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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的颜色

——根本不是这样的。

——那么,就是一个挑战。说不定是对面那伙笨蛋的激将法。

——既然如此,就请你做个譬喻吧。

——不是这样的。

——就像抓起一个刺手的毛栗子,起码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觉得跟我说话挺有新鲜感的,对吗?

艾达微笑着点点头。她没想到他知道“譬喻”这个词。

——大家都挺注意你的,英曼说。

然后,她说,问你件事情。刚才有个女人评论最近的天气,她用了个词叫“杀羊天”,我一直很疑惑,脑子里挥之不去。她说的意思是,天气适合杀羊,还是天气太糟糕,没有别的原因,比如淹死或者肺炎,羊就会死去?

——你可以戴上帽子说两句话了,她说。

——前一种意思,英曼说。

他看了看艾达,她两个手掌朝上一翻,扬起了一边眉毛,神情中打着问号。

——好吧,那谢谢你。你可做了件好事。

艾达端详了一会儿他的脸庞,然后她也开始盯着帽子深处。英曼回过神来,担心自己脸上的表情就像一条狗守在土拨鼠洞口。

她转身离开,走到父亲身边。英曼看见她扶着门罗的胳膊,跟他说了些什么,然后,他们朝马车走去,登上车,驾车出发,沿路两边篱笆上开满了茂盛的黑莓花,马车渐渐消失在路尽头。

她的声音里有些不耐烦,不知何故,英曼有点忍俊不禁。他转头望向别处,向山下眺望河流绕过山麓的地方,使劲忍住笑意。河岸边的树叶和杜鹃花鲜亮明艳,被雨水打湿后沉甸甸地下垂。黑黢黢的河水遇到隐藏的岩石,卷起阴暗的浪花,随后又滑落下来,像融化的玻璃一样。英曼托着帽顶,由于找不到话题,就直盯着帽子深处,仿佛根据先前的经验,他在等着什么东西从里面冒出来。

天色已经很晚,英曼终于从污秽的松林里钻了出来。他游荡在一条涨潮的大河边,太阳就在河对岸低垂的地平线上方,空气中浮动着雾霭,一切都笼罩在昏黄的光线中。显然,上游某个地方下了大雨,洪水漫过了堤坝,这里的河水又宽阔又湍急,即便是英曼那样的游泳好手,也泅不过对岸。他希望找到没有人看守的桥梁或栈桥,因此,他沿着河岸边一条狭窄的小路走去,右边是阴郁的松林,左边是悲哀的河流。

艾达直视着英曼,他事先没想好措辞,这回意识到已经太晚,没等他想出一句话来,艾达就开口说,嗯?

这是一个泥泞的地方,平整的红土地因为过去河水的冲刷,有一道道深深的泥沟。地上长满了矮松树。这块地方原来生长过优质的树木,但很久以前已经被砍伐掉了,唯一的遗迹,是偶尔有几处像圆桌面那么大的硬木树桩。松林里长满了稠密的毒葛,一眼望不到边际,攀缘的葛藤绕着松枝蔓延,松针落在纠缠的葛叶间,使树的枝干变得轮廓模糊而形状臃肿,仿佛钻出地面的灰绿色野兽。

——门罗小姐,萨莉·斯万戈说,脸上容光焕发。英曼先生很有兴趣认识你。你已经见过他的父母,这座小教堂就是他和同伴们建造的,她加上了这几句话,好让艾达多了解一些英曼的情况,然后就走开了。

森林看上去是病态而危险的地方。他想起有一次在海岸边打仗的时候,有个士兵给他看一种长在泥淖里的奇异植物。这种毛茸茸的小怪物吃肉,他们用木签扎着小片的猪肥膘喂它。假如你把手指尖对着它的“嘴”,它会猛地咬你一口。这片松树林似乎只有一步之遥,就能学会这种食肉的把戏,危害的规模却更庞大。

斯万戈太太用两根手指捏着英曼黑外套的袖子,就这样把他拉到院子对面艾达的身边。等她放开袖子后,他伸手摘下帽子,另一只手梳理了一下被压平的头发。他把头发捋到太阳穴后,手心从额头到下巴揉了一遍,让表情平静下来。斯万戈太太清了清嗓子,艾达转过身来。

英曼只想快点离开那里,但是,粪黄色的河流又长又宽,横亘在前方,挡住了他的去路,河里的液体更像刚熬稠的糖浆,而不是河水。他希望永远不要有那么一天,自己会对这种肮脏的水道习以为常,这根本不符合他脑海中河流的形象。在他的家乡,“河流”这个词意味着岩石、苔藓和流水声,干净的河水在强大的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湍急奔流。在他生活的地区,没有一条溪流太过宽阔,只要捡起一根树枝总能扔到对岸,无论哪一段河水都是清澈见底。

——现在正是时候,英曼说,看着艾达独自一人站在那里,背对着人群,稍微弯下腰,明显入神地读着墓碑上的铭文。她的裙边在墓畔的高草间弄湿了,后摆不知何时还在泥里拖过。

这条浩浩荡荡的臭水沟是大地上的一道污迹。河水冲击着卡在上游的树干,激起大片的浮沫,一团团黄色的泡沫顺流急速而下,若非如此,这条混浊而没有变化的河流就像漆成棕色的一块铁板,和粪坑里的脏东西一样臭烘烘的。

——你瞧,我不用问就知道你是谁,她说。

英曼长途跋涉越过这块土地,谴责着这里所有的景物。这里何以成为他的祖国,并值得为之战斗?答案只能是因为他愚昧无知。现在,他心目中唯一值得为之战斗的东西,是他可以在冷山上鸽子河西岔口的盆地靠近斯凯普凯特河源头的地方,无忧无虑地生活的权利。

萨莉戴着一顶遮阳软帽,不得不后退一步仰起脖子,目光才能越过帽檐看见英曼。她笑了起来,抬手摸了摸衣领上的镀金黄铜胸针,手指来回摩挲着。

他想起了故乡,想起了高大的树木,那里空气稀薄,一整年都很寒冷。鹅掌楸的树干如此粗壮,简直就像倒竖的火车头。他想回到家乡,在高高的冷山上给自己建一座小木屋,高到除了穿过秋云的夜鹰,没有一个灵魂会听见他悲伤的哭泣。他的生活将无比安静,安静到连耳朵都用不着。假如艾达愿意跟他走,那也许还有希望,也许某一天,他的绝望会被时间磨洗得淡薄,几近消失无痕,然而这希望如此渺茫,他无法确定是否真的能看到这一天。

他径直走到萨莉·斯万戈身边,跟她说,给我介绍一下,我就帮你开垦一英亩荒地。

虽然他想要相信,假如你真切地盼望一件事情,那么梦想终会成真,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去想,这个念头却从未清晰起来。他心怀的希望如此黯淡,就好像有人在山顶点燃一支小蜡烛,让远隔千里的他靠那一点烛光确定跋涉的方向。

英曼看出来,他们会围绕这个话题争论不休,直到最后,要么某个人鼓起勇气去找她,然后出尽洋相,要么他们就互相羞辱,以某两个人跑到大路上打架告终。所以,他抬起手碰了一下额头,说了声“你们瞧着”,然后,就走开了。

他继续赶路,很快夜幕降临,弦月的光辉穿透破碎的云层。他走上一条通往大河的小路;有人在岸边竖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渡船,五美元,大声吆喝。

然后,霍布盯着英曼,打量着他一身笔挺的衣服。你看上去太一本正经了,他说,泡妞应该穿得花哨点。

一根粗木桩上系着一根结实的绳子,向对岸延伸,消失在水面下,又从对岸伸出来,系在另一根木桩上。在码头那边,英曼看见一座房子依靠支柱架起在最高水位线上方,一扇窗户亮着灯,烟囱里有烟冒出来。

——意中人也可以甩了,霍布说,被甩的人多了去了。

英曼喊了起来,不一会儿,有人出现在门廊上,向他挥了挥手,又回到房子里。很快那人又从屋后出来,用一根绳子拖着一条独木舟。船夫把独木舟推进水里,上船后,他在靠近岸边水流较缓的地方,用力向上游划去。即便如此,水流依然很湍急,他弯下腰奋力划桨,仿佛他只想朝前划似的,然而,眼看马上要划到视线之外,他忽然坐起身来,轻轻把桨伸进水里调整方向,灵巧而省力地掉转船头,向东岸顺流而下。独木舟很旧了,木头已经被太阳晒得发白,当月亮从云层中穿出,粗糙的木质船身在阴暗的水面映衬下,像锡镴打的器皿一样闪闪发光。

旁边一个人说,我敢拿一百美元赌半块姜饼,她在查尔斯顿肯定有意中人了。说这话的人身材干枯,长相歪鼻子斜眼,所以只能旁观。

独木舟朝岸边英曼站立的地方驶来,他看见驾船的不是什么摆渡人,而是个脸庞像红苹果的姑娘,头和身上皮肤很黑,似乎有印第安人血统,但不会超过一两代人。她穿了一条自家纺织的裙子,在微弱的光线下看上去是黄颜色。她有一双强有力的大手,每划一下桨,前臂的肌肉便鼓起来。她的黑头发披散在肩头,边划边吹着小调。到了岸边,她赤脚走出独木舟,踏进水底的淤泥里,拉着船头的绳子把独木舟拖上岸。英曼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五美元的纸币,递给那个姑娘,她没有伸手去拿,只是带着一丝不屑看了看。

——我不是以为,我是真能,马尔斯说。

——五美元连舀一勺河水给口渴的人喝都不够,更别说让我把你渡过岸了,她说。

迪拉德说,你以为自己真有能耐。

——牌子上说渡船只要五美元。

马尔斯个子有点矮,胸围发达,马甲的口袋鼓了起来,里面装着一块大号的怀表,用一条银链系在裤腰上,上面挂着饰有涡卷花纹的吊坠。

——这看上去像渡船吗?

——你根本不懂怎么追求她,霍布·马尔斯对迪拉德说,还不如让我试试。

——这到底是不是渡口?

——我吃不准,英曼说。

——老爹在的时候是,他有一艘平底船,大到能摆渡一队人马和马车,他用绳子把船拉过对岸。但是,河水涨潮了,他就没法摆渡。他去打猎了,等着水位退下来。他回家之前,只要人家乐意,我就尽量多要点钱,因为我有一块牛皮,打算做一个马鞍子。等我有了马鞍,我就存钱买一匹马,等我有了马,我就把马鞍扔上去,头也不回地离开这条河。

——假如我走过去,把我的名字告诉她,你猜她会说什么?一个叫迪拉德的男人说,他来教堂的目的跟英曼完全一样。

——这条河叫什么名字?英曼说。

艾达双臂抱在胸前,站着不动。一些年纪较大的女人走过来跟她说话,她们聊了几句就陷入尴尬的沉默,然后她们就走开了。英曼注意到,每次有人朝她走来,艾达就后退一步,一直退到一位参加过独立战争的老兵的墓碑前。

——开普菲尔河啊,那还用问吗?那姑娘说。

未婚的男人聚拢来,靴子和裤脚管溅满了泥,站着围成一圈。他们谈话的内容更适合礼拜六晚上,而不是庄严的礼拜天上午。所有人都时不时看一眼艾达,她站在墓园边上,看上去完全是个异乡人,楚楚动人又手足无措。别人都穿着毛料衣服御寒,只有艾达穿一件象牙白的亚麻裙子,领口、衣袖和裙摆上都镶着蕾丝花边。她似乎是根据日历,而不是天气来选衣服的。

——那么,你要我付多少钱,才能渡我过河?英曼说。

布道会结束后,男女信徒从不同的门走出教堂。马匹套在挽具里睡着了,身上满是污泥,身后的马具和车辕陷进了淤泥里,直没到轮辐。人们的说话声将马唤醒,一匹栗色母马抖了抖身体,声音就像拍打一条脏毯子。教堂院子里充满了泥土、潮湿的树叶、洇湿的衣服和淋湿的马匹身上的气味。男人们排着队跟门罗握手,随后他们在教堂院子的湿地上走来走去,纷纷猜测雨究竟是彻底停了,还是稍歇一会儿。几位年纪稍长的人低声交谈着,说门罗的布道很怪异,居然没有引用《圣经》,又很佩服他倔强地拒绝别人的意见。

——五十美元,姑娘说。

门罗为了平息教众的怒火,便在那个礼拜天的布道开场时解释,为何每个男人和女人都有使命。他说,这个词的含义跟“工作”没有什么区别。思考为何人们注定会死就是他的一项工作,他会继续坚持不懈地思考和讲解,就像驯服一匹马或者清理田野里的石头那样百折不挠。他确实继续讲了下去,而且滔滔不绝。那天早晨的布道会上,英曼一直坐在位子上盯着艾达的脖子,听着门罗重复了四次爱默生那段关于“囊肿毒瘤”以及“永远衰弱下去”的话。

——二十美元,行吗?

门罗谢绝了这样的建议,告诉某位老人说这不是他的传教使命。门罗的回答传遍了整个山区,大家都认为他使用“使命”这个字眼,是把信徒都当作愚昧无知的野蛮人。他们中间许多人捐了钱,把传教士送去真正野蛮的地方,在他们的想象中,那些异教徒肤色各异,住在比他们更遥远、更蛮荒的地方,所以他们很难接受这句话。

——我们走吧。

接下来的布道还是围绕着老话题,门罗来到冷山后一直在重复。礼拜天和礼拜三,他只谈论心目中生命的本初之谜:为什么人们注定死亡?表面上看起来这毫无意义。连续几个礼拜,他试着从各个角度探讨这个问题:《圣经》是怎样说的,各个时代和地域的智者是如何阐释的,大自然中有哪些隐含的譬喻。门罗绞尽脑汁想出一切招数,想要追问个答案出来,却始终徒劳无功。过了几个礼拜,教众的怨声载道表明,他们都不如门罗关心死亡的问题。许多人不像门罗那样认为死亡是个悲剧,反倒认为是件好事,他们都巴不得好好休息呢。有些人建议,他应该回过头去,遵循已故的老牧师的陈规,布道时主要谴责罪人,讲解《圣经》里的故事,摆点让人愉快的噱头,诸如蒲草箱里的婴儿摩西,少年大卫用弹弓打石子,他的心情就会平静很多。

他们上船之前,英曼看见离开岸边三十英尺开外,一串大气泡从油腻的水面冒出来,破碎时在月光下闪闪发光,气泡逆着水流的方向,以一个人走路的速度往上游漂动。静夜无风,除了潺潺的水流和松枝间的虫鸣,便没有其他声响。

门罗开始布道,讲解他们刚才吟唱的赞美诗,诗篇中充满了热情的渴望,总有一天人们将沉浸在爱的海洋中。但门罗在讲道时说,假如他们自欺欺人地以为终有一天,世间万物都会爱他们,那么他们就误解了赞美诗的意思。诗篇的真正意思是,他们应该爱世间万物。总而言之,这是一件更为困难的事情,从教众的反应来看,这有些令人吃惊和不满。

——你看见了吗?英曼说。

英曼只能通过背影来寻找艾达,但不一会儿工夫就找到了,她的黑发编成了粗大而复杂的辫子,这种时髦的发型山里人还前所未闻。她的发髻下面,皮肤下隐约凸起两条肌肉,在洁白的脖子两侧支撑起脑袋,中间一道暗光的细沟,长着无法编进发辫的纤细鬈发。唱赞美诗的时候,英曼的眼睛一直盯在那里,还没有看到她的脸庞,他就想伸出两根手指,用指尖按住那个神秘的地方。

——看见了,那姑娘说。

因此,某个礼拜天早晨,英曼精心打扮好自己——穿上簇新的黑西装、白衬衫,打上黑领带,戴着黑帽子,出发去教堂看艾达。那时正是倒春寒,阴冷的雨已经不停地下了三天。尽管前夜某个时候雨已经停了,早晨的阳光依然没能穿透乌云,山头上露出来的一线天空阴暗而低沉,完全没有变化。路上满是泥泞,所以英曼晚到了,只好在教堂后排坐下。教堂里已经唱起了赞美诗。有人在炉内点燃新柴,炉盖周围升起了浓烟,袅袅上升到屋顶,沿着木质的天花板散开,灰蒙蒙的仿佛天空悬在头顶。

——是什么东西弄出来的?

英曼去教堂,是特意想要结识她。艾达到冷山后的几个星期,英曼尚未见到她本人,就听说了很多关于她的故事。父女俩来到这处乡野后,很长时间人地生疏,对于河边路旁的许多人家来说,他们很快成为茶余饭后的笑料。人们坐在门廊上,像看戏一样等着艾达和门罗坐马车经过,或者看艾达沿着大路散步,他们像评论船坞街[2]的新戏那样,围绕着她议论纷纷。所有人都认为她够漂亮,但她从查尔斯顿带来的服装和花哨的发型,都成了人们嘲笑的对象。假如她拿着一枝吊钟柳花,赞美它们的色彩,或弯下腰触碰细长的曼陀罗叶子,有些人就会一本正经地说她脑子糊涂了,竟然不认得吊钟柳,另外一些人会咧嘴笑着,怀疑她是否脑子抽风想要吃曼陀罗?人们传言说,她拿着笔记本和铅笔到处转悠,盯着鸟类、灌木、野草、落日或山脉,然后在纸上乱涂一阵,仿佛她的脑子够糊涂,假如不把重要的事情记下来,就会忘得一干二净。

——很难说,这东西在河底。

英曼就这样走了几英里,但他只觉得这些咒语都飞回来,落在他一个人身上。过了一会儿,斯温莫咒语里的情绪,让他想起门罗的一次布道,门罗喜欢引经据典,布道文中充满各种圣人的名言,非常深奥。那一次,他引用的并不是《圣经》里的句子,而是爱默生的一段令人困惑的话,英曼觉得跟咒语有点像,尽管总的来说他更喜欢斯温莫的措辞。英曼只记得一段话,门罗在整个布道中最激动人心的时候把它重复了四次:“若说上帝在我心中,那我心中就有了堡垒;若说上帝在我身外,那我便成了囊肿毒瘤,我的存在就已没有意义。早逝命运的漫长阴影已然爬上我的躯体,我将永远衰弱下去。”[1]英曼认为这是他听过最好的布道词。门罗布道的那一天,英曼第一次见到艾达。

巨大的水泡急速冒出水面,仿佛有头快淹死的牛在喘气。英曼和姑娘站在那儿,看着气泡逐渐朝上游漂去,直到云层遮住月亮,它们才消失在黑暗中。

听啊,你的路途将通往暗夜之地。你终将孤独。你会像一条发情的狗。你将双手合拢,捧着一堆狗屎。你会像狗一样吠着,独自前往暗夜之地。你会浑身沾满狗屎。你黑色的内脏将挂在身上,当你迈步时,肠子会鞭打你的脚踝。你的命将时断时续。你的灵魂将暗淡下去变成蓝色,那是绝望的颜色。你的精神将衰退,日渐式微,永不再现。你的路途通往暗夜之地。你的路唯有一条,你别无选择。

——也许是钻在河底泥里的鲶鱼,正在寻找食物,姑娘说。它们的胃口大得能吃掉一头火鸡秃鹰。有一次,我看见一条死鲶鱼被水冲到沙洲上,有野猪那么大,胡须就像黑蛇一样大小。

英曼走在路上,想起斯温莫教过他一种有特殊魔力的咒语,叫作“催命咒”,咒语不断在他的脑海中回响。斯温莫说只有用切罗基语念才有用,用英语念没有效果,因此可以放心教给英曼。英曼觉得无论什么语言都会起点作用,所以他边走边念咒语,向着广阔天地朗诵,诅咒所有的敌人。他一遍又一遍在心里默念,就像有些人在感到害怕,或有所希冀时,会不断地念同一段祈祷文,直到文字在他们脑海中烙下痕迹,这样他们即便在工作甚至交谈时,这句话会依然萦绕耳畔。英曼记得的那段咒语如下:

这条河里就是会长出这种东西,英曼猜想。软绵绵的怪物般的大鱼,肉质就跟猪肥膘一样软塌塌的。他想到,跟生活在鸽子河上游的小鳟鱼相比,这种鱼的反差如此强烈。从冷山上奔流而下的河水中,鳟鱼很少会比人的手掌大,明亮又结实,好像飞舞的银刨花一样。

英曼走进村外的树林里,为了躲避追踪,只往没有路的地方走。整个下午,他唯有穿过一棵棵松树,继续往西走,在灌木丛中辟出一条道来,还要时不时停下来,侧耳倾听有没有人跟踪。有时他以为远处有人交谈,但声音很微弱,也许不过是他的幻觉,就像睡在河边的人,会整夜恍然听见人声嘈杂,说了什么却模糊难辨。远处没有犬吠声,所以英曼心想,即使说话的是村子的人,他也没什么危险,尤其是夜色快降临了。英曼根据天上的太阳确定方向,斑驳的阳光穿过了松枝,他追随着光线前进,太阳正向西边的地平线沉下去。

英曼先把包裹扔进船里,然后登上独木舟,坐在船头。那个姑娘坐在他身后,划起桨来又有力又稳当,她使劲用桨推开河水,每一划快出水的时候,桨向外一翻,以保持直线前进,而不是经常两侧换着划。划桨时水花飞溅的声音,甚至盖过了虫鸣声。

英曼骂道,混蛋!他一巴掌夺过那件小巧的武器,枪管指着那个人眼睛下方,义愤填膺之下扣动扳机,想要结果那几个人渣。然而,也许是子弹的火帽受潮或者其他缘故,枪膛噼里啪啦空响了四下。英曼最后放弃了,抡起枪托打那人的脑袋,然后把枪扔到屋顶上,扬长而去。

那姑娘用力划桨,借着岸边水流缓慢,把船往上游划了很远。然后,她就掉转船头,停止划桨,把船桨像舵一样放在水中。她把船身斜过来,在水流的推动下漂到河中心。月亮藏了起来,河对岸的土地很快看不见了,他们在黑暗得像牛肚子里一样的世界里,盲目地随流飘荡。隔着寂静中的遥远水面,他们听见东岸的渡口有声音传来。可能只是过路的行人,英曼猜想,村里那几个男人不至于跟踪他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把镰刀柄扔进路对面的豚草丛里。正在此刻,铁匠翻过身来,虚弱无力地抬起身,从围裙底下掏出一把小口径左轮手枪,颤抖着瞄准英曼。

不过他还是转过头低声跟那个姑娘说,最好还是别让人家发现我们。就在此时,他抬头看见云层底下透出月晕,很快月亮便从云朵的破洞中露出整张脸。独木舟被太阳晒得发白的船帮,在阴暗的水面上亮得好像一座灯塔。

但这件兵器也够使唤了,他最后打得这三个人落花流水,跪倒在街上的尘土里,看上去就像正在祈祷的天主教徒。他不停地痛打,直到他们都无法动弹,脸朝下躺在地上。

他们听到了一种类似指甲划过灯芯绒的声音,然后是砰的一声巨响,爆裂的火光接踵而至。

那几个男人左躲右闪,避开镰刀的长刃,但他们很快聚拢包抄过来。英曼挥刀猛击铁匠的胫骨,但刀刃锵地一声碰在地基石上,飞溅出白色的火星,刀头齐根折断了。他继续挥舞镰刀柄,但很不顺手,当棍棒使太长,无法保持平衡,还带着别扭的弧度。

惠特沃思步枪的响声,英曼心想。

英曼从铁匠手里一把夺过镰刀,轻车熟路地操起家伙,贴着地面横扫过去,像割庄稼一样,朝他们的双脚砍去,差点砍断脚踝,终于把他们逼退了。他的动作十分娴熟,仿佛重新拿起镰刀干活,但他用力猛挥,恨不得刀起骨裂,所以还是和割干草饲料不同。尽管环境不利,他耍起镰刀来还是挥洒自如——手握镰刀的方法,两腿跨马步的站姿,刀柄向下跟地面的角度,都跟从前一模一样,他突然觉得这是他真正会做的事情。

独木舟的船尾吃水线附近打穿了一个洞,褐色的河水以牛撒尿的速度迅速流入,让人担忧。英曼眺望着上船的地方,看到六七个人在月光下瞎转悠。他们中有些人开始射击,但手枪打不到那么远,而那个拿着步枪的人,正抬起枪管,用推弹杆重新装上弹药。英曼唯一能想到的解释是,那些人一定是把晚上出来搜捕当成了猎浣熊之类的消遣;否则,他们肯定早就回村里了。

铁匠往后退了一步,抡起镰刀,像劈柴一样朝他的脑袋砍来,他显然想把英曼从中间劈成两半,把他从锁骨到腹股沟剖开,但他的动作很笨拙,加上镰刀形状怪异,压根没有劈中,差了足有一英尺,刀尖嵌进了泥里。

摆渡的姑娘审时度势,立刻用身体用力摇晃独木舟,让船帮倾斜,在水里浸湿变黑。英曼撕下衬衫的袖子堵住洞口,此时,另一颗子弹打到船帮的吃水线,击碎了巴掌大小的一块木头。河水涌了进来,船底很快积满了水。

英曼边打边往后退,唯恐自己被打倒在地上,直到最后他靠在了商店的墙上。

——没有其他办法了,我们只能下到河里,那姑娘说。

英曼把手伸到背后,还来不及把枪从铺盖卷里掏出来,那三个人就同时跃起向他扑来,对他拳打脚踢。英曼甚至没时间解下包裹,因此只能背着沉重的行李,跟那伙人打架。

英曼一开始以为姑娘的想法是让他们游到岸边,他的家乡没有深水的大河,所以,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游那么远。但她的意思是,他们下到水里,抓住独木舟,用它来做掩护。英曼用油布裹住背包,尽量牢牢扎紧两端,以防独木舟完全沉没。然后,他和姑娘一起跳进河里,起伏不停地向下游顺水而去。

英曼一句话都没有说。他两大口咽下了腌黄瓜,把剩下的奶酪和面饼塞进挎包里。那个挖指甲的男人走到他的身侧。铁匠拿着镰刀从披屋里出来,身上穿着很厚的皮围裙,绕到英曼的另一侧。他们个头都不高,那个铁匠也是个矮子,他怎样看都不像会这门手艺。他们看上去像是游手好闲的人,也许喝醉了酒,而且过分自信,他们似乎相信自己人多势众,所以仅靠镰刀这样的武器就能制服他。

尽管水面平静如镜,看似缓慢得如凝滞一般,可实际上,泛滥的河水像水车一样奔流不息。独木舟灌进了一些河水,吃水很深,只有铲形的船头完全浮在水面上。英曼呛了几口水,他吐了又吐,尽力清除嘴里河水的臭味,直到除了白色的唾沫什么都吐不出来。比这更恶心的水,他还从来没有喝过。

——你去哪里?狗娘养的。戴帽子的男人说。

月亮在云层中穿行,每当光线亮到足以瞄准,惠特沃思步枪就一阵扫射,子弹时而击中独木舟,时而打到水面,弹跳着飞掠过河水。英曼和那个姑娘使劲用腿踢水,想把朝上翘起的船推到西岸,但是船很沉,仿佛自己有主意似的,怎么也不听使唤。他们放弃了,就让自己被船带着漂走,只把脸露在水面上。除了抓住船帮,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等着漂到大河拐弯处,并希望夜色能带给他们一些好运。

然后,英曼走到村子的尽头,坐在门廊上的两个男人从铁匠铺后面出来,站在路上挡住了他的去路。铁匠停下踏砂轮的脚,站起来看着他们。

人在水中,大河似乎比岸上看起来更宽。污秽不堪的两岸向后退去,乡野的轮廓如此丑陋恶心,在月光下显得昏暗而不祥,英曼只希望把这一切彻底忘掉,不要在心里留下任何印痕。

店铺里存货很少,英曼买了五磅玉米粉、一块奶酪、一些饼和一大根糖醋腌黄瓜,然后他走出店门,来到门廊上。那两个男人不见了,但他们的摇椅还在晃,显然没有离开多长时间。英曼走下台阶,一边吃东西,一边往西行。在他面前有两条黑狗,穿过小路,从一处树荫跑到另一处。

远远地在河里,他还是能听见毒葛丛中不停歇的虫鸣。他正漂浮在一大片虚空之中,周围环绕着长满毒物的黑暗丛林。妖异的鲶鱼仿佛随时都会冒出水面,张开长着胡须的白色大嘴,把他一口吞下去。他生命的结局,到头来竟是在泔水池般的河里,化作河底的一堆鲶鱼粪便。

英曼从两人身旁走进商店,他们依然没有抬头。走到店铺里面,两个年纪较大的男人在炉火边一个木桶上玩游戏。其中一人伸出手来,手指张开放在木桶沿上。另一个人在他手指间用小刀戳来戳去。英曼看了一会儿,但不清楚游戏规则是怎样的,如何计分,以及什么情况下某一方才算胜利。

英曼在水中漂着,希望无论现状如何,自己都能爱这个世界,每次能做到这一点,都让他有巨大的成就感,因为恨实在是太容易了,只消看一眼周围的世界便已足够。周围的一切都必须美好,才能让他心满意足,他承认这样的执念是软弱的表现。但是他知道,世间有些地方确实称得上美好,冷山,斯凯普凯特河,可眼下去往那里的第一个障碍,就是这条一百码宽的河流。

商店的门廊上坐着两个男人,英曼走上台阶时,他们几乎连头都不抬一下。其中一个男人没戴帽子,头发向一边翘起,仿佛刚从床上爬起来,甚至没有用手指梳一下头发。他正忙着用通步枪滑膛的引火嘴针清理指甲,全神贯注于此,连舌尖都从嘴角伸了出来,像鹅掌一样灰蒙蒙的。另外一个男人在看报纸,身穿破旧的军队制服,军便帽上的帽舌被扯掉了,看上去就像灰色的土耳其帽,帽子戴在头上歪得厉害,英曼猜想他把自己扮成了酒鬼。男人背后的墙边斜倚着一支上好的惠特沃思步枪,配有手工精心制作的黄铜瞄准仪,上面有很多旋钮和螺丝,可以用来校准风力偏差和海拔高度,六角形的枪管口塞着枫木枪栓,用来防尘。英曼以前只见过几次惠特沃思步枪。这是狙击手最喜欢的枪型,连同昂贵的纸管子弹,都是从英国进口的。这种枪型点四五口径,火力不算特别猛,但是准确度却很惊人,射程可达一英里以上。假如你能看清目标,枪法稍微有点水准,惠特沃思步枪就能命中。英曼有些疑惑,如此精良的枪支怎么会落到这些人手里。

过了一会儿,月亮又躲进云里,他们漂过了上船的地方。英曼听见那些人在说话,清晰得好像就站在他们中间一样。其中有个人,显然是惠特沃思步枪的主人,他说,假如是白天,我用这把枪能把他的耳朵打下来。

下午,他来到十字路口的一个居民区。他在村子边上停下,扫视了一眼周围的景色。那里只有一家商店,几幢房子。一间披屋里,有个铁匠正踏着砂轮磨一把长刃镰刀。英曼注意到,铁匠磨刀的方法不对,他把刀刃直角对着砂轮,而不是呈斜角,这样不会把镰刀磨得锋利,只会越磨越钝。村庄里没有其他人走动,英曼决定冒险,去那家刷白漆的店铺买食物。他把手枪塞进卷起来的毯子,这样看上去没有危险,也不会引起注意。

过了很长时间,月亮才重新放出光辉。英曼撑起身子,目光越过独木舟望去。他看见后面的渡口,几个人挥舞手臂,气急败坏地上蹿下跳。他们向后远去了,他想起很多事情要是也能这样,变得越来越小,直至消失,那该多好。那些人存在的唯一证据,是偶尔子弹打在水面上溅起的水花,以及隔了一段时间才传来的步枪响声。就像闪电和雷鸣,英曼心想。他默数着从子弹击打水面到微弱的枪响相隔几秒,以此打发时间。然而,他想不起来该怎样计算隔了多远距离,也不知道这个原理是否在此也适用。

他停下来,朝尘土里撒尿。他快撒完时,一群琉璃小灰蝶聚过来喝尿,它们的翅膀在阳光下闪着蓝色的金属光泽。在他眼里,它们是太美丽的小生灵,不应该喝尿。然而,显然这地方的自然规律就是如此。

河流最终把他们冲过了一道弯,渡口消失在视线之外。现在,他们可以安全地转到独木舟的另外一侧。踢水总算起到了作用,他们很快到达岸边。独木舟的一侧已经被打成碎片,没办法修理了,所以他们把船留在浅水里,任由其随波逐流而去,开始徒步向上游走去。

太阳升上天空,变得火热起来,似乎各种昆虫都对英曼的体液神魂颠倒。花蚊子在他耳边鸣叫,隔着衬衫叮咬他的背部;扁虱从路边的矮树丛里掉下来,叮在他的发际线和裤腰附近,吸得鼓胀;蠓虫从他的眼睛里找到了水源。一只马蝇跟着他飞了一会儿,一直滋扰他的脖子。这不停嗡鸣的家伙像个大黑球,有他的大拇指末关节那么大,叮在他身上想要吸血,无论他如何抽搐,还是拍打自己,就是没办法弄死它,只有拍击声在沉闷的空气中回响。从远处看,他仿佛是一个调音师,正在试验某种玩打击乐器的新方法,或是个从医院跑出来的疯子,跟自己善良的一面争执,带着自我憎恨挥舞巴掌。

他们到达房子后,英曼多给了姑娘一点钱,作为弄坏旧独木舟的补偿,她给他一些指点,告诉他怎样找到往西去的路。

那个长夜过去后,他最大的渴望是翻过栅栏,越过田野,走进那片松树林,在松枝之间躺下睡觉。但是,当他终于来到空旷的野外,还是得继续前进,所以,他把脚从栅栏上放下来,振作一下精神,重新上路。

——再往上游走几英里路,这条大河就分岔为霍河和迪普河。左边的岔河是迪普河,你要沿着这条河走一段时间,它基本上是从西向东流的。

刚刚过去的那天晚上尤其糟糕。乌云裂开一道口子,透出的那片天空有流星纷飞,像子弹一样嗖嗖地飞过,从轨迹推断,英曼以为毫无疑问是朝自己射来。流星如弹片般从高处分散开来。后来,一颗大火球从暗处呼啸而来,瞄准英曼头顶缓慢地直冲,击中目标之前却消失了,就像被沾了唾沫的手指掐灭的烛火。紧接着,一只翅膀光秃的夜鸟快速飞来,也许是只面孔像猪的蝙蝠,在英曼的头顶扑腾,他猛地闪开,跌跌撞撞走了三大步。过了一会儿,一只月形天蚕蛾恰好飞过,展开大翅膀扑向英曼的鼻尖,翅上有眼睛一样的斑点,让他错以为是某种绿幽幽的鬼脸突然从黑暗中闪现出来,想要跟他说话。英曼尖叫起来,向空气中挥起了拳头,却什么都没有打中。后来,他听见慢跑的马蹄声,赶紧爬上树,一队民兵从下面驰过,蹄声隆隆,正在搜寻像他那样的逃兵,抓到后就是一顿鞭笞,再遣回军队服役。他爬下树来,又开始走动,但每棵树桩看上去都像有人潜伏在黑暗中,他有一次举起手枪,瞄准一丛乱蓬蓬的桃金娘,那看上去就像个戴着大帽子的肥佬。午夜过去很久,他趟过一条低洼的小溪,走到对岸,伸出手指蘸着岸边潮湿的泥土,在他外套的心口画上两个同心圆,在中间点了一个圆点,然后继续上路。这标志着向天空袒露的靶心,表示自己是一位夜行人、逃亡者和亡命之徒。他想,这趟旅行将成为我整个人生的轴心。

英曼沿河往上游继续前行,直到遇到分岔口,然后,他走进灌木丛里,直到别人看不见他。他不敢升起火堆煮玉米粥,只吃了一个外面路上捡的被风吹落的青苹果,还有奶酪和饼,现在这些东西都有股浓烈的开普菲尔河的滋味。他踢起一堆枯树叶,厚到足够让他碰不到潮湿的地面,然后摊开四肢,睡了三个小时。他醒来时浑身酸痛,脸上到处是打斗留下的瘀青,小臂和手上肿起了一连串水疱,是他在松树林里逃窜时毒葛刺的。他伸手摸了一下脖子,发现伤口开裂,渗出了新鲜的血液,也许是跟那三个男人扭打时,用力过猛造成的,也有可能是由于在河水里浸泡太久了。他收拾起包裹,重新出发上路。

他估算了一下这几天的行程,这里肯定离医院还不远。由于身体状况,他不得不走得慢吞吞的,还得经常停下来休息。他每次只能连续走几英里路,即便速度不快也还是累得够呛。他走得腰酸背痛,还有些迷路了,不知如何能往西走,直接赶往家乡。这个地方有很多这样的小型农场,贯穿其中的道路纵横交错,但没有任何指示路标,更不知道哪一条路通向西方。他不住地想,自己大概被引偏了方向,朝南走了太远。天气很糟糕,这段时间经常下着暴雨,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会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一阵倾盆大雨。墙上铺着木瓦的小型农舍一幢紧挨着另一幢,玉米田都集中在一起,只有木栅栏把各人的田地分开。每户农庄都有两三条恶狠狠的猎犬,只要稍有动静,就一声不吭地从路边黑暗的树影底下冲出来,用镰刀一样的犬牙撕咬他的腿。第一天晚上,他踢开了好几条恶犬,后来,一条斑点母狗咬穿了他裹在小腿上的皮靴,就像皮革打孔器打出来的一样。之后,他到处寻找武器,最后在壕沟里找到了一根洋槐树枝。他用树枝快速有力地朝下抽打,像填平新立的木桩周围的泥土一样,没费多少力气,就击退了下一条向他咬来的狗。那天整个晚上,以及接下去的夜晚,他都在用棍子沉闷地抽打猎犬,它们依然一声不吭地迅速跑回黑暗中去。乌云密布的阴沉沉的晚上,周围徘徊着的恶狗和巡逻的民兵都使他的徒步旅行心惊胆战、紧张不安。

[1] 这段文字引自爱默生(1803—1882)的著名演讲《神学院致辞》(1838),该演讲中爱默生表达了“上帝在每个人心中”的观点,遭到当时神职人员的强烈攻击。

田野尽头有一片稀稀拉拉的松树林,除了北美短叶松、湿地松、红刺柏这样的杂树以外,什么都没有。英曼讨厌这种虬结、平顶的松柏,他憎恨这片平地,憎恨红色的土壤、卑鄙的村庄。他曾在这样的土地上战斗,从山麓一直打到海边,平原似乎就是藏污纳垢之处,无尽的肮脏和晦气从山上冲下来,淤积在低洼的地方。实际上,这里是污泥和泔水之乡,是泥泞的沼泽地,是整个大陆的下水道,让他再也无法忍受下去。树林里,一片刺耳的蝉鸣,凄厉的声音由近及远,就像许多碎裂的枯骨互相刮擦。蝉鸣如此密集,慢慢变得似在英曼的头颅内振动,仿佛是他自己混乱的内心在争论不休,是一种个人的痛苦,而不是人人都能感知到的噪声。他脖子上的伤口有种新鲜的刺痛,仿佛跟着每一声蝉鸣抽搐起来。他把一根手指伸到绷带底下,以为自己会摸到像鱼鳃一样又深又红的伤口,但他只沿着衣领摸到一道结痂的瘢痕。

[2]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市中心的剧院,建于1809年。

若是另外一个时候,眼前的景象或许该洋溢着欢乐的调子。画面上的一切元素似乎都传递着走在开阔大路上时所谓的自由感觉:破晓时分,金色的阳光斜照过来;马车道一边长着红枫,另一边是木栅栏;一个高大的男人戴着宽边软帽,背着包裹,正朝西走去。可事实上,经历过那些潮湿、痛苦的夜晚,英曼仿佛成了上帝最悲惨的弃儿。他停下脚步,一只靴子踩在路边栅栏底下的横杆上,远望着露水未晞的田野。本来,他试图以感恩的心迎接这一天,但在清晨暗淡的光线下,他第一眼清楚看见的,居然是一条粪便般肮脏的褐色平原毒蛇,有气无力地从路上游到一丛茂盛的卷耳草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