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涵盖面很广,不论是印第安人,还是俘虏他们的外来移民,均有自传发表。1832年,索克族的领袖和勇士“黑鹰”带领手下试图收回伊利诺伊州的土地,他声称把土地割让给美国的那份条约是非法的。美国联邦政府和伊利诺伊州政府派出军队镇压,最终印第安人投降,他们共有300余人被杀(包括女人和儿童),黑鹰和其他一大群人被俘。黑鹰在囚禁中把自己的人生故事讲给了一名翻译,由此有了畅销书《马克泰莫斯特齐亚亚克(“黑鹰”)的人生,包括他的民族传统、他参与的战争、1832年黑鹰战争的起因和过程、他的投降以及穿越美国的旅程》(Life of Ma-Ka-Tai-Me-She-Kia-Kiak, or Black Hawk, Embracing the Traditions of his Nation, Various Wars In Which He Has Been Engaged, and His Account of the Cause and General History of the Black Hawk War of 1832, His Surrender, and Travels Through the United States )。从书中的遣词造句来看,这本书很像是出自白人编辑之手,但近期的学术研究表明,大多数内容是由黑鹰自述的,而且字里行间的确满溢着一种威严的愤怒。以下是他关于那份把印第安人的土地割让给白人的条约的描述。
19世纪早期,美国文坛的畅销巨著之一就是《史蒂芬·巴勒斯回忆录》(Memoirs of Stephen Burroughs )。巴勒斯是新罕布什尔州的一位牧师的儿子,他自认是个流氓。他承认自己曾冒充牧师,“我们保证对彼此诚实,而我违背了自己的承诺”;承认通奸;坦白与造假者结交的细节,因此坐了三年牢。他还说自己当过学校的流动教师,曾因强奸罪被起诉,还涉嫌土地诈骗,等等。1798年,他作品的第一卷出版时销量极高;1804年,第二卷出版。1811年起,这部两卷本回忆录还出了很多个版本。
“这是我第一次拿起鹅毛笔在条约上写字,然而我并不知道,这意味着把我的村庄拱手让人。如果有人跟我解释这么做的后果的话,我绝不会同意,也永远不会签下他们的条约。我最近的举动可以清楚地证明我的话。
这一类型的作品逐渐成熟,也形成了一些约定俗成的套路:罪犯的忏悔,针对忏悔的真实性的声明,对没受过教育的囚犯的证言的解释(或许无法用恰当的语言解释),以及更常见的出版商从罪犯手中获得作品的过程。在1834年被处决的臭名昭著的谋杀犯杰西·斯唐的忏悔录中,就以第三人称描述了他当时在绞刑架上说的话——“他手上拿着一本小册子,说:‘这里面有我的全部忏悔,因为这些事,我即将赴死。我所了解和坚信的是,这里面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如果有半句不真实,那也只可能是笔误,绝非我有意所为。’”随后,他把这个小册子交给一位牧师,让他代为出版。
“我们对这些白人的法律和习俗知道些什么?他们可能会买我们的尸体去解剖,而我们拿起鹅毛笔签字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是像我这样第一次拿起鹅毛笔的人的处境……
在南北战争前,公开处决都会引来众人围观。死囚的故事流行起来,也反映了公众令人毛骨悚然的趣味。雇佣文人还会争夺抄写囚犯故事的工作。历史学家安·法比安在她引人入胜的作品《不加修饰的真相:19世纪美国个人叙述》(The Unvarnished Truth: Personal Narratives in Nineteenth-Century America )中,讲述了宾夕法尼亚人约翰·莱克勒的故事。1822年,莱克勒把他的妻子玛丽和他的朋友、邻居伯恩哈特·哈格捉奸在床。哈格设法逃走了,但当他赤身裸体地蜷缩在地下室时,莱克勒勒死了自己的妻子。接着,莱克勒拿起枪,追到了哈格家,想从门外把他打死,却误杀了哈格夫人。在被绞死之前,莱克勒写了两本书,并在其中一本的开头解释了自己写作的原因:“我亲密的老友塞缪尔·卡彭特答应聆听我的忏悔,将其出版,把扣除印刷费用后余下的一点点收入存起来,供我可怜的孩子们读书。我可以用我残存的生命发誓,书里有全部的真相。我向好多人说过,有个狱卒经常跟我说,我必须为他写一本忏悔录,因为他给了我很好的食物——我被他看押,最终不得不在囚禁中给他写了一份生平叙述,他拿去也是为了出版。”
“我的理性告诉我——不能把地卖出去。造物主把土地赐给他的子民,让他们生活、耕种,提供他们生存所必需的一切。只要他们还住在这片土地上,还在上面耕作,就拥有这片土地的所有权——但如果他们自愿地离开这里,那么别人就可以来这里居住。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被出售,但能被带走。”
最受热捧的就是那些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的忏悔。这类作品通常既有令人恐惧的细节叙述,又有作者假模假式的忏悔,简直战无敌手。犯下谋杀罪的印刷工查尔斯·博伊顿1835年写道:“公众应该能预料到我会有一些公开陈述。值得赞赏的是,我叙述那些事,不是为了满足公众的好奇心,而是因为我深深觉得要对远方的亲戚、朋友和自己的记忆负责。”
生活在边缘的女人们也讲述了很多自己的人生故事。1809年,某个署名“K. 怀特”的人出版了描述自己的“人生过往、大小事件、起起落落和当下处境”的作品。这本书开头还是常见的被印第安人囚禁的主题,但寥寥几页之后,她就逃出险境,继续自己的其他奇遇了。她的未婚夫自杀身亡,于是她嫁给了“S. 怀特”。S在勾引了他们的女仆之后,抛弃了已经怀有身孕的K,还让她背上了一身债务。因为这笔债务,K. 怀特逃离了原来的城市,有时候需要女扮男装以免被认出来,还坐了一段时间的牢。另一个女子伊丽莎白·门罗·费雪则被卷入了一场与她同父异母的兄弟关于继承土地的争夺战。她不仅没能赢得遗产,还因伪造罪被关押了六年。重获自由之后,她开始写自己的回忆录,并于1810年将它出版。四年后,露西·布鲁尔出版了《路易莎·贝克的一生》(The Life of Louisa Baker ,后来再版改名为《女子海军士兵》[The Female Marine ]),讲述了她当妓女以及在1812年的战争中伪装成水手的经历。《阿比盖尔·贝利太太回忆录》(Memoirs of Mrs. Abigail Bailey )出版于1815年,这本书讲述了作者的悲惨故事:她暴力的丈夫性侵了他们的女儿,而她最终逃离了这段婚姻。
进入19世纪,这种使用第一人称的犯罪故事越来越受欢迎。戴安·比约克伦在她的《自我解读》(Interpreting the Self )一书中,比较了两本主流的美国自传索引,她发现,从1800年(这是索引中统计的起始时间)到1849年,在全部自传作者中,人数排第二的职业类别是“罪犯/失足者”——在这一时期的225个出版了自传的人里,有56个是行为不端的人,这个比例高达24.9%。(排第一的是“圣职人员/宗教人士”,排第三的是“军人”。)
各行各业的流动人员都在兜售自己的故事——这着实是明智之举,因为除此之外他们什么都没有。最有趣的作品之一出自摩西·史密斯,他是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箍桶匠,他被骗(至少他声称是这样)加入了弗朗西斯科·德·米兰达解放南美的西班牙殖民地的计划,这个计划以失败告终。他在西班牙服刑18个月后,登上一艘前往马里兰的船,然后通过给人们讲述自己的故事来挣钱,凑足了回家的费用。但这种挣钱手段并不总是奏效,据他叙述,“很多人对此持厌恶或鄙视的态度……我窘迫、屈辱且痛苦地发现,有时一个人会被这么冷漠、怀疑且轻蔑地对待”。史密斯在路上遇见的一位酿酒师帮他在巴尔的摩的报纸上发表了一段对他冒险经历的叙述,这为他在1812年发表《摩西·史密斯五年来的冒险史和苦难史》(History of the Adventurers and Sufferings of Moses Smith, During Five Years of His Life )埋下了种子(前面引用的正是这本书的内容)。
《死刑犯巴内特·达文波特的人生和忏悔,关于国内外史无前例的最可怕的谋杀案》(A Brief Narrative of the Life and Confession on Barnett Davenport Under Sentence of Death, for a series of the most horrid Murders, ever perpetrated in this Country, or perhaps any other )在1780年出版,企图证明巴内特·达文波特的行为实属正当。这本书极其详细地描述了19岁的大陆军逃兵达文波特的所作所为,他打死了他的房东、房东太太和他们的一个孙子,然后放火烧了房子,并烧死了他们的另外两个孙子。达文波特似乎对自己的罪行扬扬得意,描述了“他们尖叫哀号”的场面,还特别提及某个受害者“满脸瘀青、血流不止”的样子。
正如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在18世纪初开启了自传写作的篇章一样,这些五花八门的第一人称的人生故事对美国小说的发展有非常深远的影响。詹姆斯·菲尼莫尔·库珀利用被印第安人囚禁的故事狠狠赚了一笔,而梅尔维尔最初的六本小说,从《泰比》(Typee ,1846)到《白鲸》(Moby-Dick ,1851),都是在第一人称的航海历险故事的基础上写成的。梅尔维尔1856年出版的小说《伊斯雷尔·波特:五十年流亡录》(Israel Potter: His Fifty Years of Exile )与自传的联系更为明显。1824年,有人出版了《伊斯雷尔·波特的生活和卓越冒险》(The Life and Remarkable Adventures of Israel Potter )一书,梅尔维尔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波特是一名参加过邦克山战役的穷困潦倒的老兵,他向美国国会申请抚恤金被拒,愤怒地开始写作。他写道:“只因为抚恤金法案通过时我不在国内,他们就拒绝了我的申请!!!怎么会有这种规定?”在这本售价28美分的书中,波特描述了自己与乔治三世和本杰明·富兰克林会面的情形。而梅尔维尔虚构了他与伊桑·艾伦和约翰·保罗·琼斯的相会。
在殖民地,两个关于谋杀犯的著名故事分别于1762年和1773年出版,即《约翰·路易斯的一生及其最后一次演讲、忏悔和庄严宣言》(A Narrative of the Life Together with the Last Speech, Confession and Solemn Declaration of John Lewis )和《弗朗西斯·伯德特·佩索内尔对自己生平的真实而详细的叙述》(An Authentic and Particular Account of the Life of Francis Burdett Personel, written by Himself )。这两本书都属于皈依叙事,叙述者均表达了自己的悔过之心。而在此之后,读者越来越热衷于阅读暴力血腥的内容了。
大体来说,多亏了这些作品,第一人称单数视角逐渐为美国文学界所知,最终成了主流的写作方式。19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爱默生的散文中有隐晦的自传元素,而梭罗的《瓦尔登湖》和其他纪实作品中的自传元素就更加明显。惠特曼的《草叶集》(Leaves of Grass )好比诗歌形式的自传;一个世纪后,洛威尔的《生活研究》(Life Studies )同样如此。至于小说,从《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到《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 )、《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 )和《麦田里的守望者》(The Catcher in the Rye ),再到《阿奇正传》(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ch )和菲利普·罗斯的三部曲,美国小说的代表作中几乎没有不含回忆录元素的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如此多的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写出了自己的人生故事。尤其是罪犯的故事,曾经在大西洋彼岸的英国经久不衰。早在17世纪末,各种恶棍就在英国的期刊上发表自己的故事。其中很独特的是在泰伯恩监狱被处决的囚犯的忏悔录,当时有人评价,“不管是《旁观者》和《卫报》,还是《漫谈者》,销量都不及其十分之一”。
最新颖、最出众的美国自传类型诞生于19世纪上半叶,吸收了皈依叙事、忏悔叙事、囚禁叙事和冒险叙事的元素。它的产生得益于美国下层民众讲述自己故事时使用单一视角的传统。确实,这类自传的作者聚集在社会底层。第一部非裔美国人的作品《黑人布里敦·哈蒙的故事:最不寻常的磨难与解救》(NARRATIVE Of the UNCOMMON SUFFERINGS, AND Surprizing DELIVERANCE OF Briton Hammon, A Negro Man… )于1760年在波士顿出版,这本14页的小册子实际上是相当典型的囚禁叙事:黑奴哈蒙在海上被加勒比人抓走,被俘十三年。(在当代人看来)充满讽刺性的“圆满”结局是,哈蒙最终与他的美国主人重聚了。
这本书不仅讲述了一个令人兴奋的故事,还描述了莱利被奴役时受到的痛苦和侮辱,为萌芽中的美国废奴运动提供了武器。短短两年里,这本书有了至少7个版本,从1820年到1859年,又在美国有了至少16个版本。《美国传记大辞典》的统计称:“1851年,据说有100万美国人读过这本书,包括亚伯拉罕·林肯,他甚至把这本书列为自己最喜欢的作品。”小理查德·亨利·达纳的《七海豪侠》(Two Years Before the Mast ,1840)也很受欢迎,不过这个故事没有那么悲惨。达纳的父亲是马萨诸塞州的杰出诗人和作家。达纳描述了自己的真实故事——当时他还是一名普通船员,经过5个月的航行,绕过合恩角,来到了加利福尼亚。
1865年之前,大约有100部以书或小册子形式出版的美国奴隶叙事。到了大萧条时期,在非裔美国人的作品中,奴隶叙事作品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包括小说在内的任何一种作品。第一部广为流传的作品出自奥拉达·艾奎亚诺,他与此前和此后的许多自传作者一样,在开头就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了反思:“作为一个无名小卒,像这样乞求公众带有宽容地关注自己的作品是很冒险的行为。况且,我在这里描述的并不是圣人、英雄或暴君的过往。”艾奎亚诺也曾被囚禁过,他11岁时被奴隶贩子绑走,卖给了海军舰长迈克尔·亨利·帕斯卡尔。1766年,他为自己赎了身,定居英国,成了一名活跃的废奴主义者。他的书于1789年出版,到1850年,已经在欧美再版了50多次。与后来的大多数奴隶叙事作品一样,他的书以推进废奴运动为目标。书里有很多令人难忘的片段,比如艾奎亚诺第一次看到即将把他带到新世界的贩奴船时的场景。他描述道:“一大批黑人被锁链绑在一起,每个人的脸上都是沮丧和悲伤。我也不再猜测我的命运将会如何,我无比害怕、痛苦,一动不动地倒在甲板上,昏了过去。我稍稍恢复意识之后,发现身边围了一圈黑人……我问他们,那些外表凶恶、满脸通红、头发散乱的白人是否会把我们吃掉。”
18世纪上半叶,在所有种类的书里,最畅销的大概就是康涅狄格州商船船长詹姆斯·莱利的个人故事了。1815年,他的商船“贸易”号在非洲的海岸线附近失事。莱利和船上另外十一个幸存者被一群流浪的阿拉伯人俘虏并奴役。惨遭虐待之后,莱利最终联系上了一位英国领事,领事出钱帮他赎回了自由身。1817年,莱利描述自己经历的《美国商船失事的真实叙述》(An Authentic Narrative of the Loss of the American Brig Commerce ,通常被称为《莱利船长的叙述》[Captain Riley’s Narrative ])在大西洋两岸火爆起来。
和艾奎亚诺的叙事不同,早期在美国出版的曾是奴隶的人的作品大多在形式上与灵性自传类似,其余的则是罪犯的忏悔录。这些作品有时与白人的作品很相似,有时又大相径庭。最声名狼藉的作者叫奈特·特纳,这个弗吉尼亚州的奴隶自称上帝选中了他,让他去领导一场伟大的起义:“我听见天堂传来一声巨响,圣灵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并对我说,巨蛇已被释放,基督也已卸下他因世人罪恶而承受的枷锁。”他认为自己应该注视天堂,等待讯号,随后“应该站出来……用敌人的武器将其杀死”。1831年的夏天,他收到了那个讯号——他和他的支持者在起义中杀死了五十余个白人。他们均被捕,最终被处决(几十个只是正巧待在附近的黑人也不幸被牵连)。在被绞死之前,特纳接受了白人律师托马斯·R. 格雷的采访,格雷根据他的证言写出了《奈特·特纳的自白》(The Confessions of Nat Turner ),此书在巴尔的摩出版并被广泛传阅。这本书出自一位对特纳并不同情的编辑,非同寻常的是,他既叙述了特纳和其同谋者的残暴行为,也准确公允地传达了特纳的言语,而不有意贬低。那场起义始于特纳的主人——特拉维斯先生的家中:“我走进主人的房间,屋里一片漆黑。我没能一击致命,短柄斧悬在他的头上,他从床上惊起,叫他的妻子,那就是他的遗言。威尔一斧子砍死了他,特拉维斯夫人也在床上被杀。杀死这一家五口没费什么时间,他们在睡梦中就死去了。有个小婴儿睡在摇篮里,我们一开始没注意到,后来我们离开他家已经有一段距离了,亨利和威尔又折回去把那个婴儿杀了。”
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富兰克林,当时还有大量杰出的美国公民也写下了自己的人生故事。陆军中校伊桑·艾伦在1779年出版了自传(这本书在南北战争前至少再版了18次),在描述自己被英国人俘虏并虐待的经历时,他运用了一些印第安囚禁叙事中的惯用手法。随后的名人自传还有1806年纳撒尼尔·范宁的《美国海军军官冒险故事》(Narrative of the Adventures of an American Navy Officer ),1808年安妮·格兰特的《美国女人回忆录》(Memoirs of an American Lady ),以及1811年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党人、革命元老亚历山大·格雷顿的自传。
在南北战争前,还有一种非常特别的奴隶叙事出现并发展起来。在这一时期,这类作品不断涌现,有很大反响。这类作品出现时机巧妙、戏剧化且打动人心,更重要的是,它们借鉴了从精神束缚走向精神解放的一大批作品,并且在此基础上更加写实。这类作品的理念和目标与废奴主义高度一致,形成了某种特定的惯例,这种惯例频繁出现在作品中,几乎成了仪式一般的存在。用学者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的话来说,这些书成了“一种公共的言语、集体的故事”。它们的序言往往会刻画某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形象,有作者的署名,还会有几个白人废奴主义者或白人编辑的评论,证明这部作品的内容完全属实,作者确实当过奴隶,而且,如果非得说这部作品与现实情况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它还没有完全表现出奴隶制的可怕。这类作品开头的固定句式是“我生于……”,学者威廉·安德鲁斯对其特点有这样的描述:“通常,美国南北战争前的奴隶叙述者会把奴隶制描述为一种对身体、智力、情感和精神的极度剥削,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促使叙述者下定决心出逃的是某种个人危机,比如自己所爱的人被卖掉,或者在某个深夜,灵魂深处的希望和绝望进行了斗争。对上帝的信仰、获得自由的决心和生而为人的自尊(奴隶叙事中经常强调这几点)推动着他,就如同美国国父的信念一样。这些奴隶艰难地追求自由,整个过程在他们抵达北方之后达到高潮。在许多战前的故事中,获得自由的标志并不仅仅是来到自由的土地,还包括给自己重新取名,然后投身于反对奴隶制的运动中。”
1783年,本杰明·沃恩在鼓励富兰克林继续写自传的信中,还写了这样的话:“尽管自传这种写作形式现在似乎不那么时髦了,但这本书非常有用,因为它可以与那些社会上的暴徒和阴谋家的传记相比较,也可以与那些荒诞的修道院式苦行者、自负的浪荡文人的传记相比较。”“荒诞的修道院式苦行者”明显是在嘲讽卢梭,因为当时卢梭出版了《忏悔录》。而“自负的浪荡文人”指的就是越来越多的追随卢梭的人,不过他们的数量没有“社会上的暴徒和阴谋家”那么多。沃恩很有先见之明,但他也没法知道,为什么美国早期自传中充满了小偷、谋杀犯、乞丐和各种边缘人物。
几乎所有的奴隶叙事中都有奴隶主殴打或虐待女性奴隶的情景,还会有骨肉分离的痛苦情景,其中的那个女奴隶通常是叙述者的母亲。哈里特·比彻·斯托承认自己在《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 Tom’s Cabin ,1852)中,参考了五部奴隶叙事作品中的内容,而且她显然借用了极具情感张力的素材。19世纪50年代,一位自称“汉娜·克罗夫茨”的作家创作了一本奴隶叙事式的小说,名为《女奴隶的叙述》(The Bondwoman’s Narrative )。在此后的一百四十余年里,这部作品一直没有出版,鲜为人知。直到2002年,亨利·路易斯·盖茨在一场拍卖中买下了原稿,宣称它是第一部由非裔美国女性创作的小说,并将它编辑出版。(最近几十年来,“新奴隶叙事”成了一种很高产的类型。最早是1966年玛格丽特·沃克的《朱比利》[Jubilee ],继而又有了伊斯梅尔·里德的《逃往加拿大》[Escape to Canada ]、威廉·斯泰伦的《奈特·特纳的自白》[The Confessions of Nat Turner ]、埃内斯特·J. 盖恩斯的《珍瑰曼小姐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Miss Jane Pittman ]、雪莉·安妮·威廉姆斯的《德萨玫瑰》[Dessa Rose ]、托妮·莫里森的《宠儿》[Beloved ]、查尔斯·约翰逊的《中途航道》[Middle Passage ]和爱德华·P. 琼斯的《已知的世界》[The Known World ]等一系列作品。)
从此以后,这本书便有了成百上千个版本。1868年,我们如今所知晓的《富兰克林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 )面世了。1827年,未来的银行家、当时14岁的托马斯·梅隆阅读了这本书,他后来说:“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在取得巨大成就之后,梅隆把这本书印刷了1000册,分发给向他寻求建议的年轻人。另一方面,对这本书提出批评的人也远不止D.H. 劳伦斯。1870年,马克·吐温评论说:“这本书展示了富兰克林只靠吃面包喝清水过活,边吃饭边研究天文——这给上百万的孩子带来了折磨,因为他们的父亲读了这本倒霉自传。”
在既有的框架下,奴隶叙事的作者通常在文字中展现强大的精神力量。威廉·格里姆斯在其1825年出版的作品的末尾宣称:“我现在身无分文;我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我不知道自己会何时死去,也不知道会怎样死去,但我希望到那时我已经做好了离开人世的准备。要不是我在当奴隶时被抽打,后背上留下了伤痕,我肯定会在遗嘱里把我的皮献给政府,希望他们能剥下它,做成羊皮纸,然后装订成象征光荣、幸福和自由的美国宪法。就把一个美国奴隶的皮,装订成美国自由的宪章吧。”文中到底有几分讽刺、几分真诚已经无法弄清,而这一点更令人震惊。
于是,富兰克林又提起了笔。他断断续续地写,到1790年去世的时候,才写到自己51岁时的事。不久之后,两本美国期刊都刊登了他的部分手稿;次年,一本译成法语的盗版书出现——《本杰明·富兰克林私生活自叙回忆录》(Memoirs of the Private Life of Benjamin Franklin, Written by Himself [Memoires de la view privée de Benjamin Franklin, ecrit par lui-même ])。又过了两年,从法语版译回英文的两个版本面世,根据20世纪耶鲁大学出版社的编辑的估算,其中一个版本在此之后的七十年里加印了150次。与此同时,1817年,富兰克林的孙子威廉·邓普顿·富兰克林将富兰克林的自传授权出版。考虑到他祖父的名声,威廉进行了约1200处修改,基本上都不如原稿,比如他把“像被毒死的猪一样瞪着”改成了“惊讶地瞪着”。
除此之外,奴隶叙事的情节也有诸多变化。在传奇式的流浪冒险中,有很多奴隶以五花八门的方式逃脱,还常常会被狗追。1849年,亨利·布朗记述了他花86美元把自己藏在一个长3英尺、宽2英尺的箱子里,装船运给费城废奴主义者的经历。(次年,《逃亡奴隶法案》通过,布朗不得不逃往英国。此时他已经得到了“箱子”这个外号。他开始在英国巡演,再现自己当初逃脱的情景,包括利用箱子的出名环节。)威廉·克罗夫特和艾伦·克罗夫特夫妇在《逃离自由》(Running from Freedom ,1860)中讲述了他们非同寻常的逃亡故事:艾伦假扮成了威廉的主人,也就是说,她假扮成了一个白人男性。
在写了大概50页,讲到1730年的时候,富兰克林搁笔了。他简单地解释说:“革命工作使得叙述中断。”1783年,他准备再次提笔,还在书中完整地附上了这一年友人寄给他的两封信,信中催促他把自传写完,还强调这本书有重大的教育意义。第一封信来自艾贝尔·詹姆斯,他指出:“自传作品对青年的思想影响非常大。在我看来,在我们的公众人物好友(富兰克林)的日记中,这种影响尤为明显。它可以潜移默化地引导青年努力成为一个像作者那样善良且杰出的人。”第二封信来自本杰明·沃恩,他也很支持自传,尤其是像富兰克林这样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作者写的自传。他写道:“假如您的自传能鼓励大家写出更多此类作品,并且引导人们好好地为人处世,那么它的价值将不亚于普鲁塔克的全部作品加在一起。”
奴隶叙事的经典作品之一就是哈丽特·雅各布斯于1861年匿名发表的《一个女奴的生平纪事:本人亲作》(Incidents in the Life of a Slave Girl: Written by Herself )。1813年,雅各布斯出生于北卡罗来纳州。在书中,她以当时少有的坦率写道,她16岁时认为躲避自己主人性暗示的唯一方式就是与隔壁的年轻白人私通。几年之后,她的主人又骚扰她,于是她逃走了。雅各布斯在祖母家一处小小的地方藏了差不多有七年,偶尔能听到自己的两个孩子说话。1842年6月,她逃到了费城,并最终和她的孩子们在北方团圆。1850年,她有机会为自己赎回自由,但她拒绝了。她说:“我受到的教导越多,就越无法把自己当成一件财产,付钱给那些压迫我、让我极度痛苦的人,让他们从我的苦难中获得胜利般的荣耀。”
这本自传的第一部分讲的就是一个年轻人努力改善生活、自我提升的故事。富兰克林再现了他依照十三种美德制定的每周自我表现图表,给读者一种视觉上的辅助。如果换成别人,这种做法似乎让人有点不能容忍,但富兰克林的自嘲、智慧与对身边人和事物的敏锐观察为他加了很多分。
自由和尊严、苦难和荣耀并不是奴隶叙事中仅有的深刻主题。在威廉·韦尔斯·布朗1847年的《叙事》(Narrative )中,大部分内容是关于真实与谎言的思考。布朗说,奴隶制“让受害者满口谎言、无比刻薄”。他描述了跟这个制度有关的各种谎言,比如他在一个奴隶贩子手下干活时,会把要卖掉的奴隶“黑化”,也就是把他们的头发染黑,让他们显得年轻些。他还写道,他曾说服监察员,说他们准备抓来当奴隶的那个人只是个不巧路过的有自由之身的黑人,并因此逃过了一顿鞭打。和卢梭一样,布朗说他“因为欺骗了这个可怜人而感到深深的愧疚”。从1845年到1881年,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发表的三部自传被公认为此类型中的杰作,他直截了当地指出了真实性的问题,尽管这个问题极为复杂微妙。他说:“奴隶由于自身处境,会习惯性地隐瞒真相,不去承担说实话的后果,以此来证明自己是家里的主人。他们说到自己的主人,也多是赞美之词,在面对不了解情况的人时更是如此。我之前当奴隶时,经常被别人问我的主人是否好心,而在我的印象中,我从不曾否认;那时我也从没觉得自己说错了,因为我一直在以身边那些奴隶主所认定的好心的标准来衡量我的主人。”
但这也无妨!在别人的指引下,富兰克林来到一家面包铺。“我要了三便士的面包,随便哪一种。伙计给了我三个大大的面包卷,我很惊讶竟然有这么多,收了下来。因为衣袋里装不下,所以我两个胳膊各夹一个,边走边吃剩下的一个。”后来,他找到了舒适的住所,还找到了工作,成了印刷厂助手。
道格拉斯出生于……算了,最好还是让他自己来讲吧。他的第一本书《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生平叙事》(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 )的开头很好地展现了他威严、独特且充满暗示的写作风格:“我出生于马里兰州托伯郡的塔卡霍,那儿临近希尔斯堡,距伊斯顿大约12英里。我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年纪,也从来没见过任何关于我出生年月的可信记录。目前的大部分奴隶不清楚自己的年纪,就像马儿不知道自己的年龄一样。而且,据我所知,大多数奴隶主希望自己的奴隶永远这么无知。印象中,我从未遇到过能说出自己生日的奴隶。他们最多只能给出一个模糊的时间,比如当时正处于种植季、收获季、樱桃成熟的时节、春天或秋天等。我对此感到不快,想对自己有更多的了解,尽管我当时还很年幼。白人小孩都能说出自己的年龄,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就得被夺走这种权利,不能和他们一样。我不能向我的主人打听这件事,因为我的主人认为所有这些疑问对一个奴隶来说都属于不当且无礼的表现,说明他的灵魂不安分。”
尽管富兰克林也有情绪低沉的时候,但他只有短暂的不安和困扰,而没有精神上的折磨或自我怀疑。在自传前半部分,他描述了1723年10月,17岁的自己刚刚从新泽西坐船抵达费城市场街的码头时的情景。他写道:“我穿着工作服,因为我最好的衣服还在海运过来的路上。我风尘仆仆,行囊里装满了衬衫和袜子。我在这儿没有熟人,也不知道去哪儿投宿。在旅行和划船之后,我缺乏休息,非常疲惫,还非常饿,而我的全部财产只有一枚荷兰硬币和大概值一先令的铜板。”
1838年,大概20岁的道格拉斯逃到了马萨诸塞州新贝德福德。三年后,他受邀在一场反奴隶制的大会上演讲。演讲极为成功,于是他与许多曾是奴隶的人一样,在马萨诸塞州反奴隶制协会的帮助下开始了巡回演讲。他的演讲很有吸引力和说服力,但讽刺的是,这也导致了一些问题。他在第二本自传《我被束缚的人生》(My Life of Bondage )中写道:“观众说,我说话不像个奴隶,外表不像个奴隶,行为举止也不像个奴隶。他们甚至觉得我从没到过梅森—迪克森线 的另一边。”“废奴主义赞助人也对我说:‘最好带上点种植园奴隶式的讲话风格,你看起来太有文化了,这不太好。’”显然,在讲某人的故事时,生动的叙述能直接地传达感受和情感,这是一种优势,道格拉斯的自我改进反倒成了缺点。他发现的另一个缺点就是陈旧性:“我不可能把同样的内容连续讲了一个月之后还能保持情绪高昂。确实,那些事对别人来说还很新鲜,但对我来说已经非常陈旧了。这样日复一日地演讲,着实是一件繁复的任务。”
于是,我们很快就能发现他与卢梭之间有着天壤之别。富兰克林并不完全是D.H. 劳伦斯在《美国经典文学研究》(Classic American Literature )中嘲弄的那种毫无价值的中产阶级老板,他还是一个相信自己会讲超棒故事的人,他的故事往往能提供一些经验教训,或者有一些特殊寓意。富兰克林的书也没涉及任何丑闻,唯一出场的女性角色就是他的妻子“里德小姐”,他只是时不时地提及,言语也很得体。
撰写并出版自己的故事,无疑能让更多人了解这段过往。正如道格拉斯所想,写作这件事有着深刻的含义。自由对19世纪的美国黑人有重要意义,或许也对任何时期的任何人都至关重要,而自由又与文化教育紧密相连。道格拉斯引用了自己的主人奥尔德先生的话:“学习会让这世上最好的黑鬼变坏。如果你教会那个黑鬼怎么阅读,那你就留不住他了,从此以后他就不再适合当奴隶了。”道格拉斯在1845年第一本自传的前言部分强调说,这本书除他自己以外没有经过任何合著者、写手或编辑之手。
史上第二有影响力的自传大概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作品了。1771年,也就是卢梭完成《忏悔录》的同时,富兰克林动笔写这本书。当时66岁的富兰克林是所有殖民地里的翘楚,这本书最初是写给他儿子威廉的一封长信,开头照例是理念的陈述。起初,富兰克林认为威廉会愿意了解一些自己父亲的人生境遇。(然而,在写作期间,富兰克林与威廉之间的关系变得有点疏远,后来他放弃了书信这一主题形式。)很快,富兰克林又找到了别的写作理由。他认为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也会读到这本书:“我出生于一个贫苦卑微的家庭,但现在生活富裕,又有一定的声誉。迄今为止,我的一生充满了幸福……我的子孙后代可能会想了解这些,我也希望自己的一些成功经验能够让他们借鉴。”富兰克林还说,他之所以要尽力写下自己的人生经历,是因为他希望能够享受其中的乐趣。(就这一点,他与卢梭很像。卢梭曾说:“在描写我的旅行经历时,我仿佛重新回到了路上;我无法接受它已经结束的事实。”)最后,富兰克林还表示:“写下这些东西是因为能够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实际上,我经常听到别人介绍自己的作品时,说‘我绝不虚夸地讲’,但紧随其后的往往是一些空泛的话。通常,虚荣不被人喜欢,但不论何时,我都会为虚荣心留出应有的位置。”这样的坦诚,在回忆录作家中即使不是绝无仅有,也相当罕见。
出版这样的一本书本身就是非常勇敢的行为。与之前写书的奴隶不同,道格拉斯没有隐藏自己和之前主人的姓名,对自己的经历没有丝毫隐瞒。为此,他面临被抓捕或再次成为奴隶的风险。好在这并没有发生,而且他的作品(在美国北部和英国)受到了一致好评。《纽约论坛报》的评论很有代表性:“这是我们读过的最简洁、真实、条理清晰且真挚、温暖人心的叙事作品。”到了1859年,道格拉斯的作品销量达30,000册,他成了文学和精神上的领袖。道格拉斯的朋友詹姆斯·麦卡恩·史密斯称他“体会了我们国家的各个阶层,身体和灵魂都经受了身为美国人所需经受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