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选择了继续上路。
我发现,那年夏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途中,有一件事情让我感悟良多。而同时,这件事情也与世间万物一样,不费什么力气就能一语道破,那就是:我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时常要硬着头皮去做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没有退路可逃,也没有放弃的权利。无论灌下多少马提尼酒,无论抽掉多少香烟,我都没法掩盖这个事实。我紧紧抱住灌木枝,试着把流血的手指包扎起来。我尽量不发出声响,生怕把公牛再招引回来。我考虑了一下眼下的出路,但却没有想出什么新招儿。出路还是那两条,我可以沿着原路返回,也可以朝着既定的方向坚持走下去。由于我在吹口哨时没有睁开眼睛,因而并没有看到那头公牛刚刚是往哪个方向跑的,而它朝哪个方向跑的可能都有。形势并不很乐观,面对这头公牛,我可以选择被吓得后退,或是被激励着继续前进。
一天赶9英里的路程已是我体力的上限了,对我的身体而言,这9英里的路途可谓是个空前的挑战。除了心脏以外,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在作痛。虽然一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遇到,但奇怪的是,我谁也不想碰到。我只想要食物和水,想把我的背包卸下来。但我还是背着背包,在路上继续走着。上山下坡,绕过步道两旁生长着杰弗里松和黑橡树的干旱山地,穿过留着重型卡车印记的越野车道。然而,我还是一个人也没有碰到。
而在慌乱之中,我右手的食指蹭到了石兰灌木那锯齿状的枝上,指尖上的皮肤和公牛一样,也消失不见了。
第八天的清晨,饥饿感终于来袭。于是我把所有的食物都倒在地上,盘算着该吃些什么。我对热乎饭食的渴望倏然间变得难以按捺,虽然这几天一直处于精疲力竭、胃口索然的状态,但我还是把不用烹制的食品吃得所剩无几了。我的即食燕麦片、干果、火鸡肉干和金枪鱼片、蛋白质能量棒、巧克力和豆奶粉全都库存告急,剩下的大部分都是需要烹制的食品了。我的炉子暂不能用,下一个补给点还在135英里之外的肯尼迪草原邮局,况且我还得把炉子修理好并找到合适的燃料。而肯尼迪草原算不上城镇,只是一块猎手、徒步旅行者以及渔夫聚集的高地,因此修好炉子的事儿估计是遥遥无期了。我坐在沙地上,自封袋里需要烹饪的脱水食品在我身边摆了一地。我决心先离开步道。在我坐着的地方不远处,有几条方向各异的越野车道与步道相交。
待我睁开双眼,公牛已经消失不见了。
我顺着一条越野车道走下去。据我推测,往东再走大约20英里,应该能找到一条与步道平行的高速公路,这样就能见到人烟了。我并不知道脚下是哪条路,只有凭着一股一定会有什么发现的信念,顶着烈日继续前进。在移动时,我嗅到了自己身上发出的臭味。虽然背包里装有除臭剂,我每天早晨都要在腋下涂上一点儿,但仍然无济于事。我已经有一周多没有洗澡了,身上满是泥土和血渍,因尘土和汗渍而变得发黏的头发也在帽子下贴在了头皮上。不过与此同时,我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在一天天变强,但肌腱和关节的磨损却在一天天加重。双脚内外两侧都在作痛,皮肉因水疱而磨得生疼,脚骨和肌肉也因长途跋涉而疲惫不堪。谢天谢地,这条道路时而平坦、时而缓缓下坡,在走过了步道那上上下下的陡坡后,这条路终于给了我一些喘息的机会,但仍不轻松。在很长的一段路上,我一直试着想象自己并没有长脚,双腿的下方,接着两块不知疲倦是何物的木桩,即使在刀尖上行走也能如履平地。
“麋——鹿!”我一面抓住绑在背包支架上的连着世界上最响亮口哨的黄绳,一面大声喊着。我摸到口哨,把口哨送到嘴边,闭上双眼,拼命猛吹,直到不得不停下来呼吸为止。
四个小时之后,我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决定了。如果待在步道上,我起码还能判断出自己身在何处,但现在,我既有可能在这荒野中活活饿死,也有可能因横冲直撞的长角公牛而命归西天。我又翻了一遍旅行手册,连自己是否身处手册上提到的“偏门左道”都无法确定。每过一个小时,我都会掏出地图和指南针,一次又一次地识别自己所处的位置。我把《永不迷失》翻找出来,细细地重读了一遍地图和指南针的使用方法,又辨别了太阳的方位。我走过一小群散养的奶牛,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还好,奶牛们并没有往我的方向冲过来,只是暂停吃草,抬头看了看一边念叨着“奶牛、奶牛、奶牛”一边从它们身边小心走过的我。
就在往灌木丛里爬的节骨眼儿上,我突然想起了这头野兽的名字。原来,马上就要与我“火星撞地球”的是一头得克萨斯长角公牛。
在这条路经过的土地上,既有出乎我意料的翠绿植被,也有干燥而布满石头的土地。两辆废弃的拖拉机停在路边,死气沉沉的,有些瘆人。一路上的静谧和美景都让我叹为观止,但当暮光笼罩大地时,焦虑又涌上心头。
“麋鹿!”我惊呼一声。其实,我清楚地知道,这动物并不是麋鹿。但惊吓之中,我哪还顾得上辨认这是什么动物,麋鹿是我脑海中能够想到的与这头野兽最接近的动物了。那动物向我步步逼近,我不禁又一次喊道:“麋鹿!”然后便连滚带爬地钻进一簇沿着步道生长的石兰和胭脂栎丛中。我扛着碍手碍脚的背包,使出吃奶的劲儿,钻进了枝叶尖利的灌木丛中。
我已经八天没有见到一个人了。这里应该是个有人烟的地方,但除了散养的奶牛、两台废弃的拖拉机以及脚下这条路以外,我找不到任何能证明有人的痕迹。我觉得自己像置身于一部科幻电影中,仿佛这世上只剩下我孤零零的一个人。我第一次在旅途中有了想哭的冲动,我深吸一口气,强止住泪水,然后取下背包,放在沙土地上,好让自己恢复一下体力。道路的前方出现了一个转弯,我把背包留在原处走了过去,想探一探前面的路。
上路第五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一段陡峭的窄路上行走时,突然抬眼看到了一只硕大长角、皮毛棕黄的动物向我直冲而来。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辆黄色皮卡货车以及坐在驾驶室里的三个男人。
一棵倒下的树切断了我的道路,也切断了我对生命坚定不移的信心。这棵树横倒在步道上,粗壮的树干架在半空中。我既不能从下面钻过去,也无法从上方越过去,而我背上沉重的背包更是让我难上加难。绕过树走同样行不通,因为步道一边的坡度太陡,而另一边的灌木又太过浓密。我站立了许久,试图想出一个办法。无论有多么困难,我都非得过去不可。要么前进,要么折回莫哈维的旅馆,只有这两条路可走。我想起了我那18美元一晚的旅馆房间,心中的向往简直冲昏了头脑,让我全身都满溢着返回去的欲望。我退回树旁,解开背包的背带,将包推过粗糙的树干,尽量让背包轻轻落地,生怕里面的储水袋会因为与地面的冲撞而破裂。然后,我也扒着树干爬到了另一边。由于跌跤而摔得伤痕累累的手,无奈又一次被蹭破了皮。在接下来的1英里路途中,我又遇到了三棵被风刮倒的树。越过这三座障碍之后,我小腿上的结痂重新绽裂开来,鲜血直流。
一个白人,一个黑人,还有一个拉美人。
我环视了一下周边变化了的地貌,发觉自己已经走出了不短的距离。周围的景致依旧干燥,仍是灌木丛和鼠尾草的天下,但莫哈维沙漠标志性的约书亚树却已渐渐稀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刺柏、矮松和胭脂栎。我偶尔会穿过野草肥沃的草原,茂密的野草和枝叶蓊郁的大树于我而言都是一颗颗的定心丸,因为它们喻示着生命和水源,也向我暗示:我也能如此茁壮地生存下去。
我估计用了60秒钟的时间才走到他们近前。那三个男人用我之前看到长角公牛时一样的表情盯着我,仿佛随时都可能脱口惊呼“麋鹿!”看到他们,我的心着实宽慰了不少。但当我向他们靠近时,我却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这部有关人类灭绝的科幻片里的唯一主角了,心中顿生一种难以名状之感。我现在置身的电影,已然完全变了风格:我是唯一的女主角,而这三个在黄卡车驾驶室的阴影中打量着我的男性角色的动机、个性以及背景信息,还都是未知数。
在那天下午剩余的途中,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脚下的路,生怕一步没踩稳再摔个马趴,没想到却误打误撞地发现了我已经寻找几天的东西:美洲狮的脚印。这头狮子的爪印在沙土地上排列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印迹清晰可辨,显然它在不久前沿着与我相同的方向从这里走过。每隔几分钟,我都会停下来四处张望一下。除了星星点点的绿色之外,映入眼帘的几乎全是一片金棕色,和美洲狮身上的毛色别无二致。我继续前进,脑海中浮现出最近读到的一篇报道:三个加州女性在前一年于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被美洲狮咬死了。我又忆起童年时看过的自然纪录片节目,节目中说,猎食者会把一群猎物中看上去最孱弱的个体挑出来,作为袭击的对象。毫无疑问,这“最孱弱的个体”非我莫属,而那最有可能被野兽分尸的舍我其谁。我哼唱着脑海中浮现的《小星星》和《乡村路带我回家》两首小曲,一面希望用这颤抖的声音把狮子吓跑,一面又担心此举会不会让狮子注意到我的存在,好像我腿上的血痂和几天没洗澡的身体发出的臭气还不足以把它招来似的。
驾驶座一侧的窗户摇了下来,我透过车窗向这三人介绍了我的来历。他们默默地盯着我,目光由惊讶到错愕,又到嘲讽,之后全部忍不住大笑起来。
那天清晨,我离开金橡泉继续上路。又一次背上了24.5磅重的水,我发觉自己从中寻到了一种不可名状、带有怀旧情愫的乐趣。虽然旅途劳顿,艰险不断,但我开始渐渐注意到身旁点点滴滴的美好事物,也感受到大大小小的景致带给我的惊喜,比如在步道上与我擦身而过的沙漠之花的色彩,还有夕阳落山时那一抹苍穹的壮丽。我正陶醉于周围的美景之中,却突然绊在了一块鹅卵石上,向前扑倒在地。我摔倒的势头如此之猛,让我猝不及防。整整一分钟过去了,我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腿上的伤灼痛难耐,背上的千斤重压将我死死地抵在地面上。我从背包下钻出来,检查了一下伤势,发现身上划出的一个大口子血流如注,伤口处肿起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我把珍贵的水在伤口上滴了几滴,尽量把伤口上的碎石和泥土拍打干净,然后用纱布在伤口处按了一会儿。伤口凝血之后,我才又一跛一跛地上路。
“你知道你现在处于什么状况吗,亲爱的?”一阵大笑后,那个白人问我。我摇了摇头。白人和黑人看上去都是60多岁的样子,而拉美男孩估计连20岁都不到。
踏上第四天的旅途之前,我把伤口处理了一下。一位REI的工作人员曾经建议我买一盒第二代疤痕修复贴,这种用来处理烫伤的药贴对于水疱的处理效果也颇佳。我把贴片贴在脚趾尖、脚后跟、尾骨、双肩的正面以及后腰部,把身上所有起水疱、蹭破皮以及起红疹的地方都贴了个遍。完工后,我把袜子蹬掉,把它们揉得稍微柔软一些后又穿回了脚上。我带了两双袜子,每隔几个小时替换一次,好把换下的袜子挂在背包上缠着的蹦极弹力绳上风干。但即便如此,这两双袜子都因为泥土和汗渍而变得又黏又硬,好似不是用布料做的,而是用硬纸板糊的一样。
“看到这儿的山了吗?”坐在方向盘后方的白人伸手朝挡风玻璃外指了指,问我,“我们正准备炸山呢。”他告诉我,一家矿业公司买下了这块土地,准备在此开采装饰庭院用的假山和石块。他轻轻敲着他的牛仔帽帽檐,说:“我叫弗兰克,按理来说,小姐你怕算是擅闯私人土地了。不过我们不会追究你什么责任的。”他看看我,对我眨了一下眼睛,“我们只是矿工而已,这土地不是我们的,要不我们可能就得对你开枪了。”
反正我也不饿。感知饥饿的神经仿佛一根失去知觉的手指,几乎动也动弹不得。我吃了一把干金枪鱼片,六点一刻还不到便进入了梦乡。
他又一次笑了,然后指指坐在中间的拉美男孩,告诉我他的名字叫卡洛斯。
我来到一处高地,停下脚步放眼远眺。映入眼帘的是更多的山岭和沙漠山地,壮美而摄人心魂;远处,则是一排排轮廓分明的风力涡轮发电机。我回到帐篷边,架好炉子,准备为自己烹制旅途中的第一顿热乎饭。我使出浑身解数,却怎么也无法让火燃烧足够长的时间。我把使用指南找出来,读了“常见问题”一栏,原来是我装在炉子气罐里的天然气出了问题。炉子使用的应该是一种白色的特殊天然气,但我却灌入了加铅天然气。因为我的弄巧成拙,炉子的点火器已经被堵住,炉灶被烟灰熏得黑黑的。
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黑人自报家门:“我叫沃特。”
我手握着指南针,在金橡泉边读完了《永不迷失》。我辨出了东西南北,卸下了背包的重负,欢天喜地地沿着一条连接金橡泉的越野车道去寻找美景。我的双脚仍然酸楚,肌肉仍然生疼,但少了背包的负担,顿觉身轻如燕。我不但挺直了腰杆,而且简直要一飞冲天了。双肩就如附了两根从天上降下的弹力绳一般,每一步都似一次飞跃,身体如空气一般轻盈。
上一次见到的人,就是那两个开着科罗拉多牌照的小货车把我载到公路旁的男人,但那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前的事情了。现在我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别别扭扭的,声调比我记忆中的要高,语速也快了些,仿佛我的声音是一种我自己无法捕捉到的东西似的。每一个单词都如小鸟一般,扑棱棱地飞出了我的掌心。三个人让我坐在卡车的后座上,然后沿着弯道开了一小段距离去取我的背包。弗兰克把车停下,三个人都下了车,沃特帮我把背包提起来,被背包的重量吓了一跳。
乔在我的胳膊上找不出一条适合注射的血管,于是对我说:“把脚踝给我。”
他吃力地把背包举起来,放在了卡车的车斗里,说:“我在韩国当过兵,从没有扛过这么沉的包呢。嗯,也可能扛过吧,但那是在我受罚的时候。”
“该我了。”看他注射完毕之后,我迫不及待地要求道。那时距离我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时间仅有短短的48个小时了,但霎时间,这一切仿佛离我很远很远。
很快,由不得我多插嘴,三个人就帮我做好了决定:我跟着弗兰克回他的家,由他的老婆为我做一顿晚餐,然后我可以洗澡,可以在床上睡一夜。第二天上午,弗兰克会带我去一个地方,好让我把炉子修理好。
多亏了这块瘀伤,我才在莫哈维的旅馆里按捺住了给保罗打电话的冲动。我知道,他会从我的声音中捕捉到我试图隐藏的故事,而这块瘀伤,会将我话中的弦外之音全部引出来。在波特兰等着搭飞机去洛杉矶的两天里,我本打算离乔远远的,但我并没有遵守这个诺言。从六个月前他来到明尼阿波利斯看我的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碰过海洛因。但即使如此,这一次,我还是和他一起沦陷了。
“现在能再给我讲一遍吗?”这个问题弗兰克问了我几次。每一次,三个人都会一脸不解但全神贯注地听着。他们住的地方距离太平洋屋脊步道只有20英里,但他们居然没有听说过这条步道。弗兰克和沃特一边闲聊,一边很有礼貌地问我:“一个女人家孤身一人徒步旅行,图个什么呢?”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我必须抓紧时间了。我已经比自己所谓的“进度”落后了许多,但那一天,我却无法强迫自己离开金橡泉周围那些青翠欲滴的野生橡树。除了皮肤被擦破之外,我的肌肉和筋骨也因长途跋涉而阵阵作痛,双脚上也磨出了星星点点的水疱。我坐在沙土地上凝视着自己的双脚,眼见水疱越发严重,却无可奈何。我用手指小心翼翼地抚过双脚,滑至脚踝上一处足有1美元硬币大小的瘀伤。这并不是我在这次旅途中挂的彩,而是来自旅途开始之前我做的一件蠢事。
卡洛斯思考了片刻,发话说:“我觉得这样做挺酷的。”他告诉我,今年他18岁,正准备去当兵。
“你好呀,蜥蜴!”我对它打招呼。而它却停止了俯卧撑,全身僵住,一动也不动,而后闪电一般地跑掉了。
我提议说:“要不你别去当兵了,试试徒步旅行怎么样?”
我本是铆足了劲儿,准备行进一整天的,但却靠着泉边在我的野营椅上坐下了。气温终于升了起来,阳光洒在我裸露的双臂和双腿上。我脱去衬衫,把短裤拉到脚踝处,闭上双眼躺在椅子上,希望阳光能够治愈我躯干上被背包磨破的皮肤。当我睁开双眼,发现近旁的一块石头上有一只小蜥蜴,好像在做俯卧撑。
“才不呢。”他回答。
旅途的第三天,上路几个小时后,我到达了金橡泉。一个四四方方的混凝土砌成的水池跃入眼帘,我的心气顿时高涨了许多——不仅是因为我发现了水源,更是因为这眼“泉水”明显是人工砌成的。我把手伸进水中,惊动了聚集在水面上的几只小虫。我取出饮水过滤器,把导管插进水中,用我在家里厨房洗手池中练习过的方法往上抽水。抽水的过程比我记忆中的要困难些,可能是因为在练习时我每次只抽几下水,而真到实地抽水时,却发现自己对肌肉力量的练习并不到家。我终于攒足了劲儿开始抽水,谁知导管却浮在水面上,因而抽出来的只有空气。我抽啊抽啊,直到精疲力竭,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休息之后又继续,总算把两只水瓶和储水袋重新灌满了。前后足足花了我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但这是我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因为下一个取水点离我足有19英里远,想想就让人害怕。
三个人重新上了车,我自己在后座坐了几英里的车程,和他们一起去开沃特的卡车。沃特和卡洛斯开着卡车离开后,车里只剩下我和弗兰克两个人,他还有一个小时的活儿要完成。
到了早晨,衣服已经在一夜之间冻得僵硬板结,我只得生拉硬扯地把衣服穿在了身上。
我坐在黄色卡车的驾驶室里,看着弗兰克开着牵引车,来来回回地把路轧平。每次开过我身边,他都会冲我招招手,待他开过去之后,我便会偷翻他卡车里的东西。在仪表盘后的小储物箱里,我找到了一个银质的扁酒瓶,我抿了一小口,嘴唇火辣辣的,又马上把瓶子放了回去。我把手伸到车座下,拽出一只黑色的扁箱,打开后发现里面放着一支和威士忌酒瓶材质相同的手枪,然后又关上箱子,放回原位。卡车的钥匙插在点火器上,我无所事事地瞎想着要是把火打燃后将车开走会是怎样的一幅情景。我脱下皮靴按摩双脚,在波特兰注射海洛因留在脚踝上的瘀伤还在,但已经变成了暗黄色。我用手指轻触了一下伤处,抚过那仍隐约可见的针孔,不明白自己怎能干出这等蠢事。然后,我把袜子重新穿上,把瘀伤遮盖起来。
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往金橡泉的方向走,但到了7点钟,这口泉却仍不见踪影。我无暇多想,由于太累而感觉不到饥饿,于是又省了一顿晚餐,也正好省了做晚餐的用水。我找到一处还算平坦的不大的空地,便在空地上把帐篷扎好,背包一侧挂着的温度计显示,当时的气温只有42华氏度(1)。我把被汗水浸湿的衣物脱下来,晾在一棵灌木上,然后便爬进了帐篷。
“你是哪种类型的女人?”弗兰克做完了他的工作,钻回卡车里在我身旁坐下问。
完事之后,我跛着脚四处找来些石头块儿,堆在了我的大便上。掩盖完毕后,我继续上路。
“哪种类型?”我问道。我俩四目相对,他的眼睛似乎在述说些什么,我避开了他的目光。
这分明是一个大男人扛着钻机才能胜任的活儿!我一边瞎想,一边用泥刀的刀尖狂暴地往地上戳,手腕都快被累断了。我徒劳地凿呀凿呀,紧绷的身上渗出了星星点点的冷汗。直到快要拉裤子的关头,我才不得不站起身来。我别无选择,只得把裤子脱了下来。因为穿内裤只会徒增对臀部的摩擦,当时我早已经把内裤脱下来扔掉了,所以一脱下外裤,我便马上蹲下来,就地如厕。方便之后,我如释重负,但因为太过疲惫,我差一点儿一屁股栽到还冒着热气的大便上。
“你是不是挺像珍妮的?就是人猿泰山喜欢的那一类型?”
我并不喜欢这样上厕所,但这是徒步旅行者解决内急的方法,所以我只得遵守行规。我继续往前走,找到了一个看上去比较安全的地方,从那儿往偏离步道的方向走了几步。我取下背包,把泥刀从刀鞘中抽出来,冲到一丛鼠尾草后面开始挖洞。地面的石块挺多,泥土泛着米褐色,看上去硬邦邦的。在这样的地面挖洞,简直就像在试图开凿大理石灶台一般,砂石四溅。
“可能吧。”我回话说。虽然我在笑,但心里却萌生了一丝焦虑,祈祷着弗兰克能快点把车发动开走。他的块头挺大,个头挺高,轮廓分明,皮肤黝黑。在我眼中,他虽是名矿工,但却牛仔派头十足。他的双手让我想起了我成长过程中接触的有些男人的双手,这些男人靠体力养家糊口,无论如何擦洗,他们的双手永远都是脏兮兮的。与他同坐在一辆车里,我有了一种和某些男人一起处在特定的环境中时总会萌生的感觉——一切都可能发生。他既可以温文尔雅地埋头干他的工作,也有可能紧紧抓住我,在一瞬间将事态完全改变。我和他坐在一起,一刻也不敢松懈地关注着他的双手和每一个动作。但表面上,我却装得泰然自若,好像刚从小寐中醒来似的。
我有些慌了神,匆匆往山下走去。渐渐地,白雪变成了水雾,水雾渐渐散去,变成了远近群山上温和的绿树和棕土,那错落有致的坡度和棱角分明的轮廓,在苍天的映衬下格外惹眼。在行进的过程中,入耳的唯有皮靴在沙砾地面上咔嚓作响的声音,以及那快要把我逼疯的背包支架发出的嘎吱声。我停下脚步,摘下背包,找到支架上可能发出摩擦声的源头,用润唇膏一阵涂抹,然后继续上路。孰料,刚才的努力都是白费功夫。我大声说了几个词,好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距离和那个送我来步道的男人道别,仅仅过了48个小时多一点儿,但在我看来,那一刻仿佛离我有一周那么遥远。我的声音突兀地回响在空中,显得有些奇怪。我总觉得马上就能遇到别的徒步旅行者了,却迟迟不见人影。但一个小时之后,我便体会到了独自一人的方便,因为我突然有了内急之感。虽然我脑中浮现出“上厕所”几个字,但在步道上,所谓的“上厕所”其实就是指在没有坐便器的支撑下蹲下去,在自己挖的洞里解决问题。那把写着“挖!我喜欢!”、被我绑在背包腰部固定带上的不锈钢泥刀,终于盼到了大显神威的时刻。
他将手伸进小储物箱里,取出那瓶威士忌说:“我这儿有好东西。这是我干完一天的活儿后对自己的奖励。”他拧开瓶盖,把酒瓶递给我说,“女士优先。”
让我始料不及的,不只是我对山川和沙漠的新的认知。尾骨、臀部和双肩前的皮肉被磨出了血,这是我始料未及的。通过内容详尽的旅行手册上的信息,扣去路上多次停下休息的时间,我今天的平均时速还不到每小时1英里,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为这次太平洋屋脊步道之行做计划时,我本打算在整个旅途中每天坚持走14英里的路程。但实际算下来,在大多数时间里,我每天行进的路程需要多于14英里,因为在旅途中我打算每过一两周都要用一天的时间停下来做休整。但在踏上步道之前,我从没把我的身体素质和步道严酷的环境纳入考虑范围。
我接过瓶子,仰头把酒灌进嘴里。
我踏入了全然陌生的新疆界。
“果然,你就是我想象的那种女人。我就叫你珍妮好了。”他接过酒瓶,喝了一大口。
我从没料到会在沙漠中看到下雨,更不用提下雪了。在我成长的地方,山上是没有沙漠地带的,虽然我有过几次白天在沙漠中徒步旅行的经历,但我对沙漠的认识还很肤浅。我认为,沙漠就是干燥炎热而多沙的地方,是蛇蝎和仙人掌的地盘。但是我错了。沙漠远远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简单,它和山川一样,也是层次清晰、繁复多变的。在踏上旅程的第二天,我意识到,我这次崭新的体验,的确是无可比拟的。
“其实我不能完完全全算是孤身一个人,”我脱口而出,一面在心里编谎话一面继续说,“我的老公叫保罗,他也在徒步旅行呢。他是从肯尼迪草原那儿开始上路的,你知道那个地方吗?我们两个人都想体验一下独自徒步旅行,所以他往南走,我往北走,准备在中点会合。然后我们两个就会一起徒步旅行到夏天结束。”
在爬山的过程中,我逐渐悟到我对山的认识是多么浅薄,我甚至分辨不出我是走在一座山岭上,还是走在由一系列山坡连成的山脉上。我成长的地方山并不多,虽然我也攀爬过几座山,但只是在白天沿着游人如织的山路游玩罢了。山于我而言,只是硕大的土坡而已。但这认识太过片面了,我现在才意识到,山坡其实有其层次、充满变化,是难以名状而无以比拟的实体。每当我认为自己已经到了一座山岭或一条山脉的顶点时,我总会发现自己的判断为时过早了。即使眼前首先出现的是一小段斜坡,而山势也会逗人似的往下延伸一段,但往上的路却看似没有尽头。于是我继续向上爬,直到爬上真正的山顶。之所以确定这是山顶,是因为这里有雪。这雪并不是地上的积雪,而是从天而降的薄薄的雪片,狂风卷着这雪片,在空中纷飞狂舞着。
弗兰克点点头,又喝了一口威士忌:“嗯,这么说来,他比你还欠考虑呢。”说完后,他思忖了片刻,“一个女人家能做出你这种事就已经够不理智的了,一个大老爷们儿居然允许自己的老婆出来做这种事就更不理智了。”
夜幕降临,我继续向山上爬着。除了眼前,我什么也看不清楚。对蛇的惧怕并没有像昨天那样纠缠着我,我脑子里空空如也,并没有想什么“我可是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呀”,也没有琢磨“我这是把自己逼到什么道儿上啦”,只是一门心思地前进。我的大脑犹如一个水晶般明澈的花瓶,其中只装着“前进”这一个想法,但我的身体却恰恰相反,像极了一包崩碎的玻璃,每一个动作都会牵动我的痛处。我数着脚步,以求分散自己对疼痛的知觉,每数到100,就在心中清零,然后默默地接着从1开始数下去。如此以100为单位的计步法,果真让我的旅途变得不那么难熬了,似乎我只用完成眼前的这100步便可以安心了。
“是啊,”我回答道,仿佛同意了他的观点,“我的意思是,我们俩再过几天就要会合了。”我的声音是那么坚定,连自己差点儿都相信了自己的谎言,就好像在那时那刻,保罗真的在向我靠近一样;好像我俩并没有在两个月前那个下雪的4月天提交离婚申请书;好像他真的离我越来越近;好像如果我途中遇险,他一定会有所察觉;好像如果我身有不测,不出几天就会有人注意到似的。
落在脸上的雨点将我唤醒,我看了看表,发现自己已经睡了将近两个小时。我没有做梦,也全然不知自己是怎么入睡的,仿佛有人从身后用石头把我砸晕了似的。坐起身后,我发现自己被包围在层层雾气之中,能见度只有几英里。我抓紧背包带,在细雨中继续前进。而每走一步,我的整个身体都好似在深水中跋涉一般沉重。我把T恤和短裤卷起来,本想垫住臀部、背部和肩膀上被背包磨得生疼的地方,谁知却适得其反。
但是现实恰恰相反。我生命中的人们,就如旅行第一天被沙漠狂风吹散的创可贴一样,全都漫天纷飞,消失不见了。我到达路途的第一站时,竟没有一个人打电话慰问我,到达第二站和第三站时,我也是一个电话都没接到。
正午时分,我已经爬到了6 000多英尺高的山腰上,气温渐渐变凉,太阳也骤然躲到云层后不见了踪影。昨天我还在沙漠中挥汗如雨,而现在我却一边吃着蛋白质能量棒和杏干组成的午餐,一边瑟瑟发抖。被汗浸湿的T恤贴在背上,冷飕飕的。我把羊毛衫从衣袋里找出来穿在身上,然后便躺在防水布上小憩几分钟。谁料,我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弗兰克往座椅的靠背上靠了靠,调整了一下安全带上那硕大的金属扣,说:“干完一天的活儿之后,我还有另一种奖励自己的方法。”
我继续上路。虽然被那摊粪便吓了一跳,但我却越走越轻松;虽有背包的重负,而我的步伐却越来越矫健。我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应付自如的潇洒,而这感觉不到15分钟便土崩瓦解了。我向高处爬啊爬啊,穿行在石块遍布的山间,沿着步道缓行而上。每迈出一步,背包的支架便会因为重压而在我身后嘎吱作响。背部和双肩的肌肉已绞扭成了紧绷的硬结,火辣辣的。每走一段路,我都得停下来用双手支撑在膝盖上,暂时减缓双肩上的负重,然后再蹒跚地继续前行。
我小心地试探着笑了笑,问道:“什么奖励方法?”我的心在胸中怦怦直跳,放在大腿上的双手汗涔涔的。我警惕地觉察到,我的背包现在在离我很远的车斗里。我马上下定决心,如果我得推门逃跑的话,背包就不要了。
我强挤硬塞地把背包装得不剩一丝余地,用蹦极弹力绳把剩下的物品绑在背包的外侧,接着,又用我在旅馆里发明的那一套程序把背包背在身上。从准备到出发,我花了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刚一上路,我就在离我扎营处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小摊粪便,颜色黑黑的,像是焦油一般。这是鬣狗留下来的——至少我希望是——还是美洲狮的呢?我在沙地上寻找脚印,但却一无所获。我环顾了一下四周,鼓起了勇气,准备面对从鼠尾草丛和石块中探出的大型猫科动物的脸。
弗兰克把手伸到车座底下,也就是放着装有手枪的箱子的地方。
我钻出帐篷,缓缓地直起身来,肌肉还因昨日的徒步旅行而隐隐作痛,踩在沙石上的赤脚显得那样娇嫩。我仍然没有饥饿感,但还是逼着自己吃了些早餐。我把两勺名叫“升级牛奶(Better Than Milk)”的豆奶粉舀到一个水瓶里,加水搅拌后倒入即食燕麦片。它的味道并没有好过牛奶,甚至更糟,简直淡而无味,和啃草叶没什么区别。我的味蕾仿佛集体大罢工了似的,而我仍然一口一口地逼着自己往下咽,因为我必须得为一天的旅行补充足够的能量。我把水瓶里剩下的水喝光,然后笨手笨脚地用在我手中“咚咚”翻动的储水袋把水瓶再次灌满。根据《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上的信息,我现在距离最近的水源金橡泉还有大约13英里远。虽然昨日表现欠佳,但我仍打算在今天赶到水源处。
他拿出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面装的是一条条细长的红色甘草糖,每捆都像索套一样绞在一起。他把塑料袋递到我面前,问:“珍妮小姐,要不要来点儿?”
我在拂晓时分就睁开了眼睛,但却一直赖在睡袋里阅读旅行手册。虽然已经补充了12小时的睡眠——至少我躺下的时间有这么长——但我仍然感到昏昏沉沉,直到一个小时后才勉强地坐起身来。昨夜的风一阵阵地且狂暴地敲打着帐篷,偶尔刮得靠头一边的帐篷篷壁迎风狂舞,害得我一整夜不知醒了多少次。黎明前的几个小时,风才逐渐停歇下来。但取而代之的寂静,却如将我的形单影只昭告天下的大喇叭一般,扰得我辗转反侧。
(1)摄氏度=(华氏度-32)/1.8。—编者注
严格算起来,我比太平洋屋脊步道年长了恰好15天的时间。我出生于1968年9月17日,而步道是在同年的10月2日由国会的一项法案正式命名的。这条步道其实早就存在,只是路线迟迟没有敲定。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一群徒步旅行者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就开始着手打造一条连接墨西哥和加拿大的步道。从那时起,人们便开始为这条步道拼接和开拓路线。1968年,太平洋屋脊步道被正式命名,直到1993年,步道才最终完成。而差不多整整两年后的一天清晨,我在将我划伤的约书亚树的簇拥下迎来了旅程中的第一个清晨。在我看来,这条步道并不像只有2岁大的样子,也不像我的“同龄人”,而是有一种古朴感,包含着一种无所不知的大智慧。我的一切喜悲,在这条步道看来,都是无关紧要的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