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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般流浪、亡命天涯

他们来到一家破落的乡村店铺,想买点吃的,一走进店门,维齐就拔出柯尔特手枪,让店主把抽屉里的钱都交出来。英曼随手抡起能够到的重物——门边架子上的一根车轴——把维齐打倒在地。柯尔特手枪嗖地一声滑过木板地面,撞到一袋粮食上面。维齐跪倒在地,差点昏过去,然后一阵咳嗽,这才重新清醒过来。店主看看维齐,然后又看看英曼,抬起了一边眉毛,说,你们捣什么鬼?

第二天下午,乌云密布、狂风乍起,随即大雨倾盆,一直没有雨停的迹象。他们继续冒雨前行,寻找避雨的地方。维齐一直揉着脖子后面,抱怨自己头痛欲裂,就因为当天早些时候,英曼用一根马车轮轴把他打得双膝跪地。

英曼马上道了歉,捡起那把手枪,一把抓住维齐的衣领,把他半拖到外面小门廊上,让他坐在台阶上,再回到店里买东西。然而,店主趁着这段时间,拿出了一把猎枪,蹲在柜台后面,瞄准了门口。

英曼打开铺盖,准备睡觉。第二天早晨,他们又吃了鱼片当早餐。他们烤了更多的鱼块,带在路上做午饭,然而,他们拔营的时候,留下的鱼肉还是比吃掉的多。三只乌鸦正等候在山核桃树顶上。

——快走开,他说,我这里连三十分的银币都没有,但谁想抢走,我就杀了谁。

——这就是你错过的事情,英曼说,你会觉得遗憾吗?

英曼伸出双手,掌心朝上。

哈斯克尔当机立断,把他的艾普鲁维特迫击炮召集过来,就停在弹坑边上,每门炮仅装一盎司半火药,因为只需要把炮弹打到五十英尺开外的坑底。联邦兵在坑下漫无目的地乱转,像一窝关在围栏里的小猪,就等着铁锤迎头痛击。迫击炮把许多人炸成了碎片。随后,英曼的军团率先冲入弹坑,战斗方式是他从来未曾经历过的。这是最原始的战斗,几百个人仿佛被驱赶进一个山洞里,摩肩接踵地互相厮杀。没有足够的地方可以开枪或者给步枪装弹药,所以他们把枪差不多当棍子使。英曼看见一个年少的敲鼓手用弹药箱猛砸敌人的脑袋。联邦军几乎没有怎么抵抗,脚下全都是尸体和碎肢。爆炸和后来的炮击中,许多人被炸得支离破碎,地面被血浸得又黏又滑,湿漉漉的内脏散发出可怕的臭味。深处大坑之中,周围环绕着粗糙的泥壁,仅能仰望一圈天空,仿佛这就是整个世界,战斗是这个世界的一切。他们杀光了所有来不及跑掉的人,一个不剩。

——他就是个傻瓜,英曼说着退了回来。

战壕里,炸出的洞左右的人向后退去,等待敌人进攻,但他们很快意识到,联邦兵冲进弹坑以后,被自己造成的惨象惊呆了。他们对巨大力量形成的新地貌困惑不已,在那里缩成一团,不敢上前。

现在,他们一边冒雨赶路,维齐一边发牢骚,他想要在一棵松树下蹲着休息一会儿,树荫下只有毛毛雨。但是,英曼裹在防潮布里继续往前走,想找个牲口棚之类的地方。他们一个都没找到,但后来碰到了一个矮胖的老年女奴,正沿路走来。她戴着式样复杂的庞大斗笠,用软软的梓树叶做的,像撑着一把伞似的没有淋湿。她立刻猜到他们是两个逃亡者,告诉他们前面有寄宿的地方,开客栈的人压根不关心战争,不会对他们刨根问底。

他给维齐讲的是彼得斯堡战役中的那次大爆炸。被联邦军地道兵炸死的南卡罗莱纳州的小伙子们,位置就在英曼所在的兵团边上。英曼当时正在两侧用木条加固过的战壕里烘烤黑麦,做一壶所谓的咖啡。突然,他右侧的地皮掀了起来,一股泥柱连带士兵一起飞上天,然后散落在四周。英曼身上洒满了泥土,一段小腿正巧落在他身边,脚上还穿着靴子。一个人从战壕另一侧向英曼冲了过来,喊着:地狱裂开口子了!

他们走了一英里路,看到个带马厩的简陋小旅馆,是驿车换马的路边站,也是旅客住店的地方。房子漆成了铁锈色,坐落在两棵大橡树下,正面是破旧的小酒馆,后面还有盖着棚顶的低矮厢房。战争开始前,在通往火车站畜类市场的大路上,牲口络绎不绝,贩牲口的人经常赶着猪、牛和鹅在那里住一晚上。但是,往日天堂般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如今,旅店周围的畜栏空荡荡的,长满了豚草。

——我告诉你一件你错过的事情,看一个糟糕的牧师能有什么用。

英曼和维齐走到门口,推了推发现门锁了,但屋里有人说话。他们敲了敲门,木板缝隙间有只眼睛望了望。有人抬起了门闩,他们走了进去,发现里面像阴湿的洞穴,没有窗户,只有壁炉照明,屋里散发出一股湿衣服和脏头发的臭气。他们走进房间时,眼睛还没有适应黑暗,可牧师已经走到前面,脸上浮现出微笑,仿佛他认识这地方,能碰到朋友似的。一会儿,他就绊到一个矮凳,把坐在上面的老头撞倒在地板上。那人躺在地上骂了一句该死。屋内几张桌边影影绰绰坐着的一些人发出一阵同情的抱怨声。英曼抓住维齐的肩膀,把他拖到身后,扶起跌倒的椅子,帮那个老人站起来。

——好吧,见鬼。我就知道是这样。

他们走进房间,找到座位坐下来。等眼睛适应了黑暗,他们看见屋顶上有好几个洞,应该是烟囱最近起火烧出来的。洞口还没有修补,雨点落到壁炉周围,几乎跟外面一样密,因此,浑身湿透的客人没法站在炉火旁取暖,烤干身上的衣服。壁炉很大,几乎横贯一面墙,让人联想起往年熊熊的烈火。现在,尽管壁炉里也有火,但你用一块鞍褥也就盖住了。

——哦,你错过太多了,英曼说。

过了一会儿,一个犹如彪形大汉的黑人妓女从后厢房走了进来,一只手里拿着一瓶酒,另一只手捏着五个小酒杯,五根粗大的手指伸在杯子里。英曼看到,她右耳上方乱蓬蓬的头发里插着一把直剃刀,只露出红色的手柄。她粗壮的腰上围着皮围裙,身穿一条黄褐色的裙子,开口很低,有些扣子没有扣上,露出一对巨乳。当她经过微弱的炉火时,房间里每个男人都转过头,看她的薄裙子底下透出的健硕的大腿轮廓。裙子很短,所以她肌肉结实的小腿完全裸露出来。她光着的脚丫上沾满了泥巴,皮肤好像炉盖一样漆黑,模样很漂亮,起码喜欢大尺寸的男人会这么想。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给客人倒饮料,然后来到英曼的桌边。她放下两个杯子倒满酒,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双腿张开,把裙子拉起。英曼看见她的大腿内侧有一道苍白的刀疤,从膝盖向上,消失在皱起的裙子的阴影里。

——我的意思是医生这么说。我怀疑自己是否错过了很多场面。

——先生们,她说,拿眼睛打量着他们,看能不能捞到什么油水。她咧嘴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蓝色的牙龈。牧师喝干了酒,将空杯子伸到她的面前,眼睛盯着她的乳沟。她给牧师的杯子里倒满酒,说,你叫什么名字,亲爱的?

——这连傻瓜都看得出来。

——维齐,他说,所罗门·维齐。他喝干了第二杯烈酒,目光没有从她巨大的乳沟上挪开。他看上去好像在发抖,被一阵情欲的冲动给攫住了。

——我不适合服兵役,维齐说。

——好吧,所罗门·维齐,她说,说说你有什么过人之处?

——别把我跟你往一块儿扯。

——没多少,他说。

英曼依然默默坐着。维齐说,我知道你是从战场上逃跑的,我俩都是亡命之徒。

——够诚实的,你看上去也不像,她说,但是没关系。假如跟大特尔迪到后面待上一会儿,你愿意给多少钱?

——日日夜夜,他总是在深山中、在坟墓里,像条狗一样哭泣、哀号,维齐说,耶稣听见了他的呼号,便来到他身边,立刻将他恢复正常,比吞一撮盐进肚子还快。群回家以后,已经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我会给很多钱,维齐说,他的语气十分诚恳。

——我相信,你的遭遇差不多跟群[3]一样悲惨,维齐最后说,他给英曼讲了群的故事,他受伤的灵魂因耶稣而得救。耶稣发现他逃离人群,赤身裸体躲进荒郊野外,在墓石上磨他的牙齿,用石头割伤自己,因为某些厄运沦为野人,头脑中只剩下疯狂的念头。

——但问题是,你有没有很多钱,她说。

他们整个傍晚都在大快朵颐,把所有的玉米粉和猪油都吃光了。然后,他们就把鱼肉切成块,用青树枝串起来,直接在炭火上烤。维齐滔滔不绝地说话,他讲自己的生平事迹讲腻了,就想逗英曼讲自己的故事:他是哪里人,他要往何处去,他曾经去过哪些地方。但维齐从他口中一个字都没有挖到,英曼只是盘腿坐着,双眼凝视着火堆。

——噢,你不必担心这个。

但是,蓝知更鸟是个谜团。英曼能作出的唯一解释是,某种更高等的鱼类,比如说一条神奇的鳟鱼,从水里跳起来,从溪边低垂的树枝上捉到蓝知更鸟,然后那条细小的鳟鱼马上噎死,沉到水底,那条鲶鱼把它整条吞下,从外至内逐步消化,所以就只剩下蓝知更鸟。

特尔迪看着英曼。你也想一起来吗?她问。

——也许吧,英曼说,我还听说过更奇怪的事情呢。

——你们去吧,英曼说。

——你猜它是不是很久以前吞下了整把锤子,然后胃液把手柄消化了?他说。

然而没等他们离开,一个穿着肮脏皮夹克的男人就从房间另一面过来了。他靴子上的马刺叮当乱响,太阳穴上有个红色的粉瘤,看上去醉醺醺的。他把手放在了特尔迪的肩上。英曼的第一反应是看那个男人有什么武器装备,他的臀部一边别着手枪,另一边挂着带鞘的刀,皮带扣上用皮绳系着一根手工包革金属棍棒。那男人朝下看着特尔迪,说,到这儿来,大妞,我们几个人想跟你说句话。说罢他拽着她的肩膀。

他们当晚在那里扎营。溪边生火、看火还有烹饪的活,统统留给了英曼,维齐显然除了说话和吃鱼,什么都不会做。英曼把鲶鱼切开来,发现鱼胃里有个锤子的圆头,还有囫囵吞下去的一只蓝知更鸟,他把这些放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然后,他把鲶鱼腹背上的一部分皮剥掉,然后把鱼肉片下来。维齐的背袋里有一块蜡纸包着的猪油,英曼拿来在煎锅里融化了,把鱼片在他自己的玉米粉里滚了滚,把鱼肉煎到金黄。他们一边吃,维齐一边看着岩石,揣测鲶鱼到底吃些什么东西。

——我这边有生意,她说。

——上帝啊,维齐说。

那个男人看着维齐,咧开嘴笑了,他说,这个小家伙说话不算数。

英曼把手伸到臀后,拿出那把勒马特手枪,一枪打穿了鲶鱼的脑袋。鲶鱼扑腾了一会儿,然后躺下不动了。

维齐站起来,从外套下拔出柯尔特手枪,准备瞄准那个男人的腹部。但是,维齐的动作太缓慢太明显,等他把枪管持平后,那人已经拔出了自己的手枪。他的手臂伸得笔直,枪口离维齐的鼻子只有一根手指的长度。

——你能下去帮把手吗?他问英曼。

维齐手拿不稳了,枪管垂下来,假如他开枪的话,就只能打到那人的脚。

维齐站在那里,大口喘着气,脸上被鲶鱼胡须抽过的地方留下长长的红色鞭痕,胳膊也被鱼鳍的刺割伤了,但他又弯下腰,重新把鱼举出水面,又跟鲶鱼扭打起来。他屡战屡败,直到人和鱼都筋疲力尽、动弹不了。维齐疲倦地从溪水里爬上来,坐在岸边。

——把这玩意儿拿开,英曼说。

当维齐靠近鱼梁时,英曼终于看见那条鲶鱼正撞击着树枝,试图找出一条路来。维齐摘下帽子扔到岸上,蹚水向鲶鱼逼近,他弯下腰,上半身浸在水里,想把鱼抓出来。人和鱼扭作一团,水花像瀑布一样洒落下来,维齐拦腰抱住鱼身,双手紧紧抓着白色的鱼肚子。鲶鱼拼命抵抗,没有脖子的头狠狠向他的脑门撞去,腮边的长须抽打着他的耳光。然后,它像一把强有力的弓一样笔直地弹跳起来,从他的胳膊中间跃回水中。

两个人眼睛都往他的方向看,这时,特尔迪伸手把维齐的手枪夺了下来。

然后,他又在树林里绕了一圈,回到下游估摸着鲶鱼所在的地方,跳进溪水往上游走去,边走边用脚踢水,尽管他没有看见那条鱼,但它一定正被自己赶着往前游。

那人看着维齐,撅起了嘴巴。

——你就等着瞧吧,维齐说。

——你这条吃屎的狗,他对特尔迪说。然后,他对维齐说,她刚才救了你的小命,假如你没有武器,我开枪打你就犯法了。

——你在干吗?英曼说。

维齐没有对着任何人,只说,把手枪还给我。

他们走了不过半英里路,维齐便停了下来,说,我现在满脑子就想抓住那条鲶鱼。他转身沿着那条小路一溜烟跑了。英曼跟在他后面往回走。走到刚才那个地方附近,维齐领头拐进树林,在里面绕了一大圈,当他们过了一会儿回到水边时,已经远远地到了上游。维齐在树林里找掉下来的树枝,拖进溪水里,英曼在一旁看着。他把树枝堆起来,然后跳上去压结实,最后他造了个像刺猬似的鱼梁。

——你该闭嘴了,英曼说。他在跟维齐说话,眼睛却仍然盯着那个长粉瘤的男人。

维齐跟着英曼也走开了,但他不停地回头,看着小溪。他显然在生闷气,每走一百码路,他都会说,那可是一条大鱼。

——难以从命,那人说。

——好吧,我们没有这些,英曼说,心里很厌恶这种平原的钓鱼方式。他刚抬腿走了一步,鲶鱼就被他在水里的影子惊到了,打着滚向上游前进。

英曼什么都没有说。

——要是能有鱼竿、鱼线,还有一团油腻的小麦面包做饵的鱼钩,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那人仍旧拿枪指着维齐的脑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结束这场较量。

——我们没有工具,英曼指出。

——我看得拿枪揍你一顿,他说,对着维齐的脸晃了晃手枪。

——它尝起来一定很美味,维齐说。

——嘿,英曼说。

溪水深且窄,能轻松一跃而过,水里有条鲶鱼,看上去比牛车的车前横木还长,但身子要粗壮得多。事实上,它跟水桶一样粗,丑陋的鱼脸上有两个小眼睛,嘴上灰白的触须在水流中拂动;它的下巴往里缩,方便吮吸水底的垃圾,鱼背是墨绿色的,看上去像沙砾。尽管,跟英曼想象中潜伏在开普菲尔河底的泥泞深处的鲶鱼比起来,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但它看上去也算是大个头了,一定是在某个地方拐错了弯,不幸地游进了狭窄的小溪,除非它肚子上有铰链,否则也别想回头了。

那人望过去,现在,勒马特手枪已经亮相,平放在桌上,英曼的手搭在枪上。

到达平地之后,溪水变得平缓而混浊,比一条泥沟好不了多少,失去了英曼在山溪中看到的那些特点。维齐停下来说,看,朝那里看。

英曼另一只手的食指晃了一下,示意那人走开。

英曼一声没吭。他太累了,思绪任意飘荡,眼睛盯着那一线明亮的溪流,溪水像猪肠子一样盘旋着,向低处流去。他读过够多的书,知道在理想状态下,地心引力会让物体直线而下。但是,看到溪流像蛇一样蜿蜒下山,他觉得书上的理论不过是空谈。溪流的一道道弯表明,一切运动的物体,无论它的意愿如何,都得根据迷宫般的实际地形来行动。

那人看着勒马特手枪,站了很长时间,他看得越久,英曼越感到平静。最后,那人把枪插回皮套,转身走开,骂骂咧咧穿过房间,招呼他那一伙人走出门外。

维齐扭过头,鼻子嗅了嗅。闻起来像臭烘烘的屁股,他说。

——把那给我,英曼对特尔迪说。她伸手把维齐的手枪递给他,英曼拿来别在裤腰上。

英曼从门廊上一跃而起,继续上路。他们不急不缓地走了一小时,直到大路变成小道,先是爬上绵延起伏的山丘,接着又沿一条曲折的小溪往下走了一程。溪水是许多洁白的湍流,中途遇到梯田或弯曲的地形,便形成平缓的水湾和小池塘,假如不是特别讲究的话,甚至可以说这是一条山溪。英曼还闻到一股大山的气息,湿润的山谷中氤氲着银河叶的香气、腐烂的树叶和潮湿的泥土气味。英曼敢说至少有这几种。

——你差点让我俩都没命,英曼对维齐说。

——有人说,去一个你什么东西都不想要,让你失去胃口的地方,这样你才能得到满足,这简直就是疯话,维齐说。满足,很大程度上就是说服自己相信,假如被欲望牵着鼻子走,上帝就会严厉地打击你。我没见到过有谁因为相信月亮在审判日会变成血海而得到什么好处。我自己是不太相信那种迷信的。

——这不可能,维齐说,我们是两个对付一个。

——除非你能惊起什么东西,我们可以开枪射击,英曼说,再说了,我们需要的是赶路,不是打猎,像这样艰苦跋涉,会抑制你的食欲。

——不是这样的,别指望我给你撑腰。

——我还是很饿,维齐说,盆子里已经空了。

——好吧,你刚才就这么干了。

——这对你有好处,很滋补的,英曼说着又咬了一口,伸手给维齐一块蜂巢。维齐吃得索然无味。

——都一样,别指望我。也许下一次我就不管你了。

——这看上去好像会把人噎死。

维齐咧嘴笑着说,我猜你不会的。然后,维齐跟特尔迪起身走了,他搂着她的腰,那里也不过比其他地方略细了一点。英曼把椅子拉到墙边,这样就不会有人从背后偷袭他了。他向一个穿围裙、看上去像酒保的男人举起空杯子,那人就拿了瓶酒过来。

——你说得好像面前放着一盆炖鸡一样,英曼边说,边嚼着像蜡一样的蜂巢。

——那个壁炉可真大,英曼对那人说。

——你连蜂巢都吃?维齐说,嗓音里有点不以为然。

——夏天的时候,我们刷上石灰水,里面放一个床架,在那里睡觉最凉快了,那人说。

他和维齐坐在门廊边上,盆子放在他们中间,用勺子舀蜂蜜吃。蜂蜜像咖啡一样黑,蜜源来自各种不同的花,里面掉满了蜜蜂翅膀,由于很长时间没有人收,已经有些凝结了。他父亲曾经追踪飞过树林的野蜂,从树上的蜂巢里采到清澈的栗花蜜,这里的蜂蜜相比之下简直一无是处。然而,英曼和维齐依然吃得津津有味。蜂蜜快吃完了,英曼拿起一大块蜂巢,咬了一口。

——哦,英曼说。

英曼说不过他,于是放下衬衫袖子,把裤脚管收进靴子里,用外套裹住脑袋,只留了一条缝可以看见。他走向一根树干,把盖子掀下来,连蜂巢带蜂蜜用手抓出来,直到盛满一盆,蜂蜜从盆口溢了出来。他的动作缓慢而谨慎,几乎完全没有被蜇到。

——你吃晚饭吗?

——一碟子蜂蜜就让人心满意足了,走在路上也会浑身是劲。

——好的,我在树林里吃了好几天了。

——你的意思是,我跑去取蜂蜜,你也要分一杯羹?

——过两个小时,饭就好了,那人说。

——我经不起蜜蜂叮,维齐说,我会给蜇得鼻青脸肿的,让我跑到蜂群里去,那可不成。

白昼的光阴慢慢耗尽,来了几个旅客住店。两个老头拉了一车农产品,准备去附近村子的集市上卖;一个白头发的小贩推着一手推车货物:一个长柄平底煎锅、几卷缎带、几个锡杯,棕色玻璃吹制的小瓶子里装着鸦片酊和各种浸泡的药酒;还有几个杂七杂八的流浪汉。他们聚在一张长桌子旁,一边喝酒一边侃大山,带着怀旧的情绪说起以往赶着牲口、家禽的日子。一个人说:噢,我从这里不知赶过去多少头牛。另一个人说,他曾在这条路上赶一大群鹅和鸭子,他说每隔几天,他们就得把家禽的腿浸在热柏油里,然后沾上沙子,这样它们的脚蹼才不会在路上磨掉。每个人都有许多故事要讲。

——那就去吧,英曼说。

而英曼整个下午都独自一人,坐在房间里不漏雨的一头,呷着据说是波本威士忌的棕色烈酒,但那东西除了酒精跟威士忌就没有相似之处了。他焦躁不安地看着房间对面聊胜于无的炉火,其他人频频朝他张望,神情中带着某种疑虑。他们的面容好像镜子一般,映照出英曼自己的形象。在那些人眼中,他分明是个会突然开枪杀人的家伙。

——假如我们去偷些蜂蜜,肯定是一顿美餐,维齐说。

英曼付了南方发行的五美元,可以在马厩顶上的干草棚里睡觉,还付了五美元吃晚饭,端上来的只有小半碗乌黑的炖兔肉和鸡肉,还有一块玉米面包。尽管如今钱不值钱,这也要价太高了。

那天下午的行路中,英曼和维齐没走多远,就来到橡树林深处一所荒凉的房子,他们幸运地在那里觅到了食物。门敞开着,窗打碎了,院子里长满了毛蕊花、牛蒡和印度烟草。房子周围全都是蜂房,有些是用空心的黑胶树干做的,树干上挖了洞口,仔细确定了面朝的方向。其他一些是旧茅草屋顶一样灰色的稻草蜂箱,已经开始变得软塌塌的,箱顶也陷下去了。尽管没有人照料,蜜蜂依旧在阳光下忙碌,密匝匝地飞来飞去。

晚饭后,天黑前最后的微光中,他站在酒馆背面的马厩的门口,头顶是木瓦搭的雨篷。他背靠拴马的围栏,看着沉重的雨点落到停马车的院子和路上的泥地里。一阵凉快的北风吹来。屋檐下挂着两个灯笼,亮光似乎被雨水冲淡了,只能照见地上的水坑,一切事物原本明亮和突出的部分,都被灯光勾勒出来,跟暗部形成阴郁的对照。雨水从雨篷边沿不停地落下,英曼想起了朗斯特里特在弗雷德里克斯堡的讲话:联邦兵纷纷倒毙,就像从屋檐上流下的雨滴。英曼在心里想:根本就不像,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他把柯尔特手枪举在面前凝视着,仿佛从枪管的光泽中能看出他的未来。

客栈使用的木头已经旧了,都起毛了,即便天气潮湿,手掌摸上去仍像有一层粉尘。泥泞的过道对面,两匹马垂头站在围栏里,被雨淋得湿漉漉的。过道这一侧的马厩里,站着几匹更幸运的马,不过当你走过时,这些马会突然咬你一口。那两个要去集市的老人之一经过马厩去房间的时候,英曼转身看到他被一匹棕黄色的母马从上臂咬下了核桃大小的一块肉。

——当神枪手的想法就是这样来的,他继续说,这东西会让你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些念头。

英曼就这么站着,漫不经心地看着渐渐暗去的风景。过了一会儿,他决定去睡觉,明天早点起来继续赶路。他爬上楼梯,进了干草棚,发现他的室友早在那里了,就是那个白头发的货郎。其他客人都付钱要了床铺。那人把手推车里的各种包裹和箱子卸下来,全部搬上了干草棚。英曼把自己的包裹往屋檐底下一扔,懒洋洋地躺进一堆干草,刚好在油灯昏黄的光晕外面。油灯挂在房梁的长钉子上,是货郎从小酒馆里带上来的。

他的口气很扬扬自得,好像小男孩偷走一块晾在窗台上的果馅饼一样。

英曼看着那人坐在摇曳的灯光下,脱下靴子和袜子,发现脚踵和脚趾起了水泡。他从皮盒子里面抽出一根放血刀,灯光映照着明亮的钢制利器,反射的光芒像暗金色的倒刺一样照进黑暗。那人用刀把脚上的水泡刺破,用手指挤出粉红色的液体,重新把靴子穿上,说了声,行了。他在裤子上擦了擦手指,拖着蹒跚的步子,在干草棚里走来走去,小心翼翼,脚步极其轻柔。

——老约翰斯顿的老婆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对我很同情。她看见我躲藏在灌木丛中,喊我到窗跟前,然后走进卧室,给我拿现在穿的这身难看的装束。我看见这支手枪放在厨房桌上,就伸手探进窗口把枪拿走,扔在草丛中,等穿好衣服,再把枪捡起来,带在身上。

——行了,他又说了一遍。

——你从哪里弄来的?英曼问。

——你跟我一样走得很辛苦,英曼说。

——我也许能把自己训练成出名的神枪手,他说。

——我想是的。

维齐把手伸进大衣下摆,抽出一支柯尔特军用左轮长手枪,这是他离开村子时顺手牵羊来的。

那人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块表,看了看表盘,用指节敲了敲,拿起来贴近耳朵。

——你瞧这个。

——我还以为很晚了,他说,现在才六点。

——你打算用什么买第一对公牛和母牛?

货郎从钉子上取下灯放在地上,跟英曼一样躺进干草堆。他们沉默不语地坐了一会儿。雨水敲打着头顶的瓦片,提醒他们有个结实的屋顶和一堆干草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空荡荡的干草棚在一圈柔和的黄光下变得更加温暖,灯光之外的一切突兀地隐没入黑暗,仿佛光在他们身边分割出一个空间。他们能听见马厩里马儿走来走去,鼻子里喷着气,还有其他人令人昏昏欲睡的说话声。

——噢,不太可能。我可没有在泥土里耕种的天赋。至于干什么活,我还没决定呢,没有明确的想法。我可能会跑到那里,占上一块地,像整个郡那么大,在上面放牛,直到牛群多得数不清,能一整天在牛背上走路,脚不用沾地,维齐说。

货郎又翻了翻他的箱子,掏出一个大锡镴酒壶,拔出塞子喝了一大口。然后他把酒壶递给英曼。

——传说是这样,英曼说,你打算在那里干啥,种地?

——这是田纳西州的老窖烈酒,他说。

——《士师记》[2]里面有个故事说,以色列有段时间没有律法,每个人都自行其是。我听说得克萨斯州也一样,是一块自由的土地。

英曼喝了一口,味道不错,有种烟味和皮革味,还别有一番醇厚浓郁的味道。

——很多人都去那儿了。

外面雨下得更大了,黑暗中起了风,吹得瓦片呜呜地叫。屋内木板咯吱作响,灯光在风中跳跃闪烁。晚上,暴风雨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他们在电闪雷鸣中喝酒,四肢摊开躺在草堆上,讲着野兽般流浪、亡命天涯的故事。

——我干牧师哪方面都很糟糕,除了讲道,他承认。讲道台上,我可是光芒四射。我拯救过的灵魂,比你的手指和脚趾加起来还多。但是,我现在发誓不干这一行了,我打算去得克萨斯州从头开始。

英曼知道了那人名叫奥德尔,在灯光下他发现,奥德尔虽然头发像鹅毛一样白,但实际上没有那么老,年纪最多比英曼稍微大一点。

维齐紧挨着英曼的胳膊,一刻不停地说话。他仿佛觉得已经找到了一个同伴,要把此前生涯中的所有故事一股脑倾吐给英曼,他的每一次失足——显然他失足过很多次——他都要讲给英曼听。他是个糟糕的牧师,这连他自己都知道。

——我活得不容易,艰辛度日,奥德尔说,但是,别看我现在穷困潦倒,就以为我一直是这样。我生在有钱人家,按照正当权利,我应该继承一座南佐治亚州的棉花和靛蓝染料庄园,这是一大笔财富。如今这随时都可能发生,因为我爸年纪大了,这个老混蛋说不定已经死了。这些东西都应该属于我,土地多到算英亩都嫌麻烦,一边长十英里,另一边长六英里;还有很多黑人,多到你都找不到活给他们干,这些都是我的。

他举起手,做出要打牧师的动作,但牧师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反击,甚至没有举起木杖挡开。相反,他像条受了惊吓的狗一样,缩起肩膀准备挨打。于是,英曼把手缩了回来,没有打下去。他既然无意把牧师赶跑,就不如继续往前边走边看。

——那你为什么不在那里?英曼问。

——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心想与其让一个傻瓜跟着,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走。

他花了大半个晚上来回答英曼的问题。当灯油燃尽的时候,货郎在黑暗中说完了他那莽撞又阴郁的爱情故事。奥德尔曾经是个快乐的青年,他父亲的长子,他所受的抚养和教育都是为了继承庄园。问题是,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竟然荒唐地爱上了黑人女仆,一个名叫露辛达的奴隶。他称自己对她的爱远远超过了疯狂的程度,因为每个人都认为,哪怕他仅仅是爱她一点点,也是头脑发昏的表现。当时,她是个二十二岁的女人,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肤色不比鞣过的鹿皮更深,他说,她就像一朵黄玫瑰。

——你看来要往西行,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就跟你一起走,他说。

使问题更复杂的是,奥德尔不久前才娶了本县另一个大庄园主的女儿。当时他前程远大,远近的姑娘任他挑选。他选中的是个娇小柔弱的姑娘,经常由于紧张犯晕,在客厅的贵妃榻上一躺就是整个下午。但是,她美丽得近乎透明,奥德尔喜爱她胜过无数佳人。然而婚礼过后,当他脱下新娘身上蓬起的衬裙,似乎就什么都不剩下了。她那么纤细瘦小,身上没有什么可以留住他的心。

他没有再说废话,抽刀返鞘,回到路上,继续他的行程。但是,牧师在他旁边紧追不舍。

他们一家人都住在大房子里——奥德尔、纤细的新娘、他的父母、弟弟和妹妹。奥德尔要干的事情很少,父亲还没到打算放弃任何权力的时候。这倒不是说,他父亲在管理农庄的时候有什么了不起的能耐,他一生中最大的功绩,就是年轻时去了一趟法国以后,认为喝苦艾酒比喝威士忌更有品味。

——我现在依然怀疑,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

奥德尔无所事事,花了大把时间读司各特的小说,天气凉爽的几个月去打猎,天热的时候去钓鱼,还对养马产生了兴趣。他开始感到厌倦。

——哦,劳拉·福斯特,维齐说,他们把她拖出来招供,但她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情。他们搞清楚她怀孕多久以后,她会受到教堂惩戒,忏悔一段时间,据说是一年吧。以后,她就会成为流言蜚语的对象。两三年后,她就会嫁给某个愿意抚养私生子的老光棍,碰上这种事的漂亮女人通常结局都会这样。她倒是可能就此因祸得福,我也下定决心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了。

露辛达是他父亲在秋天猎熊的时候,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赌博赢回家的。那天晚上打牌的时候,一大群猪、几家奴隶、一匹配了鞍鞯的马、一群猎鸟的狗、一把英国制造的精良猎枪,还有露辛达都换了主人。她被先前的主人打发来的时候,只带了一块方布,里面包着她所有的物品,包裹还没有南瓜那么大。

——是啊,我想你也待不下去,英曼说,另外一个女人怎么样了?

她被派到厨房里干活,奥德尔在那里第一次看见她。他走进房间,看到她黑亮的头发、玲珑的手足和脚踝、锁骨处紧绷的皮肤,那一刻他就爱上了她。她光着脚,奥德尔告诉英曼,他站在那里,低头看着她漂亮的小脚,恨不得老婆已经死了。

——你走了以后,有人发现了我,并且读了纸条上的字,以约翰斯顿执事为首的几个教众剥光了我的衣服,狠命揍了我一顿。他们把我的衣服扔进河里,用小刀割下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误解了参孙和达利拉[1]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押着我,这时我的未婚妻来到面前,一口唾沫向我啐来,感谢全能的主没有让她姓维齐。我一丝不挂,只有双手来遮羞。他们让我马上滚出村子,甚至不肯给我一小时来收拾铺盖,否则他们就把我赤身裸体吊死在教堂尖塔上。这样倒也好,反正我也不能继续在那里生活下去了。

后来几个月,他大部分时间坐在炉边角落的椅子里,一边喝咖啡,一边看着露辛达发呆,直到房子里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一天,父亲把他拉到一边,建议他解决这个问题。照老头子的说法,领她到外面的屋子里,跟她一度春风。

英曼端详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

奥德尔吃了一惊。他在恋爱,他解释说。

——不,我正在赶路,跟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人。不过,也许我话说得太早了,路上游荡的未必都是旅人。不管怎么说,你要到哪里去?

他父亲笑了起来。我养了个傻儿子,他说。

——你跑了那么远的路,就是为了说这句话?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把露辛达租给了本县另一头的人家。他们是财产微薄的小农户,没钱买自己的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让她到田里干活、挤牛奶、扛柴火,什么粗活都得干。

——噢,不。我是想谢谢你。你把我从罪恶中解救出来。

奥德尔陷入了绝望,好几天卧床不起,要么就在本县四处游荡,喝酒、赌博。直到他得知,每周有两天,农夫的老婆都会派露辛达到镇上卖鸡蛋。

英曼拔出小刀,刀尖朝下,随便拿在手里,说,你来找我寻仇,我甚至不会浪费一颗子弹,一刀就把你开膛破肚。

每到那些日子,奥德尔就会起个大早,兴高采烈地宣布他要出去打猎。他给一匹马备上鞍,把装满子弹的猎枪插进枪套,带着一对猎狗,从门廊前跳上马,几英里一溜小跑。猎狗跟着撒欢,钻进树林里,兴味盎然地闻着气味,仿佛他们真的在打猎似的。他策马跑到镇上,穿过城里到小镇另一头,然后沿路飞驰,直到看见露辛达赤脚走着,胳膊挽着一篮子鸡蛋。他下马走在她的身边,接过篮子帮忙提着,找话题跟她聊天。开头的几个月,他从未试图把她拽进树林里。她请求他别跟着她,这是为了他好,也是为了她自己考虑。到了镇子边上,他就把篮子还给她,拉起她的手,道别的时候,两人都低下了头。

牧师停下来盯着他看。上帝啊,他说,我正要找你。

当然,奥德尔最终还是把她拉进了小树林,躺倒在松针铺就的床上。后来,每个月有几个晚上,他都会来到她的木屋,跟她约会。他会给马缚上脚绊,把狗拴在树上,然后走进松林的空地,露辛达的小木屋就在那里。她会穿着单薄的睡衣奔向他,他紧紧抱住她,带她进屋,跟她睡在一起,直到破晓前的一刻。

英曼从树干后面站起身来,说了声,嘿,你在这里。

他找了很多借口不住在家里,主要借口是打浣熊。很快,当地每一个奴隶都知道,奥德尔会出大价钱买下刚杀死的浣熊。假如买得到的话,他会在回家的路上买一头,证明他确实晚上在打猎。否则,他就会对家里抱怨自己射击技术不好,猎犬经验不足,猎物也越来越稀少。

那个路人很快走到了拐弯处,他头上没有戴帽子,穿一件灰色的长外套,下摆晃荡着,背着一个沉重的皮包,拄着一根齐人高的木杖。他低着头大步流星地走,木杖合着脚步的节拍点着地,样子像个古时候的托钵僧。那人走近时,英曼看见他脸上有一道明显的伤疤,还有一块块消成青黄色的乌青块。他的嘴唇裂开了,结了一道黑色的疤,看上去就像兔唇。白头皮上长着斑驳的金色绒毛,上面疤痕纵横交错。他的肚子瘪得厉害,裤腰打着很宽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牢。当路人抬起一直盯着脚下地面的蓝眼睛,英曼立刻认出这就是那个牧师,只不过他浑身伤痕累累。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一天晚上,露辛达告诉他自己怀孕了。听到这个消息,奥德尔再也按捺不住了。第二天,奥德尔就去找父亲,跟他在所谓的书房里见面,尽管他读过的只有庄园的大账簿。父子俩站在壁炉边上,奥德尔要求从父亲手里买下露辛达,他愿意出任何价钱,绝不讨价还价。他父亲坐了下来,惊愕地眨着眼睛。我没有听懂你的意思,他说,你买这个黑鬼,到底是让她干农活,还是为了睡她?

无论如何,他一边走一边把午饭吃掉了。过了一会儿,英曼走到了一段荒废的路上,手上的土豆还剩两三口,这时他突然有一种后脑勺痒痒的感觉。他停了下来,朝四周看了看,背后远处有个人影正急速走来。英曼吃完土豆,迅速向前走去,拐过第一个弯以后,闪身走进树林。他躲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占了个有利的观望地形。

奥德尔朝父亲的左耳猛地打了一拳,老头倒在地上,然后爬起来,又跌倒在地,他的耳洞里流出了血。救命!他喊道。

饼和鱼?英曼想,这算是什么搭配呢?多么平淡乏味的一餐,尤其是跟他想象中大鱼大肉的盛宴比较而言。

接下去一个星期,奥德尔被锁在储藏腌菜的房子里,被弟弟和父亲的工头打了一顿,头和肋骨上都是瘀青。第二天,他父亲来到门前,隔着门缝说,我把那条母狗卖到密西西比州去了。

他沿路往前走去,拎着包裹一角,晃荡着提在手里。他走到离河很远的地方,解开包裹,发现里面有三大块白煮鱼、三个煮过的土豆,还有两块半生不熟的饼。

奥德尔一次又一次地撞门。那个晚上,他嚎叫了一整宿,就像他那几条猎浣熊的狗一样。接下去几天,他又断断续续地狂号,间歇地发作。

他在树木和岩石的掩护下,悄悄走到河岸边,从水白桦的粗糙树干后面伸出手来,偷偷掂了掂好几份午饭,然后拿了最重的一份,在原地留下了远超所值的钱,因为在这种时候,慷慨大方似乎尤其重要。

等他终于疲倦到叫不动了,他父亲才打开了门锁。奥德尔蹒跚着走出来,被阳光刺得直眨眼睛。我相信你已经接受教训了,他父亲说,然后大步朝下坡的田地走去,一边用编结的鞭子抽打着草穗和野花。

换作另外一天的话,英曼也许会感到这场面充满诱惑,但如今他的注意力在别的地方——那些女人带着午饭,有些装在柳条筐里,还有些用布包了起来。她们把饭菜留在了河岸上。他起初想大喊一声,向她们买些东西吃。可是,他担心她们会马上排出战斗队形,捡起河底的石头,把他打得落荒而逃。所以,他决定继续躲在原地。

奥德尔走进房子,收拾了一包裹衣服。他从父亲办公室的保险箱里,拿走了能找到的所有现金——相当大的一袋金子和一叠纸币。随后,他走进母亲的房间,拿走了一枚镶着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一个祖母绿戒指和几串珍珠。他走到屋外,给马备上鞍,策马向密西西比州奔去。

那些女人站在齐小腿深的水里,在光滑的石头上拍打衣服,用清水冲洗后拧干,然后挂在附近的灌木丛中晾着。有些人边聊天边笑,其他人哼着歌。她们把裙摆夹在两腿之间,塞进腰带,防止浸在河水里。在英曼眼中,她们好像穿着东方式马裤的“祖阿夫”兵团,那些士兵尸横遍野的时候,色彩十分鲜艳,造成某种怪诞的喜庆气氛。那些女人不知道有人在窥视她们,把裙子高高挽到大腿之上,衣服拧出来的水顺着洁白的皮肤流下,在阳光下像油一样闪耀。

战争开始前的一年,他寻遍了种植棉花的各州,累垮了三匹马,花光了所有的金银细软,露辛达却始终不见踪迹。从此,他再也没有踏上故乡的土地。

这段日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晨,英曼走在一片白杨木的幼林里,尽管还未进入秋季,但树叶正在变黄。他的思绪转移到食物上,这段时间走得挺快,但整天东躲西藏、饥肠辘辘,只靠玉米粥、苹果、柿子和偷来的甜瓜果腹,他开始感到厌倦了。假如有点肉和面包吃,该是多大的享受啊。英曼正在口腹之欲和为此要冒的风险之间权衡利弊,忽然遇到一群妇女正在河边洗衣服。他走进一片树林的边缘,从那里看着她们。

从某种意义上,他依然在寻找她,这就是为何在需要挣钱的时候,他选择了流浪。他的生意日渐萧条,从贩卖马车和马匹的商人,沦为推着手推车的补锅匠。他可能快走投无路了,用不了多久,就得拉着没有轮子的爬犁或雪橇,或者背起行囊,贩卖些小玩意儿。

另一天,英曼记得天空是白色的,一只乌鸦飞在半空死掉了,噗的一声掉在路上,扬起一阵灰尘,它黑色的嘴张着,伸出灰色的舌头,仿佛在品尝地上的尘霾。后来,他碰到三个农场上的姑娘,穿着灰白的棉裙,光着脚在路上的尘土中跳舞。她们看见他就停了下来,爬上一道栅栏,坐在最高的栏杆上,脚丫搭着第二根栏杆,膝盖抬起撑着下巴。她们注视着他走过,他扬起手说了声嗨,她们却一言不发。

故事讲完了,英曼和奥德尔发现一壶烈酒已经下肚。奥德尔走到包裹那里,带回来两小瓶秘方药,主要成分是粮食酿成的烈酒。他们坐下来喝酒,过了一会儿,奥德尔说:我经历过的辛酸,你一定前所未见。他讲起了在密西西比州寻找露辛达的流浪故事,一路目睹的惨象让他担心她横遭血腥惨祸,早已去了另一个世界;还有一些惨象则让他害怕她没有死去。他说起有些黑鬼被活活烧死,还有些奴隶因为犯了微不足道的过错,就被削下耳朵、剁掉手指。在纳奇兹[4]附近,他撞见了最惨无人道的酷刑。当时,他正沿着河边一条偏僻的路走,听见远处树林里一阵秃鹰的扑腾声,还有人在高声哀叫。他拿起了猎枪,走过去看个究竟,看见槲树下有个女人被关在豆架杆做的笼子里。槲树上黑压压地栖满了秃鹰,它们扑在笼子上,不停地啄里面的女人,已经叼出了她的一个眼珠,还从她的背上和胳膊上撕下一条条皮肉。

那个男人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伸出手臂,用洋葱指着一条路。

她用剩下的一只眼睛看见奥德尔,大喊:快开枪打死我。但是,奥德尔把两管铅弹全都射到了树上。秃鹰纷纷落在地上,其他的仓皇飞走了。奥德尔突然之间害怕那个女人就是露辛达。他跑过去,用枪托把笼子撞开,把她拉出来放在地上,给她喝水。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在他打定主意之前,那个女人便吐血身亡了。他凝视着她,摸了摸她的脚、锁骨还有头发,她不可能是露辛达,肤色不同,而且脚的骨节突出。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

奥德尔说完已经喝醉了,用衬衫袖口抹着双眼。

后来,他碰到一个在田里拔洋葱的男人。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英曼想不出更好的评论了。

英曼继续往前走。

第二天清晨,天灰蒙蒙的,英曼离开了被火烧出洞来的旅馆,在一片迷雾中上路了。维齐很快跟了上来,他的一只眼睛下面被剃刀划了一道,脸上流下了一道血痕,他不停地用外套的袖子擦着血迹。

——啊——!那个男人斩钉截铁地说。

——晚上遭罪了?英曼说。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是往这边走吗?

——她不是故意想伤害我的。我想让她陪我一夜,讨价还价的时候却不肯让步,结果被剃刀割伤了。起码我最害怕的事情没有发生,她没有用剃刀把我给阉了,还是值得庆幸的。

——呃——?那个男人说。

——好吧,我希望这一晚上值得挨刀子。

——去索尔兹伯里是往这边拐吗?英曼说。

——完全值得。淫荡堕落的女人有什么迷人之处,这是众所周知的,而且我承认自己有点过分迷恋这种怪诞的女体。昨天晚上,她脱下了庞大的装束站在我的面前,我完全震惊了。实际上,我目瞪口呆。这一幕应该印在脑海里,在年老时回忆,给绝望的心增添一丝欢愉。

后来,他碰到一个头发灰白的男人,坐在一棵枫香树的树荫下。那个男人光膀子穿了一件黄色的丝绸背心,底下没有穿衬衫,背心敞开着没扣上,衰老的胸脯像母猪奶子一样垂下。他把腿径直向前伸出,用手掌拍着一条大腿,仿佛那是条心爱的不听话的狗。他说话咬字不清,只能听得懂元音。

[1] 《圣经·士师记》中的故事,达利拉趁参孙熟睡之时,剪去了他有魔法的头发,使他丧失力量,沦为阶下囚。

女人粗糙的双手握成拳头,放在膝盖上。她显然懒得动弹,连个手势都不乐意做,只晃了一下右手的大拇指算是回答,比肌肉抽搐明显不了多少。她依旧一动不动,但英曼还是朝她暗示的方向走去。

[2] 《圣经》旧约的一卷书,共21章。

——这条路通往索尔兹伯里吗?英曼问道。

[3] 出自《圣经·马可福音》第5章第9节。

这些天都平安无事地度过了,但每天他都尽力记住些什么,好区分这些混杂在一起的日子。他记得有一天在不停地辨认方向,路上有很多拐弯,既没有指示牌,也没有刻在树皮上的路标,因此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去问路。他先是来到岔路口的房子里,这幢房子造得离路口那么近,差点把路都给堵住了。屋里一个满面倦容的女人,两腿叉开坐在一把直背椅子上。她咬着下嘴唇,眼睛盯着地平线,似乎那里隐约发生了什么大事。她的裙子在双膝之间垂下,形成了一池阴影。

[4] 美国密西西比州亚当斯县最大的城市。

天气开始转凉,英曼连续走了好几天,只见蓝色的天、空旷的路。他想避开设了关卡的道路和城镇,所以不得不迂回曲折地赶路,在荒僻的原野和相隔很远的农场之间行走。这条路线似乎挺安全,他很少碰到人,碰到的也大部分是奴隶。夜晚很温暖,一轮明月圆了又缺。路上经常有干草堆可以睡,这样他就能仰卧着,看天上的星星月亮,幻想自己是个自由自在的流浪汉,对世间的一切造物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