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先生听完我的顾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要去:“他们这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
那段时间留学生遇害的新闻层出不穷,美国是个合法持枪国家,谁知道会不会碰到个神经病一言不合就掏枪。出门在外,我的信条是能忍则忍。
“那我陪你一块去吧。”
“还是算了吧。”我瞬间怯了,拉住他不让去。
“你在家等我,十分钟内我要是没回来,你就报警。”Z先生郑重其事地嘱托我。
他们没半点反应, Z先生倒是被我弄醒了。他披个外套说:“我出去跟他们说一声。”
他一出门,我就把手机拿在手上,时刻做好报警准备。
凌晨三点,我终于忍无可忍跳起来锤墙:“Hey! Please!”
虽然现在想来好笑,不过那时候身在异国他乡,两个人除了彼此什么依靠都没有。确实会过得胆战心惊,害怕任何意外。
我辗转反侧睡不着觉,Z先生倒是雷打不动地睡得很好。
Z先生下去一会儿以后,楼下的音乐声就停了,对面也关上了门。
有一回半夜,楼下的音乐声和对面的游戏声轮番轰炸。
五分钟后,他回来跟我说:“睡吧。”
这就意味着我们每天不是在玩游戏的对骂中度过,就是在party的狂热音乐中度过。
我长舒一口气,有种整个世界终于安静下来的感觉。
韩国兄弟喜欢开着门打游戏,印度朋友喜欢开party。
Z先生把外套脱了,上床关灯,自然而然地搂住我。我埋在他胸前,跟他说:“还好有你。”
我们的公寓楼下住的是一户印度人,对面是一户韩国人。
25.
24.
万圣节,美国最盛大的节日之一。
健身大业,出师未捷身先死。
我们在出国前从没有参与过。出国第一年,便兴致盎然地加入了一个化装游行去女巫镇的活动。
于是两个人转身跑回了公寓。
Z先生装扮成《歌剧魅影》里戴着半面面具的剧院幽灵,我替他在嘴边勾了一个小丑唇。
“好。”Z先生斩钉截铁地回答。
我穿了一套曲裾汉服,外面罩着一件毛茸茸的披风。
“不如我们回去吧?我想起家里还有烤红薯没吃。”
我们坐着火车去了邻镇:女巫镇。传说中上个世纪有很多女巫被绞死在这里,于是这个小镇就成了每年万圣节波士顿周边最热景点。
我们刚推开公寓大门,跑出去两步就被冻傻了。
外国人没见过汉服,隔着一条马路对我们吹口哨。问我扮演的是不是queen?
虽然外面冰天雪地,但是因为暖气充足,我们只穿了短袖短裤的运动衫就出了门。
我告诉他们,我扮演的是“中国古代的鬼”。
某天下课,我催促Z先生一起去健身房跑步。
我们在女巫镇见到各种化装特别精美的人物,碰到喜欢的就会上去合影。比如说哈利波特中的斯内普教授,简直像极了本人。
之前他还推说是离健身房远,现在已经住到健身房旁边了,就再没有借口了。
其中最受欢迎的是一个顶着马头面具的男孩,因为他摇头晃脑的样子实在是太搞笑了。我们抢着轮流上去和他合影。
但事实上,我们去健身房的频率可以用学期来计算。
男孩在面具里和他的朋友小声用英文抱怨:“外国人真是太奇怪了。这只是一个马头面具,为什么这么多人要和我合影?”
从来美国之前,Z先生就和我立下誓言要每天泡健身房。做个健美boy。
我朝Z先生吐了下舌头,装作没听懂,不好意思地拉着他跑开了。
搬家以后,我们家离学校的健身房只有两步路。
第二年,我们同样的装扮去了一家酒吧里举行的化装舞会。
23.
结果我们发现好像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 One night stand,我让Z先生假装不认识我,看有没有男生过来和我搭讪。
之后每个晚上,不管我是上课还是去图书馆自习,就算离家只有五分钟路程。Z先生都会来接我。
结果我还没等到,就先有女孩坐到吧台请Z先生喝酒了。
Z先生说:“以后陌生人找你要电话号码,你就把我的号码给他。”
见情形不对,我赶紧上前紧紧挽住了他的胳膊:“刚找你好久。”
我把事情经过和Z先生说了。
他笑着看我,并不揭穿。
虽然谈不上恶意或者危险,但总觉得有些被冒犯。
第三年,因为波士顿遭到恐袭威胁,我们没敢出门。
他们还在身后大笑,说我是“害羞的亚洲女孩”。
到了第四年,万圣节当天早上,Z先生起床问我:“今天公司有万圣节化装评比活动,今年我还扮幽灵吗?”
我不知如何正确的回应,于是缩着头抱紧我的电脑快步跑进了公寓大门。
我在床上翻了个身,眼睛都没睁开:“你今年就扮一个不想起床上班,但为了赚钱不得不坚持搬砖的丧气青年吧!”
马路对面有一群白人大学生朝我吹口哨,用英文说一些调情的话,要联系方式。
“……”
直到有一晚,我刚从校园出来在等人行红绿灯过马路。
26.
我们家离学校住的非常近,几乎是过个马路就到了。所以我从来没有担心安全问题。
我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在婚前有过进产房的经历,我有过。
我读研究生时有些课程是在晚上上课,下课通常是在九点以后。
在波士顿读研的时候,最好的朋友Claire怀孕了。我眼见着她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陪她去逛街买宝宝的衣服,还成了她医院紧急联系人除了老公以外的另一个人。
22.
所以当她问我要不要陪她进产房的时候,我同意了。
“你看,这样我们是不是就算一起走到‘白头’了。”
她生产的那天早上七点,我被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吵醒,她老公说Claire要生了。
我把照片拿给他看,镜头里大雪纷飞,暖色的灯光照在雪地宛如一个童话世界。空无一人的大街上只有我们两个“满头白发”的人。
我们匆匆赶去医院,我和Claire老公陪她一起进了产房。
Z先生顺手去拍我头顶的雪,我叫他别动。用镜头拍下了这一幕。
美国的产房不是手术室的样子,更像一个高级病房。房间里只有一张病床,有单独的洗手间,帘子隔着的另一边是一张小沙发和宝宝生下来后要呆的小床。
只不过待了短短几分钟,我们头上就落了一头的雪,连发丝都开始结冰变硬。
一个孕妇标配是两个助产士和一个主要的接生医生。
我们站在昏黄的街灯下拍了好几张照片。
Claire生产不是很顺利,超过十个小时都没有生下来。但她们一直超级有耐心,轮着班陪她在病房里散步,坐瑜伽球上运动,期间还给她冲了个凉。
走到一个路灯下的时候,我见光线很暖,衬得整个街道的氛围都很温馨,便和Z先生说我们来拍个照吧。
最后Claire支撑不住,打了无痛针。超级粗的针筒从脊椎打进去,我都不忍心看。
雪还在持续下,我们顶着大雪往家的方向走。
医生们一直安慰她,给她讲笑话:“宝宝马上来了。”
去的时候地上还只是薄薄一层小雪,电影看完出来已经变成铺天盖地的大雪。
一直到当晚八点,宝宝呱呱坠地。红通通的,像个小老头。看到他的第一眼那种感觉特别神圣,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感。
周五晚上,我们去邻街的电影院看电影。
Claire和她老公都哭了,她老公亲手为宝宝剪了脐带,我在旁边拍照,觉得那一刻成为父母的仪式感太强了。心中有许多感慨想和Z先生分享。
来的第一年我们就碰到了号称美国百年难得一见的暴风雪。
出了产房,Z先生也看到了新生儿。让他抱抱,他还不敢。
我们从南方的城市来到美国东北部的波士顿生活。
“怎么这么小。”
21.
我回家后一直喋喋不休地和他描述这一天的经历。末了问他,以后有机会的话愿不愿意陪我进产房?
果然男人不能惯,越惯越浑蛋。
Z先生有点排斥的样子:“你知道我怕血,但你需要我的话,我会去。”
回忆当初初来美国的时候,Z先生是何等贤惠。
“我还是希望你去,光听我描述你体会不到作为父母第一眼看到婴儿那种神圣感。”其实当时我心里想的是,老公必须要进产房,不然他们永远不知道生个孩子有多痛苦!
有时候我让他去做个菜,他就会撒娇说没有我做的好吃。
“那你想要在美国生还是中国生?”Z先生问我。
后来我自己爱上做菜,每天换着花样做两道菜,Z先生就再也没进过厨房。
那时候我们还没有结婚,但已经经常会谈论些婚后的话题。我说:“这个倒无所谓,随缘吧。看到时候我们在国内还是国外。”
还有一句:“碗放着,我来洗。”
“尽量在美国生吧。”
来美国以后,我每天听到最开心的一句话就是:“我给你做吃的去……”
“诶?为什么?你不是一直说孩子如果是美国国籍,将来回国很多麻烦吗。”
我和Z先生出国之前都是从未进过厨房的人。
“虽然麻烦点。但听你说这边生产条件很好,你可以少受点罪。”
20.
好!就是这个瞬间让我下定决心为他生一个孩子。
长大后才知道,世界上高档的咖啡比星巴克要好得多,咖啡现磨比瓶装要好得多。但我这辈子喝过最好喝的永远是Z先生揣在口袋里带回来的那一樽。
27.
我和Z先生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每个味道都买了,抱了好几箱回去。放在冰箱里,喝都喝不完。
Claire生下宝宝的时候,我们研究生课程还没有结束。
4件装才7美金,一瓶不到2美金。
所以她时常要面对她要上课,她老公要上班,无法兼顾孩子的窘境。
我们来美国第一次去的美国超市是stop & shop,那天刚好碰到星巴克在打折。
我在征得Z先生的同意后,答应Claire在他们夫妻都顾不上宝宝的时候,可以把宝宝接到我们家里。我们也算提前实习。
我跟个乡巴佬一样拍了好多照片,然后和Z先生一人一口分喝完了。
宝宝第一次独自待在我们家,刚开始睡着了像个小天使。没想到睡醒后就开始疯狂大哭,喂了奶还是哭。奶嘴也不肯咬。
他献宝一样拿给我说:“有个叔叔给我买的,我想你肯定喜欢就带回来给你了。我都没喝过呢。省给你了。”
我猜可能是尿尿了,让Z先生给他换尿布,Z先生学着Claire的样子做得有模有样。
他一路都没有喝,兜在口袋里带回来给我。
但宝宝换完尿布还是哭,Z先生和我轮流抱着哄。我们扶着他的腋下,让他站在桌子上跳舞。
还记得读高中的时候,有一回Z先生去外地玩,不知道谁给他买了一瓶星巴克,玻璃瓶装的那种。
桌子上有个很大的快递空箱,还没来得及丢。我们把他放在纸箱子里,把箱子一合一开。他可能觉得好玩,终于不哭了,靠在纸箱子里笑得很开心。
一直都上大学之前,这家店对我们来说都仅仅存在于电视剧和小说中。
我给他拍了好多照片发给Claire:“这是谁家寄来的宝宝?”
早几年,我们所在的十八线小城市连一家星巴克都没有。
Z先生主动问我:“要不要推他出去晒太阳?”
要知道小时候,星巴克在我们心中可是装逼圣器。是只有偶像剧里的人才会喝的咖啡。
我抓着宝宝的手举起来:“宝宝说他要!”
比如说星巴克,号称美国避风塘,简直比避风塘还便宜。
于是我们换好衣服出门,Z先生推着婴儿车,我挽着他走在路上。好多路人都夸奖说:“你们的宝宝很可爱。”
在美国虽然大多数商品的价格算上汇率都比国内高很多,但也有一些本土品牌比国内便宜很多。
那一刻,我突然非常想要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
19.
Z先生本来是个不太坚定的丁克主义,他不排斥生孩子,但也觉得有没有孩子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就算要孩子,也希望晚一点。
“哎。你吃吧吃吧。败家娘们儿。”
但带娃一天,他就变心了。
“我可不可以今天吃啊?”我向Z先生打口头报告。
“如果我们有个孩子也挺好。”
剩最后一包的时候,它静静躺在我的书桌上,每天诱惑着我。我流着口水,掐着手指头算日子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这一袋。
“当然。我们俩如果有孩子,他一定很漂亮。”
而且特别有计划,隔多久吃一袋,每次只能吃多少。就差没拿称量了。
“只要个子不像你。”
我们护送着宝箱回家,关上门在里面吃。
“只要智商不像你。”
辣条躺在箱子里闪着金光,我赶紧给捂上:“快挡着,给同学看到了,肯定被一抢而光。”
28.
我俩看了下邮戳,寄了两个多月才到。还好辣条没过期。
学生时期的最后一个寒假,我和Z先生决定去波多黎各避寒。
文马是Z先生的高中室友。
波多黎各属于美国境内,但那里的人们都讲西班牙语。民风,建筑都是浓郁的西班牙风格,非常热情明亮。
“不知道。文马给你寄的。”
我是在网上看到那里的荧光湖照片决定去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的荧光海原来真实的存在这个世界,就在美国的海上后花园--波多黎各。
“邮费会不会比辣条还贵啊?”
因为要等天完全黑下去才能看得到湖里的荧光,我们当天是晚上九点跟团出行。
“你天天在床上打滚喊辣条,整栋楼都知道了。”
等车开到湖边的时候,眼前一片漆黑。
“啊啊啊啊啊。你是不是哆啦A梦!你怎么知道我超级超级想吃辣条。”
“你看到湖了吗?”我问Z先生。
Z先生拿钥匙划开,里面整整齐齐躺了九包不同口味的辣条。
“没有,你看到了吗?我还以为是我近视所以没看清。”
“你买了什么?要从国内邮过来?”
“不是你近视,是根本就没有光!”
我瞟了一眼,不得了,从中国寄过来的箱子。
因为不准打手电筒,我们就站在岸边也看不到湖在哪里。和网上照片里整个湖面发光发亮的样子大相径庭。
Z先生抱着个小纸箱子神秘兮兮跑进来:“你猜这是什么?”
照骗害死人。
有一天,我在健身房锻炼。
导游带着我们去湖上泛舟,每两人一个小舟,自己划,舟是透明底,坐在上面可以看到湖下的水面。
但在辣条空降美东的前一年,我想得每天刷微博看到图片都流口水。
等我们真的开始划桨,才知道荧光湖的来历。
中国超市的老板们都发现了商机,留学生们才终于有了口福。
水面只要一动,就会泛起荧光。我弯腰用手在水面划一个圆,水面上就现出一个弱弱的绿色荧光圆圈。那感觉自己就像迪士尼童话世界里会魔法的公主。
那时候波士顿的超市还没有辣条卖,后来感谢微博爸爸全网弘扬外国人有多喜欢吃辣条,以及辣条在美国亚马逊上卖得多么昂贵。
再抬头看天,我发誓我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星子!密密麻麻像跌进了银河,美得我都说不出话。
想到在床上打滚的那种。
连Z先生这个高度近视都看到了星河。
我到美国半年后,最想念的居然是故乡的……辣条。
我这下才明白这附近不允许有灯源的原因,就是为了保护这一片暗夜星空和荧光闪闪。
18.
当时我随身带了一小瓶矿泉水,差不多喝完了。我特别小声地问Z先生:“我们可以不可在这舀一小瓶水带回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他那天的穿着:“你今天这身衣服都是我买的,谢谢。”
“可以吧。”
终于有一次是Z先生的穿着被人点名表扬,他反过来和我炫耀。
“这算不算偷?会不会不好?”虽然我们说中文旁边没人听得懂,但我还是特别小声生怕别人听到。
Z先生切了一声:“他们没见过世面而已。”
“这只是湖水,没关系的。”
在又一次我们走在街上,我被路人夸奖以后,我很臭美地和Z先生说:“看来我很符合欧美人审美。”
“那你来。”我家所有怂事都是由Z先生出面。
还有很多人会追问我衣服鞋子在哪里买的,我趁机推广了一波国内大淘宝。
Z先生用矿泉水瓶舀了小半瓶水给我,我赶紧藏进口袋里不敢给别人看到。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还有些不习惯,经常走在路上,迎面走来的路人很自来熟地开口就说:“Nice dress.(shoes,coat,hat……)”(裙子,或者鞋子,大衣,帽子等等真好看)。
“轰隆隆。”大概是我“做坏事”被老天看到,刚刚还晴空万里的星空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
美国人很喜欢夸人,即便是陌生人。
豆大的雨珠兜头兜脸把我们淋成了落汤鸡,但这一点也没影响我在这片星空下这湾荧光湖上的美好心情,反而让这趟旅程变得更加特别。
17.
我们淋得湿透回到住宿的air b&b,同样来自波士顿的房东太太还给我们泡了热茶暖身。
好像只要有他在身边,所有的苦都变成生活的小情趣。
洗完澡,我们回到房间。
但说来不管我们小两口怎么省吃俭用,那四年里,我们从来没觉得苦。
我让Z先生关门关灯,我坐在床上晃了晃宝贝瓶子,瓶子里面就掀起一阵荧光风暴。美得要死。
这句话说得又好笑又心酸。
我们把瓶子放在床头。睡了一觉醒来,瓶子再怎么晃都不亮了。
Z先生顺嘴就说出了大实话:“我们不知道最好的,只知道最便宜的。”
后来上网查过才知道,原来荧光湖会发亮是因为里面一种特殊的微生物,受到惊扰的时候就会发光。
有一次Z先生的妈妈在视频里嘱咐我们要记得多吃点水果补充维生素,随口问了一句:“美国那边最好的水果是什么?”
而这种微生物的寿命很短,当瓶子里的微生物都去世的时候,它就再也不会亮了。
当然和父母视频的时候,我们都是报喜不报忧。说自己在美国日子过得如何如何滋润,同学朋友如何如何友善。
真是美丽又伤感的小玩意儿,世间好物不坚牢,好在我曾见过你。
Z先生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29.
冻到鼻涕都流出来,我跟Z先生说:“我们俩是不是有点抠?”
毕业后,我们从波士顿搬去了另一个城市工作。
有时候我良心不安,就会陪他一起走。我们曾经试过波士顿的暴风雪中,为了省两块钱地铁票钱,走了半个小时。
我一直在家写作,Z先生出去上班。
于是Z先生就让我坐地铁,他自己走路回去。
所以每天起早床变成了Z先生的一大痛苦。
波士顿的地铁是2.5美金,一合计就差不多是13元一趟。我和Z先生觉得每天这么来来回回车费很是心痛。
他说,最痛苦的事不是起早床,而是他起早床的时候看到我在旁边呼呼大睡。
从我们学校到Chinatown的中国超市步行半个小时,地铁直达五分钟。
刚开始我还会挣扎着爬起身,送他出门再睡回笼觉。
而我们租住的那套破旧无比的两室小公寓,月租居然要两千多美金。我俩都觉得心在滴血,所以想尽办法从别的地方给父母省点钱。
后来连这个形式都省了,他每天出门时我都睡得不省人事,只能模糊感觉到他在我额头上亲一下。
想到一美金将近七元人民币,每次买瓶水都要纠结半天。
中午,他没特殊情况都会开车回来陪我吃中饭。
我和Z先生刚出国的时候,非常不适应这个汇率差价。
偶尔他会对我做的菜挑三拣四:“今天的鱼太咸了啊。”
16.
我只要跟他说:“滚回去吃你的食堂饭。”
“哎呀呀。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
Z先生就马上学乖:“老婆做的菜最好吃了!”
他一边搬一边视频骂我:“都是你!一定要贴墙纸,我现在还要去一点点抠掉。不然房东说要扣我们押金。”
30.
我们从那套房子搬走的时候,我回国了。Z先生一个人搬的家。
万恶的资本主义公司总是要加班,七八点是Z先生正常下班点。
他只有认命去贴好。
六点半以后,我每隔十五分钟就要在微信里撒娇打滚:“怎么还不回家~你的宝宝要饿死了。”
“可是买都买了。贴上吧贴上吧。”我拿出杀手锏,撒娇。
或者写小作文骂他公司,作文名叫《我的老公每天都在加班》,续集叫《而且还没有加班费》。
Z先生说:“我们商量一下,这个家里粉色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只要听到楼下有汽车引擎声,我就会跑到阳台去看是不是他的车。
可是这家伙说一套做一套,同学们走以后,我让他把我新买的樱花树墙纸贴上,因为太高了,我贴不到。
有时候Z先生在阳台上没看见我,就会隔老远在楼下喊我名字:“我回来啦!”
Z先生说:“她喜欢就好。”
我一听到他上楼的脚步声,就开好门站在门口迎接他回来。
但男孩子就会用可怜的目光看着Z先生:“你可以接受吗?”
他会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糖或者饼干放在我手里:“今天是ruolei给你的。”
女同学来我们家玩一般都会说:“哇。好温馨。”
他公司的女同事几乎每天都会带些小零食让他带回来给我。此时我就好像他圈养在家的宠物一样,等待投食。
其实买的时候并没有刻意追求一定要是粉色,但买回来才发现居然家里渐渐被粉色堆满。
晚上我们吃过饭一起看一部电影或者打几局游戏就洗澡睡觉。
二十岁以前我最讨厌粉色,奇怪的是年纪越大越觉得粉色对我的诱惑力是一击即中。
即使睡在一起,我们也坚持着以前的好习惯。睡前一定要互道晚安。
我买了一床全粉色HELLO KITTY的床上用品。还有粉色的桌布,粉色的墙贴,粉色的开关贴。
“晚安。”
我是一个会把租的房子当做家的人,所以愿意花心思去装扮它。
“还有呢?”
我们在美国租的房子,家居用品都是我一手操办的。
“爱你。”
15.
“嗯。我也爱你。晚安。”
莫名其妙的大男人主义。
晚安的拼音是wan an,也就是“我爱你,爱你”的拼音缩写。
他说:“搬重东西本来就是男人的事。”
所以“晚安,爱你”是必须要连在一起的固定句型。
后来我就有意识去帮他分担重物,Z先生不乐意了。
31.
有一次从超市出来,他因为提了太多东西还闪着腰。撑着路边的电线杆,许久直不起腰。弄得我心疼了半天。
我和Z先生一起去参观亚特兰大的可口可乐世界。
我们在波士顿一起搬家三次,Z先生自己开车跑上跑下搬沙发和床,我被安排在楼下守着家具。
里面有全球所有口味的可乐及可口公司旗下的其他饮料。
我们一起去超市,Z先生出来时只会分给我两袋膨化食品。
我们按照不同洲的口味一一试过去,评价哪个口味最好喝,哪个口味最难喝。
我们一起去旅行,Z先生会提着所有行李箱。
我和Z先生认为最好喝的可乐是西瓜口味,最难喝的是樱桃味。
好像确实都是Z先生提的。
那里有两台可以自己调试不同口味掺和在一起的“特调”饮料机。
于是,我仔细回想了一下。
我和Z先生各自调了一杯,我自然是选择最喜欢的几种口味调和。
室友翻了个白眼:“那你和Z在一起的时候,是谁提?”
不走寻常路的Z先生用樱桃味做基调再去混合别的口味,他说:“说不定这样可以打破它固有的味道,出来一种全新又好喝的味道。”
我当时很奇怪室友的逻辑,“为什么男生就一定要帮女生提重东西呢?我们自己也可以提啊。”
对于他这种不怕死的精神,我深表敬意。
室友说:“路上这些男的都是瞎子吗?没有一个人主动来帮我们一把。”
Z先生毫无防备一口喝下去自己做的特调,然后哇地一声当场全部呕出来。中间间隔不到一秒。
有一次和室友一块去超市买了个大西瓜回寝室。短短几百米路,两个女生抬得手脚发软。
作为一个体面的成年人,我想象不到是有多难喝才可以让他当场呕在地上。
而且这件事一直到大学我才发现。
他说这是生理性上的排斥,他控制不了。
但我只要和Z先生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提过重东西。
我笑得眼泪水都出来了,还得帮他去找清洁阿姨打扫。
我的力气可见一斑。
Z先生给清洁阿姨赔不是,然后拉着我逃也似的离开现场。
学驾照的时候练车,有一回车抛锚,驾校师傅还叫我下车去推车子。
跑远了发现他手中还握着那杯毒药“特调”。
社联的同学都笑我人小力气大,像个男人一样。
他动了歪脑筋,开始劝我:“喝一口试一下嘛。”
我平时活得跟个糙汉子一般,大学社联做活动抬桌子抬椅子都是我冲在前面。
我义正言辞:“不要。”
14.
“人生要勇于尝试。”
Z先生说:“那可不是,你的文笔和嘴炮在都是国宝级的,要好好保护!”
“不要。”
“看来,我在我们家是负责脑子,你负责手。”
“你今天不喝,以后就再也喝不到这特别的味道了。”
他这么说,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功勋卓越,有点洋洋得意。
我停下来认真地看着Z先生:“谢谢。我宁愿一辈子不知道屎的滋味。”
“我高考作文高分也多亏你三年来每周五下午的辅导。”
32.
“大学党校小论文都是你帮我写的。”
Z先生有拖延症,不拖到上床前最后一秒不会去洗碗。
Z先生开始思考我为这个家做的贡献:“唔。我们第一年出国遇到了骗子。一个学长冒充租房中介骗了我们中介费,还害得我们在波士顿差点露宿街头。你加了骗子QQ和他彻谈了一晚上,诚心诚意给他说了诈骗的后果。第二天,骗子哭着将骗走的三千块中介费退给了我们。”
有一天按照惯例,我们一起看完电影打完游戏准备上床睡觉,他才磨磨蹭蹭地撸起袖子准备去洗碗。
我跟Z先生说:“你这样会显得我很废柴。我在这家里还有什么作用?”
我还躺在沙发上刷微博等着他一起睡。
我妈还嘲笑我,一定是你什么都让人家Z去弄,老天爷看不过眼才让你一定要折腾这一次。
突然听到啪一声,Z先生打碎了一只碗。
后来我的续签被驳回了一次要求面签,我气到大哭。
我本以为是小事,也没回头就问一句:“没事吧。”
反正稍稍要转个弯,有点复杂的程序问题都是Z先生去做。
结果这家伙声音颤抖着回了我一句:“有事。”
我们出国租房子,办水电,开银行卡也都是他联系。
我这才放下手机跑过去,结果看到水池子四壁到处飙着血。
我们出国办理签证的申请资料是他准备。
那血量看着着实吓人。我脑子一蒙,才反应过来去看他伤到哪了。
我们出去旅行的机票,酒店,餐厅是他预订。
他压着手腕,我看不到伤口。看这血量也不知道是不是割到动脉了。
“对不起。是我忘了提醒你。”那时候Z先生是这么说的,自然而然的把属于我的责任扛到了自己肩上。
“我拿纸来。”
我们有一款情侣款的瑞士军刀是我从瑞士带回来的,在我们一起去越南旅行的时候塞在包里过安检被没收了。
“别……拿棉签。”
“你之前自己那一把不是在机场被没收了吗?”
我又去翻箱倒柜找棉签,掏棉签的时候手抖到掉了一把在地上也顾不上去捡。
“为什么啊?”
“这个出血量要去医院吧?万一割到动脉了。可是现在医院都关门了,只能进急诊。我们家附近哪里有急诊?你等等我去谷歌一下。”我慌得不行,说话语速惊人,“不对啊。你手受伤了,开不了车,我又不会开车。我打电话叫Vincent来接我们?可现在已经一点多了,人家说不定早睡了。要不我去敲邻居家门,他们应该会好心开车送我们去急诊的吧?”
他中午午休前躺床上刷手机,突然问我要不要给我买一把瑞士军刀。
“别慌。”Z先生指挥我,“先去谷歌一下医院地址,然后叫辆Uber。”
都是些10-100刀以内的小东西,说贵不贵,说便宜也不便宜。
“对哦。可以叫Uber,我怎么忘了。”我赶紧边搜索地址边叫车。
嗯。是前菜。他不敢说这就是你的生日礼物了。怕送错了挨骂。他一件件试探,看哪个是我最想要的。
鉴于我看不懂地图,我搜出来还得拿去给Z先生看哪家医院最近。
随着我生日临近,最近网购的所有东西。Z先生都会加一句:“呐。这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的前菜。”
叫好车后,Z先生嘱咐我带上钱包,钥匙。
常年处在脑子脱线状态下的Z先生,偶尔认真一下都会让我觉得加倍的感动。
我身上还穿着睡衣,拿上钱包钥匙和一盒棉签就跟着他出门了。
13.
黑人的哥看我俩这架势,还安慰我们医院不远,不会有事的。
学生时期的开心真是很简单,几块钱的蛋糕都可以高兴好久,不过也要看是谁买的。
Z先生用中文小声跟我说:“他不会觉得我是自杀割腕吧?”
只有在给我买吃的时候,我才觉得他特别霸道总裁。
我看着他按着手腕的样子:“别说,你这样确实很像。”
他说:“让你比较下味道,下次就知道选什么了。”
我们冲进急诊室叫医生,那前台和医生都是一副见过大场面的样子。不慌不忙,让我们登记填表,慢悠悠地在电脑上输入信息。
我在原味和抹茶之间纠结良久,Z先生直接给我全买了。
我急得都恨不得帮她打字,又折腾了许久,Z先生终于进了诊室见到医生。
Lady M一小片蛋糕要8美金,现在想想好像不算什么,但对于当时还没适应汇率差价的我们,觉得超级贵!
医生让他挪开手上药。对,从割到手到医院,全程他都没有松开按着手腕的手,所以我一直没有看到他的伤口到底严不严重。
为了安慰没有去成时代广场跨年的我,Z先生带我去中央公园旁边的Lady M(一家千层蛋糕店)买蛋糕。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这家店这么有名。
Z先生挪开手,我才发现是一个不足指甲盖长的小口子。血已经止住了。
“急流勇退才是真勇士。”Z先生对我的决定表示十二万分的支持。
“Are you kidding me ?” 我看着他。
“还是命要紧。”惜命的橘子郑重表示。
Z先生一本正经地回答我:“万一割到动脉了呢。”
同行的朋友试图用那句万能句式劝服我们:“来都来了,不去太可惜了吧?”
“是啊。多亏我们赶得快来急诊,不然伤口都愈合了。”
Z先生关注的点永远这么奇怪,但好歹我们达成了共识。
医生在旁边笑,还安慰他:“没事,上点药就好了。”
“嗯。而且还不让上厕所。”
Z先生反复问人家:“有没有伤到动脉?要不要动手术?要不要缝合?”
作为国家退堂鼓一级演员,我和Z先生商量:“我们别去了吧?这会挤死吧?万一发生踩踏事件怎么办?恐怖袭击最喜欢挑这个时候下手了。”
医生让他不用担心,小事而已。
而且从下午开始,那个广场就围起来只准进不准出,得一直在那站到凌晨12点过后。
又换了个医生来给他上了点类似碘酒之类的东西,贴上一片大创可贴。就告诉我们可以交钱出院了。
在手机上看到时代广场的实时画面,人多到吓人。真实的人如蝼蚁。
我们去前台缴费,240美金,直接从信用卡上划。就一块创可贴。
12月31日下午,我们已经走到了中央公园附近。
美国的急诊室一般不是病到快死的人不会进来,没想到我们在美国第一次进急诊是因为打碎一只碗。
去纽约时代广场跨年是我们写下的一定要在美国做的一百件事之一。
也许这也是这里的急诊医生遇到过最轻微的伤了。
12.
我拿着账单苦笑:“Z先生,好好赚钱付账单啊。”
嗯。果然中国人拥有中国胃。
33.
我们犹如醍醐灌顶,停下筷子,难怪觉得这么好吃。
早些年,我特别迷恋看海。
每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只有Z先生特别耿直地问了一句:“这和咱们中国的手撕鸡有什么区别吗?”
后来我们把世界各地的海看了个七七八八以后,我就转战想去看星星。
男同学熟练地把火鸡砍成小块,用酱油,辣椒,老干妈炒了一遍。
美国有很多自然国家公园。其中有一个樱桃泉国家公园,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是世界四大暗夜公园之一,以观星出名的。
于是我们感恩节假期,从COSTCO(美国最大的仓储式超市)提了只现成的火鸡冲去了该同学家。
暗夜公园,顾名思义,就是为了隔绝城市的光污染,这里禁止一切白光。进入到观星区域只能使用红光灯。
听说我们班有个男同学特别会调酱,抹在火鸡上味道格外好。
它的官网介绍说,这里有360度的全景夜空,可以观赏到完美的银河系。
但是超市烤的火鸡,肉又柴又没味道。
我被各种美丽绝伦的星空照所吸引,当即决定让Z先生开车带我去看星星。
但对于留学生而言,只是吃个新鲜,便也没那么讲究。都是直接从超市买现成的。
那个周末Z先生开了七八个小时的车到了那里,当晚吃过晚饭我们就开车进国家公园。
一般美国家庭会在感恩节这天自己在家做,要往火鸡肚子里填很多不同的料。
那里因为隔绝光源,所以那条路特别漆黑,是绝对的黑。渗人的慌。
来美国之前,我连火鸡长什么样都没有见过。猜测大体和一只烤鸡也没什么区别。
我们跟着导航走到了观星区。
感恩节的另一个传统是吃火鸡。
彼时已经是十一月,天气寒冷,没有人在外露营。整个观星区没有一个人。
11.
看着外面黑得彻底,我连车都不敢下:“我们没有走错吧?”
朋友说这叫人品守恒,然后让我拿这20刀请大家打车回酒店。
“前面有立牌子,应该没有错。可能天气不好,没人来吧。”
这应该是我捡过最大的面值了。
“这种地方,我们就算被杀了抛尸野外也没人知道啊。”
这里还有个小彩蛋是我因为不舒服一直被搀着勾着头走路,居然在人来人往的街上看到了一张风中飘零无人捡的20美金。
“……你能不能别总想些乱七八糟的。”
Z先生感慨道:“女人要逛街的决心真是克服千难万险。”
我把车门偷偷打开了一条缝,从缝里看了一眼天空。一颗星子也没有,黑得就和我们来时的路一样。
“不会,只要逛了街花了钱都开心!”
绝望从心底爬上来。
“你自己一样东西都没买不会遗憾吗?”Z先生问我。
“我们开了七八个小时车就为了看一片漆黑的天空?”
那晚,Z先生真的是全程搀扶着我走完了整条街的每个商店。在人山人海之中,我一边和爸妈视频一边找地方休息,还顺利帮我爸妈和Z先生抢到了三件羽绒服和两双鞋子。
Z先生纠正我:“准确来说,是我开了七八个小时车。”
我艰难地伸出手:“扶我起来,我还能逛!”
“都怪你不做攻略!”
Z先生说:“要不咱们今晚别出去了。”
“我告诉过你冬天看不了星星,是你硬要来碰运气的。事实证明我们运气不好。”
朋友问:“商店活动马上快开始了,你这样还能走吗?”
我们等了一会儿,云没有要散的意思,山里的空气倒格外清新。透着股杀人越货的凉意。
我躺在酒店床上吐得虚脱。
我们垂头丧气地开车回旅馆,路边一个黑影跳着闪过去。
总而言之,那时候我们生病都是自己吃药硬抗过去,绝不会进医院。
“你看!那是什么!”
学校的保险太过昂贵,我买的是校外保险,涵盖的项目十分少,形同虚设。用留学生之间开玩笑的一种说法,这个保险只可以保证你死了以后,帮你把尸体运回国。
Z先生放慢车速,我摇下车窗,发现是一只小鹿。
众所周知,美国医疗看病十分昂贵,除非有医疗保险。我有个同学在没买保险的情况下,感冒去医院检查花了上千美金。
小鹿离我们特别近,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我们,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让我一下子觉得进了另一个次元。
不巧的是,那天我刚好肠胃炎犯了,上吐下泻很不舒服。
我打开摄像头准备拍照,自动闪光一亮,小鹿就受惊跳进森林里了。
所以我们学校一放假,我和Z先生马上坐大巴奔赴纽约。
除了小鹿,我们还遇到了一场大雾。
在来美国之前,纽约第五大道就是我们这种购物狂的朝圣地,再碰到打折,更是天堂般的存在。
大雾将整个车笼罩得看不见前路,我们都捏了把冷汗,手不由自主握在了一起。
据说,双十一还是模仿“黑五”的产物。
走出国家公园,终于到有路灯的路上后,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我们摩拳擦掌准备去纽约第五大道“大放血”,那热情跟现在国内过双十一是一个架势。
我又重新活了起来:“我们刚刚好像《爱丽丝梦游仙境》哦!”
早就听闻美国的“黑色星期五”,也就是感恩节,各家品牌商户折扣惊人。
Z先生泼我冷水:“你怎么不说像《迷雾》。刚刚谁吓得死死拽着我的手,不肯松手。”
10.
34.
视频里有海边的风声,还有宝宝们和她的笑声……
我有痛经的毛病,大概只有女孩子才懂那种痛。
她朋友圈最新的视频里,是在澳洲,一张大蹦床上,他的先生穿着恐龙的服装从蹦床上快速跑过,宝宝们被跑过去的爸爸震得弹起来,咯吱咯吱大笑。
美国有一种止痛药,治这个毛病有奇效。我听朋友安利就买了一些屯在家中备用。
她和先生带着宝宝们去北京,去澳洲,去韩国。大宝已经会拿自己的小相机给他们拍照。
有一次又半夜被痛醒,我准备起床去吃药。
她的宝宝刚学会开口说话,已经会说三种语言。
Z先生拉住我:“你去干吗?”
雪儿现在已经生下第二个宝宝,没有回美国继续学业,在家闲时就学学缝纫和设计。
“找止痛药。”
这种酷和外形无关,是由内而外的自主。
他把我拽回床上:“你今天已经吃过一片了,止痛药吃太多不好。”
最关键的是,她这一辈子都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从学习到婚姻,每一步都走在自己的节奏上,没有被外界眼光所左右。
我痛得烦躁,自然没有好脾气:“那你说怎么办?”
一个从小温柔到大,乖巧懂事的女孩,为了爱,展现出这么强的韧性。
“躺下来,我给你揉揉肚子。”
她说完我觉得酷毙了。
Z先生没有什么专业手法,就是把手搓热轻轻在肚子上打圈揉。也许是心理作用,我竟然觉得很有效,慢慢就进入梦乡。
没想到雪儿非常认真地同我说:“我从小到大都按着规划好的路循规蹈矩地前进,我也以为我的人生早就注定。他的出现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意外,我想为了他偏离路线一次。”
梦乡里一直有一只柔软的大手。
我以为我会听到一些不可逆的客观原因。
第二天,我一醒来他就和我抱怨手腕酸:“今天都没法打字了。”
“怎么会突然这么急着结婚?”我还是没忍住问了出口。
“鉴于你昨晚表现优异,特封你御用按摩师殊荣。”
席间,我和雪儿一起去洗手间,我们站在门口谈心。
“我可以不要这个殊荣吗?”
她先生请我们吃饭,席间谈吐幽默,随和大方。不管是外貌还是内在都丝毫没有让我觉得这是个比我们大许多的男人。我可以感受到他心里住着一个非常有趣的灵魂。
“恐怕不行,谁让你是我的特效药。”
我笨拙地抱起她的宝宝,看着小宝宝吐舌头,可爱到舍不得放手。
35.
宝宝非常可爱,眼睛大大的和她小时候很像。嘴巴又像她先生。
我最近迷恋上看《偶像练习生》,每次看到电视上的小哥哥们跳舞我就冒星星眼。
宝宝刚出生时,我和Z先生一起去广州探望她。
Z先生路过,十分鄙视地骂我花痴。
祝福的同时也觉得有些许惋惜。以她的资质,她本该前程似锦,却过早囿于家庭与婚姻。
“这有什么好看的?有我好看吗?”
当时我们全家都觉得对她这个决定感到很震惊。
“有。”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想当年你也是可以出道的颜,现在怎么……唉。一言难尽。”
没想到她大二那年突然说要休学回国结婚,丈夫比她大了整整11岁。而且婚后一年他们迅速诞下了第一个宝宝。
“我如果晚生几年也可以去参加了。”
按照这个路线发展下去,我们都可以预见将来等待她的会是怎样光明的康庄大道。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成为众人仰望的女强人。
“这不仅仅是年龄问题,人家小哥哥会唱歌会跳舞。你会啥?”
她高三的时候按照家里早就计划好的那样,去了美国求学。
此时,刚好电视里的小哥哥们跳起来《PICK ME》。
而且她的性格也好到过分。温驯可爱,让人一眼就觉得很有灵气的小女孩。
Z先生嘁了一声,把睡衣外套往沙发上一抛,突然跳上茶几,竖着食指指天,屁股一扭一扭,嘴里开始唱“PICK PICK PICK ME UP UP…….”
她小学在家自学跳过两次级,到了中学比同龄人小两岁,成绩依然名列前茅;钢琴早早过了十级;天赋好到中学没毕业,钢琴老师就说要带她去奥地利演出;在我们新概念英语还没整明白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学习西班牙等小语种到了可以去给别人做家教的地步。
那对比太强烈,我不忍看。
她优秀到什么程度,我随便列举一两条,你便可窥一二。
36.
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妹妹叫雪儿,比我小一岁,是实实在在的那种传说中别人家的孩子。
11周年纪念日的时候,Z先生难得浪漫一次。订了一个旋转餐厅带我去庆祝。
9.
日晷餐厅在亚特兰大最高的酒店顶层,视野无敌美。
谢谢你保留下了我的初心和最后的相信。
之前在波士顿也有这样的餐厅,但看看价格,我们两个穷学生只敢在杂志和官网看看图。
想说,谢谢与你相遇,没有错过。
Z先生现在赚钱了,我们决定要去挥霍一下。
默默看了眼坐在隔壁在皮椅里缩成一团网购的Z先生,这张看了许多年的脸竟然还让我心生感慨。
我化了一下午妆,等Z先生下班接我去餐厅。
当晚惊闻巴黎暴乱的事情,无数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
为我们服务的侍者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伯,很和蔼。他问我们打扮这么正式是来庆祝什么日子吗?
于我而言,有些什么东西在心里又死了一次。
我说:“是的,我们来庆祝周年纪念日。”
于他们而言,彼此失去了一个爱人。
“哇!多少年纪念日?”
可惜……最终兜兜转转结局仍然不能免俗。
“11年。”Z先生说完,对方不可思议地重复了一遍:“11年?”
但是至少在这段时光里,我相信他们对彼此都是真心以待。
“对。”我一脸骄傲,“我们很小就认识了。”
虽然二狗这个人小气,霸道,又不浪漫。
“恭喜,”他一边给我们倒了水,一边放下菜单:“菜单在这里,你们看好了随时叫我。慢慢来。”
这种话说白了也不过是家长们的自我心理安慰,想要维持着他们心中那个听话的乖儿子形象。
我打开菜单,看到价格在心里默默吸了一口凉气,表面上还要装作淡定。
所以当他父母带着一种奇怪的自豪感跟别人宣称他儿子只是玩玩,并没有真心要和小丫处对象的时候,我是不相信的。
我用菜单挡住脸,小声和对面的Z先生说:“好贵啊。”
也许因为他们的回忆里,一直有我这个旁观者。
Z先生咳了一声,脸有点红:“别怂,想吃什么就点。”
小丫生日的时候,二狗也曾日夜不眠替她手工做过一套公主房模型,一路捧着从北京坐火车送到长沙。我猜他应该也曾许诺过以后会给她一个这样的家。
虽然他嘴上这么说,但我知道他心里肯定也很心疼。
大胃口的二狗刚吃了半碗面就开始打嗝,小丫狂笑地在旁边说:“他是在打饿嗝。”
“咱们就一人点一道主食就好了。不用前菜和餐后甜点了。这个龙虾面和鸭胸我都想吃,你喜欢哪个?”
二狗从北京来长沙看小丫时,我们在美食街吃饭。
“那龙虾面和鸭胸我们一人点一份好了。前菜点个蟹球吧。甜点呢?你不是最喜欢吃甜点吗?”
我记得我们在台湾旅游时,二狗费了很大劲在娃娃机里夹了一只狗玩具给小丫。那个娃娃被小丫取名叫二狗子。
“算了吧……这么贵,我们待会吃完饭去Sweet hut买蛋糕和奶茶不是更好吗?”话虽然这么说,我还是盯着菜单上的甜点舔了下嘴巴。
我就再也接不下去了。
Z先生举手叫来了老侍者:“前菜要蟹腿球,主食我要一份鸭胸,她要一份龙虾面。还有这个巧克力熔岩蛋糕来一份。”
小丫回说:“可是再也没有罗二狗哪。”
“好的。”侍者拿走了菜单。
只有故作轻松地跟她说,天涯何处无芳草,没事,还有一大把帅哥再等着你。
“诶诶诶?怎么还是点了甜品?”
我想安慰安慰小丫,可是发现这种时候任何“你会好起来”的话都是狗屁。
“你刚看着图片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到底是谁忘了初心。
37.
所以走不到白头,有太多不得不分开的理由。
我做过很多疯狂的事。
可是发展到后来,又总是必不可免地要牵扯到柴米油盐,收入家世。
其中有一件是提着一件小婚纱冲到加州去找Z先生拍婚纱照。
不就是那个女孩笑起来很好看,我喜欢她。
那时候,Z先生在加州出差。我直接提着装着婚纱的行李箱冲过去找他,他大晚上开车来机场接我的时候还一脸懵逼。
可是爱情的初心是什么?
“我来嫁给你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他们总是告诉我们要,勿忘初心。
于是Z先生忙完公务,临时多请了两天假留在加州陪我拍照。
那种感觉很气闷。就像,大人又胜了一局。
加州的摄像师太贵,我们就自己买了个三脚架,租个车,在地图上标的各个网红景点去拍照。
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是赞同门当户对这种观念,但仍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他们的分手。
用三脚架有个最大的困难:每次Z先生按了快门,就要飞速跑过来,卡着时间摆好pose。同一个场景要跑十几次才能出一张好照片。
按说我早过了喊着爱情万岁,其他滚蛋的年纪。
明明冬天的加州温度也不高,这家伙跑得白衬衫后背都湿透了。
这种错误的三观却一遍遍被现实来验证它的准确性,真是可悲。
我们跑去救赎山上拍,跑去Venice海滩边拍,真真是上山下海,乐此不疲。
可是正常不代表正确。
在海滩边,我穿着婚纱和高跟鞋手足并用爬到礁石上去,像个神经病。旁边都是围观我们的群众。
“你不能说他父母错,他们这么想也是很正常的。”
“Are you guys getting married?”(你们要结婚了吗?)
我甚至不止一次因为他们的感情问题,而和我父母发生争吵。显然大人总是站在大人的那一边。
“Yes.”
听起来像个古代故事,可却活生生发生在我们生活之中。荒唐又现实。
“Congratulation!You are so beautiful!”(恭喜!你看上去太美了!)
在我看来小丫善良可爱,待人真诚。是个值得好好珍惜的女孩,在他父母眼里却一文不值。
老美夸起人来总是不遗余力,就好像我们是他们家里的一份子。
二狗出生官宦之家,父母专制保守。再三声明他的对象只能是当官人家的小姐。
“Thank you!”我穿着婚纱站在礁石上向下面的路人招手致谢,那时候感觉自己像个自由女神像。
我一直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但是真的到来的时候也没我想象中那么轻松地接受。
38.
明明从字面上来看是再普通不过的话,也许因为我是参与在他们故事中的人,所以透过屏幕莫名也感觉到了一点悲伤。
我们在美国的家有门铃。
——我只是告诉你一声。
Z先生每天下班回家都要按门铃。
——我和小丫分手了。
“等一下!”我听到门铃声马上就会从床上或者沙发上弹起来去开门。
二狗发来的信息,两条。
但每回,是每!一!回!当我跑到门口的时候,他都已经自己拿钥匙打开门了。
总之床头的手机连震两下时,我很快就醒了。
在第一百零八次他这么做后,我叉着腰站在门口十分严肃地看着他:“你每次都自己拿钥匙开的门,那你干吗还要按门铃啊!!!”
刚到美国第一年,某天夜里跟有预兆性一般失眠,睡得很不安稳。也许只是吃多了未消食也不一定。
Z先生笑眯眯地亲了我一下:“因为我想每次一开门第一时间就可以看到你在门口迎接我啊!”
8.
39.
我们俩在一起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出美好的轻喜剧咯!
我们家里有个小布箱子。
若是细水长流,天长地久。也不失为一种幸福。
箱子买来的初衷是什么已经记不清了,总之它的实际用途就是我的零食箱。
我不奢望我们之间还会有什么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故事。
我更文的时候,喜欢盘腿坐在蒲团上面,零食箱就放在蒲团旁边。伸手就可以拿到,随拿随吃。
Z先生做的一件小事,说过的一句话。会突然让我产生浓烈的兴致要将它记录下来。
Z先生这份工作三五不时就要派他去LA或是Las vagas出差,一去就是一个礼拜以上。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每每都是他给了我写作的灵感。
他每次出差前,一定会去超市把我的零食箱填得满满的。
写到我再也不想提笔写和爱情有关的故事。
然后告诉我:“等你把他们吃完,我就回来了。”
我们认识十二年,我就写了Z先生十二年。
40.
我很庆幸,我们之间也会有争吵和嫌隙。但每次争吵过后,我还是有强烈的想要拥抱他的冲动。
感恩节那天,我和Z先生还有Vincent夫妇从亚特兰大飞到阿拉斯加度假。
这才是和亲密的人正确的相处之道。
连续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整个人有点晕。但飞机降落前看到满天满地的雪,我们四个南方人又精神抖擞起来。
你当然可以将所有的怯弱和烦恼统统倾倒给他,但是不能把对外人的憎恶和坏脾气积攒回家统统留给家里那个等着你回来吃饭的人。
下飞机到酒店入住后,Z先生说要和Vincent去附近的沃尔玛买水。我惦记着感恩节肯定很多东西打折,想跟着一起去逛逛。
你说,在外面对其他人戴着伪善的假面具那么久,回来难道还不能卸下伪装休息一下吗?
我们的朋友伊凌拉住我,说有点累,让我陪她在酒店休息。待会晚上还要去看极光。
但我们明知站在面前的人就是你最亲爱的人,为什么不能拿出对其他人十分之一的耐心和热诚来对他。
加之手头还有些工作的事没做完,我就放两位男士去了。
你说,人们对最亲近的人自然是没有那么多的耐心。
我还在码字,伊凌在卫生间叫我去化妆。
我们都是给的太少,要的太多。
作为当代真女汉子,我表示一件化妆品都没带。
他或她为你做的所有事情都变成了理所当然。你对他或她发的所有脾气都变成了理直气壮。
伊凌说,“我带了。”
或许是因为彼此太熟悉,就缺乏了那颗感恩的心。
“这冰天雪地,穿得熊一样,化妆亦是徒劳。”
但最起码,如网上夸张的说法那样,现如今你看过所有样子的我,那我们俩不结婚就只能杀了你了。
“晚上看极光我们要拍美美的照片,化一个嘛。”
我不知道恋人之间能在对方面前毫无羞耻心地打嗝放屁算不算件好事。
于是在软磨硬泡之下,我乖乖任她折腾了一个小时。
我们一日比一日更亲近,也就一日比一日更认识到完整的对方。
直到此时,我还没有任何预感。很天真的在想,不是说很累吗?都不睡觉还化这么久妆!女人活得好累啊!我果然不是女人。
就像今夜。
继而美滋滋的自拍了几张,觉得自己从前的五分钟化妆术简直是在糟蹋化妆品。
需要我们静下心来,仔细去思索和品味。才能发现它的存在。
此时,伊凌依然处在极度兴奋状态:“看小脸蛋化了妆多好看。”
就犹如空气,或者水。
那语气,那眼神,简直和妈妈看着女儿要出嫁一样。我突然一瞬,福至心灵。他们是不是在密谋什么?
但我从来没有怀疑我们的感情已经不在了,它只是进化成了一种更不易被发觉的形态。
然后我偷偷躲出去给闺密发信息:我觉得曾先生今晚要和我求婚了。
公式化一样毫无情绪波动的回应,不再像从前一般小心翼翼,心跳加速羞红了脸。
在一阵啊啊啊,和我要看直播的惊叫声后,她说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
“我也爱你,好梦。”
不要去猜。安心接受。
我们每晚睡前会很自然地说:“我爱你,晚安。”
嗯。这种事,猜中了没惊喜,没猜中更失落。
可是到后来,他为我准备的生日礼物我会嫌弃不够贴心。我对他发的小脾气,他不再耐心哄着。
几个小时后,他们搬了一箱水回来。Z先生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真应该和我们一起去,见证下黑五沃尔玛排队的人有多长。”
我也会为他煮爱心早餐,凌晨六点骗过爸妈偷偷溜出去和他见面,写下很多日记和情书密密麻麻是他的名字。
我当时心唰的凉了半截,哦。果然是我想多了。他们就是去买水了而已。
刚刚在一起的时候,他牵我过马路,下大雪接我放学,天冷时包着我的手掌都能让我感动得记住很久很久。
吃过晚饭去小木屋已经十点多了。最生气的是,我们到达的前半个小时出来了一次极光,完美错过。
那一刻我开始回忆,我们俩在一起的岁月里,到底有多少个这样的瞬间。
在小木屋喝着热茶玩拼图,逗主人家的大狗子。一切风平浪静。
7.
晚上十二点我躺在木屋沙发上给闺密发信息:果然是我想多了!
如果说有哪个瞬间让我下决心要嫁给眼前这个人的话,这一定算一个。
极光没有出现,连原本清晰的银河,北斗七星也被大雾埋了起来。
虽然我依旧没有睡着,但心底却从烦闷变得一片柔软。
凌晨一点,我已经放弃:“走吧走吧。好困。回酒店休息。”
他依旧维持着老姿势闭着眼睛,手肘一上一下的为我打着扇子。也不知道睡着没有。
Vincent连叹几句天公不作美。
一个小时,还是两个小时。
伊凌说再等等吧。
但我一直没有睡着,这风也一直没有断。
只有Z先生一语未发。
我以为他扇一会儿就会睡着,也心安理得地摆大字状享受着这闷热的夜里唯一一丝清凉。
回程路上听着歌,我昏昏欲睡。
Z先生拿起枕边的折扇开始为我扇风。
车停下来的时候,我看到酒店大门写着C栋,而且是高层。
“嗯。”我委屈巴巴地回答,想到明早还有我们的入学测试,还是进校的第一天。我实在不想用这样萎靡的状态迎接我新学期的开始。于是心中默默再诅咒了一遍这个房子。
但我们住的酒店是M栋。独立的度假套房式小木屋。
我的翻身又惊醒了睡得不熟的Z,他带着很重的鼻音问我:“还没睡着吗?”
我以秒速反应过来:“停错了吧?这不是我们的酒店。”
Z先生比我早一步进入梦乡,我一直迷迷糊糊盯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空。
车中一阵诡异的沉默,Vincent看了一眼Z先生,伊凌在傻笑。
我们躺下又爬起,去洗手间洗脸。换件短袖睡衣,折腾了半宿,终于两人都进入了迷迷糊糊的状态。
我心里咯噔一声,第一反应竟然是,完了。要来了。
我把从国内带来的蚕丝被挪到椅子上,又把自己练书法的折扇贡献出来。但这杯水车薪完全抵挡不了夏夜的酷热。
在一个我完全没准备好,穿得很丑,身体很疲累,还因为错过极光而心里很失落的时机。
为了不被告扰民,我们俩只有关上电风扇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Z同学不知从哪掏出一根红丝带给我眼睛蒙上。一路七转八弯上电梯又走了好久。
偏偏我们搬来新家房间的电风扇坏了,一打开就是咯吱咯吱非常大的噪音。是那种即便关上门都可以吵到邻居的响声。
这段路我心理活动十分丰富,幻想了无数种可能性。上天入地,水冰月变身。
但它说热也就热起来了,三十几摄氏度毫不逊色火炉湖南。
丝带解下来后,我看到了一扇房间号是520的门。
记得我刚下飞机的那个下午,也就是半个月前,我穿两件长袖和长牛仔裤依然觉得冷。
对,你们没有猜错。
波士顿的天气确实很令人不解。
就是十分直男审美的一地粉色花瓣。床上拼成一个桃心,墙上沾着气球和不明螺旋状吊饰。
当晚我们迎来了到波士顿以来,最热的一晚。
一言难尽。
6.
两位直男先生对视一眼,用“你很棒,她一定会很感动”的眼神互相鼓励了一下。
他支支吾吾半天,最后只说出一句:“这是我们第一个家。”
Z先生就下跪背书似的说了一段求婚词,亲吻我的手背,然后二话不说掏出戒指就往我手上套。
“请问美在哪里?”
我赶紧把手缩回来:“你都不问我愿不愿意吗?”
Z先生安慰我说,既来之则安之。淡定一点,学会欣赏它的美。
Z先生声音有些发颤:“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慷慨激昂地将我眼里看到的一切描述一遍给他听,这房子在我口中无异于一个贫民窟。
他紧张是有原因的,因为橘子心里住了一个小公举。重度公主病,多次说过求婚一生一次,一定要很浪漫很有创意,不然一定拒绝。
方便你个头。
显然Z先生这个安排十分的落俗套,就差没再点一个心形蜡烛就凑齐直男表白必备套装了。
Z先生很冷静地说:“你觉得这里不好吗?我觉得还可以啊。离学校不到十分钟的路程,挺方便的。”
事后,他告诉我他确实有这打算。但是怕引起火灾这才作罢。
关上门我问Z先生的第一句话是:“我们什么时候可以搬走?”
据他说,我顿了足有两分钟没有回应。他已经心灰意冷觉得我会say no。
当着另一个室友面,我不好意思发作。
我倒不知道有这么长时间,当时满脑子想的是我这时候是不是该哭一下,流出两滴眼泪来以示感动。
陈旧的木地板,吱呀作响的电风扇,窗外对着的就是一片垃圾场。
可当时只想笑。一个劲傻笑。然后说,好吧。
你无法想象你花了将近一万五人民币的房租租到的只是不到三十平方米,有一百多年历史的老房子。
是“好吧。”不是“好”。
即便是房间内部也是让人不愉快的存在。
有些微微妥协的意思,到底意难平……
它的前坪是稀疏杂乱的灌木和随处可见的垃圾,门廊里的地毯红中透黑,有两道腐朽的木门和不太好使的锁。
这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和我见过所有浪漫电影不一样。
我看到它的第一眼,下意识的反应是“Ew(恶心)”!
然后那晚Z先生和我躺在床上,以男主视角谈论这个准备过程。
即便2300美金可以在美国任何一个中西部小城市租下一整栋house,它在这的价值却只是一栋破烂的小公寓。
“原本是准备在北卡的孔明灯节上给你求婚的,万灯齐放,我跪下来求婚。中英双语的词我都写好了。”
可是我大错特错了,这里是波士顿。
结果,临行前,孔明灯节取消了。
但我一直觉得2300美金一个月的房子应该差不到哪里去。
“后来我想就在北极光下给你求婚吧。象征幸福的欧若拉。”
之前半个月一直想来新家看看,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来成。
结果,擦肩错过极光,再也没出现。
2014年9月1日,我们来到波士顿第一次搬家,从郊区寄宿的老爷爷家搬到了学校附近的小公寓。
“买了小婚纱,打算让你求婚那天穿。”
5.
结果,阿拉斯加零下三十度。
有太多的国人为了理想长途跋涉来到这里,为了后代扎根驻营留在这里。最后牺牲了自己的一生,成全了孩子们的未来。
“穿不了婚纱,我就给你买了头纱和玻璃的戒指盒。满足你的童话梦。商量好我在极光下下跪的时候,伊凌从你身后给你戴上头纱,Vincent捧出戒指盒。”
可是每天早晨起床看见爷爷一个人拉着把藤椅坐在庭院中晒太阳看报纸直到睡着,也没人给他加床毯子,又觉得他很孤独。
结果,两个快递被房东锁在办公室没拿到。
按说该是上有老下有小,子孙孝顺的有福老人。
“我联系了小木屋的主人,极光出现的时候,放广播给你求婚。”
他的女儿和孙女就住在临街的房子,孙女从幼儿园放学会过来陪外公直到爸妈下班吃完晚饭才回家。还有一个九十岁高龄的老母亲在养老院,爷爷每周六过去探望一次。
结果,木屋没有广播系统。
老爷爷的老伴去年刚刚去世,偌大的house就只有他一个人和分批次来的租客。
“给你求婚的词我写了好多遍,反反复复的修改。”
爷爷对我们的关心让第一次背井离乡的我们感到了家的温暖,但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孤独。
结果,最后还背错了。
那时候我和Z先生还没来得及办手机卡,爷爷就拿自己家电话给我们:“我家电话可以打回国的,你们随便打。和爸妈报个平安。”
唯一做成的一件事就是订到了这个520的酒店房间。
当晚他从柜子上翻出一卷老宣纸送给我,说是三十年前他的伯伯留在他家的,他不会写字也用不着,就送给了我。
阿拉斯加纬度极高,建筑都是三层下的矮楼。Z先生一家一家打电话问人家酒店有没有520房间。
看到那幼稚的笔画被挂在墙上,我有点不好意思。爷爷还很感兴趣让我给他解释写的是什么,每句诗的意思。
终于问到唯一一家有八层楼的酒店有520,人家说不能指定房间,尤其是感恩节当天。
本来只是个伴手礼,没想到第二天,爷爷拉着我看,他把我的画裱起来挂在墙上了。
于是Z先生坚持不懈打了一个月电话,解释自己要求婚,520在中文中有特殊含义,主管被磨得不耐烦,答应了。
我从家里带了一些自己写的书法和国画,就送了两幅给爷爷。
接下来的半个月,他又时常打电话骚扰确认房间留给他了。
我说我可以听懂粤语,感觉他松了一口气。开始用流利的粤语和我们对话。
直到人家前台说:“你不要再打电话来了!”
他来美国已经四十几年了,只会说一些简单的英文单词和蹩脚的普通话。
听他说完这些,有点想笑,又有点想哭。
我们临时短租的房东是一个广东的老爷爷。
幻想了一下,如果所有事情都按照他的计划正常的进行。还真的挺像浪漫电影里的桥段。
4.
但又觉得现在这样也很好,我在这座最北的城市唯一的一间520里,将自己许诺了出去。
出门在外,不要轻信任何人,哪怕是你的国人。
我的求婚跟电影里不一样。
Z先生是个相信世界美好,每个人都是好人的人。这件事算是给我和他都上了一堂课。
少了很多浪漫的桥段,多了很多真实的无奈。
那样子着实可怜,可想想他的行径又着实可恨。
生活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美好又充满遗憾吧。满则损,盈而亏。一杯清水加点糖,刚刚好。
那个骗子哭着给我转发了FBI发给他的信,求求我们帮帮他。
Z先生,余生不用你指教。只要乖乖听我的就好。
没想到就在这么两三天时间,接二连三冒出来好几起同样的事件都是新入校的留学生被同一个骗子骗的。公司表示一定要起诉。
后记:第二天早上,我和Z先生两人一起跪在地上捡花瓣的时候。更明白了什么叫人生。
我们还给中介公司打了电话,试图让对方撤销对他的控诉。
最后一天跨越北极圈,晚上终于看到了一丁点微弱的北极光和满天繁星。
Z先生心软,说要不咱们帮他求求情。
Z先生说:“我们这算看到了极光吧?苍蝇肉也是肉。”
还再三解释,自己是一时鬼迷心窍,只骗过一次人。美国法律森严,如果被学校知道,他就会中止学业直接被遣送回国,甚至面临牢狱之灾,希望我们放过他一马。
“嗯。算。”
骗子学长被我说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自己主动提出退还我们的3000块钱,当晚就把钱给我们转过来了。
“那就再表白一次,我爱你,嫁给我。”
我宛如唐僧念经一般控诉他怎么能骗自己同胞呢,我们之前都对他百分之百信任,还说到美国要请他吃饭。可他就这样回报了我们的信任。
“嗯。要一辈子对我好。”
我直接挑明了我们已经知道他是骗子的事情,并告诉他中介公司已经在着手起诉他。
“好。”
到了美国后,那位失联的骗子学长又重新联系上了我们。说自己旅行把手机弄掉了,才失联两周,还若无其事地问我们落地住宿安排的怎么样?
“要一辈子保护我。”
好在后来的室友,一个博士大哥替我们找了间暂时过渡的短租,那家中介公司也很负责地派人来接机。我们这才放心启程。
“好。”
我们通过之前他给我们的资料里找出蛛丝马迹,联系到了他的那家中介公司。对方说公司根本没有这个人,是利用他们公司招摇撞骗的骗子。
“要永远无条件站在我这边。”
那时候距离我们出国只有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再找房子都来不及,面临着落地就要流落街头的地步,心急如焚。
“唔……那要看情况。”
通过支付宝我们支付了他3000元中介费,然后他就失联了。
“就不能说个好听的哄哄我?”
去之前,我们通过大学的新生群认识了一个做房屋中介的学长,Z先生和他联系租房相关事宜。
“你也不想听我说假话是不是?说那么多空话有意义没?”(此处省略一百字直男碎碎念。)
我们脚还没踏出国门就遇到了骗子,不是别人,就是自称学长的中国人。
“算了算了。走远点。”
3.
这就是这篇文章由来的原因。
“你该减减肥。”
也许以后我们会有各种各样的争吵和矛盾,互不相让。不是也许,几乎是肯定。
“我给你捶捶腿。”
记录下来此时此刻的感受,就是希望自己将来一直记得:
“腿麻了。”
有人曾为你这么用心。笨拙地替你实现愿望。
“怎么了?”
很蠢也很可爱。
我起身的时候,听到Z先生小声地“啊”了一声。
从相识到现在四千多天,六百周,十一年。
最后是被频繁的空乘服务叫醒,迪拜航空虽然菜不合胃口,但数量却是出奇的多。隔不了多久就会送一次餐。
见过你穿校服,也见过你打领带。但感觉好像刚刚才认识你。
我枕着他的腿睡了几个小时,中途模模糊糊醒来睁眼看到Z先生歪着头也在睡,我就又睡了过去。
我们的人生马上要进入下一个旅程,未来也请和我一起继续努力吧!Z先生。
我把头靠在他大腿上,双腿蜷缩在自己椅子里,总算是躺下来了。虽然不甚舒服,但已经是长途飞机中最安逸的睡姿了。
41.
“睡我腿上吧。舒服点。”
2017年12月31日,我们抢到了亚特兰大本年度最后一个注册结婚的位置。
“嗯。”
在美国领证其实是个纪念意义多过实际意义的事。
Z先生问我:“想睡了?”
我们在美国没有办酒,但我又特别想让这一天显得很有仪式感。
飞波士顿的途中我终于有了困意,止不住地打哈欠。
所以我找我那学建筑设计系的妹妹给我们设计了请柬,然后在亚马逊淘了喜糖盒。还和好友去逛街买了一件小白蕾丝裙可以当做婚纱穿。
在迪拜转机的时候,借着机场WIFI和爸妈通了个电话,心情总算轻松了一些。
说到买裙子,还有个特别有意思的小插曲。
时差,思家,对飞机餐的反胃,各种不适让我在飞机上一直睡不着。两只眼睛熬得跟兔子似的,干涩酸胀。
别人试婚纱的场景大概都是站在高台上,厚重的帘子从两边拉开,特别华丽而隆重的出场。
经济舱的座位窄得吓人,加上长时间的飞行,其实是件非常非常痛苦的事情。
而我,是在bloomingdales 的童装部试衣间里,打着赤脚试了件带粉色蝴蝶结和假珍珠的公主蓬蓬裙。
我们第一次买飞机票没有经验,提前半个月用一千多美金买了一张转飞迪拜全程要飞三十几个小时的机票。
因为美国的成衣对我来说实在太大了,我只能在童装部选。而最气人的是,童装部的裙子竟然是最合适我的。
2.
我只能无视服务员奇怪的眼神,穿着他们设计给五六岁小女孩的公主裙跑出来问Z先生:“好看吗?”
那一刻,我突然懂了相依为命四个字。
“特别好看,感觉在给未来的女儿买衣服。”
同时紧紧回握住我的手:“你还有我。”
“……”
Z先生最怕我哭了,他手忙脚乱给我找纸巾擦眼泪。
在我放弃尊严,准备拿着这件公主裙去结账的时候,店员告诉我没码了,这件样品还是残次品。
我和Z先生踏上了接驳车,我的眼泪终于决堤。我紧紧拽着他的手:“以后我只有你了。”
好在最后朋友陪我逛到了另一件更合适的小蕾丝裙。
他们的身影在转角的一瞬,消失不见。
结果Z先生还说:“我觉得你穿之前那件童装更好看。”
Z先生拉着我的手往闸口走,我一步三回头,看见妈妈伏在爸爸的肩头哭得无法自拔。我咬着牙,不想走得太狼狈。
领证那天是工作日,Z先生中午请了假,并且带着他部门浩浩荡荡十几号人一起来了Gwinnett County Magistrate Court ,相当于美国“民政局”,连他的两个经理老板都来了。
可时间没给我犹豫的机会,机场广播提示我们尽快进闸安检候机。
为了让大家都能见证我们领证,老板甚至给全办公室的人中午多放一个小时假。
心里有点打退堂鼓,盘算着如果我现在说不去的可能性有多大。
宣誓的地方是在法庭里,特别庄严。
最可怕的是我一年到头可能见不到父母一面,想当初我念初中住校,离家不过半小时路程,都哭了整整一个学年。
亲友坐在下面听审席的位置,新人走到法官跟前。法官拿走了我们的戒指,询问我们是否愿意让彼此成为自己的合法妻子(丈夫)?
我要离开我最爱的父母去一个陌生的国度,不仅仅是人生地不熟那么简单,吃穿住行方方面面,我二十多年来养成的所有习惯都要被推翻重来。
说出“Yes,I do”的时候,感觉声音紧张得都变调了。
突然一下迟来的恐慌铺天盖地淹没了我。
然后法官让我们两人执手跟着她一起宣誓。
可是他自己也红了眼眶。
誓言就和在电视剧里看过的一样:“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丈夫),我们将相互拥有,相互扶持,无论顺境逆境,贫穷富有,疾病或健康,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
我爸憨憨笑着,挥手让我别看:“你妈就是这么爱哭,没事,不要担心。”
我最喜欢的一句是交换戒指时说的誓言:“I give you this ring and pledge to you our constant faith and abiding love.”(我给你这枚戒指连同我无限的爱与信仰都给你。)
直到我们到达机场去托运行李,准备要入闸的时候,我妈妈坐在我的随身行李箱上猛擦眼睛,还要撇过头去不让我看见。
Z先生念誓词的时候哭了。
那时候我爸妈还陪在身边,虽然心疼他,但其实并不能感同身受。
这大抵就是我们一直挂在嘴边的仪式感吧?
一上车Z先生就进了厕所,我爸爸跟过去马上又回来了,悄悄跟我说Z先生躲在洗手间抹眼泪。
后来回国我们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但在我心里,那竟然比不过我们在美国时,他和我坐在地毯上包喜糖和到处找复印店打印请柬的时刻。
在火车站门口,阿姨不停地哭。Z先生抱着他妈妈安慰了许久才上车。
因为那些明明是并不必须要做的事,但他遵从并成全了我的愿望。
Z先生的爸妈把我们送到高铁站,由我爸妈送我们到北京。
我们正式结婚那天,我们的共同好友在我们新家小区门口拉了横幅。
出国那天我们从北京出发,一共提了六个箱子,其中有四个二十八寸的大箱子,还塞了一床蚕丝被。
横幅上写的是:“请好好守护好橘子的少女心。”
1.
我想他做到了。
他是你想嫁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