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耸耸肩:“除了他还能是谁呢?”
“还行吧,”我说,“你为什么说他会是第一个?”
我瞅了一圈空地上的人,油头里面身材像样的没几个。他们大部分都瘦巴巴的,像豹子一样懒懒散散。要问为什么,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们大多时候吃不饱肚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们确实懒散惯了,一个个站没站相。单从外表来看,这里似乎没有一个人是达瑞的对手。我觉得不让带家伙这条规矩搞得他们大多数人都很紧张。我对布罗姆利那帮人不太了解,但蒂姆帮打架向来是不会空手的——自行车链条、刀、汽水瓶、钢管、台球杆,有时候甚至还带“喷子”。我是说枪。其实我的词汇量也不怎么样,虽然我上过学。我们兄弟打架很少动枪,因为我们还没嚣张到那个地步。我们唯一可能携带的家伙就是刀,但大多时候带刀也只是装装样子,比如两毛五的黑把儿弹簧刀。打架归打架,但我们从没真正伤害过什么人,或存心要伤害人。当然,约翰尼是个例外。他也是无心的。
他说的是动手开打。布罗姆利这帮家伙说话古怪得很。我怀疑他们中间能看报纸或能拼对自己名字的人连一半都不到,听他们说话就知道是什么水平了。能把斗殴说成“斗区”的,大抵没上过几天学。
“嘿,柯蒂斯!”蒂姆忽然喊了一嗓子,吓我一跳。
“不会吧?我猜他应该是第一个‘点炮’的。他打架厉不厉害?”
“你叫哪个?”我听见苏打喊了回去。
“应该熟吧,他是我哥。”我很想简单回答一个“熟”,可我和达瑞的关系又不是简单一个字能概括的。
“我叫老大,过来过来。”
布罗姆利的一个家伙挥手示意我过去。我是有点不太情愿的,因为每次打群架我们兄弟几个都是共同进退,互为防守。但我还是无所谓地耸耸肩。结果他只是问我借了支烟。点上火后,他问:“跟你们一起来的那个大个子,你和他熟吗?”
那个布罗姆利的家伙看看我说:“你看,我刚才怎么说来着?”
我瞅了瞅所有在场的人,心里挺自豪。我是这里年龄最小的,就算科利在场也比我大,他马上就十五岁了。我估计达瑞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有一丝骄傲,但更多的还是担心。瞧着吧,我心里说,这次我会好好表现,让他从今往后再用不着为我操心。我要让他知道,不只有苏打会用自己的脑袋。
我看着达瑞走向蒂姆和布罗姆利帮的首领,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他不该来这里。我、史蒂夫、苏打和两毛五都不该来。我们是油头不假,可我们不是流氓恶棍。我们不该和这些未来的罪犯混在一起,否则我们迟早会变得和他们一样。如此想着,我越发头疼起来。
“干得不错,小子。科利一直说你很有种。他还得在感化院再待半年呢。”蒂姆略带感伤地笑了笑,大概在想他那个粗野莽撞的弟弟,“他在一家卖酒的商店偷东西时被抓到了,那小王八……”随后他骂了科利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词汇,不过按照蒂姆的逻辑,打是亲,骂是爱。
我回到苏打、史蒂夫和两毛五身边,因为少爷党也到了。非常准时。他们开了四辆车,一众人安安静静地从车里下来。我数了数,一共二十二人。而我们是二十人,差不多算势均力敌吧。反正达瑞一个能对付两个。这些少爷党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头发剪得整整齐齐,一水儿的仿披头士发型;身穿条纹或格子衬衫,外罩淡红或褐色夹克,或马德拉斯棉布滑雪衫。他们哪像是来打群架的呀,分明像约着去看电影的。也正因为这样,人们动辄怪罪我们,却从来没想过要指责他们。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你看我们个个流里流气,而他们个个人五人六的。事实却可能正好相反——我周围的许多人在油头的外表之下其实有颗热情善良的心,而据我所知,许多少爷党卑鄙、冷血,令人讨厌。可是没办法,人们就是喜欢以貌取人。
“嗯。”我回答,并假装很自豪的样子。但我立刻想起了樱桃和兰迪,心里不由得一阵难过。
他们不声不响地排成一列,与我们面对面。我们也自发站成一排。我在对面寻找兰迪的影子,没有找到。我希望他没来。一个身穿马德拉斯棉布衬衣的家伙走到前头:“咱们先把规矩说清楚——只用拳脚,不用家伙,哪边先逃哪边就输,是这样吗?”
蒂姆和布罗姆利帮的首领走过来和我们每个人握了手,以此证明我们在今晚的斗殴中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尽管这两个帮派中的大多数人我都不会把他们当朋友看。蒂姆走到我面前时,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或许想起了我和他弟弟拿烟头互烫的事儿。“那个少爷党就是你和那个黑头发的小子杀的?”
蒂姆扔掉手里的啤酒罐:“你理解得很到位。”
蒂姆和布罗姆利那帮人的首领走上前来。蒂姆总能让我联想到野猫——时刻蠢蠢欲动。他那帮小弟年龄介于十五到十九岁,个个凶神恶煞,如狼似虎,却都对蒂姆唯命是从。这就是蒂姆帮和我们的区别。他们有老大,有组织,而我们只是一群对脾气的好兄弟,谁也不是谁的老大,或许这才是我们胜他们一头的原因吧。
随后是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谁先开打呢?最后是达瑞解决了这个问题。在路灯光辉的笼罩下,达瑞阔步走上前去。这一刻,感觉周围的世界特别不真实,就像少年犯罪电影里的场景。接着达瑞说道:“随便谁跟我打都行。”
来到空地,蒂姆帮已经在那里等候。前来助阵的还有来自城郊布罗姆利的一帮兄弟。蒂姆今年十八岁,身材精瘦,矫健似猫,一看就像电影或杂志里的那种少年犯。他头发乌黑,打着卷儿,眼神阴郁,从太阳穴到脸颊有一道长长的疤,那是被一个流浪汉用烂汽水瓶划的。他长得凶神恶煞,鼻子断过两次。和大力一样,他的微笑能让人起鸡皮疙瘩。他是那种立志以混混为终身事业的人。他手下那帮人差不多也是一路货色,还有布罗姆利的那帮家伙。现在的小混混,将来会变成老混混。以前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们随着年龄的增长并没有变好,混劲儿似乎更足了。我看着达瑞。他不属于这一类,将来他必然会有所成就。当下的生活只会激励他,使他下定决心出人头地,所以在这一点上他已经赢了我们所有人。我会有出息的。我也要像他一样,不会任我的生命在这样一个毫无希望的街区蹉跎一辈子。
达瑞虎背熊腰、高大威猛,眼睛里放射着寒光,往那儿一站霸气十足,一时间竟镇住了全场,谁也没胆出来接受挑战。须臾,少爷党中间出现一阵小小的骚动,一个身材魁梧健壮的金发年轻人走了出来。他看着达瑞,低声说道:“你好啊,达雷尔。”
“你比扩音器都响,能听不见吗?”苏打冲达瑞的后脑勺吐了吐舌头,我差点笑出声。什么是有趣的画面,一个模样挺酷的混混冲他的大哥吐舌头就是。
达瑞的目光微微一闪,但随即又恢复冰冷的神色:“你好,保罗。”
“不管怎样,苗头不对你们俩就赶快撤。听见没有?”
我听见苏打似乎尖叫了一声,立刻意识到这个金发的年轻人想必就是保罗·霍顿。中学时,他和达瑞在同一个足球队。他是最出色的中卫,和达瑞还是好哥们儿。我想现在他应该是个大学生了吧。他盯着达瑞,表情让我捉摸不透,但可以肯定我并不喜欢。是轻蔑、怜悯、憎恨,还是都有?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达瑞站在那里代表了我们全部,而保罗的轻蔑、怜悯和憎恨只是针对油头?达瑞面无表情,一动不动,但你能看出,现在他对保罗也恨起来了。这不仅仅是因为嫉妒——达瑞有权嫉妒。他更多的是羞愧,羞愧自己站在油头这边,羞愧自己与布罗姆利帮、蒂姆帮这些人为伍,甚至连我们也可能让他感到羞愧。没有人意识到这一点,除了我和苏打。因为除了我和苏打,也没有人在乎这一点。
“不会有人报警的,”史蒂夫阴郁地说,“他们知道后果。”
真是愚蠢。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们都跑到这里打架来了,而他们本可以干些更有价值的事情。虽然阵营不同,可又有什么区别呢?
“苏打,你给我听着,你和小马,”大步走在街上时,达瑞说,“如果条子来了,你们俩就赶快闪人。我们被抓住顶多蹲几天号子,可你们俩会被送进孤儿院。”
随后保罗说:“我跟你打。”达瑞脸上似笑非笑。我知道达瑞一定认为保罗不是他的对手。可他们都两三年没有打过交道了,谁知道保罗现在是什么水平呢?我咽了下口水。我的两个哥哥打架从来没输过,我可不希望有人能破这个纪录。
如果每个人都往阿肯色河里跳,那两毛五肯定也会去排队。现在我明白了。苏打是因为好玩才打架;史蒂夫是因为仇恨而打架;达瑞嘛,打架能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对于两毛五来说,打架只不过是随大溜而已。那我为什么打架呢?我想破头也没想到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好像除了自卫,我没有任何理由打架。
他们在灯光下按逆时针方向转着圈子,两人的眼睛都死死锁定对方,观察着,盘算着,可能在回想对手曾经的漏洞,不知现在是否还存在。其他人默默观望,气氛越来越紧张。我忽然想起杰克·伦敦的小说——两匹狼决斗时,其他狼会围在四周,等着其中一匹倒下。不过,我们不会只当观众,他们两人不管谁先挥出第一拳,都将宣告决战开始。
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这话问的,谁会不喜欢打架啊?”
寂静越发沉重,我甚至能听到旁边其他人粗重的呼吸声。达瑞和保罗还在缓缓绕圈对峙。就连我都能感受到他们彼此之间的敌意了。天哪,他们曾经是队友,是哥们儿啊。而如今,他们一个要打工挣钱讨生活,而另一个却来自西区。他们不该憎恨彼此……我已经不再恨少爷党,他们也不该恨……
“嘿,两毛五,”我忽然决定完成我的问卷调查,“你为什么喜欢打架呢?”
“等等!”一个熟悉的声音喊道,“等一下!”达瑞扭头察看,结果保罗趁机冲他下巴上就是狠狠的一拳,若是换成别人,这一拳恐怕就让他倒地不起了,但达瑞不会。于是两边正式开打。达拉斯·温斯顿冲进来加入了我们。
在走向空地的途中,我们渐渐平静下来。两毛五是唯一穿着夹克的,他怀里藏了几罐啤酒。打群架之前他总是那么兴奋。仔细想想,好像他干什么之前都会兴奋。我晃晃脑袋。我可不想沦落到靠酒精壮胆的地步。我喝过一次啤酒,那玩意儿难喝死了,害得我头晕又恶心,而且后来被达瑞发现,惨遭禁足两周。不过那是我唯一一次喝酒。我在约翰尼的家里已经见识过酗酒能把一个人变成什么样。
我找不到和我体形相当的对手,只好找个差不多的。大力就在我旁边,已经摁倒一个。
“我们的娱乐就是欺负油头小子!”两毛五大叫一声,来了个侧手翻。
“你不是在医院吗?”一个少爷党把我推倒在地,我顺势一滚躲开他的脚,大声问道。
“那你们有什么娱乐呢?”我用一种严肃的、令人敬畏的语气问。
“是啊,”大力打得很吃力,因为他的左胳膊还没康复,“但我跑出来了。”
“滚吧,白人垃圾!”两毛五故意用飞扬跋扈的口气说道,“老子是阔少爷,出生时嘴里含着金汤匙呢。我们是特权阶层,出门有好衣好车。我们最爱啤酒狂欢,喝醉了酒就去砸人家窗户。”
“怎么跑出来的?”我的对手已经跳到我身上,我们抱打在一起滚向大力。
“不良少年,你们没一个好东西!”达瑞也跟着吼起来。
“我用两毛五的弹簧刀说服了护士。打群架没我还叫什么打群架?”
“油头小子啊,油头小子……”史蒂夫抑扬顿挫地说,“我们是环境的受害者,我们没有社会地位,我们是一群无权无势的小混混。”
我无法回答,因为我低估了和我对打的这个少爷党。他仗着比我重,把我压在身下一顿胖揍,直揍得我头晕眼花。我担心他会打掉我的牙齿或打断我的鼻梁,而我毫无招架之力。不过幸亏达瑞一直留心着我,见我吃亏,他冲过来抓住那人的肩膀提起来,而后一拳把他打出三尺开外。经过一番审时度势后,我觉得去帮大力才比较公平,毕竟他只能用一只手。
“我是油头小子,”苏打怪腔怪调地说,“不良少年,街头混混。给城市抹黑,给人们捣乱。我打架又斗殴,还抢便利店。我是社会败类,却逍遥又自在。”
他们两人已经缠斗在一起,但大力明显落下风。于是我摸到他的对手身后,抓住那人的头发,一边往后拉,一边噼里啪啦用拳头招呼。那人反手便掐住我的脖子,把我举过头顶摔在地上。正和两个少爷党打得不可开交的蒂姆·谢泼德不小心踩到我身上,疼得我差点背过气去。终于喘上气后,我立马爬起来,从背后勒住那个少爷党的脖子。在他试图挣脱我时,大力猛撞过来,结果我们三个互相压着倒在地上,一边喘气儿一边骂,还一边挥舞着拳头你来我往。
我也大叫一声,侧身一个筋斗翻下门廊台阶,而后转了个圈站定。两毛五跟着我做了个同样的动作。
我肋下被人踢了一脚,不由得疼得大叫。某个少爷党打翻了一个我们的人,跑到我这儿来死命乱踢,可我勒着另一个少爷党的脖子不肯撒手。大力正在揍我怀里这个家伙,无暇替我解围,因此我只能咬牙忍着。说实话,那人踢得真疼。最后,那人一脚狠狠踢在我的头上,踢得我眼冒金星。我瘫倒在地,努力驱散眼前的黑暗——我可不能昏过去啊。周围乱成一团,耳朵里嗡嗡作响。后背和脸上许多地方都在疼,可奇怪的是这些疼痛渐渐离我远去,仿佛我不再是我了。
“开心!”苏打叫着,也一个空翻跃下台阶。而后他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又侧身在院子里翻了几个筋斗,硬生生把达瑞的身手给比了下去。在他的带动下,大伙儿都兴奋起来。史蒂夫发出印第安人般的呼啸,冲过草坪,而后忽然停住,开始向后翻起筋斗。我们个个都能来这么几下杂耍,因为达瑞专门学过,而他又花了一个夏天把他学到的东西全部教给了我们,说有些招式以后打架的时候可能用得上。这倒是真的,不过两毛五和苏打也曾因此进过局子。他们在闹市区的人行道上翻筋斗和倒立行走,影响了公共秩序,最后把警察给招来了。唉,我们中间也只有他们两个会干出那种事。
“他们跑了!”有人兴奋地大叫,“瞧这些王……他们跑了。”
“有两下子嘛!”两毛五扬起一边眉毛,兴冲冲地喊道,“看来兄弟们状态不错啊。大家开不开心?”
听声音像是两毛五,但我无法确定。我强撑着坐起来,看到那些少爷党正惊慌失措地钻进车子离开空地。蒂姆·谢泼德骂得口水四溅,因为他鼻子又被人打歪了。而布罗姆利的老大正在修理自己的一个手下,因为那小子不守规矩,打架时用了钢管。史蒂夫在离我大约十步远的地方,弯着腰,捂着肚子呻吟。后来我们发现他被打断了三根肋骨。苏打在他旁边低声安慰。看见两毛五时我吓了一跳——他脸颊一侧淌着血,手上还有道吓人的口子。他却高兴地龇着牙笑,因为少爷党落荒而逃了。
在达瑞几乎要冲出门的时候,两毛五突然一露头,达瑞只好纵身一跃从台阶上跳过去,而后在半空中翻了个筋斗落在地上,不过在苏打追出来之前他便立刻爬起来了。
“我们赢了。”达瑞疲惫地宣告,他的眼睛恐怕要肿几天,前额上也有道伤口,“我们把少爷党打跑了。”
苏打故意摆出不可一世的样子睨视着我,但达瑞继续说了下去:“你看,他起码能用脑袋长出一头好头发。”他躲过苏打挥来的拳头跑向门口。
大力在我身旁默默站了片刻,仿佛在琢磨我们是不是真的打败了少爷党。随后,他抓住我的衬衣把我拉起来。“走,”他半拖着我走上大街,“咱们快去看看约翰尼。”
“这小子会用脑袋。”达瑞说。
我也想跑起来,可控制不住脚步踉跄。大力不耐烦地推着我:“快点,我跑出来时他情况很不好。他想见你。”
苏打温柔地在他肋下打了一拳。
我搞不懂大力怎么还能跑这么快、这么猛,我们刚刚打完架啊,他还拖着一条受伤的胳膊,但我只能拼命跟上。我从来没有像那晚一样奔跑过。我头昏脑涨,只依稀记得自己要去哪里,去干什么。
“嘿,”达瑞笑着揽住苏打的肩膀,“这个弟弟用不着我操心。”
大力把巴克·梅里尔的那辆雷鸟汽车停在了我家门前。我们跳上车,屁股刚坐稳,大力一脚油门,车子已经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驶入第十大街,后面响起了警笛声,我从风挡玻璃上也能看到闪动的红光。
“没事的。”我不耐烦地说,“你怎么从来都不操心苏打呢?我可没见你在他耳朵边唠叨个没完。”
“快装病,”大力命令道,“我就说要送你去医院,反正咱们本来就是要去医院。”
“呃,”达瑞终于让步,“那好吧,但要小心一点,如果你被人制住了就大叫,我会去救你。”
我靠在冰凉的窗玻璃上,努力装出难受的样子。这不难,我确实难受得要死。
又进去了?我心里想着,随即说道:“让我参加吧,达瑞。没关系的,又不带家伙,空手打架没几个人会受伤。”
警察板着脸问:“好了,老兄,说说怎么回事吧?”
“他栽了。”史蒂夫边说边把苏打藏在鞋子里的那张A给踢了出来,“进感化院了。”
“这孩子,”大力用拇指朝我指了指,“骑摩托翻车了,我正要把他送到医院去。”
“谢泼德怎么了?”我问。科利是蒂姆·谢泼德的弟弟,活脱脱一个缩小版的蒂姆,也是个不好对付的狠角色。有一次我和他比谁更有种,两人各用烟头烫对方的手指。然后我们就站在那里,拼命咬牙忍着,都疼得满头大汗,皮肉烧烂的臭味儿熏得我们想吐,可我们谁都没叫一声。后来他哥哥蒂姆正好经过,见我们手上已经烫出大坑,气得揪着我们俩的脑袋就往一起撞,还说要是再看见我们玩这种愚蠢的游戏就揍死我们。我的食指上现在还留着那个伤疤呢。科利就是个普通的街头混混,彪悍,脑瓜不太灵光,但我挺喜欢他的。他为人很仗义。
我立刻呻吟一阵,而这不全是装的。我估计自己鼻青脸肿的样子还是比较容易令人信服的。
“但这次可没有约翰尼给你当帮手……”我和约翰尼有时候会联手对付一个大个子,“科利·谢泼德也不去,还有大力,我们倒是需要人手。”
那警察顿时换了口气:“伤得很重吗?要不要我给你们开道?”
“我不会有事的,”我央求说,“我会专挑小个子对付,行吗?”
“我不是医生,重不重我也不知道啊。嗯,如果能开道就更好了。”警察走回自己的警车时,我听见大力低声骂了句“笨蛋!”
“这有什么奇怪的?”苏打说着,一边拿眼睛瞄史蒂夫,一边想从鞋子里偷偷摸出一张A,“打群架之前我们都会紧张。让他去吧。反正都不带家伙儿,赤手空拳的没啥危险。”
有警车在前面开道,我们以最短的时间赶到了医院。大力说了一路的话,可我脑袋晕乎乎的,大部分都没听明白。
“是,”达瑞骄傲地笑笑说,“就你那身板儿,打得算不错了。可你之前身体好啊,现在你瘦了,气色也不好。你有点太紧张了。”
“小子,我真是疯了。你知道吗?我一直不想让约翰尼惹麻烦,不想让他变得强悍。如果他像我一样可能就不会摊上这种事了。如果他像我一样机灵,就不会冲进那个教堂。救人的下场就是如此,上上报纸,一堆麻烦……小马,你最好机灵点,只有像我一样心肠硬起来你才不会受伤害。只要你处处想着自己,那就谁都奈何不了你了……”
“为什么?我以前不也参加过吗?”
他还唠唠叨叨说了许多,但我根本没听进去。我傻傻地怀疑大力有些魔怔,因为他说话的神态,还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不是我头昏脑涨,或许我能明白他的意思。
天哪,千万不要。我满心恐惧地想,我必须参加。眼下最最要紧的事情就是帮助我们油头党打赢少爷党,他可千万不要把我留在家里。我必须参加。
到了医院,看见大力装模作样地扶我下车,那警察便放心地走了。警察刚走大力就松开了手,我差点摔倒。他连番催促说:“快点快点。”
“小马,我不确定该不该让你参加这次决斗。”达瑞缓缓说道。
我们跑着穿过大厅,挤过人群,冲进电梯。有人朝我们嚷嚷,可能因为我们惊扰了他们。只是大力满脑子都想着约翰尼,根本没工夫搭理他们。而我晕头转向,只知道要跟着大力。终于赶到约翰尼的病房,医生拦住了我们:“很抱歉,小伙子们,但他已经快不行了。”
我品了品苏打的话,好像确实是那么回事。虽然达瑞很看重自己的脑袋瓜子,但他也喜欢力量型的运动,比如举重、踢足球、修房顶。尽管嘴上不说,但我知道他喜欢打架。我忽然感觉自己格格不入。我也随时随地都能和人打架,但我并不喜欢那么做。
“我们得见他。”大力说着掏出了两毛五的弹簧刀。他声音颤抖,激动得仿佛要失控,“我们要见他,你再敢拦着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老弟,你再多嘴,我现在就秀给你看看。”
医生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你们可以见他,但我同意只是因为你们是他的朋友,而不是因为这把刀。”
“你怎么也会喜欢打架呢,达瑞?”我扭头看着身后靠厨房门站着的大哥。他故作神秘地瞥了我一眼。但苏打在一旁说:“他喜欢秀他的肌肉。”
大力略微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把刀装回兜里。我们走进约翰尼的病房,各自默默站了一会儿,调整呼吸。病房里安静得可怕。我看着约翰尼,他一动不动。我一度痛苦地以为他已经死了,我们来晚了。
“太对了,”史蒂夫说,“我也喜欢打架。我现在就想把那些少爷党揍得满地找牙。既然打就痛痛快快地打。”
大力吞了下口水,擦擦嘴唇上的汗。“尼仔?”他声音嘶哑地叫道,“约翰尼?”
“我也不知道,”他不解地看着我,“打架也是一种运动,一种竞争。就像赛车和跳舞一样……”
约翰尼的身体不易察觉地动了动,而后缓缓睁开眼。“嘿。”他吃力地打了声招呼。
“为什么呢?”
“我们赢了。”大力激动地说,“我们打败少爷党了,大获全胜,把他们从我们的地盘赶出去了。”
“还行,”他耸耸肩,“算是喜欢吧。”
约翰尼看不出高兴的样子。“没用的……打架不好……”他脸色白得吓人。
“你喜欢打架,对不对,苏打?”我忽然问。
大力紧张地舔了舔嘴唇。“报纸上还在说你的事,他们说你是个英雄。”他说话又快又稳,“嗯,现在你是他们眼中的英雄了,所有的油头都跟着沾光。我们为你感到骄傲,伙计。”
我坐在客厅的扶手椅中,等待其他兄弟前来会合。当然,今晚只剩下两毛五了。大力和约翰尼是不可能到场的。苏打和史蒂夫一边玩牌一边吵个不停。我早就习以为常。苏打爱耍嘴皮子,妙语连珠地逗人笑。史蒂夫把收音机开得震天响,几乎把我耳朵震聋。其实大家都习惯这么听广播,只不过今天我头疼,例外。
约翰尼眼睛明亮起来。大力为他感到骄傲,这可能就是约翰尼梦寐以求的褒奖。
苏打、史蒂夫和我都往头上抹了不少发油,我们就是想突显我们油头的特点。今天晚上,我们都以油头为荣。或许我们油头没钱没势,但我们也是讲派头的,除了派头,我们还有引以为傲的长发。(这算什么世道?我唯一能够骄傲的东西就只有身为混混的派头和一头油腻的长头发?我不想当混混,可即便我不偷不抢,也不酗酒,人们还是会给我贴上混混的标签。我为什么要对此感到骄傲呢?我甚至为什么要假装对此感到骄傲呢?)达瑞就不留长发,他的头发也从来都干干净净的。
“小马。”
苏打笑了笑,和史蒂夫继续在客厅里玩牌。达瑞穿了件紧身黑T恤,把胸膛和腹部的每一块肌肉都展露出来。哪个少爷党要是想跟他过过招,那算是倒了血霉了。这么想着,我套上一件干净的T恤,穿上牛仔裤。我也想T恤紧身一点,在同龄人中间,我的身材算是比较出众的。不过在文德瑞克斯那几天我瘦了不少,T恤显得宽松了许多。夜里很冷,穿T恤可不保暖,但打群架的时候没有人会感冒,况且穿外套打架也不方便。
我几乎没听见他的声音。我走近一些,弯下腰仔细听他想说什么。
“你真会开玩笑。你该去《读者文摘》上班,听说写笑话他们也给不少钱呢。”
“保持金色,小马,保持金色……”随后枕头往下陷去,约翰尼死了。
“他十三岁就开始了。问这个干吗?打个架你还想先把胡子留起来吗?”
你可能在书上看到过,说人死了就像安安静静地睡着一样,但实际上并非如此。约翰尼一看就是死了,仿佛一支熄灭的蜡烛。我想对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那达瑞呢?”
大力喉头动了几次,走上前来把约翰尼的头发向后理顺:“他的头发从来就不听话……这就是你救人的结果,你这个小笨蛋,这就是结果……”
“从十五岁开始。”他在外面大声回答。
他突然转身重重地撞在墙上。他的脸痛苦地扭曲着,汗水滚滚而下。
“苏打,”我在浴室里叫道,“你多大开始刮胡子的?”
“求求你,约翰尼……”他捶打着墙壁,仿佛在哀求上天,“求求你了,约翰尼,别死,别死……”
然后我急匆匆地去洗澡换衣服。每次打群架之前我们兄弟三个都会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我们不想让那些少爷党低看一眼,觉得我们是肮脏的垃圾。我们要让他们看看,我们和他们一样讲究、体面。
随后,他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我到家时已经差不多六点半。约定打群架的时间是七点,所以和平时一样,我又没工夫吃晚饭了。我老是忘记时间。达瑞已经做好了饭:烤鸡、土豆和玉米。烤鸡有两只,因为我们三个都很能吃,尤其是达瑞。可即便我超喜欢吃烤鸡,现在却一口都咽不下去。不过我趁达瑞和苏打不注意的时候吃了五片阿司匹林。这种事我常干,因为我夜里总是睡不好。达瑞以为我只吃了一片,可我通常吃四片。今天吃了五片应该能扛过这场群架吧,说不定还能治好我的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