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在哪儿?”
“是啊,非常好,可我还是愿意住在我那边的山上。”
“山那头,伍德罗·威尔逊路上。”
博斯转过头,算是打了招呼,可是他没看说话的人,他不想在这里扯上任何关系。
“不错,那儿有些很不错的房子。”
“景观很棒吧?比电影里还好,我可以在这里站上几个小时。”
可不是我的,博斯想,除非你喜欢新地震古典主义。
一个穿黑白衣裳的女侍者走出帐篷,手上托了一盘香槟,朝他走来。他拿了一杯,谢了她,转过身继续看风景。他尝了一口,相信一定是质量最好的,但是他分辨不出优劣,他打算一口喝光就离开,这时后面传来一个声音。
“阳光下的圣加贝尔街非常诱人,”那人说,“我在那儿看过,但我还是买了这里。”
博斯转过身,看帐篷中的人群。他仔细检视那些面孔,没看到戈登·米特尔。帐篷中间聚了一大群人,博斯看出是一堆人排队等着和那个他猜是谢泼德的家伙握手。他也看出这群人的财富看起来差不多,年龄却从少到老都有。他想,他们来此除了看谢泼德也是来看米特尔的。
博斯转过身,面前的正是戈登·米特尔,这里的主人伸出手。
他从入口处走开,跨过一块较小的草坪,假装在欣赏夜景。他站的地方是全城最高的地方了,除了进城的飞机之外。但在飞机上你不可能享受到这宽阔的视野、清爽的微风和欢声笑语。
“戈登·米特尔。”
说完他就消失在人丛中了,可能是去查哈维·庞兹是否在邀请名单之内。博斯决定再多留几分钟,看看在便衣回来找他之前是否能看到米特尔。
博斯有一点犹疑,但马上猜到米特尔已经非常习惯别人见到他时有点慌乱、语无伦次的模样。
“谢谢,庞兹先生,您请自便。”
“哈维·庞兹。”博斯说,握住他的手。
签名时,博斯注意到一沓捐款卡和香槟酒杯里的一堆铅笔。他拿了一张介绍单,开始看这位尚未宣布竞选的候选人信息。约翰逊这才看见他的签名。
米特尔穿了一身黑色的燕尾服,这身穿着和客人们比起来显得过分正式,一如博斯的穿着过分不正式。他的灰发修得很短,肤色是有意晒出的均匀的褐色,身材匀称,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十岁以上。
桌台上摆着一个访客签名簿,桌后那位穿着褶皱天鹅绒酒会礼服的女士胸部露着大半,约翰逊先生的注意力立刻转移,对博斯签的哈维·庞兹也没怎么注意。
“幸会幸会,很高兴你能来,”他说,“你见了罗伯特吗?”
他把博斯领到入口处的一张签到台旁。桌前贴了一条红白蓝三色的横幅,上面写着“请支持罗伯特·谢泼德”,博斯马上知道这场活动的目的了。
“还没有,他被人团团包围了。”
“当然。”
“不错,不过他有机会还是会高兴认识你的。”
“那么我能请您签个名吗?”
“我猜他会高兴收到我的支票。”
便衣微微皱了一下眉,立刻说:
“那也重要,”米特尔微笑着说,“说正经的,我希望你能帮我们的忙。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们需要他这样的人为我们做事。”
他希望提到戈登的名字会拖慢这个便衣的行动。
他的笑容非常虚假,博斯暗自怀疑他是不是知道自己是闯进来的。他也微笑着,拍着右胸上的口袋说:“我的支票本在这儿呢。”
“哦,抱歉,我不知道我还得带请帖来,我以为戈登办的这种慈善活动不需要安全检查。”
这使他记起他口袋里放着的东西。一杯香槟已经足以使他胆子大起来了。他忽然想要挑衅一下米特尔,也许可以真的看清他的面目。
博斯只迟疑了刹那。
“请问,”他说,“谢泼德是真命天子吗?”
“我嘛,我是约翰逊先生,负责今晚慈善活动的安全事宜。请问您可随身带了请帖?”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很好。我还不知道您是哪位?”那人听了这句话,笑意更深了。
“他是否打算一路问鼎白宫?他是不是会把你带上去的那个人?”米特尔皱了一下眉,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一个穿西服的男人走过来。他大约二十五岁,一头在阳光暴晒下变淡的头发和黝黑的皮肤。他那身西服极其考究,是量身定制的(价格显然高过博斯所有衣服的总和),那是一种浅咖啡色,不过他自己可能会形容成可可色。他的微笑带着一点不怀好意的味道:“先生,您今晚一切都好吧?”
“我想我们得慢慢看了,我们先得把他送上参议院,这是很要紧的。”
他几乎立刻觉得自己的穿着不合适,确信他马上会引起门口带路的侍者的注意。可是眼前的一切都有一点不真实的味道,他驻足不前。
博斯点点头,假装看了一遍帐篷里的人。
音乐、笑声和人声从他左边传来,他沿着一条随房子回旋而下的石板路循声走过去。那幢依山势而建的豪宅从上到下非常陡峻,他最后总算到了一片平坦的院落,院中灯火通明,很多人聚在一个白色的大帐篷下——他猜至少有一百五十个衣着光鲜的男女,正在享用女侍者托盘中的鸡尾酒和精美的点心。那些女侍者都穿着黑色的短裙,透明的丝袜和白色的围裙,博斯心想不知道穿红马甲的男侍者都把车停在什么地方。
“看来你该找的人都来了,可是,我没看见阿尔诺·康克林。你还跟他一起吗?他是第一个带上你的人,对吧?”
他走上车道时,把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扣上,拉正领带。他走过停在路边的大房车时,路边站了一群穿红马甲的人,然后眼前出现的是一座灯光照耀下的城市。他停下来看了一阵,一边是月光下的太平洋,另一边是洛杉矶璀璨的夜景。光是有这景色这大宅就值了,不管它是几百几千万。
米特尔的眉头皱起来。
博斯下了车,那个人给了他一张有号码的纸条,然后进了他的车,把车开走了。博斯站在那儿,知道他不该让自己暴露在这种无法掌控的情况下。他犹豫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被开走的车。他让诱惑把他打败了。
“这个……”他看起来有点不自在,但很快就恢复镇定,“老实跟你说,我们早就没什么来往了。他现在退休了,进出得坐轮椅。你认识阿尔诺?”
“先生?”
“从没跟他说过话。”
博斯盯着那个人,没有动,脑子迅速转着。
“那么,请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问这段远古的历史?”
“晚上好,先生,我们替您停车。您可以从左边走上去,那儿有人接待您。”
博斯耸起肩膀。
通往山坡的车道前是一扇大铁门,可是这一晚铁门是开着的,博斯看见几辆车,至少有三辆大房车停在车道边,其他的车子停在坡顶的圆形空地上,博斯才意识到这里正举行一个盛大的晚宴。他的车门闪过一道红影子,门立刻开了。他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和红马甲的男人,一张黝黑的拉丁面孔。
“我想我算是个研究历史的学生吧。”
等他终于找到米特尔的住址时,他几乎难以置信。他认得这幢房子,当然他从来没进去过,可是人人都知道这幢豪宅,坐落在好莱坞山上最耀眼的一段住宅区中的那幢圆形宅邸。博斯仰望着那幢住宅,想象里面房间的大小和依山面海的景观。外面的圆墙在一片白色的灯光照耀下,仿佛一艘停在山边的宇宙飞船,随时准备再度航行太空。这不是古典式的哗众取宠,而是主人权势和影响力的象征。
“庞兹先生,请问你在哪一行高就?你不会真的是学生吧?”“法律行业。”
博斯下一个目标是奥林匹亚山,好莱坞北面那些俗艳的现代罗马式房子。那些房子应该是新古典主义的风格,可是博斯不止一次听人说那是新笨重主义。那些昂贵的豪宅像牙齿一样紧紧排列在一起,尽管有那些雕满装饰花纹的巨柱和雕像,那些房子唯一可称古典之处是其哗众取宠的格调。博斯从月桂谷大道转上伊莱克特拉路再上海格立斯路。他开得很慢,沿着路边找他早上抄在笔记本上的地址。
“那我们总算有些共同点。”
那是一幢没有特色的十二层钢筋大楼,博斯从前面的玻璃大门可以看见里面大厅有一名警卫,这个城里就连老弱也不是安全的。他看了一眼大楼前面,多半窗口已经没有灯光了。才九点钟,这个地方已经沉睡过去了。有人在他后面按喇叭,他加了油门,离开那幢大楼。他想着康克林,不知道他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他想楼上房间里的老人多年来是否想到过玛乔丽·洛这个名字。
“不一定。”
博斯找到奥格登路,缓慢地沿路开去,直到他看见拉普拉亚公园养老中心。他想,这可有些讽刺,养老?这里的人可能只在意你的死期,好把空出来的位置再卖给别人。
“我是斯坦福的,你呢?”
他从好莱坞大道一直开到阿尔瓦拉多,经过那里开到第三街,然后往西开。开过汉考克公园区,他又经过一个被称为小萨尔瓦多的贫民区,最后到了拉普拉亚公园区,那是一个很大的养老公寓。
博斯想了一下。
博斯驶出巷子,上了好莱坞大道,又开始漫无目的地绕路了,不过很快他就找到他的方向。目前他还不准备和康克林及米特尔正面冲突,可是他知道他们住在哪儿。他想看看他们住的地方,他们的生活,他们最终来到的地方。
“越南。”
车外的动静让他回过神来,一个人正用拳头敲着车门上的玻璃。博斯的左手直觉性地伸向腰间,可是那儿没有枪。他转过脸来,看见一张皱纹满布的老脸,那个女的好像穿了三套不同的衣服在身上。她敲完了,把手张开伸向他。博斯还在警觉之中,很快地从口袋中掏出五美分。他得发动起车才能按下车窗,把钱给她,她一言不发地接过钱就走了。博斯看着她走远,心想不知她是怎么流落到这条巷子里的,他自己又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米特尔的眉头又皱起来,博斯看出他对他的兴趣已经完全消失了。
博斯后来终于听到交响乐团演奏《舍赫拉查德》,那是他和西尔维娅在一起的那一年。她看见他眼角的泪珠,以为他是有感于那段音乐的优美,他始终没机会告诉她是别的原因。
“哦,我现在得去招呼一下大家,别喝太多香槟。如果你不想开车,车道上的孩子可以送你回去,你找曼纽尔。”
博斯想起他小时候还跟着母亲时的一些事。那时他们住在卡姆罗斯的一套小公寓里,夏天,她不用工作的晚上或是周日下午,他们就坐在后院里听从山那边的好莱坞露天剧场传来的音乐。音乐声杂着车声和街市声,效果并不好,只有高音听得清楚。他喜欢的不是音乐,而是她在那儿,那是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她总说有一天要带他到露天剧场去听《舍赫拉查德》,那是她最喜欢的曲子。他们始终没有机会,法院把他带走了,她没来得及把他带回来就死去了。
“穿红马甲的那位?”
他点了一支烟,看着一个人拎了一袋东西从成人商店走出来,快速坐进了停在巷尾的车。
“对,他们中的一个。”
原先那家好莱坞纪念品商店现在是一家成人书籍和录像带出租店。巷子里的入口是为怕熟人撞见的顾客专设的,几辆车已经停在店后门的路边了。博斯在靠近门口处停了车,熄掉车灯,他坐在车里,不觉得有必要下车。他从来没到这条巷子来过,现在只想坐在车里好好看一下那个地方。
博斯向他举了举酒杯。
他向北转上维斯塔街,继续往北开,然后转入第一条巷子。车灯在黑漆漆的巷子里划过一道道亮光,他看见几个无家可归的游民。一男一女紧挨在一个纸板下,不远处还有两个人裹着毯子和报纸躺在路边,一点渐熄的火光照亮了垃圾箱的边缘。博斯开得很慢,他的眼睛注视着巷子深处、凶杀档案里的报告上画着的犯罪场地。
“别担心,这才第三杯呢。”
看完这些东西,博斯再也无法待在屋里了,他觉得必须马上出去。他连衣服都没换,就跳上车开了出去。外面已经暗下来了。他从卡温格经过,继续开上好莱坞大道,告诉自己他不知道也不在乎往哪里开,可是事实上他是知道的,上了好莱坞大道后,他往东开去。
米特尔点点头,消失在人群中。博斯盯着他,走过帐篷,停下来和几个人握了手,最后走进室内。他从一扇法式玻璃门进去,里面是一间像客厅或者是观景厅的房间。米特尔走近一张沙发,弯身向一个穿西装的人说话。那人看起来和米特尔年纪差不多,可是容貌粗硬得多。他的脸棱角分明,虽然坐着,仍可看出身子结实厚重,他年轻时显然是使用体力而非脑力的人。米特尔站直身子,那个人只是点点头,然后米特尔走进后面的房间去了。
他突然意识到,那个用这条皮带当武器的人,已经在为此付出代价了,也已经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一生。他小心地把皮带放回去,再把其他衣服放在皮带上面,盖上盒子。
博斯把手中的香槟喝了,同时穿过帐篷中间的人群走向那扇玻璃门。他靠近时,一个穿黑白制服的女侍者问他需要什么。他说他想上洗手间,女侍者告诉他在左边的另一扇门后。他按照指示找到洗手间,门是锁上的。他等了几分钟门总算开了,一对男女走出来,看到等在门口的博斯,他们嘻嘻笑着走向帐篷。
博斯看了一下证物袋上的记录,可是上面仅仅写了案件的编号和麦基特里克的名字。他注意到皮带末端第二个和第四个圆孔有点变形,是用久了留下来的痕迹。他猜他母亲有时候系得比较紧,也许要吸引什么人,有时候系得比较松,可能系在较宽松的衣服上。现在他已经了解了皮带的所有细节,除了谁是最后用皮带把她勒死的人。
在洗手间里,博斯从上衣左侧的内口袋里拿出那张凯莎·罗素给他的剪报复印件。他打开剪报,用笔在约翰尼·福克斯、阿尔诺·康克林和戈登·米特尔的名字上画了圈,然后在报道下面写道:“约翰尼在得到这件差事前的工作是什么?”
他把袋子举起来对着光,看到这条皮带令他心痛。那是一条一英寸宽的黑色皮带,贝壳扣是最大的装饰,沿着整条皮带还镶了银色的小贝壳,那段记忆回到眼前。那并不是他自己挑的皮带,是梅雷迪思带他到威尔希尔路上的梅百货公司去挑的,她从挂在架上的许多皮带里挑中这条,告诉他说他母亲会喜欢。她付的钱,让他拿回去送她当生日礼物。梅雷迪思说得不错,他母亲常常系这条皮带,每次她来看他时身上都系着那条皮带,她被杀身亡的那晚身上也是这条皮带。
他把复印件折了两次,用手压出折痕,然后在表面写上“戈登·米特尔亲启”。
博斯盯了几秒钟,好像在辨认一条蛇似的,然后他小心翼翼地伸手过去拿起那个袋子。他可以从皮带上的洞里看到证物标签。皮带上一个银色的贝壳上还留下一些黑色的粉末,他可以看到指纹的纹路还留在上面。
博斯走回帐篷,找到那个穿制服的女侍者,把剪报给她。
他把那些袋子收在一起放回盒子的时候,注意到盒子里还有一个他先前没注意到的袋子。那是放着勒死受害人皮带的袋子。
“马上找到米特尔先生,”他告诉她,“把这个给他,他正等着呢。”
这使他振奋起来。那个血迹很可能是凶手的,不是受害人的。他不知道这样久远的血迹是否仍能验出血型,又能否送去做DNA分析,他打算试一试。他知道问题的重点是在比对。如果找不到比对的对象,分析不分析都没什么用。但如果要拿到康克林或米特尔,或是其他任何人的DNA,他必须有法院的传单。而要得到传单,他必须拿出证据,光凭猜测和感觉是没有用的。
他看着她走进去之后才走回签到台,很快地弯腰签下他母亲的名字,桌后的小姐说他已经签过名了。
博斯把装上衣的塑料袋从盒子里拿出来,看了上面的证物标签和其他记号。没有任何关于上衣表面血迹的化验标记。
“这是替别人签的。”他说。
博斯知道验尸报告上没有伤裂的记录,那么血是哪里来的?他想看犯罪现场和验尸的照片,可是他知道他没法面对,他绝对不可能打开那个信封。
在地址栏,他填上好莱坞和维斯塔,电话栏他没填。
博斯的手指隔着塑料袋在那块血迹上划过,这时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这就是他看凶杀档案时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那时他一时间想不到。现在他知道了,血迹。内衣上没有血,裙子、丝袜和高跟鞋上也没有血,只有上衣有。
博斯看了人群一眼,没看见米特尔,也不见女侍者的影子。他又往法式玻璃门那边看,看见米特尔正拿着那张剪报。他在室内缓慢踱步,研究手中的剪报。博斯从他眼睛的方向可以看出他在看下面那行字,即使隔着一层虚假的美黑肤色,博斯仍然可以感到他的脸色变白了。
他打开凶杀档案里的证物表对了一遍,确定每一件都在。他举起那个装着金色耳环的塑料袋,对着灯光看了一阵,那对耳环像冻结的泪珠。他把袋子放回桌面,盒子最下面是那件上衣,折得整整齐齐的,放在塑料袋中。血迹正如证物单上形容的在左胸处大约离中间的扣子两英寸的地方。
博斯退回入口的凹处,继续看着室内这一幕,他觉得心跳加速,仿佛在观赏舞台上的一段秘辛。
受害人的衣服和其他每一件物品都分别放在不同的透明塑料袋里,博斯一样一样拿出来放在桌上。塑料袋的颜色已经黄了,可他仍能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东西。他没有把塑料袋里的东西取出来,只把袋子一个一个拿起来仔细研究里面的东西。
戈登的脸上有一种不解的愤怒,博斯看见他把剪报递给那个坐着的保镖样的家伙。可是米特尔的脸转向帐篷搜寻着,从他的嘴形,博斯可以猜出他说的话:“去他的!”
最后,他拿出钥匙,用钥匙链上的一把小刀割开盒子上的红色胶带。他放下刀,不再想什么,一下掀开盒盖。
然后他开始很快地说话,下达一串命令。坐着的家伙站起身来,博斯立刻知道这是他该离开的时候了。他很快地走到车道,向那群红马甲走去。他把停车的号码和十美元塞进其中一个手中,用西班牙话说他很急,马上得走。
上了伍德罗·威尔逊路后,他照老办法把车停在他家半条街之外。他拿了盒子进屋后,把它放在餐厅的桌上。他点了支烟,在室内来回踱步,不时看那盒子一眼。他知道盒子里放着什么,他看了凶杀档案里的证物表。可是他一直觉得,如果打开盒子,他就侵入了一段隐私,犯了他自己并不了解的罪。
可是车迟迟不来,他紧张地等着,眼睛盯着房子那边,等那个保镖出现。他看好那个红马甲走去的方向,准备好必要时抢道。他此时很希望自己带了枪,是否动枪是另一回事,有枪在手才觉得安全。
洒向苦难的大地
穿西装的那个便衣安保在车道顶端出现,朝博斯走过来,同时博斯也看见他的车来了。他走到路中间,准备上车,可是便衣安保已经到了他身边。
哀悼的歌声
“喂!老兄,等一等……”
穿过层云
博斯转身对着他的下巴挥了一拳,把他打回车道。他哼了一声,两手捂着下巴,滚到路边。博斯确信他的下巴即使没碎,至少也脱了臼。他甩着打疼的手,这时他的野马嘎吱一声在他面前停了下来。
孤鸟,高飞
车中的红马甲姗姗地下车,博斯把他拖出来,自己跳上车。上车后,他回头看见那个保镖出现了。他看见倒在地上的便衣马上快跑着来追,可是他的脚步在下坡路上很不稳。博斯看见他厚重的腿紧蹭着他的裤子,突然他滑了一跤,倒下去了。两个红马甲上前扶他,可是他愤怒地把他们推开。
他扭开收音机,听到电台主播报出艾比·林肯的一首歌。他以前从没听过这首歌,可是他一听就喜欢上了那首歌的歌词和女歌手朦胧的声音。
博斯加快车速,上了穆赫兰大道,再往西开回家。他可以感到自己血脉偾张,他不仅安全脱身,而且确信已经在他们的神经上狠狠敲了一记。让米特尔好好伤点脑筋吧,他想,让他坐立不安一阵子。他在车里大声吼道﹕“逮到你了,啊,你这乌龟王八蛋!”虽然除了他自己没人听到。
博斯的车停在希尔街的公共停车场,他付了十二美元的停车费。上了车,他沿着101公路往北开。他不时看一眼旁边座位上的蓝盒子,可是没有打开。他知道迟早要打开的,不过他打算回到家后再打开。
他用手掌扬扬得意地拍在方向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