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的教学风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年来我糅合他们的教学方式,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我深知,只有课前准备充分,才能在课堂上随意发挥,并对学生的各种反应应付自如。我用寓教于乐的方式吸引学生聚精会神地听课,但所讲的并非笑话而是故事,有风趣幽默的,也有感人至深的。把这些故事融入到教学中能够启迪学生,引发他们的深思。我学会了从日常生活、文学、哲学、电影和新闻事件中积累授课素材。
其实我在卫斯理大学时,投入精力最多的不是做研究,而是教学,更恰当地说是自学如何教学。因为担任助教的缘故,我生平第一次从完全不同的视角来关注教学过程,不是从学生角度(我要弄懂这些知识拿个高分),而是从教师角度(我怎样才能帮助学生弄懂这些复杂的知识)。我很幸运地拥有三位出色的教学榜样:戴维·麦克莱兰、乔·戈林鲍姆(Joe Greenbaum)和麦克·沃特海莫。他们的教学风格大相径庭,但每一位的教学水平都堪称一流。一向备课充分的麦克总是带着一沓笔记去上课。他的讲课形式正规,内容明晰透彻,但鲜有自由发挥;乔是表演天才,风趣而博学,常在讲课中提及电影和文学作品,而且总能和课程内容紧密结合;麦克莱兰则秉持随意的教学风格,根本不带笔记,闲聊中却透着十足的专业范儿。
第一学年春季学期过半,麦克·沃特海默请我给他的“心理学导论”课程做一次客座讲座。我花了整整一周时间备课。因为准备充分,正式讲课时我没带笔记,自信满满地走进了课堂。我把简单的讲课提纲打印出来贴在黑板上,主要是为自己讲课提供便利。面对全班学生,静候他们安静下来时,我的心怦怦直跳。但一旦开口讲课,我的腼腆和不安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如同在里维尔海滨木板道打工那会儿,当我坐在扑克游戏摊位对着话筒吆喝时,所有的不安和羞涩都通通不见了。
初为人师
薇拉曾问我是否介意她去旁听。我们都觉得这次讲座十分重要,我也很希望她在场。但当时卫斯理大学还是一所男校,薇拉不可能悄没声息地溜进教室坐到后排听课。坦白说,若学生发现埃利奥特的太太来听讲座而哈哈大笑,我会十分尴尬。虽然内心很不情愿,但我还是让薇拉别去。现在想来很是后悔,觉得自己真是有够愚蠢。
6年后,麦克莱兰在他的杰作《追求成就的社会》(The Achieving Society)里提出,“成功国家”和“不成功国家”的主要区别来自其公民的成就动机。他引用并深化了薇拉所做的有关发展中国家儿童读物的研究,并采取了高度创新的方式进一步深化了我的图示法研究,他运用我的编码体系研究古希腊花瓶上的装饰画,这些画出自《古典时期陶器研究项目丛书》(Corpus Vasorum Antiquorum)。他发现,与和平时期相比,古希腊大动荡即将到来时绘制的花瓶,其图案更倾向于有效的图示法形式,例如有较多的S形曲线,图案占据更多的空间。无论古希腊花瓶画家的作品,还是20世纪大学生的涂鸦之作,都呈现出与成就动机的联系。
薇拉充分理解我的难处,但她不想错过我人生的第一次讲课经历。于是我一上课,她就在教室门外席地而坐,悄悄把门拉开一条缝偷听。课堂上,学生们听得甚是愉快,精心准备的幽默故事令他们乐不可支,发人深省的故事令他们神情肃穆。讲座结束时教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薇拉赶紧跑回办公室,就怕被学生发现。麦克·沃特海默不知道薇拉一直在门外偷听,直奔薇拉办公室跟她说:“你丈夫的表现太出色了!”几分钟后我步入薇拉的办公室,拥着她说道:“这就是我毕生都想从事的事业。”
麦克莱兰本人的研究表明,高成就动机者认为工作出色带来的成就感远比经济回报、别人的赞扬和认可来得重要。他们一直努力提高工作业绩,承担更多的工作责任,不为追名逐利,只为挑战自我。我们在多尼屋喝咖啡聊天时,他时常表达这样的观点:高成就动机者是创新人才。
以教师的眼光看待教学工作,让我对自己在布兰迪斯大学的一段难忘经历有了新的感悟。大四时我注册了一门小型研讨课,叫“逻辑与科学方法”。教师是著名哲学家阿伦·古尔维奇(Aron Gurwitsch)。年过五旬的古尔维奇是个严肃的老头,说话带着浓重的口音,混杂着俄语和德语的腔调。他上课时烟不离口,总是叼着一根黑色的长烟斗。古尔维奇既严厉又缺乏耐心,只要有学生没能及时理解那些复杂难懂的内容,他就会冲对方发脾气。但我认为他是一位优秀的教师。在古尔维奇教授相当严厉的苏格拉底式激励下,我学会了批判性思考,认识到用逻辑和证据挑战根深蒂固观念的重要性。
当然这是一个因果颠倒的解释。我之前并没有假设两类涂鸦具有任何差异性,所以即便后来得出两类涂鸦有所差异的结论,究其原因也可能纯属偶然。于是我又做了交叉验证,在一个完全不同的被试群体里检验自己的假设,结果得出同样的结论:在成就动机和涂鸦方式两个变量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后来我开发出给涂鸦作品评分的标准化测量技术,并培训本科生研究助理使用这一信度极高的技术从事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也都证实了我的假设。
一天下午,我上完古尔维奇的课正准备离开,他见我胳膊下夹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就问那是什么书。我把书递给他,是英文版的《人是机器》(L'homme Machine)。该书写于1748年,作者是法国医生、哲学家拉·梅特里(La Mettrie)。心理学史老师指定我读这本书,而且要做读书报告。我其实不太情愿做这个作业,因为自己以前从没听说过拉·梅特里,对他的核心观点也很反感,他认为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像机器一样具有程式化的特点。不过一翻开这本书,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拉·梅特里的文笔热情又不失精准,书中有关人性的观点在那个时代具有颠覆性。而且作为当时天主教盛行的法国的一位唯物主义作家,写这本书需要相当大的智慧和勇气。古尔维奇浏览了书的前几页内容,嘴里咕哝了几句。
由此我得出结论:高成就动机者以更有效的方式完成了涂鸦作品,他们以最少的心力进行了最大程度的自我表达。他们仿佛在想,能用S曲线表达的地方干吗要画成波浪线呢?一笔就可以勾勒的圆圈干吗要反复描画好几遍呢?可以将画纸填满的条件下干吗要浪费空间呢?
“喜欢这本书吗?”他问。
之前我们已经对这组学生进行了成就动机标准化测试。我挑出得分较高的学生的涂鸦作品,排成一列铺在客厅地板上,再找出分数较低的学生的作品,平行地铺在旁边。我和薇拉手脚并用地爬来爬去,找寻两列涂鸦作品的区别。薇拉发现了第一个主要区别:高成就动机者笔下的线条和几何图形大多互不相连,并且是用粗线条一笔勾勒出来的;而低成就动机者笔下的线条和图形是用虚线画的,它们相互重叠,且被反复描画。例如高成就动机者一笔画出一个圆圈,而低成就动机者将同样的圆圈反复描画了五六遍。我发现了另外的一些区别:高成就动机者画成S形曲线的地方,低动机成就者却画成波浪线;高成就动机者倾向于将一张纸画得满满当当,而低成就动机者会在纸上留下许多空白,尤其是纸的底部。
“十分喜欢!”我充满激情地回答道。
我决定这么做:首先画一幅复杂的涂鸦作品,包括直线、圆圈、S形曲线、波浪线、虚线和椭圆,然后用幻灯机将这幅涂鸦投射到屏幕上,停留两秒钟,让一组大学生把所有记得的图形画出来。两秒钟内学生不可能将屏幕上的涂鸦记得一清二楚,因此他们的画作所呈现的更多是自己的涂鸦习惯,而不是屏幕上的图形。
“噢,”教授突然用法语问我,“那你相信人是机器吗?”
虽然我没找到一丁点令人信服的图示法研究文献,但自行设计研究方法的热情却被激发出来了。我开始思考用什么来进行图示法研究。对了,涂鸦怎么样?人人都会涂鸦。我想人们涂鸦的方式也许可以反映人格中的某些重要因素。但我该怎么做呢?我不可能潜伏在公用电话亭旁边抢打电话的人的便笺,我得找到一个法子,让人们在标准化情境下涂鸦,然后检验高成就动机者的涂鸦与低成就动机者的是否确实存在差别。
“当然不信!他所有的结论我都不赞同,但作者无与伦比的论证天赋打动了我。”我说。
我还翻出一本小册子,其中有一页刊登了两位著名作曲家的乐谱手迹。我已记不得书的作者和书名,但对两份乐谱记忆犹新,一份整洁有序,一份漫卷狂草。作者说一份出自贝多芬,一份出自莫扎特,然后请读者猜测两份乐谱的作者分别是谁。书写差别十分明显,作者身份很容易辨认。作者认为以上事实证实了他的理论:笔迹(这里是乐谱手迹)可以揭示人格。当我把书带给住在隔壁的一位音乐专业的研究生阅读时,他觉得十分有趣,我也深有同感。但我认为,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作者的理论阐述毫无价值。如果只选择能够证实自己假设的案例,就永远无法验证假设的真伪。可能有很多性情暴躁的作曲家,书写却很工整。预先精心选定的一对作曲家的案例并不能证实一个假设。
奇迹出现了。古尔维奇整张脸顿时变得柔和起来,眼中闪着泪光,身子微微前倾,充满柔情地将手放到我头上轻轻按了按,轻声说道:“好孩子!”
斯泰因的实验是首个正式研究无意识书写现象的实验。她在一根固定在天花板的绳子上安装了一个吊带,让被试把手臂放进吊带里。吊带上装有一支笔,当被试移动手臂时,移动的轨迹就会被记录在下方的纸上,实验时被试需要完全放松自己。斯泰因推测,纸上的笔迹将反映被试的无意识思考。虽然她的实验没有明确的结论,但后来斯泰因将詹姆斯的“意识流”概念应用到自己的文学创作中,这一实验正是她向创作道路迈出的第一步。
平生第一次,我感受到一位教授亲近的触摸,带着难言的温情。更大的意义在于,古尔维奇让我明白,虽然对作者的观点有异议却依然爱这本书,这是一种美好的、甚至高尚的境界。当我在卫斯理大学向教授职业迈出第一步时,才更加体会到那时古尔维奇的姿势、表情和泪水所传递的含义。学生有此领悟,对教师而言是莫大的欣慰。
我找到的大多数文献都没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在四处翻阅时,我在1896年出版的《心理学评论》(Psychological Review)中觅得一块小宝石。它是一篇实验报告,题目叫做“已养成的无意识运动习惯:从与注意力的关系视角研究笔迹”(Cultivated Motor Automatism:A Study of Character in its Relation to Attention),作者是格特鲁德·斯泰因[4]。没错,正是格特鲁德·斯泰因。做此项研究时她正师从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5]。
儿子哈尔
我接受挑战,协助麦克莱兰寻找一种成就动机的非语言测量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还没有读写能力的小孩,可以确定小孩最早从什么时候出现成就动机。这是很有趣的挑战,可从何处着手呢?不能从小孩子开始,因为我需要把非语言测量方法与标准化的语言测量方法结合起来。一些心理学家认为,人格特质可以通过一些非语言的方式体现出来,比如一个人走路的方式、画画的方式和写字的倾斜度等。我虽然对此持怀疑态度,但还是决定在大学图书馆的书架上仔细搜寻,寻找能够对自己有所启迪的书和文章。
在卫斯理大学的第一个暑假,有三件重要的事情值得一记。第一件事情是我和薇拉决定生一个宝宝。薇拉一直想生孩子,而且要生好多孩子。眼见老兵村很多朋友开心地抚养孩子,我俩觉得生孩子并不难。而且此时我已明确了职业方向:在大学教授心理学。我打算拿到博士学位后去一个小学院担任教授,这样我就不用做很多研究,可以像亚伯拉罕·马斯洛和阿伦·古尔维奇那样,对我的学生言传身教。既然职业规划已十分明了,我和薇拉没理由不着手孕育下一代。
为了验证这一假设,麦克莱兰让薇拉从当时比较流行的小学读物里随机抽取样本。薇拉找到几位外国学生,指导他们把这些外国小学读物翻译成英文。随后,薇拉给这些故事进行成就意象评分,就像给成年人看图后想象出的故事进行评分一样。研究结果证明了麦克莱兰的假设:新教国家的儿童读物充斥着成就意象,而天主教国家的儿童读物里就很少。
第二件事情就是迪克·阿尔伯特(Dick Alpert)和拉尔夫·哈伯(Ralph Haber)回到了卫斯理大学。他们以前是麦克莱兰的研究生,现在在斯坦福大学念博士,两人跟我和薇拉一起参加麦克莱兰的一个研究项目。那年夏天我们四个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从此结下了深厚的友情。拉尔夫后来成了一名杰出的认知心理学家和犯罪心理学家,研究知觉和记忆,常常作为鉴定人鉴别目击者证词的真实性。迪克则去哈佛做了一名发展心理学家,后来他离开学术界,成了极具影响力的精神领袖巴巴·拉姆·达斯[6]。我尊重他的转型,但一直称他迪克。只要有机会碰面,我都会设法告诉他,从我们1955年相识开始,他并没有太多改变,这让他十分开心。
薇拉是麦克莱兰的全职研究助理,很快就掌握了成就动机测量的编码体系,能够根据被试写的故事评定他们的成就动机分数。由于工作出色,她被麦克莱兰作为参照系,评判其他评分者的工作好坏。麦克莱兰一直在寻求成就动机与高成就相关性的新例证。他思索着,为什么有些国家充满了高成就之人,而其他一些国家却都是低成就之人?这些疑问促使他翻看马克斯·韦伯[3]的经典著作,研读将资本主义崛起与新教伦理相联系的章节。新教伦理认为上帝青睐这样的人:努力工作不贪图享乐,以期未来获得更丰厚的回报。麦克莱兰推断,如果韦伯是对的,那么与天主教国家相比,新教国家就会给年轻人灌输更多的成就动机。
第三件事情跟戴维·麦克莱兰有关。那时他悄悄告诉了我一个非官方消息,他正在等待哈佛的聘书,一年后将去该校担任教授和心理治疗所所长。他问我是否愿意去哈佛念研究生并担任他的首席研究助理。我回答说,我对他的邀请感到十分荣幸,一定会认真考虑的。但我坦言,自己其实想申请斯坦福大学,迪克和拉尔夫在那里过得十分愉快,让我心向往之。麦克莱兰说斯坦福是所非常好的大学:“大家都称斯坦福是西部的哈佛。”他开玩笑地说道。麦克莱兰认为无论哈佛还是斯坦福,对我来说都是很好的选择。
而成就动机高的孩子会选择站在跟木桩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上。在那个位置上,他可以通过不断练习提高技能,最终成为套圈能手。按照麦克莱兰的观点,他们就像成功的商人,选择中等难度的任务,获得高额的回报。在这个案例中,回报来自于不断提高技能并最终取得高分的满足感。
斯坦福大学录取了我,并提供了第一年的助教职位。究竟去斯坦福还是哈佛,我和薇拉商量了好久。我们都觉得去哈佛会更轻松、更保险一些,因为麦克莱兰和我彼此欣赏,与他共事十分轻松。剑桥镇[7]也是我熟悉的地方,驱车几公里就能见到妈妈和妹妹,去布兰迪斯大学也很方便,可以经常去找马斯洛。而且在东海岸有更多机会与贾森见面,他正在芝加哥大学念政治学研究生。相反,斯坦福是遥远而陌生的。我从没到过密西西比河以西,事实上费城以西都没到过。
我认识麦克莱兰时,成就动机研究已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果。他和搭档发现,成就动机分数比智商更适合作为学生能否取得学业成功的预测指标。在一个看似简单的研究中,他们对此进行了解释。设想你是一个正在玩套圈游戏的孩子,正要选择站立的位置。你会站得离木桩很近以确保套圈成功吗?哪怕这种成就感并不让人十分欣喜。还是会后退到根本套不到木桩的位置,心想反正套圈不是你擅长的技能?成就动机低的孩子有可能选择这两种答案,要么直接站在木桩底座上,要么站到离木桩很远的地方。
若去哈佛念书,有一个因素既是最吸引我,也是最令我有所顾虑的,那就是戴维·麦克莱兰。我喜欢他,敬重他,但我认为自己已从他那里受益甚多,不想继续从事成就动机的研究了。如果跟麦克莱兰去哈佛,他有权利让我一直跟他共事,那样换导师就很困难,就好像背叛他一样。而斯坦福对我来说是未经开垦的处女地,除了迪克和拉尔夫,我在斯坦福没有任何人脉,也不受任何限制。我非常感谢麦克莱兰,他没有给我施加压力,也未曾试图用什么方式影响我的决定。当我告诉他自己选择去斯坦福时,他表示很失望,但完全理解我的选择,并送出了他的祝福。
随后麦克莱兰和助手根据被试写下的故事内容对其进行成就动机评分:两个男人是在讨论修理房屋、种花还是去看电影?中年男人是在设法说服青年男人为了前途去上大学,还是在讨论饲养一头在下次市集比赛中能获奖的奶牛?通篇写着自我完善、发明创造、获得升迁、取得关键比分这类话题的人,与那些认为图中人物在谈论电影或欣赏落日余晖的人相比,具有更高的成就动机。麦克莱兰认为,被试所想象的内容可以揭示其成就动机的高低。“幻想中的任何事物都具有某种象征性,”他写道,“一个人可以幻想自己飞入云霄或者沉入深渊,也可以幻想自己杀了长辈,或者踩一脚弹簧就蹦到了南太平洋岛。”当然,拥有高成就动机的人是不会写沉入深渊或逃到南太平洋这样的内容的。
不久薇拉就怀孕了,预产期在1956年三月初。老纳什车开始频出状况,让我老做噩梦,梦见这该死的家伙在去医院的路上抛锚了。而且如果我们夏天开车去加州,老纳什根本无法胜任这项艰巨的任务。为慎重起见,二月份我们决定买辆新车。
一种对获得显著成就、掌握技能或迅速达到高标准的欲望。成就动机高的人往往愿意追求高难度的目标,并且愿意把大量时间花在他们追求的目标上。
老兵村的一位朋友一年前买了辆崭新的大众汽车,逢人便夸他的车。现在听起来很难相信,那时奔驰在美国公路上的汽车有99%都是美国车。凭着良好的性能和低油耗的优势,VW打破了美国车独霸天下的局面,而且仅要1560美元就能买辆新车。不过我们当时还差300美元。我灵机一动:犹太男子成人礼礼金!1945年我行成人礼时,战争打得正酣,大家都流行送战争债券作为成人礼金。当时一张债券的面值仅18.75美元,10年后的兑现金额是25美元。也就是说舅舅和姨妈们花18.75美元送了我一份价值25美元的礼物。我兑现了债券,又把老纳什车以175美元出手,几乎等于18个月前的购买价,然后买了一辆新车。
成就动机
车买得很及时。当年是闰年,2月29日晚薇拉要生了。那天从下午就一直下雪。我们俩满怀喜悦,颤抖着爬进崭新的VW,向医院驶去。雪依然下个不停。1956年的产科病房是不欢迎丈夫的。薇拉办入院手续时我就被赶进一间没有窗户的小等候室,那里简直就像一间牢房。我进去时里面已经有一位准父亲,正一边抽烟,一边来回踱着步。我们相互打趣起来。
麦克莱兰开发了一项信度很高的测量技术,用以衡量一个人成就动机的高低。在实验中,他给被试看一幅图,图中描绘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场景,比如在一片乡村背景下,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青年男子倚着篱笆聊天。麦克莱兰要求被试根据这幅图写一个结构式的故事,说明图中的人物是谁,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结果将会怎样。
“在等待第一个孩子的出生吗?”
麦克莱兰举止随和,作为我的导师和薇拉的老板,与他共事十分轻松。他会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但工作时间和方式之类的细节则完全由我们自行决定。事实上,每当我们带着完成的项目走进他办公室,他总是流露出惊喜的表情。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位贵格会[2]教徒,一位虔诚的教徒,和妻儿相处不拘小节,充满着浓情蜜意。这位好好先生不仅是系主任,也是系里最优秀的学者,37岁时就完成了一本有关人格的优秀教材,还出版了一本影响深远的小册子《成就动机》(The Achievement Motive)。麦克莱兰,这位安静的贵格会教徒,一生都致力于研究成就动机并寻求有关例证。
“是的。”
平等待人风气的引领者是心理学系主任戴维·麦克莱兰。打从我和薇拉来到卫斯理大学,就一直被他的温暖和亲切所打动。我们到达老兵村没几天,麦克莱兰得知公寓里没什么家具,就让我去系里借写字台、椅子和台灯。见我没办法把笨重的家具拖回家,又帮我把写字台抬进他的旅行车后备箱,载我回老兵村,接着又气喘吁吁地帮我把写字台抬上了楼。他的豪爽令我终生难忘。
“我在等待第三个孩子的降临,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紧张地说道。
但是利远大于弊。因为我比本科生强,又因为我没有研究生同伴,教授们都把我当做他们的同事,资历尚浅没错,但无疑是被当做同事看待。我可以跟每一位心理学教授随意交谈,大家经常共进午餐。如果教授们想休息一下,我们就散步到多尼屋。那是一个原木搭建的咖啡屋,十分温馨。在那里我们常常遇到其他系的教授。非官方心理学桌的一位常客是杰出的人类学家戴维·麦卡利斯特(David McCallister),另一位是与众不同的诺尔曼·布朗(Norman Brown),他刚刚完成对弗洛伊德的精辟分析,出版了《生与死的对抗》(Life Against Death)。他们视我为同行,像我的心理学“同事”一样和我热烈地讨论问题。
他递给我一支烟,于是我们俩都一边抽烟,一边踱来踱去,就像那个时代好莱坞电影里的准父亲一样。大约五个小时后,一位实习护士探头进来,问我想不想看看自己的儿子。他们不许我抱他,只能透过一扇窗户注视他。随后我去看望薇拉,她显得虚弱无力,周身还散发着乙醚的味道,那时很多医院都喜欢用这种麻醉剂。薇拉非常开心,我们四目相对,喜极而泣,几乎不敢相信一个新生命被我们带到了人世间,我们已为人父母。
作为年轻夫妇,我们的生活方式深受老兵村文化氛围的影响。而第一次让我们尝到教书滋味的是卫斯理大学校园,尤其是心理学系。在卫斯理大学的两年,我是系里唯一的研究生。在很多方面这是一个劣势。比如对于教授的看法、课业负担和天气之类的话题,没有同伴跟我进行交流,没人跟我分享观点和焦虑,我也没处发牢骚。在学术上,我连可以比较的同学都没有,我怎么评估自己表现的好坏呢?而且我也没机会上专为硕士生开设的研讨课,因此我全部的研究生训练就是在教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
我们决定给儿子取名哈尔(Hal),以表达我对父亲的思念之情。按犹太人的传统,给孩子取名时要选择一位已逝心爱之人的名字,以延续对故人的思念。通常孩子的希伯来语名字要跟逝者一模一样,而英文名字的首字母要与逝者名字的首字母一样。父亲哈里名字的首字母是“H”,我们就想给儿子取一个以“H”打头的名字。但为什么不叫亨利(Henry)、哈罗德(Harold)、霍华德(Howard)、霍勒斯(Horace)、休伯特(Hubert)或海厄姆(Hyman)呢?我们选择哈尔这个名字,是希望儿子像莎士比亚笔下那位令人难忘的哈尔王子一样,幼年时充满野性和冒险精神,成年后则变得贤明而睿智。
成就动机研究
以我父亲之名给儿子取名,原本只想讨外公和母亲的欢心,对我而言不过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仪式。但儿子的名字却意外打动了我。每当抱起小哈尔,用奶瓶给他喂奶,打嗝时帮他拍背,给他换尿片,紧紧搂着他唤他的名字时,我都常常想到父亲,想到他如坐过山车般坎坷的人生。一开始他一无所有,经过一番努力打拼终于摆脱了贫困,有了自己的店铺并跻身中产阶级。然而之后他又失去了一切,过回贫穷的生活。他不喜欢的岳父帮他免除了牢狱之灾,令他内心充满了屈辱。正当他准备振作起来时,病魔却夺去了他的生命,让他永远只能是一个失败者,一个弃妻儿于不顾的男人。如今,我迎接儿子的出世,并以父亲之名给他取名,这些经历让我终于可以敞开心扉地想念父亲,体会他的心酸。在我的沉思中、梦境中,他频频造访,自父亲过世以来,这是第一次。
沃特海默一家是我们家举办首次晚宴的客人。薇拉尝试自学烹饪技术,设法回忆小时候在布达佩斯时她母亲是如何烧饭做菜的。不久她就做出了美味的匈牙利红椒鸡。晚宴上,麦克不仅将碟子里的食物吃得精光,还用面包蘸着残余的肉汁吃下肚,薇拉十分开心,连称麦克是最佳客人。
我喜欢凝视薇拉和小哈尔在一起的温馨画面。薇拉照顾孩子很是得心应手,她休了约一个月产假,四月初我们就把哈尔带到心理学大楼,两人轮流照顾哈尔。每到喝咖啡时间,我们就把他带进多尼屋,将婴儿篮放在桌子正中央。一群人围坐在桌边讨论心理学话题时,每个人都会偶尔开开小差,逗逗小哈尔。
我心目中理想的家庭男主人是麦克·沃特海默(Mike Wertheimer)。麦克是心理学系一位年轻的助理教授,妻子南也是一位实验心理学家。他们有两个正在蹒跚学步的孩子。麦克不仅是一流的教师和学者,也是一位超级奶爸,当时很少有男人愿意自己带小孩的。麦克经常带着孩子们散步到我家门口,两岁的女儿卡伦骑在他肩上,九个月的儿子达菲睡在婴儿车里。他常常邀请我跟他一起喝咖啡,或在村里散步。我和薇拉常和麦克夫妇以及他们的孩子一起爬山、野餐,或者只是待在一起闲聊。他们的幸福生活令我们不由得生出“为人父母真好”的感慨。
六月初参加完毕业典礼,我和薇拉收拾行李离开了老兵村。我们计划开车横穿美国到达斯坦福。不过我们先跟着麦克莱兰和玛丽夫妇到Yelping山待了六个星期。那是位于伯克希尔山区的一个占地0.2平方千米的围居区,里面有几幢小木屋,归麦克莱兰夫妇和几位朋友所有。我和薇拉要帮麦克莱兰做点工作,但大多数时间都在逗哈尔玩,与新朋友们闲聊。一起侃大山的有当地居民,也有川流不息来到这里的有趣的游客。
一天晚上,我们为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发生争执,我气冲冲地摔门而出。走到一半我突然停住脚步,自言自语道:“你究竟在干什么?到底想去哪里?该死的笨蛋,怎么跟你父亲一个德行!”我转身上楼回到家里。“对不起。”我满心歉意地对薇拉说。薇拉对我狂暴态度的恐惧反应令我震惊,我开始自我反省。我有些困惑:男人发怒不是很正常吗?若不想唯唯诺诺,像薇拉父亲一样处处退让,不就得这样吗?可我的暴怒已经伤害到薇拉,她根本听不进我狂吼出的任何一句话,因此两人无法平心静气地分析争执的原因。我意识到自己得找到一种坦承感受的有效方式,但需要一些时间。
我们特别喜欢一位年轻艺术家,比我们年长几岁,就住在附近。麦克莱兰和玛丽介绍说他叫莫里斯,但他让我们叫他马克。我们喜爱的一本儿童读物里有很多马克画的滑稽可爱的插图。那本书是露丝·克劳斯(Ruth Krauss)的《一个要挖的洞》(A Hole is to Dig)。我们和马克一起远足、游泳,一起采摘野蓝莓、讨论心理学,一起躺在夜晚的草地上看流星雨。马克向我们透露,他正在为事业的腾飞积蓄能量,从替他人画插图转型为自写自画,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部作品。来年春天,我们果然收到一本马克亲笔签名的《肯尼的窗户》(Kenny's Window)。几年后我们兴奋地得知,这位夏日伙伴凭借一本销量很好的书获得了凯迪克奖[8],书名为《野兽出没的地方》(Where the Wild Things Are.)。
然后我就遇到了薇拉,打一辈子光棍的冰冷决心被她带来的温暖阳光融化了。如今我们一起生活在老兵村,周遭是一群快乐的年轻夫妻,忙着念书和生儿育女。如此短的时间内发生了如此惊人的变化,我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例如夫妻争执时,我总是像一头发狂的野兽,和父亲如出一辙。从小到大我只学会了一种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提高嗓门并拍案而起。而薇拉的家人总是平心静气地讨论各种家庭争端。她父亲温和内敛,从来不会粗门大嗓地发飙,事实上他宁可让步也不愿意大吼大叫。我和薇拉应对家庭争执的方式如此截然不同,很快我就发现自己的粗鲁举动把薇拉吓坏了。
终于准备踏上西行的旅程了。我们买了一份几乎标注了所有国家公园和州立公园的大型地图,购买了睡袋、充气床,还买了一个科尔曼户外气炉,以便偶尔可以吃点热的食物,还可以给哈尔的婴儿奶品消毒。我们本打算除了雨天,每晚都睡在星星底下。麦克莱兰的一位朋友听罢对我们无可救药的幼稚报以万分同情:“每天早晨醒来,你们都会发现自己浸泡在湿乎乎的露水中,”他说,“瞧,我正巧买了一些新的野营装备,旧帐篷就送给你们吧。”
现在回忆起当初仓促上阵为人夫、为人父的情形,不禁觉得好笑。两年前在布兰迪斯大学念大三时,我还决定打一辈子光棍。这个想法并非只放在心里,我还经常向朋友、熟人和其他人大谈独身论。薇拉回忆说我们俩刚刚认识时,我就向她宣布自己是独身主义者,似乎是在给她一个警告。从小到大,我几乎没见过美满的婚姻。我的父母自然算不上恩爱夫妻,除了利奥舅舅和莉莲舅妈,其他姨妈和舅舅的婚姻中都不曾见到浪漫相爱的画面。当时犹太中产阶级家庭很少离婚,我认识的这些年长的夫妻们彼此拖累,过着单调乏味的日子,就像一对老牛拉着一辆沉重的马车。而我和芭芭拉的恋情也平平淡淡,和她结婚就意味着加入了马车队的行列。
打包好帐篷,我们在VW的后座安装好哈尔的婴儿床垫。我认为他可能也习惯在车上呼呼大睡了。也许有朝一日,他也能在布兰迪斯大学身无分文地混下去。然后,我们启程了。
与老兵村亲切热闹的社区氛围相比,缺乏隐私只是一点小小的代价。这里的房客都是年轻夫妇,大多数在念研究生,也有一些是青年教师。大家经常在一起聚餐、打排球、闲聊。除了周围人的岁数大些、更正经些、结婚的多一些,这里和我们在布兰迪斯大学的宿舍生活十分相像。眼见邻居的孩子呱呱落地,有的已经蹒跚学步,我和薇拉开始慎重讨论是否要生一个孩子。只有22岁的我已经在考虑当爸爸了。为什么不可以?邻居们都纷纷开始养儿育女,为什么我们不行?
[1] 托马斯·曼(Thomas Mann):德国作家,曾获诺贝尔文学奖。——译者注
我回答说:“没有。跟证明男人尊严时经常发生的桥段一样,塞塔姆布里尼故意朝天开枪,但纳夫塔随即将子弹射进自己的脑袋,结束了这场决斗。”耐心地向里奇讲述完故事情节,我不禁有些害臊,如果能听见我们在床上的读书声,他们还会偷听到其他什么声响呢?我和薇拉意识到,不管是否在享受蜜月的甜蜜,以后我们的动静都得小点儿。
[2] 贵格会(Quaker):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派别,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和暴力,主张人与人之间要像兄弟一样,坚决反对奴隶制,在废奴运动中起过重要作用。——译者注
“哦,”里奇说道,“就我听到的部分来看,这部小说相当有趣。我和阿琳经常站在盥洗间听你们读书,一听就是半个小时。对了,我漏听了一段,塞塔姆布里尼真的在决斗中杀了纳夫塔吗?”
[3]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德国著名社会学家,社会学创立以来最伟大的社会学家之一,著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论述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心理驱力资本主义精神之间的关系。——译者注
老兵村的营房盖得并不好。房子隔音效果很差,地板总是吱嘎作响,门也是歪的,墙壁很薄,和天花板之间还有空隙。与隔壁邻居里奇和阿琳认识后,他们问我和薇拉晚上在床上读的小说叫什么名字。我们回答说是托马斯·曼[1]的《魔山》(Magic Mountain)。
[4] 格特鲁德·斯泰因(Gertrude Stein):美国女作家。——译者注
卫斯理蜜月之旅
[5]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美国最早的实验心理学家之一,建立了美国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译者注
我和薇拉真的没有度蜜月吗?错了,在卫斯理大学的两年就是我们的蜜月。我们把家安在老兵村,那是一片由营房改建而成的宿舍区,产权归学校所有。老兵村虽地处乡村,离校园却只有大约两公里路程。每套公寓有卧室、厨房、客厅和盥洗间各一间,学校为公寓统一配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四把椅子。加上水电费,每月只需付38美元租金。我们为新家添置了当时研究生中流行的砖板书橱。公寓开销不大,我和薇拉又都有了工作,这意味着我们俩终于能开一个储蓄账户了。
[6] 巴巴·拉姆·达斯(Baba Ram Dass):被誉为20世纪最受推崇的心灵导师,《活在当下》的作者。——译者注
在卫斯理,我受邀为“心理学导论”课程做一次客座讲座。我花了整整一周时间备课,学生们听得甚是愉快,讲座结束时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一位善解人意的同事直奔薇拉的办公室对她说:“你丈夫的表现太出色了!”几分钟后我走进薇拉的办公室,拥着她说道:“这就是我毕生都想从事的事业!”
[7] 哈佛大学所在地。——译者注
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8] 美国最权威的儿童图画书大奖。——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