版了自己的回忆录《神秘家庭》(Secret Family )。在这本回忆录中,他还披露了一些别的事情,其中最令人愕然的是,他说母亲7岁时就被艾伦·莱文性侵,14岁时因此怀孕,还非法堕了胎。乌曼斯基根据他的说法展开了调查,却找不到伊丽莎白·斯特恩的出生证明,这可能是因为(据托马斯·斯特恩所说)她故意销毁了所有与自己真实身份有关的档案。乌曼斯基最终只好说:“这样一来,也就无法确定伊丽莎白·斯特恩的真实出身了。”斯特恩给自己起的中间名是“格特鲁德”,她用过的名字还有贝茜·莱文(这是艾伦·莱文在遗嘱里对她的称呼)、E.G. 斯特恩、利亚·莫顿和埃莉诺·莫顿(她大多数作品的署名都是埃莉诺·莫顿,1954年《纽约时报》刊登她的讣告时用的也是这个名字)。毋庸置疑,她是20世纪早期通过自传对自己的身份提出疑问的美国人的典型代表。

即使是那些百分百的美国原住民写的书也是这样。关于“美国化”的最矛盾的故事当数一个印第安苏族人的作品。1858年,奥希耶萨出生于明尼苏达州,后来他的父亲皈依基督教并改名为雅各布·伊士曼,他也被改名为查尔斯。查尔斯·伊士曼获得了达特茅斯学院的学士学位和波士顿大学的医学学位,之后从事美洲原住民的政府服务及宣传等工作。他写了两本自传——《印第安少年》(Indian Boyhood ,1902)和《从深林到文明》(From the Deep Woods to Civilization ,1916),这两本书记述了伊士曼在部落中度过童年之后彻底融入美国社会的过程,正好和传统囚禁叙事相反。不过,在这两本书中,他始终都记着童年的美好经历和“文明”的缺陷。他谈到“美国化”的弊端时,反思道:“这个表面上由‘基督教’信徒构成的国家的罪恶行径……在我们光辉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背后,原始的野蛮和欲望支配着一切,未曾衰减,而且似乎根本没人注意到这一点。我当初摒弃自己简单原始的自然宗教时,为的是拥有更崇高、更令人满意的理性。天啊!可这理性令人更困惑、更矛盾……然而,上帝的光芒连幽深的丛林也能穿透。站在我族人民面前,我依然是文明的拥护者。为什么?首先,我们已经无法再像从前一样简单地生活了;其次,我发现,不应该让白人的宗教信仰为他们犯的错买单……我是印第安人;尽管文明社会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我也对此心存感激,但我从未丢失作为印第安人对公理与正义的概念。我主张沿着社会和精神的道路寻求发展和进步,而非为了扩大贸易、宣扬国家主义或提高物质利用率才这么做。无论如何,只要我活着,我就是一个美国人。”

斯特恩在书中讲述的故事其实还是有可信之处的,而接下来这个自称“长矛”的人就完全不足信了。1928年,该人出版了自传《长矛》(Long Lance )。人类学家保罗·拉丁在《纽约先驱论坛报》上称赞了这部作品,说它是对作者年少时在大平原印第安族中的成长经历的“非比寻常的忠实叙述”。小说家欧文·S. 科布给这本书作序,他写道:“我断定,这本书里讲的都是真事和真理。最重要的是,作者竭尽所能,跳出了他原有的母语思维,用英语描述了自己的想法、天性和身边发生的事。”但他们都错了。正如历史学家唐纳德·B. 史密斯在1982年的著作《长矛:一个骗子的真实故事》(Long Lance: The True Story of an Imposter )中所揭露的那样,长矛的母语其实就是英语。他出生在北卡罗来纳州,本名叫西尔维斯特·朗,是奴隶的后代,有着黑人、白人和印第安人三种血统。1903年,13岁的朗离家出走,参加了一场狂野西部秀。他以印第安人的身份现身,表演了印第安风格的节目。六年后,他夸大了自己的切罗基族血统,以“西尔维斯特·长矛”之名,成功被宾夕法尼亚州的卡莱尔印第安人学校录取,与伟大的运动员吉姆·索普同班毕业。后来,他又去纽约读了大学,一战时还加入了加拿大军队。退伍后,他在卡尔加里和温尼伯当记者。他自称“大平原之子长矛”,套上了纯正黑脚族人的身份,在自己很具代表性的经历中完成了最后一步。

这些人不仅职业各异,还来自天南海北,比如立陶宛、波兰、瑞典、爱尔兰、法国、德国、意大利、希腊、叙利亚、中国和日本等地。当时的美国处于最汹涌的移民浪潮中,还处于后来被称为“美国世纪”的时期的开端,“身为美国人的意义”成为当时主要的自传主题,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1925年,长矛在纽约巡回演讲时遇到了《大都会》杂志的编辑雷·朗,应邀创作一篇自传文章。长矛在文章中说自己在布莱克伍德度过了童年,在西部的养牛场工作过一段时间,还在“水牛比尔”的狂野西部演出团(比他实际参加的演出团名气大得多)表演过,并讲述了自己在卡莱尔的经历。这篇文章广受好评,于是,当时也在威廉·鲁道夫·赫斯特图书出版公司当编辑的雷·朗让他把文章扩写成一本完整的自传,长矛照做了。这部自传是长矛综合了实际调查、黑脚族朋友的童年经历和自己的想象之后写成的。他在开头写道:“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在蒙大拿州北部时,印第安人某次战斗结束后那激动人心的场面。”接下来他就开始讲述在大平原上猎捕水牛的事,但读者可不能当真,因为早在他出生之前人们就不再猎捕水牛了。长矛对美洲原住民逝去的过往确实很是怀念,与此同时,他写作和装腔作势的技巧都炉火纯青——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根本就没人会对他的作品的真实性产生怀疑。这本书的初版销售一空,还出了英国版、荷兰语版和德语版。长矛声名大振,成了社交圈子里的常客。向美国民众报道纽约时事的专栏作家O.O. 麦金太尔评价道:“他有着令人惊奇的矛盾感。他是日益少见的北美印第安人,却像牛津人一样说话、争执,还戴单片眼镜。”他的作品把真实性与虚构性混杂得非常巧妙,《纽约先驱论坛报》1930年刊登了一篇文章《百分百美国人》,并非故意但略带嘲讽地评论道:“一个以其他种族的方式生活的人,总是会很传奇。”同年,一位好莱坞制片人聘请长矛出演人类学纪录片《静默的敌人》(The Silent Enemy )。这部纪录片延续了《北方的纳努克》(Nanook of the North )的风格,描述了在欧洲人到来之前加拿大北部印第安人的生活场景。人们对长矛的表现称赞有加,《综艺》杂志上就有评论说:“长矛与我心目中印第安人的形象完全一致,因为他就是本色出演。”不过,长矛的漫长生涯由此走向了终点。与他合演的酋长“黄长袍琼西”是酋长“坐牛”的侄孙,一个实打实的美洲原住民。他向电影制片人表示,长矛的身份很可疑,他通过与长矛对质,得出了真相。这件事没有被公开,因为一旦长矛的伪装被揭露,《静默的敌人》所宣称的真实性就会受损。但是,长矛明白自己的谎言很快就会被揭穿。1931年,他饮弹自尽,没有留下一句遗言。

那个时代的进步还体现在自传的写作范围拓宽了。1909年,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在《哈泼氏》的编辑专栏中称赞自传是“读起来最令人愉悦的作品类型”,而这主要是因为它们构成了“文学界最民主的领域”。他断言“自传不会受限于年龄、性别、信仰、阶级或肤色”,他还呼吁出版“一些毫无名气的人”的回忆录。实际上,局面已经朝着这个方向发展了。上文提到的哈钦斯·哈普古德是一位具有改革意识的美国记者,他在1903年出了一本书——《一个小偷的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a Thief )。他对一个改过自新的恶棍(被称为吉姆)进行了4个月的采访,然后写出了这本书。纽约《独立报》的编辑哈密尔顿·哈尔特几乎在同一时间发表了他所谓的“人生集册”,收录了各行各业的人所写的自传体短篇幽默故事。1906年,其中的十六篇故事被选出来出版成文集《平凡美国人的人生故事自述》(The Life Stories of Undistinguished Americans as Told by Themselves )。哈尔特还在前言中说明,书中包括了“屠夫、受剥削的工厂工人、擦鞋匠、推车小贩、伐木工人、裁缝、年轻女护士、厨师、采棉人、猎头、训练有素的护士、牧师、管家和洗衣工的故事”。

20世纪20年代末是自传骗局的黄金时代。在战后和大萧条前,关于机遇的浮夸宣传随处可见,人们的想象力失去了控制。1925年的一天,一个名叫阿尔弗雷德·阿洛伊修斯·史密斯的老摊贩来到了埃塞尔雷达·刘易斯的门前,刘易斯是一位居住在南非的英国小说家。这个摊贩对刘易斯说,他从前住在美国犹他州的时候,曾协助镇压过印第安犹特族人的起义;他当过伦敦一家报社的记者和伦敦警务处的警探;在非洲的时候,他当过猎人、探险者和矿工,某次鳄鱼攻击塞西尔·罗兹的时候,他还出手救了罗兹。刘易斯说服他跟自己合作完成一部关于他的自传。一年后,该自传在英国出版,同时被美国文学协会列为精选作品。当时成立了三年的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推出了它的普及版。这家公司声誉良好,靠出版纵横字谜书大赚了一笔,但在这本《摊贩阿尔弗雷德·阿洛伊修斯·霍恩:一位“老访客”,73岁亲作,记录了他充满阅历的人生,由埃塞尔雷达·刘易斯编辑》之前,他们在出版传统图书方面毫无建树。或许这本书那18世纪风格的书名就能让人感觉到,其内容并不完全属实。一些评论家持怀疑态度,《泰晤士报文学增刊》评论道:“真挚的言语和可恶的假话有时不易辨别,那些骗子对美国图书市场的风潮了如指掌。当然,奇迹的确有可能发生,我们并不是在愤世嫉俗地猜疑这本书的真实性。只是在我们看来,霍恩先生有时过于完美了。”近代学者蒂姆·卡森斯用数年时间核实了摊贩霍恩的故事,并在他1992年出版的《流浪王》(Tramp Royal )中给出了结论——这些内容或多或少是真实的。这本书卖了17万册,读者似乎并不太在意它的真实性。它还被《出版人周刊》列入了非虚构类畅销榜,在1927年和1928年分别位列第四和第三。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决定把史密斯(也就是已经众所周知的“摊贩霍恩”)带到纽约做宣传,以带动销售。和长矛出版自传后做的一样,史密斯四处交际,接受了很多记者的采访,包括《纽约客》的E.B. 怀特。怀特这样写道:“他老人家在宣传时的那种质朴非常可爱。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四处航行,他太棒了,几乎让人觉得不真实,像是古代的水手。我们在美国文学协会举办的生日聚会上见到了他。他挤在佐纳·盖尔和埃莉诺·怀利之间,相机在咔嚓作响,餐饮承办者在为他服务。图书的发行量在不断增加,而他依然很享受这种生活。他在食人族和动物之间度过了漫长的岁月,这使他能够忍受假装聪明的民众和摄影师。他享受着自己的独特,也不会冒犯别人。”

亚历山大·贝克曼的《一个无政府主义者的狱中回忆》(Prison Memoirs of an Anarchist ,1912)在这类作品中也许最引人注目。1892年,贝克曼抗议对霍姆斯特德罢工者的处理结果,并试图谋杀工业家亨利·弗里克。这本书开篇描述了他的激进、对弗里克的攻击以及受到的审判,还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内容在用现在时描述他的狱中岁月。这是一部引人注目的作品,扣人心弦,毫无畏惧,不放过一丝细节,这在描写囚犯之间的性关系时尤为明显。正如哈钦斯·哈普古德在初版序言中所说:“这是我所知道的唯一一本深入探讨犯人的腐化堕落心理的书。它用一个个场景、一段段描述展示了监狱中明晃晃的野蛮、愚蠢和丑陋,除此之外,感人至深的是,它还展示了人类有善良的品质和天性,堕落着、消沉着,无助地挣扎着求生。”

史密斯于1931年去世,在此之前他还出版了另外两部自传。同年,美国米高梅电影公司推出了电影《大探险》(Trader Horn ),选取了他的一部分冒险故事,由哈利·凯里领衔主演。影片中有一些经典的对白,比如,霍恩的好友秘鲁问他:“食人族存在吗?”霍恩回答说:“存在。他们其实很敬畏神灵,只不过像你说的,在饮食方面有些特殊而已。”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奖提名,不过没能获奖,输给了《壮志千秋》(Cimarron )。

在那个时代,自传更多地被用于达到社会目的,而不是被用于个人表达,因此,自传被视为一种进步也是有原因的。女权活动家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和安娜·霍华德·肖、社会改革家雅各布·里斯和简·亚当斯都曾用回忆录来推动自己的事业。塔斯克基学院的创办者布克·T. 华盛顿(1886—1915)在1900年出版了自传《我的生活和工作》(The Story of My Life and Work ),1901年出版了另一本自传《超越奴役》。这两本书似乎都受到了奴隶叙事传统、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自传和霍雷肖·阿尔杰的小说的影响,华盛顿明确主张要勤劳工作、自力更生,并主张实行工业教育,更微妙的是,他毛遂自荐,想接过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大旗,担任美国黑人的领袖。

《摊贩霍恩》恰好处于第一人称冒险回忆录的浪潮中。T.E. 劳伦斯(被称为“阿拉伯的劳伦斯”)、彼得·弗莱明、理查德·哈里伯顿、内格利·法森和理查德·E. 伯德都有至少一部作品进入了《出版人周刊》年度畅销榜的前十名。弗里德里克·O. 布莱恩于1920年出版的《南海白影》(White Shadows in the South Seas )是这一类型作品的先驱,或许也是最成功的一部。1920年至1921年,这本书在《出版人周刊》畅销榜上的时间累计达44周。年轻的乔治·帕特南当时刚刚接管了G.P. 帕特南之子出版公司,他注意到了《南海白影》的成功,便让他的朋友乔治·S. 查普尔写了一部关于南部海域的滑稽剧。这就是《河川巡游》(The Cruise of the Kawa ),作者署名为沃尔特·E. 特拉普洛克和F.R.S.S.E.U.(意为“皇家南海探险者联盟成员”),书里还有海伍德·布朗、弗兰克·克劳宁希尔德、洛克威尔·肯特和拉尔夫·巴顿等曼哈顿名人的照片。这本书卖了差不多10万册,还出了两部续作:《北方探险记》(My Northern Exposure )和《撒哈拉以南》(South of the Sahara )。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话虽然看似有些妄自尊大,但并不是痴心妄想。在这本书出版后的第二年(在接下来的三十年里,这本书再版了几十次),比尔斯创立了全国心理卫生委员会(“心理卫生”是他自创的术语),最终在53个国家建立了分部。他是第一个提议设立过渡住所的人,有好转的病人出院后可以在那里继续接受监督。1943年,比尔斯去世,《纽约时报》的一篇评论称他为“史上最成功的精神病斗士”。

与帕特南相似,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的创始人和所有者——理查德·西蒙与M. 林肯·舒斯特。众所周知,他们在推广自己公司的图书和作者时相当生猛,和那些传统的办公风格文雅的美国出版商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他们能发现琼·罗威尔的潜力也就不足为奇了。琼·罗威尔是一名小众电影演员,曾就自己的航海经历发表演讲。1929年年初的一天,她来到了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的办公室。杰弗里·埃尔曼在1939年的《纽约客》上这样描述当时的情景:“罗威尔小姐给舒斯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身材健美,双眼乌黑闪亮,手臂结实。”舒斯特带她去见自己的搭档。“西蒙甚至更钦佩她。他们让她把自己17岁前的经历写成一本书。根据她的说法,她的父亲是黑山的一个地主的儿子,出生于澳大利亚,有一艘四桅纵帆船——‘米尼·A. 卡恩’号,当了十七年的船长。她的母亲来自波士顿的罗威尔家族,她随了母亲的姓氏。她从11个月大起,一直到17岁,都是‘米尼·A. 卡恩’号上唯一的女性。她曾亲眼看见父亲用一支来复枪击散了半英里以外的海上龙卷风,还曾看过九对新人在南部海域的某个小岛上的公开婚礼。最终,‘米尼·A. 卡恩’号在把900吨干椰肉运往澳大利亚的途中起火沉没,她不得不迎着奔腾的海浪游到1英里外的灯船上,双肩还各担着一只小猫,她从口中吐出的海水能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

比尔斯在躁狂发作时的一个特点是,他会爆发性地创造东西,尤其是在写作方面。从精神病院出来后,他开始兴致勃勃地写书。(他向速记员口述初稿,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不停地说——这是总裁和领导人写回忆录时喜欢的一种方法,而比尔斯就是首批实际使用这种方法的人之一。)他生动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还找了个大学时的朋友帮忙编辑。伟大的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给他的一封信中写道:“本书看似小说,又并非小说。我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知道,不知情的人会很容易怀疑对异常心理的描述的真实性。”这封信成了《自觉之心》的引言。比尔斯最终得以康复,似乎就是因为他决定写下自己苦难的经历,并希望让治疗机构中的精神疾病护理和治疗手段得到改善。他预料得到,就像《汤姆叔叔的小屋》对废除奴隶制意义重大一样,他的书也将在精神疾病领域有巨大的贡献。詹姆斯劝他匿名出版,但他拒绝了,他在书的第一章中写道:“我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不只是为了写出一本书。我觉得我有责任这样做。死里逃生,从致命的疾病中奇迹般地恢复健康,这足以让人扪心自问:我得救后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我问过自己这个问题,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西蒙和舒斯特开始施展他们的营销魔法,罗威尔迅速吸引了美国公众的注意力。报业协会在全国性的报纸上联合发表了一篇文章,开头是这样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觉之心》(A Mind That Found Itself )能1908年在全国书店上架,就显得更加不可思议了。作者克利福德·W. 比尔斯1900年从耶鲁大学毕业,三年后精神崩溃(后来的评论者说这是一种带有妄想症状的躁狂抑郁症),还试图从家中的一扇高高的窗户跳出去自杀。他随后被送进一家又一家治疗机构。比尔斯在书中表示,自己在其中一家机构里“找回了状态”,并恢复了理性,他此时才意识到,那个声称是他哥哥的人并非在说谎。他的情绪仍有巨大的波动,但他已经清醒到足以对自己的遭遇感到愤怒了。1887年,记者娜丽·布莱出版了《疯人院十日》(Ten Days in a Mad-house ),这本搞噱头的书是她假装精神失常并被送进纽约的一家精神病院之后写的。比尔斯虽然没有提到布莱,但做了一些调查记者会做的事。某次,他故意违反规定,被转移到一间监管更严苛的病房,体验了医院里最糟糕的处境。结果没有让他失望——他被强迫进食,被关在很冷的小房间里,没有可以盖的东西,还穿了大约三百个小时的紧身衣。

“为琼船长让道!

我们说凯勒的作品具有现代作品特点的第三个理由是,它预见了现代的残疾人回忆录的大批涌现。和我们习惯看到的充满矛盾(最多就是这样)的结局不同,这种回忆录的结尾要振奋人心得多,比如《我的左脚》(My Left Foot )、《潜水钟与蝴蝶》、《脸的岁月》(Autobiography of a Face )、《我的脑叶切断术》(My Lobotomy )、《模范生》(Poster Child )等。如今,公众已经准备好也确实期待着这样的叙述,但在凯勒的时代,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名气,她的故事肯定不会被出版。凯勒的成功还与公众往往本能地接纳某些特定的残疾有关,在路易斯·卡普兰1945年出版的《美国自传索引》中,绝大多数被归到“身体残疾”或“疾病”分类的回忆录作者,要么是失明,要么是患有肺结核。至于其中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为这个征服了世界的26岁女孩让道!

凯勒的《我的人生故事》(1902)很有现代作品的感觉,理由有三。第一是她出书时只有22岁,非常年轻。第二是她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1880年,凯勒出生在亚拉巴马州,19个月大的时候,她因病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因此也不会说话。7岁时,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把她介绍给了波士顿帕金斯盲人学校的校长迈克尔·安那诺斯,安那诺斯委派了年轻的安妮·苏利文老师和凯勒一起生活。早在爱德华·伯尼斯和艾维·李提出“公共关系”理论体系的几十年前,安那诺斯已然是把凯勒的名字和她的非凡故事推向公众视野的大师了。1889年,凯勒来到帕金斯盲人学校,在那儿住了四年。那一年,《纽约时报》刊登了一篇关于她的文章,标题是《又聋又瞎又哑的女孩》。从那时起到她自传出版的十三年间,《纽约时报》总共刊登了三十多篇关于她的文章,讲述了她受教育的进展,她拜访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和格罗弗·克利夫兰总统的情况,以及她从帕金斯盲人学校毕业,在校期间背下了朗费罗的《花》中的三十六行的事。报纸对她的报道令人起鸡皮疙瘩,说她“身材高挑、仪态高贵,婀娜多姿,对一个13岁的女孩来说,这样的外表太成熟了”。她的照片经常出现在全国性杂志上,在照片中她最喜欢做的是抚摩她的狗或者阅读盲文的莎士比亚作品。到了1900年5月,《纽约时报》的一位作者开始思索“关于海伦·凯勒小姐的文章是否写得太多了”。第二年,《纽约时报》摘录了一篇源自《基督徒奋进协会》的文章,响亮地否定道:“谁会厌倦阅读关于海伦·凯勒的文章?这个了不起的姑娘……大概是全国最有名、最受人喜爱的年轻女子了。”

“她的名字叫琼·罗威尔。她像是‘穿着衬裙的摊贩霍恩’,她的经历是你能读到的最吸引人的故事。这是在南部海域发生的真实故事,比赫尔曼·梅尔维尔和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小说更引人入胜。”

我引用上面这段话不仅是为了说明博克有多么自我,还因为它为20世纪初的自传提供了一些启示。博克对自己的高度评价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他敏锐地意识到,读者对杰出人士(当时“名人”一词还未被广泛使用)自述的生平故事很感兴趣,于是他就为《妇女家庭杂志》去搜集这样的故事。在很多情况下,在杂志上刊登的作品都还有新的发展——上面提到的所有文章或系列作品都最终出版成了书。如果说凡·戴克(牧师兼作家)、阿博特(也是牧师)、波特(流行小说作家)和维珍(也是小说作家,最出名的作品是《太阳溪农场的丽贝卡》[Rebecca of Sunnybrook Farm ])的回忆录在当下还有一些人在读,或许夸大了它们的流行程度,不过亚当斯和凯勒的作品的确成了美国自传的经典之作。

琼·罗威尔的《深海摇篮》(Cradle of the Deep )被美国文学协会的主要竞争对手每月读书会选中,获得了强烈好评。《纽约时报》评论道:“朋友们,这是个有趣的故事。饱含奔放和热情,脏话连篇,不过海上的人就是这么说话的,现代的百老汇演出也是这么表现的。”这本书一跃成为非虚构类畅销榜的冠军,最终销量达到了约107,000册。不过,人们也有质疑。林肯·克尔克特在《纽约先驱论坛报》上发表了一篇评论,这位作家在航海领域很有资质。(根据《英国传记大辞典》,林肯·克尔克特出生在“夏洛特·A. 利特菲尔德”号船上,当时他的父亲——来自缅因州锡斯波特的船长林肯·奥尔登·克尔克特正控制着这艘船在合恩角海域航行。他家里五代人都是船员。)克尔克特表示:“这本书讲了个好故事,但要是能坦率地作为虚构作品出版就好了,那样的话,我们就无须质疑它的真实性了……书中所有跟航海相关的错误都很明显,让人无法容忍……错误简直多得惊人。”不久之后,就有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的居民告诉《旧金山纪事报》,罗威尔的真名是海伦·琼·瓦格纳,她童年的大部分时间住在伯克利,和他们是邻居。随后,人们又发现“米尼·A. 卡恩”号正停泊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港里。事实是,罗威尔和她的父亲的确曾上过这艘船,但他们在船上总共只待了15个月。每月读书会给这本书的65,000名读者退了款,西蒙与舒斯特出版公司则发表声明承认:“与我们最初的认知相比,这本书在叙述中混杂了过多的传奇元素。”不过,该公司宣称,他们“还是很满意,因为琼的故事依然有最基本的真诚”。

亚当斯获得普利策奖两年后,该奖颁给了另一部类似的在书名中使用第三人称的自传——《爱德华·博克的美国化》(The Americanization of Edward Bok )。作者博克出生于荷兰,是《妇女家庭杂志》的资深编辑。他在这本书的开头就阐释了自己的理念:“我一直觉得,为了找到更好的角度,写自传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采用第三人称视角,把作者和他的写作内容在精神上分开。”然而,人们读完这本书后很容易就能发现,博克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如果他自称“我”,就会暴露他那令人难以忍受的自命不凡和傲慢。看看他写到《妇女家庭杂志》发行量达到135万份时的吹嘘,再想想看,如果把每处“博克”“博克的”都换成“我”“我的”,会是什么样子:“各方都不禁要问:‘这是怎么做到的?怎么能有这么高的发行量呢?’博克总是回答说,他为每一个层次的读者都提供了最佳的阅读材料,这些材料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因此他不用花费精力或财力去刻意追求发行量。某次,威廉·迪安·豪威尔斯先生问他如何划分读者的层次,博克回答说:‘我们向聪慧的美国女人咨询,而不是那些专家。’他尽其所能,为美国女人提供最好的东西。博克了解到美国女人热衷看私人故事,就连载了简·亚当斯的《赫尔大厦十五年》(My Fifteen Years at Hull House ),还有海伦·凯勒的《我的人生故事》(The Story of My Life );他邀请从未去过圣地的亨利·凡·戴克去朝拜圣地并露营,然后请他写一系列小品文,结集成《圣地的户外生活》(Out of Doors in the Holy Land );他请莱曼·阿博特讲述《我的五十年牧师生活》(My Fifty Years as a Minister ),让吉恩·斯特拉顿·波特在连载中讲述与鸟有关的经历,结集成《我与鸟的故事》(What I Have Done with Birds )……他还让凯特·道格拉斯·维珍在《老皮博迪座位》(The Old Peabody Pew )中讲述了自己在乡村教堂时的经历。”

幽默作家威尔·罗杰斯在专栏中也对这件事发表过看法。他说他之前一直想读《深海摇篮》:“……别管那些小说了,我想看一些真实的东西。而且,我看到的所有关于这本书的评论都说它很出色。”罗杰斯很喜欢这本书,他还写道:“我起初有点担心,一个母亲怎么能与7个月大的女儿分离。但我不太了解在海上生活的人,我想可能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后来,罗杰斯得知“琼的大部分航行故事是在泽西城的公寓里创作并发给她的出版商的,那些脏话也都是从《头条》上刊登的两篇旅行故事中收集来的”,他受到了“可怕的打击”。

这本书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像先前的恺撒和教皇庇护二世,以及后来的格特鲁德·斯坦和诺曼·梅勒一样,亚当斯以第三人称视角讲述自己的故事。这是个明智的决定,既适合发挥他引经据典的风格,也符合他自己所说的他那种茫然的怯懦——他出生在如同18世纪一般的氛围里,一直活到了20世纪;他的先辈们的成就太过光辉伟大,以至于后代不管有多么成功,都还是会让人感到失望;他毕生追求“教育”,却似乎总是落于人后。在写自己最早的记忆时,他使用了自传作者最喜欢的写法:“他发现自己坐在厨房的洒满阳光的地板上,这地板本身就是黄色的。他在接受这种关于颜色的早期教育时只有3岁,随后是关于味觉的教育。1841年12月3日,他得了猩红热,连着几天都十分虚弱,多亏有家人的悉心照料,才得以康复。大概在1842年1月1日,他稍稍恢复了元气,当时饥饿的感觉一定盖过了一切喜悦与痛苦——他已经把那场大病忘干净了,但当时姑妈端着一个烤苹果走进病房的情景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读书人》杂志上曾展开过一场辩论:“文学骗局有害吗?”对21世纪早期的读者来说,这样的争论听起来尤为熟悉。林肯·克尔克特支持正方,比起罗威尔的谎言,更令他震惊的是,人们对那些谎言并不怎么震惊(而且依然竞相购买)。克尔克特认为:“如果谎言比诚恳创作更能获得成功,也无须核实就能被宣传和出版,那么文学创作的基础会受到严重威胁。”专栏作家海伍德·布龙则支持反方,他提出了更深一层的理由:“自古以来,人们都承认,真假之间的界限难以划清;在这个集体无意识的年代,区分真假也没有变得更容易。如果我真实准确地记录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件,我就能得出某种真相。但那并不是唯一的真相。假如我把情节渲染得更精彩,甚至把情节编造得更激动人心,我依然没有完全脱离真相,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基于想象和心底最深的渴望在描绘它。”

1999年,现代图书馆编委会整理了20世纪最佳非虚构类英语图书的名单,列出了一百本图书。前二十名里有七本都是回忆录或自传:布克·T. 华盛顿的《超越奴役》(Up from Slavery )、詹姆斯·沃森的《双螺旋》(The Double Helix )、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说吧,记忆》(Speak, Memory )、理查德·赖特的《黑孩子》(Black Boy )、詹姆斯·鲍德温的《土生子札记》(Notes of a Native Son )、格特鲁德·斯坦的《艾丽丝·托克拉斯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Alice B. Toklas ),以及高居榜首的《亨利·亚当斯的教育》(The Education of Henry Adams )。(进入前一百名的回忆录还有W.B. 叶芝的自传体文集、《马克·吐温自传》、罗伯特·格雷夫斯的《向一切告别》[Goodbye to All That ]、伊萨克·迪内森的《走出非洲》[Out of Africa ]、迪安·艾奇逊的《参与创造世界》[Present at the Creation ]、柏瑞尔·马卡姆的《夜航西飞》[West with the Night ]、托拜厄斯·沃尔夫的《这个男孩的一生》、乔治·奥威尔的《向加泰罗尼亚致敬》[Homage to Catalonia ]、威廉·斯泰伦的《看得见的黑暗》[Darkness Visible ]、《马尔科姆·X自传》以及安妮·拉摩特的《操作说明》[Operating Instructions ]。)《亨利·亚当斯的教育》的作者亨利·亚当斯是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的曾孙、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孙子,参议员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的儿子,也是记者、历史学家和小说家,他从1905年开始写这本书,当时他67岁,打算在自己死后再出版它。他对亨利·詹姆斯说,这本书将成为“坟墓里的护盾”。亚当斯去世后不久,1918年,《亨利·亚当斯的教育》出版。第二年,它就获得了普利策传记奖,并迅速成为一部经典作品。

E.B. 怀特在《纽约客》上也对此发表了一篇文章,这次他不像之前在“摊贩霍恩”事件中那么宽容。怀特说,布龙在为罗威尔辩护时使用的是“童话故事中的基本原理”,“所有这些只会带给我们痛苦,胡言乱语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