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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与根

中弹的人躺倒在地,朝天空眨着眼,似乎困惑不解。他的嘴在动,好像想说话,但只发出了干涩的嘶哑声。随后,他的眼睛闭上了,要不是隔很长时间手指动弹一下,别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他不停地流血,多得不可思议,周围的草都染红了,衣服被血浸透,像油布一样滑腻,在昏暗的光线下依然显得鲜亮。后来血不流了,他又张开了眼睛,但眼神却一片茫然。

民兵围了过来,但他们闻到空气中的血腥味,不禁后退了。囚犯抽搐着,仿佛想到倒下的同伴那里去,艾伦却用掌根在他的脑袋一侧猛击了三下。伯奇拿出一块黑色的嚼烟,用牙齿咬住一头,拿小刀沿着嘴唇切下来,把剩下的塞进口袋。他把烟渣吐出来的时候,用靴子尖踢着泥土,遮住那块琥珀色的痕迹,仿佛不愿意弄脏土地似的,当心不留下任何渣滓。

他们猜他已经死了。

那些人都朝囚犯走去,艾伦一把抓住他的脖子,像拎小狗一样拎着他的颈背。随后,他们注意起躺在地上的两个人。一个人死了,流出的血很少,几乎没有沾到衣服上;另一个人挨了一颗枪子,射穿了肚肠。他还活着,但奄奄一息。他用手肘撑起身体,把马裤和内裤褪到膝盖以下,两根手指探进伤口,然后看了看他们,大喊一声:我被杀死了!

伯奇想要朝他眼睛里吐一口烟汁,看他是否会眨眼,但是蒂格说,我们不需要检查,他已经死了。

——很好,蒂格说,站在那儿别动。

——这家伙比你先走了一步,跟你家老头一样,伯奇对囚犯说。

囚犯看了看两个壮汉,把松木棍扔在脚下。

那人一声都不吭,蒂格说,伯奇,别废话了,快找东西把他的手捆上,我们得用绳子把他拖回城里。

——把那根棍子扔下,要不然我就让那两个人过去把你撕了,他说。

少年从马背上取回一捆绳子。蒂格弯腰去绑囚犯的手,囚犯却突然失去了理智。他的行为不计后果,仿佛宁死也不想被绑起来。他惊恐地踢了过去,踹到了蒂格大腿的侧边。蒂格和两个壮汉跟他打了起来,而囚犯发疯了似的,一时之间,竟也分不出胜负来。他手脚并用,还用头撞他们,一直不停地尖叫,声音凄惨尖厉,让所有人神经受不了。但他们最终把他按倒在地,将他的手腕和脚踝捆在一起。即便如此,他还弓起身体,头向前一挺,咬住蒂格的手腕,鲜血直流。蒂格用衣服下摆擦了擦手,看着伤口。

蒂格放下卡宾枪,枪托碰到地上,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抓着枪管。

——我宁愿被猪咬一口,也不想被人咬,他说。

蒂格让那些人跑了一段路,然后把卡宾枪扛到肩头,打中了两个跑在前面的人,他们倒下的时候兵器哗啦作响。最后一个人,就是现在的那个囚犯,停下脚步举起双手,转身面对他们。蒂格朝他瞅了一会儿。那人没有穿靴子,他的脚趾抠进泥里,仿佛想抓牢地面。蒂格舔了舔大拇指,在斯宾塞枪的瞄准器上擦了一下,然后抬起了枪,准星的珠子对准刻痕。那人站着一动不动,手里紧握着狼牙棒举过头顶,就像书的插页上画的野蛮人。

他让伯奇去房子里拿一张直背椅,然后他们全体上阵把那人绑在上面,将他的胳膊捆在身侧,绳子绕颈项好几圈,直到他除了手指和头什么都动弹不了,就像翻过身的乌龟一样。

他们手里拿着七拼八凑的武器,所以跑得不快,那些玩意儿像是黑暗年代的史前兵器——挂在链子上磨尖的犁头,不停地晃悠;一把旧铲子砸平锉窄,做成长矛的样子;一根松木棍,头上钉着很多马蹄钉。

——你瞧,蒂格说,看他现在还怎么咬我。

他们绕着空房子转了三圈之后,同时从前门和后门冲了进去。片刻之后,他们走了出来,艾伦抓了一把小蜡烛,烛芯成对连在一起;拜伦拿了半个火腿,像拎鸡腿一样,拎着白色的胫骨。他们把东西放进马背上的驮篮里。蒂格和伯奇一声不吭地下马,连指挥的姿势或暗示都没有,一起向牲口棚走去,撞开了畜栏的门,发现里面只有一头老骡子。他们踩遍了阁楼上的干草,把军刀刺进最深的草堆里。他们走出牲口棚,把注意力转移到草料仓,但没等他们走近,仓门就猛地打开了,三个逃兵撒腿跑了出来。

——失心疯,伯奇说,我在书上读到过这种病,这个词就是用来形容丧心病狂的。

两人从马上下来,把缰绳系在门廊的柱子上,拔出手枪,沿相反方向绕房子一圈。他们像饿狼捕猎一样行动,默不作声地向同一个目标进发。他们天生敏捷,尽管身材臃肿,但行动简单流畅。然而,他们主要的优势是近身肉搏,两人似乎能徒手把一个人撕成碎片。

他们停下来蹲在地上喘气,那人挣扎着,直到绳子把脖子勒出血来,才安静下来。拜伦和艾伦把胳膊支在粗壮的大腿上。蒂格吮吸着伤口,然后拿出一块手帕,掸掉黑外套上的尘土,擦掉那人留在他浅色裤腿上的脚趾印。伯奇举起左手,看到自己在扭打中把长指甲撕裂了,只剩下一半还连着。他拿出小刀,一边咒骂,一边把指甲削掉。

没有人露面,蒂格看着拜伦和艾伦,下巴朝前门指了指。

艾伦说,那边有架爬犁,我们可以把他连椅子固定在上面,让马拉着进城去。

——快出来,蒂格喊道,嗓音中透出洋洋喜气。

——可以啊,蒂格说,但是,我现在更想把他带到牲口棚的阁楼上,用绳子把他的脖子拴在椽上,然后往门外一推。

拜伦来到大门口,一脚踢断门闩。他们骑马走了进去,一直到门廊才停下。

——你没法吊死一个坐着的人,伯奇说。

他们上马向房子骑去,老头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哀号一声死去了。经过老人时,拜伦从马鞍上俯下身,敏捷得像个马戏团的杂技演员,一把拔出军刀,在马鬃上擦了擦血迹,然后插回刀鞘。

——不行吗?蒂格说,我想知道为什么不行?混蛋,我见过别人这么干。

除了老头和蒂格,所有人都笑了起来。蒂格说,闭嘴,伯奇,我们该上路了。

——好吧,但是,假如我们能偶尔抓个人回去,还是会更好看一点。

——他准备好死了,少年说,他的灯在燃烧,正在等待他的新郎降临[4]

那些人站着商量了一会儿,他们显然觉得伯奇的想法有道理,于是,他们朝椅子围拢过去,把它抬到爬犁上绑牢,用挽具套在骡子上,出发去城里。一路上,那人的脑袋不停颠簸,他甚至懒得让头稳住不动。

一直躺在地上的少年站了起来,走过来站在老头身边,直愣愣地看着他。

——这世界不会长久,囚犯结束了故事,大吼一声,上帝不会允许这样下去。

——让他跟上帝战斗一会儿吧,蒂格说。

他讲完之后,太阳已经西沉,艾达和鲁比转身离开法院,向家里走去。她们都阴沉着脸默不作声,后来,她们在路上说起囚犯的故事。艾达觉得不过是夸大其词,但鲁比认为应该是真事,因为人们确实能干出这种勾当。关于如何看待这个世界,她们争论了一两英里路,诸如世界是否充满了危险和恐惧,以至于让人只能忧愁沮丧;人们是否应该争取光明和欢乐,即使黑暗的拳头已经高高举起,随时可能落在他们头上。

拜伦看了一眼蒂格,说,你想让我结果他的性命吗?

她们走到鸽子河西岔口,转身沿着河边的小路走,光线越来越暗,蓝岭的几座大山把阴影投在叫做“大跺脚”的山头上。河水看上去又黑又冷,散发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土腥味和腐叶味各占一半。尽管从早晨到现在,水位已经退了一些,但是昨天夜里的雨还是让河水涨得厉害,水面上露出的石头又湿又暗。两岸的树木几乎连了起来,树荫一整天都遮住河流。

拜伦走开了,双手摊开。刀刃已经看不见了,只剩涡卷形的护手和缠有铁丝的刀柄扎在老头的胸膛下方。他挣扎着想起来,但只能抬起头和膝盖,身体被牢牢钉在地上了。

她们沿着岔口没走多远,鲁比就停了下来,把身体转向水面,看着河里的什么东西,仿佛在瞄准一样。她稍微屈膝蹲下,仿佛斗士准备出击时一般压低重心。她说,喂,看那儿,这可不是常见的景象。

拜伦把刀从老头下巴上拔下来,然后,还没等任何人反应过来,他双手紧握刀柄,刺穿了老头的腹部,不比把搅拌器伸进奶油桶更费劲。

河里站着一只巨大的蓝色苍鹭。这鸟本就是高个子,加上她们的视角以及夕阳的映照,使得苍鹭看上去更高大了。斜阳下,它似乎跟人一样高,长长的影子掠过河面。它的腿和翅尖跟河水一样黑,鸟喙上面黑色,下面黄色,身上闪着柔和的光泽,仿佛光滑的缎子或者削平的燧石。苍鹭全神贯注地盯着河水,间隔很长时间才迈动缓慢而优雅的步子,一只脚伸出水面,停着不动,仿佛等着停止滴水,然后重新缩回河底,踩在显然经过深思熟虑的新地方。

两人虽然是彪形大汉,嗓音却很尖细,像鸟叫一样高亢。

鲁比说,它在找青蛙或者鱼。

——随他去吧,艾伦说,他伤不到你了。

然而,它如此深情地盯着河水,让艾达想起了那喀索斯[5]。她给鲁比简短地讲了这个故事,算是继续深入学习希腊神话。

——用来在火上烤肉,他说。

——艾达讲完故事后,鲁比说,那只鸟没有想到自己。你看它的喙,能戳穿猎物;那是它的主要天性。它正在想能戳到什么东西,然后吃掉。

拜伦朝地上吐了口唾沫,擦去了头上的血,随后抽出军刀,刀尖抵住老头下巴的赘肉,刺到一股鲜血流下来,跟他自己的伤口一样。

她们慢慢朝河边走去,苍鹭转过头,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们。它精确地调整了几下扁扁的脑袋,仿佛长喙挡住了视线似的。在艾达看来,它的眼睛似乎在搜索她身上的优点,却一无所获。

趁着老头的注意力集中在少年身上,艾伦突然冲过来,抡起左拳,猛击老头的脑袋,接着一巴掌拍向他的手,把猎枪击飞。老头仰面跌倒在地,帽子掉在旁边的泥地上。艾伦走了过去,捡起了猎枪,当成棍子拼命打老头,枪托打断了就用枪管打。片刻之间,老头就躺在路上不动了。他似乎尚有知觉,但眼神却一片茫然,一只耳朵里淌出的液体红得像火腿肉汁一样。

——你在那里做什么?她大声问苍鹭。可只需看鸟儿的样子就知道,遗世而独立的神秘感才是它的天性,跟所有同类一样,它是特立独行的孤独朝圣者,不受寻常群居鸟类的规矩和信条束缚。艾达不禁怀疑,苍鹭是否能够为了繁衍后代而容忍彼此的亲密。她在生活中只见过少数几只,它们如此孤独,让她心里感到刺痛。被放逐的鸟儿,它们无论在哪里,都似乎背井离乡。

正在此时,白发少年俯身扑倒在尘土里,大喊一声,万王之王!

苍鹭朝她们走来,走到河边,站在一块滩涂上,离开她们只有十英尺远。它稍微歪了一下脑袋,抬起了一条黑色的腿,上面的鳞片有指甲那么大,脚刚好离开地面。艾达朝下看着烂泥里奇怪的脚印。当她抬起头,鸟儿正盯着她,仿佛很久以前见过她,记忆深处有种模糊的印象。

——你可小心着点儿,我们会把你这老混蛋也一起吊死的,蒂格说,他们要是走了,你就不会提着枪在路上等我们了。

随后,苍鹭缓慢地张开翅膀,那样子仿佛底下有铰链、杠杆、曲柄和滑轮。在它的羽毛和皮肤之下,纤长的骨骼十分明显,展开的羽翼如此宽阔,艾达难以想象它如何从树丛中飞出去。鸟儿朝艾达走近一步,从地上一跃而起,巨翅缓慢地扑腾一两下,就已凌空而起,从她的头顶飞过,冲破森林的华盖,渐渐远去。艾达感觉到翅膀搅动了空气,感觉到一个冰凉的蓝色阴影掠过地面、掠过她脸上的肌肤。她转过身,遥望苍鹭消失在天空中,她挥手送别,仿佛告别来访的远亲。这意味着什么?她不禁想。一种祝福?一个警告的信号?来自精灵世界的哨兵?

——这样就省得我们麻烦了,老头说。

艾达拿出新日记本,用小刀把炭笔削尖,根据记忆画了一幅苍鹭站在泥滩上的粗略速写。画完之后,她对脖子的曲线和喙的角度不太满意,但是苍鹭的腿、嗉囊周围的一圈羽毛,还有它的眼神都画得恰到好处。在纸页下方,她用歪歪扭扭的字体写下“蓝色苍鹭,鸽子河岔口,一八六四年十月九日”。她抬头看着天空,然后问鲁比,你估计现在几点?

——噢,蒂格说,假如我相信你的话,我们就不如干脆打道回府。你是这个意思吧?

鲁比挑起一只眼睛看了看西方说,五点过了一会儿。艾达写下“五点”,然后合上了日记本。

——他们都走了,老头说,走了很久了。要么躲进树林里找不到的地方,要么翻过大山、越过边界,去向联邦政府投诚了。

她们沿河边走边谈论那只鸟,鲁比觉得自己跟苍鹭之间有说不清的纠葛。她说自己小时候,斯托布洛德经常不认她这个女儿,说她的父亲不是人类。鲁比母亲怀着她的时候,每逢喝醉酒、满怀怨恨,想故意激怒斯托布洛德的时候,总是说他跟孩子没有半点关系,她是一只高大的蓝色苍鹭的种。她说,有一天早晨苍鹭落在溪边,啄食了一上午螯虾之后,来到她的院子里,当时她正掰开一块老玉米饼的硬壳,撒在地上喂鸡。根据斯托布洛德的叙述,鲁比母亲的故事是,那只苍鹭迈着向后弯的长腿,直盯着她的眼睛,那眼神明白无误,除了一种答案别无解释。她转身就跑,但是苍鹭追逐她进了房子,她四肢着地趴下,想挤进床底下躲起来,苍鹭却从身后向她扑来。在她的描述中,接下去发生的事情就像一阵可怕的鞭打。

——你心里清楚,蒂格说,抓逃兵。

——这故事他跟我讲过上百遍,鲁比说,我知道,他多半又是在扯谎,但我只要一看到苍鹭,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对方沉默了很长时间,过了半晌,老头说,你们来这里干吗?

艾达不知道该说什么。树荫下的河水泛着金光,山毛榉和白杨的叶子在微风中颤动。鲁比停了下来,穿上毛衣,艾达把外衣的褶子抖平,像斗篷一样披在肩头。她们继续往前走,在河水的浅滩处碰到一个年轻女人,肩上背着用格子桌布包裹的婴儿。她光着脚跳过河里垫脚的石头,动作优雅得像头鹿在奔跑。经过她们身边时,她一句话都没说,甚至跟她们没有目光接触,那个婴儿却目无表情地盯着她们,棕色的眼眸就像嵌在脸上的两颗橡实。涉水蹚过浅滩不久,从田地里一棵孤零零的苹果树上飞起一群小鸟,贴着地面飞进树林。夕阳照在鲁比的眼睛里,所以她只能依稀分辨它们的种类,但是这不影响判断天气,从它们飞翔的队形可以知道,雨还是会继续下。

——那两个黑鬼拿骑兵军刀干吗?用来在火上烤肉?他问蒂格。

她们继续上路,走到河流形成的水潭边,人们有时在那里受洗礼。这时,一棵叶子即将转为鲜红的枫树上,突然惊起一群乌云般黑压压的紫崖燕。夕阳的下边正好贴着山脊,天空的颜色好像打制的锡镴。紫崖燕整齐地从树上飞起,在天上依然保持着刚才栖息的枫树圆圆的形状。随后,它们斜斜地飞入风中,乘着长风展开翅膀,滑翔了两秒,此时,艾达便能看见一只只燕子纤细的身影,以及空隙之间透出的银色天空。瞬间,仿佛接到了什么信号似的,它们陡峭地飞入高空,翅膀对着艾达完全展开,填补了鸟儿之间明亮的空隙,鸟群看上去就像红枫投在天空中的黑色映像。鸟儿的影子在路那头农田里的高草上掠过,不停地摇曳着。

老头站在那里,猎枪对准他们三个人,打量着他们花样百出的各种兵器。

暮色在艾达和鲁比身边升起,仿佛黑暗正从河水中向天空渗透。鲁比关于源与根的离奇的苍鹭故事,让艾达想起门罗在去世前不久讲过的一件事情,其中牵涉到他是如何追求她母亲的。天色越来越黑,还要向河上游走上好几英里,为了打发时间,艾达给鲁比详细地讲了这个故事。

除了蒂格,所有人都下了马。几匹马的缰绳拖在地上,马耳朵朝前,仿佛自得其乐。受了伤的男人叫拜伦,他用手指去摸伤口,看了看血迹,然后在衬衫下摆上擦了擦手。另外一个人叫艾伦,他脑袋歪在一边,粉色的舌尖从嘴里露出来,小心地留意着周围的丝毫动静。白发少年揉了揉蓝眼睛,前后左右地拉了拉衣襟,仿佛刚穿着这身衣服醒来。随后,他全神贯注地审视着左手食指的指甲,那几乎跟他的手指一样长,就像有些人留了指甲来做切黄油、蘸猪油这类活。

艾达知道,门罗跟她母亲很晚才结婚,他四十五岁,她三十六岁,也知道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很短暂。但是,她并不知道他们求爱和结婚的具体情况,一直以为是平淡友谊的牵手。类似的古怪老光棍和老处女的联姻,她也见过不少。她一直认为自己不过他们阴差阳错之间无奈凑合的产物。

——这支枪的子弹飞起来,可是能击倒一大片的,老头说。他向后退了好几步,直到他断定面前的三个人,都在大猎枪的散射范围之内。然后他说,从马上下来,站到一起去。

那是门罗去世前的一个冬日午后,整天都下着雪,地上湿漉漉的,大片的雪花一落地就融化了。艾达和门罗坐在火炉边,度过漫长的下午。艾达给他读了一本新书《生活的准则》。许多年来,门罗一直怀着热切的兴趣追看爱默生先生的每一部著作。那天他认为,爱默生虽然年事已老,但是跟以往一样,他的精神观念还是有点过于极端了。

——你就只有这一把枪,蒂格指出。

窗外天色已晚,艾达把书放在一边。门罗看上去很累,面色苍老,眼窝陷了下去。他坐在那里,凝视着灰烬中缓慢燃烧的余火,那里已经没有多少火苗了。他最后说,我还没有告诉过你,我是怎么跟你母亲结婚的。

——你可别把我惹毛了,我指不定给谁一枪,老头说。

——你没有说过,艾达说。

——我就待在树林边上,蒂格说。

——最近,这件事情不断涌上我的心头。我不知道为什么。你从来不知道,我认识你母亲的时候,她只有十六岁,而我二十五岁。

——你到我们这里来,老头说。

——我不知道,艾达说。

——我猜他们属于自己,蒂格说。

——哦,是的。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觉得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人。那是二月份,一个灰暗寒冷的日子,从大洋吹来潮湿的微风。我正外出骑马。当时我刚买了一匹汉诺威骟马,有十七掌高,顶多相差一英寸,是一匹鸡血石般的栗色马,就是后腿稍微有点内八字,但无关紧要。它慢跑的姿势十分飘逸,简直是个奇迹。我骑着它跑出了查尔斯顿,沿着阿什利河一路向北,经过米德尔顿,然后折返回家,路过哈纳汉。路程很长,尽管天气凉爽,马还是跑出了一身汗。我肚子饿了,着急想吃晚饭。差不多就是现在这个时辰,阴暗的夜晚,我刚刚算是离开了乡野,进入城市的边缘。

——那他们是谁的?

我来到一幢房子前,宅子既不朴素也不奢华,有一道宽阔的门廊,两头种着古老的美洲蒲葵。房子离路太近了,不太合我的口味。窗户都很黑,院子里有个水槽。我以为没有人在家,便停下来饮马。从门廊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她说,你应该先跟主人打声招呼。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奴隶,蒂格说,但他们不是我的,也没人会白送给我这一对儿。

她独自坐在窗下的长凳上,我摘下帽子说,很抱歉。她从门廊的阴影中出来,走下台阶,在最后一级台阶上停步。她穿着一件灰色羊毛冬装,黑色围巾裹住双肩,头发黑得好像乌鸦的翅膀。她肯定刚巧在梳头,因为她的头发披散下来,几乎垂到腰际,手里拿着一把玳瑁柄的梳子。她的面容像大理石一样洁白,身上的色彩黑白分明,要不然就只有灰色。

——这两个黑鬼是你的奴隶?老头对蒂格说。

尽管她的打扮十分朴素,我却从未见过哪个人比得上她,没有语言可以形容她在我眼中多么美丽。我在她面前完全丢盔卸甲,只憋出了一句话,小姐,我再次请求你的原谅。我骑上马落荒而逃,心里慌乱不已。那天晚上,我吃完晚饭,上床睡觉后,心里涌上了这样的念头:她就是我要娶的女人。

蒂格还是纹丝不动,他咧开嘴笑着,但是眼睛却像灰烬已经铲空的冷炉膛。

第二天,我开始追求她,尽最大可能努力而又谨慎地展开计划。首先,我着手收集信息。我发现她名叫克莱尔·德舒茨,她的父亲是位法国人,往返于美国和他的祖国之间做贸易,进口葡萄酒,出口大米。他的日子即使不说是大富大贵,也至少是过得挺充裕。他在库珀河码头附近有一间仓库,我安排跟他在那里见面。那是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弥漫着河水的气息,里面堆满了木板箱装的红葡萄酒,优质和廉价的都有,还有麻袋装的美国大米。我的朋友阿斯韦尔介绍我们认识,他以前跟德舒茨有过生意上的往来。你的外祖父德舒茨身材矮小,而且很笨重,可以用臃肿来形容,我不太喜欢他的法国腔调,假如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你和你母亲都没有什么明显像他的地方。

老头说,你怎么不过来?

我开门见山地表明了自己的来意:我想娶他的女儿,希望得到他的赞同和帮助。我答应向他提供自己的财产证明,以及任何让他相信我能成为乘龙快婿的材料。我看出来他心里在盘算,他拉了拉领结,眼珠转了转,把阿斯韦尔拉到一边,商议了一会儿。他回来的时候,向我伸出了手,说,我会尽力帮助你的。

蒂格一动不动。

他唯一的条件是,不希望克莱尔在十八岁生日之前结婚。我同意了。等待两年不算太长,他的要求很合理。几天后,他把我当作客人带到家里吃饭,亲自把我介绍给你母亲。我从她的眼神中看出,她还记得那天晚上在院子里碰到我,但她一个字都没有提起。我从一开始就相信,我对她的感情不是单方面的。

那个老头说,篱笆边上那个人,我知道你是谁,你是蒂格,到这里来。

我们约会了几个月,从春天到夏天,然后再到秋天。我们在舞会上见面,给她的请柬都是我安排的。我一次又一次骑着汉诺威马,往北来到德舒茨家的房子。潮湿的夏天,我和克莱尔一晚又一晚坐在宽阔门廊的长凳上,谈论着所有让我们满心喜悦的话题。我没办法骑马外出的日子,我们就通信,这些信件在米廷大街的某个地方交错而过。到了深秋,我打了一枚戒指,蓝宝石像你的小指尖那么大,镶在白金镂花的指环上。我下定决心,在十一月下旬的某个晚上给她一个惊喜。

另外一个壮汉和白发少年仍旧坐在马上,目光掠过一小块玉米地,靠近树林的地方是去年的旧草料,堆成了一个灰蒙蒙的松散圆锥。他们脸上挂着微笑,仿佛在等待林子里出现什么有趣的东西。

在选定的日子,我骑着汉诺威马在暮色中向北进发,装着戒指的天鹅绒小袋妥帖地放在背心口袋里。夜晚的空气有一丝凉意,以查尔斯顿的标准来说已经有点凛冬的感觉。这个夜晚从各方面来讲,都和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很像。

原来是老人猛地从身后拿出枪,迅速戳在一个壮汉下颌柔软的地方,随后又把枪收了回去。这是一把式样过时的猎鸟枪,击锤高高翘起,枪管就跟玻璃酒杯一样粗。一道鲜血沿着那个壮汉的脖子流下来,消失在他的衬衫领子里。

当我抵达德舒茨的房子时,天色已经全黑了。但是,房子里亮着灯火,每一扇窗户都闪耀着欢迎的光芒,依稀可以听见里面传来巴赫的钢琴曲。我在路边坐了一会儿,心想不枉先前几个季度的努力,今晚一定能赢得芳心。我内心渴慕的一切只有一步之遥。

一切都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人高声尖叫起来。

然而,我听见门廊上传来喃喃低语,有人在动。克莱尔的影子倾身向前,窗户透出的黄光照亮她黑色的轮廓,就是她,丝毫没有弄错。窗户另一侧也探出一张脸来,一个男人的脸。他们凑到一起接吻,我能看出,是一个充满激情的长吻。他们的脸分开了,但她伸出手,把他的脸又拉回来。我的胃绞紧了,不由地捏紧了拳头。我渴望走上门廊,愤怒地叫喊,把别人痛打一顿。但是,遭到背叛的追求者的羞耻角色并不是我喜欢扮演的。

两个壮汉和白发少年不搭理他,脚跟夹紧坐骑,催促马匹缓慢前行。看上去像牧师的人掉转马头,斜向前骑到路边,他膝盖边的枪套里装着一支斯宾塞卡宾枪,这样就能被马身挡住。他的同伴们停下来,在老头面前围拢起来。

我没有再多想,两腿夹紧马肚,向北方飞奔而去,骑了不知多少英里。胯下的骏马迈开长腿疾驰,我仿佛骑着梦幻一般,在黑暗的世界里驰骋,快得好像插着翅膀飞翔,而不是骑在马背上。我驰过密布着苦栎、湿地松、代茶冬青的平原,长着狗根草和大克拉莎草的宽阔荒地,最后到了一个地方,蜡杨梅从左右两边入侵到路面上,马才放慢了脚步,大口喘着气,头低垂下来。

——站住,他说,骑兵离他还有二十步之遥。

我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不记得拐了几个弯,甚至没有注意精确的方向,只知道大体上是往北,因为我没有一头扎进阿什利河或库珀河淹死。在残月的微光下,汗津津的栗色马看上去就像黑檀木一样乌黑而有光泽。现在,除了像个野人般发狂,一路向西,一辈子消失在得克萨斯州无路的荒野中,就只有打道回府了。然而,我正要掉转马头往回走,忽然看见前方蜡杨梅林之上的天空发出黄光,仿佛被篝火照亮了一般。似乎有别的造物跟我一样火冒三丈。我说服自己,一场大火给我提供了暂时的方向。

老头子伫立着等他们来,灰蒙蒙的光线和细雨下,他看上去像个幽灵。这个灰色的身影两腿叉开,站在两道车辙中间的草垄上。他穿着家纺的羊毛外衣,用核桃外皮的浆液染成褐色,戴着的帽子软得像睡帽,在头顶上好像快要融化,面颊上的肉松弛下来,像猎狗的嘴唇两边一样耷拉着。他把长枪藏在身后,用一条腿挡住。

我向着火光奔去,转了一两道弯,面前出现了一间燃烧的教堂,屋顶和尖塔都着了火,但没有烧到建筑主体。我下了马走向教堂,进门顺着过道往里走,把戒指袋从口袋里拿出来,放在圣坛上,然后站在浓烟和耀眼的火光中。屋顶燃烧的碎片开始落下,掉在我身边。我是等待在圣坛边的新郎,我想,就让自己葬身大火吧。

一小队沉默寡言、装备极差的骑兵转过弯道,慢慢地翻进了山沟。他们显然没有弄到整齐的制服。两个身材魁梧的黑人长得如此相像,看上去似乎是双胞胎,他们身穿的军装也许是从战死的士兵身上剥下来的。一个瘦长的白发少年穿着农夫的装束——帆布马裤、棕色的羊毛衬衫、灰色的羊毛短夹克。另外一个人穿着长下摆的黑外套、斜纹棉布裤子,白衬衫的竖领子上系着黑领结,看上去像个旅行的牧师。他们的马脏兮兮的,弓背缩颈,脖子周围长着湿疹,屁股后面沾着青色的粪便,头上每个孔窍都淌着黏糊糊的黄色液体。但是,他们的武器装备却很精良,屁股上挎着笨重的克尔手枪,马鞍边的枪套里插着猎枪和步枪。

正在此时,一个男人冲进门来。他的衣服胡乱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夸脱装的酒瓶,瓶底只剩下一英寸琥珀色的烈酒。他说,你在这里干吗?快出去。

快接近黄昏了,一座座山峰被浓密的乌云遮住,一丝风也没有。天上开始下起微微的细雨,就算一个人整晚待在雨里,也不会淋湿。雨水只是加深了颜色,路上的泥土变得更红,头顶白杨木的叶子变得更绿。囚犯父子和另外两个逃兵正在屋子里,听见山下路转弯的地方传来马蹄声。他父亲拿起唯一的火器——一支猎枪来到路上,其余三个人来不及躲进树林里,就抄起农具打造的武器,一起藏在草料仓里,透过栅栏的缝隙朝路上张望。

大概是出于自尊心,我说自己碰巧路过,进来看看能否帮上忙。

囚犯继续说起,好几天前,在鲍尔瑟姆山的一侧偏僻山沟里,民兵如何在他父亲的农场上抓住他。他跟其他逃兵一起待在那里,他说,如今树林里到处都是这些人。作为当天唯一的幸存者,他相信自己有责任,站在监狱的铁窗后面,把所有的事实告诉众人。艾达和鲁比待在那里聆听着,尽管故事充满了悲惨和血腥。

——行了,快出去,他说。

他讲话慷慨激昂,像个街头传道者一样,愤怒的语气吸引了一群人围观。他宣称自己在战争中奋勇杀敌,击毙了许多联邦军士兵,在威廉斯堡战役中肩部中了一枪。但是,他最近对战争丧失了信心,还很思念自己的妻子。他不是被征召入伍的,而是自愿参战,他所犯的一切罪过,不过是放弃当初自愿参军,回到家乡而已。如今,他却被关进监狱,尽管他曾是战争英雄,他们却要把他绞死。

我跟着他离开,并且我们下定决心要把教堂从火里救下,尽管他烂醉如泥,而我神思恍惚。我们来到附近的小溪,尽可能用他的酒瓶打水,蹲在溪边,等着水通过细长的瓶颈,咕噜咕噜灌满瓶子,然后,我们一起走到教堂,一次把一夸脱水浇在火上,我们不抱希望能把火扑灭,但是有人问起来,我们就能说已经尽力了。黎明来临的时候,我和那人满脸烟灰地站在那里,周围只剩下一圈黑色的灰烬。

下午晚些时候,艾达和鲁比沿着大街往城外走去,她们看见一群人站在法院的墙边伸长脖子朝里面看,就走过去看热闹。她们发现二楼的窗口有个囚犯,正向下面的人说话。这名犯人双手抓住铁栏,脸拼命往前挤,夹在两根铁条中间,一绺绺油腻的黑发像老鼠尾巴似的在颌下耷拉着,下嘴唇蓄着一撮法式山羊胡。她们隔着窗台,只能看见他穿着一件破旧的军上装,纽扣扣到齐脖子。

——好吧,就这样了。除了铰链和门把手,一切都烧光了,那人说。

鲁比只迟疑了一秒钟,然后说她对战争不感兴趣。她听说过关于北方的传闻,认为那里是不敬神的地方,或者说那里只有一个上帝,那就是金钱。据说,在贪婪的信条统治之下,人们变得卑鄙无耻、充满仇恨、精神错乱,有些家庭因为灵魂得不到更高的安慰,全家人都成了瘾君子。鲁比最近听说,他们还发明了感恩节,但从种种迹象来看,她认为这也是文化受到污染的象征——他们只有一天用来感恩。

——是啊,我说。

艾达沉默了,鲁比插嘴填补了令人尴尬的空白,她报出了早晨看到的鸟儿的种类,评论一番晚熟庄稼的生长情况,还报告了一桩令人惊奇的事情,埃斯科·斯万戈种的芜青在黑土地里长得特别大,一配克容量的篮子只能装下六个。但是,麦肯尼特太太不一会儿就打断了她的话:也许你会跟我们说说你对战争的看法。

——我们已经尽力了。

她的目的是引起震惊或愤慨,但麦肯尼特太太只是被她逗乐了。她似笑非笑地盯着艾达说,你知道我多么喜欢你,然而,你是我有幸碰到的最天真的姑娘。

——毫无疑问。

麦肯尼特太太讲完后,艾达看了看周围的摆设、地毯和灯具,品味着悠闲的家居生活。体态丰满的麦肯尼特太太心满意足地靠在天鹅绒椅子里,鬈紧的发卷在两侧垂下。艾达觉得仿佛身处查尔斯顿,忍不住要拿出在查尔斯顿的老脾气。她说,这是我听过的最荒谬的故事。她更进一步补充说,跟通常的观点相反,她认为战争完全没有体现出悲壮和崇高的品格,尽管战场远在万里之外,她也能感觉到,敌我双方都同样的残忍而愚昧,简直是所有人的耻辱。

——谁也不能怪我们没有努力了。

她们的谈话转向了战争及其影响,麦肯尼特太太的观点跟报纸上一模一样,这些社论艾达已经读了四年了,这就是说,麦肯尼特太太认为战争是光荣的,充满英雄主义的悲壮,其崇高是她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她讲了一个读到的冗长而伤感的故事,丝毫没有察觉其中明显的编造痕迹。故事就发生在最近一场战役中,正如近来所有的战役一样,这场战役的情况十分可怕,几乎没有胜算。战斗接近尾声,毫无回天之力时,一位英勇的年轻军官胸口不幸中弹,倒下后不停地流血。一位战友蹲下来,搂着他的脑袋,希望他走得不那么痛苦。然而,战斗依然如火如荼,这位年轻军官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拔出手枪,为纷飞的战火贡献一份力量。他站着死去时,还在扣动空枪的扳机。故事还有阴郁而讽刺的其他细节,比如在他身上发现了一封给恋人的信,里面的话准确预言了自己牺牲时的情形。更有甚者,这封信被邮差送达姑娘家中时,人们发现她已因胸口突发奇怪的急病死去,日期时刻正好跟她恋人死亡之时吻合。故事讲到后来,艾达感到鼻翼两侧发痒,她不易察觉地用手指碰了碰,然后,她发现自己嘴角开始哆嗦,只有努力才不会翘起来。

——对,谁也不能,我说。

下午早些时候,她们在麦肯尼特太太家坐了一会儿。她是个有钱的中年寡妇,有一个季度或半年时间,她对门罗产生了热烈的浪漫爱意,但他们后来只成了普通朋友,因为他难以投入同样的感情。本来还没有到喝茶的时间,但她很高兴看见艾达,款待她尤为盛情。这个夏天既潮湿又凉爽,所以接近夏末的时候,地下室的冰窖里还藏着冰块。冰是二月份从湖里凿出来的,切割成大块后,用锯末包起来。她们发誓保守秘密后,她坦白说自己藏了四桶盐和三桶糖,是在战争开始很久前存下来的。她想奢侈地请她们吃一回冰淇淋,她让杂务工——一个年老体弱、无法入伍的老头——把冰敲碎,并且摇起机器来。她之前做过一些加了糖的法式可丽饼,卷成蛋筒后晾干,就用它们装冰淇淋。当然,鲁比从来没有吃过这种东西,她感到很高兴,舔完最后一滴白色的冰淇淋,就把蛋筒伸到麦肯尼特太太跟前说,你的小号角还给你。

他把最后几滴水摇出酒瓶,洒在火场边缘烧焦的草叶上,把酒瓶装进外衣口袋里,然后就上路了。我转身走开,骑上马回到查尔斯顿。

艾达和鲁比来到一家五金店,买了药垫、弹丸、独头弹、火帽和火药。在文具店,艾达花的钱超出了极限,她买下了三卷本的《亚当·比德》[1]、六支粗大的炭笔、一本纸张精美的十六开日记簿[2],优点是小巧到可以装进大衣口袋里。她们从街边小贩那里买了报纸——县城的小报,还有阿什维尔[3]的大报。街上有个女人在卖根汁汽水,手推车上放着一只木桶。她从水龙头给她们各倒了一杯,她们站在那里喝完温热的饮料,再把锡杯还给那个女人。她们买了硬奶酪和新鲜的面包,带着食物来到河边,坐在石头上当午餐吃了。

一周以后,我买了船票前往英国,接下去一年,我到处漫游,参观老教堂、欣赏古画,除此以外什么都没有做。当我回来的时候,你母亲已经结婚了,就是跟我在门廊上看见的那个男人,他是个法国的葡萄酒中间商,跟她父亲有生意上的来往。她跟他一起去法国生活。这事就像一扇关上了的门。

县城称不上雅致,大街一侧是并排的四家商店,全都贴着木瓦墙板,接着是一个猪圈和一个烂泥塘,再往前是另两家店铺,一座教堂和一间出租马车行;另一侧有三家商店,随后是法院——一座白色的圆顶木建筑,从路边缩进去,门前有一块斑驳的草坪——再后面还有四家店面,其中两家是砖墙的。其后,小镇渐渐隐入一片有篱笆的田野,地里的玉米秆子已经干枯。大街小巷被狭窄的车轮印出深深的车辙,马蹄把路面踩得坑坑洼洼的,积水反射着阳光。

我一向受到灵魂的事业吸引,索性离开家族生意的羁绊,担负起了神职,虽是因为心灰意冷,倒也不无快意。我从来没有一刻后悔过自己的决定。

到了城里,艾达和鲁比先是在街上溜达,逛逛商店,看着成群结队的马车,还有挎着篮子购物的女人。天气很热,艾达把打蜡的外套卷成一团,夹在胳膊底下。鲁比把毛衣系在腰间,将她的头发在齐领口的位置用一根马尾编的带子从后面扎起来。空气依然雾蒙蒙的。经过长途跋涉,冷山看似变小了,仿佛连绵的远山之上隆起的一抹蓝痕,薄薄地贴在天边,好像一张纸粘在另一张纸上。

十九年过去了,春季的某一天,我发现克莱尔独自一人从法国回来了。她的丈夫死了,他们婚后没有孩子。假如闲言碎语属实的话,他们的婚姻不算快乐,实际上,是充满痛苦。那个法国小子的表现,完全契合了我最自私的梦想。

因此那天早上,艾达一路上都闷闷不乐,鲁比竭尽全力讲鸟类的故事都没有用。她们路过小山谷和山沟里的农庄,平坦的田地在树木葱茏的山丘之间,就像房子里的一个个房间。老人和妇孺栽种着庄稼,因为所有适龄的男子都出去打仗了。玉米叶的尖端和边缘都变黄了,要留着脱粒的玉米棒依然挺立在杆子上,等待在阳光和秋霜中干透。玉米垄之间,南瓜和笋瓜在地头闪亮,栅栏边上高高的一枝黄、紫泽兰和蛇根草开满了花朵,黑莓藤和山茱萸的叶子变成了深红色。

听到这个消息后没过几天,我就回到了库珀河上的那间仓库,再次跟德舒茨会面。他现在已经是个老头了,大腹便便,脸颊的肉松弛下来,而我额头两角的头发也已经秃了,两鬓斑白。他看我的眼神,活灵活现地诠释了“傲慢”一词。他说,你有什么要我帮忙的?这语气放在从前能引起一场枪战。

——我就是爬也要爬进城去,艾达对着鲁比的背影说,鲁比当时正在雨中蹲下身,把马沾满泥的蹄子抬起来查看。

我说,我们继续把事情办完,这次我可不想看见出什么岔子。

黎明时分,艾达醒来的时候,外面下着雨,她感到浑身肌肉酸痛,几乎动弹不了,手里似乎还紧抓着草耙,得使劲才能松开双手,她整个的脑袋感到一阵悸痛,尤其是右眼皮上方和内侧有种特别尖锐的疼痛。但是她下决心按计划进城去,因为她们出门主要是为了散心,尽管也确实需要购买一些小东西。鲁比打算给她们的猎枪补充一些弹药——鸟弹、鹿弹和独头弹——天气转凉,她有兴致打野火鸡和鹿了。艾达希望浏览一下文具店后面的书架,看有没有新书到货,再买一本皮封面的日记簿,还有几支素描铅笔,这样她可以记录下观察的植物。但最重要的是,艾达连续干了几个星期的活,感到都快给困死在山谷里了。她特别渴望去城里溜达一圈,因此,酸痛的肌肉、阴郁的心情和清晨令人失望的天气,都没能阻止她前行。甚至,当她们来到牲口棚,扫兴地发现马的蹄子在昨天干活时被石头硌出了瘀伤,没办法再拉马车时,她也没有放弃计划。

那年秋天,我和你母亲结婚了,婚后两年,我过得十分幸福,我认为她也非常快乐。她先前的丈夫,那个法国小子,哪方面都不令人满意。他因为没有孩子而怪罪她,脾气变得尖刻而暴躁。对她受到的每一点冷落和卑劣的对待,我都认为自己有责任使她得到补偿。

尽管她很累,却发现自己一次又一次从熟睡中醒来,进入半梦半醒的朦胧状态,焦躁不安,陷入睡眠与清醒混杂的最糟糕的部分。她感觉自己整晚都在堆干草、叉干草。当她彻底醒来睁开眼睛,只见月光照亮的一块地板上,树枝的黑影不停地摇曳,形状莫名地充满阴郁,让人心烦意乱。夜里不知何时,乌云遮住了月亮,天上下起了暴雨,艾达终于睡着了。

知道你即将出生的那几个月,对我们这一对年华已逝、经历坎坷的夫妻来说,似乎是奇迹般的恩赐。当克莱尔死于生产时,我几乎难以相信上帝竟这么快抛弃了我们。接连几个星期,我什么都做不了。好心的邻居给你找了个奶妈之后,我就一病不起了。当我重新爬起来,便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只为你而活着。

活干完的时候,艾达感到几乎崩溃了。她的胳膊被割下的草叶又刺又刮,红得像出了麻疹,虎口处磨出了一个大血泡。天黑前,她就已经洗漱完毕瘫倒在床上,除了一块抹了黄油和白糖的凉饼,什么都没有吃。

听完父亲的故事,艾达便站了起来,走到他的椅子背后,把他前额的头发拢到脑后,吻着他的头顶。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被自己诞生的故事震惊了,原来她不是某个古板的错误婚姻的产物,而是一场历经磨难的漫长苦恋的结晶,一时之间,她很难重新定位自己。

直到最后,她们放弃了寻找磨石,就采用了斯托布洛德的办法,在小溪附近找了一块光滑平整的板岩。镰刀磨了许久,依然只能勉强算是锋利。艾达和鲁比来到田里,整个下午都在挥舞镰刀,再用耙子把割下来的草料铺成一堆堆长条。干完活,太阳已经下山了,最后一缕阳光转瞬即逝。进城前一天,晾在地上的干草已经晒干了,她们一遍又一遍装满爬犁,运到牲口棚里。脚下的草茬又尖又硬,隔着鞋底都让她们感到扎人。她们站在草堆两边,轮流把干草叉进爬犁,一旦节奏打乱,两人的耙齿就会撞到一起,站在爬犁前打瞌睡的拉尔夫便会吓一跳,接着摇头晃脑。她们干得浑身发热,尽管气温并不是很高。她们干活时尘土飞扬,头发上、衣服褶子上挂满了碎草,汗津津的脸和前臂上也黏得到处都是。

艾达的故事讲完后,沉沉的黑夜已经降临。东边的天空中,一轮朦胧的月亮升起在云层之上,一只高飞的鸟的黑影掠过了月亮表面,接着是另一只鸟,然后,鸟越来越多,成群结队地飞过。这是一些夜间飞行的鸟类,也许是或者鹬鸟正在往南迁徙。星星还没有出现,但是西边靛蓝色的天空中,靠近冷山逶迤的山脉处,两颗星星正闪闪发光,仿佛信号灯一样明亮。

——我爸也从来没有磨刀石,鲁比说,他就往板岩上吐口唾沫,然后把刀在上面磨一两下,是否锋利倒也无所谓。就算刀快得能剃下胳膊上的汗毛也不能让他面上有光。他只要能切下一块嚼烟就感到很高兴了。

——那颗蓝色的更亮一些的,是金星,艾达说。她和鲁比正向通往布莱克谷的路上走去。

早晨大部分时间,艾达一直闷闷不乐,照这样,还不如干脆在袖子上戴上黑纱,向全世界宣布她心情抑郁。她不开心的部分原因是上周的辛苦劳作。她们上周在荒废的地里晒了草料,但到头来混进了太多豚草和大戟,几乎没有用处。她们先是找了一天花了几个小时磨刀,镰刀是在工具棚屋顶的椽子上找到的。首先,她们需要一把锉刀和一大块磨石,磨光锈迹斑斑、带缺口的刀刃。门罗到底有没有锉刀和磨石这样的工具,艾达根本说不清楚,她怀疑没有,因为镰刀不是门罗的,还是布莱克一家住在山谷里时留下的。艾达和鲁比一起,把棚屋翻了个底朝天,最终找到了一把鼠尾锉,细的一头扎进灰扑扑的老玉米棒,算是手柄。但是,那一堆杂物里没有磨石。

[1] 英国小说家乔治·艾略特(1819—1880)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我们都应该接受乌鸦的教导,鲁比这话是说给艾达听的,艾达显然心情不好,天空已经放晴,她的脸上还是阴云不散。

[2] 当时的十六开开本大小一般在20到25厘米左右。

三只乌鸦驱赶一头老鹰飞过天空,鲁比对通常受贬斥的乌鸦表达了极大的敬意,觉得它们的生活态度很值得人们效仿。她不以为然地说,许多鸟儿宁死也不肯吃不合胃口的食物,而乌鸦眼前有什么就吃什么,她钦佩乌鸦的聪慧、毫无骄矜、喜欢恶作剧,以及战斗中的狡黠。在她眼中,所有这些都是乌鸦的天赋,它们以强大的意志克服了黑暗的羽毛显示出来的狂暴、阴郁的天性。

[3]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城市。

当鲁比和艾达走过一片黄色的留茬地,看见五只乌鸦聚在田边开会,鲁比说,我听说白嘴鸦能活好几百年,但是如何证实这个说法,就没有人知道了。一只雌性主红雀衔着一根桦树枝飞过,鲁比感到十分好奇。她猜这只鸟一定是脑子糊涂了,假如不是为了筑巢,它衔着树枝干吗?而现在不是筑巢的时节。当她们经过河边的一丛山毛榉时,鲁比说,鸽子河的名字是从一大群路过的鸽子而来,它们时不时成群飞来吃山毛榉坚果。她说自己小时候吃过很多鸽子,那时,斯托布洛德会接连消失好几天,撇下她自个儿填饱肚子。鸽子是小孩最容易捉住的猎物,甚至不用开枪射击,只要用棍子从树上敲下来,趁它们昏迷不醒的时候,一把拧断脖子。

[4] 指见上帝,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25章第1节。

天空晴朗起来,留鸟和候鸟各自忙碌地飞行,候鸟正赶在秋天之前迁往南方:各种野鸭、灰雁和白雁、小天鹅、夜鹰、蓝知更鸟、松鸡、鹌鹑、云雀、翠鸟、库氏鹰、红尾鹰。鲁比进城的一路上,津津乐道地谈论着这些鸟和其他的鸟类,从它们琐碎的习性中找出话题或者发现某种品格。鲁比认为鸟儿的啁啾跟人们说话一样有意义。她特别喜欢春天,归来的候鸟会用歌喉告诉她,她留在此地时,它们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5] 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水中倒影的少年。

她们在冰冷的蒙蒙细雨中向城里走去。艾达穿了一件打过蜡的府绸长外套防雨,鲁比穿了一件宽大的毛衣,这是她用没有染色、尚有油脂的羊毛织的。她说油脂跟橡皮布一样能防水。这件毛衣唯一的缺点是淋湿后会散发出一股没有剪过毛的母羊骚味。艾达坚持要带雨伞,但是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后,乌云散开露出了太阳。所以,当树梢停止滴水,她们就各自把雨伞卷起来,鲁比把伞扛在肩头,好像林中的猎人背着一杆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