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原著小说 > 冷山 > 她手掌下的泥土

她手掌下的泥土

——她看上去脸色发白,萨莉对埃斯科说。

——我没法肯定,艾达说。

——那不过是个传说罢了,埃斯科说,我朝井里看过三次,什么都没有看见。

——你是不是在井里看见什么了?萨莉问道。

——是啊,艾达说,什么都没有。

艾达努力听萨莉说话,但她心不在焉。她的脑海中依然浮现着那个黑影,圣歌里充满勇气的句子在她的耳中回响:“尘世中旅行,没有劳作、疾病和危险,我将适彼乐土。”她肯定那个身影很重要,尽管她看不清他的面容。

但那个画面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一片树林,林中的一条小路,一块空地,一个人,在行走。还有那种感觉——不知该随之而去,还是原地等待。

萨莉目光锐利地看了她一眼,又回头开始串豆荚,然后她换了个话题,你看上去脸色发白,身体不舒服吗?

时钟敲了四下,单调乏味,犹如铁锤击打镐头。

——没什么,艾达说。

艾达站起身来要走,但萨莉让她坐下。她伸手用掌根碰了一下艾达的脸颊。

——看见什么了?埃斯科问道。

——你没有发烧。今天吃过东西了吗?她问。

她又感到一阵晕眩,膝盖一软,跌到地上,天旋地转了一秒钟。她的耳中轰鸣,脑海中充满圣歌《徒步旅行的陌生人》里的诗句。她以为自己会晕倒,但旋转的世界突然停下来,静止不动了。她看了看有没有人发现她跌倒了,但萨莉和埃斯科都在专心致志地干活,没有注意到其他动静。艾达爬起身来,朝门廊走去。

——吃过一点,艾达说。

她感到头晕目眩,伸出空着的手抓住石头井沿。然后有一瞬间,晕眩停止了,镜中似乎真的出现了一幅图画,就像冲洗得很差的银版照片,细节很模糊,对比度低,布满了颗粒。她看见一圈明亮的光轮,边缘围着树叶,也许像是树丛中的一条小径、一道斜坡。光斑中间,一个黑色的人影仿佛正在走动,但影子太模糊了,看不清是走近,还是离开。但是,不管往何处走,他的姿态都显出了坚定的决心。我应该随之而去,还是等待他的到来?艾达寻思着。

——我猜没吃多少吧,萨莉说。你跟我来,我给你点吃的带上。

艾达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镜子上,但是远处明亮的天空一直吸引着她的视线。光和影让她感到头晕目眩,镜中的倒影和镜子的木框重叠在一起。一切形象从各个方向涌来,她的脑子来不及思考。只见无数水波的虚影摇曳、互相碰撞,她感到极度眩晕,仿佛随时会向后倒去,头朝下跌入井中淹死。天空又高又远,她最后看到的是一片黑暗,中间有一个明亮的光圈,大小好似一轮圆月。

艾达跟着她走进屋里。房子里香味很浓,堂屋中央挂着晒干的香草和一串串辣椒,准备做成各种调味品和沙拉酱,还有腌菜和酸辣酱,萨莉的这些小吃闻名遐迩。壁炉架、门框上、镜子边系满了红缎带,大厅里楼梯的第一根立柱也刷成了红白两色,就像理发店的标志一样。

她挪了一下双脚,好在院子的泥地上踩稳,然后就朝镜子里看去。在镜子后头,白色的天空一扫朦胧的雾气,像珍珠或者银色的镜子本身一样明亮。深色的橡树叶镶在天空的边缘,仿佛是镜子的另一道木框。艾达谛视着镜中井底深处的图像,想看未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样。黑漆漆的井道尽头,明亮的井水是另一面镜子,水面反射着天空的光亮,长在石缝间的蕨类植物在边缘形成参差不齐的倒影。

萨莉走到厨房的碗橱边,拿出一陶罐用蜂蜡封口的黑莓果酱。她把果酱递给艾达说,这些用来抹在你剩下的面包上,会很好吃。艾达说了声谢谢,没有提起自己做面包失败了。走到门廊上,她对埃斯科和萨莉说,假如他们乘马车出门路过布莱克谷的话,一定要来做客。她披上围巾离开了,臂弯里抱着那罐果酱。

艾达答应看井水,是想体验一下当地的不同风俗,来驱散自己的忧伤。长期以来,她一直思绪烦乱、怀着心病,过分地沉湎往事,她很高兴有机会换个角度,眼光向前看,想象一下未来,尽管除了井底的水之外,她没有期望看见任何东西。

从斯万戈的农场离开,沿着大路走不到五百码远,就有一条小径可以翻过山脊通往布莱克谷。小径从河边沿着陡坡,先是穿过橡树、山核桃和白杨构成的开阔次生林,靠近山脊的地方树木没有被砍伐,森林一望无际,混杂着云杉、铁杉和数量较少的黑香脂冷杉,地上横七竖八躺着倒下的朽木,腐烂程度不一。艾达不停地爬着山,她发现《徒步旅行的陌生人》依然在脑海中低声回响,脚步的节奏也踏着歌曲的旋律,那鼓舞人心的雄壮诗句激励着她,尽管她心惊胆战不敢抬头看,生怕冷不丁冒出什么黑影。

不一会儿,艾达就靠在生满苔藓的井口,身体倾斜朝后仰,背向后弯,胯往前挺,双腿叉开保持平衡,摆出的姿势难说是体面或者舒适。她拿着一面镜子举在眼前,侧过来的角度刚好照见下面的井水。

爬上山顶后,她坐在一块裸露的岩石上休息了一会儿,正好俯瞰着刚才走过的河谷。她眺望着下面的河流和大路,右边一望无际的绿海中有一小片白色——那座小教堂。

埃斯科搓了搓手,咧开嘴笑了。我大概是整个县城唯一能帮上忙的人,他说。据说,假如你拿一面镜子,身体朝后仰,照进一口井里,你就会在水里看见未来。

她转过身往另外一个方向望去,抬头看见灰蒙蒙的邈远的冷山,往下眺望是布莱克谷。她的房子和田地从远处看井然有序,丝毫没有荒芜的迹象,周围环绕着她的树林、她的山脊和她的溪流。然而,这里的植物像丛林一样疯长,她知道假如自己要待下去,就需要帮手;否则田野和院落会很快长满野草、灌木和矮树,直到房子消失在茂盛的藤蔓中间,就像睡美人那被荆棘覆盖的宫殿。但是,她怀疑能否雇到合意的人,因为所有能干活的壮丁都被送去打仗了。

——我没有心情看。说实话,无非是告诉我有没有钱生活。信里不会告诉我一年以后我会在哪儿,也不会告诉我该做什么。这些是我最担心的问题。

艾达坐在那里,沿着农场的边缘扫视了一圈,大致勾勒出一条线,当她的目光收回起点,圈内的这块土地似乎很辽阔。她怎么会拥有这样一块土地,好像依然是件很神奇的事情,尽管她清楚其中的来龙去脉。

——把信拆开,看里面说了什么,埃斯科说。

六年前,她跟随父亲搬到大山里疗养,当时门罗的肺痨越来越严重,直到最后每天咳出的血会弄湿半打手帕。他在查尔斯顿的医生相信,只有凉爽的新鲜空气和锻炼能救他的命,便推荐了一处著名的高原度假村,里面有上好的餐厅和治病的矿物温泉。但是,门罗不喜欢待在安静休息的地方,到处是受各种痛苦折磨的有钱人。他在山里找到跟他同一个教派的一间教堂,那里正好缺一位牧师,他认为有用的工作会比冒泡的硫黄温泉更有疗效。

——还没有,艾达说,但是,我刚才从皮克先生那里取到一封信,似乎是我父亲的律师写来的,也许会弄清财产情况。

他们即刻动身,坐火车来到铁路终点站,位于本州北部的斯帕坦堡[6]。这是一个粗犷的小镇,坐落在大山的屏障之中。他们在那里待了好几天,住在一家还过得去的旅馆里,直到门罗找到赶骡子的人,把他们装在板条箱里的行李运过蓝岭,拉到冷山脚下的山村。在此期间,门罗买了一辆马车和驾车的马匹,像以往一样,他在买东西方面总是运气不差。他正巧碰到一位马车匠,在给新造的漂亮马车进行最后一层黑漆抛光工序。那人还有一匹强壮的花斑骟马,正好配上马车。门罗没有讨价还价就把它们都买了下来,从钱包里数出钞票,放进马车匠生出老茧的淡黄色手掌。买卖花了点时间,不过交易完成后,门罗就拥有了全套轻便的座驾,真正像个乡村牧师了。

——查尔斯顿有人写信来吗?

他们装备停当后,就赶在行李前头继续上路,第一站来到布雷瓦德小镇,那里没有旅馆,只有一处民宿。黎明前,他们就在蓝色晨曦中离开住宿的地方。那是一个春光烂漫的早晨,当马车穿过小镇时,门罗说,别人告诉我,我们在晚餐前就能赶到冷山。

——我还没有准备好,艾达说。

那匹骟马似乎很高兴远足,它轻快地跃着步子,以惊心动魄的速度拉着轻便的马车,两个高高的轮子飞速转动,嗡嗡作响的辐条闪着亮光。

——查尔斯顿,萨莉说。

那个阳光灿烂的上午,他们一直在赶路。浓密的灌木丛左右夹紧马车道,马车在狭窄的河谷中,迂回曲折地一路盘旋着往上攀升,黝黑的山壁上方只露出一线蓝天。他们两次穿越弗伦奇布罗德河,紧挨着瀑布驶过的时候,冷冽的水花打湿了他们的脸庞。

——回家?艾达一时很茫然,她整个夏天都觉得自己并没有家。

除了布满岩石的阿尔卑斯山,艾达从未见过其他山脉,对这里植被丰富的陌生地形很不习惯,此地怪石嶙峋,生长着在空旷而多沙的低地罕见的枝繁叶茂的树木。森林里聚生着橡树、栗树和鹅掌楸,华盖般的树冠连成一片,几乎遮天蔽日。接近地面的山坡上,开着一丛丛的杜鹃花,长得像石墙一样密密匝匝。

——你不准备回家?萨莉问道。

这里的土路状况糟透了,车辙纵横,崎岖不平,让艾达感到很不舒服,跟低地铺着沙子的宽阔大道相比,这些羊肠小道简直不像是人修的,倒像是游荡的牲口踩出来的。每拐一次弯,路就会变得窄一点,以至于艾达相信路很快会完全消失,任由他们漂泊在野地里,深入无路可寻的茫茫原野,仿佛这里是上帝第一次说出“绿林”这个词时,凭空跃起的一片莽原。

——没有,艾达说。

门罗却兴高采烈起来,完全不像个刚吐过血的人。他环顾四野,仿佛被勒令记住每一处山势、每一片绿荫,不然就会死去。他偶尔突然高声朗诵起华兹华斯的诗句,差点惊了马。当他们转过一道弯,停下来眺望远处苍白的景色时,他遥望着他们刚才路过的旷野,高声吟哦:“世间不会再有更美的景色。谁会匆忙赶路,经过这雄伟山川而无动于衷,谁就有一颗迟钝的心灵。”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萨莉说,你想好以后的打算了吗?

下午刮起了西风,天空布满了翻涌的乌云,他们在一丛黑香脂冷杉中间停下,路尽头是车道峡,小路在此处随着河水陡然下跌,令人心惊胆战地汇入咆哮的鸽子河分叉口。他们看见前方的冷山足有六千英尺高,山峰隐藏在乌云之中,山腰白雾缭绕。车道峡和远山之间隔着荒凉崎岖的陡坡和峡谷。在这人迹稀少的地方,门罗又一次想起最喜欢的诗人,他吟道:“喧嚣的溪流,片刻凝眸,便让人头晕目眩,无拘无束的流云和云上的天堂,躁动与和平,黑暗与光明——这都是同一颗头脑的产物,同一张面庞的容颜,同一棵树盛开的花朵,是伟大的启示录的文字,永恒的符号和象征,是起初、最后和中间,以至无穷无尽。”

县城里所有的异象和预兆,他都一清二楚。据说卡塔卢奇有匹骡子下了仔;鲍尔瑟姆有头猪崽生下来长着人的手;科夫溪有人杀了一只绵羊,发现内脏里没有心;大劳瑞尔的猎人们发誓说,有只猫头鹰像人一样说话,关于它说了什么却众说纷纭,但他们都一致肯定,当猫头鹰说话的时候,天上有两个月亮。连续三年,冬天狼嗥阵阵,夏天谷物歉收。这些都是乱世的预兆。埃斯科认为,尽管他们现在还隔绝在战争的阴霾之外,然而戾气很快会漫过山坳,把他们全部吞没。

艾达笑了起来,亲了亲门罗的脸颊,心里想,只要老头子开口,我会心甘情愿地跟随他去利比里亚。

——还有其他的预兆,埃斯科说,坏的预兆。

门罗抬头看了一眼乌云,然后展开马车的折叠顶篷,帆布上过漆、打过蜡,蒙在装有铰链的框架上,乌黑发亮,棱角分明,活像蝙蝠的翅膀。顶篷还是簇新的,被拉开的时候发出脆裂的响声。

他们继续说起其他的事情,艾达饶有兴趣地听埃斯科和萨莉絮叨,他们注意到凛冬即将来临的种种古老迹象:灰松鼠在山核桃树上活蹦乱跳,疯狂地贮藏着越来越多的坚果;野苹果上的蜡结得很厚;毛毛虫身上的黑色条纹很宽;在手掌上碾碎的蓍草,闻起来就像飘落的雪一样清冽;山楂树长满了红得像血一样的累累果实。

他抖了一下缰绳,浑身冒汗的骟马一下冲向前去,欢快地沿着下坡奔跑,一路轻松。然而,路很快变得非常陡峭,门罗不得不拉起刹车,防止马车撞上马屁股。

萨莉点了点头,嗯了一声,这个话题似乎就此结束了。

雨开始下,随后天色变得漆黑。天上没有月亮,也看不见一点灯光,来欢迎他们前去某户好客的人家。冷山镇就在前方,但他们不知道还有多远。他们继续在黑暗中前进,只希望马不会猛地向前一冲,掉下某个悬崖峭壁。路上连一幢孤零零的小屋都没有,这说明他们离村子还很远。他们显然错误估计了路程。

——战争是另外一回事,他过了一分钟说。每个人的汗水都应该有酬劳。平原上的大棉花庄园主每天都在窃取别人的劳动,但我想也许终有一天,他们会后悔没有亲自收割自家地里的棉花。我只希望儿子们能回家,到外面的河谷里锄地,我坐在门廊上,钟声每敲过半小时,就大喊一声,干得好!

雨水倾斜地打在他们脸上,马车顶篷挡不了多少雨。马低着头赶路,他们转了一道又一道弯,每个路牌都没有标志。在每个岔路口,门罗只是凭猜测决定他们应该往哪里走。

埃斯科把胳膊支在膝盖上,身体前倾坐了一会儿,双手下垂着。他似乎在审视门廊的地板,或者打量靴子的皮革磨损了多少。艾达知道他的老习惯,要是他在外面,就会在两只脚之间吐上一口唾沫,然后着迷地看着那一摊口水。

午夜过后很久,他们来到山上一座黑暗的小教堂,山下是小径与一条河流。他们走进教堂躲雨,穿着湿透的衣服,身体摊开睡在靠背长椅上。

——最终,埃斯科说,他们没有杀死任何人,也没有找到银器。民兵们很扫兴,一路扬长而去。那女人当场离开欧文斯,带着孩子们到了城里,跟她的哥哥住在一起,到处讲这个故事,只要有人愿意听。

早晨雾蒙蒙的,但天色很亮,说明雾气很快会散去。门罗四肢僵硬地站起来,走到外面。艾达听见他的笑声,然后他说:全能的主啊,我要再次感谢你。

正在此时,民兵里有个叫伯奇的白头发少年说,他们应该住手离开了。但是,蒂格用手枪瞄准他说,我不需要别人告诉我,该怎么对付比尔·欧文斯和他老婆,还有那些小崽子们。要是我活在这个地方,却不能让他们那类人罪有应得,那还不如向联邦军投降。

她朝父亲身边走去。他站在教堂门前,笑嘻嘻地指着门框上方。她转过身去,读出门上的字:冷山礼拜堂。

孩子们哭喊着,那女人趴在地上,大拇指还压在栅栏木桩底下,尖叫着说她知道丈夫把银器和一堆碎金子藏起来了,那是他们在战争的苦难岁月中留存的。她不知道丈夫把金银埋在哪里,但她知道他埋过。她一开始乞求他说出来,然后又央求民兵发慈悲。欧文斯依然一声不吭,她就请求民兵先把他杀了,那她起码可以心满意足地看着。

——我们终于千辛万苦地回家了,门罗说道。对父亲的归属感,当时艾达是抱着怀疑态度的。查尔斯顿的朋友们认为山区是异教徒的地盘,蒙昧而未经开化,到处是阴沉沉的荒野,阴雨连绵,无论男人、女人还是小孩都野蛮残忍,沉迷于暴力斗殴,毫不克制自己。只有上等男人装模作样地穿内裤,无论哪个阶层的妇女都亲自哺乳,文明世界的奶妈这个行当根本不存在。艾达道听途说的消息说明,山民的教养只比流浪的野蛮部落稍好一点。

他听说艾恩达夫附近有一户姓欧文斯的人家,民兵在晚饭时间把他们赶到院子里,蒂格说他们同情联邦军,没准是红线帮的成员,必须没收他们的一切财物。他们先是把房子拆得稀烂,接着用军刀在院子里戳来戳去,看能否找到新挖出来的泥土。他们抽了欧文斯几个嘴巴,然后打了他的老婆。接着,他们把两只猎鸟犬并排吊死,看到欧文斯不动声色,他们又把他老婆双手反剪到身后,两个大拇指用绳子绑起来,吊在树杈上,拽到脚趾刚好碰到地面。但是,欧文斯仍然一言不发,他们就把她放下来,用栅栏转角处的木桩压她的拇指,那男人依然不为所动。

刚到的几个礼拜,门罗父女经常去访问教堂现有的和潜在的信徒,艾达觉得这些人很奇怪,但也不完全像查尔斯顿人所说的那样。他们在访问的过程中发现,当地人冷冰冰的、脾气暴躁,大部分难以理解。他们经常表现得好像是被欺负了,尽管艾达和门罗都不知道哪里招惹到了他们。很多人家的宅院严阵以待,仿佛准备迎接战斗。他们去拜访时,只有男人会走到门廊上来见他们,有时他们会请门罗和艾达进屋,有时则不会。艾达有点害怕进屋,这样往往比尴尬地站在院子里更糟。

——他们就是所谓的解放者,埃斯科说。我们这儿的那帮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也许更坏。蒂格和他的民兵像一群强盗似的横行乡里,兴风作浪、无法无天,其实就是一群想方设法逃避兵役的痞子。

即便外面天很亮,屋里也通常是黑洞洞的。有百叶窗的人家一直关着叶片,有窗帘的人家一直拉上帘子。尽管房子里并不邋遢,却混杂着烹饪、牲口的气味和干活的人身上的怪味。步枪放在屋角,或者挂在壁炉架和门框上方的钉子上。门罗经常滔滔不绝地作自我介绍,解释他对教会使命的观点、谈论神学,或者督促人们参加祷告和宗教仪式。人们会一直坐在直背椅里,看着壁炉里的火。很多人没有穿靴子,毫不羞赧地把赤脚伸到他们面前。从他们的行为举止来看,仿佛他们独自待在屋里,根本没有客人存在。无论门罗说了些什么话,他们都看着炉火一言不发,脸部的肌肉纹丝不动。当他直截了当地问他们一个问题,他们会坐着思考很长时间,有时候简单而含糊地回答几句,但通常他们只会干瞪着他,仿佛目光传达了所有想说的话。其他人则躲在屋里不出来。艾达能听见有人在其他房间里走动,但他们不会出来。她猜屋里是妇女、儿童和老人。他们仿佛觉得山沟外面的世界如此可怕,跟外乡人有任何接触都会污染他们,而除了邻居和亲戚外所有人都是敌人。

斯万戈夫妇一开始就反对战争,跟许多山里人一样,他们直到最近还大体上同情联邦军。但是,埃斯科对战争双方越来越怨恨,现在联邦军只要翻过大山就到北方了,让他们同样感到害怕。他担心敌人很快会来抢粮食,掠夺想要的一切,让他们一无所有。他最近去了县城,城里传遍了一个消息:柯克和他的部队已经开始袭击州边境。他们在天蒙蒙亮的黎明时分,洗劫了一户人家的农场,偷走了能找到的所有东西,每一头牲口、每一口粮食,能带走的全部带走,最后还在玉米仓库放了一把火。

每次拜访结束之后,艾达和门罗总是仓皇离开,匆匆地乘坐马车上路。门罗谈论着这些人的愚昧无知,制订着各种战胜蒙昧的计策。艾达只感觉到轮子在旋转,感觉到他们正在火速地撤退。她心里暗自嫉妒那些人,他们似乎毫不关心她和门罗知道的那些事情。他们显然对人生的看法完全不同,全然按照自己的逻辑活着。

他们最初的话题从战争开始,谈起未来前景黯淡,联邦军正翻过大山前往北方,如果报纸上关于彼得斯堡壕沟战的报道可信,那么弗吉尼亚州的情况就越来越不妙。埃斯科和萨莉对战争都只了解些皮毛,他们确切知道的只有两件事情:其一,他们大致上不赞成战争;其二,埃斯科年纪大了,农场上需要帮手。再加上许多其他理由,他们会很高兴看到战争结束,儿子们从大路上回来。他们的两个儿子都去打仗了。艾达问有没有哪一个儿子的消息,但是斯万戈夫妇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他们的音信了,甚至不知道他们在哪个州。

那个夏天,门罗遭遇了传道中最惨痛的败绩,这件事情跟萨莉和埃斯科有关系。教众里有个叫米斯的男人告诉门罗,斯万戈一家无知到让人目瞪口呆。据米斯说,埃斯科几乎不识字,实际上,他对历史的知识仅限于上帝在《创世记》里的早期神迹。上帝创造光,是最后一件他完全理解的事情。米斯说,萨莉·斯万戈比埃斯科还要孤陋寡闻。他俩都把《圣经》当作魔法书,就像吉卜赛算命人一样使用它。他们拿起《圣经》,扔下来让书打开,用手指随便点哪一个字,费力解读文字背后的奥义。他们把这个词当作神谕,根据它的指示行动,仿佛这是上帝的直接意图一般。上帝说走,他们就走;上帝说待着,他们就不动;上帝说杀戮,埃斯科就拿把斧子,找只小母鸡杀掉。他们尽管愚昧无知,日子还是过得很红火,因为他们拥有山坳底下一大片谷地农场,黑土地肥沃得流油,毫不费劲种出的甘薯就有胳膊那么长,只要除除草就可以了。假如门罗能让他们换换脑子,他们就会成为有价值的信徒。

他们安静地坐了一分钟,只能听见剥豆子和萨莉用针线穿过豆荚的声音,屋内传出壁炉架上时钟的嘀嗒声,好像指关节在敲打盒子。埃斯科和萨莉安心地一起干活,他们不约而同把手伸进放豆荚的篮子时,两人的手就碰到了一起。他们彼此温柔相待,动作缓慢而安静,每拿起一颗豆荚的时候,也仿佛带着无限柔情。尽管有孩子,他们还是维持着无子女家庭才有的浪漫气氛,而且似乎从未停止过互相献殷勤。艾达觉得他们是甜蜜的一对,但他们的相濡以沫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从小就伴着一位鳏夫长大,对真实的婚姻该是什么样子实在没有概念,也不知道每天平淡地生活是多么不容易。

因此,门罗就去拜访他们,艾达也跟在身边。他们在客厅里一起坐下,门罗开口跟埃斯科讨论信教的问题,他也前倾着身子认真听着。可埃斯科本性难移,丝毫也不肯改变他的信仰。除了崇拜动物、树木、岩石和天气以外,门罗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宗教的迹象。门罗下结论说,埃斯科是某种古老凯尔特人的遗迹,他恐怕只会用盖尔语简单地思考。

萨莉坐在门廊上用线穿豆荚做干豆角,头顶的椽木上已经挂着五串长长的豆荚准备晒干。她浑身圆滚滚的,皮肤像牛油蜡烛一般有近乎透明的光泽,她的头发已经变得花白,就像骡子背上的斑纹。埃斯科推给艾达一把靠背椅,自己进屋搬了另外一把。他开始剥豆子。他们没有吃饭的意思,艾达抬头看了看苍白的天空,太阳的位置说明下午已经过去一半。她略微有些失望,斯万戈一家人肯定早就吃过饭了。

于是门罗抓住这样罕有的机会,想要解释宗教真正的奥义。当他们谈到三位一体时,埃斯科挺起身子说,三合一,就像火鸡的爪子。

他很高兴有借口歇一会儿,陪着艾达朝房子走去,穿过栅栏门走进院子。埃斯科一直把木栅栏当作拴马桩,马匹无聊时把栅栏的尖头咬得参差不齐。院子里空荡荡的,地上扫得很干净,没有灌木丛或花圃装饰,只有几棵大橡树和一口有盖子的井,这在流水遍地的乡间是件稀罕物,不过,谁让他们选择居住的地方叫“无河谷”呢?房子很大,刷了白漆,但是现在巴掌大的漆一块块掉了下来,说这房子像一匹花斑母马也不过分,很快有一天它就会变成灰色。

过了一会儿,门罗确信埃斯科没有听过基督教的中心教义,于是给他讲了基督从荣耀地诞生到被血腥地钉上十字架受难的故事。他讲述了所有著名的细节,使出了口吐莲花的浑身解数,同时又保持叙事简洁。门罗讲完后,往椅子上一靠,等着看他有什么反应。

她在牲口棚旁边找到埃斯科。他正弯腰抡起锤子,把自己用洋槐树枝削成的木钉敲进马车轮子。看见艾达从路上走过来,他放下锤子站起身,两手撑着车顶板靠在马车上,双手的颜色和粗糙程度跟车板相差无几。他的衬衫被汗水湿透了,艾达走近时闻到他身上跟湿陶器一样的气味。埃斯科又高又瘦,脑袋很小,一丛干灰色头发乱蓬蓬的,像山雀的羽冠一样耸起。

埃斯科说,你讲的故事是从前发生的?

磨坊主走进邮局,那不过是磨坊上搭建的有屋顶的窝棚。他拿着一封信出来,翻来覆去看了看。艾达把信夹进口袋里西姆斯写的书中,顺道向斯万戈的家走去。

门罗说,两千年前就发生了,假如你说这是从前的话。

——假如有的话。

——哦,那倒算是有一段时间了,埃斯科说。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掌根部,舒展了一下手指,挑剔地看着它们,仿佛在熟悉一种新的工具。他想了想这些故事,然后说,这家伙从天上下凡,就是为了拯救我们?

——来取信?他问道。

——是的,门罗说。

阴暗的房间里有股干燥玉米、旧木头、生苔藓的水槽和落下的流水散发的气味。从门口和两扇小窗户里透进来一束束光线,照在充满玉米粉尘的空气中。磨坊主从磨盘后面走出来,他搓着双手,更多粉尘飞扬起来。当他走进门口的光线中,艾达看见他的头发、眉毛和眼睫毛上,还有他胳膊的汗毛上,都覆盖了一层灰白色的玉米粉。

——将我们从邪恶的本性及其他恶习中拯救出来?

艾达抵达磨坊时,白天的雾气还没有散去,但她戴着围巾已经太热了。她把围巾脱下来,卷了卷夹在胳膊下面。水车轮子正在转动,把水倾注到尾水渠里,水花四溅。艾达把手放在门框上,随着水车轮、齿轮、机轴和磨石的转动,整幢房子都在颤抖。她把头探进门里,在机械运转的嘎吱声中提高嗓音,喊道,皮克先生?

——是的。

她一路走着,碰到一位老妇人赶着一头红毛猪和一对火鸡,走散了就用一根柳枝驱赶它们。有个男人弯着腰,快步超过了她,他手里拿着一柄铁铲,里面盛着冒烟的热炭。那个男人咧嘴笑着,一边走一边扭头说,家里的火熄灭了,就去借了火。艾达随后碰到一个男人,把沉甸甸的麻袋挂到栗树枝上去。三只乌鸦高高地坐在树上,看着下方一言不发。那个男人身形魁梧,他用一根断掉的锄头柄,打得麻袋陷进去,尘土飞扬。他自言自语,对着麻袋咒骂不已,仿佛他的生活并不轻松如意,麻袋才是罪魁祸首。空气中混杂着沉闷的棒击声,以及那个男人的呼吸和咕哝声,他的脚在泥地上摩擦着,攒够气力再给麻袋一击。艾达走过时看了他几眼,然后停下来,转过身去问他在做什么。打豆子脱壳,他说。他明白无误地告诉艾达,在他看来每颗豆子都可恨至极。他满怀仇恨犁地,把豆子种下;满怀仇恨把藤扶上架,给田垄除草;满怀仇恨看着豆子开花、结荚、长得饱满。采豆子的时候,他诅咒手指碰过的每一颗豆子,然后像甩掉黏在手上的脏东西一样,把它们扔进柳条篮子。连吃豆子在内的整个过程中,他只喜欢打豆子。

——但他们依然这样对待他?把他钉起来,用刀子捅他,诸如此类?

艾达离开墓地走下山去,到了路上决定一直沿河往上游走,抄近路到布莱克谷。走这条路线不仅快捷,而且顺道能去趟邮局。路上也会经过斯万戈家,也许她能在他们家吃顿饭。

——是的,的确如此,门罗说。

——那就麻烦你们了,艾达说。她在斯万戈家住了三天,然后回到那幢空房子,又孤独,又害怕。三个月后,艾达的恐惧感慢慢消散,但她的新生活依然一筹莫展,想来自己终会在风吹浪打中,变成孤独的老妇人,日渐衰老无能。

——但是,你说这个故事流传了两千多年?埃斯科说。

——你今天就不要回那幢又大又黑的房子了。跟我们一起吃晚饭,等你准备好再走。

——差不多。

——我也不太清楚,艾达说。

——这就是说,很长一段时间。

斯万戈太太盯着她,然后回过神。你怎么生活呢?她说。

——很长很长时间。

——布莱克谷,艾达说,我会待在这里,起码要待一段时间。

埃斯科咧嘴笑了,仿佛解开了一个谜,他站起来,拍了拍门罗的肩膀,说,好吧,我们所能做的事情,就是希望这一切并非如此。

——天啊,斯万戈太太说,你打算去哪儿?

那天晚上,门罗回到家里就开始计划,应该怎样教导埃斯科正确的教义,把他从不开化的状态中拯救出来。门罗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笑柄,他想挽救无知者的态度实在太明显,从一进门就严重冒犯了埃斯科。不过,埃斯科既没有给他吃闭门羹,也没有把一盆混浊的洗脚水泼在他身上,更没有像有些受到奇耻大辱的人那样,用猎枪指着他——他没有意识到,其实性情温和的埃斯科是乐得装傻给他看。

艾达停下脚步,看了看她。我不会马上就回查尔斯顿,她说。

埃斯科没有跟任何人吹嘘自己的伟绩。事实上,他压根就不在乎门罗是否知道真相,他和老婆都是浸礼宗信徒。是门罗自己去询问其他愚昧的村民的名单,散布了这个故事。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村民们都觉得很好笑,他们会在店里或路上找到他,让他讲这个故事。他们仿佛在听一个耳熟能详的滑稽笑话,等着他重复埃斯科的最后一句话。假如门罗没有说,有些人会替他说一遍这句话,不然这个故事就显得不完整。故事一直在流传,到了后来萨莉心生怜悯,告诉门罗,他为什么闹了个大笑话。

——你跟我们住在一起吧,把一切安顿好再回查尔斯顿,她说。

门罗被当地居民耍了一回,心情低落了好几天。他怀疑自己能否在此地立足,直到最后艾达说,既然人家给我们做了规矩,我们就该按规矩行事。

往墓穴中填土的时候,大家都站在旁边看着,艾达中途不得不转头望着河湾处,方才强忍住悲伤。坟墓夯实隆起一个土堆后,大家都转身离开。萨莉·斯万戈拉着艾达的臂弯,搀着她走下山坡。

从此以后一切云淡风轻,他们去斯万戈家道歉,后来就此成为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显然为了弥补埃斯科的恶作剧,斯万戈一家很快退出浸礼宗,加入了门罗的教会。

接着,六位男士把棺材从小教堂抬到墓地,用绳子放下去,其他人都站在墓边。棺材放进墓穴后,另一位男士致最后的悼词,赞扬门罗精力充沛、不知疲倦地为教会和社区服务,以及他突然衰老,最终与世长辞、沉睡在死神的怀抱中,令人痛心不已。致悼词的人似乎从这些简单的变故中发现了生命无常的本质,上帝的意旨是让信徒从中获得启示。

来此地后第一年,门罗一直保留着在查尔斯顿的房子,他们暂住在河边潮湿狭小的牧师住宅里,七八月间,家里闻起来总有股浓烈刺鼻的霉味。后来,由于气候的变化,门罗的肺病似乎有所好转,山区居民终于开始对他宽厚起来,也许总有一天会接纳他,于是他决定一直住下去。他卖掉了查尔斯顿的房子,向布莱克一家买下山谷,这家人突然打算搬到得克萨斯州去。门罗喜欢这里的秀丽景色和谷底平整而开阔的土地,胜过那二十多亩翻整好、用篱笆围起来的田地和牧场。他喜欢树木繁茂的山坡,除了偶尔被山脊和峡谷打断,连绵起伏的弧线一直延伸到冷山。他也喜欢这里冷冽的泉水,即便在夏天它也冰得让人牙疼,还带着干净而平淡的岩石味道,从石头缝里汩汩流出。

那几位致悼词的人笨嘴拙舌,称赞了门罗的渊博学识和其他优良品质,说自从他离开查尔斯顿来到这里,便给山区带来了一片光明。他们讲述着他做过的琐碎的善事,他给别人提供的明智的建议。埃斯科·斯万戈是致悼词的人之一,他比别人更能言善道一点,但也很紧张。他提起了痛失亲人的艾达,她回到查尔斯顿家中的话,大家会很思念她。

他尤其喜欢自己在那里建造的房子,主要是因为这座房子意味着,他还有再活起码好几年的信心。门罗按照时下的样式亲手设计了新房子,亲自监督建造的过程,建成后十分令人满意。外墙铺上了结实的木瓦板,刷上白色石灰水,里面铺上深色的栅板墙面。房子正面整个是一道长长的门廊,屋后是延伸出去的厨房,起居室里有宽敞的壁炉,卧室里有柴火炉,这在山区是稀罕物。布莱克家的木棚建在山上从新房子往冷山方向几百丈远的地方,现在变成了雇工们的住处。

因此,悼词只能勉强由教会中的几位男士来念。他们一个接一个拖着脚步走向讲道台,下巴几乎垂到胸口,避免直视会众,尤其是坐在女士席第一排的艾达。她的丧服是前一天刚染的,黑里透绿仿佛公鸭头上的羽毛,还带着染料的气味。她悲伤得麻木了,脸色煞白得好像剥出来的筋。

门罗买下山谷前,这里是一个功能完善的农场,但是门罗很快荒废了不少田地,因为他从来没打算自给自足。而且,按照他的估算,他也不需要依靠农场的产出,他在查尔斯顿投资大米、靛蓝染料和棉花,就有足够的金钱滚滚而来。

追悼仪式准备得很仓促,跟门罗同一信仰的牧师都住得太远赶不过来,当地各浸礼宗[5]的牧师都拒绝主持葬礼,因为门罗不愿意信仰一位耐心与仁慈都极其有限的上帝。在门罗的布道中,上帝绝不会像人类一样,他不会在狂怒中向我们发脾气,直到我们鲜血飞溅,玷污了他的白袍,恰恰相反,他注视着人类中最好的和最坏的,满怀疲倦而无奈的怜悯。

然而,艾达在她山脊上的栖身之处审视了一番所有的财产,再拿出口袋里那本书,打开书中的信件读了一下,发现收入显然难以为继。葬礼之后不久,她写信给门罗在查尔斯顿的律师朋友,把父亲的讣闻告诉他,向他询问自己现在的经济状况。律师过了很长时间才回信,措辞冷淡而小心谨慎。信中仿佛事不关己地谈到了战争、禁运令还有困难时期的种种,这些都使艾达的收入减少到了几乎为零,这种状况起码要持续到战争胜利结束。假如战争失败的话,艾达实际上可能会永远一无所有。律师在信件最后提出代管门罗的地产,因为艾达想必自己没有本事履行这些责任。信中隐隐暗示,这项任务所需的知识和判断力远在艾达的能力范围之外。

艾达用手捂着嘴,扭过身轻声跟过道对面的男人说了句话。他站起来,叮叮咚咚在口袋里找零钱,掏出两枚铜币。他走过去,在门罗的眼皮上各放一枚铜币,假如单遮住睁开的眼睛,看上去会像海盗一样奇怪。

她站起身来,把信件塞进口袋,沿着小路来到布莱克谷。现在的情况已经够可怕了,没人知道将来还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情,想到这里,艾达不知哪里还能鼓起勇气去寻找希望。从山梁上高大的树林中走出来,她发现薄雾已经散去,或者被风吹走了。天空晴朗起来,冷山突然显得近在咫尺,触手可及。白昼的时光渐逝,太阳已经西斜,再过两小时就会沉下山峦,进入高原漫长的暮色。她走过一棵山核桃树时,一只红松鼠在树梢向她吱吱叫着,在她身边掉了一地坚果壳。

两天后,艾达在鸽子河小东岔口边的小山上埋葬了门罗。那天清晨天很亮,从冷山上刮来一阵温柔的风,整个世界都在轻轻颤抖。空气变得没有一丝湿气,所有东西的颜色和边缘都异乎寻常地清晰。四十个人穿着黑衣,几乎挤满了小教堂。棺材放在讲道台前的锯木架上,盖子开着。门罗死后,脸庞整个萎缩了,重力拉扯着松弛的皮肤,脸颊和眼窝都凹陷下去,鼻子显得比生前更窄更长,一边眼睑微微张开,缝隙中透出惨淡的眼白。

她走到牧场顶部的旧石墙边上,便又停下脚步。这地方风景很可爱,是她在农场里最喜欢的角落之一。石头上长满了地衣和苔藓,看上去古意盎然,尽管并不是历史遗迹。看起来,布莱克的先辈修筑这道墙是想清理田野里的石头,但他只修了二十英尺就放弃了,改用栅栏接替下去。墙是从北往南修的,在这晴朗的午后,太阳把墙的西面晒得暖暖的。附近长着一棵金冠苹果树,较早成熟的几颗苹果掉在高草丛中,蜜蜂受到腐烂苹果的甜香味吸引,在阳光下嗡嗡地鸣叫。石墙根没有开阔的视野,只能眺望林地的一角,那里有一丛黑莓和两棵高大的栗子树。艾达觉得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安静的地方,她在墙脚的草丛中躺下,把围巾卷起来当枕头。她从口袋里拿出书,开始读《如何捕捉乌鸫,及乌鸫如何飞走》这一章。她不停地读下去,完全沉浸在战争和歹徒的故事中忘记了自己,直至最后,她在渐渐下落的夕阳和蜜蜂的鸣叫声中睡去。

她那天晚上睡在斯万戈家,一直醒着流不出眼泪,空想了很长时间。她希望自己比门罗先死,尽管她心里知道这是自然规律:父母先去世,然后才轮到孩子,但这仍是种残酷的安排,减轻不了多少痛苦。按照这种规律,她从幸运儿变成了孤儿。

艾达在一场大梦中睡了很久,她梦到自己在火车站,站在一群候车的乘客中间。房间中央有一个玻璃匣子,里面站着一具白骨,像她曾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陈列的骨架一样。她坐着等火车时,玻璃匣里充满了袅袅上升的蓝色火焰,仿佛玻璃灯罩里燃烧的灯芯。艾达害怕地看着白骨自己长出血肉,人体逐渐成形,她清楚地看到自己的父亲正在复活。

艾达尽快去找人帮忙,一边走一边奔,抄近路翻过山脊,跑到斯万戈家的宅第附近的河边路上。他们是这条路上最近的邻居。斯万戈一家是她父亲教区的信徒,艾达刚进大山的那些日子就认识他们了。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他们家,已经泣不成声。埃斯科·斯万戈套好双轮马车,跟艾达迂回曲折地赶路时,西边开始下起一场雨。他们回到山坳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门罗像一条鱼般浑身湿透,脸上沾着山茱萸的花瓣。艾达扔在梨树下的水彩画被雨水淋湿,成了一片抽象的粉色和绿色。

其他乘客惊恐地散开,逃到房间的墙边,艾达尽管也很害怕,却还是朝玻璃匣走去,把手放在上面,等待着。然而,门罗没有完全变成他自己。他仍然是一具行尸走肉,覆盖在骨头上的皮肤薄得像羊皮纸。他的行动缓慢却疯狂,仿佛一个人在水底下挣扎。他把嘴凑近玻璃,恳切而急迫地想跟艾达说话。他的举动仿佛想要说出最重要的事情,但是,即便艾达把耳朵贴在玻璃上,还是除了含糊的呓语什么都听不见。然后,她听见一阵风声,似乎暴雨将至,玻璃匣子突然空了。一名列车员走过来招呼乘客上火车,艾达很清楚终点站是过去的查尔斯顿,假如她坐上列车,时光就会倒流二十年,抵达她的童年时代。所有乘客都上了火车,他们从车窗口微笑着挥手,欢快极了。车厢里传来阵阵歌声,火车轰隆隆开走了,但是,艾达独自一人站在铁轨边。

艾达离开了不到一个小时。她从田野回来,走进院子,看见门罗躺着睡着了。他的嘴张着,她猜他大概在打呼噜。她打算吃晚饭时笑话他,竟然以这种姿势躺在露天,实在是有失仪态。她走过去想叫醒他,这时却发现他两眼睁着,书掉在了草地上。她三步并作两步去摇他,但她的手一碰他的肩膀,就知道父亲已经死了,因为她摸到的肌肉僵硬了。

她醒来时,睁眼看见一片夜空。暗红色的金星刚滑过林梢向西落下,她曾经在笔记本里记录过上半夜金星的位置,所以知道此时已经过了午夜。半个月亮悬在高空。晚上空气很干燥,稍微有点凉意。艾达展开围巾,裹在身上。当然,她从未独自在树林里过夜,但她发现这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可怕,即便她刚做过噩梦。月亮在树林和田野上洒下一片幽蓝的光。冷山依稀可辨,像天边一抹浓黑的墨迹。除了远处山齿鹑的鸣叫,几乎没有声响。她感觉不必着急回到房子里。

门罗是在五月份去世的。那天下午,艾达正准备带着一盒水彩颜料和一张画纸,去给小溪下游刚开的杜鹃花写生。当她离开房子时,门罗正坐在梨树下一把条纹帆布躺椅上读书,她停下脚步跟他说话。门罗看上去有点疲倦,说他困得没精神读完这一页了,估计很快就会睡着。他让女儿回来时叫醒他,他可不想在潮湿的傍晚睡在外面。他还说,自己一大把年纪了,恐怕没有人扶着,就没法从这么矮的椅子里起来。

艾达打开陶罐的封蜡,伸进两根手指,把蓝莓果酱挖进嘴里。果酱里糖放得不多,尝起来新鲜又爽口。艾达坐了几个小时,看着月亮越过天空,一小罐果酱吃得一干二净。她想起梦中的父亲,还有井底的黑影。她意识到,尽管她深爱着门罗,却还是受到了梦中幻影的奇特影响。她并不希望父亲来找她,也不想立刻随他而去。

艾达爬上小山,来到教堂后面的墓地,站在门罗的坟头,黑色的泥土上青草尚未茂盛,坟前还没有墓碑。艾达拒绝依照当地的风俗,在平整的河石或橡木板上,字迹模糊地刻上死者的名字和生卒日期。她从县城订购了一块花岗岩墓石,但还没来得及运来。她把野花放在父亲坟头的地上,收拾起先前放的花束,它已经枯萎,而且湿漉漉的。

艾达坐了很长时间,直到天亮。第一道晨曦开始露出灰色的微光,天色渐明,群山开始显出轮廓,却依然保留着黑夜的颜色。山峰间的雾气渐渐升起,失去了和山一样的形状,在早晨的温暖中弥散。牧场中,树荫下的草地露水未晞,勾勒出树木的倒影。她站起身来,向房子走去,两棵栗子树下面依然萦绕着夜晚的气息。

十五分钟后,艾达来到门罗过去主持的小礼拜堂,相比查尔斯顿漂亮的石头大教堂,这里的建筑比捕鸟笼好不到哪里去,但是,高挑的三角形屋顶、长宽高的比例、简单的尖塔——这样的格局无疑显得既简洁又雅致。门罗长期以来对小教堂的感情很深厚,它严谨的几何构造十分契合他晚年的朴素观念。父女俩从河边走向小教堂时,他经常跟艾达说,在小教堂里,这就是上帝说话的方式。

回到房子里,艾达取出轻便书桌,在客厅的那把读书椅上坐下,把书桌放在腿上。客厅里还很昏暗,只有一片早晨的金色阳光洒在桌板上面。光线被窗格分割成一道一道,阳光照亮的空气中充满悬浮的尘埃。艾达把信纸放在一小块光斑中间,很快写好了一封信,婉言谢绝了律师的提议,她的看法是,管理这份目前几乎山穷水尽的产业,自己的资格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沿着小路走了一英里,出了布莱克谷,走到河边路上。她边走边采了一束野花——飞蓬、白芷、金鸡菊、万灵草,无论看见什么,好看就采。她沿河溯流而上走到教堂,这条路是社区的主干道,马车留下了深深的车辙,路面由于交通繁忙陷了下去。来往的牛马和猪猡把路上低洼的地方踩成黑色的泥沼,行人为了避免靴子陷进泥泞,久而久之绕着泥坑走出一条条人行道。夏天渐渐结束,路边的行道树仿佛厌倦了生长,浓密的绿荫不堪重负,叶子有气无力地耷拉着,但不是因为干旱,夏季雨水充足。路边深邃的黑色河流平缓地流淌着。

在夜里醒着的几个小时,她翻来覆去想过将来的各种可能性。但是,她的选择很少。假如她试图把产业卖掉,回到查尔斯顿,在买主难觅的困难时期,仅靠卖掉农场换来的一小笔钱,她的生活根本维持不了很长时间。过不了多久,她就得寄人篱下,以做家庭教师或音乐老师的名义,投靠门罗的朋友。

——爆裂草,她大声说,很高兴有什么东西她能叫出名字,哪怕这是她自己想出来的。

不想那样的话,就得找个人嫁了。作为饥不择食的老处女回到查尔斯顿,这个想法让她惊恐万状。她能想象得出这是如何一番光景:手头仅有的钱大部分花在买合适的衣服上,然后跟处于查尔斯顿社交圈三四流、一无是处的老光棍谈婚论嫁,因为跟她年龄相当的男人都去打仗了。她所能预见到的结局就是,最终自己跟某个男人说爱他,意思却是他不过碰巧出现在她一贫如洗的时候。即便在眼下的危难之中,她也无法强迫自己去想象,如何强颜欢笑地嫁给这样一个人,那只能让她感到压抑和窒息。

艾达把脏盘子和叉子留在桌上,从沙发上拿起揉成一团的围巾,抖了抖披在肩上,随后走到门廊上眺望。天空纯净无云,但有些雾气,透出苍白的淡蓝色。她在牲口棚旁边看见那只黑金色羽毛的公鸡,它用爪子挠了挠地面,又啄了啄挠过的地方,然后恶狠狠地踱着步。艾达离开房子,穿过大门来到小路上,最近车马稀少,因此路中央长出了很高的一垄紫菀和狗尾草。小路两边的篱笆开满了细小的黄色和橘色野花,艾达走过去手轻轻一碰,看着它啪的一声爆裂,种子从里面弹出来。

假如她这样灰头土脸地回到查尔斯顿,很少会有人同情她,人们只会对她冷嘲热讽,因为在许多人眼中,她白白浪费了飞逝的青春年华,真是愚不可及,短暂的几年光阴里,待字闺中的年轻淑女们受到顶礼膜拜,男人顺从地拜倒在石榴裙下,整个社交界都踮起脚尖,看着她们步入婚姻,仿佛这是顺应了宇宙间最重要的道德力量。艾达对此冷眼旁观,当时,门罗的朋友和熟人都感到很费解。

她开始读书,但尽管故事很动人心弦,脑子里食物的念头却挥之不去。因为寻找鸡蛋未能成功,她没有吃上早餐,上午却已经过去一半了。读了几页后,她把书放进口袋里,下楼来到厨房,在放食物的柜子里翻来翻去,想找到点什么做午餐。她花了两个小时点燃烤炉,试着用小苏打醒发小麦面团,这是她能找到的最接近发酵剂的东西。面包出炉的时候,却像一大块做得很糟的饼;外壳的质地像苏打饼干,其余的部分却湿乎乎的,尝起来像没有熟的面团。艾达咬了一小口就放弃了,扔进院子里让鸡群啄食。晚餐时,她就吃了一盘小番茄和黄瓜,切成片、淋上醋、撒上盐,肚子里多少有点满足感,但也不比喝西北风强多少。

她并没有努力把自己嫁出去。晚宴之后,女士们进入单独的客厅,已婚和将要结婚的女人互相尖刻地议论对方,艾达动不动就说自己对求婚的人极为厌烦——他们的兴趣似乎全部局限在生意、打猎和马匹上——她感到自己应该在走廊门口挂上“男士禁止入内”的牌子。她料定这番言论会激起一阵苦口婆心的规劝,要么是年长的妇女,要么是那些曲意逢迎的少女,她们的最高准则就是已婚妇女最好对男人言听计从。婚姻是女人的终点,她们中间有人会说。艾达会回答说,的确如此,我们完全同意这句话,只要我们不细想“终点”[7]是什么意思。看着在场的女士一片沉默,全都在努力回想那个有问题的词,艾达就暗自高兴。

那天,艾达手里拿着父亲的另外一本书——西姆斯写的边境探险故事。西姆斯是查尔斯顿人,门罗的朋友。他离开埃迪斯托的农场来到城里时,艾达见过他好几次。她想起西姆斯,是因为刚收到查尔斯顿的一位熟人来信,信中说西姆斯的妻子最近去世了,他感到很痛苦。她的朋友写道,他只有靠抽鸦片才没有发疯。这句话一直萦绕在艾达的脑海中。

她的行为如此乖张,因此熟人之间都议论纷纷,认为门罗把女儿培养成了怪物,不太适应这个由男人和女人构成的社会。因此,即使艾达十九岁那年断然拒绝了两桩婚事,大家也没有大惊小怪,尽管仍是义愤填膺。她后来解释说,求婚者缺乏丰富的思想、情感和存在意识。而且,两位男士都抹着闪亮的头油,仿佛以看得见的方式掩饰他们没有足够的智慧火花。

她发现,要喜欢上这块云雾缭绕的隆起的土地,是十分微妙而不容易的事情,远不如欣赏查尔斯顿安详的低语来的简单——傍晚沿着巴特利大街散步,萨姆特堡在远处若隐若现,背后矗立着一幢幢白色房屋,海滨的微风中,矮棕榈的叶子发出沙沙的声响。相形之下,这片倾斜的土地上的声音没有那么寂静,而是粗犷刺耳。那些峡谷、山脊和峰峦似乎是个迷乱而封闭的世界,倒是一个很好的藏身之处。

在艾达的很多朋友看来,拒绝任何没有明显缺陷的有钱男人的求婚,即便不是匪夷所思,也起码是不可饶恕,他们搬去山里前一年,许多朋友都对她冷淡起来,觉得她自命清高、乖悖常理。

一开始,她喜欢在这里读书,只是因为椅子舒适,光线又充足。但几个月以来,她开始欣赏起窗外的风景,缓解一下凄凉故事带来的紧张感。当她从书本中抬起头来,她的目光便掠过田野,越过连绵起伏的雾蒙蒙的群峰,望向冷山巍峨的蓝色山脉。坐在椅子上往外看,她面前的景物和色彩与当下的心境别无二致。整个夏天,景色经常是阴郁和黯淡的。潮湿的空气从窗口渗进来,充满腐朽和生长的气味,眼前总是一片朦胧、闪烁不定,仿佛从很远的地方用望远镜看一般。空气中的潮湿对视力的影响就像劣质的镜片一样,扭曲、增大或缩小着距离和高度,时不时改变重量的感觉。通过这扇窗户,艾达见识了湿气所有可见的形状——轻薄的迷雾、山谷里浓重的雾气、云朵的碎片像破布一样挂在冷山的山腰,灰色的雨水整天直线般落下,仿佛从天上挂下来的旧麻绳。

即便如今状况窘迫,想到要回查尔斯顿依然令人心酸,她的自尊心受不了。没有任何事情吸引她回到那里。她当然已经没有家人了。除了表姐露西,她没有什么更近的亲戚,没有好心的姑妈或慈爱的祖母欢迎她回来。想到自己孤苦伶仃、举目无亲,她更加感到苦楚,尤其是她周围的山民们都以血缘为纽带,组成牢固的大家庭,他们沿着河边路走不到一英里,总会碰到某个亲戚。

艾达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本书,走进楼上的客厅,坐在从门罗的卧室里搬来的沙发椅上,正对着窗户照进来的亮光。过去阴雨连绵的三个月,她大部分时间都窝在沙发里读书,即便现在已是七月,她也得裹着一条棉被来挡住房子里的寒意。那个夏天,她随心所欲地从门罗的书架上拿各种书来读。小说读得不多,都是新出的,诸如劳伦斯[2]的《剑与袍》之类的无聊读物。这类书她勉强读得下去,但第二天就不记得书里讲些什么了。她还读了几本比较著名的小说,但女主人公注定的悲惨命运只会让她更郁郁寡欢。有一段时间,她从书架上拿的每一本书都让她感到害怕,书里的内容都是关于可怜的黑发女人犯下的错误,她们的结局都是被惩罚、流放和冷落。她读完《弗洛斯河上的磨坊》[3],又开始读霍桑[4]的一本薄薄的令人不安的故事书,主题跟前一本大致相同。门罗显然没有读完,第三章之后的毛边都没有裁开。她猜门罗觉得内容过于冷酷了,但是对艾达来说,读这本书是很好的演习,可以学会应付未来的生活。然而,不管这是本怎样的书,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得比她更充实。

然而,尽管她是从山外来的人,那些蓝色的山岭似乎依然向她敞开怀抱,把她留在这个地方。她周围能看到的一切,就是她所有的依靠——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这个结论是她能养活自己的唯一希望。她渴望知道,自己能否靠山里的寻常事物,过上满意的日子,再加上对群山的依恋,让她似乎期待起更充实、更广阔的生活,尽管眼下她连最粗略的轮廓也勾勒不出来。门罗经常说,人们能否获得满足由天性决定,只要顺乎天性就可以了。她相信这句话十分正确。但是说起来容易,假如一个人对自己的天性一点都琢磨不透,那么即便顺势而为,也会处处暗礁。

她行动的欲望几乎消失了。门罗去世以后的几个月,她最大的成就是整理了他的遗物,包括他的衣服和文件。甚至这些事情都是一种考验,她奇怪地害怕父亲的房间,直到葬礼过后好几天才敢进去。那段时间她经常站在门口往里看,仿佛悬崖边上忍不住往下看的人。他的洗脸盆旁边水罐里的水,直到蒸发完了都没有人动过。最终,她鼓起勇气走进父亲的房间,坐在床沿上,一边哭泣,一边折叠做工精良的白衬衫、黑西装衣裤,收拾好放起来。她整理好门罗的文件,把他的布道书、植物学笔记和平常的日记贴好标签放进盒子里。每件小事都让她痛哭不已。接下来又是一连串空虚的日子,直到如今她终于到了这步田地,开始扪心自问:你今天做了什么事情?答案难免是,什么都没做。

那天早晨,艾达坐在窗边,略带困惑地认真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然后,她看见一个人影从路上走来,待到那人走近房子,她依稀分辨出大概是个姑娘,矮个子,上身瘦得像小鸡脖子,胯骨倒是挺宽。艾达走到门廊上坐下,等着看这个人来做什么。

她想到衣柜抽屉里找干净的衬裙,但是一件都没有,已经很久没有人洗衣服了。她从一堆脏衣服底下找出几件亚麻内衣穿上,寻思着也许衣服放的时间长了,会比刚换下来的干净些。她在外面套了一件稍微干净点的裙子,不知该怎样挨到睡觉的时间。世事何时开始变化?她不再想如何愉快而有益地过日子,而是想怎样打发时间。

那个姑娘走到门廊上,没打声招呼,就在艾达旁边的摇椅里坐下,脚后跟搭在椅子的横杠上,摇了起来。她的体魄像拉爬犁的马一样结实,身体重心很低,手脚却很纤细,骨节突出;身上穿着方领的家纺粗布裙子,那种灰扑扑的蓝色,是用豚草瘿的芯子染的。

她从椅子里站起身来,爬上楼梯,到卧室里脱下衣服。她走到大理石台面的洗手盆旁,拎起水罐往脸盆里倒水,用一块薰衣草肥皂和一块布盥洗。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把黄杨树叶子捋出来,然后任由头发披散在肩膀上。当时流行两种发式,她一样都不愿打理——一种是把头发全部拢起来,脑袋两边梳成两个发卷,像猎犬耳朵一样垂下来;另一种是头发紧贴头皮梳到脑后,挽成一个发髻,像沾了泥盘起来的马尾巴。她既不需要也没有耐心梳妆打扮。即便她看上去像藏书票里的男人婆一样,也能满不在乎地走来走去,因为有些时候,她十天半个月都不会看见一个人影。

——斯万戈老太太说你需要帮手,她说。

她坐进一把扶手椅,检查了一下伤口。手腕上有一道血痕,她把血迹擦去,发现不过是擦伤,不禁松了一口气。裙子破了三个洞,粘到鸡粪弄脏了。她把裙子掀起来,查看自己的双腿,看到好几处刮破和瘀青,但伤口没有深到流血的程度。她的脸上和脖子火辣辣的,钻出灌木丛的时候划伤了。她摸了摸头发,发现满头乱蓬蓬的。我现在落到了这种境地,她想,我生活在一个陌生的新世界里,就算是找个鸡蛋也会有这种下场。

艾达仔细端详着那个姑娘。她肤色黝黑,脖子和胳膊上肌肉结实;胸部平坦;一头黑发像马尾巴一样粗糙;鼻梁宽阔;眼睛大大的,深色的瞳孔却小得几乎看不见,眼白鲜明得令人吃惊。她没有穿鞋,但脚板很干净,脚趾甲像灰白色的鱼鳞。

她膝盖着地挪动身体,手挥舞着喊道:嘘!公鸡闻声扑到她的面前,在空中一扭身,爪子先扫过来,翅膀扑腾着。艾达伸出一只手把它挡开,手腕被它的爪子划了一道口子。她一巴掌把公鸡拍到了地上,但它又站起来,张开翅膀朝她冲过来。她像螃蟹一样趴在地上,想爬出灌木丛,公鸡跑来伸出爪子挠她,结果爪子钩住了她的裙褶。她猛地用力一拨,从灌木丛中跌出来,站起来就逃,公鸡还是挂在她裙子齐膝盖的地方。它啄着她的小腿,没有缠住的一只脚上的爪子不断蹬她,翅膀也拼命地拍打。艾达双手一顿乱拍,总算把公鸡弄了下来,然后她跑到门廊上冲进屋里。

——斯万戈太太说得对,我确实需要帮手,艾达说,不过我需要的是做犁地、播种、收割、伐木之类粗活的人。这个地方必须自给自足,我相信得找一个男人来干活。

艾达想,假如这家伙有一百五十磅的体重,一定会毫不犹豫就地啄死我。

——首先,那姑娘说,假如你有一匹马,我就能犁一整天地。其次,斯万戈老太太把你的困难告诉我了。你必须记住,所有能干活的男人都去打仗了。真相很残酷,但世道就是如此,不管是顺境还是逆境。

正在此时,那只红母鸡猛地冲进了树叶,半张着翅膀、拽着尾巴在泥土中乱跑。母鸡跳上艾达头顶的一根树枝,咯咯地扯起嗓子啼叫起来。随后,一只黑金色的大公鸡冲了进来,它凶猛的样子经常让艾达有点害怕。公鸡一门心思追逐母鸡踩蛋,出乎意料地看见艾达在那里,吓了一跳,随即停住。公鸡昂起脑袋,一只闪亮的黑眼睛盯着她,它往后退了一步,用爪子挠着地面。公鸡离艾达很近,她甚至能看清它黄色脚杆纹路间的污泥,琥珀色的爪子像手指一样修长,头顶和颈部的金色羽毛好像头盔一样,蓬松柔软、油光锃亮,仿佛擦了马卡牌发油。它抖动了一下身体,让羽毛恢复原状。它身上的黑羽毛闪着蓝绿色的光泽,仿佛水上漂着的油脂。它黄色的喙一张一合。

艾达很快知道,那位姑娘的名字叫鲁比。尽管她的外表不太有说服力,却令人信服地把自己描绘成会做一切农活的人。同样重要的是,随着她们的交谈,艾达受到鲁比的巨大鼓舞,她有一颗热情的心,让艾达深受感动。尽管鲁比从未进过一天学校,只字不识,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艾达却在她身上看到了闪光点,就像用钢铁击打燧石发出的火花一样耀眼。还有,鲁比跟艾达一样,生下来就没有母亲。她俩因此互相理解,尽管除此以外,两人迥然不同。出乎艾达的意料,她们迅速达成了一项协议。

但是,人很难靠情调生活。所以,眼下似乎只有黄杨树丛能提供艾达所需要的安全感。她决定待着不动,起码得找到三个有说服力的理由,才会离开那丛灌木。但是,她想了好几分钟,却只能想出一条理由:她不想死在黄杨树丛中。

鲁比说,我从来没有做过帮工或者仆人,人们说起这类工作总是没啥好话。但是,萨莉说你需要帮手,她是对的。我想说的是,我们得先谈一些条件。

门罗的回答是,他想要一种情调。

艾达想,接下去我们该谈钱了。门罗从来没有跟她商量过雇工的事情,但在她的印象中,帮工通常不跟雇主谈什么条件。她说,眼下手头的钱很少,也许将来也不会有多少钱。

自从孤零零一个人生活,艾达才发现自己谋生的技能少得可怕。她的父亲经营农场,与其说是为了生活,不如说是为了理想。门罗对许多乏味的农业门类提不起兴趣,他的看法是假如买得起粮食和饲料,那只要种够烤着吃的玉米不就行了?假如他买得起培根和排骨,为什么还要麻烦地饲养生猪?艾达有一次听见,他派雇工去买十几头绵羊,跟奶牛一起放养在院子前面的草地上。雇工表示反对,跟门罗指出奶牛和绵羊一起放牧不好。那个人问道,你为什么想养绵羊?为了羊毛,还是羊肉?

——不是钱的问题,鲁比说。正如我所说的,我不太愿意做雇工。我想说的是,假如我在这里给你帮忙,我们都得明白事理,各倒各的夜壶。

可是现在那位雇工已经走了。那个人对脱离联邦不太热心,战争最初几年,他庆幸自己年纪太大,不用志愿参军。但那年春天,弗吉尼亚州的军队人手特别短缺,他开始担心自己很快得应征入伍。因此,门罗过世后不久,他便带着老婆不告而别,翻越山区边境,进入联邦军占领的区域,留下艾达自己过活。

艾达笑了起来,随后意识到这不是一句玩笑话。鲁比的要求是,两人平等相处。从艾达的角度来看,这是个荒唐的要求。但她转念一想,既然没有其他人排着队伺候她,而且她整个夏天都是自己倒夜壶,这个要求也就显得挺公平了。

如今这种时候,只要她有一丁点关于栽种和烹饪食物的实用知识,也远胜过理解绘画中的透视法,这让她突然有些恼恨。然而,父亲从来都不会让她体验到劳动的艰辛。从她记事起,父亲总是雇用足够的长工,有时候是解放的黑人,有时候是没有土地的善良白人,有时候是奴隶,工资直接付给奴隶主。在山里传教的六年内,门罗大部分时间雇用一位白人和他有一半切罗基血统的老婆来经营这块土地,艾达只要制订一周的菜单,此外几乎不用干活。她一如既往地自由自在,总能把时间花在读书、刺绣、画图和音乐上。

她们正在商谈其他细节时,那只黄黑色的公鸡走到门廊上,停下来盯着她们。它的脑袋抽搐着,红鸡冠从脑袋一侧甩到另一侧。

然而,她的满腹经纶并无用武之地,眼下更是无济于事。她要面对的严峻事实是:拥有将近三百英亩陡坡和谷地,一幢房屋和外围建筑,一个牲口棚,却一筹莫展。弹钢琴让她心情愉快,却无补于最近遇到的麻烦——她在田垄里给豆子除草时,把半数豆秧也拔光了。

——我讨厌那只公鸡,艾达说,它用翅膀扇我。

她是在查尔斯顿[1]长大的,在父亲门罗的坚持下,她所受的教育已经超过了常人眼中对女孩来说明智的程度。她既是知识渊博的同伴,也是活泼贴心的女儿。她脑子里充满了艺术、政治和文学的观念,从不吝啬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她有什么真正的天赋和才能吗?法语和拉丁语很熟练,略懂一些希腊语;女红做得还不错;能熟练地弹钢琴,尽管没什么天赋;能用铅笔和水彩准确地描绘风景和静物;而且,她还广泛阅读。

鲁比说,我可不会养一只扇人的公鸡。

艾达失望地仰起头,枝叶间斑驳地漏出一点淡蓝色的天空。她盼望外面正下着雨,雨水沙沙地落在头顶的树叶上,会让她更有受保护的感觉。如果偶尔有几滴雨穿过叶子掉下来,扑通一声落在尘土上,砸出一个个小坑,那便说明虽然她躲在里面没有淋湿,外面却显然大雨倾盆。艾达希望永远别离开这个安全的避难所,她想起最近的遭遇和以往的教养,便觉得没有谁比自己更不切实际,从而又怎么适应抛头露面的生活。

——那么,我们该怎么把它赶走?艾达说。

随着熟悉的欢愉的刺痛感,艾达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她意识到自己又躲起来了,任何人从大门走到门廊,都不会发现她藏在这里。假如教堂里做善事的女士们出于义务来看她的日子过得如何,艾达会坐着一动不动,任由她们敲门、呼唤她的名字,要等到她听见大门闩上的咔嗒声,再过很久她才会出来。但是,她猜想没有人会来的,由于她待人冷淡,客人便逐渐稀少。

鲁比迷惑不解地看着艾达。她站起身来走下门廊,迅速地抓起公鸡,左臂夹住身体,右手一把拧下脑袋。公鸡在鲁比的胳膊底下抽搐了一分钟,然后一动不动了。鲁比随手把鸡头扔进篱笆边上的一丛伏牛花里。

艾达坐起身来,朝地上和枝叶间看了看,却只找到一个碎掉的蛋壳,蛋黄已经干掉了,颜色像铁锈一样,粘在边缘不平整的杯子似的蛋壳里。她在两根枝杈之间舒展身体,背靠在树干上。黄杨的树荫有一股泥土味,还有鸡身上刺鼻的味道。光线很阴暗,她想起小时候游戏时,大家会把床单铺在桌上或者把毯子挂在晾衣绳上,然后钻到里面去玩。有一次最有趣,她跟表姐露西一起在舅舅农场的干草垛里挖了一条隧道。她们整个阴雨绵绵的下午都蜷缩在里面,温暖而干燥得像一窝狐狸,咬着耳朵吐露各自的秘密。

——它的肉会很老,我们最好多炖一会儿,鲁比说。

她想起来有只红母鸡,最近常常在门前台阶两旁的黄杨树丛里出没。她来到刚才扔信纸的灌木丛边,试着分开浓密的叶子朝里面瞥去,但里面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清。她把裙子紧紧裹在腿上,手脚并用地钻进黄杨树丛。艾达推开树枝往前走,枝杈划破了她的手臂、脸庞和脖子,她手掌下的泥土是干的,到处是鸡毛、隔夜的鸡粪和干枯的灌木叶子。最里面有一片空地,黄杨外面的叶子长得密不透风,里面却是空心的。

到了晚餐时间,鸡肉炖得都从骨头上脱下来了,金色的肉汤里还煮着好几块猫脑袋大小的发面团。

艾达再次眺望了一下远山,山色依然苍茫而邈远。她站起身来去寻找鸡蛋,先沿着小路查看篱笆边的草丛,接着拨开偏院一棵梨树下的高草,随后来到后门廊的一堆杂物里乱翻,手沿着工具室里蒙尘的架子摸索。然而,她却什么都没有找到。

[1]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港口城市,当地的萨姆特要塞是南北战争初期战场之一。

烹饪对艾达来说是一桩迫在眉睫的任务。她永远都饿着肚子,整个夏天都吃得很少,只吃过一些牛奶、炒蛋和沙拉,还有几盘极小的番茄——那些没人照料的蔬果都长成了枝蔓横生的野菜。她甚至连黄油也做不好,她试着搅拌牛奶,却始终凝结不起来,只能搅到稀酸奶那样浓稠。她多想喝上一碗鸡肉面团汤和一块桃子派,却不知道怎么做出来。

[2] 乔治·阿尔弗雷德·劳伦斯(1827—1876),英国律师、小说家,《剑与袍》是他创作的小说。

艾达坐着不动,等待远山变得清晰一点。她觉得,如今唯有大山一如既往,眺望远山多少是种安慰,不然眼前不过是一片荒芜罢了,令她寓目之间心烦意乱。自从父亲的葬礼之后,艾达对农场几乎不闻不问。她给母牛挤了奶,门罗不顾性别给它起名叫沃尔多;她还喂了马,它叫拉尔夫。但她没做其他的事情,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她任由鸡群自生自灭,它们已经饿得极瘦,整日惊恐不安。母鸡遗弃了狭小的鸡舍,飞到树上做窝,兴之所至到处下蛋。它们不想待在窝里,让艾达烦恼不已。她不得不搜遍院子每个角落寻找鸡蛋。最近,她觉得鸡蛋味道有点奇怪,因为母鸡开始吃虫子而不是饭桌上的残羹剩饭了。

[3] 英国女作家乔治·艾略特(1819—1880)的小说。

她的目光越过院子,朝菜园里望去,尽管已经到了成熟的季节,豆子、南瓜和西红柿结的果实却还没有她的拇指大。许多菜叶子都被甲壳虫和毛毛虫吃掉了,只剩下叶脉。菜地里叫不出名字的野草丛生,长得比蔬菜还高,可艾达既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除草。荒芜的菜园后面是一片老玉米地,现在长满了齐肩高的商陆和漆树。晨雾散去,田野和牧场上方,山脉隐约的苍白轮廓浮现在地平线上,仿佛那里并不是大山,而只是大山的鬼魂。

[4] 纳撒尼尔·霍桑(1804—1864),美国小说家,代表作有《红字》等。

她出声地说,这不过是些客套话罢了,跟我真正要说的又有什么关系。

[5] 又称浸信会,是十七世纪从英国清教徒独立派中分离出来的一个主要宗派。

她把信纸吹干,然后,以挑剔的眼光扫了一遍写好的文字。她对自己的书法没有信心,无论她如何努力,也永远学不会行云流水般的漂亮字体,她的手不由自主写出的字迹又浓又厚、形同墨猪。不仅是书法有问题,信的腔调她更不喜欢。她把信纸揉成一团,扔进黄杨树丛中。

[6]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皮德蒙特高原上的城市。

你一定得知道:尽管你已经离开很久了,我们之间的一切依然如此美好,我永远不会向你隐瞒任何一个念头。不要害怕这一切会有什么改变。记住我们要互相直率和坦诚地交流,这是我们互相之间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永远不要锁起自己的心门。

[7] 原文为“the meaning of the word located next-to-the-last-but-one from your period”,即前文“end”一词。

艾达坐在现已属于她的房子的门廊上,腿上放着一张便携写字桌。她用笔尖蘸了蘸墨水,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