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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从北到南的路上我丢失了许多神明

一切如常,我在单位里熬完了第一年,新来的人管我叫姐。

但是没有人问起。我以为这件事会从吴姝城那里传开,然后如同货币一样默默流通,只要绕经几个多嘴的前同学,就能传进我们单位,直至传回我自己这里,以尴尬糟烂的姿态,标志我最终成了一个笑柄。可是真的没有,甚至连你都一直不知道。

我不知道是该感谢吴姝城还是该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总之,我的心理更加矛盾,心思更加复杂,心情更加难受,心态更加变态……仿佛本有的羞耻又被添了一层釉彩,更结实,更显眼,锃亮锃亮地闪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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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放弃你。我怎能放弃你?你是一只海豚,我梦中古老又天真的存在。早在我生而为人之前,就仿佛遇见过你。即使你与我不通言语,也会搭救迷途的我上岸。我还记得我们少年时代的事,关于白加黑和喷嚏雨的事——那是个清早,去往学校的公交车里挤满了人。我被人群推挤,挤到你的身边。在公交车再也无法塞多一个人进来时,司机硬是下车,用手推,用脚踹,塞进来五个。这样一来,我和你被迫以几乎是面对面紧紧相拥的姿势靠在一起。然后,你对着我,连打了十个喷嚏。

内耗太多,我如同一位临危患者,急需补充一袋血浆。我来到我熟悉的餐馆,点菜。热乎乎的血肠,像小朋友玩的长条的气球,凝成枣红的一段段固体。煮熟、切片,配以清淡酸鲜的酸菜汤。我不去想今天干的这一票大事,和自取的这一段大辱。自然有人会找我问起。

你连说“不好意思,我感冒了我感冒了”。我披着满头喷嚏雨,不知为何没有发飙,我只是说:“我肯定要被传染啊,同学。”

她是真正的冷酷仙境,她或许早就应付过像我这样愚蠢的女人。因为漂亮,因为聪明,因为有太多男生奉献爱慕,她早就做惯了感情练习题,已经熟能生巧。一个不足以与她抗衡的我,不论是相貌、家境、学业、情商乃至发自肺腑喜欢的人,她都不必高看,因为,根本构不成比较啊!

车到站,你与我分散在学校的人海。我望着你的背影,心里涌动着一种难言的滋味,挺愉快,挺忧伤,也挺荒芜。那天下午自习课,有人敲教室门,闪出一个漂亮的男生的脸,那是你。我们班全体女生都对你行了注目礼,而你只对我钩钩手指,示意我出去。我简直是黄袍加身般地以昂首挺胸的姿势走出了教室,让所有人误会吧!让误会有多少就来多少吧!多么醉人的误会,就让所有人都误会你在追求我,我求求所有人了!我暂时沉醉在这个小小的梦的泡泡里,直到你递了一个小纸包到我的手里。展开纸包,一颗白加黑的白片。你说:“希望你不要感冒哦。”

为什么你不放弃他,让他走上正确的健康的爱情路途,非要……害他呢?“是他自愿的啊。”问这样的问题,我也能替吴姝城做一个特别简练的回答,而且我不再有能力反驳。

那年暑假,我在电脑城遇见你。你在帮你家亲戚打工,而我正要配一台电脑。我跟你杀价,开着少年人才好意思开的玩笑。

可是你既然都没怎么在乎过他,为什么你还要霸占着他呢?

“不能再优惠了,真的,这是底价了。”你说。

真大方。你看重的,我从来没当真过,你拿去好了。真厉害。

“那总得送我点儿什么,不然怎么好意思让我刷卡啊。”我说。

“你喜欢他啊?那你拿去好了。”

“好吧,好吧,我用我赚的钱送你个礼物。”你说,终于把我哄到了收银台前。

拖着灌铅的腿往家走,每一步都像有镣铐。我是一名狂妄的勇士,有勇无谋,刚愎自用,“杀杀杀”地狂喊着冲过去,被人轻易一句话就击败了。吴姝城是这样回答我的——

于是那年暑假,我真的收到了你给我的礼物,一条珍珠项链。

回到我的小城市已经是傍晚了。巴士停下了。我像那种石膏看门狗,呆坐着,一动也不动。巴士上满地的果皮纸屑,司机在清扫了,我还呆坐着,挪都不挪一下。他用扫帚碰我的脚,示意我该滚了。我从发呆中被猛然惊醒,嗷地尖叫,还把司机吓了一跳。

虽然对于你来说这是一条身不由己的珍珠项链,但对于我来说却胜过世间任何珍玩。我始终戴着你送我的珍珠项链,十年了,珍珠毕竟是珍珠,跟宝石、木头、金子不同,它是动物身体的一部分,一层泪痕一层钙,再好的珍珠戴久了也会发黄。项链上的珍珠,越来越像一颗颗缺钙的假牙,而不是珠圆玉润的珠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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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来,这算是誓师还是威胁呢?

秋天,你的爷爷逝世,我妈让我去随礼。小城市就是这样,任何婚丧嫁娶都可能关你家的事。我在灵堂前看到你和吴姝城,她看到我,对我做了一个只有我和她能懂的鬼脸。那鬼脸好像在说:“不要拆穿我哦,我还是并不很爱他。但是骗骗他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如果他愿意被我骗的话。”

“我是打算将来和他结婚的。我的丈夫,一定必须得是他。”

那个鬼脸激怒我了。

貂儿是他给你买的吗?我很想问,嫉妒像野草一样疯长。那件白色带着浅灰枪毛的貂儿真的让我伤心欲绝。于是我说出这样的话:

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那么漂亮但那么无耻的人。

她明明是在说:“你别再骚扰名草有主的男人了。”

我冲过去打她。

后来,我当然见到了你的女朋友,冷静客观地说,她确实很漂亮。特别是有一只显得很高贵典雅的鼻子。这鼻子很像后来这些年流行的整容鼻子。这鼻子迷倒了多少男生呢?每一次呼吸,每一次抽泣,每一回笑起来皱出的小纹路,每一个甜美的喷嚏。这鼻子又伤害了多少男生呢?每一次冷笑,每一次闷哼,每一次不屑地用鼻孔看人,每一次嗤之以鼻……我还在为鼻子走神,吴姝城已经站起身,穿上她的貂儿要走了,她对我说:“他今天有实验,不能来见你了,特意让我来和你说一声。”

人们一定以为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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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戴着你给我的珍珠项链,在我的脖子上,日久如同一颗蛀牙。对你的感情如果是一颗生虫的蛀牙,那么失去了爱情的我就是那个留在原地的血洞。整天豁着疼痛的裂口,没有止痛药,不能愈合。

熏肉大饼的味道是爱而不得的沮丧气味,貂皮大衣是从没被人喜欢过的华丽的孤独。

人们把我架走,他们说我疯了,在别人家爷爷的葬礼上发疯。

年少无知啊,幸亏我没有问你。要知道男人如果喜欢一个女人,他是不会等到女人主动来问的。

我渴望你来找我,宽慰我说,其实我没有做错什么,反倒是为了喜欢的人去跟人单挑挺有骨气的,这让你对我刮目相看。我渴望你对我说,你是天真又好的女孩,从没坏心眼,也没欺骗谁,更不势利,所以我没有生你的气。我渴望你对我说,我喜欢你的大胆,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勇敢、直率,而且你对我特别好。

有很多次,差一点儿就说出来了,但随着卷在大饼里的熏肉又活生生咽回去了。

可是你一直没有来找我,直到有天,我们在路上遇见。我们都快三十岁了,你还泡在学校里,只有寒暑假回家来待几天。而我还在那个小单位做着每天必做的假账。我觉得我们足有七老八十了,老到可以释然一笑泯恩仇。我对你尴尬地笑笑说:“呵,T恤穿反了啊。”你看看缝线朝外的T恤,连尴尬的笑也不肯笑一下。

有很多次,我想问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你没有喜欢过我。从没有。不仅如此,你还有点儿恨我,恨我打了你的女朋友,你记着仇。

见到你通常是中午。“你又来沈阳干吗?”你说。“替单位办事啊。”我说。然后你会请我在你们学校外面的小饭馆吃熏肉大饼,我们一边吃一边欣赏窗外经过的人群,沈阳穿貂儿的妇女也不少。

我必须直面事实了,直面我浪费的似水流年。在青春年代,我不是那么幸运,我遇到了不喜欢我的人,可我却着迷于你,直至受到伤害。但我并不恨你,因为你一样也很无辜,只是顺从本能,为了喜欢的人而如我一般在努力罢了。

从我们的小城市到沈阳,有一种旅行巴士。每天早上五点发车,但要在城市的火车站兜上至少二十圈,八点整才正式启程。每个周一上午,我们单位开例会,我通常都会翘掉例会,坐上旅行巴士。

此去经年,我再没有见过你。我倒是见过吴姝城。她最终成了一名美丽的女“海龟”,在海外兜了一圈回来,在北京与我重逢。那年,距离我们毕业已经二十年,我已经离开家乡,鬼使神差地来到北京定居,我请她吃了一顿饭,她旋即又飞回美国。吃饭的时候,我跟她丝毫没兴趣提起你,我们剩下的好像只有故人重逢的亲密。不骗你,是真心的。人真的很奇妙,我们忘记了爱恨情仇,只记得我们应该算是亲生朋友。

从雪屋塌方那天起,我想我就开始喜欢你了。究竟为什么喜欢,这没法解释清楚。也许是你给我的那个灿烂的大笑。我开始像一名地下党一样偷偷关注起你。熟稔着你的一切:生活作息、习惯爱好、行经路线、亲戚朋友,我低调不声张地做着一厢情愿的红颜知己。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先是同学再是朋友,不敢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是一名暗恋者,最后以死党的名义目送你从家乡考去沈阳读博士。

但是出了餐馆,头上的酒被冷风一扫……我听到吴姝城说:“分手后,他来找我。我对他说,你知道吗,小旺比我更喜欢你,我把你让给小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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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那么说?”我问。

如此,我从小就被灌输了一种奇特的婚姻观:没有貂儿是不可以嫁的。男方不能为女方买一件貂皮大衣,女方就有权毁婚,并把男方在所有人面前搞臭。可笑吧?可怕吧?所以十七岁的时候,我很忧虑,忧虑你到底能不能送给我一件由三十五只紫貂壮烈牺牲拼接而出的天衣无缝的大衣?我真的没有太多信心——最重要的,我忘了说——是你还没有开始喜欢我。

“因为我也是一个骄傲的人啊,对你,对他,对谁都是。即使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东西,也绝不用低姿态去抢。”

女人们平时把貂皮大衣放在衣柜里,冬天的时候,她们把樟脑球的气味和貂皮大衣一起释放出来,把城市熏得涕泗横流。化雪的下午,满街的脏雪,隔几米就撞见一个穿貂皮的妇女,骑着自行车经过她们时得小心着点儿,如果泥巴甩到了她们的衣服上,她们是会破口大骂的。

“那你……喜欢过他,对吗?”我又问。

我们的城市如此小,可是貂皮大衣的占有率却可以成为世界之最。商场里会卖真的,地下商场里会卖假的,真的假的都有市场。女人们也许赚着每月三千元的工资,却几乎人人穿着三万块的貂皮大衣。小城市的人没见过什么世面,所以特别舍得掏钱,发狠地攀比。

“喜欢过,很认真地喜欢过。”吴姝城说,“如果没有喜欢过,我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呢?小旺,就像你喜欢他一样,我也一样喜欢过他,别小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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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我们都很认真地喜欢过他。”

你抬头看到了我,你像狗那样抖了抖身上的雪,也大笑起来。你说:“董小旺,出来玩啊。”

关于你,我们的讨论到此打住。有点儿过分是吗?我们这样讨论了你,在十年后,以坦白的语气讨论了我们是如何爱过你、放过你、失去你。我们的故事里,每一个都说着实话,没人撒谎。可是我们却感受到如同谎言的伤害。

我看到满身是雪的你站在那里,小孩们跑散了。我在阳台上狂笑。

塞外的风吹来,北京的雾霾之夜里有细细的沙尘。我呼吸着带有颗粒物的空气,胸腔塞满回忆。我始终当你是一只游弋在深海的自由的海豚,浅蓝色,有微笑的酒窝。那一年,初雪停止,晴风之下,你额发被吹乱,露出明亮饱满的额头。可站在你面前的我,只是一个普通、愚蠢的女生,还不懂得有时候为了得到爱,人应该学会使用迂回辗转的手段。

在我的冻梨吃完的时候,雪屋塌方了。

吴姝城回了美国。

最后你也钻进去,歌声在雪屋里降了一调,还是很好听。你和那几个邻居小孩在里头玩起来。

我该去哪里?

跑来三五个小孩,他们兴奋地钻进了雪屋。

我想回到我最初的小城,闭塞又害羞的小城。我想找一个人,他肯花重金为我购置貂皮大衣,一件由三十五只紫貂皮拼接而成的大衣。那个人深深地爱我,愿意为我倾尽囊中所有。

我再次走到阳台,看到你站在楼下。你手持大锹,全副武装,歌声是从你棉衣口袋里传来的。很有情调嘛,我想。看着你一边铲雪一边唱着不地道的粤语,把雪铲成了一巨型布丁。你把这布丁夯实,接着,你又开始从布丁肚子的部位往外掏,直到把它掏成中空。这样,一个雪屋做好了。

我该买一张车票吗?

我从阳台上拿了个被雪厚葬的冻梨。这梨的坚硬度堪比一只铅球。我把它放在凉水里,它慢慢剥落出一个冰的圆壳。我咬破冻梨的皮,吸里面的汁儿。这是逃学的上午,或者说,其实所有人都默契地没去上课,因为上课也不过就是集体除雪。我打算吃完冻梨再睡一会儿,这时候窗外响起了Beyond乐队的歌声。

在从北到南的路上我丢失了很多神明。

雪从正月初一下到初五,先是正经的雪花儿,后来成了元宵大,再后来像绣球。整个城市的路都消失了。能走到街上去的人是勇者,他们走在齐膝深的雪里像一只只地鼠。在我年轻的时代,没有微博、微信,也没有腾讯视频,下雪这种事,不会像在当今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被报道成“雪灾”,那时候下雪就是下雪,天气预报也毫不隆重地说“下雪”。

在从西到东的路上我能捡拾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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