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人物传记 > 伪装的艺术:回忆录小史 > 第五章 真实、回忆与自传

第五章 真实、回忆与自传

我的记忆说:“是我做的。”但我的自尊不肯屈服:“我不可能会那么做。”最终——记忆妥协了。

——弗里德里希·尼采

不论是大量增加的词汇、想法和情感,还是认知外界的过程,还是孩提时代在脑海中对社会产生的连续印象,我们其实几乎记不清什么。因此,就算作者十分真挚,记述童年往事的自传也大多千篇一律,毫无真实性可言。

——安德烈·莫洛亚

在约翰·格林里夫·惠蒂埃19世纪40年代的短篇小说《美国吉卜赛人》(The Yankee Gypsy )里,有个乞讨者带着一本写完的海难故事四处游走,他称自己在那场灾难中失去了所有家当。然而,书中的叙述者最终发现,这个乞讨者是骗子,而且“书稿是他从纽约某个写手那儿买来的,写手会根据客户的需求,以每份1美元的低价编造地震、火灾、海难等经历,为客户提供乞讨的依据”。这样的情节无疑触动了读者的神经——他们发现,原来很多自己曾经信以为真的回忆录都是盲目夸大或完全伪造的。

1816年,一本名为《美国水手罗伯特·亚当斯1810年在非洲西海岸遇海难,在大漠中被阿拉伯人奴役三年,并在通布图居住数月的故事》(The narrative of Robert Adams, an American sailor who was wrecked on the Western coast of Africa, in the year 1810; was detained three years in slavery by the Arabs of the great desert, and resided several months in the City of Tombuctoo )的书在欧洲的四个城市和美国的波士顿出版。据这本书的英文编辑西蒙·科克称,1815年,他看见一个美国混血水手(也就是亚当斯)在伦敦路边给乞讨者讲述自己的故事,后来,他把这个水手讲的故事转录成书。科克在他的编辑手记里全力反击人们对故事真实性的怀疑,坚称有“五十位先生”都问询了亚当斯,“他们都被亚当斯的淳朴和善意打动了,也都认为亚当斯将自己亲眼所见和所记得、所相信的一切联系了起来”。然而,这本书还是遭到人们的普遍质疑,在大西洋西岸的美国尤其如此。《北美评论》的一位记者在调查后报道,暂且不管别的,光是书里写的那个水手的家乡——纽约州的某个小镇,就根本没有姓亚当斯的人家。这位记者的结论是:“该书卑劣地滥用了公众的信任。显然,如果不是在英国有那么多人对它感兴趣并深信不疑,这本书根本不值得任何认真的推敲。”

大约六年后,一个自称约翰·邓恩·亨特的人发表了《被北美印第安人俘虏的回忆录》(Memoirs of a Captivity Among the Indians of North America ),讲述了他在两三岁时被印第安人抓走,此后在奥色治部落和堪萨斯部落生活了十二年的故事。与其他的囚禁叙事不同,这本书内容详细,从人类学角度出发,不失礼貌地描述了印第安人和他们的文化。与亚当斯的故事一样,这部作品在英国很受欢迎。亨特在英国待了一年,英国人把他称为“时尚社会的名流”。但在美国就不一样了,密歇根州州长刘易斯·卡斯将军(后担任安德鲁·杰克逊的战争部长,1848年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亲自指出(也是通过在《北美评论》上发表文章)亨特是个骗子,他的书是“一文不值的假货”。

也有人在维护亨特,而且在当代学者中这样的人不断增加。虽然他的叙述确实有谬误,但时至今日,我们已无可考证。重要的其实是关于这本书的争论。这本书在政治争论中被当成具有说教性的开场白,至少人们读它时是这样认为的。这本书写出了美洲原住民的人性和尊严,而它所处的背景是,美国军方在彻底打败美洲原住民后,以种族低劣性为假设或论据,证明自己所作所为的合理性。(此外,和罗伯特·亚当斯的故事所遭受的质疑一样,这种争论也裹挟着美国人对英国人的敌意,因为这两位作者都在英国备受好评。)在政治辩论中,“真实的”证词永远是最强大的武器,结局往往是,至少有一方会忍不住夸大其词或胡编乱造,然后另一方就会全力揭穿谎言,予以回击。

在当时美国的重大辩论中,总是少不了这样的针锋相对。1836年,《白人奴隶阿尔奇·摩尔,或逃犯回忆录》(Archy Moore, the White Slave: Or, Memoirs of a Fugitive )面世,当时奴隶叙事还未成为一种独立类别。这本书开头有个署名“编辑”的人写了一篇“公告”:“用猎奇的叙述来吸引读者是没有必要的,但我得到的这份回忆录书稿就是这么非比寻常。这么说就够了:在我收到这份书稿的时候,它是被禁的,而且在我看来,那不是什么能随便违抗的禁令。”但是,这真的是一本回忆录吗?会不会所谓的“编辑”根本不存在,奴隶阿尔奇·摩尔也是虚构出来的?虽然书中的浮夸辞藻让它看起来的确像是编的,但人们无法妄下定论,更何况那是在19世纪30年代,还无法从图书馆索引号、书店分类、畅销榜分类或作者采访中找到线索。废奴主义者试图巧妙地解决这个问题,有位评论家在《基督徒察验者》上匿名称:“我们可能会因为那一系列事件没有真正发生过,就说阿尔奇·摩尔是虚构出来的,但从更重要的意义上来看,这是真实的。因为凡是奴隶制存在之处,每天都有类似的事件发生,而且说不定比书里写的更恐怖。”但是,这种观点根本无人理会,因为与废奴问题一样,它涉及了利害关系和强烈情绪。奴隶制的支持者持续地攻击和毁谤这本书,最终,在南方生活过一些年的废奴主义者、历史学家理查德·希尔德里斯主动站了出来,承认这本书是他写的。

次年,又发生了一件尴尬的事。约翰·格林里夫·惠蒂埃加入了美国反奴隶制协会,预备出版逃亡奴隶詹姆斯·威廉姆斯的人生故事。惠蒂埃是新英格兰的诗人,也是废奴主义者,后来写了《美国吉卜赛人》。他准备出版的这本书从威廉姆斯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讲述了他在亚拉巴马州种植园里遭受的严酷对待,以及他所目睹的其他奴隶承受的折磨。甫一面世,这本书的真实性就受到了亚拉巴马州的一名报刊编辑的质疑,他称这本书是“对我们国家的丑恶诽谤”,还发表了一封信,宣称威廉姆斯真名为沙特拉·威尔金斯,他在逃亡前不仅仅是奴隶,还被指控谋杀未遂。反奴隶制协会起初坚决否认这些说辞,废奴主义期刊《解放者报》刊登文章称“这本书的真实性无须争辩,它极具价值,因为它强有力地为一些已出版的事实提供了证据”。但指控和不满并没有就此沉寂下去,最终协会指派了两名成员展开调查。调查员不甘心地得出结论:“这部所谓的纪实叙事中许多内容都是不实的。”几周后,协会撤下了这本书,詹姆斯·威廉姆斯也从此无处可寻了。

对往后的奴隶叙事作者和资助他们的废奴主义者而言,阿尔奇·摩尔事件和詹姆斯·威廉姆斯事件是既痛苦又珍贵的教训。他们明白了,自己的作品会像呈堂证供一样受到严格的审查。因此,此后的作品都有一系列旨在确立其真实性的特征:由杰出人物(通常是白人)写的前言或证词,平版印刷的作者像,以及作者签名。而且,几乎所有曾是奴隶的作者都开始巡回演讲。在公众面前现身,就能解答他们关于人生的疑问,给他们看自己身上因被奴役而留下的伤疤。总而言之,就是让人们为故事的真实性做证。

这一时期,另一本不可信的自传出自一个非裔美国人之手,他声称自己是个白人,在书里描写了自己数年来假扮美洲原住民的经历。这本书就是《登山者、童子军、拓荒者以及克劳族印第安人首领詹姆斯·P. 贝克沃思的人生和冒险》(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James P. Beckwourth, Moutaineer, Scout and Pioneer, and Chief of the Crow Nation of Indians )。这是一个流浪汉故事,1856年一经出版就极为畅销。与劳拉·布德的《狡猾人物:种族仿冒者和美国身份》(Slippery Characters: Ethnic Impersonators and American Identities )相似,贝克沃思在书中写道,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我的父亲”搬到了圣路易斯,“带着家里所有人,包括二十二个黑奴”,但他没说他的父亲同时也是他的主人,他自己就是那二十二个黑奴之一。这本书写得很生动(伯尔纳德·德·渥托后来称它为“我国文学中最精彩的谎言”),但几乎没有人被贝克沃思骗住。德·渥托说他在读他手里的这本书时,在空白处看到了历史学家弗朗西斯·帕克曼的笔记,帕克曼把贝克沃思评价为“恶劣的家伙,流淌着黑人与白人混合的血液,但两者都不是”。

美国的自传发展至此,显然在书封上的“自传”“回忆录”“个人叙事”等字眼已经与书中内容的真实性没什么关联了。确实,被人冒名顶替出版自传的情况也并非罕见。市面上除大卫·克罗克特本人于1834年出版的回忆录之外,至少还有三本声称是他所写的书——当然,他在自己亲笔所写的作品中也不能说没有半点虚言。

接连出现的虚假回忆录也反映出,在更宽泛的文化范畴中,“真实”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变性。正如历史学家格伦·黑尔蒂尼在《骗子与荡妇》(Confidence Men and Painted Women )中所说,19世纪的美国人面对真实与虚假、冒牌货与真品尤为困惑。梅尔维尔在他令人难忘的小说《骗子》(The Confidence Man )中就讲述了一个不断改变外貌、说着不同经历的神秘人的故事。在《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哈克有好几次假扮成别人,他最显著的特点似乎就是想要说谎和“胡扯”的冲动。P.T. 巴纳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就也建立在欺骗的边缘。巴纳姆成名于1835年,当时他把乔伊斯·希思推向了公众的视野。据说,希思已经161岁高龄,曾是“亲爱的小乔治·华盛顿”的保姆,华盛顿1732年出生时她就在场。一年后,希思去世,验尸报告显示她只有80岁左右。1841年,巴纳姆几乎毫不掩饰地以笔名“巴纳比·迪德勒姆”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极其古怪的第一人称视角的专栏文章。其中一篇讲述了他如何买下黑人老妇“乔伊斯阿姨”,并且为了让她看起来更老一些,拔掉了她的牙齿。这些故事在巴纳姆的自传中也出现了,他的自传出版于1854年,在他1890年去世之前,每年都会再版。巴纳姆的其他故事显然都是异想天开,但那时的读者根本无法分辨真伪。

法国也出现了有损自传真实性的作品。评论家菲利普·勒热纳说:“帝国覆灭后,公众对有关旧制度的回忆录趋之若鹜,出版商试图利用这一点,让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或匿名作者去编造虚假的回忆录。”勒热纳引用了1829年的一篇为“杜撰的回忆录”辩护的报刊文章,这篇文章将这样的回忆录定义为介于小说和回忆录之间的“第三类型”:“我们承认,当我们知道那些话并非出自忏悔者本人时,其原创性就损失了很大一部分。但我们不能要求这类作品既有教导作用又有娱乐效果。其实这类作品甚至可以拥有非凡的文学价值。”

这倒可能是真的。然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作品,自传更需要真实度和可信度。如果回忆录缺少了这些特质,人们怎么会信以为真,甚至为什么还要读它呢?不过,为了呈现良好效果、为了讲个好故事或为了证明某个观点而夸大其词,这种诱惑一直是存在的。考虑到这一点,以及大量虚假作品的存在,我们也就不应该奇怪,为什么有那么多美国自传作者在作品开头向读者保证自己绝对没有歪曲事实了。以下就是几个例子。

· 1804年,斯蒂芬·伯勒斯写道:“先生,这些对简单事实的描述对您来说太浓墨重彩了吗?不,先生,这的确是真的,我看到这些场景时所感受到的力量就是那样的。”

· 1822年,罗伯特·贝利写道:“我以军人、政府官员和绅士的名誉许诺,我会把每一个举动和每一件事都如实记录下来。”他还向读者保证:“我对过往的记忆可以保证,关于我自己的一切都没有被遗忘。我现在可以几乎分毫不差地复述一遍布道的内容,或任何一段不超过一小时的叙述。”

· 1830年,约瑟夫·马丁写道:“我希望能给读者留下较好的印象……我不认为读者会希望我夸大事实,写一些我从未见过的奇观或我从未做过的事给他们看。”

· 1854年,约翰·宾斯指出晚年才写自传的好处是:“这样或许能保证讲出来的事实比先前更全面、更坦率。几乎所有我要提到的人在书里都提到了,而且他们都已经静静地躺在坟墓里了。”

· 1870年,拉尔夫·基勒写道:“我不得不坦承一个事实:有不少人在生命的黄金时期就知晓了余生将会有的主要情节。”

· 1902年,乔治·特兰写道:“我早期接受过卫理公会的培训,所以我从未有意说谎;我现在同样不会说谎。”

与之前(吉本、卢梭)和之后(约翰·阿丁顿·西蒙兹、亨利·亚当斯)的自传作家一样,马克·吐温选择在死后出版自己的回忆录,他在前言中解释,这是保证真实的唯一可能的方式:“我之所以选择在死后公开这些话,而不是在世时就对大家说,是有正当理由的——这样我就可以畅所欲言。如果某人尚在人世时就把自己的私人生活给大家看,那么不管他多么努力地直言不讳,最后都很难如愿。他终将意识到,这是一个人活着时无法做到的事。”

回忆录中的虚假还远不止刻意的谎言和虚伪的删减。卢梭在《忏悔录》中写道:“几乎没有一件曾打动我心弦的事是我能清晰地回忆起来的。经历了那么多接二连三的事之后,很难避免把时间或地点张冠李戴的情况。我是完全凭记忆来写的,既没有赖以佐证的日记或文件,也没有能帮助我回忆的其他材料。我一生所经历的事情,有些像刚刚发生那样,在记忆中十分清晰,但也有遗漏或空白,我只能用与我的记忆一样模糊的叙述来填补。所以,有的地方我有可能写错了,尤其是那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在我自己没有找到确切的材料之前,我可能还会出错。但对于真正重要的事情,我深信我的叙述是准确且忠实的。今后我仍将努力做到这一点,大家尽可放心。”后来,卢梭还反复提到,虽然某些叙述可能存在谬误,但这无关紧要:“凡是我曾感受到的,我都不会记错,我的感情驱使我所做的,我也不会记错,我在这里写下的主要就是这些……我许诺交出我心灵的历史,而为了忠实地写出这部历史,我不需要其他的任何记录,我只需要像我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遵循内心就够了。”

卢梭一如既往地很有先见之明。如他所承认的,也如一个世纪里心理学研究所证明的,人类的记忆远远不能被当成值得彻底信任的机制。传统认知把记忆当成检索系统,就像能回放的录像带,或是能调取记录的电脑。在这种模式下,记忆的能力受限于大脑的容量:当某条信息被更新的或更紧迫的信息挤出去之后,它就会被遗忘。只有在患有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扭曲或虚假的记忆。

弗洛伊德提出了许多具有革命性的深刻见解,其中最为经久不衰的观点就是记忆是反复无常的。他探讨了我们是如何被波动的情绪捉弄的,以及我们的精神防御系统是如何(在他所谓的压抑中)除去痛苦经历的。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和持续的研究,后来的心理学家取得了更大的进展,他们发现记忆本来就不可信赖:记忆不仅会因缺漏而变质,还不可避免地会被曲解和捏造。记忆本身就是个有创造力的作家,它将“真实”的记忆、对世界的认知、从各处收集来的线索以及对过往记忆的回忆拼凑在一起,看似有凭有据地想象可能发生的事情,然后妙笔一挥,把内心的设想粉饰成了真实的场景。正如心理学家F.C. 巴特莱特1932年在开创性的著作《记忆》(Remembering )中所说:“记忆显然更接近重建,而非单纯的复制。”

而且,重建的过程受制于各种因素。随着时间的推移,损失的部分越来越多。精神病学家丹尼尔·奥弗曾向一群高中生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他们生活的问题,三十四年后,他又让这群人去回想他们的早年生活并回答同样的问题。两次实验得到的结果相去甚远。这群人中只有四分之一在成年后回忆说宗教在他们青少年时期很重要,而在他们青少年时,有近70%的人这样回答;大约三分之一的人记得曾受过体罚,而在他们青少年时,有近90%的人回答“是”。

导致曲解和谬误的还不仅仅是时间。事件发生后,如果我们试图记住得到的提示或建议,甚至是不易察觉的暗示,记忆就会迅速滋长。心理学家伊丽莎白·洛塔斯在这一领域开展了很多开创性研究。她和几十名年轻人多次面谈,并要求他们回忆“在购物中心迷路的经历”。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曾在商场里迷路过,但面谈结束后,大约四分之一的人都表示“想起来”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另一项实验中,研究人员向被测试者播放了一名男子进入一家百货商店的监控录像,并告诉他们,不久后,这名男子杀害了一名保安。接着,研究人员向被测试者展示了一组照片,要求他们从照片中辨认出歹徒——其实这些照片里的人都不是。在一些被测试者(错误地)选择了其中一张照片后,研究人员就告知他们选对了。心理学家丹尼尔·施克特在调查之后写道,这些被测试者“声称他们对自己的记忆更有自信了,对歹徒的印象更清晰了,对他的面部细节也记得更清楚了”。施克特指出,如果这些人出庭做证,他们对自己记忆的信心“对陪审团来说将是极具说服力的”。

这种对自己记忆的信心对自传的读者来说也一样极具说服力。除了警察和检察官(或心理学家)的诱导性提问之外,暗示还可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回忆录这种东西本身就与不带任何主观倾向的记忆截然不同。在每一个事件、情节或人物的背后,是对某个人的一生的诠释。其中隐含的信念是,人的一生可以被写在纸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是个好故事。最终展现出来的则是各种来自内心的暗示。即使有精确的记忆这种东西存在,在这般压力下它又如何不动摇呢?

心理学家C.R. 巴克莱在总结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后认为,大多数自传中的记忆是“为了维护自身和过往的完整性而进行的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真实但不准确的……人们通过这些看似可信的重建来传达生活的意义”。另一位围绕记忆进行了实验并有大量著述的心理学家乌利齐·奈瑟尔是这样说的:“我们可能记得一整件事,也许印象清晰得足以推断出一些更具体的特征,但我们不记得那些特征本身。这就是记忆容易被不经意地曲解的原因,也是虚假的东西也常常看似‘正确’的原因。我们永远无法充分地评判‘历史真相’,因为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太过丰富,任何人的记忆都无法完全保存。但以一种相对准确的方式记住一些总体特征,就相对容易。这样的回忆有一定程度的可信性,尽管其中一些细节并不准确。”

1973年,前白宫顾问约翰·迪安在参议院水门事件委员会做证。他向委员会做了长达245页的开庭陈述,描述了他与尼克松总统还有其他助手的会面情况。由于他讲的内容非常详尽,参议员丹尼尔·井上问他:“你平时也一直都能回忆起几个月前的谈话细节吗?”迪安表示这种会面的性质激发了他的记忆力:“会见美国总统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和总统对话的时候,我会去记他说了什么……因此,也许我记不住某些关键词,但我肯定能记住谈话的大意和要点。”

最终,迪安的记忆受到了客观检验。他在委员会露面后不久,人们发现尼克松偷偷地把总统办公室里的所有谈话都录了音;第二年,许多录音副本被公开。乌利齐·奈瑟尔将某两场会议的录音与迪安的叙述进行了比较——当然,迪安在叙述前是宣过誓的。奈瑟尔得出的结论是,很多时候,尽管不是大部分时候,迪安回忆的谈话大意和要点是完全错误的。

比如,以下是迪安关于1972年9月15日会面情况的部分证词。

“我走进总统办公室后,看见了霍尔德曼(助理罗伯特·霍尔德曼)和总统先生。总统先生让我坐下……然后,他说鲍勃(指霍尔德曼)一直在向他通报我处理水门事件的情况。总统说我做得很好,他知道这项任务多么艰巨,他很高兴这个案子到戈登·利迪为止,没有牵连到更多人。我回答说,自己不敢居功,因为其他人做的事情比我做的困难得多。总统谈论当前局势时,我告诉他,我能做的只是控制事态,不让白宫受到牵连。”

对此,奈瑟尔指出:“跟录音副本一对比,就能发现迪安说的简直没有一句是实情。尼克松没让迪安坐下,没说霍尔德曼一直在向他通报,没说迪安做得很好(起码在这部分对话中没有提到),也没有提到利迪或案子的事。迪安自己也没有说他后来称自己说过的话:他不敢居功,事态可能会出现危机,等等。(实际上,他说的话恰恰相反:‘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奈瑟尔指出,另一次会面的录音副本也与迪安的叙述存在类似差异。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迪安对特定对话内容的描述并不准确,但他口中的尼克松所说的大多数话,尼克松在其他场合确实说过,尽管不一定是对迪安说的。迪安的证词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戳中了要害。正如奈瑟尔总结的那样,“迪安记得自己的感受,自己想要什么,以及整体事件的情况;但他不记得别人到底说的是什么。他的证词包含了不少实情,但还不算说到了‘要点’——在更深的意义上,的确如此。尼克松就是迪安描述的那种人,他的确如迪安所说知道那些事,他的确有所遮掩。迪安记得所有这些,但他不记得谈话的真实内容了。”

关于记忆的缺陷,著作最多的是心理学家丹尼尔·施克特。自传和对过去的回忆都被他称为“偏见”的谬误——我们的记忆总是不经意地曲解过去。他在《记忆的七宗罪》(The Seven Sins of Memory )中列出了记忆被曲解的五种类型,它们都是经过多项研究后总结出来的(需要着重强调这一点):“一贯型和善变型指的是人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观念,重新塑造或美化自己过去的经历。事后聪明型指的是人们用现在的知识去分析过去的事情。唯我型是说在对现实的感知和对记忆的精心编排上,自我扮演着重要角色。模板型指的是记忆在人们世界观形成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尽管人们对这种影响未必很清楚。”

以上几种类型的共同点在于,它们会让记忆变得更引人入胜或更戏剧化,与充满随意性的现实生活相反。在一项研究中,一群研究生被要求在参加某次重要考试前把他们的焦虑程度记录下来。一个月后,再让他们描述自己当时的心理状态,这时他们都夸大了自己的焦虑。这种夸大在那些通过测验的人身上最为显著。显然,“我真的很焦虑,但我通过测验了”这样的故事值得写进回忆录,而“我没怎么担心,就通过测验了”的“事实”就没什么好写的了。

即使在最戏剧化的事件中,这种情况依然存在。几十年前,精神病学家创造了一个术语——无论是个人事件(如父母去世、孩子出生)还是公众事件(如总统遇刺),人们对重大事件的回忆都被称为“闪光灯式记忆”。最初,人们或多或少会假设,这些记忆持久且鲜明,应该是准确的。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为了举例说明这一点,奈瑟尔和一名同事在“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坠毁后二十四小时内采访了一群大学生,不仅询问了坠毁事件本身,还询问了他们听说此事时的情景。两年半后,他们再次采访了这群大学生。尽管他们可以非常生动地回忆坠毁事件,并对自己记忆的准确性相当自信,但总体来说,他们的记忆很糟糕。总共七个问题,大部分人只答对了不到一半,且这四十四名学生里有十一名回答全部错误。更让人吃惊的或许是,即使把他们自己当时的回答给他们看,他们也想不起来。对此,奈瑟尔写道:“最初的记忆似乎已经完全消失了。”

记忆就像瑞士奶酪般漏洞百出,人们却对其准确性自信满满,这样的矛盾似乎是人类共有的特征。显然,大多数自传作者(卢梭的谦逊是个例外)反映了这一点,他们甚至不会承认自己的记录并非百分之百准确,哪怕其中包括对半个世纪前对话的逐字复述。实际上,记忆与叙述之间本来就存在一种无法解决的冲突,叙述讲究细节,而记忆在细节上着实不尽如人意。让我们再以一项心理学研究为例。奈瑟尔在实验中问一群大学生:“你们去年夏天做了什么?”他们在描述具体事件时比概括总体情况时能力差了不止一点半点。不仅如此,在被要求叙述具体细节时,他们“似乎感到了困扰”。奈瑟尔写道:“记忆不会特意关注独立事件,而记住持续状况或典型模式则很自然。为什么不呢?反正长远看来,后者重要得多。”

然而,自1907年埃德蒙·戈斯的《父与子》(Father and Son )出版以来,大量非政治家、非世界名流的回忆录喷涌而出。这些作品主要是由“独立事件”而非“持续状况或典型模式”组成的。(政治家和名流的回忆录另当别论。)而且,这些独立事件并不只是作为插曲存在,它们出现在一页又一页无穷尽的对话中。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对话比大段阐释更易读,更有力。然而,确切的词语比具体事件更难记住。我不能准确地复述我妻子今天早上吃早餐时对我说的话,半个世纪前我的一年级老师说过什么就更不用谈了。罗伯特·德·罗克布吕纳是少见的认识到这种局限性的回忆录作者,他在《我童年的遗嘱》(Testament do mon enfance ,1958)中写道,他只能在脑海中准确地重现童年时听过的几个单词,比如他母亲曾坚决地说:“是明天!”(然而,他不记得这个“是明天”说的是什么事了。)可以说陡然间,科学依据、法庭证词和《纽约客》所要求的那种完全的准确性,在自传中不复存在了。

自我暗示也是个问题,它的影响不亚于警察或检察官提出关键问题时所施加的压力。写自传这件事,与回忆这种无主观倾向性的行为完全不同。在对各个事件、情节和人物进行描述的表面下,是对自己一生的诠释。隐含更深的是,作者希望证明把自己的人生写出来这件事具有合理性,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讲了个有价值的好故事。此外还有评论家乔治·古斯多夫所说的自传作者的“原罪”:当人们已经知道了某段过往经历所产生的结果,就难免会对那段记忆产生曲解。哪怕精确的记忆的确存在,在这般压力下它又如何能不被动摇呢?

因此,事实是,一旦你开始写自己人生中真实发生过的故事,还想把它写成别人可能感兴趣的样子,你就会开始降低真相的标准。19世纪,卢梭的后继者中思想更成熟的一些人认识到了这一悖论,其中包括司汤达,他说:“我没有说我在书写历史,我只是记下我的记忆,以便别人猜测我可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路易斯·古斯塔夫·瓦珀罗在1876年的《通用词典》中,界定了记忆与真相之间的差异,还针对三种类别(自传、回忆录、忏悔录)提出了新奇的分类法:“自传留有大量的想象空间,回忆录精确地陈述事实,忏悔录完整地说出真相。”英国评论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父亲、在19世纪后期热衷于倡导生平写作的莱斯利·斯蒂芬走得更远,他预测说往后的评论家会庆幸记忆和确切事实之间存在差异:“与其他类型作品不同的是,自传可能会因其中的失实陈述而变得更有价值。”

到了20世纪初,自传已经濒临崩溃。它承受了来自社会阶层的差异、公共与私人的对立、坦率的限度等多方面的巨大压力——这些会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探讨。问题的关键还是易犯错误的记忆,以及“真相”的混乱本质。思忖至此,一个认真的作家怎样才能书写自己的人生呢?20世纪初,马塞尔·普鲁斯特做了一个极佳的选择,那就是让自传在想象的加温下慢慢升腾,最终被塑造成小说。另一种选择是承认目前的困境,然后往前看。亨利·亚当斯在自传中以特有的第三人称视角来讲述自己,率直、无畏且超前,像是美国版的卢梭。他写道:“这就是他记忆中的旅程。实际情况可能有很大不同,但实际的经历没有教育意义,记忆才是最重要的。”

亚当斯在1905年写下了这句话。几乎同时,马克·吐温也在写自传,他同样承认并接受了回忆的局限性:“我时常想起,我弟弟亨利刚刚一周大时,闯进了门外一堆柴火里,那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三十年过去了,我一直坚信这种幻觉,认为这件事确实发生过,这就更了不起了——因为这件事根本是不可能的,他当时还那么小,连路都不会走……多年来,我一直记得我自己六周大的时候,曾伺候祖父喝威士忌,但现在我已经很少提起这些了;我老了,记性也不像年轻时那么好了。年轻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真的发生过这件事,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但现在我的机能正在一天天衰退,可能过不了多久,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而我以为自己记得的也许反倒都是从未发生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