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兵眯着眼睛望着饭店门外霓虹灯下沈公子的身影,没说话,抽了口烟,转身上楼了。
沈公子头脑这一热,已经热了七年,时间忒长了点儿。从22岁到29岁,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当天晚上12点多,赵红兵接到了沈公子的电话。
沈公子是该醒醒了,该被寒风吹醒了。他是个理智的人,有着过人的智慧,骄傲自负。但事实证明,越是沈公子这样出类拔萃的人,越容易走向偏执,越容易头脑发热。
“红兵,这几天我出去散散心,有事打我电话吧。”
沈公子说完,走到饭店门外,站在了料峭的寒风中。
“你去吧,家里没事。”
“不喝了,这几天胃不太舒服。”
从这天起,沈公子人间蒸发。
“咱们俩再喝点儿?喝完回去睡觉吧。”赵红兵说。赵红兵看得出,沈公子心情很不好,他俩十几年的朝夕相处,互相都了解得不能再了解。
沈公子这一蒸发,足足消失了十来天。开始时赵红兵没太放在心上,他知道沈公子心情不大好,需要出去散散心。后来十来天不见人,赵红兵也急了,天天给沈公子打电话,但沈公子总是关机。
沈公子聪明绝顶,这件事如果发生在别人的身上,他一定能很清楚地猜到三姐究竟是怎么想的。但这事发生在沈公子自己身上,沈公子当局者迷,心中满是失望,甚至认为三姐早已忘了他是谁。
正月十五下午,赵红兵终于打通了沈公子的电话。“你还活着呢?再找不到你我就去派出所报案了!”赵红兵胸口一块悬着的石头落了地。“我活得还好呢!”电话那边,沈公子仿佛又恢复了往日的不羁。
其实,三姐不来赵红兵和沈公子的饭店又不让沈公子开车送她,最大的原因就是怕见到沈公子比较尴尬。毕竟,她知道沈公子对她的感情,而她又是有夫之妇,有着和谐美满的家庭。
“你在哪儿呢?我让张岳开车接你去!”
“……哦。”沈公子脸上全是失望。
“不用,我一会儿就回去!”
“你说呢?”
“快回来吧,李四和费四都在我身边呢。快回来喝酒,喝完咱们看花灯去!”
“为什么?”
“知道了,马上!”
“我姐说了,谁送都行,就是不许你开车送。”
这兄弟几个,上次看花灯还是1986年的国庆节。自从1986年国庆节和东郊的二虎一战过后,这兄弟几人要么入狱,要么在和其他团伙发生冲突,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再也没有闲情逸致去看花灯。如今,强敌已灭,除了即将出狱的李武,大家已经聚齐了。
“蒋门神送的?你怎么不让我送?怎么说咱们的车也是林肯!”沈公子瞪着眼睛问赵红兵。
费四和李四已经都带着老婆提前到了,在等着张岳等人。“沈公子去哪儿玩了?过个年也见不到他个人影,见到他我非掐死他!”费四走路有点儿跛,但是豪气不减当年。“我也不知道,估计是会姘头去了吧!”赵红兵笑着说。小纪带着他的护士老婆走了进来:“我可知道沈公子的姘头是谁,但是我不说!”小纪的嘴和几年前一样损。
“下午就走了,蒋门神开车把她们一家三口送回省城的。现在蒋门神都快回来了。”赵红兵说。
“谁呀?”费四问。
“三姐走了吧!”沉默了良久,沈公子问了一句。
“别鸡巴瞎打听,谁是他姘头和你有关系啊!”李四最烦八卦的人。
“红兵,回来了。”沈公子目光有点儿涣散,心不在焉地和赵红兵打了个招呼。“今天费四我们九个人喝了十三瓶白酒,都喝多了。对了,你怎么不去?”走路摇摇晃晃的赵红兵责备沈公子。沈公子继续坐在吧台里发呆,没说话。“你想什么呢?”赵红兵手里拿着大哥大,用大哥大的天线去戳沈公子的脸。沈公子用手拨开赵红兵的天线,继续发呆。如果换在平时,面对赵红兵的“挑衅”,沈公子早该出手和赵红兵肉搏了。
这时,沈公子瘦削且挺得笔直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手里居然还真牵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大年初五晚上,刚在外面应酬完的赵红兵回到饭店,看到了坐在吧台里发呆的沈公子。平时,沈公子是坐在经理办公室的。只有在这五天,沈公子怕错过三姐,每天都坐在吧台里。单恋的人有多么希望见到意中人,只有曾经单恋过的人才知道。只要看一眼,哪怕不说话,也是开心的。
“哈哈,他还真带着姘头来了!”费四嗓门不小。
五天的时间一点点流逝,沈公子的希望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小。
“来啦,沈公子。给纪哥哥磕头拜年啊,给你压岁钱!”离了很远,小纪就开始喊了。
其实他早已知道,和三姐长相厮守不太可能,他只是想再见到三姐而已。虽然在三姐去省城以后,沈公子和那个被富贵捅了一刀的小模特走得比较近,但他心中始终有个三姐情结。说得好听点儿是对三姐一往情深,说得难听点儿是贼心不死。
“磕头当然可以,就怕你给不起压岁钱啊!”沈公子还是像以前一样,嘴上绝不肯吃亏。
“最起码算朋友吧!”沈公子实在找不到其他的关系。赵红兵不再理他,自顾自看小说了。“三姐一定会来的。”沈公子自言自语,眼神很憧憬。从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五,沈公子哪都不去,成天在饭店里待着。兄弟们聚会他也从来都不去,就怕错过见到三姐。
“你要多少压岁钱,你就说个数吧……”
“那就对了!知道就好。”赵红兵又拿起小说开始看了。
小纪的话说到一半,停下了。
“没关系。”
大家同时发现,沈公子文身了,而且,文的部位十分与众不同。
“你和她啥关系啊她要来看你?”
沈公子文身在脸上,左侧脸颊上。沈公子左侧的脸颊上,文了一只轻盈的、乖巧的、正在飞翔的燕子。看来,已经文了好多天,皮肤已经看不出有什么异样。这只深蓝色的燕子约霸占了沈公子左侧脸颊三分之一的面积,要多显眼有多显眼,要多醒目有多醒目。
居然还有点儿腼腆。
文得很精致,而且设计很巧妙,每当沈公子微微一笑,瘦削的脸颊上,那只燕子就好像摆动翅膀在飞翔。
“我想三姐肯定会来咱们饭店。”沈公子也看出了赵红兵的不耐烦,但他还是絮絮叨叨说个没完。人在希望一件事发生时,总希望身边的人也认为这件事一定会发生。任何人都这样,即使潇洒如沈公子,也不能免俗。“你怎么就这么确定?”赵红兵被沈公子烦得乐了,扔下小说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就算她不来看你的饭店,那总也应该来看看我吧?”沈公子声音不大,
二狗见过无数文身的人,但文在脸上的,仅沈公子一个。
“我看书呢,你别这么烦行不行?”
这样极端的事儿,只有沈公子能做得出来。极度自负的沈公子,终于栽了一把。他不但把这份长达七年的单恋刻在了心上,而且,还刻在了脸上。
“你开的饭店难道就不是她家了?”
“沈公子,你……”费四上手去摸沈公子的脸。
“我姐爱在家里吃,很少出来吃饭,你又不是不知道。”
沈公子轻轻地拨开了费四的手。看来,还是有点儿疼。
饭呢?”
“你他妈的傻啊!”半晌,缓过神来的小纪对沈公子说。
暂且先按下过度得瑟的范进不表,这年春节时,已经离家大半年的赵红兵的三姐回来过年了。沈公子心潮十分澎湃。如果这么容易就忘记,也不会单恋七年了。忘掉一个人谈何容易,忘掉一个单恋了七年之久的人,更谈何容易。“咱三姐什么时候来咱们饭店啊?”自从知道赵红兵的三姐回来了,沈公子每天都这么追问赵红兵。“我三姐说过要来咱们饭店吗?”赵红兵始终对沈公子打他三姐主意的事耿耿于怀。“她春节回来,你是她亲弟弟,她怎么可能不来你的饭店呢?”如果三姐不来饭店,沈公子还真没机会见到她。“我姐回来一共就待那么五六天,过了初五就回去上班了,闲着没事来咱们饭店干吗?”赵红兵看着小说,带答不理。“春节期间,咱们全市营业的饭店也没几家。你说三姐会不会来这里吃
“小爷我自己觉得好看!”沈公子说。
四十一、走了一步眼泪掉下来
赵红兵和李四都没说话,呆呆地看着沈公子。
范进在不远的将来,还真骑鹤了,已经没有机会再听赵红兵的教诲。
赵红兵知道,三姐的名字中,有个“燕”字。虽然赵红兵一直很反感沈公子打他三姐的主意,但在这一刻,赵红兵的心,也被刺痛了。
“嗯,他再这样下去,他就骑不成摩托了,他得骑鹤了。”沈公子评价说。
沈公子上过战场,参加过无数群殴,都没有在身体上留下任何疤痕。但在今天,他为了过去七年的单恋,在自己的脸上刺了青——今世无法磨灭的疤痕。小爱怡情,大爱伤身、伤心。大爱猛于虎也,猛于越南人,猛于二虎,猛于赵山河。
“我儿子读书是不行,但是能读书的那些孩子现在谁比我家范进赚钱多?书读多了人就傻了,根本就不行。我儿子那些考上大学的同学,谁拿两万块钱的一个大哥大了?那么多孩子,也就是我儿子现在在用大哥大。我儿子一个月赚的钱,够他那些同学赚两年的。”范进的妈妈逢人就说。
“走,上楼等张岳去!”赵红兵用力捻灭手中还剩下大半支的烟头,转身上了楼。他不愿意看到十几年来朝夕相对的那张英气勃勃玩世不恭的脸上多了只燕子。
得瑟的不仅仅是范进,还有和范进同时长舒了一口恶气的范进的妈妈。
大家上了楼,张岳和孙大伟也到了。
显然,范进比当年的孙大伟还得瑟。
“这姑娘是谁啊,介绍一下呗!”孙大伟说。
二狗记得,当时范进还花了两万七买了一辆无极变速的踏板摩托,音箱特别好,雅马哈的。每当范进骑上它时,总是把音量开到最大,飞扬跋扈,看见他的行人,无人不暗骂一句:“得瑟。”范进此举,极像当年骑着个二八大链盒挂着双卡录音机招摇过市的孙大伟。只不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在范进的踏板摩托比孙大伟的二八大卡速度更快,雅马哈的音箱也比孙大伟的双卡录音机音质和音量都高出许多。
“兰兰,我老婆。”沈公子笑着说,脸上的燕子像是在舞动着翅膀。
“没用,他自己在外面混,吃点儿苦头自己就知道了。”赵红兵点上了根烟,抽了一口,边走边说。赵红兵教育张岳未果,失去了教育别人的兴趣与耐心。
其实不用沈公子介绍,大家也都认识,这姑娘就是曾被富贵捅了一刀的小模特。
“嗯,有道理,你应该在范进没醉的时候多说说他。”沈公子说。
“你啥时候多了个老婆?我操!你娶老婆我们怎么都不知道?”小纪骂。
“冲就是空虚的样子。整句话的意思就是,里面再充盈,也应该表现出空虚的样子,这样,才能其用无穷。《道德经》上说的。”
“这不是给大家带来了嘛。明天,我和她去领证,下个月就回北京去办婚礼!”沈公子说。
“这话是什么意思?”沈公子问。
“你还真是总能给我们惊喜。”张岳似笑非笑地看着沈公子。
“做人哪!大盈若冲,其用无穷。”赵红兵感叹了一句。
“来,为沈公子和兰兰,干一杯!”赵红兵一口干了一杯三两半的52度白酒。
“这小子,现在有点儿忒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沈公子对赵红兵说。
大家也都干了。
在范进的这番闹剧过后,二狗曾亲耳听到过赵红兵和沈公子的对话。
这天,大家都喝多了。赵红兵是真的高兴,他为沈公子终于摆脱了三姐情结而高兴。席间,已经喝醉了的赵红兵眼眶红红的,抓住兰兰的手一遍一遍地说:“谢谢你,兰兰。有了你,以后我终于不用每天被沈公子烦了,我真高兴。”其实赵红兵的潜台词是:“谢谢你,兰兰。有了你,沈公子再也不用每天惦记我三姐了,他终于找到理想的归宿了。我真高兴。”
范进悻悻地和他的同学走进了包房。
“兰兰,你也要做好心理准备。沈公子那嘴,要多贫有多贫,基本上24小时都不停,连睡觉时梦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以后有的你烦。”小纪说。“我知道,我就喜欢他贫。”兰兰笑得很甜,很开心。沈公子和兰兰是般配的一对,更是幸福的一对,虽然他们的幸福对于大家来说很突然。
“放开,回去喝你的酒。”沈公子推开范进,把赵红兵拽走了。
二狗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沈公子在彻底放弃对三姐的单恋后要在脸上文了个燕子,而且又在十天内决定要和兰兰结婚。后来,二狗逐渐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同学。“来,来,帮你引荐一下,你知道这是谁吗?”范进一副得意的表情对他的同学说。“呵呵,我不认识。请问这是……”范进的同学怎么可能认识这些江湖中人。“你好,我是……”赵红兵笑着伸出了手,刚要与范进的同学握手,就被范进打断了。“这就是红兵大哥,我大哥。你知道不?红兵大哥!”范进很是激动,唾沫横飞,还伸手揽过了赵红兵的脖子。“红兵大哥,久仰了。”范进的同学虽然不认识赵红兵,但是肯定听过赵红兵的名字,不卑不亢地和赵红兵握了握手。“呵呵,好好照顾一下范进。我看他今天又喝多了。”赵红兵微笑着对范进的同学说。“红兵大哥吩咐了,那兄弟只能照办了。”范进的同学说。看得出,他有点儿无奈。“兄弟你客气了,我有事先走了。”赵红兵说着抬起范进搂着他脖子的胳膊,想走。“红兵大哥,你不许走。你进去,和我的同学喝一杯……”醉得一塌糊涂的范进,死死地搂着赵红兵的脖子。“我有事儿呢……”赵红兵这人就这样,即使他很烦一个人,肯定也得在面子上过得去,不大会跟熟人翻脸。“不许走……”范进搂着赵红兵就往他的包房里走。赵红兵很无奈。“范进,我们有事呢!你把红兵放开,你不放开我踢你了啊!”沈公子吓唬范进。沈公子可不像赵红兵,给谁都留个面子。范进看看沈公子,没敢说话。他挨过沈公子的胖揍,他可知道,沈公子虽然不混社会,但是下手可比谁都狠,说打可真打。
四十二、咱们结婚吧
这时,赵红兵和沈公子从另一个包房走了出来,迎面碰上了范进和他的
大年初五晚上,沈公子去了兰兰的家,当天,在她家过夜。沈公子和兰兰认识了半年,但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那天,是沈公子第一次在她家过夜。那时,兰兰已经不再当模特走台,而是在一个美容院学美容。当年疯狂追求赵红兵的小静开的美容院,沈公子介绍她去的。当时,美容行业在当地刚刚兴起,小静开了第一家,生意不错,兰兰在这里边打工边学习美容经验。那时候当地的美容院,据说也承接文身业务。沈公子去小静的美容院找兰兰的时候,兰兰正在学习如何文身。“呦,什么风把沈大公子给吹来了?”兰兰一直比较喜欢沈公子,一见到他就眉开眼笑。“你怎么说话跟个老鸨子似的?”沈公子虽然心情十分不好,但贫嘴本性不改。
范进的同学没搭话。但看得出,很不耐烦。
“这不是看见你来了高兴嘛。”
“你知道咱们今天晚上这一顿饭得多少钱吗?你那一个月的工资够吗……”酒醉的范进说话越来越不好听。
“呵呵。”沈公子勉强笑笑。
“我哪有你那本事?”范进的同学虽然实在,但是听见范进这么说话,也有点儿不高兴了。
“怎么了?心情不好?”兰兰问。熟悉沈公子的人都习惯了沈公子趾高气扬的样子,忽然看到沈公子有点儿垂头丧气,都知道他肯定是有什么心事。
“操,就这点儿钱你干着有啥意思?好汉不挣有数的钱!你看看我,每天啥也不干,往那一坐,一个月,至少两万块钱。”范进吹嘘上了,一副瞧不起同学的架势。
“嗯。”沈公子勉强回答了一句。
二狗曾在赵红兵的饭店里,听到过范进在酒后和同学一起上厕所回包房时说的那些醉话。“我知道你们都瞧不起我,我没考上大学,没出息。”范进搂着同学的肩膀晃晃当当地说。“没人瞧不起你,你现在不也混得挺好嘛。”范进的同学碍于情面,还恭维了范进几句。“那倒是。你一个月工资多少钱啊?你拼死拼活能赚几个钱啊?”范进的话开始不上路了,开始显摆自己了。“八百多块钱吧,呵呵。”范进的同学挺实在,扶着范进。在1993年,八百多块钱的工资已经相当不低了。
“为什么心情不好啊?”兰兰想问清楚了,乘虚而入。
在临近春节的几天,范进基本每天都是大醉。他宴请同学的目的有二:第一,让他的同学都知道他现在有钱了;第二,让他的同学都知道知道,他现在在跟谁混。
“……我不想说。”沈公子难得吭吭哧哧一次。
1993年那年快到春节的时候,范进的高中同学和历届补习班的同学,在外地或读书或工作的大都回到了当地过春节。范进每天在赵红兵的饭店里宴请他以前的这些同学。
“嗯,那我不问了。”兰兰其实心里很高兴,觉得机会来了。她早就知道,沈公子对她若即若离,一定是喜欢别的什么人,虽然具体喜欢的是什么人兰兰并不知道,但她看今天沈公子这个样子,也猜到了十之八九。
当然了,这也不能完全怪范进,毕竟他憋屈太久了。高考八年不中,受尽了人们的白眼与冷遇。后来去混社会,又只是个看场子的打手,没什么靠山,混得着实不怎么样。现在范进腰板直了,他身后不但站着费四,还站着赵红兵,口袋里又有了几个钱,他怎能不长舒胸中的一口恶气。
沈公子沉默了,不再说话。
范进在跟着费四开赌场赚了十几万块钱以后,就开始得瑟了,那劲头二狗记忆犹新。
“你在做什么?”沉默半晌,沈公子问了一句。
与其相比,赵红兵则像是大海,即使不是大海,也是洞庭湖、太湖这样的大湖,水越积越多。钱和名气对于他来说,多多益善。
“在学文身。”
范进像是一个装水的袋子,水装多了,袋子就会破裂,炸了。钱和名气对于他来说,还是越少越好,多了以后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个好事。
“嗯,文得怎么样?”
而有些人,天生就是贫贱的骨子,有了一百万,他无福消受,开始得瑟,直至把这一百万弄光,最后赔钱甚至赔命,比如范进。
“还可以。”
有些人,是天生赚大钱干大事的料,有了一百万他能赚一千万,有了一千万他能赚一亿,比如沈公子和赵红兵。
“给我文一个,燕子。”
真正得瑟出了格的并不是赵红兵的兄弟几人,而是赵红兵等人的那几个核心兄弟。其中,最得瑟的就是范进。
“真文啊?!”
究竟是以这张照片宣告了以赵红兵、张岳、李四、费四为首的团伙正式成立,还是这张照片仅仅记载了赵红兵团伙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瞬间,二狗也没法界定。赵红兵从不得瑟,由于其出身高干家庭,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感觉。对于他来说,有钱没钱日子他都一样过,有名还是没名他该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沈公子一向都很得瑟,很摇摆,一直是全市最招风的年轻人之一,但他始终是很适度的得瑟,从不出格。
“真文!”
站在这些核心兄弟身后的,是20几个外围的兄弟。他们多数都是王宇、范进等人的小弟,在相片中,他们只能露出个脑袋。
“好啊,脱衣服!说,文哪里?”
站在赵红兵等七人身后的,是王宇、王亮、范进、富贵、蒋门神、马三等该团伙的核心兄弟。他们在社会上都有一定的名气,在团伙中,地位仅次于赵红兵等兄弟几人。在相片中,他们能露出个半身。
“小姑娘家家的,上来就让男人脱衣服,你还真放得开。”
坐在孙大伟右手边的是李四,蒙眬着睡眼,总是没睡醒的样子,病恹恹的,拍照时居然还打了半个哈欠。其实李四从不吸毒,但社会上的人总是以为他在吸毒,因为他平时眯缝着眼睛还有点儿驼背,瘦小枯干。那时他才二十七八岁,回看起来倒像是三十七八岁。在相片中,最不起眼的就是他了。像很多武侠小说一样,武功最高的,下手最狠的,往往都是些看起来不起眼的角色。
“你不脱衣服我怎么文?”
坐在费四左手边上的是沈公子。沈公子和赵红兵同一个发型,穿着件白色羊毛衫,腰杆笔直,目光炯炯。以纯粹的五官来说,沈公子不能算是个帅哥,但是把五官综合在一起,再加上他那副天下老子最大的骄傲表情,沈公子足可吸引80%的青年女性。当然了,前提是他不能张嘴说话,他一张嘴,女人全跑了,一半是被他吓跑,一半是被他气跑。或许也能剩下一两个,那是聋子。
“我文脸上。”
坐在张岳右手边的是孙大伟。他胖乎乎的脖子上也挂着一根金链子,只不过比费四那根细多了,一双小眼倒是目光炯炯,眉开眼笑,挺富态,挺喜气。
“……”兰兰睁大了眼睛。她文过也不下几十个了,但真没见过谁要文到脸上的。
坐在小纪左手边上的是费四。当时费四的形象放在今天,还是典型的东北社会大哥形象。那时费四开赌场虽然时间不长,但是钱着实赚了不少。他和李四关系最好,用同一个理发师,头发是青茬,留了点儿胡茬子。费四身上最耀眼的,就是脖子上拴着的一根巨粗无比的金链子,忒沉。
“……真文?”兰兰不相信。
坐在赵红兵右手边的是张岳。当时的张岳依然身材消瘦,面色惨白,咬着嘴唇,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没什么表情。他穿了件熨得板板正正的黑色西服,里面一件白衬衣,没系领带。他的头发比费四和李四的接近光头的发型都要略长,但也长不到哪里去。整个人感觉斯斯文文,在这相片里面,除了赵红兵就是他帅了。
“真的,你文吧。我考虑好了。我做事从不后悔。”沈公子一改往日玩世不恭的表情。
坐在赵红兵左手边的是小纪。在当天合影的40多人中,最不像“社会人”的就是小纪。小纪穿了件深蓝色鸡心领羊毛衫,还戴了个眼镜,一副学者风范。其实他一点儿都不近视,戴的眼镜就是平光镜,没度数。但他搞文物,要装文化人,必须要戴眼镜。
“文了就破相了,沈公子。”
1993年的那张合影上,赵红兵理着很精神的板寸,穿着一套十分像周星驰在《龙过鸡年》里的白色中山装,坐在椅子的正中间,跷着二郎腿,自信地微笑着,手里还掐着个陶瓷的烟嘴。现在看起来,那套白色中山装真是要多土有多土,但在当年,那套白色中山装绝对前卫到了一定程度。赵红兵人长得比较精神,而且原本很注重自己的形象,爱打扮,但是自从酗酒以后不修边幅,总是穿条黄军裤。现在又和高欢重逢,又开始注意自己的形象了,而且有点儿矫枉过正。他那套白色中山装,全市就那么一套,但赵红兵,就是敢穿。
“我当然知道。”
二狗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当时大侠刘海柱每年都参加腊月二十三的聚会,却从来不进入合影。直到最近几年,二狗才明白。
兰兰还是不相信:“你喝酒了吧?”
20世纪80年代的合影是赵红兵等志趣相投的八兄弟,1993年以后的合影是以这几兄弟为首的以经济利益为基础的有组织的团伙。这个团伙的初衷可能并不是危害社会,但他们从事的行业多数都需要武力来保驾护航。比如李四的游戏厅、张岳的夜总会、费四的赌场,甚至赵红兵的饭店、小纪的文物生意。
“一点儿都没喝,让你文你就文!”沈公子以命令的口吻说。
赵红兵等人20世纪80年代的合影,基本都是无心之作,几个人醉得糊里糊涂,面红耳赤地乱坐一气随便拍上一张,总是兄弟七八个人,偶尔多个刘海柱。而1993年以后的合影则完全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谁站着谁坐着,谁站在中间谁站在两侧,都井然有序,尊卑分明。
“……可以,但是,你必须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文。说清楚了,我会给你文!”
在1993年之前,赵红兵等人虽然经常合影,但始终不怎么正规,而且在赵红兵入狱的日子里,有时过年连合影都不留了。自1993年这次起,赵红兵团伙留下了合影的习惯。即使赵红兵入狱,那么也会把最中间的那把椅子空着,其他人每年腊月二十三一样会留张影。
“……我想忘掉一个女人。”
1993年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王爷,东北把这天叫小年。不知道其他地区的混子团伙都是哪天聚集,但二狗知道,当地的这些混子团伙总是在农历腊月二十三啸聚一堂,大宴一场,个个都是不醉不归,而且还会合影留念。
“忘掉就忘掉,为什么要文在脸上?文了不是更忘不掉了?”
在赵山河等北郊混子被灭之后,赵红兵、张岳等人在社会上的声望都达到了顶点。社会上的混子,这下都知道了得罪赵红兵、张岳、李四这样的人是什么后果。虽然在赵红兵出狱前,张岳团伙和李四团伙在社会上已经很有名气了,但也都是以狠闻名,始终不成大的气候。赵红兵出狱后,这个团伙的凝聚力更强,也有了主心骨,在1993—1994年,纵横全市,无人敢惹。
“文在脸上,心就不会痛了。”
再次和高欢走到一起,赵红兵一点儿都不怕社会上人的目光,但他好像挺怕沈公子这样的好兄弟反对,一直没想好怎么和沈公子等人开口说这事。
“你这是什么逻辑?!”
“不服!”
“我没逻辑。”
“……服不服?”
“没逻辑我就不文!”
“我不服!”沈公子喊,左手又出了阴招。
“其实,我是想为我过去七年的单恋画个句号,留念。”
“你说你服了我就住手。服不服?说!”赵红兵可不管那些。
“有你这么留念的吗?你怎么能做出这么极端的事儿?”
这两个已经二十八九岁的男人,在别人眼中,总是成熟稳重的形象。但在私下,他俩和七八岁的顽童无异,动辄就近身肉搏一次——类似于柔道,但又没柔道那么多的限制,每次都是直到两人都气喘吁吁,再也撕不动了为止。他俩身手差不多,赵红兵吃亏在一只手少了手指,不能擒拿。据二狗所知,他俩肉搏不但是健身运动,而且还创造了很多擒拿的招式。经常是赵红兵发明一招能把沈公子按在地上的招式,然后沈公子再苦思冥想几天去破解。这俩人成天闹得还挺有劲。“住手,你丫把我新买的西装的扣子都撕掉了。”处于下风被按在沙发上的沈公子愤愤不平地喊停。
“不极端就不是我了。”
赵红兵和沈公子近身肉搏了起来。
“……”
“你是对手吗……”
“文吧!”沈公子抓住了兰兰的手,手指坚定而有力。
“啥意思?拼一把呗?”赵红兵伸手去掐沈公子的脖子。
“……好,文就文!不许后悔!”
“绝交就绝交!”沈公子和赵红兵成天这样开玩笑。
沈公子没说话,笑了,沈公子做事从没后悔过。用脸上的伤痛去减小滴血的心的痛楚,这样极端的方式,只有沈公子想得出,并且,他做得到。当天晚上,沈公子的脸上多了只翩翩的燕子,火辣辣的。“完喽,沈公子破相喽,找不到老婆喽!”兰兰惋惜地看着沈公子说。兰兰,沈公子命中真正的老婆,亲手为沈公子刻下了结束长达七年暗恋的记号。“该找得到就是找得到,该找不到就是找不到。我之前脸好好的,不也找不到老婆吗?”沈公子说得轻轻松松。
“你要是敢去查,咱俩就绝交!”赵红兵赶紧转移话题。
“以前都找不到,现在你就更找不到了。”兰兰说。
“那我想查也能查得到。”沈公子太了解赵红兵了,几句话就知道赵红兵肯定有什么隐私。
“……或许吧!”
“下个月我自己去交。”赵红兵还真有点儿怕了。
“或许有人不在乎你脸上是否有文身呢。”兰兰说。
“反正你的大哥大费用每个月都是我去交,下次我就去邮电局拉账单,看看你成天给谁打电话。”沈公子斜着眼睛看赵红兵,似笑非笑。
“谁?”
“我去干什么告诉你干啥?”赵红兵心里挺没底,担心一旦沈公子知道他现在的所作所为会大力阻止。
“我。”兰兰小声说。沈公子这样的男人,又有几个女人可以抗拒?
“红兵,你丫成天在干什么?神神道道的,人影都见不到。”沈公子一见到赵红兵,就气不打一处来。
沈公子认真地看了看兰兰。兰兰和三姐不是一样的美。三姐是有着成熟风韵的那种勾魂的美,像赵雅芝和李嘉欣的结合体;兰兰是充满青春活力的那种美,像全智贤。沈公子自从陪范进去兰兰那里道歉那天开始,就有点儿喜欢上了兰兰。但是,那时他自己也发现,他心中始终有个三姐难以释怀,很难真正喜欢上兰兰。
赵红兵脱离大部队总是单独行动,引起了很多人不满。当然了,最不满的是和赵红兵焦不离孟的沈公子。已经习惯了每天和赵红兵泡在一起的沈公子感觉十分孤单,半年前再也看不见了最喜欢的女人,现在连最好的朋友他也总找不到了。
但今天不一样了,随着脸上多了个燕子,沈公子真的忘掉了三姐。重新来过。沈公子绝对是个男人,下了决心不再想,就真的不会再想。“都几点了?你还不快回家!”兰兰看着沈公子那直勾勾的眼神,有点儿不好意思,赶紧转移话题。
赵红兵和高欢开始地下情之后,他就很少和大家混在一起了,每天独来独往,神神秘秘。
“不能回去了。红兵看见我这样,肯定会骂我。”
四十、他快骑不成摩托了,得骑鹤了
“我得关门了。你爱去哪去哪,总不能就赖我们美容院吧。”
塞翁失马。选一个自己懂而且懂自己的人,总是没错的。据二狗所知,那次重逢后,赵红兵和高欢日渐联系紧密,经常幽会。高欢身边的人说:“放着好好的老公和儿子不要,好好的家庭不要,非跟那个全市妇孺皆知的大混子赵红兵再混到一起干吗?这不是有病吗?这赵红兵真不是个东西,人家好好的家庭就这样被他破坏了。”赵红兵身边的人说:“红兵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凭他的名气和钱,找什么样的找不到?非要找个二婚的,还带着个孩子!”赵红兵和高欢对此都置若罔闻。他俩都是特有主意的人,很难受其他人的意见干扰。从他俩年纪不大时就敢去私奔的行为就知道了。赵红兵就是赵红兵,高欢就是高欢,活自己的,和别人没关系。赵红兵以前也不明白,快到30岁了,终于明白了。30岁才明白,总比一辈子也不明白要好得多。
“我跟你回家吧!”沈公子很认真地说。
在赵红兵和高欢重新走到一起直到现在,他俩始终情比金坚。二狗想:这可能与他俩曾经分开过,曾经做出“错误”的选择后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有关。经历了那段分开的时光,他们更懂得珍惜对方。
“别不要脸!”兰兰俊脸通红。
高欢的老公虽然也很帅,不比赵红兵差多少,而且人品相当不错,但始终无法与高欢真正地沟通。高欢想什么,想要什么,他从来都不知道。但赵红兵懂高欢,高欢也懂赵红兵。二狗的朋友Helyanwe曾经说过:“以前错误的选择可能并不是什么错事,这只是让我更加清楚地知道了我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人,想得到一个什么样的人,会让我以后的选择更加正确。”
“我就给你赖上了,反正你去哪我就去哪。”
当年,高欢妈妈的几番苦劝,就可以使赵红兵和高欢放弃。但现在,任何东西都已不是阻力。一纸结婚证书,一个孩子,在火热胜于七年前私奔时的爱情面前,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
“你怎么就这么不要脸,这么赖皮?”兰兰笑骂沈公子。
人在每个年龄段眼中的爱,价值是不同的,愿意为之付出的程度,也是不同的。
“我就是这么不要脸,我就是这么赖皮。”沈公子像是个赖皮的孩子抓住妈妈的衣角一样,死死地拉住兰兰的毛衣。
上天注定这两个人在一起,只是早和晚的事。当这两人已经由青涩莽撞的半大孩子,到了今天都已饱经沧桑、历经坎坷、冷暖自知的成年人,他们都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究竟想得到什么,究竟希望自己的伴侣是什么样的。
“滚……”
他们的再重逢,一点儿都不轰轰烈烈,并不是伴随着重大的事件发生的。
“我不滚……”
后来二狗还知道,高欢的老公一直对高欢依然惦记着赵红兵耿耿于怀,高欢过得并不幸福。他俩的偶遇,即使不在1993年,也会出现在1994年,如果不出现在1994年,也会出现在1995年。总之,只要给他俩单独见面的机会,根本不需要任何催化剂,只需要几句话,就可以燃起一如七年前的爱火。
“滚远点儿!”
二狗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了。两个当年并不情愿分手的人迫于压力无奈分开,再次在故地偶遇,几句当年事,旧情复燃。
“我满地打滚,成不?”
“我只听见红兵大哥说:‘还记得七年前我们来这里看望小纪吗?后来还和三虎子在这里打起来了。’高欢听了红兵大哥这句话,捂着嘴咯咯地笑个不停。”马三继续说:“可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这句话有什么好笑的,他们却因为这句话笑个不停,真奇怪。”
沈公子在兰兰家一赖就是10天。沈公子在斩掉胸中那缠绕了七年的情结后,终于发现原来人生可以如此精彩,爱情可以如此甜蜜。真爱,原来就在身边。三姐只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当梦想熄灭之后,开始的才是真正的人生,真正的生活。
二狗不忍心打断他。“爱过的人都是幸福的,即使后来痛了。”马三怅然,歪歪斜斜地半躺在沙发上。“我却连爱过的机会都没有。”晶莹的泪花在马三的眼眶中打转。“你没事吧?”二狗挺受不了大男人的矫情,更受不了黑社会成员矫情。马三似乎鼻子酸了,喉结连续咕噜了几下,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
“我们结婚吧?”正月十五那天下午,还赖在床上的沈公子对兰兰说。
“我说了,他俩究竟说什么,这个不重要……或许,他俩也根本没有说任何有意义的话吧。我只看见他俩坐在一起,保持一定的距离。红兵大哥用手轻抚着高欢儿子的头,轻轻地,像是在抚摸自己最珍贵的宝贝,在轻声地和高欢说着些什么。”马三说得很投入。
“这么快?”沉浸在爱情的甜蜜中的兰兰,万万没想到沈公子如此快地提出结婚。
“就在你旁边,说什么你也没听见?”
“麻溜儿的吧,趁着我现在喜欢你。”沈公子一脸坏笑说。
“我也没听见太多的东西。我觉得,看两个人的沟通,或许并不需要听见太多的对话吧!只要看他俩对话时的表情就可以明白了,你说呢二狗?我说了……我对这个很敏感的。在那时,你二叔的眼中只有高欢一个人。他俩找了把长椅坐下,我坐在他俩旁边,他居然没看见我。可能那时所有除高欢以外的东西在你二叔眼中,都已是没有任何意义了吧。”马三特细腻,比女人都细腻,绝对是个感性的动物,不服不行。
“切,你会变心是吗?”
“二叔他们究竟聊了什么话题?”二狗对赵红兵是否有过其他女人这样的问题并不关心,只关心他和高欢究竟说了什么。
“保不齐。”
“这些,应该都不重要。因为在我认识红兵大哥的这段日子里,他从来都没用那样的眼神看过任何女人。……这个,二狗你相信我,我对这个很敏感的呢。对于我而言,我一直期盼着能有这样一个人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这样深情的眼神。可是,一直没有哦……”马三掸了掸烟灰,叹了口气继续说:“我想红兵大哥在没有高欢的那段时间里,或许也和别的女人上过床,或许吧,又有谁能知道呢。但是,我想,他肯定除了高欢以外,没有爱上过其他任何女人呢。他这样的眼神,只对高欢有过。”
“那咱们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二叔都说了些什么?”
“不快,咱们认识大半年了。”
“哦,那天,红兵大哥和大哥慢步走进了住院部,边走边聊着天。这时,高欢抱着孩子向门外冲呢,险些撞了个满怀哦。‘高欢,你怎么这么急?’红兵大哥先说的话。‘没什么事,孩子发烧了。’高欢停了下来,用手习惯性地整理了一下头发。‘哦,你还好吗?’红兵大哥也有点儿局促。‘我还好,你呢?’高欢抬起头看着红兵大哥,眼睛大大的。‘我还好……’红兵大哥的喉结轻轻地抽动,我不知道他究竟想说什么……这时,大哥(张岳)说:‘我先去病房了。’大哥(张岳)知趣地走了……”
“可是咱们在一起才几天。”
“嗯,是这样。”二狗勉强应付了一句,不知道马三究竟要说些什么。
“时间无所谓,你爱我,我爱你,这就够了。”
“有些事,还是没有发生过的好。有些人,还是从来就不认识的好。因为,认识了以后,会增加很多烦恼。”马三轻轻地吐出一个烟圈说。
“那我得跟我爸妈打个招呼,你也得去我家。哎,你脸上有个燕子,我爸不同意怎么办?”
“……”二狗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那咱俩就私奔,学红兵。”
“不要紧,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而已。”马三轻轻地笑着说,笑得有点儿苦涩。
“你怎么不和他学点儿好?”
“你没事吧?”二狗看见马三这个样子,觉得他特心碎。
“你就跟你爸说,你拿我的脸练活儿来着。我多有奉献精神啊。”
“你二叔和高欢再相遇的那天,那个地点、那些对话,虽然已经过去多时,但我仍然觉得历历在目。那是个黄昏,那天,外面的树叶已经黄了,落在了地上,踩在脚下嘎吱嘎吱的。天上的大雁成群结队地向南飞,很欢快的喔,也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呦。空气凉飕飕的,全是秋天的味道。红兵大哥和大哥(张岳)走到住院部一楼时,我正在一楼可以吸烟的一把坐椅上抽烟。医院的白炽灯亮晃晃的,我的眼前全是乱哄哄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推着病人,忙忙碌碌。香烟味夹杂着药气的味道,那个味道,在王宇住院的日子里,我经常闻到……我挺想念那个味道的。”像是《挪威的森林》的开头,马三先是絮絮叨叨地来了段当时场景的描述。看得出,他有些忧伤。
“呸,你总这么不要脸。”
二狗听见马三叙述这个故事时,尚且青涩、懵懂,只有十二三岁,但仍能从马三看似平淡的语气中读到一丝淡淡的哀伤。谁规定流氓就不许风花雪月?谁规定同性恋人就不许有真挚的爱情?谁规定只有文化人才有矫情的权利?
“得回去看看红兵了,这小子肯定找我找疯了。”沈公子说着开了大哥大。
失恋,总能让一个俗人变成半个诗人甚至整个诗人。面对王宇无数次的婉言拒绝,马三已经彻底村上春树了。可惜,马三不会拼音更不会五笔,汉字也认识不超过一千个,否则也像二狗一样来天涯发发帖子,说不定会成为中国小资一族的新崇拜者。村上春树写《挪威的森林》,马三写个描写同性爱情的《东北的高粱地》,一定能火。
沈公子电话刚一开机,赵红兵的电话就打进来了。
赵红兵和高欢的第二次偶遇,二狗并未亲见,所知的一切都由当时也去探望王宇的马三转述。当然了,由马三那种的特有的村上春树风格的、让人感觉前言不搭后语的絮絮叨叨的转述,更是别有一番韵味。
“你现在就回去啊?”兰兰听了沈公子和赵红兵的通话,有点儿恋恋不舍。
在医院,赵红兵遇见了高欢。
“是啊,总躲着红兵也不是回事,他早晚能看见我脸上这燕子。”
1993年10月的一天,张岳和赵红兵去医院里看望即将出院的王宇和富贵。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兰兰挺黏人。
那时的赵红兵,事情不是很多,饭店的事有沈公子在打理。他经常来医院里看看这些受伤的兄弟。
“不回来了。”
1993年下半年至1994年上半年的这段日子,也是赵红兵等人最风光、最惬意的日子。
“啊?你……”兰兰吓了一跳。
小纪当时神神道道,谁都不知道他成天在干什么,只知道他在干和文物有关的事。但是具体搞什么文物,怎么搞,小纪自己不细说,别人谁都不太清楚。他经常是喝酒喝到一半,就借口上厕所,尿遁了。
“你已经是我老婆了,你就要跟我回家了,我还回你这里干吗?”
费四以前开录像厅没赚几个钱,但是自从开赌场抽水以后,腰包一天比一天鼓了起来,俨然要比这哥儿几个更有钱的架势。连跟着费四混的范进,也是整日名牌夹克衫穿着,名品的包夹着,一副准江湖大哥的架势。
“你吓死我了。”兰兰险些被沈公子吓哭了。
张岳来钱的路子比较野,他不但明面上有夜总会和讨债公司,实际还有其他的生意。
“别抻着了,走吧!跟我喝酒去!”
李四开着个赌博性质的游戏厅,收入虽然不稳定而且烦事特多,但无疑也是高收入一族,不但自己每天出门都带着个两三万,就算是手下的王宇、王亮等小兄弟,也是个个挥金如土。
兰兰欢天喜地地跟着沈公子去了沈公子的饭店喝酒。
赵红兵和沈公子开着全市最大、最豪华、菜价最贵的饭店,每日顾客盈门,这当然和赵红兵的江湖地位有关。在1993年,赵红兵和沈公子每年的收入起码有七八十万。这在当时,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有如此专一且绝顶聪明的男人可以依靠,应该是每个女人的梦想。挽着沈公子的胳膊,兰兰幸福极了。
此时已经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80年代时,穷得叮当乱响的刘海柱可以是江湖大哥,一吹哨子几十号人。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这已经不可能了。没点儿钱不可能当社会大哥。当时,除了即将出狱的李武外,在外面的七个兄弟混得都相当不错。
酒桌上,赵红兵拉着兰兰的一只手不停地说话,引起了沈公子极大的不满。
所以,赵红兵等人在那段日子里格外轻松,赵红兵有事没事就把新老兄弟聚在一起喝酒。
“红兵,你撒开,这是我老婆。”沈公子详作发怒。
(造句)归拢:张岳在1993年把全市的大小混子全部归拢。
“我跟弟妹说几句话,有什么不妥吗?”
(名词解释)归拢:是指把人收拾了一通以后让其彻底折服,死心塌地为其效力。也包括虽然未曾收拾过,但也像是被收拾过的人一样心悦诚服地服从。
“说话就说话,你总抓我老婆手干吗?”沈公子看样子醋意甚浓,拉开了赵红兵的胳膊。
与赵山河一战后,除了东波外,全市的大小流氓团伙,已被赵红兵、张岳、李四全部归拢。二狗之所以使用归拢这个典型的东北词汇,是因为,标准汉语里很难有词能达到“归拢”这个词的境界。
“你使这么大劲干啥?掐死我了!”沈公子险些捏断了赵红兵的胳膊。“嘿嘿,你抓你自己老婆手去!”沈公子乐了。
投入了爱,却不能被爱。
“……我没老婆。”赵红兵说。
怎一个凄凉了得。这就是马三,要多村上春树有多村上春树。
赵红兵说完,大家都不做声了。这兄弟七人,恋爱最早的就是赵红兵,但直到现在唯一没老婆的居然还是赵红兵。以前沈公子也没老婆,和赵红兵还有个伴儿,现在赵红兵连个伴儿都没了。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唯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走吧,别喝了,看灯去!再喝一会儿看不成了。”张岳说。“你们去吧,我不去了。我一会儿去找柱子哥,你们走了我继续和他喝酒。”看见人家都是双双对对,赵红兵不愿意参与了。“红兵,走吧,别喝了。你不去,我们都觉得没意思。”一向话不多的李四拉起了赵红兵。就这样,这群社会大哥带着自己的老婆,浩浩荡荡地开向了灯会。今天属于家庭聚会,没那么多小弟参与,就是这哥儿几个。一路上,和他们打招呼的人还真不少。
1993年的清秋时节,昏黄的路灯下,城西的大江旁,多了一个娉婷男人的孤单背影。
“你们怎么就认识那么多人呢?开名车的你们认识,国家干部你们认识,蹬三轮的你们认识,修鞋的你们认识,混子你们认识,连高中生你们也认识。真他妈的不懂!你们在哪儿认识那么多人!”当时并不是江湖中人的小纪,看到赵红兵、张岳、李四、费四等人频频和路上的行人打招呼,颇为不解。
马三失落,马三轻轻地推门,马三离去。
“不懂了吧,大哥就是这样,认识人多那是必须的。三教九流,必须都认识点儿人,好办事。”张岳笑着说。
“或许,王宇对我很有感觉,只是不好意思说罢了。”马三在心里自言自语。
“大哥?你是地痞才对吧?”李洋捂着嘴笑着嘲笑张岳。
马三那灿烂的表情一下变得很低落。
“李洋,你说得忒好了,地痞就得突出个‘地’字。张岳就是大地痞,大流氓。离了你们市,他根本耍不出去。你看看我,打架水平远比张岳强,这个大家都公认。我虽然没上过大学,但文化水平也不比他张岳差。为啥我就不是大哥呢?因为我是北京人,外地人。外地人永远也成不了你们这里的大哥,这是定律。所以,张岳是地痞。”沈公子心情不错,开始贫了。
觉?”马三微笑着,双手抱着腿。“哦,你这人不错……”王宇拼命躲开马三的目光。“是吗?我的意思是,你对我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呢?”“……呃,说实话吗?”“当然要你说实话。”马三笑得很灿烂,更加深情地凝视着王宇。“……”王宇望了望输液的架子。“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王宇说。“一点儿特别的感觉都没有吗?”“嗯,没有。”王宇干脆闭上了眼睛,眼不见,心不乱。“那你知道我一直很喜欢你吗?”“呃,我对你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半睡半醒的王宇嘟囔着。“……可是,我对你的感觉很特别。”“……哦,我对你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嗯,我也觉得你比我家张岳强多了。”李洋被沈公子逗乐了。
说话,眼神很迷离。“呃……这个……”毕竟马三是张岳的人,王宇也不太好意思直接骂他。“我的意思是,我们也认识了这么长时间,你对我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
“别介,别这么夸我,我怕张岳揍我。”
“哎……王宇,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马三有一搭没一搭地跟王宇
“我不揍你。”张岳也乐了。
村上春树和马三有无数的共同点:反反复复,磨磨叽叽,要多矫情有多矫情,总是刻意表现自己的无奈与消极。以下是马三当年与王宇对话的摘录,绝对村上春树风格。
“那我家兰兰也会挠你。”沈公子坏笑着对李洋说。
当年二狗曾听见过他们的对话,苍白无力,毫无意义。多年以后,二狗看了号称重新构建日本文学美学且被无数中国小资一族追捧的村上春树的作品,才豁然开朗。原来,村上春树咱们中国也有,而且从小就生活在二狗身边,他就是马三。
赵红兵、李四等人,都饶有兴味地边走边听沈公子和李洋耍贫嘴。
在王宇伤好了点儿能说话以后,马三经常去找他聊天。那时的马三,梳着一个立刷,穿着一件白色高领衫,外面套着一件火红火红的毛衣,身穿一条女式紧身牛仔裤,尖头皮鞋。
当赵红兵等人刚要走到灯会时,大哥大响了。
据说,开始的几天,王宇无法说话,每每被马三那炙热的眼神盯得面红耳赤,浑身不自在。试问,这世间,又有几人能禁得住马三这样火辣辣的眼神?
“红兵……”电话那边只传来这两个字。
马三的鼻子被缝上了,脸上蒙着纱布,说话哼哼唧唧,只有两只眼睛,总是两泓秋水般深情地望着王宇。
“范进,怎么了?”赵红兵听出是范进。
不知道是马三那真挚且热烈的爱感动了王宇,还是已经濒临死亡的王宇被马三恶心得回了魂,总之,王子吻醒了睡美人。王宇没死,尽管到医院的时候,他的肺叶已经被气压得只有正常时的三分之一大了。
电话那边一片嘈杂声,什么都听不见。
当王宇昏迷以后,马三献上了深情的一吻。一滴泪花和从鼻子上滴下的一滴血,一起落在了王宇秀气的脸上,慢慢从王宇的脸颊滑落。多少柔情多少泪……像是王子吻醒睡美人一样,马三吻了王宇一下以后,王宇醒了。“留住你一吻于心,在我心中,你是我的娘们儿,来深深的一吻。”刘德华唱的。马三这种超越了肉体与性别的纯粹的爱,纯粹的柏拉图式的感情,又有谁能懂,几人能懂。任阑干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赵红兵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在将王宇送到医院的车上,马三一直小声抽泣着,紧紧地抱着王宇。
“范进又喝多了吧?”沈公子在旁边说。
刚刚在地上拾起自己半个鼻子的马三,看着病情危急的王宇,心急如焚。毕竟,这是他一生中最爱的人。
“不知道,找笔去。”赵红兵说。
赵红兵这边,伤最重的就是王宇,有生命危险,血气胸,呼吸困难、急促。斗殴结束后,王宇已经半昏迷。
10分钟后,当赵红兵刚刚挤在前面准备拿着答案兑换奖品时,大哥大又响了。
三十九、中国的村上春树
“你是谁?”电话那边不再是范进,声音很是威严。
后来二狗还知道,高欢的老公一直对高欢依然惦记着赵红兵耿耿于怀,高欢过得并不幸福。他俩的偶遇,即使不在1993年,也会出现在1994年,如果不出现在1994年,也会出现在1995年。总之,只要给他俩单独见面的机会,根本不需要任何催化剂,只需要几句话,就可以燃起一如七年前的爱火。
“赵红兵。”“过来认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