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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是认识了项羽,他跟我一起补考,这次他演斐迪南,我演他的爱妻。

项羽,我仿佛第一次见到。他是被我的触角触摸不到的那种人。老师说:“不论你是谁,你也跟着他们一起补修。”我想我有必要开始哭了,不哭对不起群众。同学们为了表示支持我,全体离场。这件事闹得全校都知道了。都知道一个更年期女老师欺负了校花,有男生被连坐。

我们下了血本。硬件上:租来了港剧律师的假发,还借了古代欧洲少爷、小姐的戏服。软件上:台词少的同学,可以早点回去吃饭;台词多的,留下对戏。我和项羽坐在教室,苦练台词。

又说:“老师,他们演得很好啊,倒是你今天怎么了,你还好吗?”

练了三遍,他说:“我可以抽根烟吗?”

男生说:“我叫项羽。老师,这只是演戏,我们又不是专业学表演的。”

我注意到男生原来是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拿烟的,这是爷们儿的姿势。

老师生气了。“你是谁?”

他拿烟的动作有点儿佻达,有点儿放肆。他说:“看什么?”我说:“没什么。”“那继续练?”“继续。”

这时候,教室后排有人站起来说:“老师,傅云子怎么了?什么叫‘自己那一套’,请你给解释一下。”

练完了他就回去了。半路遇见跟他要好的男生,他和他们说笑打闹——我居然在远远地跟踪他,这连我自己都惊讶。

大家都被突如其来的冷场吓住了。

他对于我来说,是一颗星星。遥远、迷茫、不可触及,因为他并不喜欢我。

她讽刺我:“别把自己那一套带到课堂上来。”

他怎么会不喜欢漂亮的我呢?我的自恋和自负、自私和自卑都被他激发出来了。以“自”开头的词语真没几个是好的啊。我想那难言的滋味,那自恋、自负、自私、自卑也许就是爱情。

但是我得罪了老师什么呢?那个老师说:“斐迪南这拿烟的手势,太好笑了!”她学我拿烟的样子,以食指和中指夹烟,她说,“这是女人的,不是男人的。”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

我被分到《阴谋与爱情》组,为了得到高分,我们决定拼演技。我反串斐迪南,一个男生演露易丝,最后这对苦命鸳鸯还要一起死。为了演得比较像那个悲伤绝望的斐迪南,我们设计了一些细节,比如在剧中抽烟、喝酒。

那些天我特别渴望排练。

还真是演戏啊!老师把十本巨著用五天讲完,就给我们分组了。十个组,每周的课就是抽签选一组来演一本名著。演好的,全组九十分以上。中档的,可以及格。演得不好的,补修重演。

一群人又在文科楼的天台聚集了,不重要的角色终于去吃饭了,留下我和项羽。他说:“歇会儿,我放飞一下心情。”他拿出一根红双喜。

我们大一下学期上选修课,学长们向我做经验介绍:外国文学选读这一科特别好过,只要演一次戏。

我忘记把目光收回,在女追男这种事情上,我是生手,学不会“绿茶们”惯用的伎俩。“绿茶们”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就会说,觉得,嗯,你拿烟的样子挺好看的,呵呵。

所以我的灵魂,一开始就被形塑出触角,专门用来辨识优秀的男生。普通的男孩在接近我之前,慌不择路地逃跑,化为泥土。不跑的,那是真正的猛士,是羽化为星辰的男人。

我只是傻乎乎地看着他,

是妈妈捏几下;爸爸捏几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亲戚们各来捏几下;无端的路人,不分好的坏的,捏上几下;再长大,老师、同学、朋友又捏几下;我们才拥有如今的灵魂。

他忽然走过来吻我。他还吻偏了,一嘴巴吻在我嘴角。他重新抱着我的头,看准了,再吻对了。

我们出生之时,灵魂都是一模一样的,如同软软的面团。

吻完了,我说:“怎么办?我有男朋友。”

为了让我读上那所有钱人的孩子才能念的高中,她卖掉了我家住的那所地段不错的房子,换成地处偏远又非常小的二居室。而我爸则辞掉了化验员的工作,去经商,为了多赚点儿钱,连原子笔都批发了做。

他笑了笑说:“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我妈从小教育我,要嫁给“家境殷实”的男生。当然,她也说过“人品好”“有教养”“对你好”“踏实”……但她又说回来,重点是有钱。

我和丁微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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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律王命人砍下约翰的人头,莎乐美抱其头拥吻。

五年以后的一天,我跟项羽说,我们不如生一个小孩吧。

所以说,有美丽的外表,不一定代表就有美丽的灵魂。莎乐美很美,约翰不要她。她跟希律王说,她可以为他跳七重面纱之舞,但条件是她要抱着约翰的人头。

于是我去逛街,带着温柔的母爱买了很多玩具、安抚海马、婴儿洗发水、榨汁机、床铃。

我怕的是自己的心,那心被虚荣、骄傲和所谓的骨气撑满,称不上上等。

项羽说:“可是这样我们就不能买车了啊。你看,孩子还没生出来,可车每天都要用啊。”

我不知道当时的我为何会难堪,我很在乎失去丁微吗?我并不啊。他对于我非常重要吗?也并不啊。像他这样的男生,对于当年的我来说,实在不难找。我大可以挑选更好的。我怕什么?

他又说了一句比较有杀伤力的话:“我们还没有结婚。”

他是吃鱼翅长大的。我是吃鲨鱼肉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是啊,我们没有结婚。容我小人之心地猜测一下,我们不结婚的原因也许是,美也是令人没有安全感的啊。

丁微说:“我倒是没吃过鲨鱼肉,要说鲨鱼身上的东西,我只吃过它的鳍。”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我无法阻止我妈没见过世面的谈吐。

我真讨厌“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因为我从小就被告知,你应该和家境好的男孩子做朋友。我真厌恶这样的教唆。

我妈继续说:“分配每家砍一块鱼肉回去,结果还是抢了起来。”

那年我确实很想有一个自己的小孩。

我用眼色示意她不要说下去。

也许女生都会有这样的时期,不管是二十五岁、二十七岁还是三十一岁,反正长着长着,忽然就想繁殖后代了。这种时期也不是年年有,错过这村没这店的感觉。我还害怕错过这种盛情盼望一个小孩的心情。

我妈继续说:“鲨鱼肉很粗糙哦!”

如果我有一个小孩,把自己的美丽遗传给她,并且告诉她,将来找一个不会因为多一件玩具就和你冷战的丈夫……不,我为什么会这么想?我莫名其妙变成了我妈,好可怕。

几句话之后,我爸妈的话匣子搂不住了。我妈喝一口酒,说起她小时候在海边的生活,她吃过鲨鱼肉呢!

冷战期间,我出差。还有故事在发生。同我一起出差的领导,在半夜两点打电话到我的房间,说:“你过来一下?”

有了这样的前提,他们暗中达成默契,结成了一个联盟。

我没去。

而我爸妈也为款待他拿出了一生里最多的热情,还买了很多海鲜。

所以我又失去了工作。

丁微很会和长辈聊天,看得出来,他刻意要让我爸妈对他满意。

美也是人生负担啊。

我觉得他也够壮烈的,舍生取义,来到这间坐落于城市直肠里的,不足六十平方米的民居。

出差回来我和我妈喝酒,我妈说起她小时候的事。她说:“你戴的这个发圈,要是我小时候有一个,戴着去上学,那全校的女生都会排队来欣赏。我那时那么漂亮,再有这个发圈,我喜欢的那个男生一定也会看到的。”

丁微说:“你为什么不唱歌,一直唱上去!”他心情很好,很兴奋,随口唱出一句和他年龄不搭调的老歌。“敌人腐烂变泥土,勇士辉煌化金星。”一曲革命歌曲唱完,他敲开我家大门。

“男人不会因为你多一件饰物就对你刮目相看的。”我打击我妈。

丁微总说要去我家里拜见我的父母。终于在大二的暑假,我带他到我家。他大概这辈子也没爬过楼高六层却没有电梯的板楼。楼道里的感应灯年久失修,每上一层楼,都要大声咳嗽一下。

“在我那个年代,会。”我妈坚定地说。

三千年前的那个男人也不是穷人。在一切都靠农耕手作的古代,他已经在做贸易了,所以他是有钱人。他当然吸引女性,不论是美女,还是丑包。

“那你喜欢谁?”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我喜欢你爸啊。”

世间有这样的悖论:一个美女嫁给一个富人,那肯定代表这个美女贪慕荣华。可是一个美女如果嫁给又丑又穷的男人,人们不会说她人品出色,人们只会说,她好蠢啊。

“那你不是最终得到我爸了吗?”

我也喜欢丁微。在此之前,他还有一个重要的定语,他是“爸爸是省台头条新闻里常常端坐首席的人”。

“但不是你想的那样,没什么意思。”

大学一年级,丁微每天会开车来我们学院的宿舍楼下,喊:“傅云子,你再不下来我的车要被贴条啦!”他喊了十几次之后,宿舍的姐妹一听到他喊就会说,傅云子,你男朋友来了。

我妈和我爸有怎样的故事,我不得而知,她也不告诉我,反正不是《山楂树之恋》那一类。问题是,她也没嫁给有钱人,凭什么要求我这样?

但人类就是这么肤浅的生物,爱情说穿了是皮囊的吸引。

她可能想说的是:喜欢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

可是漂亮并不是漂亮的这个人本身的功劳啊。那只能说是她父母碰巧把她制造得好看,跟她自己是完全没关系的事。

她嫁给了没什么钱的我爸爸,她觉得吃亏了。

他们都喜欢我,可他们喜欢的是我的灵魂还是我的外表呢?我的人生从我出生起就被赞美包围,他们无一例外地说,真漂亮啊。

可是嫁给有钱人又能怎样呢?生活到头来都会“没什么意思”的。

我该接受哪一份礼物,再把剩下的退还呢?

我听说丁微结婚了。

再之后,前面的前面,有人喊我。我还没反应过来,一朵花砸中我的头。花落在桌面,花茎上缠绕着一串项链,项链的珠子都很大颗。我知道,把这条金链子放在水池,它不会浮上来,它是真24K金的,来自父亲开金店的男同学,大手笔。

我对自己说,我也会结婚的,我不会因为漂亮而过上不幸的生活的。

之后,斜后方对角线的角落里有人通过十只人肉信鸽,将一支钢笔传递到我手里。还有一张纸条:已经灌好墨水,祝你生日快乐。这是来自班长的示好,灌好墨水的派克笔,重点在于体贴入微。

第二天,项羽来接我,他见到我就说:“我们结婚吧。”

我坐下,发现书桌里有一只熊。把它捡起来,它的眼睛会动。捏它的左手,它说出一句英语脏话。捏右手,它会录下你的声音。把它再放下,它会撒尿。这是我同桌送我的。他说,生日快乐。

我妈在楼上咬牙切齿地说:“你们休想。”

但是整个教室里有一种低低的气压,预示着我将得到的惊喜。

但我还是跟项羽结婚了,而且有了小孩。那些玩具都派上了用场,只是我不觉得我还爱着项羽。我妈说的故事,我好像终于能懂一点点了。他抽烟的时候我不会盯着他看,只会说,去阳台去阳台去阳台。

和平常一样,我来到教室。人已差不多坐满。我尽量轻轻地走路,让鞋底和地面摩擦的声音减小到不能再小。我从不想引人注意。

但是我知道我对他有另一番情义。当我们一起把孩子的尿不湿打开,看到一泡新拉的屎,一起赞美其成色、质地,还一起闻了闻,然后我去丢掉尿不湿,他给小孩洗屁股。这种时候,我知道我们到老也不会分开,情义无价。

我还记得我十五岁那天早上的事情。

三千年前,那个女人还在每一本《诗经》里哭,《诗经》每年要卖掉一千万册吧?

三千年过去了,这话至今都有道理。

嫁给有钱人又有什么好呢?最后让后世的人看笑话。一千万个后人看到那篇《氓》,九百万个人觉得那里面的男人就是个流氓。剩下的人知道,“氓”字是“人”的意思,古代的所有男人都可以泛称为“氓”。说回来还是流氓。古代中国妇女真是悲惨呵!

“说”是通假字,同“脱”, “解脱”的意思。

现代社会进步多了,女人可以选择她想选择的生活。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不一定非得嫁给有钱人的,不论美人还是丑包,不一定的。只要你自己愿意,嫁给穷一点儿的汉子,只要你觉得快乐就行,你就很牛逼。

后来,宫里派来了采诗之官,把这首歌整理、编辑,交给王。王听后也潸然泪下。再后来,有一个叫孔丘的总编,想要讨好王,便把所有的诗一共三百零五首,编成一本杂志。这就是《诗经》。

当美丽不再是负累,脱掉它一如脱掉穿山甲厚重的外壳,我把我那被捏造后、变了形的灵魂摊开,风干,碾碎,磨成粉末。它虽不能还原为最初的柔软随和,但和小孩父亲的那一份一起,平铺,二合为一,再分出三分之一,给孩子,还是能用的。

三千多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在田野间劳作,看到一个哭泣的女子。他们觉得她既可怜又蠢,便为她写了首歌。

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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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我的小孩是因美而自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