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了,诺兰先生。你真是太好了。”
“等我上了81号州际公路,几乎能一路开到我要去的地方,新泽西,田纳西,北卡罗来纳,然后,我只要在某个路口向左一拐就能前往切罗基人居住地。”
“你去过田纳西吗,莉莉?”
他爬上前座,砰的一声关上车门,摇下窗玻璃,一连串动作干净利落。
“没有。”
“里面是我那把老枪。我可能不该把这种玩意儿到处乱扔。有时候我把气垫放到座位上,开着车就睡着了,”他说,“要是我发现自己到了蒙托克,你知道那种情况,深更半夜,黑灯瞎火的,那我大概是累坏了。这是世界上最棒的汽车。”
“那么多烟草地,看也看不尽啊。以后找个时间我带你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开始往车上装路上几天要用的东西。我像只鸟儿,盘旋来,盘旋去,等着跟他道别。装车的活儿他做起来得心应手。他把一个旧背包扔到后备厢里。背包落下时发出一声沉闷的重响。
他哼起了一首老歌,是《小鸟》。我发现,他并不急于出发。这一刻,他在咂摸品味着什么。
总而言之,他向沃洛翰夫人请了几天假,至于请假的原因,沃洛翰夫人没有费心去问,他也无须解释。他住得再近不过,休息时间也经常来干点儿什么,所以沃洛翰夫人大大方方地准许他走了。说句实在话,与其说她对诺兰先生时不时狂饮烂醉很看不惯,倒不如说是颇感兴趣。她喜欢听他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还有收费公路沿途的非法小酒馆里发生的故事。我想,他作为一个来自田纳西州的爱尔兰人,嗜酒贪杯在人们眼里不足为奇。所以,也许沃洛翰夫人以为他打算去来个一醉方休。
“我认识的另一个人也会唱这首歌。”我说。
诺兰先生有一辆很有些年头的黑色林肯轿车,是沃洛翰先生在一个年老的百万富翁故去的时候买来的,当时他只花几美元就换来了好几样东西。他把车给了诺兰先生,因为他知道诺兰先生需要一辆车运来花草树木。诺兰先生让人取下后座,放进一块木板,这样完全可以当一辆小卡车派上用场。那辆刮痕累累的大汽车比起一辆卡车来更让他感到骄傲。
“是吗?”他应了一声。
“我想让你去试试。”我说。
“他总是在刮胡子的时候唱。”
这件事我琢磨了一两天之后,还是不得不请他跑一趟。我眼前不断晃动着那个男孩,身上穿着褪色的蓝短裤。我知道,他在那场战争中目睹了残酷和混乱,我知道他已经长大成人,但我眼前总是闪动着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一边刮胡子一边唱很不错啊,”他说,“不过,唱到高音的时候可不能忘情,把自己的喉咙给割破了。”
“我觉得我能行。怎么也得需要一个轻车熟路的山里人。你想让我去试试吗,莉莉?他也许不想见我。他也许不想让人打扰。不想让人找到。”
说罢,他发动了引擎,踩下油门。
“有人能在那儿找到他们吗?”
“我还知道一首挺不错的歌,叫《啊,死亡》,不过,我不会在这儿唱的。”
“你得不断地到处问。在美国,如果你知道怎么不停地追问,连一只蚊子的行踪都能查得到。”
“如果你想唱就尽管唱吧,我不介意。”
“你是怎么打听到的?”
“算了,我还是不唱的好。”
“北卡罗来纳。”他说,“有人告诉我,他就待在那一带,切罗基人[12]居住地的后面。要往里走很远很远,一直走到原始森林里。”
“就唱几句吧。”我说。
“那是在什么地方?”我问。
“啊,死亡,”他开口唱道,“啊,死亡,你可否多给我一年时间?”
“时间”一个词从他嘴里唱出来完全变了味道,成了“死监”。
但那次他肯定不是去喝酒。
“你唱这首歌的时候,听声音更像个田纳西人。”
诺兰先生早已开始暗中打探,而我完全被蒙在鼓里。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但他确实打听到了埃德的下落。星期六和星期天,他请了两天假,就神秘地离开了——说真的,在他生病之前,他从来都没有休息过。他说他要去田纳西州,通常情况下,这是他一连两天狂饮作乐的代名词。他特别热衷于在住处附近和一帮园丁聚在一起,喝得酩酊大醉。用他的话来说,他喜欢“拉上帷幕”。我想,在那时候,我就知道,诺兰先生,他也有恶魔缠身。
“这首歌你不可能唱出别的感觉。”
我几乎就要动笔写信给麦克·斯科佩洛,我们已经多年未曾见面,不过,每逢圣诞节,他总会给我寄张卡片,我也会寄给他。然而,我知道,麦克跟我一样,正在一天天变得衰老。再加上他还患有风湿性关节炎——这是他的姐姐写信告诉我的,我想,他不会愿意在美国走南闯北,一路上,关节炎带来的疼痛会害得他禁不住大声嘶吼。
说实话,我真想亲吻他一下,表达我内心的感激。可他并不需要一个七十岁的老太婆献上一吻。
夜晚,我躺在床上试图入睡,反反复复做着最不该做的事情——在脑子里一遍遍播放我们共度的时光,如同一部部老电影。剧情简单的电影,旁人不会有任何兴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人电影院。他第一次走路,我差一点儿就错过了,多亏正在照看他的玛利亚·斯科佩洛顺着街道冲我大喊大叫。他说出的第一个词偏偏是“爸爸”。他上高中的第一天,身穿蓝色的短裤。这些杂乱无章的往事,是我生命中最深沉、最重要的诗篇。
他旋即开车上路,驶入清晨耀眼的阳光。
我只好扔掉了精心烹制的惠灵顿牛排,一口没动。埃德杳无音信。他跟他的父亲一样,待在美国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我给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政府部门都写了信,沃洛翰夫人虽然正承受着巨大的悲痛,也还是给我提供了帮助。当然,政府部门试图保密,即使他们把你的孩子监禁起来,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如实相告。但是,埃德似乎游离在政府部门找寻不到的地方。他好像没有银行账户,也没有取过钱,或者说如果他在不断取钱,用的也是化名,这算是又一个家族传统,和他的父亲一脉相承,因为我找不到他的一丝踪迹。此外,我也尽量小心行事,因为我有点儿担心他开了小差,一反先前对军队的忠心耿耿和不同于常人的缜密作风。
我寻思,他曾经无数次开车经过那一条条铺展开来的道路,回自己的故乡去。转念一想,他真的回过故乡吗?我知道他的家人都不在了,这是他自己说的。要论起来,这个诺兰先生,他可能是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但他似乎不是我碰上的第一个。你宁愿自己在某些方面毫无经验,但事实偏偏如此。或者你的某些特长对你来说不是件好事儿,比方说埃德擅长拆除炸弹。
当然,埃德的躯壳从越南回到了美国。我事先收到了通知信函,知道他乘坐的飞机什么时候到达宾夕法尼亚的基地。我为他收拾好了房间,还做了卡西·布莱克拿手的惠灵顿牛排,准备让他大享口福,那是在整个世界上他最喜欢吃的东西。然而,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我刚刚退休,沃洛翰夫人安排我住进了这座房子。她在自家走廊里跟我说了一番话,大约有十分钟,历数我和她一起度过的岁月。我们身边是那面古旧的镜子和各种各样的小摆设,我曾经无数次擦拭过它们。
埃德一定还在外面的某个地方。漂泊在这个无比广大的国家。在离开人世之前,我多么想见到他,但我知道这绝无可能。最后一次见面,我眼中看到的是一个永远不会再归家的人,因为他的罗盘针,大部分人与生俱来的罗盘针,已经从他的记忆中,从他的心里扯掉了。埃德死于在越南扫雷,我的意思是说,他并没有死,他当然没有死,但那是一段漫长的煎熬,他在野外的丛林里拆除一个又一个炸弹,身边有一位战友用手电筒给他照亮,汗水浸湿的双手让他的生命危如朝露,如此日复一日,操作专业上士埃德·布里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或者说,至少他没有回家,要么就是再也没有找到回家的路。这就是我深爱着的孩子,从克利夫兰到华盛顿,我一路上在汽车里给他哺乳的孩子,我用食物,用话语,养育了二十年的孩子。
迪林杰先生当时在非洲,他给我寄来一张印着大象图案的卡片,上面贴了十来张邮票,盖了十来个邮戳,看上去面容憔悴而疲惫,却又带着得意扬扬的劲头儿。他在卡片上写道:布里太太,愿你拥有许许多多幸福快乐的日子。
是我毁掉了我的儿子——这个念头在我脑子里浮现了一遍又一遍。
我刚刚搬进这座房子,还在忙着把属于自己的几件东西收拾停当,好让自己看着心里舒坦。诺兰先生正驱车一路替我去寻找埃德,这让我感觉仿佛在银行里存了一大笔财富。不管怎么说,我心里盛满了期待。
最后,我还是试着整理自己的所思所想。我知道,某些思绪有足够的力量躲避我。它们想自由自在地流浪,沿着沟渠漫步,数一数路边的野花,然后,也许会飘落到生长于沙丘的花朵之上。随性,无拘无束而又坚强有力。
三天过后,将近到了吃晚饭时间,我正待在后院,突然听见从身后的房子里传来马桶铰链被拉动的声响,我立刻转身回屋。我并不害怕有不速之客闯进来,在那个年头,我一点儿也不怕。屋里一盏灯也没开,厨房里一片漆黑。
我试图用这张文字编织而成的网来捕捉往事,捕捉那些对我来说有着重要意义的往事。不管我怎么努力,有时候它们还是逃脱了,就像那些相比之下生命力更顽强的苍蝇。今年,盥洗室的窗户上来了一只大蜘蛛,所以唯独那个地方我不去打扫。蜘蛛尽心尽力为我捕捉夏季里肥硕的苍蝇。我耳边会突然传来一阵响亮而密集的嗡嗡嘤嘤声,那是苍蝇的挽歌。不过,时不时地,一百只苍蝇里总有一只能设法逃过一劫,获得自由。
我几乎没有发现那个孩子,因为他也是黑魆魆的一团。他约莫两岁大,身上披着诺兰先生的一件衬衫,几乎像是包裹在襁褓里。我没有听见那辆旧林肯车开过来,不过我能看见屋外暗黑的车影,诺兰先生一定是把自己的车停在了路边。他的当务之急是解决膀胱问题。
奇怪的是,我居然能把这一切都写下来,我感觉自己的生命光阴既没有宽度也没有长度,连一维空间也没有,只是宛如鸟儿的翅膀向下翻转。一瞬间,一刹那。
那个孩子只是站在屋子中央,静静地望着我。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孩,留着一簇乱七八糟的黑头发。
我需要有人帮助,需要一个庇护所,一个深厚的庇护所。我在沃洛翰夫人那里找到了。在那十年里,有时候,她经受的痛苦如此深重,当你遇上烦恼,她反倒成了一剂疗伤的良药。她对我始终如一,不离不弃。她给了我一个安全的港湾,她给予我的这份安全再也没有拿走,一晃四十年,这期间,她自己经常没有安全感。不合常理的死神,用手指点着,在她的亲人中间选中了一个又一个。那个年代,如果追踪而来的冷血杀手找到了我的下落,在某个街道的拐弯处将我射杀,谁也不会多看一眼。因为那是一个被哀痛灼烧得一片昏黑的年代。黑暗处,总有几个持枪的男人等着扣动扳机。他们正正头上的帽子,为预想中的罪恶爆出一阵哈哈大笑。他们是要杀死美国,如果它没有趴下,就朝它的灵魂再开一枪。近距离平射。爱和谋杀所需要的都只有亲密接触。六十年代,有许多大人物命丧枪口,我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根本就不会被记录在死亡册里,这一点毫无疑问。
诺兰先生从盥洗室走了出来。
他是那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我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我的过错,是不是我无常的人生给他造成了某种影响。我刚产生这个念头,它就跟我一拍即合,搬进来与我共居一室。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即使是在一个虚构的故事里。现实生活中更是如此。在我想来,他的灵魂,他最隐秘的自我,如果说不是因我而死去,至少是因我而受到了损伤。是我把病毒传染给了他,就像伤寒玛丽[9]无意中害死了靠近自己的人。我身体里的毒药,相当于致命龙葵的提取物,那就是我的经历。
“噢,对不起,莉莉,”他说,“我以为你不在家。我着急上厕所。”
我搞不懂他身体里有什么零件出了故障。也许很多很多。里面的电路烧毁了,他这台无线电收音机再也无法接收信号,或者发出信号。我的埃德。
“没关系,诺兰先生。他是谁?”
埃德再也没有多说过一句话。他年纪轻轻,就把自己当成了一本合上的书。我只能自己去猜测。
“我猜他是你的孙子,比尔。”
他在越南战场上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在我看来,他并不觉得自己应该从这极度的苦闷中奋力冲出来。实际上,我清楚地知道他毫无此念。他是个工程兵,最近开始专门探测地雷。他拿着一根棍棒去探雷,就像带着探测水源用的梣木占卜杖去寻找水井。埃德在这方面很有天赋。他的许多战友都在探雷的时候被炸得血肉模糊。但埃德有他的诀窍。他打算运用自己的诀窍,给历史的天平加上一丁点儿分量,虽然微乎其微,但那是他仅有的一点东西。他继续留在越南,关于那个国家,我只能通过模模糊糊的黑白电视机窥见一些奇奇怪怪的画面。我想,他看到的全部都是彩色图像。
我呆立着,双手慢慢地、慢慢地移到头上。我用张开的双手捧住自己的头。
毕竟,那些不幸遇害的人中间,有几位他曾经在沃洛翰夫人的餐桌上遇见过。他跟他们说过话,他们也跟他聊过天。在人们眼里,也许他不过是个厨师的孩子,但在美国,一个厨师的孩子有可能成就任何事情,埃德就像六月里初升的太阳一样灿烂夺目。
过了一会儿,我怕自己会吓着他,就朝他蹲下了身子。我几乎不敢拥抱他。他走进了我的怀抱,就像是个懂事的孩子。
至于埃德,他完全变成了一个沉默的人。
当天晚上,诺兰先生给我讲了他的经历。那个从天而降的漂亮孩子累坏了,他在埃德原来的房间里直接就上床睡觉了。他躺在被单里,一双眼睛和我对视了很长时间,他的眼睛温柔地燃烧着,闪动着柔和的光芒,然后就合上了眼睑。
对沃洛翰夫人来说,悲痛是又一座大山等着她去征服,把自己的勇气当作一面旗帜插在峰顶。
诺兰先生和我一起坐在门廊上。成群的萤火虫,在我们头顶上方的灯泡上烧灼着它们自己。
1968,在那一年,你会切实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走到了尽头。究竟是什么我无法名状。埃德说,那是希望死了。你走到哪儿,都会听到许多人说同样的话。尤金尼德斯先生说“那是希望死了”。电影院老板佩罗斯基先生也说过此话。
我知道他奔波一程已经很疲惫,但是他需要告诉我所发生的一切,我也迫切需要听他告诉我这一切。
我从未见过如此凄哀的画面,甚至在我自己的一生里也不曾有过。
他说,他开了约莫十四个小时的车,赶到了切罗基人居住地。在那儿等他的是埃德的朋友,一个名叫尼姆罗德·史密斯的切罗基人,也曾经去过越南,几个星期前,他刚开始到处打听的时候,就是这个人向他透露了埃德的下落。尼姆罗德·史密斯跨上摩托车进了森林,让诺兰先生足足等了一整天,因为他不愿意不打招呼就带一个人进去。于是诺兰先生一个人待在汽车旅馆里扳弄手指头干等着。不过,总的来说,事情的结果证明这是个不错的安排。尼姆罗德·史密斯连夜摸黑赶了回来。埃德急着要见诺兰先生,他有话要说。他说他会在半路上等着。第二天早晨,尼姆罗德·史密斯骑上摩托车带着诺兰先生进了山。埃德等候在森林中的一小片空地上,身边有个孩子。诺兰先生见到埃德,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突然意识到他有多么牵挂埃德,就像挂念自己的孩子一样——要是他有个孩子的话。埃德有一头浓密的头发,留得长长的,还有跟山里人一样蓬乱的胡子。他拥抱了诺兰先生。他说,那个孩子的母亲,一个名叫杰辛塔·莱利的姑娘,死在了诺克斯维尔的一家医院,再说一个小孩子,怎么也不适合生活在山里。他说他极度渴望自己的儿子能得到幸福和快乐。他问诺兰先生能不能把孩子带出大山,带回到我身边。他说,妈知道该怎么办。
沃洛翰夫人站在一扇窗前,右手搭在窗闩上,另一只手臂直直地垂在体侧。她穿着一件蓝色的羊毛开衫,下身是白色裤子。她透过窗玻璃,木木地望着无声的风暴。闪电在她脸上跳荡,那双蓝色的眼睛被电光激起一阵阵颤动。
他说我知道该怎么办!埃德还活着,他还有理智,不想把儿子留在原始森林里生活,这让我心里涌起一阵感激,除此以外,我脑子里一片空白。也许,我原本希望他带着自己的儿子一起回家,为了孩子的缘故安顿下来,过正常人的生活。但诺兰先生说,埃德身上有一种异常悲哀的调子。我看得出来,这次见到埃德让他痛彻肺腑。当他说到埃德的变化有多么大时,禁不住潸然泪下,他用“那孩子”来称呼埃德,过去他就经常这么叫,那时候埃德确实是个孩子,在他去越南之前那段日子里。
我顺着木制走廊一路走去。她喜欢的那些小摆设,还有别的小玩意儿,像往常一样,静静地排列在桌子上,多半都不值什么钱。照片上,有她敬慕的父亲、母亲,还有家族中的亲人。冬日的风暴在窗外发出阴沉的呼啸,但并没有扰乱宅邸里的静寂。我照例在起居室的门上敲了几下,无人应答,我便走了进去。
“他就像是一座空空荡荡的房子,里面住着鬼魂。”诺兰先生说,“让上帝保佑他吧,莉莉。”
当时我正在自己的住处看电视。那天正赶上我休息。我们居住的房间在沃洛翰夫人宅邸的一侧。从始至终,我一直在关注战争的消息。我用这种方式让埃德安然无恙地经历这场战争,有点儿像是一种巫术吧。电视里突然插播了一条新闻快讯。我禁不住站了起来,一时透不过气来。疑惑、惊恐、痛苦,一齐冲撞着我的心。新闻里提到的不是埃德,而是沃洛翰夫人的哥哥。他在自己的国家,在美国,被人枪杀。在自己的国家,在美国,遭到谋害。他的生命故事被死亡从正中间撕裂开来。
“你做了件好事儿,诺兰先生,你确实做了件好事儿。”
埃德回到了战场上。又一颗高尚的灵魂突然从生命的乐章中陨落。
“给你带回来一个两岁大的小家伙?你打算拿他怎么办呢,莉莉,把他抚养大?你到底要怎么办呢?”
我在纽约和乔不期而遇才刚过去没多久,但我对此只字未提。我本想找个时间告诉他,但就在这时候,我的孩子又遇上了另一个非常时刻。当一个孩子头脑里装满新的念头时,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非常时刻,即使他不厌其烦地向我解释自己的所思所想,我恐怕也不会明白。
“我要活得长长的。”我说,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别的想法。
他回家的头一天晚上,我做了他最喜欢的饭菜。他的胃口还算不错,但他似乎没有特别注意到我的良苦用心,什么也没说。
“你要照顾他?”
埃德的个子从来都不算很高,远远赶不上他的父亲,但他此时已经长成了一个不苟言笑的男人,一个军人,这给他平添了一种威仪,如此一来,他显得似乎比自己实际要高上一些。我把目光投向他的时候,总感到有点儿眩晕,还有几分恐慌。他是个非常英俊的男孩,这一点也随他的父亲。我把他视若珍宝,我想方设法给他以帮助,这种时候,我血管里的血液都恨不得停止流动,直到我能找出一个办法来。我是他的母亲。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什么也没有。国王所有的战马和所有的手下,也无法重新拼出一个完整的它。[8]
“我会一直照顾他,等着埃德恢复过来。总有一天他会好起来的。诺兰先生,我会向上帝祈祷。”我说,“在那之前,我会一心一意照顾比尔。”
我居住过的城市无不如火如荼,我没有居住过的城市亦是如此。
“好吧,”诺兰先生说,“你确实疯了。不过我会帮助你的。上帝知道,我会的。”
埃德正赶上回家休假,那段时间,他完全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电视里说,金博士的惨剧尤为耸人听闻,因为他是在美国,在“迦南这一边”死于非命。
“谢谢你,诺兰先生。”
大约也是在这个时候,金博士遭到了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