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在烧烤的时候,他们都喝了一点苹果酒。随后,斯托布洛德拿出小提琴,摇了摇听里面响尾蛇的声音,然后用下巴夹住,运弓拉出一个音符,拧了一下琴栓。他这样做的时候,男孩坐了起来,抓起琴演奏出一连串悦耳的乐句。斯托布洛德拉了一个小调,但曲调依然轻快活泼。
——还不到四磅重,她说着把牛腩和酒壶放在地上,走进房子拿来四个小玻璃杯,还有一个装着盐、糖、黑胡椒粉和红辣椒粉混合物的杯子。她打开纸包,把混合物涂在牛肉上腌制,然后把牛肉埋在篝火的灰烬里,忙完之后,她坐到艾达身边的地上。裙子早就脏兮兮的了,就算她坐在尘土里也不会再脏到哪里去。
等他调好音后,艾达说,哀伤的小提琴。
鲁比终于回来了,她只带了一小块包在纸里的血淋淋的牛腩,还有一壶苹果酒,因为亚当斯愿意给的牛肉比她想要的少得多。鲁比站在那里,看着她父亲和男孩,一言不发。她的眼圈发黑,赶路时扎起来的头发松了,披散在肩头。她穿着墨绿和乳白相间的羊毛裙、灰色的毛衣,戴着一顶灰色男式毡帽,缎带上插着一根小小的主红雀羽毛。她把那个纸包托在手上,轻轻掂了掂重量。
鲁比不明所以地看着她。
那次突袭之后,他和潘哥儿除了沉迷音乐,几乎无所事事。他们有沃克的好酒喝,除了偷来的果冻什么都不吃。他们只有喝醉了无法演奏时才肯睡觉,连洞口都很少去,甚至不知道白天黑夜何时降临。正因为如此,潘哥儿男孩对斯托布洛德的所有曲目了如指掌,他们成了二重奏组合。
——我父亲是这么叫的,总是充满讽刺的口气,艾达解释道。她接着说,跟一般的牧师不同——他们是把小提琴曲视作罪恶来反对,认为这种乐器本身就是魔鬼的盒子——门罗是从审美出发轻视小提琴的。他的评价是,所有的小提琴曲调听起来都差不多,而且都有一些古怪的名称。
回到山洞里,斯托布洛德把班卓琴给了潘哥儿男孩,教给他自己所知道的一点技法:怎样拧动琴栓调音,怎样用拇指和食指弹奏,有时扫弦,有时像横斑猫头鹰抓野兔一样,猛地勾弦。男孩显然有惊人的天赋,并且衷心渴望给斯托布洛德的小提琴提供适当的伴奏,他毫不费劲就学会了弹奏,就好像学习打鼓一样轻松。
——这就是我喜欢小提琴的原因,斯托布洛德说。他又调了一会儿音,然后说,这是我的一支曲子,名字叫《醉黑奴》。曲调迅疾不稳,充满回旋和切分音,左手的动作很少,但运弓的胳膊疯狂地运动,好像一个人用力赶走绕着脑袋飞的鹿虻。
然而,不知为何,斯托布洛德在沃克家抢劫的时候有些心不在焉,潘哥儿的班卓琴是他唯一的战利品。琴是他从沃克家一间工具房的钩子上取下来的,看上去有点丑陋,圆形的琴身不是很对称,但琴头是猫皮做的,琴弦是羊肠线做的,音调优美圆润。他只扇了沃克一记耳光作为报复,多年以前他喝醉酒坐在路边一根木头上,徒劳地想用小提琴拉出曲子来,却无意中听到沃克说他是傻瓜。我现在小提琴拉得可好啦,斯托布洛德打完沃克已经通红的脸颊后说道。回想起来,那次对沃克的洗劫令他不安。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的行为会遭到报应。
斯托布洛德演奏了好几首自己创作的曲子。总体而言,它们都是古怪的乐曲,节奏倒也激烈,但很多都不适合跳舞,而就鲁比所知,小提琴曲只有这一种用途。艾达和鲁比坐在一起听,鲁比拉起艾达的手握着,心不在焉地褪下艾达的银手镯给自己戴上,过了一会儿又戴回到艾达手腕上。
傍晚,他们下山来到农场,把沃克和他老婆绑在楼梯栏杆上,轮流扇沃克的耳光。他们搜索了外面的库房,洗劫了所有能轻易找到的食物——火腿、猪中段肉、大量腌制食品、一袋袋面粉和粗玉米粉。他们从房子里抢走了一张红木桌子、银餐具和银烛台、蜂蜡制的蜡烛、一幅从餐厅墙上拿下来的华盛顿将军油画肖像、英国制造的瓷器、田纳西的窖藏烈酒。后来,他们就用这些战利品把山洞装饰起来。华盛顿的肖像放在壁龛里,蜡烛插在银烛台上。餐桌上放着韦奇伍德[1]瓷器和银质餐具,尽管他们中间很多人这辈子都只用葫芦和牛角做的瓢盆吃过饭。
斯托布洛德改变了调子,并在演奏前大声报出曲名。艾达和鲁比渐渐开始怀疑,她们听到的所有曲子集合起来形成了他在战争年代的某种自传。曲子有以下这些:《触摸大象》《我以枪杆为枕》《推弹杆》《烂醉六夜》《酒馆之战》《别卖掉它,送掉它》《剃刀伤痕》《里士满的女士们》《别了,李将军》。
他们洗劫了一个姓沃克的人家里。他是本县少数几个绅士之一,一个领头的大奴隶主,而单单这一点就惹到了山洞里的那群人。他们的基本观念最近发生了转变,开始谴责是黑人奴隶主导致了战争,带来了各种麻烦。再加上很久以来,沃克一直目空一切,自认高出所有人一等,是个飞扬跋扈的混蛋,那些住在山洞里的人决定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一系列曲子的结尾,他演奏了一首名叫《以石为床》的小提琴曲,旋律中主要是擦刮声,速度中等、韵律迂回曲折,小节之间充满徘徊、犹疑。除了某一刻,斯托布洛德扬起头唱了三遍曲名,全曲没有歌词。潘哥儿男孩知趣地只伴以微妙的和弦和琶音,用拇指和食指肉最多的部分拨动琴弦降低音量。
斯托布洛德是在一次“突袭”中弄到潘哥儿的班卓琴的。“突袭”是山洞里的逃兵们给最近养成的习惯遮羞的专用语,富裕的农民只要稍微得罪过他们中间某个人,就会遭到他们的抢劫。十年前的怠慢也会成为借口:当你走在泥泞的路上,有人跑过去时,泥水溅到了你;有人从店铺出来,擦肩而过时撞到了你的胳膊,却没有一句道歉;有人雇你干活,却克扣你的酬金,或者对你颐指气使,让你觉得低人一等。任何斥责、诽谤、讥讽,无论年代有多久远,都可以作为借口。现在正是算账的最好时机。
尽管曲子很粗鄙,艾达却被感动了。她相信,这比她从船坞街到米兰的歌剧院里听过的所有歌剧都更动人,因为斯托布洛德演奏时完全相信音乐是实在的,能够引导一个人走向更好的生活,让人有朝一日感到心满意足。艾达希望能像玻璃干版照相一样拍摄下听到的音乐,这样就可以保存下来,以备未来有人再度需要它所代表的一切时能够聆听。
斯托布洛德会拉出一串音符,一遍又一遍重复这个旋律,过了一段时间,音乐就会像符咒一样迷住潘哥儿的心灵。潘哥儿喜欢斯托布洛德的演奏给他的感觉,因此痴迷着小提琴和小提琴手。他开始跟着斯托布洛德四处转悠,就像摇尾乞食的猎犬一样忠诚。晚上,在逃兵们的山洞里,他会醒着躺在那里,等待斯托布洛德睡着后就爬过去,紧靠他弓起的后背躺下。斯托布洛德在黎明醒来时,会用帽子抽打男孩,把他赶到适当的距离以外。接着,男孩会盘腿坐在火边凝视着斯托布洛德,仿佛随时都会发生奇迹。
琴曲接近尾声的时候,斯托布洛德抬起头仿佛看着星星,然而他的眼睛却紧闭着。小提琴底部抵着他的胸口,琴弓急促地、仿佛抽搐般地跃动着。最终那一刻,他的嘴巴突然张开,但他没有像艾达预料的那样大喊或尖叫,而是浮现出一个意味深长、带着无声喜悦的微笑。
结果潘哥儿十分惊奇地发现,逃兵们在他的山洞里住了下来,于是他就跟他们混在了一起。他很喜欢小提琴曲,因此跟斯托布洛德特别要好。在他的眼里,斯托布洛德学识高深,是一位天才和先知。有时,斯托布洛德拉起弓弦演奏,潘哥儿就会跟着一道唱起来,但他的嗓音好像在吹鸭哨。被别人喝止之后,他便爬起来,跺足跳起一支神秘的舞蹈,古代凯尔特人跟罗马人、朱特人、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不列颠人打了几次败仗后,也许就会表演这样的痉挛抽搐式舞蹈。男孩手舞足蹈地跳着,直到筋疲力尽、汗珠四溅,然后他便跌坐在山洞布满尘土的紧实地面上,仔细聆听小提琴曲,鼻子随着空中的音乐旋律起伏,好像看着一只苍蝇在盘旋。
他结束了演奏,琴弓举在空中,停留在最后一次上弓终止的地方。然后,他睁开眼看了看火光映照下的其他人,想看看自己的演奏效果。那一刻,他的脸上显出圣徒似的愉快,松弛而微含笑意,慷慨大方地施展天赋,对自己的才能持客观的态度,仿佛他早就愉快地承认,无论他的作品演奏得有多好,他总是可以做得更好。假如全世界都有这样的笑容,战争就只会成为一个苦涩的回忆。
斯托布洛德讲述了他们凑到一起去的经过,男孩毫不关心他说了些什么,似乎既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成为讨论的话题。据斯托布洛德的说法,潘哥儿长大的过程有点随意。大家都觉得他是个废物,因为他脑子稀里糊涂,也没有人能强迫他劳动。差遣他干的活太累,他就一屁股坐下。用鞭子抽他,他也毫不畏惧,仍然一动不动。因此,他早早就被赶出家门,一直在冷山里东游西荡,熟悉了山上每一道罅隙、沟壑。他有啥就吃啥,无论蛆虫还是野味,他都不挑食。他不在乎白天黑夜,若是夜里有皎洁的月光,他就干脆只在晚上出来活动。夏天,他睡在铁杉和香脂树下芬芳的枯叶堆里;阴雨绵绵下个不停的时候,他就在突出的岩石底下躲雨。冬天,他学着蟾蜍、土拨鼠和熊的方法,找一个山洞做窝,寒冷的月份几乎不再活动。
——他拉的曲子对你有好处,潘哥儿对艾达说。说完,他似乎因为自己竟然直接跟她说话吓了一跳,便低下头,又朝树林里望去。
他是个肥胖柔软的家伙,臀部宽阔,仿佛是用玉米粉和肥肉喂养长大的。他有母猪一样的乳房,从衬衫敞开的前襟耷拉下来,当他走路时它们不停地摇摆着。他的裤管塞进了靴子,松松垮垮地盖在上面,他的小脚几乎撑不住自己的体重。他的头发近乎白色,皮肤稍微发灰,所以他给人的整体印象,就像一只装满饼干和香肠肉汁的瓷盘。他在世上没有别的本领,最近才被发现有演奏班卓琴的才能,除此之外,他唯有温和善良的秉性,只会睁着柔和的大眼睛看着面前发生的一切,假如这也算是一种天赋的话。
——我们将演奏最后一曲,斯托布洛德说。
那人长着一颗与身材极不相称的大圆脑袋,上帝把里面的脑子造得那么小,仿佛是在开玩笑。尽管据斯托布洛德说,他已经年近三十,但人们依然叫他男孩,因为他连最简单的问题也无法理解。对他来说,这个世界没有先后次序、前因后果,也没有先例可循。他看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因此每一天都充满了奇迹。
他和潘哥儿放下乐器,脱下帽子,表示下面将是一首圣歌——一首福音赞美诗。斯托布洛德开始唱了起来,潘哥儿跟他一起唱。男孩天生嗓子含糊不清,斯托布洛德勉强把他训练成男高音。所以,潘哥儿磕磕绊绊地重复着斯托布洛德的乐句,换一种思路来看,风格就好像唱滑稽戏一样。他们的声音大部分时间互相冲突,慢慢才形成合奏,然后他们配合起来,找到了深深的和谐。这首歌讲述了我们的生活是多么黑暗,多么寒冷而狂暴,多么缺乏理解,最终不免走向死亡。这就是一切了。一曲终了时,令人觉得阻塞和不完整,跟对这类风格的歌曲预期不同,最后一刻没有出现光辉的段落,将人引向充满希望的未来。它似乎缺少了一段关键的歌词。然而,两人的合唱却充满亲昵和谐的兄弟之谊,其中的甜美多少冲淡了歌声中的阴郁。
——他是斯万戈家的儿子,或者是潘哥儿家的。他有时这么说,有时又那么说。无论哪一家人都不认他,因为他头脑有点痴呆,但在我看来,他长得有点像潘哥儿家的人。
他们把帽子戴回头上,斯托布洛德拿出酒杯,鲁比给他倒了一点苹果酒就停了下来,他用食指碰了碰她的手背。艾达看着他们,以为这是一个温柔的动作,后来却意识到他只不过是催她多倒一些酒罢了。
——你的同伴是谁?艾达问。
红色的火星从乔纳斯岭背后升起,篝火已经烧到只剩下一堆焦炭,鲁比宣布肉烤好了,然后用耙子把它从灰堆里拨出来。牛腩外面的调料结成了一层焦脆的外皮,鲁比把它放在一根树桩上,用小刀逆着纹理切成薄片,里面的肉粉嫩多汁。他们不用盘子,就用手指抓着吃,此外再也没有别的晚餐。他们吃完后,从田野边上拔起干莎草,把手擦干净。
那个拾柴火的人回到火光里,把一些折断的树枝扔进火堆,又跑进树林好几趟,捡来更多柴火堆起来备用。那个人干完活,便在斯托布洛德身边的地上坐下。他既不说一句话,也不看艾达一眼,而是身体稍稍偏离火堆,这样他就能盯着斯托布洛德。
然后,斯托布洛德扣上了衬衫最上面的扣子,抓着大衣领来回扯了扯,把大衣拉平整。他摘下帽子,用手掌把鬓角的两缕头发捋到耳后,又重新把帽子戴回去。
——蒂格那伙人就是刽子手,斯托布洛德说,尤其是当他们人多势众的时候。
鲁比看着他,仿佛自言自语地说,他快要托别人帮他做事情了。
艾达想起那个囚犯隔着监狱的铁栏讲的故事。她给斯托布洛德复述了一遍,想要警告他等待亡命之徒的将是什么,但他已经知道这个故事了。它已经在这个县流传了好几遍,一开始是新闻,后来变成了轶事,最后就成了传奇。
斯托布洛德说,我只想跟你说说话。想问你些事情。
——一般吧,他说,像逃犯一样生活在大山里可没多少乐趣。
——怎么?她问。
——我们有一段时间没看见你了,艾达说,你还好吗?
——是这样,我需要照顾,斯托布洛德说。
他喝了一大口酒,然后用大拇指把瓶塞按回去,把瓶子放到一边。
——你的酒都喝光了吗?
——这酒对我来说好得有点过分,但我还是会把它喝掉,他说。
——酒是应有尽有。事实上,他说,我感到害怕。
那人一言不发地走到黑暗的树林边缘,艾达听见他捡起树枝,把它们拗成能烧火的长度。斯托布洛德在外套底下摸索了一阵,拿出放在口袋里的一品脱小酒瓶,里面装满了棕色的烈酒。玻璃瓶上满是刮痕和指印,磨损得几乎不透明了。他拔掉瓶塞,把瓶口放在鼻子底下,然后将瓶子对着篝火,透过威士忌酒液看着火光,再呷上一小口。他轻轻吹了两声口哨,一声高,一声低。
他解释说,自己害怕的是抢劫会使他们受到法律的惩罚。逃兵们推举出了一个首领——一个穿熊皮大衣的人。他是个能说会道的人,赋予了他们一个基本的信念:他们在战争中所经历的战斗,并不像他们曾经以为的那样纯粹。它已经被玷污了,因为他们愚蠢地为大人物对黑人的所有权而战,是仇恨这个人类的弱点在驱使他们战斗。他们以前是一群傻瓜,但现在醒悟了。他们整天都在说这些,聚在火堆旁边议论纷纷。他们一致同意,接下来只为自己的利益而战斗。他们不会轻易被抓住,再送回军队里去。
——再给我们找些木头,把火烧得旺一些,斯托布洛德对拿班卓琴的男人说。
——他想让我们都立下血誓,今后要像狗一样死去,斯托布洛德说,要用我们的利齿咬住敌人的喉咙。但是,我离开军队,可不是为了加入另外一支队伍。
他和另外那个男人放下乐器。斯托布洛德在艾达椅子旁边的地上坐下,她把椅子拉远一些,保持适当的距离,然后也坐了下来。
斯托布洛德打算跟潘哥儿尽快撤出那里,另找其他的避难所,离开那队好勇斗狠的人。他需要食物的保障,天气恶劣时有干燥的谷仓躲避,最好时不时还有点闲钱,最起码等到战争结束,他可以自由地出来活动为止。
——我们就是随便来看一下,斯托布洛德说,假如你不介意有人陪伴的话。
——吃草根吧,鲁比说,喝泥浆,睡在树洞里。
——鲁比不在,她说。
——你对你爹就这么点感情?斯托布洛德说。
艾达走得离他们近了一些,一只手搭在前额,挡住火光。
——我不过是教你点野外生存技能,这是经验之谈。你跑出去鬼混的时候,我可没少吃过草根,我睡过的地方比树洞糟糕多了。
——门罗小姐,斯托布洛德又叫了一声,只有我俩。
——你知道我已经尽力照料你了,那时候世道艰难啊。
斯托布洛德跟一个伙伴走了出来,火光照亮了他们。斯托布洛德的左臂弯里夹着小提琴和琴弓,另一个人肩上扛着一把做工粗糙的班卓琴,并且像人们经过边境时出示身份证明一样,把琴向前挺出。两个人对着熊熊的火焰,都眯起了眼睛。
——现在更艰难。而且千万别说你已经尽力了。除了顺手的事情,你什么都没有为我做过。我可受不了你在这儿假装我们之间有很深的感情。对你来说,我从来什么都不是。你来去自由,等你回来,我也许在那里,也许不在,都无关紧要。假如我死在山里,你也许会以为我过一两个星期就会出现。就好像黎明到来、号角吹响时,一大群浣熊猎犬里面有一只走散了,顶多有些遗憾罢了。所以,别指望你现在一声招呼,我就会挺身而出。
——是我们。
——但我是个老年人,斯托布洛德说。
——你们是谁?她说。
——你说你还不到五十岁。
无论她的姓还是名,都是以她父亲很讨厌的发音方式喊出来的。他曾经不厌其烦地纠正过别人,“艾”的发音要饱满,“门罗”的重音在第二个音节,他总是这么说。但经过这个夏天,艾达放弃了强迫别人改变自然而然的语言习惯,学会成为那个声音所称呼的“艾达·门罗”——拖长的“艾”,重读“门”。
——我感觉自己老了。
——嗨,艾达·门罗小姐,那声音很柔和。
——我也一样,但那又怎么样?还有一点,假如关于蒂格的传闻有一半是真的,那么我们就得为窝藏你的事提心吊胆。这里不是我的地盘,不由我说了算。但是如果我有发言权,我会说不行。
太阳下山后很久,艾达仍然坐在火堆旁等鲁比回来。金星和土星的光芒照亮了西方的天空,随后便隐没在地平线之下,接着,一轮圆月升了起来。艾达听见树林里一阵响动,是踏在落叶上的脚步声,还有人在窃窃私语。出于本能,她从泥地上拿起耙子,走到火光之外观望着。田地边上有影子在移动,艾达退到了黑暗更深处,将耙子举在面前,五根锐利的耙齿对准发出响动的地方。然后,她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
他俩都看着艾达。她围着披肩坐着,双手放在膝盖之间的裙子里取暖。她可以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他们把她当作裁决者,也许因为她是地主,或者因为她受过教育、有文化。尽管她确实对土地有某种直接的所有权,但她发现自己对主人的角色感到不舒服。她只能想到鲁比的父亲刚刚死里逃生,很少有人能像他这样得到第二次机会。
傍晚时分,她记下了太阳沉入地平线的地方,接连好几个星期,她一直在记录山脊上的日落点。她看着太阳往南偏移,白昼消逝得越来越早。假如她决定在布莱克谷住到老死,可能就会在山脊上竖起两座塔,标志出太阳落山点一年之中来回移动的南端和北端。她拥有太阳全年落山点的整段山脊,这是一件饶有趣味的事情。人们只需要在十二月和六月记录下太阳两端的落点,这时候太阳刚走完一段路线,即将折返进行又一轮季节交替。可是转念一想,她觉得根本不需要高塔,只需要清除折返点的一些树木,就能在山脊上作出标记了。年复一年带着期盼看见太阳落到标记附近,到了特定的某一天正好落进凹槽,然后又从那里升起,沿着它原来的路线折回,这将带来不少乐趣。随着时光流逝,看着这一切反复发生,岁月便似乎不是一个糟糕的线性进程,而是循环往复的。这样的跟踪记录能确定一个人的位置,仿佛在说:此时,你在此地,就在这个地方。如果你的问题是:我在哪里?也许这就是答案。
她说,有种观点是,鉴于他是你的父亲,你在某些时候有责任照顾他。
空气中有一丝凉意,艾达披上了围巾。她估计过不了几天,傍晚就会变得很冷,日落时分即便裹着毯子也没法坐在外面。草地里满是露水,她弯下腰从扔下书的地方捡起《亚当·比德》,在裙子上擦了擦封面,走过去用耙子拨了拨火堆,顿时火星四射飞向天空。在田野边缘,她捡起掉下来的山核桃枝和干枯的短叶松枝,将它们扔进火里,火堆很快旺了起来,温暖了更大范围的空气。艾达把椅子拉近,伸出手烤火。她眺望着山脊线深浅不一的黑影,看着它们如墨色渐淡隐入远方。她仔细谛视看天空,等待着天色渐深至靛蓝,在西方低低的天际,两颗行星会先亮起来——一颗是金星,另一颗她猜是木星或土星——迎接繁星闪烁、令人头晕目眩的夜空。
——阿门,斯托布洛德说。
艾达把牛奶放进冷藏室后回到了田地上,火堆还在缓慢地燃烧,渐渐化为灰烬。尽管随它烧一个晚上也不会有什么危险,但艾达不想这样做。她希望鲁比从路上回来的时候,能看到她忙了一个下午之后依然浑身烟灰地坚守岗位。
鲁比摇了摇头。我们对父亲有两种不同的概念,她说,我可以告诉你我经历的事情。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多大,只记得还在换牙齿,他出门去酿酒了。
沃尔多已经在牲口棚门口等待着,并且很快就会大声叫唤,让人来给它挤奶。于是艾伦离开椅子,把母牛牵进畜栏,给它挤奶。空气潮湿且无风,随着天色渐晚而转凉。母牛扭过头看人挤奶,呼吸间哈出雾气,闻起来好像湿草。艾达拉着它的乳头,看着牛奶挤出来,听着牛奶注入提桶时声音的变化,一开始尖声冲到桶壁和桶底,然后是淅淅沥沥的低音。奶牛粉红色的乳头,越发衬托出她的手指黝黑。
她转向斯托布洛德说,你还记得吗?你、普兹勒和冷山?那使你想起什么了吗?
艾达刚生好火开始读书时,阳光还很明亮温和,天空从白色的地平线到蓝色的穹顶均匀渐变,让她联想起某些水平欠佳的风景画。可是现在,夜色已经笼罩了树木繁茂的山坡和草地。天空呈现出色彩柔和的条状和旋涡,整个西天看上去就像她日记本的大理石纹衬页。加拿大雁排成“人”字形,鸣叫着往南飞过天空,寻找过夜的地方。一阵微风吹过,拂动着菜园里稻草人的裙子。
——我记得,斯托布洛德说。
艾达身边有一棵翼蓟。她记得自己挥起镰刀时绕过了它,因为她十分喜爱这朵拳头大小的紫花,但是它现在已经干枯,变成了银白色。艾达伸手掰开花冠,想着,既然世界上每个细小的地方似乎都是某种生灵的栖身之所,那她倒要看看蓟花里面居住着什么。微风很快吹走了花瓣,粘在她被烟熏黑的衣服和头发上。她找到一只螃蟹似的凶巴巴的小东西,比针尖大不了多少,孤独地居住在干枯的花冠中。它用几条后腿抓住一根细小的花瓣,在面前挥舞着一对小钳子,似乎打算恐吓别人。她呼地一下吹走了蓟花闪亮的花瓣和无名的小生物,看着它们随风飞腾而起,就像死者的灵魂那样消失在天空中。
——好吧,讲讲你记得的那部分,鲁比说。
她用一根蓍草茎当作书签,合上书放在膝头。她怀疑,当自己到了一定的年龄,或者有了某种心态,人生便已经有了确定的路线,她读的东西也就不再强大到能改变自己生活的方向,那时,文学也许会失去某些兴味。
斯托布洛德就讲起了他的故事。他和一个同伙打算酿酒卖钱,他们跑去住在山里树皮搭的棚屋里。在他看来,鲁比似乎可以自食其力了,所以他离开了她三个月,当时她还没有满八岁。他和普兹勒并不精通酿酒这个行当。他们每一批快速酿出的酒都几乎装不满一壶,而且因为觉得太麻烦,他们也没有把洗干净的木炭放进第一次蒸馏的酒液里过滤,因此流出来的每一滴酒几乎都呈混浊的绿色或黄色。但是酒很烈,他们不愿把酒稀释到七十五度以下。这跟他们的凯尔特人祖先酿造的威士忌和土豆酒差不了多少,但是,他们的顾客发现它过于刺激肠胃了。生意失败了,他们没挣到钱,因为倒出他们自己要喝的酒之后,剩下的酒只够用来交换下次酿酒的原料。斯托布洛德一直待在那里,直到悲惨的经济状况和十一月寒冷的天气将他从山里赶出来。
所以,她认为工作是自己不能专心看书的理由。不过她也已经对亚当、赫蒂还有其他人失去了耐心,要不是这套书花了很多钱,早就打算扔到一边了。她希望故事里所有人都更豪爽豁达,不要受到周围环境的束缚。他们需要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大的活动范围。去印度吧,她指点着他们,或者去安第斯山脉。
等他讲完后,鲁比叙述了她那部分故事,他走以后那几个月她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她到野外觅食,掘草根、用柳枝编的网罗捕鱼、用类似的圈套逮住飞鸟。她抓住什么鸟就吃什么鸟,但从来不吃食腐鸟类,也尽可能避开吃鱼的鸟。只有通过尝试和失败,她才知道哪些鸟的内脏能吃,哪些不能吃。她忘不了有一个星期,她运气差到什么都捉不到,只能把栗子和山核桃磨成粉,在火炉边的一块石板上烤成面饼吃了。有一天,鲁比外出采集坚果的时候,碰巧发现了他们的蒸馏室。斯托布洛德正在棚屋里睡觉。他的同伙说,他整天都躺在床上,只有偶尔动一下脚趾头时,你才知道他还活着。在那一刻以及后来很多时候,她都宁愿跟随便哪个狼孩交换命运。在鲁比看来,艾达给她读过的故事里的罗慕路斯与雷穆斯[2]是幸运的男孩,因为他们起码拥有凶猛的守护者。
前一个月,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她和鲁比都在用长柄镰刀、钩刀和弓锯干活,砍下来的树枝随处掉在地上。铺在地上的黑莓藤、高草、大块的短叶松木和漆树枝在太阳底下晒了好几个星期,现在已经十分干燥。艾达用耙子把树枝拢在一起,等她干完之后,堆起来的树枝就像一个玉米垛,空气中充满了枯枝败叶的气味。她把一些枯叶球和烂树枝踢到柴堆边缘,并将它们点燃。大火燃烧起来的时候,她拉过那把矮椅子,坐在暖和的火堆边,读起了《亚当·比德》,但书看得并不顺畅。她无法集中注意力,不得不时常站起来,用耙子背面扑灭蹿出来点燃了田里残余根茎的火舌。每当火堆烧平,她又得耙拢树枝往高处堆,每次的直径都比先前减少一点。天色将晚的时候,柴垛在野地里堆成高耸的圆锥形,火焰升腾而起,好像她在一本关于南美洲的书里看到的火山爆发画面的微型模型。
然而,除了这些艰难和孤独的时候,关于斯托布洛德,鲁比不得不公平地说,他从未在生气的时候扇过她一巴掌。她从来不记得挨过打。当然,他也从未有一刻亲切地拍过她的脑袋,或者用手抚摸她的脸颊。
她又浏览了一遍信件,觉得挺古怪的,而且她没有提起鲁比,留下只有她一个人的印象未免有些虚伪。她打算晚些时候再润色一下,就把没写完的信放进书桌的盖子里。她拿了一把长柄草耙、几根火柴、一条披巾、《亚当·比德》第三卷和一把椅腿锯短的直背小椅子,然后带着这些东西走到那堆树枝旁边。
她看着艾达说,怎么样,那符合你对责任的概念吗?
自从爸爸去世后,我已经无法尽述干过多少这样的粗活了。这一切改变了我。仅仅几个月的劳动竟然能造成身体上这样大的变化,实在是令人惊异。整天待在户外,使我变成硬币一样的棕色,手腕和前臂变得强健。在镜子里,我看见一张比以往更坚毅的脸,颧骨也更瘦削了。我觉得,这张脸上时而还会浮现出一种新的表情。田里劳作的时候,有一些短暂的时光,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任何想法都不会掠过脑海,尽管我能敏锐地感知周围的一切。假如有乌鸦飞过,我会注意到它所有的细节,却不会为它的黑色寻找类比。我知道它不属于任何类别,不是什么隐喻。任何事物都是独一无二、无与伦比的。我相信那些时刻是我新面貌的根源,你从未在我身上看到过这样的情绪,因为我猜想这是近似满足的表现。
没等艾达来得及想好,哪怕只是说一句“噢,我的天”之前,鲁比就站起来,大步走进了黑暗之中。
我现在坐在门廊的台阶上,在膝头写着这封信。身上穿的一件旧印花女衬衫因为劈橡木被汗水湿透了,我的草帽边沿和顶部已经散掉了,所以每一根稻草都竖了起来,就像我们很久以前躲在里面等待暴雨停歇的草垛一样(你还记得吗?)。我握着钢笔的手指黑得好像马镫的皮带,是剥掉核桃难闻的外层果肉时染黑的,我食指的指甲像斧刃一样参差不齐,需要锉一下。雕着山茱萸花的银手镯在我腕部黑色皮肤的衬托下显得亮闪闪的。秋意已浓,无论写什么都像是一曲挽歌。我现在正在休息,等着衣服干透,然后再去烧掉那一堆树枝。
斯托布洛德什么都没有说。潘哥儿仿佛自言自语地轻声说道,她现在一定非常生气。
我相信,假如我们在市场街碰到,你肯定认不出我了;况且,我现在外表欠缺优雅、衣着寒酸,你就算看见我,也未必愿意搭理我。
晚些时候,艾达送走了斯托布洛德和潘哥儿,他们都只抱了微弱的折中的希望。然后她沿着小路走向库房。夜晚越来越寒冷了,她猜想黎明时路上会起一层白霜。一轮满月高高升起,银辉洒落,每一根树枝都在地上投下蓝色的阴影。假如艾达愿意的话,可以从口袋里拿出《亚当·比德》在月光下打开阅读。灰色的天空中只有最亮的星星在闪烁。艾达观察了一会儿,注意到猎户座从东方的天空升起,然后她看到月亮缺了一角,好像被挖走了一小勺,原来是月食出现了。
艾达用钢笔蘸了蘸墨水,开始给查尔斯顿的表姐露西写信。周围几乎一片寂静,只有她写字时笔尖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
她回到房子里,拿出三条被子和门罗的小型望远镜。这个望远镜是意大利制造的,从光学角度来看没有德国制造的精良,但看上去很漂亮,黄铜镜身上雕刻了蔓叶花纹。她走进棚屋,从四把折叠躺椅中拿出一把,心下怀疑是否就是门罗去世时坐的那把。她在前院打开折叠椅,把自己紧紧裹在被子里,然后伸出手,抬头仰望着天空。她透过望远镜看着,旋转镜身调准焦距。在她眼中,月亮发出耀眼的光芒,被阴影笼罩的一角呈红铜色,但依然清晰可辨,顶部有个硕石坑,中间有一座山。
艾达肩膀和后背的衣服全部被汗水浸透了,头发湿答答地黏在脖子上。她走到房子边上,用长柄勺喝了两口泉水,随后摘下帽子,往头发上浇了两勺水,再把头发拧干。她打湿了脸颊,用手抹了一下,然后用衣袖把脸擦干。她走进屋里,拿起便携书桌和笔记本,出来坐在太阳下的门廊边缘,把身上晒干。
艾达看着阴影扩张到整个明亮的圆盘,月食完成后,月亮仍然依稀可见,颜色好像深棕的一美分旧硬币,大小也差不多如此。月亮整个隐去后,银河亮了起来,仿佛闪闪发光的河水流淌过天空,又如路上吹起的尘土形成的带子。艾达拿着望远镜掠过银河,然后停下来凝视着星空深处。透过望远镜,密密匝匝的繁星好像一团纷乱的亮光,似乎无穷无尽,直到她感到自己好像一动不动躺在峡谷的边缘。仿佛她悬挂在自己星球辐射的光线下缘,正在往下看而不是往上看。有一瞬间,她感受到在埃斯科家的水井边体验到的那种眩晕,仿佛她一松手就会无助地坠入那些光芒之中。
艾达试着把圆柱形的木头竖起来,它们沉重得像是被大地攥着似的。等木头都立了起来,艾达发现,像她拇指那么大的亮闪闪的黑色鹿角虫正在腐烂的树皮上挖洞。她按照鲁比教的方法干活,首先检查一下截面有没有裂缝,接着把楔子插进去,慢慢移动,不用蛮力,再抡起七磅重的大槌,让它落下来,在重量、地心引力和角度神奇的综合作用下,一下子劈开原木。她喜欢把楔子砸进去一半,然后停下来倾听爆裂之前、缝隙持续扩大的几秒钟里裂帛般的响声。除了锤击的声音,工作的过程很平静。木头坚硬的质地加上大槌的重量使工作节奏变得缓慢。艾达花了一个多小时劈好了所有的木头,只有一根木头因为长过粗大的树枝,纹理复杂难以处理。她把每截木头都劈成八大片柴火,地上总共堆了大概四十片柴,等着运到房子里烧火。她产生了很大的成就感,却马上意识到这些柴爿只够烧四五天。于是,她开始计算整个冬天大致需要多少柴火,但她很快停了下来,因为数量实在高得吓人。
她睁开另一只眼睛,把望远镜放在一边。布莱克谷四周黑黢黢的山壁向上升起,把她拢在山谷中间。她心满意足地躺下看着天空,月亮慢慢从地球的阴影背后出现。她想起了斯托布洛德晚上唱的一支曲子的副歌,那是一首粗犷的情歌,最后一句歌词是:请求你回到我的身边。斯托布洛德唱的时候充满自信,仿佛这句堪比《恩底弥翁》[3]中更加复杂的诗句。艾达不得不承认,率直、浅白、不设防地流露心声,可能比四千行约翰·济慈的诗更动人——起码偶尔如此。她一辈子都没有这样做过,但她想学习如何去做。
艾达目送鲁比一路走去,决定先劈柴,下午冷的时候再烤火。她从花园走向工具房,找到一把大槌和一把楔子,拿着它们来到下坡的田地里,绕着橡木在齐腰高的草丛中踩出一圈空地,好有地方可以干活。那几段原木卧倒在地,每段的长度超过两英尺。两三年前雇工把树伐下来之后,这些木头就被人遗忘在了这里,颜色已经发灰。鲁比提醒过她,干木头可没有新鲜的湿木头那么容易劈开。
她走进房子里,拿起便携式书桌和一盏蜡烛灯,回到椅子旁。她用笔蘸了蘸墨水,然后坐下凝视着纸,直到笔尖干涸。她想到的每一句话,似乎都矫揉造作、充满讽刺。她用一张吸墨纸把笔擦干净,又蘸了一下墨水写道,请求你回到我的身边。她签上自己的名字,把信纸折叠起来,写上州首府医院的地址。她裹紧被子很快就睡着了,霜凝结起来,在她的被子外面结了白蒙蒙的一层。
苹果汁已经变成了多少值点钱的苹果酒,因此鲁比特地找了一天下午出门去做交易。她听说河下游一个叫亚当斯的男人宰了一头牛,就带上两壶苹果酒,想看看能换多少牛肉。她给艾达留下两件任务:她们先前清理了下坡一块荒废的田地,现在要把清理出的树枝烧掉;此外还要按照鲁比教她的方法,把六段老旧的黑橡木树干劈成柴火,树干是她们在田边的高草丛中发现的。这是上手伐木工作的好办法,她们很快就要上山,砍伐一棵山核桃木或者橡树,把树枝斫去,绑上链条让马拉回家,然后截成段、劈成柴。艾达怀疑她们是否有力气干这样的活,但是,鲁比详细地论证这不需要使用蛮力,只要不紧不慢、有耐心、掌握节奏,拉锯、放手,等待锯子另一头的人拉过去,然后再拉回来,避免卡住。主要是别强迫自己,鲁比说,要掌握一种节奏,能够持续地做下去,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保证第二天能从床上爬起来,继续干下去,既不要多,也不要少。
[1] 英国皇室御用瓷器供应商,以精良骨瓷闻名,创立于1759年。
很长一段时间,艾达和鲁比每顿饭都吃苹果,或油炸、或炖煮,或者做成馅饼、沙司。她们还把苹果切片晒成果干,放进布袋里之后挂在厨房的天花板下面。一天,她们在院子里点起火,架上一口黑锅煮苹果酱。当她们站着用铲子搅苹果糊的时候,艾达看着巨大的锅子,脑海中出现了《麦克白》里女巫搅拌魔汤的情景。煮好的苹果酱十分浓稠,因为添加了香料和红糖而呈现出旧马具的颜色,她们用瓦罐将苹果酱密封起来,足够吃上一年。她们挑出略微腐烂和落在地上的苹果,榨出已经在发酵的苹果汁,剩下的苹果渣用来喂猪,鲁比说这样猪肉会更香。
[2] 传说中罗马城的缔造者,他们是孪生兄弟,父亲是战神玛尔斯,由母狼哺育长大。
摘苹果的活不像割干草那么累,艾达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脑海中只浮现出一幅宁静的画面——一只红苹果或黄苹果挂在低垂的树梢,背后是深蓝色的天空,她掌心向上伸出手,却没有碰到苹果。
[3] 英国诗人济慈(1795—1821)的长诗,恩底弥翁是希腊神话中的牧羊人。
秋天大部分时间,艾达和鲁比都忙着收获苹果。苹果全都沉甸甸的,需要采摘、削皮、切片、榨汁。在外面的树林里处理果实,是一件干净而愉快的工作。蔚蓝的晴空万里无云,空气干燥。即便是中午,阳光也稀疏倾斜,单从光线角度来看,人们也知道年末将近了。每个清晨,野茅草叶上白露未晞,她们就扛着梯子来到苹果园。她们把梯子架到树枝上,爬到树枝间,往麻袋里装苹果,梯子随着被她们压弯的树枝摇晃。装满所有的麻袋后,她们就把马牵进果园,让马拉着爬犁拖走麻袋,倒空后重新开始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