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态度打击到我了,我立马又垂头丧气了。但我还是只能给出和刚才一样的答案。
“不知道?”
“嗯,你倒是挺机灵的,”比克斯比先生说,“那下一个岬角叫什么名字?”
我很庆幸这个问题我能够马上回答。于是我就开口了,我说我不知道。
我还是不知道。
“新奥尔良上游的第一个岬角叫什么名字?”
“嗯,这真是太妙了。你随便说个名字吧,只要是我告诉过你的岬角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的名字就行。”
终于值完了班,但大概只睡了几分钟,他就又被叫回了驾驶室。“这可是件新鲜事——在深更半夜还要起来干活。领航员的工作还真是超乎我的想象。我知道轮船连夜运转,但我从未想过竟然还会有人要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来开船。”过了几分钟,比克斯比先生向他提问了。
我想了一会儿,还是只能说我说不出来……
比克斯比先生时不时地提醒我注意某些事情。他说:“到6英里点了。”我应和着他。这是很有趣的指示,但我不明白有什么意义,我感觉不到这与我有什么相干。接着他说:“到9英里点了。”后来他又说:“到12英里点了。”这几处地方在我看来差不多一模一样,景色也单调极了。我希望比克斯比先生能换换话题,但他没有。他恋恋不舍地贴着河岸,绕过河岸突出的地方,然后说:“憩流就到那丛楝树的地方为止;现在我们到对岸去。”于是他就把船开到对岸去了。他让我掌了一两次舵,但我很不走运。我不是差点撞上甘蔗种植园的边缘,就是开得离河岸太远了。为此我又很倒霉地挨了一顿骂。
“听着!你觉得我为什么要把那些岬角的名字告诉你?”
后来,吐温的自传式作品越来越多地回顾早年生活,滑稽成分渐少。《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Life on the Mississippi ,1883)是他在写《汤姆·索亚历险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期间创作的。这本书追溯了他在密苏里的汉尼拔镇度过的童年,以及他在密西西比河上当学徒船员和领航员的时光。这本书太长了——它也是预售的,为了达到要求的600页篇幅,吐温在书稿中穿插了许多题外话、大段的描述、各种各样的思索,还像梅尔维尔在《白鲸》中刻画鲸鱼那样细致地描写密西西比河。但关于他少年时代和青年时代的内容才是主要的。以下这段文字很有特色地讲述了他在比克斯比船长的指导下,第一天做领航员的经历。
我战战兢兢地想了一会儿,然后,邪恶的魔鬼引诱着我说:“嗯,为……为了……我觉得是为了好玩吧。”
吐温的下一本书不像《傻子出国记》那样成功,但更具有自传性质——在《苦行记》(Roughing It ,1872)中,他讲述了自己从1861年起在西部的生活经历。当时,26岁的马克·吐温是一名在职已超过一年的轮船领航员,南北战争爆发后,密西西比河上的交通受阻,吐温因此空闲着。此前,他结束了在联邦军中的短暂服役(他会在十年后的《失败战役的私密历史》 [A Private History of a Campaign That Failed ]中讲述那段故事)。“我的哥哥,”他在开头写道,说的是比他年长十岁的奥利安·克莱门,“刚被任命为内华达的州务秘书。这个职位集权力和荣耀于一身——不仅是财政部长、审计员、州秘书,在州长缺席时还是代理州长。1800美元的年薪和‘秘书先生’的头衔给这个职位增添了至高无上的尊荣。我当时年轻,没有阅历,十分羡慕他。我垂涎他的显赫和富有,更向往他即将踏上的漫长而神秘的旅行,还有他要去探索的奇妙新天地。”于是,吐温跟随着奥利安出发了。这本书讲述了那段旅程中的故事——吐温在内华达和加利福尼亚做自由撰稿人和新闻记者,见到了形形色色的有趣人物和场所,并以他1866年的夏威夷(当时还被称作三明治群岛)之旅为结束。当然,内容上的细节远没有马克·吐温那美妙且极具影响力的文字重要,他引领着后来的众多喜剧回忆录作家,从詹姆斯·瑟伯到大卫·赛德瑞斯,向人们展示了善于自嘲的叙述者如何在机敏的观察下,通过夸张的句法表现出强大的力量。
这简直是火上浇油。他气得火冒三丈(当时他正控制着船渡河),我猜他眼睛都气瞎了,因为他竟然冲一艘平底货船的橹上冲了过去。可想而知,那些做买卖的人像放排枪似的,一起破口大骂了好一阵子。这下比克斯比先生可高兴极了——因为他正憋了一肚子的气,现在刚好有人可以和他对骂。他推开舷窗,伸出头去,像火山爆发似的一阵乱骂,我以前从未见过这种场面。货船上那些人的咒骂声越来越小,而比克斯比先生的嗓门越来越高,用词也越来越有分量。等到他关上窗的时候,他肚子里也空了。你就算拿大渔网在他肚子里捞,也找不到几句骂人的话了——剩下的那点骂人话连惹你母亲生气都不够用。最终,他用最温和的语气对我说:“孩子啊,你得准备一个小记事本,每次我告诉你什么事,就马上记下来。要想当领航员,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把这条河全部记在心里。你得像熟悉字母表一样熟悉它才行。”
马克·吐温是一位彻头彻尾的自传艺术家。这个评价在今天很常见,但在当时并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能巡回演讲,并出现在报纸头版,进入公众的视野中,都是因为他能让人明显感觉到,这是一个真实的人在讲述自己真实的故事(只有少许的自由发挥)。吐温的作品逐渐地向自传的形式靠近。(《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与《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 ]和《简·爱》[Jane Eyre ]一样,是小说形式的回忆录。)在构思《傻子出国记》的续作时,吐温想出了一个奇特的幽默故事,他将其称为“马克·吐温的(滑稽)自传”。这个作品大概是对回忆录的某种特征的夸张戏仿,大约95%的部分都在讲述一个虚构的“吐温家族”的滑稽故事,比如:“奥古斯塔斯·吐温好像在1160年前后曾名噪一时。他总是尽情地给自己找乐子,常常揣上他那把打磨得很锋利的老军刀,在夜里找个合适的地方,刺穿路人的身体,只为看他们跳起来的样子。他的幽默是与生俱来的。”马克·吐温把这个故事与另一个同样硬充滑稽的故事相搭配,于1870年把它们以小册子的形式出版。后来,他又把所有印版都买了下来,全部销毁掉了。
只要回顾一下1854年,就可以了解19世纪的英国自传和美国自传的大致区别。这一年,P.T. 巴纳姆的自传在美国出版,他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好的自我推销者;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国,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开始写他的回忆录,但和许多著名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自传作者(比如哈丽特·马蒂诺、查尔斯·达尔文、安东尼·特罗洛普、约翰·阿丁顿·西蒙兹和赫伯特·斯宾塞)一样,密尔决定死后再出版自己的回忆录(他的回忆录最终出版于1873年)。即便知道这本书出版时自己已经长眠于地下,密尔依然为向公众展示自己的人生故事这一看似自负的行为而局促不安。“我从不觉得我写到的任何与我自己有关的内容能让公众觉得有趣,”他在第一章中写道,“但是……把一些不同寻常、引人注目的教育方式记录下来,或许会有些用处。”
马克·吐温这类作品中的第一部是《傻子出国记》(The Innocents Abroad ),出版于1869年,当时他34岁,刚刚结束了八年的新闻记者生涯。此前,他只出版过一本书——幽默故事集《卡拉韦拉斯县驰名的跳蛙》(The Celebrated Jumping Frog of Calaveras County )。不过在那几年里,他在全国各地演讲,逐渐赢得了幽默大师的名声。《傻子出国记》大量发行,以预售的形式卖出,而且插图丰富(很多插图中都有这位知名作家的画像)。这本书记录了美国人前往欧洲和圣地的旅程,取得了巨大成功,在吐温生前就卖出了约50万册。《傻子出国记》和它最终的续作《浪迹海外》(A Tramp Abroad ,1880)一样,与其说是回忆录,不如说是喜剧游记,但绝对是根据吐温的个人性格和特质写成的。
“不同寻常”和“引人注目”这两个形容词是密尔偏爱英式低调陈述的表现。他的父亲——历史学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詹姆斯·密尔,在年轻的约翰身上试验了自己的教育理论,并对他的朋友兼同事杰里米·边沁说,他正在把儿子培养成“我们合格的接班人”。(詹姆斯·密尔是一家之主;约翰在自传中从未提到过自己的母亲。)约翰3岁学习希腊语,7岁学习拉丁语,12岁学习逻辑学,13岁学习政治经济学。这一切看上去似乎很不错,却让约翰远离了朋友、乐趣和感情。约翰这样说他的父亲:“对所有激动的情绪与带有兴奋色彩的言论和文字,他都表现出极大的蔑视。他觉得那是疯狂的行为。”20岁时,约翰经历了精神和情感上的双重打击,他害怕自己将永远感受不到快乐——在自传中的相关章节是“我心理史上的一场危机”。在读了让-弗朗索瓦·马蒙泰尔的《回忆录》(Memoires )中的一段抒情文字而感动落泪之后,他才走出了阴霾:“我不再绝望;我既不是牲畜,也不是石头。”
19世纪末自传三剑客中的第三位是马克·吐温本人,他是巴纳姆18世纪70年代在康涅狄格州的邻居和朋友。 巴纳姆和格兰特的作品都是名人自传的早期典范,这类书在很大程度上或完全(尤其在未来的许多时候)由于作者的名气才得以存在。与此相反,吐温是一个通过回忆录成名的作者。在马克·吐温死后出版的《自传》(Autobiography )是他晚年才写的,实际上这本书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显得逊色,其中有太多冗长的题外话、古怪的旁白、秋后算账式的文字以及琐碎的版税和图书销售记录。而他的早期作品则新鲜、具有开创性,倒是可以被当成分期出版的回忆录。他创作的前七本书中的四本,以及后来那些将他推入公众视野的书,都是他探索自己过往经历的纪实作品。
在当今的回忆录作者看来,一个古怪得很有卖点的父亲对自己施加精神虐待,这种素材简直价值连城。但密尔即使已经安稳地躲进了坟墓,也依然坚定地选择淡化一切家庭内部冲突,磨钝自己痛苦情绪的锋刃。在早期的文稿中,密尔表示:“我必须说……我们这些孩子都不爱我父亲,其他任何人也不会爱他。”他在终稿里去掉了这句话。此外,他在文稿中暴露自己内心和谈及密尔夫人的部分也都被删去了。在出版的版本中,他这样写他的父亲:“他小心地让我避开常见的、男孩子之间相互施加的坏影响,还急切地让我避开粗俗的思考方式和感情的恶劣影响。为此,他情愿让我付出代价——在所有国家的男学生都具备的能力上,我比别人差。”而他只在原稿中才详细描述了自己付出的代价到底有多大:“我从小就对生活中的日常事务不甚了解,学会自己穿衣服也比一般孩子要晚得多。我过了好些年才学会打领带。我的发音很不好,我快16岁才发对字母r的音。直到现在,我的动手能力还是很差,哪怕是最简单的我也不会做……我不断沾染上令人讨厌的小恶习,花了很长时间也没能彻底改掉。此外,我还特别粗心。就像父亲常说的那样,我像是没有感觉器官的人——我的眼睛和耳朵似乎都只是摆设,那些就在我面前的东西,我很少能听到或者看到,就算听到了、看到了,我也很少能关注它、记住它……我父亲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愚蠢行为或软弱松懈,而我则不断以此类举动激起他的愤怒。从我记事起,他就总是不经意地责备我,因为他觉得我的判断和表现让我看上去像是一个缺乏常识的人。他说,这样下去,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怪人,人人都瞧不起我,任何生活方式都不适合我。”
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格兰特被诊断出喉癌。即使身体每况愈下,他也依然无畏地坚持写作。1885年6月18日,他将第二卷书稿交给了出版商,五天后,他与世长辞。这部书是19世纪的畅销作品,两卷回忆录上架后,销量超过了30万部。格兰特的遗孀朱莉亚赚了大约45万美元的版税。
不论是死后还是生前(像约翰·罗斯金和纽曼枢机主教那样)出版回忆录,几乎所有维多利亚时代的自传作者都很慎重,有时慎重得过分。我们可以参考以下的这些表述。
“李将军心情如何,我不得而知。他为人威严,面无表情,很难说他此时内心的感受,不知他是在为战争终于结束而喜悦,还是在为这结果而悲哀。他气宇轩昂,很有男子气概,从不流露出一点情感。我看不出他心情如何,但我自己感到悲哀和忧郁,刚收到信时的那种欢愉已经无影无踪。我一点都没有因为敌人的失败而欣喜。为了事业,他曾长期英勇作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尽管我认为这项事业是人们为之奋斗的事业中最邪恶、最不可理喻的。”
· 小说家安东尼·特罗洛普这样说自己不肯在夫妻关系上多花笔墨的原因:“我的婚姻和其他人的婚姻一样,除了我们两人之外,别人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趣味。”
“那天早上离开营地的时候,我没想到这么快就会有结果,所以我并没有穿戴整齐,也没带佩剑。平时在战场上骑马时我都不带佩剑,我套一件士兵衬衫,只有肩章能证明我的身份。进了屋,我看到了李将军。我们相互问候、握手,然后各自就座。我带了参谋过来,整个会见过程中,他们大多数在场。
· 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说:“把私事对外宣扬,把公众当成自己的朋友,这是很粗俗的行为。”
在此要澄清的是,并非像谣言说的那样,马克·吐温赞扬格兰特的作品是因为该作品是由他代笔写成的。最出众的格兰特传记作者威廉·麦克菲利和其他历史学家都认为这个说法是假的,实际上整本书都是格兰特写的。无论如何,吐温的赞美很公正。这本书几乎没有半点自负的成分,读者会自然而然地相信其中的人物刻画和陈述;在文字方面,其简洁明了的措辞和句式,至今仍是平实写作风格的典范。这样的作品在自传中即使不说独一无二,也是相当少有的(格特鲁德·斯坦也是格兰特的自传的仰慕者)。我们从格兰特所写的与罗伯特·李在阿波马托克斯会面的场景中,就可以看出以上特征。
· 政治家塞缪尔·史密斯说:“我几乎不谈论私事,只在必要时才大致提及。”
在写作过程中,格兰特曾对外表示很想知道马克·吐温对自己作品的看法。马克·吐温在死后出版的自传中这样写道:“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把将军的回忆录与恺撒的‘战记’进行比较,以便能给出恰当的意见。可以说,这两者都有明显的优点——表述清晰,行文直率,语言朴素,不矫揉造作,直面真相,对敌人和朋友一视同仁,而且不堆砌华丽辞藻。我认为两者的水平都非常高,不相上下。至今我都这样认为。”
· 法官埃德蒙·帕里爵士说:“我不打算在此写我母亲的事,因为我无法置身事外地评价她给我留下的美好的回忆,而且这模糊的回忆是我自己的事。”
格兰特着手写回忆录时,《世纪杂志》向他提供了一份合同,表示会付给他10%的版税——根据这本书的预期销售额,他将能拿到2万到3万美元。格兰特显然准备接受这些条件,但后来,萨缪尔·克莱门(他的笔名是“马克·吐温”)介入了此事。马克·吐温在某次拜访格兰特时,得知了合同内容,他告诉格兰特《世纪杂志》开出的条件根本不值得考虑,自己正通过查尔斯·L. 韦伯斯特出版公司出版《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他们公司会付净利润的70%。格兰特最终接受了马克·吐温的提议,动笔写作。
诗人兼画家威廉·贝尔·斯科特在他的《自述》(Autobiogra-phical Notes ,这本书在作者逝世后于1892年出版)中,多了些思考,也少了些防备,他指出:“记叙一个人的精神史太困难,也太可怕。”他说,这种尝试“像赤裸着走在街上,只可能吓到我们的邻居”。评论家韦恩·舒马克说,在19世纪的回忆录中,人们很少能体会到“真实生活的味道,即时的感受,或面对紧迫问题时的对峙氛围”。
在这本书后期的某个版本中,巴纳姆说1880年他和尤利西斯·S. 格兰特共进晚餐时,这位前总统提起,他在最近的一次环球旅行中发现,“很多不知道我是谁的人都听过巴纳姆的大名”。几年后,身体状况不佳的格兰特需要钱(他曾是一家银行的合伙人,后来这家银行倒闭,他也受到了牵连),他知道自己可以通过写作,用自己的名声换钱——尽管可能比不上巴纳姆,但也会相当可观。他开始为《世纪杂志》撰写关于内战的系列文章,每篇收取500美元。事实证明此举可行,于是格兰特也开始写回忆录了。如今我们已经习惯了总统们在卸任后的日子里,会把会见外国领导人之类的事情写出来,以这种独特的方式赚钱,仅吉米·卡特一人出版回忆录的数量就有两位数。但在格兰特之前只有一部这样的作品,作者是美国第八任总统马丁·范布伦。范布伦从1854年开始写回忆录,一直写到1862年去世——大部分时间都在写作,因为他也没什么别的事要做。范布伦儿子的遗孀将他的1247页手稿交给了美国国会图书馆,这部回忆录最终于1920年出版。这是一部冗长而又有些奇特的作品:范布伦对自己的妻子只字未提,他任国务卿两年,任副总统四年,可他花了更多的笔墨来描述去往英国的一次短暂派遣(文稿中断于他1840年就任总统之前)。这部作品有它自身的魅力,它显示了范布伦诚恳谦逊的品格,比如他曾顽固抗拒学术研究,即使是面临重要的诉讼案件或政治辩论时也是如此,后来他表示自己很是后悔:“我现在很诧异,我有着这么严重的缺点,竟然也能在这些竞争中取胜,大概我命中注定不会碰到什么挫折。”
令人惊奇的是,在这种缄默的氛围中,自传在维多利亚时代竟如此受欢迎。哈丽特·马蒂诺并不像她在作品开头表现的那样多愁善感:“从年少时起,我就觉得写自传是我人生中的一项使命。”一个非常不起眼的作家——奥古斯都·哈尔在1896年至1900年间惊人地写了六卷回忆录,用一位批评家的话来说,其中包含了“大段的啰唆和数不清的无聊琐事”(科克沙特《自传的艺术》[The Art of Autobiography ])。爱尔兰小说家乔治·摩尔在1888年至1933年间也出版了六部回忆录。(他36岁时出版了第一部回忆录《一个年轻人的自白》[Confessions of a Young Man ],把一种一百年后才算常见的做法引入了公众视野——用评论家安·斯威特的话说,“在他之前,没有人想过在50岁之前写自传”。)
和前前后后的其他许多例子一样,差评并不能阻止公众购买这本书,它的销量达到了惊人的16万册。巴纳姆有着无与伦比的商业天性和丝毫不会羞耻的个性,而且这本书出版时他还算年轻,因此他后来又出版了第二部自传也就不足为奇了。1869年,《奋斗和胜利,或P.T. 巴纳姆的四十年回想》(Struggles and Triumphs, or, Forty Year’s Recollections of P.T. Barnum )出版,或者应该说是首次出版。那时,巴纳姆主要在忙马戏团和动物展览,他每年演出时都会出版自传的新版本,把自己的故事接着讲下去,直到1891年去世。巴纳姆的传记作者A.H. 撒克逊厌倦地说:“巴纳姆这本不断更新的书从此成了书志学家的噩梦,而且这位马戏团老板在19世纪80年代大言不惭地说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自由出版这本书,这就把情况弄得更加复杂了。”
对叙述内容的严格限制束缚了人们讲述自己人生的欲望,这让自传几近消亡。在这种情况下,自传改头换面,以求存续。威廉·黑尔·怀特和塞缪尔·巴特勒认为只有小说才能公正客观地阐述自己艰难的人生,于是分别出版了《马克·拉瑟福德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Mark Rutherford ,1881)和《众生之路》(The Way of All Flesh ,在作者去世后于1903年出版)。
《P.T. 巴纳姆的人生自叙》(The Life of P.T. Barnum, Written by Himself )出版于1854年,巴纳姆当时44岁,他详细描述了他广为人知的谎言——著名的乔伊斯·希思骗局,以及美国巴纳姆博物馆中最受欢迎的展品“斐济美人鱼”(他在书中把它描述为“一个丑陋、干瘪、黑黝黝的小标本”)。“斐济美人鱼”很可能是把鱼尾和猴子的上半身(躯干和头部)缝在一起做成的。人们对这本书的反应大多集中在巴纳姆的坦率上,他毫无歉意,甚至有时态度近乎挑衅。一些评论家对此表示赞赏,但也有另一些人很反感,比如《纽约时报》的一位评论家,他对此感到震惊,因为巴纳姆竟然如此情愿地承认“他在有规划、熟练且坚持不懈地用虚假的谎言从公众那里骗取钱财”。与此同时,《哈佛杂志》的一位评论家谴责巴纳姆扯掉了“掩盖私生活的秘密面纱”,他说:“过分坦率本是一种不太必要去控诉的缺点,但巴纳姆先生已经超出限度太多了。这本书正是因为他的坦诚才会如此糟糕。”
出于种种原因,《我的隐秘生活》(My Secret Life )一书非常特别。大概从1888年起,这本书以十一卷本的私藏版出现,共4200页左右,超过100万字。(这本书直至1966年才首次公开出版。)书中以第一人称视角记录了作者(自称“沃尔特”)的性经历,其细节之丰富令人惊叹。他宣称自己大胆的行为是一种有公德心的信息共享,他还说自己很纳闷:“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和我一样,早些年面对奇怪的色欲会觉得恶心,晚些年却对此着迷?我可能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但如果我把自己的经历发表出去,或许别人能对照着想出我想不出的东西。”沃尔特从一开始就坚持内容的真实性,他说:“我决心根据我所做或所目睹的淫荡行为,写下全部事实;因此,这本书完全属实,也完全不顾及世人所谓的体面。”然而,《我的隐秘生活》是自传还是小说,还是介于两者之间,始终没有定论;沃尔特的身份也无人知晓。伊恩·吉布森在他2001年出版的《色情狂:亨利·斯宾塞·阿什比的隐秘生活》(The Erotomaniac: The Secret Life of Henry Spencer Ashbee )中,提出了一种说法,虽然没有百分百的证据,但很有说服力——吉布森认为这本书是虚构的,作者是亨利·阿什比(1834—1900),一个痴迷色情的收藏家和书志学家。
员/宗教人士”仍然占比最高,他们所写的自传占自传总量的22.7%,“罪犯/失足者”的占比则下降到了4.4%,而其他类别表现出了强劲势头,以上所说的这三位作者就可以被视为代表——格兰特代表军人(占13.2%)和政治家(占7.2%),巴纳姆代表商业人士(占6.3%),吐温代表作家(占5.6%)和边界人士(占7.9%)。
在维多利亚时期,人们更难以接受的是约翰·阿丁顿·西蒙兹(1840—1893)的隐秘生活。西蒙兹是诗人、评论家、传记作家、翻译家和研究文艺复兴的学者,在20岁左右,他就确认了自己的同性恋取向。大约过了三十年,在卡洛·戈齐伯爵和本韦努托·切利尼两人坦诚的回忆录的鼓励下,西蒙兹开始创作自己的自传,其中一个重要主题(也许是唯一的重要主题)就是他的性感受和性生活。“这是一件愚蠢的事情,”他在给朋友亨利·格雷厄姆·达金斯的信中写道,“因为我觉得这些事永远不适合发表。”(尽管西蒙兹的预估并无其他依据,但他清楚地知道,在当时犯鸡奸罪的人通常会被判两年苦役。)在这封信中,与沃尔特类似,他还解释说这是一项关于他自身发展的研究:“我会尽我所能,坦率且准确地去写,我确信这会引起心理学家的兴趣,而不是在做无用功。世上还没有内容相似的作品,而且我敢肯定,1000个人里有999个都不相信有我这样的人存在。”
以上所说的这些书尽管很超前,也很有趣,但在当时影响甚微。如果说那个时期的美国自传有一张面孔的话,那么这张脸上就兼具三位非常有名的白人男子的特征:P.T. 巴纳姆、尤利西斯·S. 格兰特和马克·吐温。这三人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出现也象征着写自传的人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19世纪上半叶,被书志学家路易斯·卡普兰归类为“圣职人员/宗教人士”和“罪犯/失足者”的人创作了57%的自传,后来,品德端正的中层人士也开始写自传了。到了20世纪的前十年,“圣职人
西蒙兹的自传中的部分内容至今仍吸引着读者——这部分内容与其说是书中描述的事件,不如说是书中所包含的持续而从未解决的内在矛盾。西蒙兹所处的文化认为他的性行为是非自然的、堕落的。他内心的一部分接受了这一点,另一部分却明白,这种生活方式尽管给自己带来了相当大的不幸,但也让他产生了巨大的快乐和满足,所以,社会的标准肯定是有问题的。在这本书的结尾处,有一小段文字包含了这两种立场。西蒙兹写道:“我体内携带着一种我自知无法治愈的疾病的种子——那是根深蒂固的性本能的扭曲(无法控制、无法根除、近乎偏执),这种扭曲与我的天性有关,也是这本回忆录所讲述的主题。这是一部奇异的人生史,不过,它也可能比我想象的普通。”在整理终稿的时候,他在“想象”这个词后面插入了一个脚注,写着:“我在写以上这些的时候,还没有读过……”他接着列出了几部德国学者的作品,这些作品都在向反对同性恋的法律提出抗议,并指出同性恋比人们认为的更普遍。他总结道:“我最近读了这些,才意识到我的经历并没有那么特殊。”西蒙兹先前给达金斯写信时认为没什么人会相信“有我这样的人”,而他此时发觉像自己这样的人还是有一些的。这是一个显著的认知上的变化,西蒙兹在完成回忆录之后,又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尽管是私藏版,只有50册)——《现代伦理学中的一个问题》(A Problem in Modern Ethics )。《英国传记大辞典》称这本书“是第一部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分析同性恋的英语作品,以恰到好处的讽刺、科学和常识揭露了粗俗的错误”。
凯克利的出版商不走寻常路,把这本书宣传成了“凯克利夫人的惊天曝光”。那些几个月前还在猛烈抨击林肯夫人的报纸,此时都将枪口转向了凯克利。某位评论家说:“难道美国公众的文学品位如此之差,都能容忍黑人女仆在背后议论是非,而没人提出抗议吗?”《纽约时报》闭口不谈种族问题,但态度同样轻蔑:“我们不得不把这本书披露的许多信息视为对信任的严重侵犯。林肯夫人显然完全信任这位作者,而这无疑是不明智的,她背叛了林肯夫人的信任。”玛丽·林肯确实因为秘密被泄露而气愤,从此不再与凯克利交流。罗伯特·林肯同样气愤,凯克利推测他试图压制这本书。不管怎样,这本书卖得很差。凯克利回到了华盛顿,继续她的裁缝生意。1892年,74岁的凯克利在俄亥俄州威尔伯福斯大学就职为缝纫和家政艺术系的系主任。后来,她由于身体状况欠佳不得不再次回到了华盛顿,最终于1907年去世。她去世时一贫如洗,人们已经忘记了她的存在。她房间的墙上还挂着一张玛丽·林肯的照片。
西蒙兹的朋友埃德蒙·戈斯也收到了一本小册子。戈斯是一位杰出且高产的诗人、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戈斯是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作家。1928年,在他去世后不久,T.S. 艾略特这样评论他:“埃德蒙·戈斯爵士在伦敦的文学和社会生活领域所填补的空白没人能再次填满,因为那是……这么说吧,因为那如同一间已被废弃的办公室。”)戈斯给西蒙兹回了信,有些评论家认为(尽管尚有争议),戈斯在这封信中也是在承认他自己的“倒错”:“我知晓你所说的一切——孤独、反抗和绝望。然而我是快乐的;我希望你也是快乐的,我希望你不要失望或厌恶希望。不管怎样,我完全地、深深地同情你。多年前,我就想写信告诉你这一切,却由于怯懦而作罢。”不管戈斯私下承认了什么,在公众面前,他曾经是也一直是异性恋的中坚人物。1893年西蒙兹去世后,戈斯在《星期六评论》上发表了一篇没有署名的讣告,明褒暗贬地说西蒙兹“追求最高的目标,但做得有点不够”。几十年后,戈斯帮忙烧掉了大量有损西蒙兹名声的文件;据说后来西蒙兹的孙女对戈斯讲述这件事时的“自以为是、沾沾自喜”感到厌恶。
关于出版这些信件的正当性,凯克利的申辩相当矛盾。她声称自己“动机单纯”,还用了典型的句式:“尽管林肯夫人可能行事有些轻率,但她的出发点是好的,人们应当更宽容地评价她。”她还写道:“如果我发表的东西泄露了什么秘密,那也是为了让世人更好地认识林肯夫人……我没有写任何会让她处境更糟的内容,因为她已经身处谷底了。因此,我公布的秘密往事也不会对她有什么损害……这些信件最初被写下来并不是为了出版,这让它们更有价值,因为它们是真情的流露,是冲动的抒发,绝对诚心诚意。”
尽管戈斯的行为有点消极且咄咄逼人,但讽刺的是,他还从西蒙兹那里得到了一份珍贵的文学礼物。1890年,戈斯为他的父亲菲利普写了一本传记。作品出版后,西蒙兹给他写信表示称赞,但补充说:“我希望你更多地写出你父亲的生活中关于你的事情。只要你愿意,你能写出一本引人入胜的自传;我希望你能这么做。”过了大约十五年,戈斯才按他的建议动笔,但他终究是写了。由此诞生的《父与子:信仰与偏见》(Father and Son: A Study of Conflicting Temperaments ,1907)成了戈斯的大约85部作品中唯一至今仍在刊印的。它理应有此待遇,因为它不仅打破了维多利亚时代自传的僵局,还是现代回忆录的鼻祖。
显然,凯克利对自己的遭遇感到愤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在1868年,还从没有过哪个曾是奴隶的人对总统的遗孀表达不满。凯克利在书中摘录了几十封林肯夫人写给她的信(按现在的著作权法,如未得到当事人的许可,即使是出版仅仅粗略涉及个人隐私的作品,也是违法的)。凯克利在书中收录的都是私人信件,在人们还惯用信件交流的时代,信件都是很私密的。有些信件的内容太过敏感,比如她在出版前几个月才收到的这一封:“我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一夜无眠,早晨怀着一颗破碎的心给你写这封信。R.(指她的儿子罗伯特)昨晚像个疯子一样出现了,他快活不下去了,看着像个死人,因为昨天的报纸刊登了消息(指她售卖衣服来筹钱的计划)。我看到他那么痛苦,自己也止不住流泪……今早我祷告早点离开人世,但我的宝贝塔德又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与西蒙兹不同,戈斯愿意让自传在自己还在世时就面世;与巴特勒和怀特不同,他愿意把它作为非虚构作品(如他在前言所说)来呈现,不加任何小说元素的掩饰。不过他采取了一种相当荒谬的做法,在这本书初版时隐匿了作者的姓名。之所以说荒谬,是因为当时凡是受过教育的人都能认出书中的“我的父亲”就是菲利普·戈斯。老戈斯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就有像他这样的形象。他很早就作为博物学家而闻名遐迩,但达尔文的早期著作、新兴的地质学以及化石证据表明,这个世界比圣经所阐释的要古老得多,因此他遇到了一个重大障碍。菲利普·戈斯一生所面临的核心挑战就是找到他的宗教信仰和他作为科学家的价值观之间的平衡。
尽管“全盘揭秘的书”是最近才有的概念(这个说法最早是1980年《纽约时报》在谈及G. 戈登·里迪的回忆录《将要》[Will ]时用到的),但《幕后故事》可以算是这一类型的开山之作。这本书毫不犹豫地叙述了如上的很私人的情况,而且凯克利写这本书本来就是为了把这些事情和盘托出。总统去世后,1867年,林肯夫人搬到了芝加哥,还背负着在白宫生活期间欠下的约7万美元的债务。她想了个办法,去纽约售卖自己的衣服和珠宝来筹钱,但报纸猛烈抨击了她的这一做法,认为这有损前第一夫人的尊严。姑且不论是否有失脸面,反正她连一分钱都没筹到。林肯夫人请凯克利来纽约帮忙,凯克利不得不在那里待了几个月“为她奔忙”。凯克利对此也不太高兴,她写道:“林肯夫人的处境太过糟糕,她无法支付我的报酬,所以我不得不去做针线活来养活自己。”
《父与子》中最精彩的段落,描述了菲利普·戈斯是如何用他早先那一套智慧设计论的谬误说辞去应对这种挑战的。他在1857年的《肚脐:解开地质学难题的一次尝试》(Omphalos: An Attempt To Untie the Geological Knot )中表示,正如亚当被创造出来的时候长着多余的肚脐一样,上帝创造地球的时候,布置了些古旧的化石和岩石做装饰。这些石头其实是新的,尽管它们看起来有几百万年的历史。戈斯认为他的这个假设可以让科学和宗教握手言和。他的儿子写道:“他热情洋溢地把书赠给无神论者和基督徒,称这本书是万能的灵药,是一种能治愈当下一切顽疾的智慧疗法。但是,无神论者和基督徒只把书拿起来看了一眼,就哈哈笑着把它扔了。”
凯克利对林肯遇刺第二天的这一家人的描述(凯克利特别提出,自己是“在林肯夫人极度悲伤的日子里,除孩子们之外,唯一陪伴着她的人”)也至关重要。要说有什么不足的话,就是她在描述那家人的痛苦时太过直白:“我回到林肯夫人的房间,发现她又陷入了悲伤之中。罗伯特俯下身,温柔地抚慰着他的母亲,小塔德蜷缩在床脚边,稚嫩的脸上写满了痛苦。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一幕——她的心已经破碎,她号啕大哭,发出骇人的尖叫,抽搐着,从灵魂深处迸发出疯狂且剧烈的悲伤。我用冷水浸湿林肯夫人的头部,尽我所能地安抚她爆发的情绪。塔德的悲痛和他母亲一样强烈,但他被母亲激烈的反应吓到不敢出声。有时他会搂住林肯夫人的脖子,抽噎着,断断续续地喊:‘别哭了,妈妈!不要哭,否则我也要哭了!那样会伤透我的心的。’林肯夫人不忍听到塔德的哭泣,当他恳求她不要伤了他的心时,她就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把他紧紧抱入怀里。”
《父与子》的诸多方面都很有预见性。最引人注目的或许是,它和《安琪拉的灰烬》(Angela’s Ashes )、《拿着剪刀奔跑》、《玻璃城堡》以及每年新增的数十本此类作品一样,提前为叙述自己饱受批评、处处受限、屡遭虐待、多灾多难的童年做好了铺垫。埃德蒙是家中的独子,他7岁时,母亲因癌症去世。从那以后,他的父亲对宗教狂热得过了头,并试图独自把这个男孩塑造成一个小圣人。他不让埃德蒙读任何世俗的东西,不让他和其他孩子接触,也几乎不让他与教会之外的任何人接触。这种情况直到埃德蒙10岁或11岁的时候才有所改变。这本书还预见了后来的回忆录的形式。在此之前,无论是世俗自传还是灵性自传,作者都最终与社会或上帝达成了和解。但在《父与子》的结尾,埃德蒙与父亲菲利普·戈斯和教会都一刀两断了。
伊丽莎白·霍布斯·凯克利的《幕后故事,或三十年为奴和四年的白宫生活》(Behind the Scenes; or, Thirty Years a Slave, and Four Years in the White House )出版于1868年,是一部引人入胜的混合型作品。开头是经典的奴隶叙事(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是凯克利的朋友,无疑也是她的灵感来源),但与传统奴隶叙事的关键不同在于,这本书写于奴隶制被废除之后,也就是说凯克利并不是在写那些尚未纠正的错误多么可怖,而是在回忆那个已经消失了的世界。她的重点并不是废除奴隶制,而是讲一个好故事(同时确保这种制度的罪恶不被遗忘)。这也许就是她以“我一生饱经沧桑”为开头,第二段才模式化地说“我出生于……”的原因。书中也描述了悲痛的经历,凯克利被鞭打(她5岁起就受此折磨),家人四散,还怀上了一个白人的孩子(她说自己是被“迫害”的一方)。在第三章里,她到了圣路易斯,虽然仍是奴隶,但开始专职为名媛做衣服。客户借给了她1200美元,足以赎回她的自由,于是她在1855年就摆脱了奴隶的身份。1860年,凯克利搬到华盛顿,成立了一家服装公司。她很快就取得了成功,并得到机会为史蒂芬·道格拉斯的夫人、杰斐逊·戴维斯的夫人和丈夫刚刚就任总统的玛丽·托德·林肯制作礼服。凯克利不仅当上了第一夫人的专属裁缝,还被她视若知己,并最终成了她“世上最好的朋友”——这是凯克利引用的林肯夫人在一封信中的原话。凯克利的这部作品成了所有的玛丽·林肯传记的资料来源,也是了解林肯时代白宫生活的重要参考。
同样有先见之明但更为精妙的是这本书中的文学特质。埃德蒙·戈斯的两种形象鲜明地印刻在了我们的脑海中:一个是58岁的作家(从上文引用的句子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他的存在),另一个是经历了这一切的男孩(他的形象通过成年埃德蒙的回忆、归纳和想象呈现出来)。在整本书中,戈斯以旁观者的角度,看着曾经的自己经历各种陌生事件的发生。这种双重视角既加深了悲伤的情绪,也加深了读者的认知。他写到了在家里关于肚脐的争论,“随着希望和自信在失望的云雾里消散,悲观情绪日复一日地浓重起来”。菲利普不再大笑,变得更加郁郁寡欢,他认为自己的书之所以失败,是因为自己冒犯了上帝:“他绕着花园,一边踱步,一边沉思。他的灵魂在苦苦哀求,他在良心的每个角落搜寻着自己曾经的疏忽或罪过:每一场欢愉、每一次创作、每一件琐事,都被他从过往经历的尘埃中挖掘出来,放大成严重的罪过。他认为,哪怕是最微不足道的轻率之举或对人性本能的屈从,都会引诱较不坚定的人犯下罪过。”
基于真实人生的传奇故事也是一种常见的当代回忆录类型,讲述的通常是痛苦的往事,至少也得是富有戏剧性的经历。19世纪这一类型的先驱之作是《我在维克斯堡的洞穴生活》(My Cave Life in Vicksburg ,书名就有种现代小报的感觉)。该书作者在扉页上署名“一位女士”,真名是玛丽·韦伯斯特·拉夫伯勒,是南方联盟军一名少校的妻子。这本书讲述了1863年春季和夏季的几个月里,她和两岁的女儿以及许多维克斯堡平民住在临时山洞里,躲避北方联邦军日夜不休的炮火袭击的故事。这本书叙述生动、充满人性,纽约阿普尔顿出版社在次年就将它出版,那时内战仍未平息。拉夫伯勒描述了面对战争时人们的普遍情绪,每个人的心灵都受到了伤害:“我永远不会忘记深夜里深入骨髓的恐惧,也不会忘记天亮后直入心底的绝望。我们一直蜷缩在洞中,惊恐万分,炮火还在接连不断地轰炸。我不断地祈祷,随时准备迎接死神的到来。我几乎确信自己无法逃过这一劫了。听着枪声和炮弹飞来时那令人恐惧的轰鸣声,我的心都停止了跳动。炮火震耳欲聋,空气中满是冲击的声响;我的太阳穴一阵剧痛,耳朵里一片嘈杂,炮弹炸开的声音像电流击中了我的大脑,周围瞬间寂静下来,只剩恐惧。那是我能想到的最痛苦的情景,我蜷缩在角落里,把孩子紧紧抱在怀中。我只能感觉到心脏在压抑地颤动,我几乎就要窒息了。”
这本自传还突破性地使用了小说中常见的场景描写。以前也有少数的自传这么做,但只是蜻蜓点水,无甚出彩之处。戈斯在《父与子》中描绘的一个场景就是他无比痛心地见证了父亲最后一点“轻率”的绝迹。菲利普有时会哼唱他年轻时在多塞特郡学会的歌曲,某天,一个工人听到了他的歌声,对此表示了称赞。戈斯这样写道:“父亲原本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听到这话,手上的力度陡然加大了;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从此,他一生中再没有唱过任何世俗歌曲。”
1824年,拉卡姆出生于马萨诸塞州贝弗利,后来成了约翰·格林里夫·惠蒂埃的门生,最终取得巨大的成功,被《波士顿环球报》评价为“美国最优秀的小众诗人”。拉卡姆7岁时,当船长的父亲去世,她舒适而安全的童年戛然而止。她的母亲把家搬到了罗厄耳,开始接纳寄宿者,她则从11岁开始工作了整整十年,成了纺织厂里有名的“纱厂女工”。拉卡姆对这段经历的描述对后来的历史学家来说有很大价值,不过她的作品不仅是对这种制度的抗议,她还刻画了年轻工人所承受的剥削和苦难。这样的书在19世纪的英国很常见,但未在美国发展起来。更确切地说,这本书重点写的是在工厂做工的时光如何使她成人,并最终成为一个诗人。拉卡姆“喜欢安静”,她后来逐渐屏蔽掉了那日夜不休的喧嚣。她这样写道:“身处噪声之中,我竟能习以为常,甚至把这当成了一种寂静。我反抗这些奴役我的机器。只要我的思想能冲破一切,飞向天际,无休止的嘈杂就无法淹没我脑海中的乐曲。对一个天生喜欢磨蹭和幻想、反抗控制、珍爱个人自由的人来说,长时间的工作、早起以及被叮当叮当的钟敦促出来的规律作息,都是很好的训练。”
戈斯只用寥寥数语,就从某个定格瞬间起纵观了接下来的漫漫几十年,这着实令人兴奋。其实退一步说,这种写作方式是有风险的——叙述氛围可能会遭到破坏,语句也可能会显得乏善可陈。然而,戈斯用他的妙笔,不仅让叙述变得更有价值,还为后来的回忆录作者开辟出一大片沃土。
19世纪20年代,回忆录在英国兴起。约三十年后,美国也迎来了类似的风潮。路易斯·卡普兰在权威著作《美国自传索引》(Bibliography of American Autobiography )中列举了1850年至1859年出版的198部作品,比起三十年前增长了四倍。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到了19世纪90年代,已达到448本。 自传作者大多数是男性,但也不绝对。有三部女性创作的作品尤为突出,它们既有优秀的文学质量,又为后来的自传类型引领了方向。这三部作品中最晚出版的是诗人罗西·拉卡姆的回忆录《新英格兰少女时代》(A New England Girlhood ,1889),这本书描述了她大致还算是愉快的童年。百年之后,拉塞尔·贝克、安妮·迪拉德和比尔·布莱森的作品也是如此。拉卡姆可以说是一个没有经受过地狱般的磨难、不曾经历闹剧、也没有道德光环的人,那时的读者对这种普通人写的回忆录可没有什么兴趣。为此,拉卡姆在前言中给出了令人印象相当深刻的很多条写作理由:这本书是在朋友的敦促下写成的;写出这本书之后,她就再也不会因为被要求谈谈“个人情况、传记内容”而心烦了;这本书清楚地展现出已经消逝的时光和场所;写作中“最令人愉快的东西”就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共同的友谊”,而自传就像是朋友之间的相互信任的分享;“姑且不论好坏,隐秘地遁入自己的内心,要比坦率地展示自己的人生故事更为自负”;考虑到她晚年的泛神论思想,真正的自传实际上是“一个小小的生命的意识所拍下的内心和外在宇宙的照片”。她还解释说:“如果一朵苹果花或一个成熟的苹果能讲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不会仅仅关于它们自己。它们会说起微笑着洒落的阳光,耳畔低吟的风,身边歌唱的鸟儿,曾逗留过的暴风雨,还有像慈母般支撑、哺育它们,让花瓣绽放、果实长成的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