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肯尼迪草原往北再走一点儿就是积雪地带了,之后几百英里的步道都被雪埋住了。”他站起身来,轻轻松松地背上背包,他那满是汗毛的双腿就像明尼苏达州一片湖泊码头上的木桩,“今年来这里徒步旅行,真是失算啊。”
“太好了。”我轻声回道。我不愿告诉他等他走到肯尼迪草原时,我已经搭上去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的大巴了。
“是啊。”我一边说一边试着把背包提起来,我故作轻松地照格雷格刚才的样子把双臂穿过背包的背带,也许是因为我不想丢脸吧,我的肌肉仿佛顿时强壮起来。但背包实在太重了,倔强地在地上寸步不移。
“到了肯尼迪草原,我们得一起制订个计划出来。”格雷格继续说:“我要在那儿歇息几天,休整一下,所以你到的时候我也会在那儿,到时候我们再想办法。”
格雷格走过来帮我提包,他吃力地帮我把包背到背上:“你的包可真沉啊!比我的要沉多了。”
“我的天。”恐惧和宽慰交织在心中涌起,现在我不仅找到了放弃的理由,连放弃的台词都不用费心了:我本想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完成徒步的,但是没办法!山上的能见度太差了!
背上背包后,我对格雷格说:“很高兴认识你。”我做出一副故意往前倾的样子,不想让格雷格看出我这佝偻的姿势是由于背包的重压造成的,“到目前为止,我还没在步道上见过一个人呢。这儿的旅行者比我想象中的要少啊。”
“塞拉高地的能见度差极了。”格雷格说,和之前巴德说的没什么两样,“很多徒步旅行者都彻底放弃了,因为今年的积雪量都破纪录了,穿过这里将会变得十分艰难。”
“喜欢挑战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者并不算多,何况今年还有前所未有的积雪呢。不少人都因为积雪而把徒步计划推迟到明年了。”
“哦对,积雪。我听别人说起过。”置身于这滚滚热浪之中,我已经把积雪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巴德、土地管理局的女士、托德先生,还有那个想给我一袋面包和红肠的男人,在我看来都像虚无缥缈的梦般遥远。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也该把计划推迟一年啊?”我希望他能附和我说:这主意不错,明年再来吧。
“因为积雪呗。”
“你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第一个只身上路的女性,也是登记簿上唯一一个只身上路的女性。遇到你真是机缘巧合啊。”
“有可能到不了吗?”我正准备放弃呢,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我的脸有些微微泛红。
我笑了一下,算是回答。
“但是我们有可能到不了这些地方。”格雷格说。
“你准备好出发了吗?”他问道。
虽然我并不知道该如何把食物挂在树上才能躲过熊的觊觎,但我还是认同地点点头,想让格雷格以为这对我来说只是小菜一碟。
“准备好了!”我强打精神地回答。我跟在格雷格的身后上了路,尽量跟上他的速度,努力让自己的脚步和他登山杖点地的声音合上拍。15分钟后,我们到了一处之字形上坡路的路口,我停下脚步补充水分。
“我就直接把吃的东西拉到帐篷里去。”听到格雷格这么说,我感到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渐渐复燃起来。“森林看守员都是这么做的,他们只是不对外人说罢了。因为要是有熊由于闻到了食物气味而伤人的话,他们就遭殃了。到了步道上旅行者较多的地带,我会把食物挂起来,因为那儿的熊已经习惯从旅行者住的地方找食物了。但是在那之前,放在帐篷里应该问题不大。”
格雷格继续向上爬,我叫住了他:“格雷格,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我长吁了一口气。在旅行开始前,我总以为我每晚都需要不折不扣地把食物挂在树上,因为这是优秀的徒步旅行者应该遵守的方式。但直到现在,被折磨得精疲力竭的我连把食物挂在树上的想法都没有过。据说,帐篷是最不适宜放置食物的地方,但我却偏偏把食品袋放在帐篷里用来做垫子,好让我那肿胀的双脚有个歇息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着我:“我们离肯尼迪草原大概只有30英里了。”
“我一般都把食物放在睡觉的地方。”
我朝他微微点了点头:“我知道。”这点儿路他到明天早上估计就能走完了,但我估计要用上整整三天的时间。
我点点头,一股莫大的安慰涌上心头。这安慰不仅是因为他的话语,更是因为他的存在。虽然他与我之间有着云泥之别,但他仍是和我站在同一战线上的。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是这样看待我的,于是忐忑地试探着问:“你晚上把吃的东西放在哪儿啊?”
格雷格说:“越往山上爬气温越低,山上的海拔要比这里高出上千英尺呢。”
格雷格听后并不吃惊:“噢,也对,我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个速度。别太在意了,谢莉尔。刚开始的时候,我一天能走个十四五英里都已经算是谢天谢地了,而且还累得半死不活。况且我事先还经过训练呢,比如周末的时候把背包装满出去徒步锻炼什么的。可是实地徒步旅行就是另一回事了,我们的身体需要几周的时间来做调整,然后才能承受长距离的步行。”
我疲倦地“嗯”了一声。
“这旅行比我想象中的要难多了。”我坦白道。原来,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无知!想到这里,我不禁心中一沉,“我就算拼了命,每天也只能走十一二英里。”我说谎了,其实,我哪能在一天里走这么多路呀。
格雷格对我说:“你做得不错,谢莉尔。别想太多了,你虽然是个新手,但很能吃苦。吃苦要算这种旅行中最重要的品质了,你做的事情是常人做不到的。”
随着谈话的展开,我一面为遇到旅友而欢欣鼓舞,一面却也因为我俩之间的差距而灰心丧气:我鲁莽上阵,而他却准备得稳稳妥妥;我闻所未闻的步道相关知识,他却精通得如数家珍。他为这次旅行已经做了几年的准备,不仅从曾经在夏季进行过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人们那里获取信息,还参加了各种长途徒步旅行培训班。他对海拔和距离了如指掌,对内外支架背包的利弊也是张口就来。他张口闭口总在提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叫雷·贾丁的人。他用崇敬的口吻告诉我,贾丁是长途徒步旅行的传奇式人物,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一切有关知识的专家和无可非议的权威,此人尤其精通如何在不过多负重的情况下在这条步道上徒步旅行。他询问了我的饮水过滤器的情况,又问了我每日摄入的蛋白质量以及脚上袜子的品牌,还问了我处理水疱的方法以及平均每日所走的距离。他说他平均每天要走22英里,仅仅那天早上,他就走了7英里。而那7英里的距离,却让我苦苦走了整整一天。
“谢谢你。”他的话给了我莫大的鼓励,我的喉咙因心头的激动而收紧了一下。
我们坐在树荫下,聊我们要去的地方,也聊我们去过的地方。格雷格40岁,是个来自华盛顿州塔科马市的会计,透着一股拘谨保守、有条不紊的会计范儿。他从5月上旬就上步道了,从美国与墨西哥交界处的步道起点开始,计划一路走到加拿大。虽然我们的路线不一样,他的路线要比我的长很多,但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我无须跟他解释我在做什么,因为他早已心领神会了。
“肯尼迪草原见。”说完,他转身继续上路了。
“我在步道的登记簿上看到你的名字了,”看到我面露疑惑,对方向我解释道,“我这几天都在你后面走呢。”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种在野外自来熟式的寒暄方式。整个夏天,那本登记簿一直都扮演着旅行者们的通信录的角色。“我叫格雷格。”说完,他跟我握了握手,然后指指我的背包,“你怎么能扛起那么重的东西啊?”
“肯尼迪草原见。”我在他身后喊道,心里仿佛明朗了些许。
“是啊。”我用颤抖的声音回答他,既惊奇于眼前这个活生生的人,也诧异于从他口中听到我的名字。
“我们一起计划一下怎么对付这雪。”话音落下,格雷格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你好!”他微笑着和我打招呼,“你就是谢莉尔·斯特雷德吧。”
格雷格走后,我带着崭新的抱负,在热浪滚滚中重新上路。有了格雷格的信任,我再也没有考虑过半途而废。我一边前进,一边仔细回忆着现在正躺在装备补给箱里的冰镐。这把理应属于我的冰镐有两英尺长,一头是镐尖,一头安有一把可顺时针旋转的短小锋利的铲头;黑色的镐柄,银色的镐身,看起来凶光闪闪。我把这把冰镐从店里买下来,带回家,装进一只标有“肯尼迪草原”的箱子里,一厢情愿地以为等到了肯尼迪草原,我铁定已经鬼使神差地修炼成了一名登山高手,因此使用这把冰镐也就不在话下了。
正准备出发时,南边传来一阵响动。我转过身,看到一个背着背包、满脸胡须的男人沿着步道向我走来。每走一步,他的登山杖都会捣在沙土路上,发出刺耳的咔咔声。
但现在,步道让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让我多少有了些自知之明。我没有受过冰镐使用训练,说不定不但没法用它来防止自己从山坡上滑下来,还可能会伤到自己。那天,我趁着在路旁休息的时间翻阅了一下旅行手册,想找找有没有冰镐的使用方法,但却一无所获。然而,有关在积雪的地面上徒步旅行的章节里提到,靴底冰爪和冰镐都是不可或缺的装备,对指南针的熟练运用、对雪崩威力的了解以及良好的登山知识和判断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天清晨,西班牙针溪潺潺的水声将我轻轻唤醒。我在帐篷中悠然地打发着时间,透过网状篷顶仰望着露出鱼肚白的天空。我吃了一根即食燕麦棒,翻阅着旅行手册,为接下来的旅途做充分的准备。然后我从睡袋中爬出来,步入溪水中,在上路前最后一次沐浴,尽情品味着这难能可贵的美好。时间刚到早晨9点,但气温已经很高了,我迟迟不愿离开这溪边的凉爽,恋恋不舍地泡在浅浅的水中。我决定放弃徒步到肯尼迪草原的计划,以我现在的速度,即使走到肯尼迪草原也显得有些太过遥远了。根据旅行手册上的信息,前方12英里处有一条公路与步道相交,到了那里,我就可以像上次一样搭一辆顺风车。但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我不打算再回到步道上了。
我用力把书合上,在这蒸笼之中走进了多姆荒野,希望能在肯尼迪草原让格雷格给我补补冰镐方面的课。虽然我跟他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已经成了我的一座灯塔,是为我指明前进方向的明星。我不服气地想:他能做的事情,我也能做。虽然连自己都抱有怀疑,但我还是告诉自己:他并不比我强,没有人比我强。这成了我这些天一直念叨的一句经文,每当我在之字形上坡路前徘徊时,每当我因为在陡坡上滑倒而摔伤膝盖时,每当我脱袜子连带把脚上的皮肤一起剥开时,每当我在夜幕降临孤身一人躺在帐篷里时,我常常会大声问自己:“有谁能比我强?”
我的双脚火辣辣的,身上被剐蹭得伤痕累累,为躲避公牛袭击而磨掉皮的手指因有些发炎而阵阵疼痛。我头昏脑涨,一直摆脱不掉杂七杂八的歌曲搅成的噪声。在旅途中遭受了十天的煎熬之后,我几乎是四肢并用爬到了旅行手册上标注的一处叫“西班牙针溪”的地方,这里有一片茂密的棉白杨和柳树。手册上许多名字中带有“溪”字的地方,到头来都只是让人空欢喜一场,不同于它们,西班牙针溪却是一条实实在在的溪流。或许以“溪”命名有些勉强,但于我而言,这条底部铺着石块、水深只有几英寸的波光粼粼的小股水流,已经足够让我欢欣鼓舞了。我立即卸下背包,脱下靴子和衣服,赤条条地坐在清冽的溪水中,用手将水撩到头上和脸上。上路已有十天之久,但我还未曾在步道上遇到过一个人,因此我就这么舒服地待在水中,一点儿也不担心会有旁人经过。我吃力地把凉水抽到饮水过滤器中,然后一杯接一杯地牛饮起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虽然我知道自己是在撒弥天大谎,但还是告诉自己:没人比我强。
当我的内心从对身体疼痛的牢骚中暂时抽离时,我的脑中便会无休止而无意义地一遍又一遍回响起各种歌曲和广告歌的片段,仿佛脑子里进驻了一家播放串烧歌曲的电台。在寂静之中,我的大脑便会截取我曾听过的歌曲片段,无论是我钟爱的歌曲,还是让我听了就心烦的广告歌曲片段,都会被清晰地一一回放。我会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试着把这些小调从脑中清除出去,或用一整个下午冥思苦想着一首歌的歌词。
我继续前进,周围的地貌由沙漠变成了森林,树木渐渐变得高大、蓊郁起来,河床上开始出现了点点河水,草地上的野花也渐渐繁盛起来。沙漠里虽然也有花朵,但那些花儿并没有这么茂盛,多是些奇花异草,珍奇少见而绚丽夺目。而现在我看到的花儿多是普普通通的野花,或一簇一簇如毛毯般覆盖在地上,或在沿着步道的树荫处怒放着。这些花中有许多我熟悉的品种,与明尼苏达州夏日漫山遍野的花朵颇为相似。走过这片野花丛,我强烈地感到了母亲的存在,仿佛她就在我的左右。有一次,我甚至忍不住停下来四处找寻她的踪迹,然后才继续上路。
冬去春来,虽然我一直忙于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的准备,但这些疑问,却如巨石一般压在我身上。我为这些疑惑而痛哭,忍着切肤之痛把往事一点点掀开,将不堪回首的往事记在日记本上。我本打算在这次旅行中把这些日记全部销毁,以为我会在暮光和澄澈的湖光山色之间安然冥想,以为旅途的每一天都会因宣泄忧郁和重拾快乐而心满意足。可谁知,我的旅途却是在呻吟中度过的。这呻吟并不是源自忏悔,而是由于我的双脚、后背以及臀部仍未长好的伤口的疼痛。到了旅行的第二周,在春夏交替之时,我的呻吟又转而成为对快要把我的脑袋晒爆的骄阳的怨恨。
在遇到格雷格那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和熊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先是确定无疑地听到了重重的鼻息声,于是抬头一看,果不其然,在离我20英尺远的步道上,停着一只大如冰箱、四肢触地的动物。我俩四目相对,双双大惊失色。
决定要打退堂鼓后,我又为自己找到了一个理由,这让我更加坚信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个荒诞不经的傻主意:我本想利用这次徒步旅行来反思自己的人生,计划将人生中经历的磨难一一回顾,然后重新找回自我。但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眼下最需要克服的难题和身体的疼痛上。自从开始这次旅程之后,我对人生的烦恼和忧思只是偶尔在脑中蜻蜓点水般地掠过。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好妈妈要离我而去?没有了她,我该怎么面对人生、怎么才能不愧于此生呢?我那曾经亲密无间的和睦家庭,为什么在她去世之后这么快就分崩离析了呢?保罗是如此执着地爱着我,他是一个靠得住的好老公,我怎么能就这样把我俩的婚姻一手糟蹋了呢?我是缺了哪根筋,怎么能甘于和乔一起沉迷于海洛因,又怎会和几乎素不相识的异性上床呢?
“熊啊!”我大呼一声。伸手去摸口哨的时候,熊却转身逃跑了。我把哨子吹得穿云裂石,在阳光的照射下,只见熊那厚实的屁股随着身体的晃动而摇摇颤颤。
忽然之间,我灵光一现:我要去阿拉斯加,因为阿拉斯加铁定有凉凉的冰!
几分钟后,我终于鼓起勇气继续赶路。我不得不顺着熊逃跑的方向前进,一想到刚才的熊可能不是黑熊,我的脑袋就嗡嗡直响。明尼苏达州北部的树林里常有黑熊出没,我对它们已是司空见惯了。在家乡熟悉的碎石路上散心或跑步时,如果遇到黑熊,我便会用和刚才一模一样的方法把熊吓跑。但那些黑熊与我刚刚看到的那只不大一样,我家乡的黑熊是黑色的,像焦油一般的黑色,是在园林商店买回家的大袋栽培土壤那样的黑色。而刚刚那只熊的皮毛却不是那种,而是肉桂一般的棕色,有些地方几乎泛着金黄色。
我朝北边的肯尼迪草原一步一栽地走去,恼恨自己怎么会萌生出如此荒谬的想法。别处的人们要么在闲庭信步,要么享受烧烤的乐趣,要么就在湖边悠闲地小憩。他们能享受到冰块和柠檬水的沁凉,能待在温度适宜的房子里。我知道那些人,我爱他们。但现在,我却憎恨起他们来,我恨他们远在天边,我恨自己正在一个甚至无人知晓的步道上前途未卜地挣扎。我要放弃。“放弃,放弃,放弃……”我一边念叨着,一边走走停停(走十分钟,休息五分钟……)。我决定先到肯尼迪草原,把装备补给箱领到手,把里边装的所有糖棒吃个精光,然后搭便车随便去个城镇,下车后再找个汽车站,漫无目的地上路。
我开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着,努力劝自己相信刚才的熊一定不是黑熊那掠食成性的近亲。它怎么会是灰熊或棕熊?简直是无稽之谈。现在加州已经找不到灰熊和棕熊了,它们好几年前就被赶尽杀绝了。不过如果是这样,我刚才看到的那头熊的的确确……不是黑色的呀?
我尽己所能地寻找阴凉处躲避炎阳,极尽所能地在脑中细细勾画着清冽的冷水。在如此猛烈的热浪之中,我对冷水的记忆已不是一种触感,而成了一种声音,先是一股哀怨的悲鸣,然后渐渐地转为刺耳的恸哭,充斥在我的脑中。虽然在途中经历了艰难险阻,可我一次也没想过要放弃。而现在,上路仅仅十天,我却决定撒手不干了。我想退却。
我把口哨在手中握了足足一个小时,随时做好吹哨的准备。我生怕万一再遇到那只冰箱大小、品种不明的熊时会惊扰它,于是哼起了歌曲。我把一周前因担心美洲狮跟踪时唱的老调全都搬了出来,自作镇定地唱起了《小星星》和《乡村路带我回家》。后来,我脑中的串烧歌曲电台控制了我的嘴唇,于是我便干脆兴之所至地唱起了小曲儿:“两只小蜜蜂呀,飞到花丛中呀,飞呀!啪啪!”
我是一块鹅卵石,是一片树叶,是树上伸出的一根树枝。对于它们而言,我什么也不是;而于我而言,它们却是我的一切。
就是因为唱这支小调入了迷,我差点儿踩到一条响尾蛇。那条蛇用尾巴不住地向我发出警告,而且声音越来越大,但我却完全没有把这响声和响尾蛇联系在一起。这蛇可不好对付,它的身体足有我的小臂那么粗呢。
中午时分,热浪毫不留情地席卷而来,步道暴晒在烈日之下,我真怀疑自己是否能生存下来。高温灼人,我只得每走十分钟就停下来歇息五分钟,利用这间隙对着水瓶大口大口地往身体里灌那早已蒸成热茶的水。我一边前行,一边不停地呻吟着,仿佛这呻吟声能为我带来几丝慰藉的凉意,但实际上于事无补。太阳仍炙烤着我,不为我留一丝情面,对我的生死不予一丝怜悯。干旱的灌木与参差不齐的树木并不为热浪所动,仍然坚定不移地挺拔着身姿,这是它们亘古以来的毅力,也是它们将要永远延续的决心。
响尾蛇在我眼前几英尺的地方盘着身体,我的目光落到它身上,不禁失声“啊!”地尖叫起来。如果我能跳起来的话,一定会惊得蹦起三丈高,但实际上我只往上拔了拔,双脚完全无法离开地面。看到响尾蛇那扁而钝的脑袋,我惊声尖叫着,手忙脚乱地四处扑腾。我用了整整十分钟的时间才终于鼓起勇气,用脚跨出一条大大的弧线,身体颤抖着从蛇身边迈了过去。
我的满心感激,都在无情而炙热的高温下蒸发了。
在那天剩下的路途中,我的脚步一直放得很慢,两眼或扫视着地面,或向远处眺望着,稍有声响就会全身机警起来。我在心中对自己默念:“我不怕,不怕。”我在四周瞥见了一些动物,只觉一股亲切的归属感隐隐地油然而生。虽然我仍为蛇的事情而心有余悸,但这种亲切感却还是让我感慨万千。我意识到,虽然途中历经千难万险,但是当我的第一段路途接近尾声时,我已经对这条步道产生了一种越发强烈的感情。我的背包虽然沉重,却已经不再是我几周前在莫哈维的旅馆里费力扛上肩的甲壳虫轿车,而几乎成为我的一位有血有肉的同伴。现在,这只背包已经有了自己的名字:怪兽。这个名字是我对背包的爱称。想到所有支撑我生命的东西都装在包里,就很奇妙。而一想到我居然能够把这庞然大物背在身上,更觉难以置信。这些对身体和物质的感悟,也不可避免地被我用到了对精神和感情世界的思考中:我那原本错综复杂的生活,竟然可以被简化得如此质朴,简直令人不可思议。我渐渐觉得,没有把步道上的分分秒秒都用来为烦心事而戚戚然,未尝不是件好事。或许,那全然占据我注意力的身体疼痛,到头来却能为我抚平一些情感上的伤痕。在旅途的第二周即将结束时,我发现自从踏上步道以后,自己连一滴眼泪也没有掉过。
最后,我站起身来,在帐篷中把睡袋铺好。我突然意识到,我从没有在太阳落山后穿过那件带帽的羊毛衫,甚至连长袖衫也一次没穿过。这是我上路后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事实,这里虽是海拔6 000英尺的高山,但空气中却连一丝冷意也没有。那一夜,我体会着赤裸的胳膊上温暖柔和的空气,心里美美的。但第二天上午10点,我的感激之情却荡然无存了。
我带着那像同伴般陪我同行的酸痛感,走完了剩下的几英里路程,来到一块平坦的空地上扎营休息了一夜。空地的前方,便是肯尼迪草原了。在营地的边上,有一棵粗壮的大树倒在地上,这棵树已经死去很多时日了,树干被风雨打磨得光滑而泛灰,树枝早就剥落光了。看到这棵树,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我用光滑粗大的树干当座椅,坐在上面轻松地摘掉了背包。一卸下背包,我便像靠在沙发上一般在树干上躺下来:终于能双脚离地小憩片刻了。树干的宽度正好足够我躺在上边而不掉下来,这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虽然我又饿又渴、又热又累,但与我后背上的硬块发出的灼痛感相比,这些都不算什么。我闭上双眼,长长地呼了口气。
内华达山脉是地壳挤压形成的断块山,西坡占整个山脉的90%,自山顶逐渐下降,连接肥沃的山谷,最后到达加州海岸。而太平洋屋脊步道就在加州海岸以东200英里处,与海岸线基本保持平行。内华达山脉东坡与西坡的地貌截然不同,东侧多为突兀的绝壁,向下俯冲至一片开阔而平坦的沙漠,再与内华达州境内的大盆地接壤。我之前只看到过内华达山脉一次,那是我和保罗离开纽约几个月后在西部旅行时的事情了。我们先在死谷扎营休息,第二天,我俩在荒无人烟似异星奇景的天地中驾车数个小时后,中午时分,内华达山脉在西边地平线露出了真容,似一张巨大而无法穿越的白色屏障拔地而起。而现在,坐在山脊之上,我几乎已无从忆起那时所看到的山的模样了。我呆望着脚下的大地,却因疲顿连起身走到帐篷里的气力都没有了,只是仰望着逐渐变暗的天空。头顶上,一轮明月跃然天幕;脚底下,因纽肯和里奇克雷斯特镇的灯光在远处忽明忽灭。万籁俱寂,却如巨幕般将我笼罩;万物缥缈,却如重担般压在我的周身。我想,这就是我此行的目的,也是我的收获吧。
几分钟后,我感觉身上有什么东西在爬动。低眼一看,只见我的全身都被黑色的蚂蚁爬满了。这支蚂蚁大军从树干里爬出来,排成了一条康加舞的队形,涌至我的周身。我从树干上一跃而起,用比碰到熊和响尾蛇时还要大的声音惊叫着,朝这些无辜的蚂蚁一阵乱拍。我也不知道心中的万千恐惧是由何而生,这恐惧的来源并非只是这些蚂蚁,身边所有的一切仿佛都能勾起我的心悸。无论我如何逞强,我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狠狠地自责一番,埋怨自己走得不够快。但现在,当我浑身僵直地坐在野营椅上,用勺子一口一口地从放在两脚之间的锅里往嘴里送着热气腾腾的晚餐时,我的心中只有感激,感激自己已经走了这么长的路。现在我正置身于海拔7 000英尺高的山间,放眼四周,一片苍茫。西边,一轮太阳正在橙粉色的晚霞中落入山后;东边,则是一望无垠的沙漠山谷,绵延至天空的尽头。
做完晚饭后,天色虽然尚早,但我还是以最快的速度躲进了帐篷里。不为别的,就为找一席庇护所——虽然这所谓的庇护所只是一层单薄的尼龙布。在开始旅行之前,我本以为自己只有在雨天才会在帐篷里过夜,本以为在大多数夜里,我都会将睡袋铺在防水布上面,然后在满天星斗下安然入眠。但和以前一样,我又一次失算了。每当夜幕降临,我都巴不得马上钻进帐篷。这并不是出于安全考虑,只是,我需要用什么东西帮我把整个世界都阻隔在外,保护我,让我远离这片荒野的世界。我喜爱帐篷里昏暗而凝重的氛围,每天夜晚,我都会把我为数不多的几件物品摆在身旁,享受着这令人亲切的熟悉感。
当天晚上,我在詹金斯山和欧文斯山中间的一块高地上扎起了帐篷。为了到达这里,我的身体可谓历尽千辛万苦,但我其实只走了8.5英里的路途。
我把《我弥留之际》取出来,打开头灯,把食品袋在小腿肚下垫好,然后念了一小段祷文:神啊,请不要让我今天看到的那只黑熊闯进我的帐篷,偷走我的食物吧。
那个下午,我爬过了三个石堆。
夜里11点,我被鬣狗的嚎叫声吵醒。头灯的灯光已经快要熄灭了,而那本福克纳的小说还打开着摆在我的胸前。
我半蹲着踏上了石堆,双腿颤抖,生怕我那佝偻的腰身会扰动了石块,让石块一股脑儿地往山下翻滚。我踏空了一脚,重重地单膝跌倒在地,只得龇牙咧嘴地站起身来,更加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向前爬去。每迈出一步,背包中的储水袋就会发出哗哗啦啦的响声。爬到石堆的另一边,我几乎要手舞足蹈了,也忘了正流血的膝盖的阵阵疼痛。“终于过去了!”我庆幸着。然而,我错了。
第14天的晨曲拉开了帷幕,而我却几乎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其实,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一周。身体上的不适与疼痛与日俱增,清晨从帐篷里钻出来时,我总是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活动腿脚,仿佛自己一夜之间变成了老太太,只能一瘸一拐地为新的一天做准备。虽然当时我已经背着“怪兽”在崎岖而陡峭的山路上走过了100多英里,但每当清晨来临,我却连自身的体重都承受不起,双脚因前一天的跋涉而肿胀无力,双膝僵硬得连步子都快迈不开了。
我一边前进,一边强迫自己不要把注意力放在肩膀、后背上部、双脚和臀部这些痛处,但却只能坚持很短的时间。走过詹金斯山的东侧,我几度驻足观望脚下向东延伸至天际的广袤大漠。下午时分,我来到一处崩落的石堆前停下脚步。我抬头看看山坡,双眼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石堆。这里本是一条普通人可以轻松走过的两英尺宽的平坦小道,但现在却被山上滑下的棱角尖锐、拳头大小的岩石堵住了。我背上压着重担,不但连普通人的脚力都难以企及,而且连根平衡身体的登山杖都没有。我连要带一把可折叠式的锯子都能想到,为什么偏偏想不到要带一根登山杖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身旁只有些稀疏的低矮灌木,因此就地取材是不大可能了。我别无选择,只有徒手爬过去了。
我赤着双脚在帐篷周边活动了一阵,整好东西正准备出发之际,只见步道南边走来两个男人。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俩就像格雷格一样叫出了我的名字。这两个人分别叫艾伯特和马特,是来自佐治亚州的一对父子,目标是走完步道的全程。艾伯特52岁,马特24岁,两人都参加过“雄鹰童子军”,也都的确很有那个派头。两人都蓄着脏兮兮的胡子,小腿上结满了泥土块儿,身上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但即便如此,两人那开门见山的真诚和军人式的简单还是透出了他们的真性情。
但我很少往天上看,每走一步,我的双眼都会紧盯着铺满沙砾的步道,我时而上爬、时而下行,双脚有时会在地上打滑。肩上的背包随着我的脚步发出令人生厌的嘎吱声,声响仍是从离我耳朵只有几英寸的某个地方传出来的。
“我的天!”艾伯特看到“怪兽”,拖着长腔对我说,“小姑娘,你这里面都装了些什么呀?是不是把除了厨房洗手池以外的家当全都塞进去了?”
到了早晨,我把装水的容器灌满后放进背包里,然后穿过了178号高速公路。下一条与内华达山脉相交的公路距离我的直线距离有150英里,在北边的图奥勒米草原附近。我顶着早晨炙热的骄阳,循着步道崎岖的陡坡往上爬。四面环绕的远近山地之景跃入眼帘,南边不远处是斯科迪荒野,往东远远能看到艾尔帕索山,西北方是多姆荒野,是我几天后就要到达的地方。这些景致各有特色,但在我看来却大同小异。我的眼睛已经习惯了群山环绕的景致,视野也在过去的一周内有了改变。现在我已经适应了满眼连绵不绝的层峦叠嶂,也熟悉了在天地交会的山顶上行走的感觉。
我有些难为情,脸上火辣辣的:“这里面只有背包旅行用的装备。”再看看他俩的背包,只有我的包一半大小。
这一切总是有点儿价值的,是吧?我一边默默地想着,一边走过步行者道口附近一个简陋的野营地,准备找个地方扎营。时间已经不早了,但天色还算明亮,6月的最后一周就是如此。我扎起帐篷,用刚刚修好的炉子做了我在步道上的第一顿热饭——干豆角配米饭。层峦之上的苍穹在绚烂的色彩中渐渐变暗,能看到这般美景,我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这里离肯尼迪草原还有52英里,离步道上的第一处水源有16英里。
艾伯特和蔼地对我说:“我刚刚是逗你玩儿的。”我们聊走过的将人烤成豆芽菜的步道,也聊前方冰天雪地的世界。在聊天的过程中,我生出了一种初遇格雷格时的感觉:虽然在他们的映衬下,我的准备工作之仓促暴露得一览无余,但我仍为与他们的相遇而欢天喜地。我能感觉到他们在打量我,能看出他们在想什么。我知道,我那荒谬绝伦的背包,以及我对徒步旅行的一知半解都被他们看在了眼里;但与此同时,我只身一人行进至此所显示出的勇气和决心,他们也都默记在了心中。马特是个大块头,体形活像个橄榄球队的后卫,他那红褐色的鬈发轻垂在耳朵上方,结实的双腿上的汗毛泛着金黄。他只比我小两岁,不善言谈,他把谈话的任务全抛给了父亲,像个小男孩儿似的独自站在一边。
第二天下午,土地管理局的那位好心女士把我送到步道上一个叫“步行者道口”的地方。目送她的车离去时,我觉得与九天前踏上步道时相比,自己不仅受到了磨砺,自信心也有所增强。在过去的几天里,我躲过了一头得克萨斯长角公牛的袭击,一路跌跌撞撞、伤痕累累,还顺着一条人迹罕至的偏道绕过一座马上就要被炸毁的山;我途经无边无际的沙漠,越过数不清的山头,挨过了几天不见人的孤寂;我的脚上磨出了泡,皮肤蹭出了血,背着超过我一半体重的背包走过了这崎岖不平的步道。这一切,都是我自己一人完成的。
“我知道我的问题可能提得有点儿不大合适,”艾伯特问道,“你在这么热的天里,一天小便多少次?”
接电话的女士应声说:“对,今年山上有雪。”她对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但她确定塞拉高地今年的降雪量是破纪录的。我告诉她我正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她主动要求开车送我去步道。放下电话,我为找到了便车而心感宽慰,反倒不太担心雪情了。因为那雪离我还很远,在我还顾及不到的地方。
“呃……我没有留意次数。我应该留心这种问题吗?”我觉得,我这个冒牌野外生存者又一次被看穿了。但愿他们的营地不会离我太近,要不他们就有可能听到我昨晚因几只小蚂蚁而起的尖叫声了。
我在床头柜上找到一个电话簿,翻找到当地土地管理局的电话,拨通了号码。
“一天最佳的小便次数是七次,”艾伯特并不避讳,“这是童子军的标准。但是这儿太过炎热,而且水源匮乏,再加上过度的体力支出,一天能小便三次已经算不错了。”
其实,这也不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旅行手册的四位作者已经在书中提醒过读者提防塞拉高地可能会出现的雪情,我也算是有备而来的——至少,在踏上步道之前我的准备看来还算充分:我买了一把冰镐,并且把冰镐和其他装备一起装箱寄到了肯尼迪草原。在购买时,我以为这把冰镐只有在我攀到步道的最高处时才会派上用场。根据旅行手册的信息,一般来说,当我在6月下旬和7月登上塞拉高地时,大部分雪已经融化了。但我从未想过今年会出现与以往不同的特殊情况,因此也就没有防患于未然。
我回答说:“是啊,我也一样。”而实际上,在热浪最严酷的那段时间,我曾有过连续24小时一次小便都没有的经历。“我在南边遇到过一头熊,”我转移了话题,“是头棕色的熊,但是肯定是头黑熊。但它是棕色的,我是说,那头黑熊的皮毛颜色是棕色的。”
我其实一直都在这雪之山脉上行走,想来还真有点儿不可思议。刚刚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时途经的干旱山地,其实就是内华达山脉的一个组成部分,但那并不属于塞拉高地地区。塞拉高地地区指的是肯尼迪草原之后让人望而却步的花岗岩形成的层峦与峭壁。100年前,登山家兼作家约翰·缪尔在此探险的经历可谓尽人皆知,他对此山也是赞不绝口。在登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并没有拜读过缪尔的著作,但我知道,他是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的创建者,一生致力于防止和减少牧羊人、开矿者、旅游开发商等现代社会的力量对山地造成的破坏。正是由于他本人以及与他志同道合的人们的努力,内华达山脉才能在今天保持其荒野的面貌。但很显然,这片荒野现在已变成一派冰天雪地。
艾伯特回话说:“这一带的熊都是肉桂色的,可能是加州的阳光把它们的皮毛给晒褪色了吧。”他轻轻扶了扶帽檐儿继续说道,“我们在肯尼迪草原见吧。很高兴能认识你,小姐。”
我是在明尼苏达州长大的,对雪当然不陌生。我铲过雪,在雪地上开过车,玩过雪球,也曾透过窗户看着雪花纷飞落在地上,几个月不化。但这次的雪却有所不同,内华达山脉上的雪肆虐非凡,整座山脉都以雪命名。在西班牙语中,“内华达山脉”一词,就是“雪之山脉”的意思。
“前边有一个男旅友,叫格雷格。”我说,“我是几天前遇到他的,他现在应该还在肯尼迪草原。”提到格雷格的名字,我的五脏六腑搅动了一下,不为别的,只因为他是我在步道上唯一认识的人。
回到房间,我先冲了澡,然后又泡了个澡。之后,我把床罩拉开,躺在被单上。这房间里虽然没有空调,但我仍觉得很凉爽。经历了步道的磨砺,现在我有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我站起身来,在背包里翻找到《我弥留之际》,靠在床上读了起来,而巴德那有关积雪的提醒,却如电流一般穿过我的全身。
艾伯特说:“我们步他的后尘已经好久了,要是真能见到他,那就太好了。我们身后还有几个人,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能赶上来了。”说完后,他转身看看我们走过的路说,“两个男孩子,一个叫道格,一个叫汤姆,和你的年龄差不多。他俩出发的时间比你稍早一点儿,是在你的起点稍往南一些的地方上路的。”
“今年的降雪都破纪录了,能见度差极了。如果你想打电话问问相关人员的话,镇上正好有个土地管理局办公室。”说完,他吸了一口烟,“你的衣服再过两个小时就能来取了。”
我挥手向艾伯特和马特道别,又在原地坐了几分钟,在脑中勾勒了一下道格和汤姆这两个人,然后起身上路。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拿出了从未有过的劲头向前进发,一心盼望着能比道格和汤姆先到达肯尼迪草原。诚然,我非常想见到这两个人,但我希望能甩开他们一段距离,而不愿以被他们赶超的失败者姿态与他们相见。和格雷格一样,艾伯特和马特也是在美国与墨西哥的交界处上的路,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每天都能前进20多英里。但是道格和汤姆就不同了,他们和我一样,也是刚刚踏上步道不久。就像艾伯特说的:“他俩出发的时间比你稍早一点儿,是在你的起点稍往南一些的地方上路的。”艾伯特的这席话在我的脑海中一次次地回响着,好像如果我把这句话重复足够多遍,就能从中榨出些喻义,推算出与道格和汤姆相比我的速度的快慢,好像与他俩相比我的速度快慢决定了我整个旅途的成败——这个我所面对的人生中最大挑战的成败。
“积雪?”我问道。
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是我人生中面临的最大挑战。想到这里,我在步道上停下了脚步。但我马上转了念:眼见着母亲一天天走向死亡和面对失去她的生活,这才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挑战。离开保罗,亲手摧毁了我俩的婚姻和共筑的生活,只是因为那股非做不可的莫名其妙的冲动,这也是个巨大的挑战。但这次徒步旅行的挑战与那些挑战有所不同,旅途中的艰辛,让我人生中的其他艰辛显得轻了那么一丁点儿。虽然说来奇怪,但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或许我在上路之初就有所察觉了吧。或许,几个月前买下《太平洋屋脊步道旅行手册》的一时念起,其实就是想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因为我的人生之线已被剪断了。
巴德从柜台的另一边伸出手握住我的手腕,把我的手腕翻转过来,读着手镯上的文字:“威廉·J.克罗基特”。读完后,他松开了我的手腕。艾梅事先做过一些调查,向我讲述了威廉·J.克罗基特的身世:他是一位空军飞行员,离26岁生日还有两个月时,他驾驶的飞机在越南被击落。这只手镯在艾梅手上已经戴了几年,从未摘下来过。自从从她手中接过这只手镯,我也一直没有摘下过。巴德告诉我:“我是个越战老兵,所以对这种和越战有关的东西特别敏感。我把旅店里唯一一间带浴缸的房间给你,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是1963年去的越南,那时候我还不到18岁呢。现在我是反战的,所有的战争都一律反对,百分之百地反对,除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旁边的烟灰缸里有一支未熄灭的烟,巴德拿起烟,却没有往嘴里送,“今年内华达山脉上有积雪,你应该知道吧?”
那天早晨,在前行的途中,塞拉高地那白皑皑的山尖不时地跃入我的视线中。我感到,那剪断的人生之线正在从我的线轴上脱落,而我新获得的丝线却在渐渐地往上缠绕。在路上,我并没有让那些积雪的山峰占据我的思想,而是一心计划着到了肯尼迪草原百货商店后的情景,极尽细致地勾画着我将要在那儿购买的令人垂涎的食物:沁凉的柠檬汁、糖果棒以及我平常几乎不碰的各种垃圾食品。我想象着双手放在装备补给箱上时的感受,这箱子就像一块里程碑一样,这是实实在在的明证,见证着我已经走过的路程。我预演着走进商店里的开场白:“你好!我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者,来这里取我的装备补给箱。我的名字叫谢莉尔·斯特雷德。”
巴德说:“我喜欢你的手镯,所以才愿意帮你洗衣服的。”我把雨衣的衣袖卷高,和他一起看了看我的手镯。手镯已经褪色,活像一只银质的手铐。几周前,我的朋友艾梅和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一条街道上分别时,她把这只刻着“POW/MIA”(1)的手镯戴在了我的手上。
谢莉尔·斯特雷德,谢莉尔·斯特雷德,谢莉尔·斯特雷德:这姓名至今还让我说得有些别别扭扭的。“谢莉尔”这名字跟随了我一辈子,但“斯特雷德”这个姓却算是个新成员:我和保罗在4月申请了离婚,这个姓是在那之后才换的。保罗和我结婚时,把双方的姓并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四个音节、中间得用连字符连接的姓。我对这个姓一直不大喜欢,觉得它太复杂、太冗长了。很少有人能叫对我的姓,即使是我自己也常常被搞得晕头转向。和我短暂共事过的一个性情乖戾的老人曾经叫我“谢莉尔·连字符–连字符”,因为他被我的姓弄得颠三倒四的,而我也感同身受。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把身上的衣服脱掉。虽然正值炎炎6月,但我并没多想,套上我的雨衣和防雨裤,走回了服务台。我有些歉意地把一堆脏衣服交给巴德,再次向他表示了感谢。
和保罗分居几个月后,我俩经历了一段不知是否要离婚的摇摆期。我俩一起坐下来,研究我们的离婚文件,仿佛搞定这些文件未来就能豁然开朗似的。我们翻阅着这些文件,发现其中有一个问题是:离婚后双方各用什么姓氏?问题下方的横线上什么都没有写,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在这横线上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姓什么就姓什么,这真是让我们吃了一惊。刚刚看到这个问题时,我俩觉得特别好玩,于是便给自己取了不少荒诞不经的姓氏,什么电影明星的姓氏啊、卡通人物的姓氏啊,还把完全构不成姓氏的单词胡乱拼凑在一起。
我问柜台后的男人有没有空房间。他对我说:“我叫巴德。”他愁容满面,从咳嗽声不难判断是个烟鬼,面庞布满皱纹,耷拉着黑褐肤色的双下巴。我告诉他我正在徒步旅行,他听闻后,非要帮我洗脏衣服。我百般推托,而他却说:“亲爱的,我在洗床单和毛巾的时候把你的衣服顺带着往洗衣机里一扔就可以了。举手之劳嘛!”
我孤身一人回到自己的住所,却对那条空白的横线念念不忘。如果和保罗离了婚,我肯定要给自己重新取一个姓氏。我不要再当谢莉尔·连字符–连字符了,我也不想再使用高中时用的姓氏,不想重新变回曾经的那个我了。因而,在我和保罗为婚姻的前途踟蹰茫然的几个月里,我为改姓问题绞尽脑汁,一遍遍筛选着和谢莉尔听起来相配的姓氏,还列出我喜爱的小说主人公的姓氏,从中找灵感,却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一天,“斯特雷德”这个词蹦了出来,我立即去查字典:非此词莫属了!“斯特雷德”(strayed)这个词条下条目繁多,释义富有诗意,简直就是我人生的真实写照:“从正确的道路上迷失,偏离直达的航线,放荡狂野,失去父母,居无定所,为追求某物而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荡,偏离主题或走岔路。”
我走到一家食品杂货店,在货架前转来转去,面对小山似的食物,犹豫着该买些什么才好。我挑了几样食品,来填补我没法做饭时吃掉的食物的空缺。然后,我沿着一条车辆繁多的快速路走了一段,找到一间看上去像是镇上最便宜的旅店。
我曾误入歧途,浪迹天涯,变得放荡狂野。对这个姓氏,我并没有欣然接纳,不是因为这个词让我的人生和所处环境中的污点暴露无遗,而是因为即便是在那段为自己改姓的人生最黑暗的低谷期,我仍然能够感受到这股消极的黑暗的威力。我明白,我的确偏离了正道,的确是在居无定所地流浪,而我的流浪让我四处奔波,也让我从中得到了对自己未曾有过的崭新认识。
他骑车离开了。“祝你好运。”我对他说。
我将“谢莉尔·斯特雷德”这个名字在日记本上写了满满一整页,就像一个待嫁的少女重复书写着梦中情人的名字似的。只是,这所谓的梦中情人并不存在,我就是我自己的“情人”,在我那无根无基、无本无源的漂泊中,亲手栽下一份依靠。即便如此,我仍然心有疑虑。从字典里随意挑一个词语作为自己的姓氏,在我看来总有点儿自欺欺人、幼稚无知之嫌,还有点儿矫揉造作的感觉。几年以来,我一直在私下里讥讽我的同龄人中那些假装很懂艺术的左派嬉皮士们,觉得他们为自己杜撰出来的名字很是可笑。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我向几个好友透露了我的决定,让他们用新姓氏称呼我,好让我试试使用新姓氏的感觉。我进行了一次公路旅行,每每碰到要在旅客登记表上签字的情况时,我都会用微微颤抖的手写下“谢莉尔·斯特雷德”这个名字,心中泛起一丝隐隐的愧疚感,好像我在伪造支票似的。
我伸手相迎。
等到我和保罗决定申请离婚的时候,我已经接受了自己的新姓氏,于是毫不犹豫地在那条空白的横线处填下了我的新名字。但其他的横线却让我有些踟蹰不定了,那无数条需要我签名的空白横线,终将把我的婚姻一步步推向终结。我带着几丝犹豫和不安,在这些地方签了字。离婚其实并不是我真心想要的,而婚姻也不是我心所愿。我觉得,与保罗离婚的决定固然是正确的,但与此同时,我也觉得我这是在亲手摧毁我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我无法在二者之间做出权衡,当时,那场婚姻于我,就像我在步道上碰到公牛后的情形一样:这公牛有可能在前,也有可能在后。于是,我一咬牙,朝着我未曾涉足的方向,踏上了征途。
“但也还算是邻居呀。”他说着,把手伸得低些,好让我和他击掌庆祝。
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那天是个4月天,明尼苏达州下了场雪,大片大片的雪花打着旋儿从天空直降而下,将整座城市都笼罩在奇幻之中。我俩的对面坐着一个叫薇儿的女人,她是我俩的一个熟人,也碰巧是我俩的公证人。我们坐在她位于市中心的办公室中,透过大大的窗户望着雪景,强颜欢笑地时而打打趣。我之前只和薇儿见过几面,对她的事情只是略知一二,对她的印象也模模糊糊的。她很可爱,说话直爽,身材娇小玲珑得让人难以置信。她至少要比我俩大10岁,留着1英寸长的金黄色短发,面前垂下一缕染成粉色的长头发,像一只小小的翅膀一样盖在她的眼睛上。她的双耳耳郭上戴满了银耳环,五颜六色的文身像衣袖一样布满她的双臂。
“嗯……差不多算是邻居吧。咱俩中间还隔着个威斯康星州呢。”我脱口而出,而后马上有些后悔了,因为我并不想伤害他的感情。
闹市区一间带有大窗户的办公室、一份体面的工作,外加一纸公证人资格,这些东西和她的打扮似乎有些格格不入。我们之所以选她为我们公证,是因为我俩想让离婚程序简单一些。我们想要故作轻松,想要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我们还算是温柔善良的好人,六年前我们对彼此发出的誓言仍是真心的。几周之前,我俩在我的住处下定决心要申请离婚,喝到微醉时,我们问彼此:“结婚时发的誓还记得吗?”
“啥?!”他大呼一声,脸上闪现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你可是我的好姐妹呢!我是伊利诺伊人,伊利诺伊和明尼苏达不是好邻居吗?”
“找到啦!”我在纸堆里翻了一通,终于找到了我俩亲笔写下的结婚誓言——三张用订书钉订起来的褪了色的纸。我们还为这誓言起了个名字:“雏菊盛开之日”。“雏菊盛开之日!”我大声嚷道。我俩笑得前仰后合,笑曾经的我们多么稚嫩。然后,我把结婚誓言重新放回了纸堆的顶上,因为我无法再读下去了。
“明尼苏达人。”
我俩结婚的时候太青涩了,这决定让大家都吃了一惊,连我们的父母都问我们,为什么不能同居,非要结婚不可呢。但我们怎么能满足于同居呢?虽然那时我才19岁,保罗才21岁,但我俩爱得那样轰轰烈烈、死去活来。我们相信,必须做出点儿疯狂的事情,才能证明我们俩疯狂的爱情。因此,我俩便做了想象所及的最疯狂的事情——结婚。但即使是到了婚后,我们也并没有夫妻的感觉:我俩虽然都相信一夫一妻制,但却都没有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意思。我们把自行车装进箱子里,把箱子寄到了爱尔兰,一个月后,我在那里度过了20岁生日。我们在爱尔兰的戈尔韦租了一间公寓,然后又转念搬到了都柏林,双双在餐馆找到了服务生的工作。保罗的工作地点是一家比萨店,我则是在一家素食咖啡厅。四个月后,我俩搬到了伦敦,一贫如洗的我们,竟在人行道上拾起了硬币。最后,我俩回到家乡,不久后,母亲撒手人寰,而我俩的所作所为,则一步一步地把我们推到了薇儿的办公室中。
他并没有骑车离开的意思,又继续问道:“你是哪里人?”
我和保罗在桌下攥紧了彼此的手,看着薇儿有板有眼地检查着我俩的离婚文件。她一张接一张地查看着文件,一直把五六十页文件全部浏览完毕,以保证我俩没有犯什么错误。看着她,我突然萌生了一股忠贞之感,仿佛我和保罗同在一条战线,要共同迎击她可能指出的问题,仿佛我俩正在申请的,不是分手离散,而是一生相守。
对他的好意,我既觉得感动,又有些反感:“谢谢你,不用了。”
终于,她对我们说:“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对我们默默一笑后,她用比刚才还快的速度又浏览了一遍文件,时而用她巨大的公证人印章盖在纸上,时而把几页文件从桌子那头推给我们签字。
他把纸袋递给我:“这个给你吧。里面有面包和红肠,你可以自己做三明治吃。”
“我爱他。”接近尾声时我突然脱口而出,眼里噙满了泪水。我本想把袖子卷起来,想用新刺的马形文身上盖着的方形纱布向薇儿证明,但我只是语无伦次地继续说了下去,“我是说,我们离婚不是因为缺少爱情。我爱他,他也爱我……”我看看保罗,希望他能表示同意,等待着他也向我表示他的爱意,但他只是缄口不言。于是我又一次开口,“我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会。”
我点点头。原来他以为我和他是同道中人,也是个流浪汉,或是个逃犯。原来我并不是什么所谓的女大学生,连曾经的女大学生都算不上。我没费口舌跟他解释徒步旅行的事儿。
“我明白。”薇儿说着,用手把那一缕粉色的头发从眼前拨开。我看到她紧张地将目光从文件上移开,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继续低头看文件。
他大吼道:“千万别!我在旅店里住了一夜,然后就被关到监狱里去了。”
“都是我的错。”我哽咽着用颤抖的声音说,“他什么错都没有,有错的是我,我连我自己的心都伤透了。”
我告诉他:“我今晚可能要在旅店过一夜了。”
保罗伸手拍拍我的腿,想要安慰我,而我却无法抬眼看他。只要一和他对视,我的眼泪一定会倾泻而出。虽然已经下了决心,但我知道如果我转头请求他不要离婚,告诉他我想重归于好,他是一定会答应的。我没有转头看他。我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像机器一样嗡嗡轰鸣着启动了,我无法让这东西停止。我伸出一只手,握住了保罗放在我腿上的那只手。
他问我:“你往哪边走?”他身上的气味很呛人,我差点儿咳嗽起来。但转念想想,我身上的气味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虽然晚饭后我在弗兰克和安妮特家里洗过澡,但我的身上仍穿着脏衣服。
有时,我们会一起想象如果某件事情没有发生,现在的生活会是怎样一幅情景。比如,如果母亲没有离世,我还会背着保罗和其他男人发生关系吗?又比如,如果不是我出轨在先,那么保罗会背叛我吗?如果一切都风平浪静——母亲还安然在世,我们也都没和别人偷情,那么我们还会单纯地因为两人结婚时尚且年少懵懂而离婚吗?答案无从知晓,但我们渴望得到答案。在一起时我俩相亲相近,而在共同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俩仿佛走得更近了。我们终于对彼此敞开了心怀,字字句句发自心底。无论谈论的事物是美是丑,我们都毫无隐讳、和盘托出。
“可能吧。”我答道。他小小的自行车两侧画着花哨的火焰图案,明显是辆童车,他骑上去有些格格不入。
终于下决心离婚前的最后一次讨论,我俩坦诚相见,两颗心都在滴血。谈话终了,我俩的心仍在作痛。我半开玩笑地说:“我们经历了这么多,真该厮守在一起才对啊。”我俩坐在我公寓里的沙发上,从下午一直聊到夜里。屋里黑黢黢的,因为日落时我俩都被折磨得身心俱疲,谁也没有气力起身去开灯。
“你这是要出镇吗?”他问道。
见他没有吱声,我继续说:“我希望你能再找到一个人,和她一起厮守。”然而,想到保罗会和另外一个人长相厮守,我却顿觉心如刀绞。
他把我送到托德户外用品商店,托德先生亲自帮我拆洗了炉子,为我安上了一个新的过滤器,找到了合适的天然气,还看着我把火点燃,检查炉子是否已经修好。我又买了些用来处理伤口的强力胶带和第二代疤痕修复贴,然后到一家快餐店点了一杯麦芽巧克力和芝士汉堡配炸薯条。每咬下一口,我都觉得口中香气四溢,和昨天的晚餐一样美味如珍馐。餐后,我在镇上四处漫步,车辆从身旁呼啸而过,车里的司机和乘客用冷冷的眼神好奇地转过头打量着我。我走过快餐店和汽车经销店,考虑着是该现在就招手搭车离开,还是先在里奇克雷斯特住一晚,明天再回太平洋屋脊步道。我站在一个十字路口旁,正在考虑该往哪个方向走时,一个蓬头垢面的骑着自行车的男人在我的身边停下,手中拿着一只发皱的纸袋。
“我也一样祝福你。”保罗说。
“我这辈子,先自由了17年,然后又被监禁了17年。”他虽然是在开玩笑,但从声音中不难听出他的悔恨,“如果能和你交换位置,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心甘情愿。”他边说边开车,“我生性自由,却从没勇气去追求过自由。”
我在黑暗中坐在他的身旁,想要劝说自己相信我能够在别处获得与保罗曾经拥有过的爱情,希望自己在重获爱情后不要再让这玫瑰凋零。然而,我觉得我办不到。我忆起了母亲,忆起了在她弥留之际发生的那些令人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些微不足道却糟糕透顶的往事。母亲那荒谬怪诞、语无伦次的胡话,那因为久卧不起而积在胳膊背面的青黑色瘀血,还有她为了“那东西”而苦苦哀求的样子。“那东西”是什么,我们不知道,甚至连个用来称呼的名号也无从想起。我们只知道,她所恳求的,并不是主的宽赦,不,“那东西”远没有这么神圣。当时我觉得,那段日子可谓身在炼狱的最底层,但在母亲当真闭上双眼时,我却甘愿付出所有来留住那段岁月,那段平凡得不足为外人道却又那样熠熠生辉的日子。在决定离婚的那一夜,我坐在保罗的身边想:也许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也是如此吧,也许当这一切都结束之时,我也会想极力挽回这段痛苦的岁月吧。
第二天早晨,弗兰克开车把我送到高速公路旁的一家便利店门口,让我自己搭车去一个叫里奇克雷斯特(Ridgecrest)的镇子。我在店门口坐着,一个送薯条的送货员从店前经过,我问他能否让我搭车,虽然他的公司规定不能用车载搭便车的人,但他还是答应了。我钻进他的大卡车里,他马上自我介绍说他叫特洛伊。每个星期,他有五天的时间都在南加州开车送各种各样的薯条,17岁他还在上高中时和女同学坠入爱河,两人结婚相守至今已有17年了。
“你在想什么呢?”保罗问道。我没有回答,只是起身去打开了灯。
“是啊。”我回答道。我一身的泥灰和臭气,居然看上去还有大学生的样儿,这让我心里美滋滋的,“或者说,我是曾经的大学生。我四年前就毕业了。”说完后,我又吃了一口饭,意识到刚才的话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实话。虽然我在母亲病逝之前曾经承诺过要拿到学士学位,但是我并没有履行诺言。母亲是在春假那周的周一离去的,七天之后,我回到了学校。在学期结束前,悲恸将我打击得昏昏沉沉,我把自己埋在了沉重的课业之中,却没能拿到学位证,因为我没有完成一篇五页长的中级英语论文。这篇论文本应是小菜一碟,但当我开始写的时候,却只能盯着空白的电脑屏幕发愣。走过主席台,身穿学士袍、头戴学士帽的我接过一张卷成卷的证书,但打开一看,里面却写着我早已预料到的内容:如果不完成那篇论文,我就不能拿到学士学位。大学上完了,而留给我的只有助学贷款。据我计算,这笔贷款要到我43岁时才能还清。
离婚文件公证完后,邮寄的任务就是我们俩自己的事情了。我们一起走出大楼,在冰天雪地的世界中沿着人行道往前走着,找到了一个邮箱。寄出文件之后,我俩靠在一幢建筑物冰凉的砖墙上吻着彼此,一边啜泣一边低声述说着心中的悔恨,两人的眼泪在脸上交融。
“你是大学生吗?”
过了一会儿,保罗开口了:“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呀?”
我用叉子把一块土豆沙拉送到嘴里,味道之美,简直让我飘飘欲仙。
在长达一年的分分合合中,我们在床上缠缠绵绵地度过了几个下午和夜晚。我虽然想像以前一样,邀他一起跟我回公寓,但这次,我不忍也不敢再次逾界了。我回道:“我们在道别呀。”
“吃呀!”安妮特用塑料杯为我倒了一杯樱桃味的饮料,放在我面前。
“再见。”他说
我不想让她看出我对食物有多么饥渴,于是佯装无所谓地说:“等一等吧。”说完,我低头看了看眼前的食物,盘子里满满地堆着烤牛排、罐装玉米以及土豆沙拉。我本想起身去洗手,但生怕这么做会推迟了晚饭的时间。无所谓,反正餐前洗手的概念于我而言,已和电视上的新闻报道一样遥远了。
“再见。”我回答。
安妮特说:“耳边整天都是辛普森这、辛普森那的,非洲那些挨饿的儿童却无人关心。”她指了指我面前的食物,“你开吃吧。”
我俩紧紧地依偎在一起,脸贴着脸,我的双手用力地攥着他的大衣衣襟。我的身体一侧是一幢沉默不语的建筑,另一侧是如睡意正酣的巨兽一般灰蒙蒙的天空和白皑皑的街道。我俩被夹在这两个世界之间,被孤立在了一条隧道之中。雪花在保罗的发间融化,我想伸手去触摸那雪片,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我俩就这样站在那里,沉默不语地凝眸对望,仿佛这是我俩的最后一次见面。
“别客气。”安妮特对我说。我听话地坐在厨房外的餐桌旁,等着她为我准备饭食。餐桌的另一角放着一台小电视,音量开得很大,声音杂乱得几乎让人听不清楚。电视里播放的又是“辛普森杀妻案”的庭审。我正看着,安妮特从厨房里走出来,把盘子放在我的面前,“啪”的一声关掉了电视。
时间缓缓地流逝,他终于开了口:“谢莉尔·斯特雷德。”自他口中说出我的名字,听上去是那样陌生。
几分钟后,两个人一起从房车里走了出来。安妮特满头灰发,身形丰腴,从她脸上的表情不难看出,她对我并不欢迎,还有几分警惕。弗兰克把我的背包从卡车上拖下来,她不满地嘟囔着:“你就这么多东西?”我跟着两人进了屋里,弗兰克马上进了洗手间。
我点点头,松开了紧握着他大衣的双手。
弗兰克住在一台房车里,房车停在一片沙漠灌木丛的房车营中。我们开到他房车旁的一条沙土车道上,他停下车,告诉我:“在这儿等一下,我先进去给安妮特介绍一下你。”
(1)POW为“Prisoner of War”的缩写,意为“战俘”。MIA是“Missing in Action”的缩写,意为“在战斗中失踪的士兵”。此处特指越战时期的战俘和失踪人员。—译者注
在卡车上,我大嚼了将近两米长的甘草糖。要不是甘草糖吃完了,再让我吞个两米也完全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