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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是呀,”詹姆斯接下去,“我们跟原来的主人说好了的”。他眼睛直盯着我,所以我朝他翻了个半白眼。“这周围有很棒的骑马场所。你可以往上骑到国家公园里,然后回到河边。”

“你们不知道?”她边说边冲着他笑。(呃,我真是鸡皮疙瘩掉一地)“我们做骑马生意的。我们带着人们出来在庄园四处骑骑马,有时也会骑到你们的庄园里去。至少过去是这样的。”

“马儿很喜欢呢,”泰莎说,抬头盯着乔希。讨厌。我想吐。别结婚。千万别结婚,我心里想。我可不想穿你为伴娘挑选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礼服。

“你什么意思?”乔希问道。他的声音听起来是真的来了兴趣了,而且我注意到他站得离泰莎好近啊。

因为泰莎被丘比特之箭射中了,詹姆斯就领头带我们参观余下的马匹。我们认识了奈丽,派瑞,桃子和化石,各种颜色各种大小的马匹,最后,我们来到了马厩后部两匹高大骇人的畜生前。这俩家伙跟前面的马驹相比,就像大型球类比赛跟小玩具游戏一样。

“它们是闪闪和抱抱”,泰莎介绍说。“我们过去常常要骑它们但现在我们个头大了显然不适合再骑它们了。我们为那些来骑马的小孩子养的。”

“这是大胆,”詹姆斯手指白马说道,白马的鼻子在他的肩膀上不停地蹭着。大胆的身边站着一匹褐色的马,不过当詹姆斯伸出手去拍它时,它却撞了他一下好像在说“走开”,然后它又是呼哧呼哧鼻子喷着气又是哒哒哒哒原地踩着脚,或是爪或是蹄子,反正爱怎么叫就怎么叫。我往后一退踩到了泰莎的脚。

当然,我没那样做。我得矜持。我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过就一只小马驹嘛。

“对不起,”我说,但她早已向我道歉了。

在第一栏里有一头小马驹,个头大约跟一只很大的狗差不多。它是匹黑马,两只大眼睛亮汪汪的,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接着最惊奇的事情发生了。我心底热爱小动物的柔软天性被唤醒了,我对着小马啊呜呜呜地唤着,心都融化了,突然,我摸到了它。我终于明白爱马的九龄童们和整个“我的小马驹儿”产业是怎么回事儿了。这马真可爱。它旁边那只褐白相间的小马也很可爱,我只想扑上去把脸埋在它的鬃毛上。

“不。是我对不起。”她朝我做了个鬼脸。“纸杯蛋糕不总是喜欢每个人的,它有点难对付。”

我屏住呼吸穿过门进了马厩。马厩里总共大约有八匹马。我在心里估计一天得有多少公斤的马粪?我傻傻地地想着,谁来每天清理马粪呢?但没时间给我傻想。泰莎正领着大家看马呢。

“纸杯蛋糕?”我问就站在我身边的詹姆斯。他离我很近我几乎都能听到他的呼吸声。“你骑着一匹叫作纸杯蛋糕的吗?”我咯咯咯咯笑起来。

但说真的,味儿真大。忘了蹲坑厕所吧,跟这个味儿比起来,那简直都没有味儿了。在一个小空间与一群庞然大物还有它们的粪便在一起,你要有个铁打的胃才行。

他看着我,一瞬间他那明亮的蓝眼睛让我窒息。但接着我看到了他的表情——失望。

妈妈的头显然还在晕,但她随着大家跟着泰莎和詹姆斯回头向马厩走去。走到门口时,我皱起了鼻子——里面飘出来的强烈气味简直比你的臭袜子还可怕。甚至,连你詹姆斯的古巴靴都比不过呢,我想着。真遗憾…

“不管怎么样,可可,”他说,“改天来跟我们一起骑马吧。如果你愿意的话。”他耸耸肩,转过身去,可是,随着他的转身,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必需的,”我说着,笑靥如花,还眨巴着眼睛。在感到不安的时候放电总是个聪明的选择。“它们真漂亮。”

我的心竟然揪了起来,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我使劲压制着这种自感卑微的情感,不去在意,但是不知怎么,莫名其妙地,我就是在意。这不应该呀,我心里想。我比他优秀。这真是让人尴尬。

“我们的马吗?”,他说。“我想我们没有正式介绍过呢。”他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这一眼什么意思。“但如果你愿意,现在就可以过来看看。”

还有点怪异。而且好像越来越怪异,我就要哭出来了!因为一个我并不喜欢的男孩不认同我!我满脸通红热泪盈眶,开始抬起手腕擦起了眼泪。

“可你怎么没说起过呀?”她说,但我趁她还没有开始问就打断了她的话。“耶,他们有那些超棒的骏马,”,我说。“我都忘了,叫什么名字来着?”我看着詹姆斯,打赌他也不敢提起那天尴尬的事。

“可可,你怎么了?”妈妈满脸疑惑地问道。“你眼看上去红红的。”

“是的。前两天他们骑马从我们庄园上经过,”我说着,使劲想表现得镇定自若一些。

“也许我对干草过敏吧,”我匆匆回答,眼睛看完别处。“我去外面站会儿。”

妈妈看上去更加困惑了,“你们见过?”

我离开了人群。身后查莉正对着化石“啊”“呜”地惊叹不已。(“我喜欢花斑马!他们真可爱,”她一遍一遍地说着),每个人都伸出手去拍拍大胆,奈丽,派丽,百睿或者哈瑞,或者不管什么名字的马。没有人斗胆去拍纸杯蛋糕。

“我们以前见过,”詹姆斯回答,他看着我,耸了耸肩。

我的眼泪还在眼眶里就要掉下来,我想我需要点空间需要点安宁,所以我就朝边门走去,想到外面院子里去透透气。靠近门口处,我只顾感觉清风拂面,忽略了泰莎向我大声喊叫让我当心点。

妈妈大惑不解。“有什么不对劲吗?”她问。

终于,我想,终于清净了!我一步迈出进入院子。

我抬起头,挤出了一丝微笑说:“嘿,谁知道呀,是吧?”我看见他们脸上的期待变成了狐疑与惊讶。泰莎睁大了眼睛看着詹姆斯,而詹姆斯则抬起了双眉。

我真的不该忽视泰莎的话的。

妈妈接着说。”还有这位,“她边说边转向我,”是…你在哪儿?你去哪儿了啊?啊,看见你了。”她一把将我从爸爸后面拉了出来。“这是可可。”

她说的是“当心!门口有个大水坑。”

金发小妞点点头,微笑着说:“十三岁半。”

听她的话才是明智的。

妈妈还是介绍我们。“这两个是查莉和乔希。你们看起来是同龄的。我猜十五岁吧?天知道。哦还是有泰莎,你大概十三岁,还是十四岁?”

因为这个水坑不仅只有水,这是泥浆,混合着马粪。而我现在就身陷其中。我低头看我的衬衣,上面溅满了褐色泥点,然后我又低头看我的鞋,我的鞋已经无处可找。泥浆已经没过我的脚踝,攀上牛仔裤,完全吞没了我粉红色缎子小平底鞋。

“詹姆斯,”男孩说。他没穿上次的法兰绒T恤,而是套了一件冲浪式T恤。看起来好些了,我心想。但是当我看到他的鞋子时我又默默叹了口气。还是那双古巴靴。我猜有些人怎么变都是那个熊样。

我,困在泥水坑中。

“我是泰莎,”女孩说。她今天穿着一条运动裤和一件看起来相当廉价的上衣,估计又是从什么低价店捡来的。

如果我的人生是部电影,对于一个面目姣好颇具魅力而又麻烦不断的女主人公(是我)来说,这个时刻大概就是与我们的优雅邻居奈丝碰面的最佳剧景了。

我退后一步,不太情愿握手,故意假装成其他人而非我自己。

我开始预想也许我根本料想不到的事情要发生了,对,你猜得没错,就在那个时候,奈丝出现了。

我无处可躲。也没有退路可言。我想要不就假装自己肚子疼,然后回家去算了。但是妈妈已经抢先说话了,“嗨,我们是弗兰克一家。你们一定就是奈丝的孩子。”

“你好,我是奈丝,”奈丝说(还要说)。她个子高大,笑容可掬,一头短短的卷发,浑身上下穿着骑马的行头。马裤,全纽扣到底的衬衣,一件硕大的马甲。她朝我伸出手,因此我上前去握她的手,但她大笑。

“皇家复活节表演团”的男孩和穿错上衣的女孩。

“不。我在拉你出来呢!”我抓住她的手出了泥坑,感觉自己挺蠢的。

噢噢,我心想。紧接着,喔喔!因为从开着的马厩门边走过来两个人——两个人我认得的人。一对兄妹,有着金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

“真是太不好意思,我们真的必须把那个洞用沙砾填掉。让我找点衣服给你换换,”奈丝说道。她的声音和蔼,“你满身泥巴。快进屋去,我帮你收拾一下。”

在马厩里我可以看见一些马。准确来说是两匹马。一只巨硕的棕马,还是一只高大的白马。

我几乎不想开口,因为我还是想哭,所以我抽着鼻子慢吞吞地跟着她。进屋后她拥抱着我,不知怎的,她的拥抱让我感觉安全温暖倍受关爱,好像我几个月没有这种感觉了,以至于她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甚至她让我在门廊上把我大部分沾满泥巴的衣服脱下(她很有礼貌地把眼睛转向别处),到洗衣房把自己收拾干净,穿上她给我拿来的一件泰莎的说不出来什么紫的衣服(呃)

我忽然怔住了。

“这种颜色真的适合你,”当我一收拾完毕换好衣服她就看着我说,“我打赌这种颜色肯定穿得很多。紫色把你的眼睛衬托出来了。”

半截小门的标配当然就是从里面探出脑袋的马匹。

“不,”我说。我耸耸肩。“我没有任何紫色的衣服。以前我倒是总穿紫色的但是萨曼莎说……”我拖长了声音。“我的意思是,我放弃紫色好长时间了。”

我们停好车,一个推着一个出去。整体看起来真不错。可能我压根就不该把她们家想象成一个失败品。我的眼光扫过庭院,从右边的宅子一路看到棚屋。噢,应该是马厩。它们的门是半截的,就像你在儿童读物里看到的农场一样。

“哎呀,你应该重新穿起紫色,”奈丝说。“你穿紫色很好看。”

“你们在这可以展望一下我们家小棚子以后的样子了呢”,爸爸兴奋地说着,边往右眺望,结果差点把车子开进篱笆上去。“噢,别别。对不起。不过仅仅是因为太黑了。等我们把房子造好太阳能光板装上,你们就能见到了我们的房子了。”他用手指着那个通往下面小溪和一片空旷地的斜坡。“看到那儿了吗?那是我们家的牧场之一。”

我想那天晚上的聚会除了我之外每个人都觉得很成功。我们吃着炖羊肉和巧克力,还有谁吃了都说好吃的自制酱布丁。爸爸妈妈一刻不停地跟奈丝谈论着土地,马匹,耕种和私家车道;詹姆斯和泰莎跟乔希和查莉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有几次我试图加入他们的谈话但是似乎没有人听见我说话――他们只顾他们说话――所以我就只有吃着听着,然后感觉自己渺小无足轻重,穿着别人的衣服在自怨自艾。

“哇喔”,查莉说,“真漂亮!”

晚饭过后,孩子们(除了我)都被请到詹姆斯的房间去玩了,而我跟爸爸妈妈和奈丝坐在房子里,假装不想加入他们的行列而去浏览奈丝那拥挤不堪的书架。听着楼下大厅里传来的笑声,我突然觉得很悲哀。情绪低落。而且孤独(这是那天晚上我第三次对自己感到意外了)。

好吧,我心里嘀咕着,看来不像我想的那么糟糕。我们的车子驶入一个大门后,大路往右一拐进入宽阔的沙砾覆盖的院子,院子中央一颗巨大的橡树,院子一边是一座很大的棚屋式的建筑物,另一边是一座安了挡风屋檐的大宅子,附带一个超级大的环绕型阳台式游廊!整个院子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绿色草坪,色彩斑斓的秋叶。

真怪。我没有改变主意,我不想待在巴德岗。我想回悉尼去。我下定决心绝不去喜欢上詹姆斯和泰莎,那么讨厌又虚情假意不入我的眼。还有詹姆斯那么招人烦说话那么直接。他显然受不了我,我也不打算跟一个和我不在一个频道上的人出去逛。

首先,通向他们家的车道可真的就是车道,上面铺着适当的碎石和此类材料,没有崎岖颠簸,完全平整通畅。道路两旁竖着篱笆,还栽着琥珀木,树上金色或橘黄的叶子正到了凋零的季节。

但那不是主要问题。

可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特意用来描述他们农舍的两个词跟实际情况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奈丝的种马场可是一点也没有寒酸或者微小的样子。

我突然意识到我还是想要朋友的――至少现在需要。一旦回到悉尼我就能够重拾友谊。而身处在这样一个没人喜欢你,你也不喜欢任何人的地方,真是一件痛苦的事。

当我们坐进车子时,天空看起来要下雨的样子。我突然想到,如果真的下雨的话,我的鞋子岂不是要让泥巴给弄花了,但我又打消了这个担忧。不管下不下雨,我都不能穿着高筒雨靴出现在邻居寒酸的小农舍里吧。我可是城里来的,我要让那些乡巴佬见识一二。

特别是当这种情况要持续一整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