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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锯

微生易初负手而立:“首先,你说自己当时年纪尚幼,随着师兄们前来擂台,并未参赛——这,是你的第一处破绽。凶案发生后,我已飞鸽传书询问过各门派掌门,了解你们几名受害者的情况。你入门的时间,是两年半之前。三年前,落魄谷中根本没有沈素手这个人。”

五、因果

四目相对,沈素手眼底强作的镇定骤然崩塌。

“凶手不可能是沈兄。”微生易初从容说,“但,他说了谎。”

“其次,你说看到长老在纸卷上画叉,这是另一处破绽。长老们端坐险峰之上,位置比擂台还要略高,以便看清场上比试的情形,你若是在台下围观,以你的角度,无论如何也看不清他们手中落笔的内容——除非,你原本就站在擂台之上。”

“不……”沈素手脸色发白,“不是这样!”

“三年前你已经上过擂台,那时你还不叫沈素手,只是一个无名之辈,你服用禁药提升体能,赢得了不可能赢的对手张剑,并因此几乎丧命。

“你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所以用苦肉计砍掉了自己的一只手,藏身在受害者中间,把大家都骗了!”

“你,就是三年前‘死去’的少年。”

“迷香……几场凶案现场都残留着迷香!”郝状状惊魂甫定,突然跳起来指着沈素手,“我明白了——你就是凶手!

沈素手说不出话来,兀自颤抖。

怪石嶙峋,山间树枝像枯瘦的手臂,不时斜伸出来。他没跑几步,身后却突然有一阵融冰般的暖意汹涌向四肢百骸。沈素手回过神来,才发现那不是春阳萌发万物,而是掌风!而同一瞬间,他已被微生易初擒住!

不错,三年前的擂台上,他差点丢了性命,但一场寒雨淋在他的“尸体”上,让他在空无一人的荒山上清醒过来。此后他改名换姓,拜入落魄谷,成了今日的沈素手。这么多年,竟然没有人认出他。

只听微生易初一声喝斥,郝状状的身子不由得摇晃了几下,这才反应过来,春天怎么还会有梅花?立刻用力捂住自己的口鼻……与此同时,沈素手已经拔腿就跑!

“……我永远忘不掉,”沈素手双目血红,风度荡然无存,“那日在擂台上,我的视线已经被血糊得模糊,看不清周遭的眼神,但巨大的同情还是将我包裹得喘不过气来!我必须胜利,只有胜利,才有尊严,才有朋友!”

“闭气!”

“谁说只有胜利才有朋友?”郝状状没心没肺地说,“我打架经常打输,输了就认,没觉着没尊严。倒是别人冷漠,你更冷漠,冰块遇到冰块,怎么会有朋友呢?”

“多……多谢!”沈素手伸手去接包袱,衣袖一动,清凉的山风中,顿时有一阵梅花幽香传入鼻端。

这时,山石后面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沈素手脸上露出不安的神色,不料,微生易初只是俯身把包袱捡起来,递给他:“拿好了。”

“谁?”郝状状警惕地喝道。

“咦?”郝状状不由得讶异。江湖少侠们很少缺钱,但也很少这么有钱的。

只见一只狼犬从隐蔽的矮树丛中跳了出来,沈素手突然惊恐大叫:“啊——!”他一生也无法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时,他看到温泉中倒映着的脸——是一张狗脸。

地上,金锭子滚了一地。

世上只有人能杀狗,狗,能杀人吗?

随即,他的目光落到不远处的包袱上,刚才沈素手滚下石阶时,随身的大包袱也散开了。

狼犬朝沈素手扑过来,张开大口,露出青色尖利的牙齿,灼热的气息喷在沈素手的脸上。沈素手仿佛被这狗吓得魂飞魄散,只差没昏厥过去!

微生易初眉棱一抬——他还没有发问,沈素手倒急于解释了。

“回来!”只听一声呵斥,雨中出现了一个模糊佝偻的身影,像是长期咳嗽所致——是阿莫!

沈素手踉跄站起,汗湿的手紧握着,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仿佛他面临的是另一座悬崖峭壁:“……多谢盟主救命之恩!师父他老人家说门中有事,召我回去。”

大狗听话地收起獠牙,放开沈素手,迅速跑了过去。

“昨日刚下过雨,路滑不适合下山。”微生易初将他扶起来。那双凤眼里盛满阳光,从容坦荡,给人希望,仿佛也能将人心底的秘密都照亮。

“阿莫,原来这是你的狗?”郝状状瞪大眼,在客栈里看到的狗,就是这条!

沈素手看清来者,全身冷汗湿透:“……微生盟主!”

空中又淅沥下起雨来,仿佛苍穹之手精心织就了一张狩猎大网。沈素手惊恐地指着阿莫,仿佛看到了鬼一样。

“啊——”沈素手摔得头晕目眩,眼见前方是悬崖峭壁却停不住,千钧一发的时刻,腰间却传来一股大力,耳际传来令人安心的声音:“没事吧?”

“你……你……”

此刻,沈素手正用仅存的左手拎着大包袱,攀扶着山石摸索下山,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朝石阶下滚去!

这个人,分明就是他当日毒死的小厮!

华山天下奇险,清晨露气湿重,更加危险。

“放心,我不是鬼。”阿莫抚摸着狗湿漉漉的脑袋,丑脸上的表情看上去与人无害,“我扮作小厮,是为了方便进出你们那家客栈。你用毒杀我,却没能杀死我——我是名门弟子。”

“不错,沈素手房间里还有打好的包袱。”微生易初径自抬步,朝下山的道路走去,“看来,他准备下山。”

名门要在三更杀一个人,没有人能活到四更。毒药、点穴、暗器……名门要是称第二,江湖上绝没有人敢称第一。

“鬼?”郝大王牙齿咯吱作响。

“其实,我们三年前就认识,你不记得我了吗?”阿莫认真地用灰眼珠看着沈素手。

他微笑抬步:“另外,我在沈素手的胳膊上,看到了一个奇怪的烙字——似乎,是一个‘鬼’字。”

沈素手仿佛突然被人扼住了咽喉,浑身颤抖:“不……我不认识你!你是什么人?是你让这只狼犬咬掉了我的手?你为什么要害我?!”

“阿莫的故事天衣无缝。”几点阳光碎在微生易初的白衣上,如同金丝镶雪,清透明晰,“倒是沈素手的故事,有几处破绽。”

他神经质般地冲过去挥出一拳,将阿莫打翻在地,对方痛苦地蜷缩不起,毫无还手之力。沈素手眼底杀机一闪,拔出腰间的长剑,猛刺了下去!

“搞了半天,我越来越糊涂了。”郝状状朝着阳光伸了个懒腰,不满地说,“本来以为,阿莫是为三年前的死者来报仇的,可他说的根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嘛!”

“叮铛”一声,剑却被衣袖卷至半空。

客栈外,天已大亮。

沈素手顿时滚倒在几尺开外,叫道:“盟主!他……他就是连环凶案的凶手!”

阿莫的身子颤抖得厉害,却抿紧嘴巴不肯开口了。

“他是凶手,那么,你又在惧怕什么?”微生易初的凤眼仿佛能看透人心,“而必须杀人灭口?”

此言一出,郝状状不由得一愣。

沈素手悚然颤抖。

晨光破窗而入,一直没有说话的微生易初突然开口:“你们抄写的——是什么东西?”

微生易初一脚踢向地上长剑,沈素手骇然后退,但剑锋已划破他的衣襟!

“可我没有证据。”阿莫咳得厉害,“我一个微不足道的穷秀才,就算告到官府,也没有人会理睬。”

一个小瓶从他身上掉了出来,种子般的东西滚了一地,大小如米粒,通身碧绿,色泽流动如玉。地上仿佛萌发出无数滚圆可爱的嫩芽。

“是那个东家害的?”郝状状失声道。

“这样东西,才是关键吧。”

阿莫的眼里涌出泪水:“……杀了我。”

沈素手面若死灰。

“我什么东西也没敢带,拼命逃了出来,后来惊惧饥寒交迫,昏倒在路边,为人所救。也算我命大,躲过了这一劫,可是等我回去,我娘却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她的舌头、双臂、双腿都被人割掉,见到我之后只能发出悲怆的‘呜呜’声,残肢剧烈颤动,我靠着多年的默契,才能听懂她的意思,她在说——”

“人的一生要打很多擂台,有时对手是敌人,更多时候,对手是自己。”微生易初朝沈素手道,“你的确在三年前杀过人——

“我隐约觉得不对,有天我稍微得了点空,无意间看到一个小厮在东家的后院里挖着什么,我悄悄跟过去,等看清楚土里的东西,顿时止不住呕吐出来……那是早已腐臭的尸体,脸孔还模糊能看出,是不久前失踪的人。

“在那个擂台上,你亲手杀死了有底线的自己。”

“是累死的。东家也给了不少抚恤金,尚算宽厚。”时隔多年,阿莫的眼里还残留着惊惧,“可是没过多久,和我一起抄写的几个秀才都陆续失踪了,东家说他们吃不了苦,不干了。

这时,华山众人终于赶到了。在一群风姿卓越的少年中,最醒目的却是一个紫衣女子。

“那也就是说,是给累死的?”郝状状气愤地说。

她容貌冷峻,给人精致华贵之感,正是北衙禁军都尉尹幼玉,在朝堂和江湖都大有声名,也是这次新秀擂台的长老。

“郎中说,是那位兄台身体原本就不好,积劳成疾,吐血不治。”

“怎么回事?”尹幼玉皱眉望了望微生易初。

“啊?”郝状状顿时忘了刚才的插曲,注意力全被吸引过去。

阿莫浑身一震,突然用尽全力站了起来,他身染沉疴,面貌丑陋,但不知为何,此刻让人感觉稳定高大就如同一座山。

“很多年之前,我是个秀才,在一个大户人家抄写书稿糊口。为了多挣些银两,孝敬老母,我常常抄写到半夜,一天不到两个时辰好睡。这一身病,就是那时落下的。好在那大户人家也许诺了丰厚的报酬,我想只要撑过那大半年,以后的日子就好过了。可是有一天,我听说,和我一起抄写的一个秀才死了。”

“我有一张状纸,要交给尹将军。”阿莫仿佛在一瞬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微生易初颌首:“愿闻其详。”

“尹将军!”沈素手大声喊,“他是名门魔头!是连环凶案的凶手!刚才我亲眼所见!”

郝状状摸摸下巴——阿莫连一床棉被都买不起,却有闲情喂狗?她正要开口问出疑惑,阿莫却咳嗽着说:“你们……想听我的故事吗?”

不等别人开口,他已经扑上去扑倒在尹幼玉面前:“微生盟主与名门勾结,想要杀我灭口!”

那大狗,是闻着肉香过来的吧?

六、嫁祸

临近窗子的桌上,有一大盘肉,切得厚薄均匀,整齐摆着。

世上有一种人,除了自己的利益,没有其它的底线。无耻是一种武器,而且越是对垒正直、善良,这种武器的杀伤力越强。

微生易初与郝状状对视一眼,后者立刻冲到窗边,猛地打开窗户,却什么人影也没看到,只见一只黑色的狼犬迅速跑开!

“胡说八道!”郝状状生气地跳出来,“明明是你想杀人灭口!”

这时,窗口窸窣传来奇怪的响动,像是什么人在偷听。

“我的武功微末,怎敢与盟主动手?”沈素手本来就俊秀非凡,此刻脸色苍白,声音颤抖,让人不能不相信他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惊吓。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阿莫皱起两把稀疏的眉毛,不像在说假话,“我只是个书生,不会武功,也从来没有参加过擂台。”

“最近的凶案,都是我做的。”阿莫慢慢抬起头。

寒风将纸窗掀起一阵呜咽声,有些吓人。

山风与林木和鸣,春天的嫩芽刚钻出枝头,虽然寒冷,却没有断绝希望。众人都是一震。

“我说,”郝状状生气地站起来,“三年前擂台上死掉的少年,到底是你什么人?再或者,那个死掉的少年根本就是你!”

阿莫看着尹幼玉的眼睛,竟然供认不讳:“有一种小虫,叫‘春雨锯’,外形像虱子,可以在寄生在狗身上……它们的习性酷似白蚁,不过白蚁吃的是木头,它们吃的是人肉。我把少年们骗到偏僻的地方,放‘春雨锯’到他们身上,啮咬他们的骨肉。”

阿莫咳嗽着问:“你说什么?”

有几个少年忍不住吐了。只要想象无数白蚁一样的小虫,活生生将人肉咬下来,那种场景就令人作呕。

“混账!”郝状状忍不住骂了出来,“争一口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把自己的性命搭上,也要害那么多人?”

尹幼玉面无表情地听他说完,手中长鞭如翡翠闪电般挥出!

阿莫剧烈咳嗽着,肩膀像被撕扯着的破布,铁青的脸色更加灰暗难看。

鞭梢被一只手稳稳抓住。

“你的病要去看郎中。”微生易初将手从阿莫的脉搏上放下来,神色中有几分凝重。

横扫千钧的长鞭,势如烈火,不知道将天下多少名刀名剑一击而断,那血肉之手,却将鞭子握住了——

郝状状把热水递给他,对着这样凄惨的情形,她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

尹幼玉面上一怔,竟然不敢再动。

“去弄点热水来。”微生易初朝郝状状说,随即把阿莫扶起来,渡过去一点内力。阿莫咳了几声,虚弱地睁开眼睛。

“他是救人,不是杀人,所以我保他。”微生易初一拂衣袖,将阿莫扶起,“无论何事,我自担当。”

昏暗的客房内,床上没有棉被,阿莫裹紧单薄的旧衣,昏睡在冷硬的木板上。

一时间,众人心神俱震,没有人敢说话。

两人走到阿莫的客房前,推开门来。

“阿莫伤人不假。”微生易初从容道,“但若没有他的‘行凶’,只怕这些人活不过三年!”

“那个痨病鬼啊!”老板娘脸上顿时露出轻蔑,“在房里呢。人都快死了,还每天要两斤肉,喝一壶酒!哼。”

“为何?”尹幼玉神色大变。

“阿莫呢?”郝状状急忙问。

“这件事,你要问沈素手。”微生易初甚至没有看一眼地上的人,“也要问几名受害者。”

见微生易初和郝状状第二次来到店里,老板娘眉开眼笑,忙不迭地招呼:“唉哟,这贵客再登门!是要住店吗?”

有个少年失声叫出来,他正是几个受害者之一:“是因为‘春雨’?”

春雨淅沥,绣花针似的灵巧穿过万水千山,绣出点点绿意葱笼。

沈素手惊恐想要阻止,却来不及了。

四、春雨

许多人都露出疑惑的神色,郝状状忍不住问:“春雨是什么玩意儿?”

“……如果当时,在饭桌前,我能不那么冷漠,哪怕出口说一句话,也许那个少年就不会死。”沈素手颤抖着,“这件事,多年来一直是我心中的阴影……你可知道,这次凶案中被砍掉右腿的少年——张谌,是张剑的亲弟弟,其他人,也都与当年饭桌上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是同门,就是至亲。我害怕……是那个少年的鬼魂来复仇了!”

“春雨,是一种奇药,能让习武者发挥出非比寻常的身手,内力比普通状态下要强好几倍。但药性猛烈,即使用量谨慎,毒性也会潜伏在血液中,缓慢发作,很少有人撑得过三年。”

“谁也想不到,张剑被一招打至昏迷!那少年获胜了,血糊糊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胜利者的笑容,我们都看见他踉踉跄跄走到台下,突然摇晃了一下,倒地不起。长老们上前察看,他竟然已经气绝身亡!原来,这少年拼命对战早已伤及心脉,全凭着要争一口气的怒意,才能撑到台下方死。

当年,沈素手不堪受辱,求胜心切服用了春雨,哪怕他用药之前已经吃过天山雪莲护体,也几乎丢了性命。而这些少年却浑然不知,等到擂台结束,回到各自的门派,几年后再暴毙身亡……到时,谁会查到沈素手头上?

“这本来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比赛,那少年自然是打输了。但他不肯认输,我从没见过那么要强的人,死死抱住张剑的双腿,汗与血从脸颊流下,铁钳一样任谁也拉不开,张剑恼怒骂了一句:‘废物。’长老们连连摇头,在纸卷上画了一个大叉。那少年满面血污,突然滚爬起来,一招切向张剑的胸口。谁也看不懂那是什么古怪的招式,只觉得气势狂怒悲愤如同风雷电掣,张剑伸臂阻挡,没能拦下,惨叫一声,狂喷出一口鲜血倒在台上。

沈素手是聪明人——最好的复仇方法,不是一剑杀死对方,而是既挣仇人的金子,还要仇人的命!

“等到最后一场比赛,决赛前有暖场。任何人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意组合切磋。那个少年竟然找到张剑,向他挑战——张剑虽然没有进决赛,但实力绝对在新秀前五之列,很少有人敢来挑战。不知道那少年说了什么,张剑脸红脖子粗地接受了对战。

几个受害者脸色惨白,仿佛伤口燃着一盆火。

“我看大家照常喝酒吃肉,想想毕竟是个陌生人,也就没有在意,那少年不知道站了多久,才回到自己在角落的位子上。

“小虫‘春雨锯’,以‘春雨’为食,能替人咬去中毒的腐肉,才由此得名。”微生易初负手从容道,“它正是世上唯一能解春雨之毒的方法!”

“擂台的最后一天,那个少年走到我们喝酒的桌前,想要坐下来——”说到这里,沈素手脸上露出后悔的神色,“平时几大门派的年轻人喝酒吃饭都在一起,他一个人孤零零的也怪可怜的……但这时,一只狼犬跑了出来,是张剑养的狗。张剑是大门派浮云楼的弟子,很有地位。那狼犬娇养惯了,个头又高大,把唯一的空椅子拱翻了,张剑想也不想就朝小二说:‘拿走,拿走。’椅子拿走了,那少年尴尬地站在那里,没有人理睬他。

四周一时寂静无声。

“我……我那时年龄尚小,还不能打擂台,只是跟着师兄们来见见世面,那个无门无派的少年,武功也寻常得很,”沈素手脸上的肌肉痛苦地抽动着,不知道是因为伤口疼痛,还是因为想起自己的作为,“江湖上最讲门第,他又场场都输,自然受了不少白眼,我也一样,也不大看得起他。

“至于你,”微生易初直视着脸色惨白的沈素手,“你死里逃生,当然不会再服用‘春雨’。但,你卖药给少年们,右手沾满了药味,才会成为‘春雨锯’的猎物。”

“那是怎么回事?”

阿莫站立如磐,任由雨水滴在他干裂的嘴唇上。

“不!”沈素手差点吓得跌倒在地,“不是我!”

半晌,他吃力地重复了一次:“我有一张状纸,要交给尹将军。”话一出口,凉风入肺,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咳出的血中带着脏腑的碎块,触目惊心,“……我必须为三百多条人命讨回一个公道!

她慢悠悠凑到沈素手跟前,突然大叫一声:“那个少年,不会是你杀的吧?”

“微生易初,你曾经问我,我抄写的到底是什么……如今我告诉你,是《括地志》。”

沈素手突然浑身哆嗦,仿佛被往事紧紧扼住咽喉,喘不过气来。郝状状立刻发现了他的异样:“哈,看你的表情就是认识的了!”

《括地志》是魏王李泰编纂的一部地理书卷,恢宏浩大,囊括大唐贞观十道、三百五十八州、一千五百五十一县的山川、地质、城池、历史。分道计州,编辑疏录,由许多文人士子参与编撰,是贞观年间一件大功业。李泰也因为编撰《括地志》深受陛下宠爱,被朝野内外称为“宠冠诸王”。

“那个死去的少年,你可认识?”

“那户人家,就是魏王府。李泰有心速成,为了在一个‘不可能的时间’完工,给陛下惊喜,在长安城秘密招募了三百多名贫寒的秀才,让我们服食‘春雨’,才能日以继夜的赶工,不知疲倦。我亲眼见到同伴吐血惨死,见到他们腐烂的尸体,无人认领的坟冢……”

沈素手咬紧薄唇:“听说过。”

郝状状瞪大眼,一切都清楚了。

微生易初点点头,话锋一转:“三年前的擂台上,有一个少年意外身亡,你知道这件事吗?”

难怪阿莫说三年前就认识沈素手时,沈素手会那么害怕,甚至想要杀人灭口——那是关于他身份的,最大的秘密!

“已无大碍。”沈素手笑得有些勉强。

在成为落魄谷的美少年之前,甚至在步入江湖之前,沈素手曾经是魏王的家仆!

好在微生易初好似并未注意他的异样,只坐下来关心地问:“伤口恢复得如何?”

沈素手胳膊上那个模糊不清的烙字,原来不是“鬼”,而是“魏”。

沈素手紧张地擦着额头上的汗。手臂一动,似乎胳膊上有什么东西,他赶紧用袖子遮住。

所以,他才有春雨的配方!

不知道为什么,微生易初一进门,屋子里的寒冷似乎无形中被驱逐了许多。

“事关重大,我必将此事面呈陛下。”尹幼玉收了那张状纸。

沈素手连忙让道:“快请进……”

阿莫眼里慢慢涌出泪光,像淤泥中流过的一条清澈小溪,他侧头吐出一口鲜血,仿佛吐出了这么多年的积郁。

听到熟悉的声音,沈素手支撑着起身开门,门口正是一身白衣的微生易初,仿佛将早春萌芽的希望带进了斗室:“沈兄,来看看你。”他身后还跟了个少女,大眼睛好奇地四下张望。

微生易初眼中恻然。这人活不长了——当初在客栈中把脉,他就知道,对方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

“是我。”

尹幼玉朝微生易初一拱手:“微生盟主,我要将这几人等交予刑部审问,先行告辞。”

“谁?”沈素手惊恐地睁大眼睛。

阿莫却没有动。半晌,他终于道:“我还有事情未完,不能随将军回刑部。请给我三天时间。”

这时,门口突然传来敲门声。

“此事如此重大,不说三天,三刻钟也无法耽搁。”尹幼玉不为所动。她的“铁面判官”并非浪得虚名,若事事考虑人情,绝没有今日的她。

这些天他一直不曾合过眼,死死盯着虚空中的黑暗,手指忍不住发抖……

却是一旁的微生易初开口了:“可以。”

他是个少年君子,秀逸俊美,本是今年擂台夺冠的热门。但自从凶案发生之后,他整个人便消沉了——几天前他还是江湖上冉冉升起的新星;现在,却成了一个断手的废人。那血淋淋的不仅是身上的伤,更是希望的摧毁。

他一开口,尹幼玉竟不敢反驳。

楼下的议论声和笑声隐隐传来,沈素手孤独地将自己紧紧裹在被子里,睁着眼睛。

春雨悠扬,微生易初面对那风中残烛的人,抬手作出“请”的姿势,就像初次见面,他请对方喝酒一样。

春寒料峭,冷风拍打着窗纸。

——我知道,你老母瘫痪在床,你必须回去见她最后一面。

“虱子?凶手一定是个邋遢鬼吧!”

两个男人没有说话,但所有的语言都已在心中相通。阿莫眼中猝然温热,胸腔仿佛有什么要喷薄而出。他颤声道:“其实……”

“还有件诡异的事儿,听说现场发现了好多虱子……”

他滚烫的目光落到尹幼玉手上的状纸上——那里,还有个巨大的秘密。

另一个说:“听说他们都中了迷药,什么也记不清了。”

“你虽是为复仇而来,却救了五条人命,所以,我帮你这一次。”微生易初坦荡扬眉,一掌送出,掌风竟然将他稳稳推到三丈外的小径上。

一个说:“太古怪了,被害的六个人都说不清受伤时的情形。”

阿莫转头,最后看了身后一眼,满脸愧疚的热泪,随即朝山下走去!

此刻,几人正聚精会神地议论最近发生的怪事。

有微生易初在,没有人敢动。

大堂内门窗古雅,桌椅干净,里面正在吃早饭的少年们也衣着光鲜,颇有贵气,与隔壁有着天壤之别。

直到阿莫的身影消失不见,早已瘫软在地的沈素手滚爬起来:“尹将军!你亲眼看到了,微生盟主和名门凶徒勾结!”他仿佛濒死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剧烈喘息道,“他们是一伙的!”

小客栈旁边,还有一间大客栈。

众人愕然看着他们原本仰望如神的白衣盟主——

三、烙字

但微生易初并没有开口解释的意思。

“更关键的是,他说过自己是来复仇的。”微生易初将碗中酒一饮而尽,“仇没有报,他怎会走?”

终于,不知是谁小声说了句:“盟主放走名门的凶徒,此事确实有不妥。”

可是,他眼底的血光,却决不是属于读书人的。

“……虽然是为了救人,但手法未免太过残忍!”立刻有受害的少年激愤附和,他们虽然恨沈素手,却也并不感谢阿莫——面对自己的错误,有些人可以接受阴暗的掩饰,却无法正视流血的纠正。

“他的手虎口光滑,右手中指却长了茧子,那是读书人的手。”微生易初扬眉一笑,“他根本不会武功。”

“你们糊涂了吗?”郝状状生气地大声道,“微生易初放他走,一定有原因的!”

“手?”郝状状疑惑地摸下巴。

“什么原因?你可有证据?”沈素手狠狠盯着她。

“他不会走的。”微生易初从容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你注意到他的手了吗?”

“微生易初是什么样的人,这些年来你们不清楚吗?”面对周遭怀疑的目光,此刻,竟然只有一个不起眼的山贼郝状状,毫无条件地相信微生易初。

“啊!”郝状状差点没跳起来,“这个人身上藏着大秘密呢!你就这么让他跑掉?”

“他分明和那名门的凶徒惺惺相惜!”沈素手大声道,“他们不是一伙的,不是早就认识的,谁相信?”

“吓跑了。”微生易初认真地点头。

人群一阵议论喧哗。

郝状状无辜地瞪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微生易初:“我把你的人吓跑了?”

江湖向来正邪不两立,但所有人都看见了阿莫眼底的热泪,见到了微生易初的义气和决断。

见到不速之客,阿莫的手哆嗦着,连酒也不喝了,甚至没有跟微生易初说一声“告辞”,就逃一般起身离开,慌乱中还“哗啦”带翻了一个酒碗。

“快说‘不’,说他诬陷你啊!”郝状状急了,用力拉了拉微生易初的手臂。

“我是轩辕山寨的一个小山贼,听说江湖新秀擂台好玩,就跟着微生易初来围观了,没想到——比我想象中的更好玩。”小姑娘嬉皮笑脸地说。

微生易初整个人沐浴在细雨之中,神色如远山:“事关重大,我意气用事,已无法服众,自会向天下武林盟请辞。”

“你是什么人?”阿莫脸色一变。

刹那间,千人寂静。

“快说快说,我最喜欢听秘密了!”只听一声清脆的笑声,桌子后面探出一个脑袋,是个粗布麻衣的小姑娘,她脸颊红润,眼睛里如同养着两尾乱跳的鲜鱼,让阴郁的雨天也活泼起来。

郝状状瞪大眼——不做武林盟主了?这,这才是意气用事啊!

“有件事——”阿莫的手捏着酒杯,似乎在下定决心。

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有种想哭的冲动,说一句谎话有那么难吗?

这次擂台,微生易初就是长老之一。

他打了那么多擂台,却还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所谓长老,人却并不老。江湖新秀擂台向来参与自愿,不过,天下武林联盟会推举几位声名显赫、武功高强的人物作为评判见证。

微生易初走下山,千峰万岭险峻,薄暮却让它们多了些亲切温暖。他深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又在山涧里洗了洗手和脸——虽然不是金盆,但洗净了一身尘埃,连眉宇间的思虑仿佛也洗去了。

“你大概听说过吧,三年前,擂台上发生过一场意外。”阿莫贪婪地喝了一口酒,随后猛烈咳嗽起来:“比赛的规则原本是切磋点到为止,但那次有个少年死在了擂台上。他本来已经打胜了擂台,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倒下来死了。那少年名不见经传,擂台长老也不愿意事情扩大,低调处理,江湖上议论了一阵,也就过去了。”

“上山的时候还那么多人围着你转,现在连一个也没有!”寂静的山间突然传来笑声。

“复仇?”微生易初眼神一抬。

郝状状蹦了出来,指着微生易初:“开始老子觉得,你今天很冲动。但再想却不对!

“我叫阿莫。”痨病鬼盯着自己的手:“是来复仇的。”

“你绝不会因为一时意气,撒手走人。这件事背后,肯定还有什么要命的东西,是大家不知道的!”

白衣人点头一笑。痨病鬼僵硬冰冷的脸色慢慢活了起来,像冬天冻结的大地,遇到一场淋漓尽致的春雨。

微生易初笑了笑,似乎并不准备接这个话题。

年轻的武林盟主微生易初,是百年来江湖上最大的传奇。

“喂!”郝状状突然生气了:“你是大英雄,可这一生,你有没有真正地信任过谁?把自己的后背交给他,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他。世界上有没有值得你信任的朋友?还是,你只相信你自己?”

痨病鬼的丑脸上肌肉一动:“微生盟主?”

微生易初停住脚步。

“我叫微生易初。”白衣人极随意地说,“能喝一斤。另一斤是你的。”

“郝大王,你过来。”他略沉下脸色,在她头上敲了一记:“想套我的话,不必用激将法。”

白衣人作出一个“请”的姿势,开始倒酒。痨病鬼闻到酒香,喉头动了动,似乎很久没闻过这样的好酒。

郝状状有点心虚,摸了摸脑袋,却听微生易初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酒上来了,白衣人朝角落里的痨病鬼说:“这里有酒。”那痨病鬼犹豫了一下,走到他跟前,坐下。

郝状状的神色由专注变为震惊,最后终于脱口而出:“原来是这样!”

掌柜的也是见过些世面的,店子虽小,但每年都有各色江湖人物往来,没有几代几世的积淀,恐怕难有这样的人物。当下立刻殷勤答道:“好嘞!”随即朝跑堂的小二低声叮嘱,“把我酒窖里藏的十五年竹叶青拿上来!”

微生易初甩甩手上的水,剔透的水珠在空中划过,仿佛下了一场浸润心肺的春雨:“这些年来我在江湖上并无过错,若没有这个理由,我倒真难以脱身。如此说来,还要多谢沈素手。”

他随意坐下:“来两斤酒。”

“可是他们不会感谢你。”郝状状眼眶发热,指着对方:“那些人误解你、中伤你、背弃你,你为什么还要自毁声誉、独赴凶险,救他们的性命?”

客人穿一身简单的白衣,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觉得这小店也亮堂温暖起来。

“只有朋友才能误解我、中伤我、背弃我。”微生易初挑挑眉:“路人不能。”

——那发自内心的笑,一半是生意人看到有钱主顾时的笑,另一半,是女人看到男人时的愉快。

“哈哈!”郝状状不觉挺了挺胸膛,一股热血让她全身都充满了力量:“我算不算朋友?”

“没酒了!”老板娘硬邦邦地甩出三个字来。就在这时,她抬眼看到门口走进来一位客人。只一眼,她脸上的厌烦轻蔑顿时消退,笑容迅速荡漾开来:“哎哟客官!小店有上好的厢房,各色菜式好酒,不知您是吃饭还是住店?”

“你嘛,”微生易初目光温暖地看着她,只是微笑不语。

痨病鬼一边咳着,一边迟缓地找了个边角无人的地方坐下,对掌柜的说:“来一斤烧酒。”

七、状纸

老板娘也不避讳,把碗筷摔得震天响:“该去哪儿死,到哪儿死去,刚过完年,我店里要再贴几张年画,驱瘟神!”

贞观十七年,“宠冠诸王”的魏王李泰终于黯然离开长安,被贬往封地均州郧乡县。

正说话间,那个痨病鬼慢吞吞走了出来,穿一件破袄子,腰间挂着一个大葫芦,青紫嘴唇,脸孔长得奇丑。

“微生易初竟然一时负气,拂袖而去!实在让人大失所望……”客栈里,说书人长叹一声,“各大门派商量了好多天,也没选出新盟主来——江湖中还有谁有那样傲视群雄的武功、一言九鼎的威望?如今群龙无首,各门各派互不服气,只怕让‘名门’那些邪教又有可趁之机!”

“他一天到晚咳得撕心裂肺,把我多少客人吓跑了?”老板娘叉腰站着,胳膊粗壮滚圆,用力擤了一把鼻涕,“天地良心!人家怀疑我的店里不干净,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看客中传来一阵唏嘘声。

掌柜的挠挠头,一只虱子掉了下来:“他还预交着三天的房费么,总不能赶客人走。”

一个蓝衫人临窗而坐,轻轻把玩着手中的瓷杯:“微生易初,你还是警觉啊。

这是一家半旧的客栈,桌椅油腻,掌柜的脸上也腻着陈旧的岁月,讪讪地陪着笑。只听尖锐的女声骂道:“那个痨病鬼还不走?天杀的,要是他哪天死在店里,你要把他当爹一样的收尸送葬不成?”

“但,到底该说你聪明,还是笨呢?”名门门主无筝先生掩袖、倒酒、举杯,美酒如血,春衫如铁,“你也许阻止了一场武林腥风血雨,却舍弃了你自己!”

二、阿莫

当初在山上,阿莫几乎要脱口而出的真相,微生易初已经明白。

就在第六名受害者——沈素手满身鲜血昏死在温泉边,被路过的几个少年发现后,擂台终于宣布暂停了。

春雨,原本就出自微生世家。

受害人都是当天擂台的胜出者,凶手残忍夺去的,恰好是他们能使出绝技的地方——指、手、腿、甚至是肩。而且伤口的形状极其恐怖,不像刀剑砍伐,倒像是锯子锯的。

微生世家的先祖风雅,偶然在早春飘雨的竹林里研制出“春雨”这种奇药,本意未必是出自胜负之心,但落到魏王手中,却变成了一场浩劫。

开赛以来,每天都有人出意外。

从始至终,名门的目的,就是将这件事情闹大,越大越好;再将微生易初牵扯进来,越深越好。

“第一个是千华门的东方锦,掉了食指;第二个是浮云楼的张谌,丢了右腿;第三个是昆山派的潘惠,少了半边肩膀;第四个……”不知是谁颤抖着历数凶案。

那时,雪花飘零,天地纯白。

但如今,擂台似乎被一层神秘的阴霾笼罩着。

“师父,状纸写好了。”阿莫垂首禀报。

这里是三年一度的江湖新秀擂台,所有渴望出名的年轻人,都会在万物萌发的春天奔赴华山之巅。落雁峰上那一座天然形成的高高的擂台,仿佛就是梦想的实体。

名门门主无筝先生倚着暖炉的一点火光,蓝衫如血染,看过那张状纸,轻声叹息。

“第六个人了!今年的第六个了!”

“魏王于你有深仇,再加上三百条人命的证据,罪大恶极。”无筝先生呵出一口白气,飘渺难以捉摸,“但,这些还不够。”

鲜血滴进温泉,溅起红色的水花。一只手被抛向空中,画了一条优美的弧线,砸落在山石间。

“不够?”阿莫的拳心握紧了。

“啊——!”

“世上英明的君主,绝非仅凭借个人道德为百姓称颂。一个好皇帝,譬如当今圣上,亦是杀兄杀弟才登上龙座。手上染血,几百或几千条人命,只要于江山社稷有益,他们并不会可惜。

“谁?”沈素手骤然睁眼,看到水中那张脸——冷汗顿时从他的背后流下来,他颤抖着想要抵抗那只伸过来的手,却感觉一股大力将全身制住!

“魏王为编写《括地志》,用邪药‘春雨’害死贫寒书生,虽然于他的名声有损,但这件事本身的功业,却是功可抵过。陛下不会因为这件事,而否定一个儿子。甚至为了皇家的声誉,有可能再开杀戮,封住‘谣言’的来源。”

正当沈素手闭目回想,舒适地叹出一口气时,他感觉自己的耳畔,突然伸出另一只手来!

阿莫嘴唇发麻,冷汗从脊背流了下来。

沈素手摩挲着自己的手掌,杀过人的手有隐隐的血腥味,像雨后的落叶带着腐坏的清香。江湖上每天都在死人,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厮死了,没有多少人会关心。而且,他将现场处理得很完美。

少想一步,便是成败逆转。

那个端茶送水的小厮,没有敲门就莽莽撞撞进入他的房间,看到了不该看的事情,于是被杀死了。

“不过,”无筝先生示意他过来,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

昨夜,这双手刚杀过人。

声音虽轻,却如暮鼓晨钟,让阿莫心神大震,他明白了。

他是个肌肤白皙的美少年,此刻正仔细清洗自己的手,人如其名,沈素手的绝技不是刀剑,而是一双手。

只有威胁到独一无二的皇权,才能真正置魏王于万劫不复之地!与此相比,那三百多条人命,实在微不足道。

山间温泉雾气朦胧,沈素手正享受地沉入水中。对于一个刚打胜擂台的人来说,最惬意的事情,莫过于洗一个热水澡。

无筝先生将手中的状纸平铺到桌上,悬腕,蘸墨,落笔一排力透纸背的小楷——

一、擂台

魏王与武林盟主勾结,以邪药“春雨”训练死士,沽名争功,欺君罔上,图谋不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