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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那个细雨纷飞的夜晚,老罗撂下这句狠话,与金雪儿一拍两散。

“想分手就直说,干吗拐弯抹角?”老罗揉了揉因气愤而发胀的太阳穴,嗓音完全变了调,“都嫌我穷,是吧?等我有钱那天,你们会后悔的。”

从那时起,老罗变了一个人,整个人郁郁寡欢,心里除了赚钱还是赚钱。毕业后,他只身去了上海,在商场摸爬滚打了十个春秋,凭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儿,总算混得风生水起。

“我爸病得很严重,我得回去照顾他,这段时间我们先不联系了,免得惹他不高兴。”金雪儿的声音很小,但字字诛心。

不管老罗外表看起来多轻松、多光鲜,私底下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他心里明镜似的。

两个月后,金父自编自演了一场苦肉计,假装中风骗女儿回去。老罗眼睁睁看着女友“中计”,却束手无策。

《霸王别姬》里不是说了吗,“要想人前显贵,必得人后受罪”。

起初,金雪儿是铁了心站在老罗这边的。被切断经济来源的她,跟老罗蜗居在一间狭小的出租屋里,三餐靠泡面和快餐打发。

偶尔,老罗也会思忖,如果没有遇上金家的反对,他会不会过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呢?

来自长辈的强烈反对,让这场恋爱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可是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他只能缅怀过去,却再也回不去了。

第一次见家长就这样不欢而散。

成了款爷后的老罗,遇上了形形色色的女孩。尽管他一直在追逐爱情,可是再也找不回初恋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了。

“凭……”凭我爱她,我可以为她赴汤蹈火。这些罗曼蒂克的字眼卡在老罗嗓子里,如何也说不出口。门不当户不对,巨大的身份落差让他心理严重失衡。

“让人忘却一段感情,唯有时间和新欢。”酒保呷了一口酒,顿了顿,神秘兮兮地说,“要是还不能让你忘记这段感情,说明时间还不够长,新欢还不够好。”

“你凭什么跟我女儿交往?”金父劈头盖脸地问。

“十年还不够长吗?”老罗投来复杂的一瞥。

金家在当地可谓有头有脸的人物,金父讲话更是一副财大气粗的口吻,对于一脸穷酸相、周身散发着廉价气息的老罗,自然是嗤之以鼻。

酒吧的背景音乐正播放着陈奕迅的那首《十年》,听歌最怕应景,触景必定伤情。

金雪儿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老罗根本没多想,天真地以为她父亲是做小本生意的。直到去了她家,看见独栋别墅和豪车,他才恍然大悟,敢情自己遇上了乔装成灰姑娘的白雪公主。

老罗眼中满是落寂与苍茫,他知道虽然有些身影在心里留下刺青般的烙印,这份感情却早已迷失在滚滚红尘中。

过年的时候,女方带他回去见家长。金雪儿很少谈及她的家庭,老罗隐约知道金父是经商的,金母是家庭主妇。

“那就是新欢不够好。”酒保邪气地一笑,补充道。

金雪儿搂住了他,献上了宝贵的初吻。

“你所谓的‘好’是指什么?”老罗挑眉问。

金雪儿的梦想很单纯也很崇高,她想去西北支教一年。老罗说他的梦想就是守护她一生,所以她决定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哪怕是天涯海角,他也要如影相随。

在他的女友榜单中不缺出类拔萃的白领,更不缺温柔体贴的佳人,然而交往依旧不顺遂。例如之前提到的小雅,集能力与柔情于一身,如明月光璀璨夺目的她,终究还是变成了一粒过期的饭黏子。

某次他们谈到了梦想这个话题。

小雅因商业采访与老罗结识,两人一见倾心,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为此,小雅不得不放弃去美国进修的机会。

腻在一起从来不愁没话题聊,尽管他们才交往了一个月,但是在老罗看来,他们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有人说小雅是心机婊,也有人说她是痴情女。不论哪种,她对老罗的付出,确实不是一般女孩能比拟的,想想就让人窝心。

业已大四的老罗原本就没功课,他经常踩着单车去金雪儿的学校等她下课,然后两个人直奔附近的白云山,一玩就是大半个下午。

老罗喜欢听评书,小雅的车载音乐永远是评书。偶尔,老罗来了兴致,主持人出身的她还能给老罗说上一段。不论是田连元的《三侠五义》,还是单田芳的《白眉大侠》,她信手拈来,俨然是一台“人肉点播机”。

很快,他们便如胶似漆、难舍难分。

小雅知道老罗吃不惯上海菜,为此,她特意请假去乡下,跟罗母学做粤菜。后来,老罗经常夸赞她煮的菜有股浓浓乡味,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治愈功能。

第三天,她约老罗去喝早茶。

张爱玲说:“女人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小雅成功抓住了老罗的胃,却没能牢牢抓住老罗的心。他们的爱情被小雅的一句错话扼杀殆尽。

第二天,老罗约她去逛花市。

交往的第十个月,老罗包了一间西餐厅,打算向小雅求婚。

可是,无论霞光多么绚丽多彩,终究阻止不了黑暗的降临,或许冥冥之中就注定了这场恋情的结局。

平日,他们两人的相处模式,大多数时间是小雅在说、老罗在听。那晚,预感到幸福将至的小雅,精心打扮了一番,与往常一样绘声绘色地给老罗讲着别人的故事。

无论过了多少年、多少个日夜,老罗仍然记得那天傍晚,挂在天边的彩霞特别得红,把靠窗坐着的他俩一并染成了粉红色,就像他手里摇曳的这杯酒水。

小雅说,台长女儿近来谈了一场“畸形”的恋爱。

“Yeah, yeah!”老罗兴奋得恨不得站在屋顶摇旗呐喊。

“畸形?祖孙恋?同性恋?”老罗好奇地问。

金雪儿面带红晕,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

“都不是,”小雅摆摆手,“是台长的宝贝千金找了一个穷小子,没房没车没工作,女方全家反对,可惜女儿听不进去,与家里决裂了。”

“能……能……做我的女朋友吗?”老罗涨红了脸,短短几个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蹦了出来。

老罗盯着她,目光不由得变得犀利。

“你是如此美好,像一股暖暖的夏风吹进我的心里。如果能有幸牵住你的手,那将是我今生最大的幸运。”

“台长现在很苦恼,让我们帮着出主意,一经采用,必有重谢。”小雅笑着说。

在世博会结束的当晚,老罗约金雪儿出来吃饭。他从韩剧中学来了一招,把情书夹在点菜单里,营造了一点温馨的小浪漫。

“你打算帮台长?”老罗的语气不由得加重了。

金雪儿娇羞一笑,没有否认。

今晚这顿饭的意图小雅再清楚不过了,也许是胜利在望,也许是习惯使然,她的危机感荡然无存。

有个没眼力见儿的志愿者问:“那个跟屁虫在追你吗?”

“既然有红包收,又可以讨好台长,何乐而不为呢?”小雅说得于情于理。

女孩叫金雪儿,老罗主动与她攀谈起来,发现对方十分健谈。原本枯燥辛苦的志愿者工作,瞬间变得有滋有味。此后的一周,金雪儿出现在哪儿,老罗就跟到哪儿,什么苦活累活都抢着干。

老罗扔掉手里的刀叉,金属制品砸在高档的瓷盘上,发出“哐当”一声,吓了小雅一跳。

爱情就这样猝不及防地来了!

“亲爱的,你,你怎么了?”她惊疑不定地问。

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务室,一名女志愿者在照顾他。那女生有一双如同星光般纯净的眼睛,四目相对,老罗感到一阵电流涌过全身,他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怦然心动。

老罗黝黑的眸子瞬间紧缩,充满了敌意。他语气不善地说:“想当初我就是一个穷小子,谈了一场‘畸形’的恋爱。然后在某个高手的策划下,与富家女分手了。在你们这些人的眼里,有钱人终成眷属,有情人终成路人,是吗?”

一日,他抱着纸箱,走着走着就直直地倒了下去。

现场气氛一下子凝滞了。

大四那年,他心血来潮地跑去世博会做志愿者。八月酷热难耐,工作繁重,加上睡眠不足,老罗身体有些吃不消。

小雅知道犯了大忌,急得眼泪掉了下来,忙不迭地说:“亲爱的,你误会了。我真的不是嫌贫爱富,更不是在指桑骂槐,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你,请你不要介意。”

老罗说他是个幸运儿。

“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老罗拎起外套,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餐厅,就像很多年前离开金雪儿那般决绝。

酒保为自己调了一杯Grasshopper(绿色蚱蜢,一款由绿薄荷、白可可香甜酒和奶调制而成的鸡尾酒),清凉芬芳的口感,入喉香浓顺滑,最适合听故事时品尝。

“如此说来,这个小雅确实不适合你。”酒保建言。

“好啊!”那晚客人不多,难得老罗开尊口,酒保做好了洗耳恭听的准备。

“可是,谁又真正适合我呢?”老罗暗自叹息。

“想听听我的初恋故事吗?”老罗对酒保报以最殷勤的微笑。

巨蟹座都有念旧的毛病,这些年来,他一直怀念初恋时的感觉,所以每次遇到类似的心动,他都会一头扎进去,不管不顾,好像回到了初恋。当后来发现问题时,又迅速抽身而去,鲜少拖泥带水。可能不少人都羡慕妒忌恨老罗在游戏人生,可是午夜梦回,谁又能体会到感情失败带给他的怅然若失呢?

这款粉红色富含水果香气的液体很容易让人心情舒畅,也容易让人忆起粉红色的初恋。老罗抿了一口酒,表情在昏暗的灯光下变得飘忽不定。

“其实年轻的时候,穷只是问题的一方面,最大的问题是你的态度。”酒保意味深长地说。

“这……”老罗的表情有瞬间松动,眉宇间流出几分懊悔,吩咐道,“来一杯Cosmopolitan(大都会,一款以蔓越橘汁、生鲜莱姆汁调配的鸡尾酒)。”他决定来一款与平日稍稍不同的酒。

“什么?”老罗显然没听懂。

“通常初恋受伤的人,这一生都是恋爱的低能儿。”酒保不经意冒出一句,直戳老罗心脏。

“受伤的你蜷缩成一只刺猬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却不想想别人该如何靠近你?当你与她们相拥时,刺扎了进去,血流了出来。你总说受伤的是你,却不想想那血其实是别人的。这些刺伤人误己,你得尝试慢慢拔掉它们,或许会痛,会很难受,可是忍一忍,将来就会好起来。”酒保阐明了一个道理。

老罗合上书,哑然失笑,自打初恋败北之后,他付诸了很多行动,却没有一次表现良好。这样下去,会不会孤老终生呢?他不免有些担心。

老罗盯着空酒杯,陷入沉默。

张小娴在《悬浮在空中的吻》中写道:“当男人说他很怀念初恋,他无法忘记初恋情人……我们应该清楚,他的重点,不是那个和他初恋的女人,而是男人自己在初恋时的表现。他念念不忘初恋,不是忘不了初恋情人,而是忘不了自己在初恋时糟糕的表现,如果让他再来一次,他一定可以表现得更好。”

窗外,落雪如樱,飞舞的雪花在浅黄色霓虹灯的映照下,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好像在下金箔雨。

夜深人静的时候,老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为何有钱之后,他在爱情里变得畏首畏尾?他也曾全力以赴地爱过,仅此一次而已,那是他的初恋,是封锁在记忆深处的朱砂痣。

“下雪了。”酒保惊呼,“上海的雪比油都精贵哩。”

每当他对一个女孩产生好感,提出正式交往,开始的时候相处得都不错。但是随着深入的接触,尤其涉及金钱、财产这些敏感问题,就会产生一堵墙横在他跟女孩之间,没法让彼此再进一步,最后只能以分手收场。

金色的雪,让老罗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那个人。

谁敢说老罗玩弄女性感情,他绝对撸袖子跟你干架。关于感情这块,他确实次次不吝付出,只是结果并不尽如人意罢了。

其实这些年他一直关注着金雪儿的消息,他知道她去西北支教了一年,遇到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如今仍是单身。

他历任女友形象都不错,肤白貌美,口齿伶俐,个个都上得了台面,至于为何交往不下去,只有当事人老罗清楚。

或许是这场雪来得太突然,或许是酒保的话推波助澜,老罗按下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现年33岁的老罗,样子不算英俊,好在事业有成。有钱就是任性,他换女朋友的速度跟走马灯似的,虽然“声名狼藉”,但就是有女孩愿意“飞蛾扑火”。

“嘟嘟嘟——”电话响了起来。

“多是多,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老罗摇头叹息。

“嗨,还好吗?”

“呵呵。”酒保奸笑两声,“你那么多前女友,我可记不住。”

“是你……”

“小雅?”老罗愣了一下,随即面有愠色,嗓音拔高了几度,质问道,“你的反射弧是不是忒长了?我和她分手快两年了。”

回忆与现实中的声音重叠起来。

“真遇不到合适的?”酒保哈了一口气,用布擦了擦台面,问,“那个叫小雅的女孩跟你不是挺登对的?”

“我,我……”老罗没想到对方第一时间就听出了自己的声音,激动得语无伦次。

“有点同情心好不好?”老罗微笑中透露着无奈,指了指心脏的位置,说,“假如你有透视眼,会发现这里早已千疮百孔。”

“我很好。是,还可以。只是……偶尔会……想起你。”

“黑心商人也懂伤心?”酒保调侃道,他们认识几年,彼此是老相识了。

“我也一样。”

他穿着价格不菲的西装,坐在那家常去的高级酒吧里,脸上看不出任何异常。如果不是他自爆刚失恋,任凭阅人无数、火眼金睛的酒保也看不出来。

从老罗眉飞色舞的表情中,酒保知道他拔掉了那些经年累月的刺,从伤口里长出了羽化的翅膀。

这是老罗第十一次失恋。

年轻气盛的时候,我们不懂爱,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爱。负了伤,把错归咎到钱头上,以为有了钱就有了一切。后来,有钱了,却发现失去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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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所有走入婚姻殿堂的人,不是因为金钱、地位或者名誉,只因爱情。”酒保举起酒杯,与老罗碰了一下,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