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母亲说道,“她哥哥说什么了?”
克莱尔扬了扬眉毛:“那她怎么回答的?”
“她哥哥完全吃了一惊,问我是什么意思,我尽可能跟他解释了。我担心,我没把博学多才的一面都展示出来,我当时还有点恍恍惚惚的。”
“在礼貌地做出暗示这方面,我恐怕没什么天赋,”他说,“我就直接跟她说,我必须画她。”
“你告没告诉他,你的画在皇家艺术学院展出过?”母亲说道,“你告诉他拉斯金先生对你青睐有加了吗?还有你祖父是有爵位的?”
“那你接下来做了什么?”露西问道。这时,客厅里的女仆端上来一壶茶,是刚刚泡好的,让他们早餐时享用。
爱德华说,他把这些都说了,而且不止这些。他说,他甚至可能对他们家的地位还有点夸大其词了,说他把迄今为止自己竭力忽视的祖上的土地和头衔都搬了出来,他甚至还搬出了自己的母亲,拉德克利夫“女士”,说她会去看望他们兄妹俩的父母,她可以向他们保证,他们的女儿是在跟正经人家打交道。“我觉得我提到的这一点很重要,母亲,因为她哥哥特别强调说,他们需要跟父母商量一下,才能决定要不要答应这件事;毕竟,一个有身份的女人可能会因为给画家当模特而名誉扫地。”
然后,那个女人转过身来,爱德华说,她的五官在月光下一目了然。他清楚,自己从远处看见她时,并没有看错:她的的确确是自己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
约定了同对方父母见面后,爱德华和兄妹俩互道了晚安。
“我赶到时,那人已经跑开了。她哥哥追了上去,但没抓到那个家伙。我在巷子里遇上她时,她哥哥刚折回来。乍一看,他还以为我是那个坏蛋,觉得我是回来继续行凶的,于是喊道:‘住手!小偷!’但她很快就解释清楚我不是小偷,她哥哥这才不再凶神恶煞的。”
随后,爱德华在泰晤士河边散了会儿步,接着又走过伦敦一条条阴暗的街道,脑子里始终在勾勒着那个女人的脸庞。他完全沉浸在对她的迷恋之中,结果闲逛时不知把钱包搁到哪儿去了,不得不一路走回汉普斯特德。
克莱尔和母亲都倒吸了一口气,露西问道:“你看见他了吗?”
一旦爱德华情绪高涨,他的感染力没人能够免疫。在他讲述事情的原委时,露西、克莱尔和母亲都听得入了迷。等他讲到最后时,母亲也就无需再听下去了。她说自己当然要去拜访米林顿夫妇,去给爱德华出面担保。她的贴身女仆立刻得了她的吩咐,去把她最漂亮的衣服找出来,把上面被蛾子咬出的窟窿修补好。她还派人雇来一辆马车,送她去伦敦。
爱德华被她迷住了。他说,就在那一刻,他看到自己的画作大功告成了。然而,正当爱德华沉浸在这一发现带给他的惊喜时,那个女人转身离开了。他想都没想就往人群里挤,他被一股冥冥之中的力量驱使着。他只知道,自己必须找到她。他跟在那个女人身后,穿过热闹的门厅,闪身从侧门追到了大街上。幸亏他追了出去,爱德华一边说着,一边环顾了一下围在餐桌旁的母亲和两个妹妹。因为等他在巷子里追上她时,他刚好救了她。正当爱德华在门厅里穿过人群的时候,有一个黑衣人,一个恶劣透顶的坏蛋,注意到她独自走在巷子里。那人从她身边飞奔而过时,扯掉了她戴在手腕上的一只祖传的手镯。
一声尖厉刺耳的呼啸划过耳际,一阵如雾如霭的轻烟随风散去,火车开始慢了下来。露西把头靠向半开的车窗,看见火车正载着他们驶进站台。站牌上写着“斯温顿”,她知道要在这儿下车。站台上有一个看起来一丝不苟的人正在巡逻,他身穿一套光鲜的制服,手拿一枚锃亮的口哨,吹起来一点儿也不含糊;还有不少搬运工在站台上徘徊,恭候旅客的到来。
他开始便说,是命运之神的无边智慧让他在特鲁里街遇到了她。昨天晚上,他和瑟斯顿·霍姆斯去了剧院。就是在那儿,在人头涌动、烟雾缭绕的门厅里,他第一次见到了她。(后来,有一次,因为一件与这件事毫不相干的事情,爱德华和瑟斯顿醉醺醺地起了争执。从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争吵中,露西慢慢发现:当初在剧院里,是瑟斯顿,注意到那位四肢修长的红发美人的人;是他,注意到她的头发在光线之下将她的肌肤衬得光洁雪白;是他,意识到她和爱德华想要画的那个人几乎完全吻合;还是他,拽着爱德华的衬衫袖子,一把将他转过身去,打断了他和一位债主的谈话,好让爱德华亲眼看到那个身穿深蓝色连衣裙的女人。)
他们下了火车,爱德华和其他人直奔摆放行李的车厢,去把行李箱和美术用品都搬下来,然后把所有这些(除了露西的行李——她拒绝抛下自己的书)都装进一辆马车,派人送到伯奇伍德村去。露西本以为他们也会乘马车过去,但爱德华说不该浪费这么好的天气,而且,从河边到庄园这一路的风景要比大路上的漂亮得多。
当一家人围坐在早餐桌旁,听他讲述他是怎么遇上他一直要找的模特时,大家都多多少少松了一口气。
他是对的,那一天阳光灿烂,头顶那片湛蓝的天空在伦敦是难得一见的。空气中弥漫着乡村的气息,既有一股茵茵绿草的清香,又混着粪肥晒后散发的刺鼻气味。
不过,一天早上,爱德华回家时,破晓的晨光刚刚亮起,他的步伐听上去有些忐忑。当他猛地推开家门时,家里还没有几个人起来。但和往常一样,他一回来,家中的一切都因为他而有了生机。静悄悄的门厅总是最先感受到他回来了。他随手一扔,外套就挂到了衣钩上。随着他一系列动作而发出的声响开始在寂静中回荡。当露西、克莱尔和母亲穿着睡裙出现在二楼的楼梯口时,他张开双臂,脸上绽放出喜悦的笑容。他宣称,自己找到她了,那个他梦寐以求的模特。
爱德华走在前面带路。他并不总是走大路,而是带着这帮人穿过一片片野花缤纷的草甸,有黄色的金凤花,有粉色的毛地黄,还有蓝色的勿忘我。一串串洁白小巧的峨参花,开得遍地都是。有时他们会遇上蜿蜒的小溪,还得去找来一些石头垫在脚下才能过河。
关于美,爱德华自有一套理论。他说,鼻子、颧骨和嘴唇的轮廓,眼睛的颜色,还有垂在颈部的卷曲头发,都可以美得恰到好处,但无论选择用油彩在画布上画出来,还是选择用蛋白混合感光剂涂抹在纸上冲印出来,让一个人魅力四射的,是智慧。“我指的不是那种把内燃机工作原理解释清楚的能力,也不是那种讲授电报如何把信息从这里发送到那里的能力。我指的是,有些人的身上有一种光,一种令人感兴趣、想去探究、觉得有吸引力的天赋。这是画家无法凭空虚构的,也是无法仿造的,无论他或者她的绘画技巧如何。”
这段路程并不短,但他们不急着赶路。四个小时一晃就过去了。他们在午饭时歇了一阵子,走到莱赫莱德附近的浅滩时,又赤脚玩了会儿水,还在几处地方停下来,画了几幅素描。一帮人打打闹闹的,欢笑声不断:费利克斯从包里拿出一小包用布裹着的草莓和大家分享;阿黛尔给每位女士都编了花环——甚至还有露西的,可以像王冠一样戴在头上。有一阵儿,瑟斯顿不见人影,结果发现他时,他正躺在一棵巨大的垂柳下呼呼大睡,脸上扣着他的帽子,身下是柔软的青草。
几个月前,他陷入了创作低谷,似乎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出来。他之前一直在画阿黛尔,但他再也无法从她小巧玲珑的五官中汲取更多的灵感。“倒不是她的脸蛋儿不好看,”他一边在画室里踱着步子,一边跟坐在火炉旁那把檀木椅子上的露西解释,“只不过她那对漂亮的耳朵之间,空空如也。”
一天中最热的那会儿,莉莉·米林顿原本披散在后背上的头发被她盘了起来:她用爱德华的丝巾,把一头光亮润泽的长发绑在了头顶。她脖颈后的皮肤露了出来,光滑洁白得像是朵百合花,炫目得令露西错开了目光。
直到母亲吩咐露西,端两杯茶送去花园深处的画室,她才意识到爱德华和一位模特在一起。她立刻好奇起来,因为她知道,肯定是那个模特来了。和爱德华住在同一屋檐下,没人能在他波澜起伏的激情中独善其身。
在哈芬尼桥附近,他们走下台阶,来到水边,沿着河流一路向东,穿过被牛群占满的草地,经过圣约翰闸。等他们走到树林边的时候,太阳虽然还在熠熠发光,但热度已经降了下去。爱德华总是在谈论光,露西知道,他会说“光的那抹黄色不见了”。这样的效果是露西喜欢的。少了那种黄色的光泽,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成了蓝色的。
第一次见到莉莉·米林顿时,露西只是在花园深处的玻璃暖房中瞥见一抹朦胧的火红色。那是1861年5月里的一天。因为有些近视,起初露西还以为自己是透过玻璃看到了一株盆栽,觉得那抹红是日本红枫的红叶。爱德华喜欢那些来自异域的植物,他经常去拜访住在柳树街拐角的罗马诺先生,为这个意大利人的女儿们画几幅素描。作为交换,他可以带走几样刚刚从美洲,甚至是从地球的另一端带回来的植物。露西和爱德华有许多共同的爱好,这是其中之一,她也钟情于这些活生生的、有呼吸的远方来客。通过这些奇花异草,对于大千世界里和自己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大不相同的那些地方,她也可以领略些许风情。
爱德华告诉他们,那栋房子就在树林的另一边。他坚持说,第一次去那栋房子的话,从这里过去是最佳路线,因为只有从河边走过去,大家才能瞧见这栋建筑真正美的那一面。这个解释很合理,其他人也没有质疑,但露西知道,他心中所想的不只是他说的这些。树林里是“跟着那晚”他经过的那片空地。爱德华领他们走的这条路,就是他那天晚上逃命的路线:他在寒星的守护下,穿过树林,越过田野,最终看到了阁楼上那道召唤他的光。
在露西的注视下,爱德华从莉莉的脸上拂去一绺莹润的红发,还帮她把那绺头发别到耳后。莉莉微微一笑,那是因为他俩此前的对话才让她展露欢颜。这一幕让露西感觉到心中泛起一股情绪,让她始料不及、心口发颤。
走在树林里,大家默默地排成一列。露西听得见脚底下树枝被踩断的声音和树叶的沙沙声。有时,她还能听到这条幽僻的小道两旁,有奇怪的声音从茂盛的草木间传出来。在这一小片林子里,树木的枝丫并不是直挺挺的,而是像波浪似的涌入树冠,树干上长满了蕨类植物和地衣。她觉得这片林子里的树木是橡树、榛树和桦树。有些地方,因为有光透过树叶洒了进来,就像金属片似的闪着光,空气中似乎充满了期待。
过道的另一边,不知道爱德华说了什么,令莉莉·米林顿笑了起来。露西看着她哥哥的现任模特。她很漂亮,但露西怀疑,没有爱德华的引导,她可能不会意识到自己有多漂亮。这就是他的天赋,每个人都这么说。爱德华看得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然后,通过他的艺术,他能改变观者的感知,让他们不自觉地看到他所看到的。在最近一期的《美院杂谈》中,拉斯金先生把爱德华的这一特点称之为“拉德克利夫的感官欺诈”。
他们终于走到空地上时,露西几乎能听到树叶的呼吸声。
他大笑着伸手耙了耙自己的一头黑发:“只是先买下来,暂时还没有别的计划。他们会说我这是在发疯,露西,发疯,而他们说得没错。但我知道,你明白的,我必须拥有它。打从我第一次看见它的那晚开始,这栋房子就一直在召唤着我。现在,我终于回应了它的召唤。”
不难想象,在万籁俱寂的夜里,这个地方会变得多么可怕。
“你打算住在那儿吗?”她的话音刚落,一个念头立刻蹦了出来:她可能会失去他,他要搬到乡下去了。
露西永远不会忘记,许多年前,爱德华在“跟着那晚”之后,终于回到他们祖父母家里时的样子。她朝前面冲过去,很好奇现在故地重游的爱德华会有什么反应。当她看到他伸手握住了莉莉·米林顿的手时,她吃了一惊。
当时,露西倒吸一口气,记忆令她感觉皮肤上一阵阵发麻。她非常清楚爱德华指的是哪栋房子。“跟着那晚”是只有他们俩知道的传奇。那件事发生的时候,露西才五岁,但那一夜深深印刻在她的记忆里。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爱德华第二天早上终于回来的时候,看起来是多么奇怪,头发乱作一团,眼神之中透着疯狂。整整过了一天,爱德华才肯对那一夜的事说些只言片语。不过最后,当兄妹俩坐在比奇沃斯阁楼上那个古董衣橱里时,他还是告诉了露西。“跟着那晚”的事爱德华只告诉了露西,他向她吐露了自己最大的秘密,这象征着他们之间的纽带。
他们都在林中空地上继续前行,然后,迈着缓慢的步子,穿过树林的另一边。
露西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她还感觉特别开心,因为克莱尔和母亲都在家,但爱德华选的是她,露西。爱德华的青睐如同一道闪耀的光束,露西则沐浴着光的温暖。露西和爱德华一起下楼,去了厨房。待在这儿,他们永远都不必担心被其他人打扰。而且,爱德华当年告诉露西他买下那栋房子时,也是在这儿。当时,他们就坐在厨子用的那张破桌子旁边,桌面上因为打了蜡而泛着光。两个一模一样的尖顶,一座乡间花园,河流和小树林。这些描述听上去很熟悉,她知道是哪栋房子了,甚至在他说出接下来那句话之前:“是那栋房子,露西,就是‘跟着那晚’,我过夜的那栋房子。”
终于,气氛开始轻松起来,等他们最后爬上杂草丛生的河岸,眼前的视野开阔起来。
刚被爱德华抱在怀里,她就开始竹筒倒豆子似的跟他讲个没完,把他走后发生的每一件事都原原本本地说给他听。通常,爱德华总是先津津有味地听她说完,然后再把最近给她淘到的宝贝拿出来。新宝贝总是一本书,而且是关于科学、历史和数学的。他总是纵容她的喜好。然而,这一回,爱德华伸出手指压在露西的嘴巴上,不让她说话,还告诉她,必须等一会儿再说,因为得先听他说。他说自己做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他要立刻跟她分享。
他们的前方是一片野花盛开的草甸,草甸的另一头是一栋房子,屋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尖角和好些个烟囱。
露西根本不用往窗外瞧一眼确认一下。她把书往旁边一扔,飞快地从二楼跑了下去,穿过大厅,在爱德华跨过门槛、走进家门的那一刻,扑到他的怀里。露西已经十二岁了,这样的举动对于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来说,真的不大合适,但在这么大的女孩儿中,露西算是身形娇小的,所以爱德华能很容易地接住她。露西很喜欢爱德华,从她还是躺在婴儿床里的小婴儿时,就很喜欢他。她讨厌他不在家,只留下克莱尔和母亲陪着她的时候。虽然爱德华每次只离开一个月左右,但是没有他在身边,日子就过得很慢。随着她的腿越长越长,那些被她记在心里、要告诉他的事情也就越攒越多。
爱德华转过身来,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喜悦。露西发现自己也翘起了嘴角。
爱德华想让露西在伯奇伍德庄园度过夏天,这其中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买下庄园时,第一个告诉的就是露西。当时是1861年1月,爱德华因为“出远门”已经离开了三个星期零四天又两个小时。露西正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重温《物种起源》。她卧室的窗子是一扇老虎窗[2],窗外便是他们家在汉普斯特德所在的街道。突然,她听到楼下的人行道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那节奏分明的步伐说明她哥哥回来了。露西能听出来每个人的脚步声:那个送牛奶的大块头,总是拖着步子走;那个虚弱、咳痰的扫烟囱的男孩,则踢踏踢踏地走上两步就咳嗽一声;克莱尔走路时总迈着凌乱的小碎步;至于母亲嘛,她总是穿着又尖又细的高跟鞋。但她最喜欢的脚步声是爱德华的,他总是穿着靴子,步伐坚定且充满希望。
树林里那道让人静默的奇异魔法失效了。现在,其他人都开始兴奋地交谈起来,仿佛在看到这栋房子之后,对于接下来的夏日应许的那份兴奋和激动,大家终于得偿所愿了。
在伯奇伍德庄园整整待上四个星期,由爱德华当她的监护人!自从母亲说:好吧,她可以去,露西就一直数着日子,她卧室里日历上的日期被她一个接一个地划掉。夏日里,自己家十三岁的女儿和一群艺术家还有他们的模特混在一起,别人家的母亲可能会对此颇有微词,但贝蒂娜·拉德克利夫同露西认识的任何别的母亲都截然不同。在这个问题上,露西有绝对的发言权。按祖父和祖母的话来说,贝蒂娜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自从孩子们的父亲去世后,在如何生拉硬套地把自己跟别人的旅行计划绑在一起这方面,母亲已经游刃有余了。整个7月,她都在意大利的阿马尔菲海岸旅行,最后在那不勒斯落了脚,因为她的朋友波特一家在那儿安了家。在爱德华提议今年夏天他要带着小妹妹跟他和朋友们去伯奇伍德庄园时,母亲根本就不担心露西会被这帮人带坏了,她反倒非常感谢爱德华,因为这意味着,她用不着再把露西托付给自己的公婆,不必在他们勉强答应接管孙女时看他们的脸色了。“这就又省了一件操心事。”母亲轻快地说道,然后兴奋地接着去收拾她的行李。
真的有条小船可以河上泛舟吗?他们问道。是的,爱德华说,小船就放在那边的谷仓里。他还专门建了一个小码头,就在河边。
幸好爱德华源源不断地给她买书看。最近,露西在看一本新书,《蜡烛的化学史》[1],里面有迈克尔·法拉第在皇家学院为年轻人做的六次圣诞讲座。书中对蜡烛的火焰与燃烧过程、碳粒子和发光区域的描述非常有趣。这本书是爱德华送给她的礼物,所以露西下定决心,要把书中每一个词都品读一遍。但说实话,这本书讲的有点太基础了。他们离开帕丁顿之后,这本书就一直搁在她的腿上,可直到现在她也没想过把书翻开,而是任凭自己的思绪围着接下来的夏天打转。
归他所有的土地有多少?目之所及的这一片,他说,都是他的。
露西曾央求母亲给她找一位家庭女教师,或者最好是把她送去上学。不过,母亲只是担心地看着她,摸摸她的额头,以为她在发烧。她还说露西是个奇怪的小家伙,最好把这些愚蠢的念头给抛开。有一次,她甚至把露西叫到客厅里,去见见正在喝茶的拉斯金先生。露西乖乖地站在门口,听着对方的谆谆教诲:女人的才智不是用来“搞发明创造”的,而是要在“柔声细语地发号施令、做些安排、拿些主意”时派上用场。
有可以俯瞰这条河的卧室吗?有很多——整个二楼都是一间一间的卧室,上面的阁楼除了能看到这条河,还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露西见找不到人倾听自己的想法,便将它们藏在了心里。她认为这样做可能才是最好的。露西很想给爱德华的朋友们留下个好印象。克莱尔说过,大庭广众地谈有关能量和物质、时间和空间的问题,会让露西听起来好像该被关进疯人院。(当然,爱德华则认为不然。他说露西很有头脑,而且重要的是,她得多动脑筋。他说,人类无视女性在想什么、在说什么,而这种将人类的力量削减一半的打算,太过狂妄。)
随着一声响亮的号令,瑟斯顿跑了起来,费利克斯没能很快撵上他。克莱尔和阿黛尔手挽着手开始朝草甸的另一头走去。爱德华看到露西投来的目光,朝她眨了眨眼睛。“赶紧的,妹妹,”他说道,“快去占一个最好的房间!”
隔着过道,克莱尔正频频冲着瑟斯顿眉目传情。自从后者为了新的画作请克莱尔当模特,她这副样子就差不多成了家常便饭。人人都说瑟斯顿很英俊,不过,看着他走起路来趾高气扬的样子,还有他那双粗壮的大腿,露西想到的却是:祖父那几匹得奖的赛马里,有一匹倒是和他挺像的。瑟斯顿对克莱尔的暗送秋波视而不见,注意力反而集中在爱德华和他的现任模特莉莉·米林顿身上。露西循着瑟斯顿的目光看过去。她能理解爱德华和莉莉为什么会吸引瑟斯顿的注意。他们俩在一起时,仿佛这车厢里就只有他们彼此二人,这幅画面让露西也想一直盯着他们看。
露西咧嘴一笑,点了点头,开始蹦蹦跳跳地跟着其他人跑了起来。她感到自己比平常更自由,更有活力。她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乡村气息,能感觉到午后的太阳那久久不散的余温,能感觉到跟爱德华分享这个最重要的时刻的那份喜悦。怀着这份欢欣雀跃,在跑到草甸另一头时,她转过身,想召唤他快点儿跟上来。
她极度迫切地想同别人分享自己的看法,但瞥了一眼坐在小桌对面的费利克斯·伯纳德和他的妻子阿黛尔,她心中兴奋的小火苗就嘶地一下被浇灭了。露西也算得上认识阿黛尔,因为在她嫁给费利克斯之前,她经常上门来给爱德华当模特。她一度是爱德华最喜欢的一任模特,他有四幅画作里画的是她。最近,她萌生了当摄影师的念头。之前,因为帕丁顿车站的什么事情,阿黛尔和费利克斯吵了起来。这会儿,夫妻俩正在两看相厌地冷战:阿黛尔假装全神贯注于《英国妇女杂志》,而费利克斯则适宜地检查起自己的新相机,同样是一副全神贯注的模样。
但爱德华并没在她身后望着她。他在和莉莉·米林顿朝房子缓缓走去。两个人低着头,正谈得很起劲。露西在等着他抬起头来,看她一眼。她挥动着手臂想引起他的注意,但无济于事。
渐渐地,露西不再想着自己的五脏六腑,也不再想着乡村被肆意破坏的问题。她发现自己倒是纯粹因为这令人惊叹的奇观而分了神。在某一个时刻,另一列同向行驶的火车掠上毗邻的铁道线。她透过车窗,看着旁边的另一节车厢,似乎那节车厢是静止不动的。对面的车窗旁,坐着一个男人。在和他的目光交错之际,露西陷入了有关时间、运动和速度的思考中,并且开始认识到,存在着这样一种可能性:根本不是他们在动,反而是地球在他们的脚下开始快速旋转。她突然对自己已知的物理定律产生了动摇,各种可能性在她的脑袋里炸开了花。
等了好半天,她转过身去,失望地继续朝房子走去。
“最好别让范妮听到你这么说。”讲话的是克莱尔,她总爱偷听别人谈话。听到她的话,爱德华皱起眉头,但没有搭话。对于铁路在英国境内的扩张,范妮的父亲乐见其成,而且,让铁路横贯不列颠,这里头也有他的手笔。对此,爱德华很难接受,因为在他看来,大自然的可贵之处在于自然本身,而不是因为它能给那些想要从中牟利的人提供资源。范妮家能大发横财靠的就是修铁路,而对于打算和这样的家族联姻的人来说,爱德华想要坚持自己的观点绝非易事——瑟斯顿很喜欢把这一点搬到台面上去说。爱德华的母亲有一位朋友,也就是约翰·拉斯金先生,他的观点要比爱德华更加犀利。他警告说,人类要把铁轨铺到地球上每一个隐秘的角落里,那真是愚蠢透顶。前些天,他曾到爱德华母亲的家中做客。“蠢材总想着要压缩时空。”他在离开位于汉普斯特德的那栋房子时说,“智者的想法则恰恰相反。”
自打那天早上他们从帕丁顿车站出发以后,露西第一次纳闷,爱德华的未婚妻范妮·布朗在哪儿。
露西是第一次坐火车。在火车开动后的半个小时里,她始终一动不动地坐着,思忖着自己能否感觉到车速对她五脏六腑的影响。当她问爱德华担不担心这一点时,他笑了起来。于是,露西便假装自己是在开玩笑。“坐火车对身体没害处,”爱德华一边说着,一边拉起露西的手,用力握了一下,“咱们该关心的是修铁路对乡村有没有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