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汤姆果真把靴子脱了下来。我们先回到了营地,在埃德的野餐桌旁坐下,大家聚拢过来做自我介绍。我看着汤姆小心翼翼地把他脏兮兮的袜子脱下来。他的脚和我的很像:皮肤泛着鱼肚皮的惨白色,上面星星点点的,满是血迹和化脓的伤口,脚面上挂着一片片脱落下来的皮。我卸下背包,拉开一个包的拉链,取出我的急救箱。
我们一起往埃德的营地走去,路上虽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但我们还是交换着信息,互道着自己的身世。汤姆那年24岁,道格21岁。“新英格兰贵族”,母亲总是这样称呼他们这样的人——那些家境殷实,来自俄亥俄以东、华盛顿特区以北的人。无须和他们多说,我就对他俩有了大致了解,不出几天,我就能把他们的情况全部掌握。他们的父母不是医生市长就是财团大亨,两人一定是名校出身,不用说,楠塔基特岛和缅因州海岸边上的私人岛屿就是他们的度假地,而他们的春假也许就是在韦尔这种地方悠然度过的。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我的臆断,他们的人生于我,就像我的人生于他们一样,仍是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但说不出为什么,我觉得他们就像我特别亲近的朋友。他们不是什么器械使用高手,不是什么背包旅行达人,也不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万事通;他们并没有从墨西哥一路徒步至此的经验,也没有用十年时间将这次旅行准备得万无一失。更妙的是,现在这两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跟我一样快要散架了。当然,由于他们是结伴同行,两人并没有尝过几天不见一人的寂寥,他们的背包看上去也大小适中,估计没带什么折叠锯之类的累赘。但自从我与道格对视的那一刻起,我就看出,虽然他表面镇定自若,但还是被步道磨去了些锐气。而当汤姆伸手跟我握手时,那张脸上分明写着:“我得赶紧把这双该死的靴子脱下来!”
“你用过这个东西吗?”我一边问汤姆,一边递给他一条第二代疤痕修复贴。幸好我的装备补给箱里还有备用的。“这东西救了我的命呢。”我解释道,“说实话,没了这东西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走下去。”
待我们走近,汤姆和我握了握手,说:“你好!”
汤姆只是绝望地抬起头看着我点点头,并没有张口。我把几贴修复贴放在椅子上。
路上出现了一个身影,道格喊道:“汤姆!”然后我们一起朝他走去。还没走到近前,我就发现汤姆和道格在外貌和性格上截然相反:瘦骨嶙峋、皮肤苍白,还戴着一副眼镜。我们越走越近,他的脸上浮现出微笑,但这笑显得小心拘谨,还微微带着点儿狐疑。
我对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这些都给你。”看到修复贴那蓝色的半透明包装,我想起了短裤兜里揣着的安全套。不知道汤姆和道格有没有带安全套,也不知道携带安全套到底是不是很傻。而现在,有了汤姆和道格的出现,口袋里的安全套仿佛显得不那么荒谬了。
“他马上就来了。”道格说完,无缘无故地笑了起来。他让我想起了我遇见过的那些阳光大男孩儿,英俊的脸庞,魅力十足的个性。他们清楚自己鹤立鸡群,自信这世界属于他们,也坚信自己在这世上定有安全的立身之所。他们春风得意,没有一丝顾虑。站在道格的身旁,我觉得他随时都有可能伸手握住我的手,带我一起从悬崖上跳伞而下。我们在风中轻轻飘荡,笑声响彻云霄……
“我们打算6点一起去格朗皮餐馆。”埃德一边说一边看看手表,“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我一会儿开车把你们都送过去。”他看了看汤姆和道格,“现在还有点儿时间,我很乐意给你们两个小伙子弄点儿吃的。”
我回答说:“这不是赶上了吗。”他的俊朗和热情让我有些意外,说话都有点儿结巴了。“我们都在这一带扎营了,”我用手指指身后,“我们一帮人都在那边呢,你朋友呢?”
几个人围着野餐桌坐下,一边吃着埃德做的薯条和已经变凉的烤豆子,一边讨论着选择自己背包的原因以及每款包的优缺点。有人拿出了一副扑克牌,几个人便玩了起来。格雷格靠着我坐在椅子的边上,翻阅着他的旅行手册。我站在自己的背包旁,仍在为背包的转变而唏嘘惊叹。那曾经鼓鼓囊囊的背包如今竟被腾出了空隙,真是不可思议。
“我们在登记簿上看到你的名字,一直努力想赶上你呢。”
“你可以算得上是个贾丁党了,”艾伯特盯着我的背包,打趣地对我说,“你可能没听说过,贾丁党指的就是雷·贾丁的追随者,他们对背包的重量把关非常严格。”
“道格?”我问道,没想到还真猜中了。他冲着我挥了挥手臂,朗声大笑起来。然后,他走到我近前,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格雷格在一旁插嘴道:“贾丁就是我告诉过你的那个人。”
“谢莉尔?”正在这时,有人冲我喊了一声。我抬眼,看见一个背着包的英俊少年朝我走过来。
我故作严肃地点点头,不想让别人察觉出我的无知:“我去收拾收拾,准备去吃晚饭。”说完,便往野营地的边缘走去。我扎好帐篷,爬了进去,然后把睡袋铺开,在上面躺下来。我盯着头顶的绿色尼龙布,耳边传来几个人的交谈声,偶尔还能听到他们朗声大笑。我愁容满面地琢磨:就要和六个男士一起去餐馆了,但我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外,没有什么可换的行头。我的身上只有一件运动胸罩,外套一件T恤,加上一条短裤,连内裤都没有穿。我想起了装备补给箱里的那件干净T恤,于是坐起来换上。脱下来的T恤是我自从到了莫哈维就一直穿在身上的,整个背部都被汗水浸泡成了黄褐色。我把T恤揉成一团,放在帐篷的一角,准备一会儿扔在百货商店那里。剩下的全是御寒衣物,我想起来还有一条几天前因为太热而摘下来的项链,便把它从放驾照和现金的自封袋里拿出来戴在脖子上。这条项链的吊坠是母亲的一只绿松石银质耳环,另一只耳环被我弄丢了。这耳环是母亲的遗物,饱含深意,正因如此,我才把这条项链随身带着。但现在,我之所以庆幸有这条项链在身边,完全是为了扮靓。我用手指和小梳子在头发上鼓捣,想弄一个好看的发型出来,但最后还是放弃了,干脆直接把头发别到了耳后。
虽然我的双脚只离地1英尺,但我终于能跳起来了。
我知道,就算我不修边幅、素面朝天也没有什么大碍。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像埃德说的一样,我终究是一堆男人之中唯一的女性。我觉得,为了不让这些男人有什么非分之想,我必须尽己所能地融进他们中去,把自己也变成个男人。
我乐不可支,背着包在围绕野营地的沙土路上试着走了走。由于我是独自一人上的路,因而不能像结伴而行的人那样分摊行李,而且我也不具备格雷格那样超强的自信和能力,因而我的背包仍是徒步者之中最大的一个。但与被艾伯特精减之前相比,“怪兽”已经轻盈了许多。我简直身轻如燕、要一跃而起了。在沙土路上走了一会儿,我真的停下脚步,雀跃起来。
我这辈子从没有和男人称兄道弟过。几个人还在外面打牌,我则坐在帐篷中想,这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归根结底,我这一辈子都是女性角色,我熟悉也离不开女性的阴柔赋予我的力量。想到要把这些女性的特权束之高阁,我不禁心生感慨。想和男人打成一片,我就不能在男人堆里扮演那个我熟悉的角色了。初尝这个角色的滋味时我只有11岁,当成年男人们转头看我、对我吹口哨或压低声音对我说“嘿,漂亮小妞”时,我便觉得一股力量油然而生,刺得身上痒痒的。中学时,我继续扮演这个角色,为了窈窕的身姿,我不好好吃饭,还故作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去博男生的喜爱。成年之后,我用不同的假面为这个角色增添色彩:纯朴少女、朋克女孩、牛仔姑娘、聒噪女生、野蛮女友……每双高跟靴子、每条超短裙、每款夸张的发型后面,都藏着一个机关暗道,让我离那个本真的自我越来越远。
作为回答,他咯咯地笑着,摇了摇头。
现在,我只有一个角色可以演了。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我别无选择,只得全心全意地投入这个角色中,把我那邋遢的面庞暴露给“全世界”。而我所谓的“全世界”,由六个男人组成。
我转身靠向“怪兽”,把胳膊从背包带里穿过去:“好了,来看看包轻了多少吧。”说完,我把带扣扣上,将包从桌子上扛了起来。背包虽然被我新放进去的冰镐和11天量的食物装得满满的,但仍变得轻巧了许多。吃惊之余,我朝艾伯特一笑,说:“谢谢你。”
“谢莉尔——”道格在帐篷外几英尺外轻声喊道,“你在吗?”
“你觉得这儿好玩?”他质疑道,我俩都笑了。
“在。”我回答道。
于是,我回话说:“这么说吧,我觉得来这里挺好玩儿的。”
“我们要去河边玩,你也来吧。”
“我不太清楚……”我有些犹豫不决。无论眼前这位50多岁、信仰上帝的雄鹰童子军队员笑得多么甜,也无论他忽闪的眼睛有多么和善,我还是不想把我为何要在荒野中跋涉整整三个月的真正原因和盘托出。将我逼上这条步道的原因在他看来未免显得有点儿大逆不道,而在我自己听来也有些故弄玄虚之嫌。而我俩估计能在一点上意见趋同:我这次旅行的决定做得鲁莽欠妥。
“好呀。”我回答道,不由得心里美滋滋的。我坐起身来,裤兜里的安全套发出刺啦一声,我把它掏出来,塞回急救箱里,然后从帐篷里爬出来,往河边走去。
他点点头,看着我把我们说好可以重新放回背包里去的一堆东西推到一边。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他却先张了口:“我先说说我的原因吧。来这儿徒步旅行是我毕生的一个梦想,听说这条步道后,我就自己琢磨:‘在去上帝那儿报到之前,我得试试看。’”他用手指在桌子上轻轻地叩着,“小姑娘,你的原因呢?我有个理论,绝大多数人做事情都有自己的原因。没有动机,人们是不会往这儿跑的。”
道格、汤姆和格雷格正在我几小时前洗澡的浅池里蹚水。远处,湍急的河水拍打着与我的帐篷一般大小的巨石。我心想,拿着那把还不会使用的冰镐,拄着那机缘巧合来到我身边的带着可爱的粉红带子的白色滑雪杖,我不久就要面对山上的积雪了。前方等待我的究竟是什么,我还未来得及好好思考,我只是边听埃德的讲话边附和着点点头罢了。埃德告诉我,他在这里扎营之前的三周里,绝大多数途经肯尼迪草原的徒步者都选择暂时离开步道,因为这前所未有的积雪让前方四五百英里的步道几乎无法通行。这些人乘车,往北走到海拔较低的地带后,再重新踏上步道。有的人准备到夏末再返回来重走这段路程,有的人干脆跳过了这一段。像格雷格说的,还有人选择了放弃,准备等到雪情不那么严重的年份再来挑战。而还有少数人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挑战积雪,继续前进。
我问:“你是说我为什么来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吗?”
幸亏我把那双便宜的凉鞋带来了。我穿上凉鞋,小心地踩着河边的石子,向他们几人走了过去。河水冰冷刺骨。
“你为什么到这儿来?”艾伯特的收拾工作告一段落,坐在野餐桌旁的长椅上,宽大的手掌于胸前交叠在一起。
“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我走到道格的近前,他对我说。他向我伸出一只手,手里是一根大约1英尺长的黑色羽毛,在阳光下,羽毛闪着幽蓝的光泽。
但艾伯特并不会为我是否漂亮、是否会和别人上床这种事情费心思。他继续在我的包里一通翻找,先是厉声向我提问,然后再把那些我本以为不可或缺的东西扔进“废物”堆里去。每当他拿起一样东西问我是否可以扔掉时,我几乎次次都点头表示同意。但我保住了《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以及我至爱的那本崭新的《共同语言之梦》,也留下了记载着我整个夏天的点点滴滴的日记本。趁着艾伯特没注意,我从被他扔在一旁的那一打安全套中扯下了一只,偷偷塞进了短裤的后袋。
“为什么要送我?”我从他手中接过羽毛。
我看上去并不像一个需要带一打安全套的女人。
“给你带来好运啊。”他边说边摸了摸我的胳膊。
“不需要。”我一边回答,一边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下去。做爱这种事对现在的我来说,就如外太空般遥远。然而在家打包时,我完全不知道太平洋屋脊步道会对我的身体产生多么大的影响,还自以为带上安全套以备不时之需是明智之举呢。自从离开里奇克雷斯特的旅馆后,我就一次镜子也没有照过,等大家都去睡觉后,我抓紧机会对着埃德房车侧边的镜子照了照自己的脸。虽然刚刚在河里洗了一下,但我的脸仍然脏兮兮的,皮肤被阳光晒得黝黑。我的身体消瘦了一些,亚麻色的头发混着汗渍、河水以及灰尘故而变浅了一些。
他把手收了回去,而我被他触过的地方感到火辣辣的。我能感到,这过去的14天里自己是多么缺少爱抚,又是多么孤苦伶仃。
艾伯特拎着那一打安全套问我:“你真需要这种东西吗?”只见这位名副其实的老牌雄鹰童子军队员正颜厉色地站在那里,手指上的结婚戒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虽然他亲手砍断了自己的牙刷,但他的背包里一定安安稳稳地放着一本口袋大小的《圣经》。他以军人的姿态冷眼看着我,那一打安全套的白色塑料包装在他的手中渐渐展开,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我手拿着羽毛,提高了嗓门,好压过汩汩的流水声:“我考虑了一下积雪的问题,不是有人选择绕过积雪带不走吗?但他们来的时候是一两周之前,现在积雪肯定已经融化了不少,所以咱们说不定可以试一试。”我先看了看格雷格,又把目光投向我正在轻轻抚摩的黑色羽毛。
我开始动手打包,把新收到的东西和旧行李混在一起,心情与硬着头皮参加一场必然挂科的考试无异。我整理完毕后,艾伯特从河边走了回来,把我背包里的东西取了出来。他把东西分成两堆,一堆是我要装回包里的东西,另一堆则放进了我已经清空的装备补给箱。我可以选择把这些东西寄回家,也可以留在肯尼迪草原百货商店门口的纸箱子里,供其他的徒步旅行者使用。我至今一次都没有用过的折叠锯、迷你双筒望远镜以及相机的超大功率备用闪光灯,都被扔到了箱子里。我接着往下看,被艾伯特“降级”的东西还有被我高估了除臭能力的除臭剂、我本想拿着以备剃腿毛和腋毛时用的一次性剃毛刀以及被我塞进急救箱里的一大打安全套。
“6月1日大角高原上的积雪深度是上一年同一天的两倍多。”格雷格说着,把一块石头扔了出去,“一周的时间不会让积雪深度有什么大的变化。”
“好的,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先把接下来一段路上要用的东西装进包里去,其他的事一会儿再说。”说完,他拿着一截牙刷刷头,朝着河边走去。不用说,他一定是为了减轻行李重量把牙刷柄砍掉了。
我点点头,好像我知道大角高原的位置,好像我理解积雪深度为去年同期的两倍意味着什么。仅仅置身于这场谈话之中,那种冒牌徒步者的感觉便又一次油然而生。我就像站在运动员中间的吉祥物似的,仿佛他们都是正牌的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而我只是个凑热闹的。我经验匮乏,雷·贾丁的大作一页也没有拜读过,我的行进速度慢得可笑,而且不知头脑中哪根弦没有搭对,竟然郑重其事地带了一把折叠锯上路。不知怎的,所有这一切都让我感到,自己不是从蒂哈查皮道口一步步走到肯尼迪草原的,而是被谁捎带过来的。
我苦笑着回答说:“太好了,正是时候。”
但我的确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自己走过来的。我不想放弃去塞拉高地一饱眼福的机会,这是整条步道上我最为期待的路段。它的壮美让《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的四位作者赞叹有加,也因约翰·缪尔在百年前写成的著作而名垂千古。在书中,约翰·缪尔将这一地带美其名曰“光之山脉”。在我看来,塞拉高地及其13 000~14 000英尺高的顶峰,外加高地上澄澈的湖水和纵深的峡谷,全都是太平洋屋脊步道在加利福尼亚境内的极致景色。再说,如果绕过了这个地段,我到达阿什兰的时间就会比原计划早一个月,那么我的整个计划也就被打乱了。
我正手捧着完好无缺的《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时,艾伯特从他的帐篷中走了出来。他对我说:“看来你就算扔点儿行李也能照样撑下去,我帮你精减点东西吧?”
“只要有可能,我就想走走试试看。”我边说,边兴奋地挥着那根羽毛。我的双脚已经在水中冻得失去知觉,没有了痛感。
烧书固然让我痛心,却是迫不得已。在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之前,我就一直是个书迷;在步道上,书籍对我而言更是有了新的意义。在我的现实世界变得太孤寂、太残酷或让我忍无可忍时,书便为我创造了一方让我沉醉忘忧的净土。晚上扎营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赶着完成扎帐篷、过滤饮用水和做晚饭的任务,为的就是赶快钻进帐篷中,摆上盛着热菜的锅,坐在椅子上独享这一段悠闲时光。我一手拿着勺子吃饭,一手则捧着一本书,如果天色已晚,便打开头灯来阅读。在旅途的第一周,我常常因为身体疲惫,读完一两页便昏昏入睡了。但随着体能的增强,我每天的阅读量也在逐日增加,希望在书本中忘却旅途的枯燥和单调。到了早晨,我就会把前一晚读过的内容烧掉。
道格说:“嗯,从这里到下一个道口还有大约40英里的路。也就是说,在到达气候恶劣的地带之前,我们还可以放松地走走玩玩。在道口那儿有一条步道和太平洋屋脊步道相交,顺着步道就可以走到一个野营地。我们可以先走到那儿,然后再视情况而定。先看看积雪的情况,如果情况不妙,我们总还有条退路。”
但是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或者说,装在我背包中的余下的为数不多的书页——已经面目全非了。昨天晚上,我把书的封面和已读过的书页全部撕下来,扔进了火中。我在炉子下放了一把铝制的小平底锅,以防炉子的火星溅出来。看着福克纳的名字在火焰中渐渐消失,颇有点儿亵渎圣物之感。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烧书,但我实在太需要减轻背包的重量了。《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上有关我走过的路途的部分,也同样遭此厄运。
“你怎么看,格雷格?”我问道。我决意跟着格雷格的决定走。
我们围坐在野餐桌旁闲聊旅途上的见闻,过了一会儿,大家各自散去午睡了。埃德回到了他的房车里,格雷格、艾伯特和马特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帐篷中。而我正在兴头上,睡意皆无,于是便留在原地,翻看着几周前装好的箱子中的物品。箱子中的物品有一股弥漫在我公寓里的印度香薰的气味,那是一个遥远世界的气味,是属于那个我曾经居住过如今却恍如隔世的世界。拉链包和食品包装袋都没损坏,仍然亮闪闪的,干净的T恤衫上残留着一股薰衣草的芬芳,那是我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超市购买的洗衣液的味道。弗兰纳里·奥康纳的《奥康纳短篇小说全集》那图案花哨的封面也完好无损,没有一个折角。
格雷格点点头:“我觉得道格说得不错。”
“我可没输。”格雷格一边反对一边来到我近前捏捏我的肩膀,“我可是把钱押在你身上的,谢莉尔。”其他几个人对他的话表示质疑,但他仍然坚持。
“那我也跟你们一起走,”我说道,“我不会拖后腿的,我有冰镐呢!”
看到几个人从商店里回来,埃德冲他们大声喊道:“快看啊,老兄,咱们都赌输了。”
格雷格看看我:“你知道怎么用冰镐吗?”
洗完澡后,我拖着湿冷的身体沿着河岸往回走,走过一片开阔的草地,我远远地看到了埃德。我向他走去,见他从临时厨房走向野餐桌,手里拿着食物、番茄酱、芥末酱和罐装可乐。虽然只与他有过几分钟的交流,但我像对待自己生命中出现的其他男人一样,对他也生出了一种亲近感,仿佛我已经可以完完全全相信他。我与他面对面坐下,边吃饭边听他做自我介绍。他50岁,是个业余诗人,每年定期流浪乞讨,离过婚,没有孩子。我努力地和着他慢悠悠的节拍吃饭,本想等他吃一口自己再吃一口,就像几天前努力地跟着格雷格的步伐走路一样,但我做不到。我像一只饿狼,眨眼之间便风卷残云地消灭了两个热狗、一盘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烤豆子以及一大盘薯条。吃完之后,我坐在原处,意犹未尽。而埃德却吃得悠然自得,不时地放下刀叉,从笔记本中为我朗读他昨天刚写好的诗句。他说他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圣迭戈,但每到夏天,他都会在肯尼迪草原安营,接待沿途路过的徒步者。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者的“行话”来说,他就是所谓的“步道天使”。但当时我对这个称号尚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我们这些徒步者竟有自己专属的行话。
第二天上午,格雷格给我上了堂冰镐课。
野营地没有淋浴的场所,于是我便趁着埃德为我做午饭的时候走到河边。我穿着衣服走进河里,尽量把身上清洗干净。走过那么多干燥的路之后,河水的触感让我一时无法适应。克恩河南支流可不是一般的河流,它水流湍急,冰冷刺骨,这便是山上厚厚积雪的最好明证。水流的速度太急,我连刚没过脚踝的地方也不敢久站,于是便顺着河岸一直走,找到一处打着漩儿的浅水洼,蹚着水走了进去。我的双脚在凉水中冻得生疼,不一会儿便失去了知觉。我蹲下身来,把脏兮兮的头发在水中打湿,然后用手捧着水,撩开衣服泼在身上。我因为刚刚摄取的糖分和到达目的地的喜悦而兴奋,急切地渴盼着接下来的几天里将要与别人进行的谈话。
“这是镐柄。”格雷格说着,手顺着冰镐的镐身往上滑。“这是镐尖,”他边说边用一根手指轻轻触了一下冰镐的尖端,“镐柄的另一头叫镐柄末端。”
“欢迎光临寒舍。”埃德说着,指了指一辆野营用的活动房车,车顶上的油布从一侧延伸出去,下面是一个临时搭建的厨房,“你饿不饿?”
镐柄?镐尖?镐柄末端?我像个上性教育课的初中生一样,想假装镇定,但还是忍俊不禁。
我把“怪兽”的重量压在野餐桌上,卸下来后就直接把它留在了桌子上。这样,到再需要背的时候,我就不用在地上哼哧哼哧地像举重一样把它背起来了。
“怎么啦?”格雷格手握着冰镐问我,但我只是摇了摇头。“冰镐上有两处刀锋,”他继续说,“比较钝的一个叫铲头,用来在冰雪中砍劈台阶;另一个叫冰镐尖,如果从山上滑下,镐尖就是你的救命稻草。”听他的语调,他好像觉得我已经对这些知识了然于心了,好像他只是在上路前领着我复习一遍。
埃德思忖了片刻:“没人赌赢。”说完后,他爽朗地大笑起来,“谁都没有赌你会先到。”
“明白了。镐柄,镐头,镐柄末端,镐尖,铲子头。”我重复道。
“谁赌赢了?”我问道。
“铲头!”他纠正道,“没有‘子’字。”我们正站在河边的一处陡坡上,这是我们能找到的和冰坡最相近的地方。“好比你在坡上摔倒了,”为了做示范,格雷格故意从坡上滑了下来,往下滑的过程中,他把冰镐尖插进了泥土中,“你就得一只手握着镐柄,一只手抓紧镐头,像这样尽量使劲地把冰镐尖插进土里。把自己固定住之后,你就要开始寻找立足点了。”
“我叫埃德。”他走过来,和我握了握手,“你的朋友也在这儿呢。他们刚刚搭车去商店了,你肯定是在来的路上和他们走岔了。他们让我留意你,你要是愿意的话就直接在这儿扎营吧。”他指了指身边的几处帐篷,“我们正在打赌呢,赌你和从东边来的那两个小伙子谁先到。”
我看着他问:“要是找不到立足的地方怎么办?”
我冲他笑着默认。
“嗯,那你就好好抓紧这个地方。”他边回答,边换了一下双手在冰镐上抓的位置。
“你就是那个背着个庞然大物的谢莉尔·斯特雷德吧?久仰大名啦。”他对我说道。
“那我要是坚持不了那么长时间怎么办?我是说,我背上肯定有背包啊什么的,实话说吧,我连一个引体向上都做不了。”
一个小时后,我拿着滑雪杖来到野营地旁的沙土路,边走边找格雷格、马特和艾伯特。这是一个6月的周日下午,但营地里一片荒凉。我走过一个正在摆弄钓具的男人,又走过一对儿拿着啤酒冷藏箱和手提式录音机的情侣。最后我来到一片扎营处,看到一个满头灰发的男人赤裸着上身坐在野餐桌旁,鼓鼓的大肚子被太阳晒得黝黑。看到我,他把目光从手中的书本上移开。
“那你也得坚持抓紧。”他不动声色地回答道,“除非你想顺着山坡掉下去。”
箱子的后面靠着一根滑雪杖,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啊!这根滑雪杖是给小女孩用的,白色的杖身,口香糖粉色的尼龙带子。我握着滑雪杖试着走了几步,高度正好合适。有了这根滑雪杖,我不仅能在积雪上如履平地,也可以安然走过必然横挡在前方的河流浅滩和石崩路段了。
我反复练习,一次又一次地让自己摔在泥泞的斜坡上,假装自己是在冰上滑倒的,然后再一次又一次地把冰镐插进泥土中。格雷格则在一旁看着,不时地批评和纠正我的手法。
把需要的东西带上!
道格和汤姆坐在不远处,对这边发生的事显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大家为艾伯特和马特在埃德房车旁的树荫下铺了一张油布,他俩躺在上面,除了一小时跑几趟厕所之外几乎没有气力多动一下。前一天晚上,两人突然感到不适,大家都觉得两人可能是染上了贾第鞭毛虫病。贾第鞭毛虫是一种水生寄生虫,能导致严重的腹泻和恶心症状,需要用处方药治疗,一般而言需要患者至少卧床休息一周的时间。正因如此,这里的徒步者才对饮水过滤器和水源洁净问题丝毫不敢怠慢,因为大家都怕一步失误,全盘皆输。我不知道艾伯特和马特是在哪儿染上的病,只是希望自己能躲过这一劫。傍晚时分,两人仍在油布上脸色惨白、绵软无力地躺着,大家围了过去,劝他们赶紧去里奇克雷斯特的诊所看病。两人病得太重,只得无奈地同意了。我们帮他俩把东西打包好,又把包放在了埃德的卡车后面。
把不要的东西留下!
临出发前,我趁周围只剩下我和艾伯特两人的时候对他说:“谢谢你帮我把背包减轻了那么多。”他躺在油布上,虚弱地看看我。我继续说道,“我自己肯定做不来的。”
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者免费拿取!
他微微对我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买了两瓶斯纳普(Snapple)柠檬汁、一根超大号花生酱巧克力棒、一包玉米片,然后走出店门,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一边大嚼着刚买的食品,一边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张明信片。过了一会儿,我发现门廊的一角放着一只箱子,里面塞满了袋装食品,多是背包客旅行时吃的东西。箱子上有一张手写的字条:
“对了,”我继续说,“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你问过我为什么想来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因为我离婚了。我本来有一段婚姻,但是前不久刚刚离婚了。另外,四年前我的母亲去世了。她只有45岁,但是她得了癌症,不久就病逝了。这对我打击特别大,我的生活也从此变得一团糟。所以我才……”艾伯特睁大双眼看着我,我继续说下去,“我觉得这里能让我重新找到生活的正轨。”说到这里,我自觉词穷,于是无奈地把两手攥在了一起。没想到,我竟一下把这么多秘密抖了出来。
她的手中拿着一张明信片,我接过来,上面的潦草字迹很熟悉:“但愿你能坚持到这里。我希望有朝一日能戒掉毒瘾,再做你的男朋友。我爱你。乔。”明信片的背面是俄勒冈海滩上的西尔维亚海滩酒店的图片,这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我呆呆地看着这张明信片,只觉得酸甜苦辣一齐涌上心头:我为能在这里看到熟人的字句而感激,对乔产生了几分怀念,又因只收到一张明信片而感到失望。虽然知道自己的想法没有道理,但仍为写明信片的人不是保罗而心碎。
“嗯,你这不是已经找到自己要走的路了吗?”艾伯特边说边坐起身来,虽然反胃感还未消失,但他的脸上微微泛着些光彩。他站起来,慢慢走到埃德的卡车旁,然后上车坐在他儿子的身边。我吃力地爬上车的后座,坐在他俩的背包和我准备扔掉的那箱物品旁,搭车去途经的百货商店。到了商店,埃德停下车,我带着箱子跳下车,一边大喊着“祝你们好运”,一边向艾伯特和马特挥手告别。
“给你。”女营业员拿着我的箱子回来了,她把箱子搁在柜台上,“这是我们这儿唯一一个标着女性名字的箱子,所以我就知道是你。”她把箱子隔着柜台递给我,然后说,“这个也是你的。”
看着卡车徐徐走远,我的心头泛起几分感慨。虽然几个小时后就能再见到埃德,但我也许再也见不到艾伯特和马特了。明天我就要跟道格和汤姆一起去塞拉高地了,而明早我就要和埃德和格雷格道别。格雷格决定在肯尼迪草原多待一天,虽然他很可能会赶超我们,但估计赶上我们时也只是见一面,然后,他也就渐渐成了我生命中的另一名过客。
我到了。这是我旅途中的第一站,能来到这儿简直是个奇迹。我本以为可能会在店里碰到格雷格、马特和艾伯特,但却遍寻不到他们的踪影。根据旅行手册中的信息,扎营地点在前方3英里处,我估计能在那里遇到他们,也许还能见到道格和汤姆。多亏了我的努力,才没有让这两个人赶超我。肯尼迪草原位于海拔6 200英尺的克恩河南支流旁,是一块遍布松树和野草的风景秀丽的辽阔草地。这里并不是个城镇,只是个方圆几英里的村落。这里的主要设施有一家百货商店、一家叫格朗皮的餐馆,以及一块简陋的野营地。
我走到百货商店的走廊上,把折叠锯、相机的高端闪光灯以及迷你双筒望远镜从箱子里拿出来,把剩下的东西放在走廊的箱子里。我把这三样东西装在我的装备补给箱里,准备寄给波特兰的丽莎。在用从埃德那里借来的胶条封箱时,我总有一种少了什么的感觉。
我环顾四周,沉醉在这满眼的包装好的食品和饮料之中,一边对接下来几小时内我将要吃到的食物垂涎欲滴,一边为能把背包从背上卸下倚放在店门口而感到轻松。
寄出箱子后,我顺着道路往野营地的方向走去,半路上我突然意识到:那一大打安全套不知去了哪里。
“谢莉尔·斯特雷德?”肯尼迪草原百货商店的女营业员面无表情地问。我鸡啄米似的使劲儿点头,她一言不发,转身消失在后屋里。
一大打的安全套,竟然一只也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