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读书网 > 言情小说 > 泥水坑和爱情 > 第十章

第十章

他们停住。

从指缝间我看见那两匹马以超声速度从我身边掠过,但随后我听见一声吆喝,看见骑马的人掉转马头朝我走了过来。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他们直接冲着我飞奔过来,我脱口而出一声尖叫,两条腿撒开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然后逃到一个树桩后面躲了起来。我蹲在地上,全身发抖,双手捂脸。

他们总共有两个人,骑在漂亮的马身上,我呢,一个人躲在小到可笑的树干后面。再说,刚才我像一只被压到的几内亚猪一样捂着脸奔跑,他们目睹了这全过程。我可不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我一下懵了,随即恐慌无比。

“嘿,躲在树干后面的那个人,”一个男孩说。他骑在一匹棕色的马身上,现在这马看起来比之前五米开外时更加高大威猛了。棕色的这匹马不像另外一匹那样安静,而是一直在不安分地原地小跳着。男孩费了很大劲才控制住它。同时,棕色的马还在出汗,因为我能闻见那气味。马鞍下和后腿底部还有些毛湿漉漉地沾成一块一块的,冒着泡泡。我掐紧了鼻子。呃。

可就在那时,我看到了他们,一白一棕两匹高大的骏马,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穿过我们的牧场朝我狂奔过来。我以前从未见过奔驰中的马,而这两匹骏马一起飞奔的样子看上去凶猛可怕。我原先总以为马应该都是很温顺的,鬃毛上扎着丝带,背上骑着小姑娘。但是我来告诉你,那完全是虚构出来的神话故事,是出版业为了卖那些小马驹的故事瞎编出来的。这些马看上去真狂野,其中一匹张着嘴露出吓人的牙齿,另外一匹口吐白沫唾液直滴。

“嘿,你还好吗?”这个男孩又问了一次。他关切着看着我。我僵着身子站起来,抬起下巴望着他,想要表现出像我这样躲在农场的某棵枝干后面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我在小牧场低处边缘瞎逛,愁眉苦脸地踢着草根。突然,我听到了一种低沉有力的声音。风暴?雷声?我无聊地猜测着,然而雷声很快就消失,这个声音却越来越响了。车子?噢,咚,噢,我拍着我的额头,这声音绝对有清晰的节奏,一种打击和擂鼓的声音,还伴着荷荷荷荷吆喝声和叫喊声。随后我感觉到了地面的振动。地震?怎么这么倒霉!

“你们要干什么?”我问道,冷酷地看着他。他大概十五岁,我猜。他穿着一条牛仔裤,一件蓝色法兰绒T恤,戴着一顶马术头盔,脚上套着一双你能见过的最傻帽的古巴坡跟牛仔靴。就是那种中午用来打发时间的老旧西部片里的人经常有的装束。现实世界里还真有人会这么穿?我抬头望天。老天爷,这就是你让我来的地方?带我走吧。我还不如去死。

在那个小棚子里住了三个星期左右后的一天下午,我在学数学时又跟乔希干了一架。(他:真笨,你得去掉这个。难道学校没教过你加法吗?我怎么会有这么笨的妹妹呀!我:扑上前抓住他的头发,你这个白痴,快从我眼前消失!)结果我被妈妈赶到棚子外面去冷静冷静。

白马上的女孩盯着我看。她也穿着牛仔裤,谢天谢地,她好歹套着一双正常的骑马靴。但是她的红色T恤毫无疑问是从凯马特四美元专区买来的。悲哀的是,由于她的胸部太大,这衣服完全不适合她。

但显然不是这样的。巴德岗实际上是有人居住的,而且是他们自己选择住在这里的,并且乐在其中。谁能想到呢?

“你在那里做什么?”她问。突然间我意识到他们两个长得有点像一家人。不幸的是,他们的相似之处并没有让我觉得美。他们都长着尖尖的鼻子,留着金色的头发,可不是波浪一般优美的金发,而是脏兮兮的。他们倒还是有一处生得相对漂亮——明亮的蓝色眼睛。眼睛是关键,我总是这样认为。但是当其他地方都长得很抱歉时,眼睛再完美也没用。

刚到的时候我曾以为我们是唯一一家生活在这儿的人呢,有点像故事中说的那样,在茫茫大海中身陷孤岛与世隔绝,方圆几英里没有人烟,也没有办法与大陆取得联系。

哥哥和妹妹,肯定是这样,我心想。穿错上衣的女孩可能就比古巴靴男孩小几岁。大概她是十三岁或者十四岁?

至少我这么想。

高高地坐在马背上,这个女孩又开口了。“你从哪里来?”

后来事实证明在农场学习有个好处。比方说,学习时间不会很长。我用了三个小时学完了在学校要六个小时才学完的课业,因此绝对节省时间。可问题是,时间省下来又能做什么?没电视看,没得上网,没有电,没地方可逛,没事可消遣。甚至连说说话的人也没有。

“没错,你是谁?”她的哥哥问。他还在费劲地控制着他那匹一直在乱动的马,很显然棕马不喜欢他。

吃饭、做家务、写作业,更多的家务、接着吃饭、又是作业……日子就这样无聊地循环着。当妈妈第一次拿出一堆书本和笔还有其他东西时,我又“半白眼”了一次。“费那劲儿干吗?”我低声嘟哝着。“如果我们打算生活在‘中土世界’,我想我们不需要代数,我确信霍比特人也不学生物。”

我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可能是因为他们看起来比我高出好几米,都骑在巨大的动物身上。甚至,这两匹马大得似乎能把我当作早饭生吃了。(好吧,我知道马是草食动物,但说真的,你看那牙…)可能还是怪我躲在农场中央又是尖叫又是发抖的样子实在太怂。我知道。但我觉得自己跟他们起来太弱小了,我得保护自己。

农场里的生活荒谬艰难,脏累不堪。我是说,这是二十一世纪对吧?正如我几乎每天对查莉念叨的那样,人类发明了电,烤箱和吹风机是有原因的――因为有了这些发明生活才更加美好。但这根本说服不了爸爸,他就像只兴奋的兔子,每天早上蹦来蹦去,跟施工者商讨事宜,制定计划,做记号,量尺寸,用棍子在地上写写画画,查阅书籍,跟乔希谈论农耕和别的一些让我犯晕的愚蠢无聊的事情。夜晚,他在火堆前伸出双手,又是唱又是说,“噢,现在才是生活,这才是生活该有的样子。”我翻了个“半白眼”,放过我吧。查莉在谈论马,“要是我以后有一匹马,我就穿上带泥的马靴,还有马裤,戴上牛仔帽,稳稳地骑在马背上。”说得好像她从未见过城市从未在城里生活过一样。甚至连妈妈都好像很享受现在的生活,原先我还相当确信如果她意识到每天得手洗衣服或者开半小时的车(那也是在修好了从这个鬼地方开车出去的路之后的事了)把成堆的衣服送到洗衣店里去,她一定会崩溃的呢。

“你们是谁?”我向后退步,接着展示出防御的姿态。“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第一周,爸爸教我如何做这些活儿。我给了他一个“半白眼”,当他说他期望以后我自己做这一切时我完完全全白了他一眼(当然没给妈妈看到)。但我实在无法想象一天洗一次澡都做不到,所以我每天都经历着这冗长烦琐的过程。坚持了一个星期后我把它当个笑话一样放弃了。我能承受的工作强度是有限的——即便是为了保持清洁为了维持一种标准。我承认我输了(但只对我自己),从此只坚持每天早晨用一小盆温水洗洗手和脸,每周洗一次澡洗一次头。

这听起来很讽刺,我知道。我讨厌牧场,以及跟它相关的一切——什么溪流,什么破屋子,什么房产,事实上,这整个地方都讨厌。但至少这地方是我的,再讨厌也是我家的。现在这两个穿着愚蠢的傻帽正侵犯我家的领地,我必须得警告他们。

事实基本是这样,一切都要很努力。因为小棚屋里没有电,我简直无法相信,像洗个热水澡这样简单的事情都要干那么多的活。你得把水从水箱抽到烧水的大筒里,在下面生一堆火把水加热,往往要等上三个小时水才热,然后把一桶桶的热水装进野营淋浴器里。做完这些活,如果轮到你的时候还能有三分钟洗澡的时间,那就很幸运了。

“什么?”女孩反问。她表情困惑地望着她的哥哥。“我们经常在这片区域骑马。”

“没事儿”,我说:“我只是累了。”

男孩点点头,直直的望着我。“对啊。这是我们经常骑马的地方。好多年了。”他的表情很真诚但是我却感到生气。“你们在开玩笑吧?”我说。“你们在我家的土地上。我住在这儿。”

陪我待了三分钟后,她的好奇心占了上风,还是想出去了,“我等下再回来,我保证。”

“真的啊?可是都没有房子,”男孩眨着眼睛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直率,表情也挺诚实的。可不知怎么回事,我很不喜欢那样。完全不喜欢。到目前我已经被他惹恼了。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都开始讨厌他了。

她关切地看着我,“你确信?你希望我在这陪你吗?”我耸耸肩,对她笑了笑,但真的是强颜欢笑,“我没事儿的。”

“不久就会有房子的。我们还在造。”我说,眼睛毫不客气地盯着他。“听说过房地产交易吗?你可以买下一块地或者卖出一块地。我家买下了这块地。所以我是这片地的主人,你们不能在这里骑马,从现在起,到很多年以后,都不能。”

“我真的不是很想去”,我回答“我就在这待着吧”。

我呼了口气。“现在带着你们便宜的棉T恤,你们臭烘烘的马和你们皇家复活节表演道具一起走吧,”我双手朝着他们面前的天空挥了挥,“你们还有机会伴着日落骑回去。再见吧。”

“来吧,可可”查莉每天早晨对我这样说,“我们去看看那条小溪”“我们去后面的牧场玩”或者“我们去那片橄榄树林吧”,或者去看那天任何一件让她感兴趣的东西。“你到底怎么了嘛?”

女孩看起来受到了惊吓,转向她的哥哥。但男孩只是耸了耸肩。“走吧,”他说。“反正,你看,”他边说边调整着马,那匹马仍旧不耐烦地跳跃着,“她早就准备好走了。”他把马转到一边,又回过头来看我,努力微笑。“可能还会再见到你。”

而我呢,就像装了用过的或不匹配的电池——那种打折区买来的、假冒伪劣的、两头布满锈迹和灰尘的、连个名字也没有的电池。我几乎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

我摇着头,双手撑在屁股后面,目送着他们离开。拥有权力的感觉真是太棒了,我忍不住不显摆。冲着他的后背我喊起来。

乔希和查莉喜欢新生活,好像他们一直都是这样过日子似的。他们劈柴火,帮爸爸清理房子,在农场里四处探索,那么精力旺盛兴致勃勃,就好像刚换上了一整套崭新电池的玩具车一样,呜呜呜轰鸣着,不知疲倦。

“哦,还有你的靴子?说真的,现在没人会这样穿。除了澳大利亚那个旅游频道的广告,什么“烤肉架上再放一只虾”,那还是专门给日本游客看的。简直太老土了。”

更何况,我要竭力降低死亡风险,因为死在这里,我得到的葬礼将是最老土的。据我现在对我那个爹的了解,他很可能会把我往野外某个地方一埋,然后把我忘得一干二净。没有墓碑,没有措辞讲究的碑文,没有头戴黑帽默默悲咽的人,没有鲜花,为我哀伤的朋友们也不会每年来我墓前祭奠,为我摆上寄托她们哀思的指甲油瓶子和寿司卷。不行,就是要死我也要等至少十二个月回到城里后再死,好歹让我得到一个像样的丧葬之礼。

我转身,得意洋洋地朝牧场高出走回去,对自己感到颇有些满意。干得好可可,我心想。你再也不会见到他们了。

唯一一件没让我耷拉着“半白眼”的事情是那个蹲坑厕所。是,它是臭烘烘,但至少没有泥巴,没有扎屁股的刺荨麻,没有水蛭,而且我想我总得找点东西感激一下吧!不过每次去上厕所,我还是要仔细检查一番,确保没有褐色的蛇(实际上是确保没有任何颜色的蛇,只不过褐色的会要你的命)。如果因为屁股被蛇咬结果进了医院,那还不丢死人了,简直是地动山摇一样倒霉呢。

我真不能再那样想了。

当我看到即将成为我们的新房子的小棚屋时,我翻起了我的“半白眼”。我没看错吧?这屋子我无法接受。满地的沙砾,墙壁也不像样,只是锈迹斑斑粗糙不堪的铁板而已,“厨房”里只有一个手提式简易炉子和一个连接着发出噪音的小发电机的野营小冰箱。当爸爸整理好我的“卧室”后,我朝他翻了一个最大的“半白眼”,因为所谓“卧室”,基本就是一块浴帘后的一张床而已,甚至没有足够的空间来打开我的手提箱。每次要换衣服,我就得把手提箱费劲地挪到床上,挑出要穿的衣服,然后再把东西放回去。

因为我想的永远都不对。

在接下来几个星期,我把被我称为“半白眼”的表情练得非常完美:我使劲儿睁大双眼,眼珠略往下左右骨碌骨碌滚动。这个“半白眼”表情并不足以惹恼我那个对翻白眼特别反感的妈妈。只是,通常我这么样做会被“赏”清理厕所。而我总是要抗议一番,当真?还是玩笑?非得罚我清理厕所么?我绝不该受到这样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