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圣诞假日,他突然闯到我家来。他穿了一件厚厚的白色高领毛衣,看起来帅极了,我只顾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他说:“也许有一天我会顺路到你们学院去看你,可以吗?”
非常奇特,我是说巴迪邀请我去参加舞会的方式。
我目瞪口呆。我只在我们都从学院放假回家、星期天上教堂的时候看得到巴迪,而且隔得老远,我不明白他怎么会想起来跑那么远的路来看我——他说,他跑了两英里,作为越野长跑训练,从他家跑到我家来。
我的问题是,不管巴迪·威拉德跟我说什么,我都当真。我记得他第一次吻我的那个夜晚。那是在耶鲁大学的三年级舞会之后。
当然,我们的妈妈是好朋友。她们读的是同一所学院,各自嫁给了她们的教授,又在同一个镇上安了家,但是巴迪总是不在家,不是秋天的时候拿奖学金到预备学校念书,就是夏天的时候到蒙大拿[3] 治疗松树疱状锈病挣点儿钱,所以,我们的妈妈是老同学这一点和我们俩没啥关系。
当然,巴迪肯定答不上话来,因为我说的是事实。人不过是由尘土造出来的,我看不出来给那些尘土治病比写诗要高明多少,诗歌让人们铭记在心,让人们在难过、生病或失眠时独自吟哦。
这次突然造访之后,我再没听到巴迪的任何音讯,直到三月初的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六上午。我已经起床了,正在学院宿舍里研读有关隐士彼得[4] 和穷光蛋华特的资料,准备星期一有关十字军的历史考试,这时过道里的电话响了。
然后,正当他面露微笑、顾盼自得时,我就说:“你解剖的尸体才是尘土。你以为你在治疗的病人才是尘土。他们才是尘土的尘土的尘土。我看一首好诗比一百个那样的人加起来还要长命得多。”
一般说来大家是轮流接听过道电话的,但是因为这一楼层住的全是大四学生,我是唯一一个新生,他们老是叫我去接电话。我等了一会儿,看看有没有人抢在我前面。后来我琢磨着大家可能都去打壁球了,或者周末出游了,我便接了电话。
“一粒尘土。”
“是埃斯特吗?”楼下值班的姑娘问,我说是,她说:“有个男人找你。”
“不知道,是什么?”我会问道。
听见这话我着实有些惊讶,因为那一年里人家给我介绍的男孩子没有一个第二次约我的。我的运气就这么坏。我讨厌每个星期六晚上手心湿漉漉地、满怀好奇地走下楼去,由某个大四学生给我介绍她姨妈最好的朋友的儿子,却只见到一个面色苍白、身材像蘑菇似的小子,不是长一对招风耳、一口兔板牙,就是腿有毛病。我觉得我不应该受这种惩罚。毕竟我身无残疾。我只不过读书太拼命,不知道怎么刹车罢了。
眼下,我仰面躺在床上,想象巴迪说:“埃斯特,你知道诗是什么吗?”
于是,我梳梳头发,重新抹上口红,拿上本历史书——这样如果遇上个什么可怕的人物,我就可以说我要去图书馆——下楼去了。只见巴迪·威拉德倚在放邮件的桌子旁,穿一件土黄色卡其布拉链夹克衫、一条蓝色劳动布裤子、一双略有磨损的灰色球鞋,正咧着嘴冲我笑呢。
这些想象中的对话通常会重复我和巴迪实际有过的对话的开头部分,只是结束时我不再傻坐在那儿,而是尖锐地反驳他。
“我只是来问声好。”他说。
我花了很多时间与巴迪·威拉德进行想象中的谈话。他比我年长几岁,擅长科学分析,所以他总能自圆其说。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得不下功夫,以免陷入困境。
我想,他大老远从耶鲁赶来,甚至为了省钱在路边搭便车,只是来问声好,真是莫名其妙。
整整一年之后,置身纽约,我才想出该怎么回答他的话。
“你好,”我说,“我们到外面门廊里坐吧。”
“一粒尘土。”他为想出这句妙语而洋洋得意。我呢,一边呆看着他那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洁白的牙齿——他的牙齿很长,很结实,很白——一边说:“也许是吧。”
我想到外面门廊里去,因为值班的女孩是个爱管闲事的大四学生,她正好奇地打量我呢。显然她认为巴迪挑错了人。
“不知道,是什么呢?”我问。
我们挨着坐在两把柳条摇椅里。阳光明丽,没有风,有点热。
这可跟我们恋爱这两年来巴迪·威拉德所一贯弹唱的调调截然不同。我记得有一天他对我微微一笑,说:“埃斯特,你知道诗是什么吗?”
“我待不了几分钟。”巴迪说。
我躺在酒店白色的床上,觉得寂寞而孱弱,好像我正躺在阿迪朗达克山[2] 上的疗养院里,我觉得自己真是个卑鄙小人。巴迪在给我的信中三番五次地提到,他正在读一个也是医生的人写的诗,他发现一个已经死掉的著名俄国短篇小说作家也曾当过医生,所以,也许医生和作家还是能合得来的。
“哦,急什么,留下吃午饭吧。”我说。
我看巴迪·威拉德和我就好比犹太男子和那个修女,当然我们并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天主教徒,而是一位论派[1] 信徒。我们曾经在我们自己想象的无花果树下相遇,我们看见的不是一只破壳而出的雏鸟,而是一个女人生孩子,然后发生了一件糟糕的事情,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哦,不行。我是到这儿来跟琼一块儿参加她的二年级舞会的。”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有意思,特别是描写冬雪下的无花果树以及春天到来、树上挂满绿色果实的那部分。读到最后一页时我意犹未尽。我真想从这些黑色铅字的字里行间钻进去,就像人们钻过栅栏缝隙那样,在那棵美丽、苍翠的大无花果树下悠然睡去。
我觉得自己是个头号傻瓜。
这棵无花果树长在一个犹太男子的庭院和女修道院之间的绿草坪上,犹太男子和一个肤色黧黑的美丽修女经常在无花果树下遇上,采摘成熟的无花果。有一天他们看见枝杈间的鸟巢里正在孵鸟蛋,在他们观看雏鸟破壳而出时,两人的手背碰触了一下。从此以后,那个修女再也不来和犹太男子一起采摘无花果了,换了个面相刻薄、笃信天主教的厨娘,每一次两人摘完果子以后她都要数数犹太男子摘了几个,生怕他摘得比她多,犹太男子气愤极了。
“琼还好吧?”我冷冷地问道。
我一篇接一篇地翻阅这些小说,最后读到一篇关于无花果树的故事。
琼·吉琳是个同乡,也在我们的教堂做礼拜,在学院里比我高一级。她可是个大红人——班长,主修物理,学院曲棍球冠军。她那直瞪瞪的卵石色的眼睛,那微微发亮的墓碑般的牙齿,还有那带有喘息的声音,总是叫我局促不安。更有甚者,她长得人高马大。我开始认为巴迪实在趣味低下。
一翻开书,一张卡片掉了出来。卡片的封面上画了一只卷毛狗,穿一件碎花图案的睡衣,蹲在狗篮里,面容忧郁。卡片的内芯上,这只卷毛狗趴在篮子里睡着了,面带微笑,身上盖着刺绣样品,上面写着:“好好休息,康复如初。”卡片的底部有人用淡紫色墨水写道:“早日康复!《淑女时代》全体朋友们敬上。”
“琼呀,”他说,“她两个月之前就邀请我参加舞会,她妈妈也问我妈妈我能不能跟她去,我还能怎么样?”
我伸手去拿《淑女时代》送来的书。
“哦,既然你不想跟她去,干吗答应呢?”我不怀好意地问。
我问多琳那是怎么回事,她说自从她上次到纽约之后,付小费的百分比可能从百分之十涨到百分之十五了。或者是行情涨了,或者那个的士司机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
“怎么说呢,我喜欢琼,她不在乎你在她身上花不花钱,而且她喜欢户外活动。上一次她到耶鲁过周末,我们骑车去东洛克,她是唯一一个不用我推上山去的女孩子。琼还是不错的。”
我在纽约第一次打的士,给了司机一角钱的小费。车费是一美元,所以我想一角正是百分之十,就给了司机一枚一角硬币,给的时候面带微笑,心中颇为得意。但是他却把硬币放在手心上,一个劲儿地瞪着它看。当我跨出车门,心想可别错给了他一枚加拿大一角硬币时,他开始高声嚷嚷:“小姐,我也得像你,像所有人那样活命呀!”我吓得魂飞魄散,拔脚就跑。好在他的车被红灯挡住了,要不然他准会开车跟着我,就那么令人难堪地瞎嚷嚷。
我嫉妒得浑身发冷。我从没去过耶鲁大学,耶鲁是我宿舍楼里所有大四女生最喜欢去度周末的地方。我决定不对巴迪·威拉德抱什么指望。如果你对一个人毫无指望,你就永远也不会失望。
多琳说付小费一般是百分之十,但是我不知怎么搞的,总是没有恰好的零钱,要是我给人家五十美分,说:“一角五分给你当小费,请找我三角五分。”那可太傻了。
“你还是去找琼吧,”我用一种就事论事的口吻说,“我约了个朋友,他随时会来,他看到我跟你坐在一起会不高兴的。”
如果是我完全可以自己干的活儿,我讨厌付钱给人家,这叫我心里忐忑不安。
“你约了人了?”巴迪看上去颇为惊讶,“谁?”
我问她该给多少,她说至少二角五分钱,要是箱子很沉,得三角五分。其实我完全可以自个儿把箱子拎到我的房间去,只是门僮显得太殷勤了,我才让他提的。我还以为那种服务全包括在酒店房钱里了呢。
“是两个人,”我说,“隐士彼得和穷光蛋华特。”
后来,我把他这种怪异的行为讲给多琳听,她说:“你这傻瓜,他等你给小费呢。”
巴迪无语,我解释说:“是他们的绰号。”
“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哈!”他用一种恶意的、讥讽的语气说道。还没等我转过身来瞧瞧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就走了,砰的一声粗鲁地把门带上。
然后我又补充道:“达特茅斯学院[5] 的。”
我刚到亚马逊酒店时,有个个头偏矮、穿门僮制服的秃顶男人帮着把我的行李箱拎进电梯,为我打开房门。当然啦,我立刻冲到窗户跟前,看看外面景色如何。过了一会儿我发觉那位门僮一会儿拧开洗脸池的热水龙头,一会儿拧开冷水龙头,说什么“这是热水龙头,这是冷水龙头”,一会儿他又打开收音机,告诉我纽约所有电台的名称。我开始觉得不安,于是把背对着他,用坚决的口吻说:“谢谢你把箱子给我提上来。”
我估计巴迪没读过多少历史,因为他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他霍地从柳条摇椅上跳了起来,莫名其妙地把椅子猛推了一下。然后他把一只浅蓝色的信封放在我的膝头上,信封上面印有耶鲁饰章。
我决定不下楼到自助餐厅吃早餐。那样就得穿戴整齐。如果你打算整个上午赖在床上,穿戴整齐有什么意义呢?我想我可以给楼下打个电话,叫他们给我房间送份早餐来,可那样的话我得给送早餐上来的人小费,而我从来闹不清该给多少小费。在纽约,为了给人小费,我有过好几次不快的经历。
“这封信我本来准备你不在时给你留下的。信里有个问题,你可以写信回答我。眼下我不想问你。”
最糟糕的是我不能开门见山地告诉他我对他的想法,因为我正想那么做时,他染上了肺结核,现在我只能哄着他,等他痊愈了,我才能把话挑明。
巴迪走后我把信拆开。这是一封邀请我参加耶鲁三年级舞会的信。
当然,一开始我并不知道他是伪君子。我以为他是我见过的最棒的男孩子。在他还未真正留意到我之前我已经远远地爱慕了他五年。后来我们有过一段美好的时间,我仍然对他满怀爱慕,他则开始留意到我。然后,当他对我的关注越来越多时,我却于偶然之中发现他是个可憎的伪君子。现在他想要我嫁给他,但我对他恨之入骨。
我大为惊讶,不由得发出几声尖叫,冲进宿舍楼大喊:“我去我去我去。”我猛地从阳光灿烂的门廊冲进去,里面似乎是漆黑一团,我什么都看不清楚。我发现自己正在拥抱那个值班的大四女生。她听说我要去参加耶鲁三年级舞会,又是惊讶又是满怀敬意。
巴迪·威拉德是个伪君子。
奇怪极了,自那以后宿舍楼里的情形发生了变化。同一楼层的大四女生开始跟我说话,时不时会有人主动接听电话,再也没有人在我门外不怀好意地说什么有人一味埋头看书,真是把黄金般的大学时光白白浪费掉了。
说不定威拉德夫人介绍的同声传译是个又矮又丑的家伙,到最后我就会像瞧不起巴迪·威拉德那样瞧不起他。这个想法给我带来一些安慰。因为我确实瞧不起巴迪·威拉德,虽然人们仍然认为等他从肺结核病院一出来,我就会跟他结婚,但我自己明白,即使地球上只剩下他一个男人,我也绝不会嫁给他。
怎么说呢,在三年级舞会上,巴迪自始至终像对待一位普通朋友或者表妹一样对待我。
瞧我,仅仅因为几件平平淡淡的无聊事情,就又在那儿做起男人对我一见倾心的美梦。其实不过是礼节性地参观联合国,然后吃份三明治!
我们跳舞时相互之间一直隔得天远地远,等到演奏《友谊地久天长》[6] 时他突然把下巴搁在我的头上,仿佛他累得不行了。然后,在午夜三点的漆黑之中,我们顶着寒风缓缓走了五英里路,回到我那晚的住所。我睡在起居室的一张沙发上,沙发短了点,但这儿一夜才收五角钱,有正规床褥的地方大都收两美元呢。
一时之间我觉得他的口气中含有某种特殊的意味,我猜亚马逊酒店里可能有几个姑娘在联合国当秘书,说不定他把她们逐个带出去玩过。我等他先挂上电话,然后我挂上。我背靠在枕头上,感觉这一切是那么可憎。
我觉得没劲极了,整个人无精打采,心里充满了破碎的幻梦。
“哦,我知道在什么地方。”
我本来以为那个周末巴迪会爱上我,然后我再也不用担心那一年余下的周六晚上该怎么打发了。我们快走近我的住处时,巴迪说:“我们到化学实验室去吧。”
“对。”
我吓了一跳:“化学实验室?”
“两点钟吧,我从车里给您打电话。是亚马逊酒店吧?”
“对呀,”巴迪拉起我的手,“化学实验室后面山上的景色很美的。”
“好吧,吃个便饭吧,”我态度生硬地说,“您几点钟过来?”
果然,化学实验室后面有个小山坡,从那儿可以看到纽黑文[7] 几幢房子里的灯光。
我现在非常清晰地看出,威拉德夫人在我这顿纽约便饭和向她敞开的俄国屋子之间简直可以说做了一笔交易。
巴迪竭力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找个能站稳脚跟的地方,我则站在那儿佯装欣赏风景。当他吻我时我张大眼睛,努力记住房子灯光的分布,好永远记得这一幕。
我察觉到威拉德夫人的口头禅,心一下子沉了下来。威拉德夫人总是请人吃个便饭。我想起这人刚来美国时曾在威拉德夫人家里做客——威拉德夫人信奉这样一种做法:要是你向外国人敞开你的家,你到国外时,他们的家也会向你敞开。
终于,巴迪往后退了一步。“哇!”他说。
然后他说:“随后您也许愿意去吃个便饭吧?”
“哇什么?”我惊讶地问。那是干巴巴的、丝毫不令人心动的淡淡一吻,我记得我当时心想,我们俩在凛冽的寒风中走了五里路,害得两人的嘴唇都又干又裂,真是太糟糕了。
一阵静默。
“哇,吻你的感觉太棒了。”
“我从窗口就能看见。”我想也许我的英语说得快了一点。
我谦虚地不发一言。
他似乎十分窘迫。
“我猜你一定跟好多男孩子出去玩过吧?”巴迪又说。
“我现在就能看见。”我一边说着,一边神经兮兮地咯咯笑了起来。
“嗯,我想是吧。”我想,可不是吗,这一年里我每个星期都跟一个不同的男孩子出去玩。
“今天下午您愿意来看看联合国吗?”
“嗯,我有好多东西要学呢。”
我渐渐明白康斯坦丁是想约我在当天晚些时候见个面。
“我也是,”我急忙接过话头,“毕竟我得保住我的奖学金。”
我总能认识一些名字古怪的男人。有一个叫苏格拉底,是个高个儿,长得很丑,非常理性,是好莱坞一个很有名气的希腊电影导演的儿子,可惜是个天主教徒,这就败坏了我们俩的口味。除了苏格拉底,我还认识一个叫阿提拉的白俄人,他在波士顿商业管理学院读书。
“不过,我想,我还是能做到每隔两周的周末来看你一次的。”
我永远不会想到威拉德夫人会给我介绍一个叫康斯坦丁的人。
“好啊。”我简直乐昏了头,迫不及待地想要赶回学院,让人人都知道这个消息。
“当然,当然!”我惊呼道,霍地坐了起来,两只手紧紧抓住话筒。
在屋子的台阶前巴迪又吻了我。第二年秋天,他拿到医学院的奖学金,我就不再去耶鲁了,而是到医学院去看他。就在那里,我发现这几年他是怎么欺骗了我,他是怎样一个伪君子。
然后我想起威拉德夫人和她说起的那个同声传译。
我是在我们去看人生孩子那天发现事情真相的。
我没听出他姓什么,全是“斯”和“克”的音。我不认识什么康斯坦丁,可我不忍心这么说。
【注释】
“我是康斯坦丁·某某某某。”
[1] 一位论派:基督教一自由教派,认为宇宙间只有一位上帝,而上帝的神性存在于每 个人心里。此教派崇尚信仰和思想自由。
“没错。”我说。
[2] 阿迪朗达克山:位于纽约州东北部。
一个男人的声音说道:“是埃斯特·格林伍德小姐吗?”我察觉出他隐隐约约有一点外国口音。
[3] 蒙大拿:美国西北部一州。
“喂?”
[4] 隐士彼得(1050——1115):法国教士,十字军运动的发起人之一。
我伸手将电话拽到枕头上,这样话筒就搁在我的锁骨上,听筒靠着我的肩膀。
[5] 达特茅斯学院:位于新罕布什尔州。
我从黑沉沉的梦湖底部慢慢地浮出水面。我的五斗橱的镜架上已经塞了一张杰·西拍来的电报,叫我不必急着去上班,休息一天,等完全康复再说。她说她对蟹肉一事感到十分遗憾,所以我想不出来还有谁会来电话。
[6] 《友谊地久天长》通常为舞会最后一首舞曲。
第二天早晨七点,电话响了。
[7] 纽黑文:康涅狄格州一城市,位于耶鲁大学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