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说过,他“热爱自己的国家”,和后来比尔所说的话如出一辙。跟信仰本身一样,这样的言语说起来容易,究竟包含着什么却难以尽述,不过,他说的话的确是发自内心,我看得出来,我真真切切地听到他的一字一句。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我依然深爱着爱尔兰,而美国是我最后的避难所。为此,我感恩不尽。但是,埃德——我的骨血之亲,他属于美国。是美国塑造了他,是美国让他彻底脱胎换骨。
我本来希望留下一点儿核桃派给诺兰先生尝尝,因为他也是南方人,然而,当空空的盘子回到厨房时,我也并不在意。
我回想起那个早晨,他手里拿着征兵信函走到我面前。他站在我那间用木板搭建的狭窄卧室里,想把那封信给我看。信件看上去很正式,仿佛刻不容缓,充满着急迫的意味。当然,那不是一张死亡通知单,但跟死亡通知单也差不了多少——我读过之后就是这样的感觉。我抬起头,映入我眼中的面庞显得那么深沉、严肃,好像是个哲学家。他的五官轮廓和他父亲的面容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个他从来不曾相识的人,那个我曾经相识但又几乎一无所知的人。
我回到厨房,莫名其妙地处在一种兴奋状态。我用一块旧抹布擦擦这儿,擦擦那儿,身体都在颤抖。
“是他们寄来的信,您知道的,妈。”他说。这句话完全没有必要。
我想,上帝的快乐时光一定是在和圣子、圣灵一道侃侃而谈中度过。
我凝视着埃德。眼中的他感觉仿佛是平生第一次所见。端正的五官,棱角分明的脸,如同一幅肖像画。他站在我面前,我凝视着他的脸。我觉察到他身上有一丝犹疑在摇曳闪动,还有勇毅,当然也有对未来命运的茫然无知——无知是福。我认为自己非常清楚战争是什么,而且我当然不希望他走上战场。如果有人问,我就会如此回答。但是没人问起,我什么也不曾说过。我如此珍爱的一个人,他的面孔看上去突然变成了一幅没有完成的肖像画。这一闪念让我感到一阵眩晕和恐慌。空缺的最后几笔是要由一个好母亲来完成的。想到此,我觉得这一闪念带有一种可怕的背信弃义的意味。我甚至不知道这个念头是从何处而来,几乎不知道其中包含着什么。我在某个方面失职了。我没有尽到职责。我没能完成他这件“作品”。如今我再没有机会补救了。
我们的谈话大抵如此。不知为何,最重要的事情常常是一天即将结束的时候在闲聊中发生的。
收到征兵信函,他自然会应召入伍。他本来也可以投机取巧,用上大学的借口为自己开脱,但他没有。
“谢谢您,先生。”
几个星期之后,我们在布里奇汉普顿迎来了军队的大巴。等候上车的不只是埃德。我在人群里看见了那个一年到头都在糖果店里忙碌的小伙子。另外还有亚斯切姆斯基家的一个儿子,名字叫作乔,他准备将来有一天接管父亲经营的农场。所有的父亲和母亲都后退几步,微笑着挥手道别,我想这一定是在严格的掌控之下。
“他想做的任何事情都能做得到。”黑暗中,金博士脸上挂着微笑,大大地张开双臂,用这个动作给“任何事情”做了一个注解。
我久久地拥抱着我的儿子——我尚未完成的作品,直到他轻轻地抽出身体。
“我很为他感到骄傲。”话刚一出口,我又加上一句,“我非常爱他。”归根到底,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我本来打算把那辆旧别克留给乔·亚斯切姆斯基,可现在看来是不行了。”他说。
“真是个好孩子。”他又说了一遍,仿佛是在揭开一个谜团。从某个方面来说,埃德绝对够得上。一个出色的小伙子。没错儿,埃德够得上。埃德是个出色的小伙子,顶呱呱的小伙子。
“宝贝儿,你不会离开很长时间的。”我说。
“实话跟您说,他想做跟农业相关的事情。”
“您让诺兰先生时不时运转一下发动机行吗,妈?”他又问。
“您有个很出色的儿子。您觉得他高中毕业后打算干什么?我想方设法要问出个究竟,但他就是不告诉我。”
“好的,埃德,我会这么做的。”我说。
“您真是过奖了。”
“好啦,妈,您自己多保重。”
“这是我吃过的最棒的核桃派。”金博士说。
“我会的,埃德。放心吧,你也一定要保重,一定啊。”
“我以前从来没做过。我做的时候还有些担心呢。”
埃德在越南度过了大约两年光景,我那台小小的黑白电视机每天晚上都向我絮絮讲述我不想听到的事情,播放我不想看到的画面,但我不得不听,不得不看,因为埃德正置身于那个让人触目惊心的地狱,恰恰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出乎我意料的事情。突如其来,纯粹是一场巧合。那天,我在纽约城里替沃洛翰夫人办一件差事,究竟是要干什么我甚至都不记得了,那段记忆已经随时间飘散无影,也许只是去料理一下她在城里的公寓,或者到那儿取一件什么东西,但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景:我穿过马路,朝着中央公园方向往回走,然后沿着第三大道前行——是要去往哪里我已经全然不知,正如我方才说过的那样。
“噢,莉莉,”沃洛翰夫人说,“金博士想夸赞一下你做的核桃派。”
我漫不经心地走着,没有过多留意任何东西,这一点我能肯定,但是不知怎的,我注意到人行道上有三五成群的几个人正朝我走来。我的目光立刻盯住了其中的那个男人,因为虽然时隔二十年,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我觉得他是乔·金德曼,分毫不差。他迈着特有的轻快步子,闪转腾挪,一路走一路谈笑风生,两只手比比画画,上下飞舞——在他身上,一切都是那么稀松平常,又是那么独具一格。纵使时光流逝,这一幕依然鲜明、清晰。我暗想,如果他不是乔·金德曼,那就是双料的乔·金德曼。我不知道那时候的我是否希望面前的人就是他。我不知道当时自己脑子里在想些什么。我本来可以急忙转身拐进一条横街,我本来可以掉头朝着中央公园方向匆匆而去。然而,恰恰相反,我驻足而立,注视着他一步步向我走来。他仿佛夹在人群里无法脱身,看样子也许是刚看过一场午后的演出散场出来的观众吧,我心中暗想。他身边有一个女人——一位黑人妇女,还有三个年轻的姑娘,大概是她的女儿。他们一行人就这么溜溜达达一路走来。
于是我走到屋外。沃洛翰夫人正在讲故事。她只有在无拘无束的场合下才会打开话匣子。有时候她宁愿听别人谈天说地。不过,当时她在讲一个故事,几个男人听她一环接着一环娓娓道来,不时爆出开怀大笑。那是个什么故事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餐桌上的轻松愉快,欢声笑语。
所有关于乔的点点滴滴,所有关于他的故事,如潮水一般涌进我的脑海。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从前的那个警探,毫无表情的面孔,嘴里正说着什么,埋藏在过去那段日子里的恐惧又回到我身上,像老鼠一样探头探脑,东闻闻,西嗅嗅。我注视着他一步步走过来。他还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事实上,他正在哈哈大笑,好像和簇拥在他身边的人并不陌生。
“嗯,我觉得他不会。”
我们之间只有几步距离了。他发现了我凝视的目光。
“他不会介意?”
“乔,”我唤了一声,“乔。”
“我觉得他不会介意这些。”
仿佛这是世界上再自然不过的相遇,仿佛他只是我的一个老朋友。我脑子里闪过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如果两个人有过一段不同寻常的相处经历,比方说狱卒和囚徒,当他们再次相遇的时候,为什么总会上演这样一幕——“你好,山姆。”“你好吗,索尔?”囚徒做梦都想找个机会干掉狱卒,但礼貌的巨大力量拉住了他,消解了他的痴心妄想——是这样吗?
“埃德,我正穿着脏围裙,不能就这么出去见人吧。”
他一定就是乔,虽然有点儿见老,卷曲的头发变得更加灰白——这是人们通常能够预想到的,他的面孔也变得长了,窄了,肤色也更显灰暗。他停下脚步,手搭在离他最近的两个女孩肩上,仿佛这个姿势可以保护她们。
“妈,金博士想对您说声‘谢谢’。”
“是你吗,莉莉?”他问。
上过布丁之后,他在外面待了很长时间。我依稀听见金博士用令人愉悦的嗓音对他说着什么,埃德用更低一些的语调和他应答。不知怎的,我感到一阵高兴。我洗着碟子和大浅盘,心里乐滋滋的,这通常可不是让人喜欢干的活儿。埃德回到了厨房。
“是我。”我答道。
不过,说实话,到外面的世界去游历一番是很难的,这同一个世界可能会在一道突如其来的强光中化为乌有。
“这位是谁?”他身旁的女人问道,态度温文尔雅,脸上带着微笑,那是一张美好而坚强的面庞。
正对着草坪的窗户大开着,我在厨房里可以听见他们谈笑风生。埃德端着盘子进进出出。他几乎已经长成一个小伙子了。他不像在学校里结交的某些朋友那样蓄一头长发。他喜欢鲍勃·迪伦[7],经常在屋外走来走去,嘴里哼着迪伦的歌曲,唱得根本不成调子。他似乎对一些事情忧心忡忡。原子弹尤其是个萦绕不去的梦魇,在那段日子,这是困扰许多人的噩梦。学校曾经教给他们,如果碰巧遇上世界大爆炸,应该如何躲在课桌下面逃生。那天晚上,他一回到家,就让我钻到餐桌下进行了一次演习。我们俩从桌子底下向外张望,好端端的地球全部化成了灰烬。
乔似乎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只是呆立着,一时说不出话来,第三大道上来来往往的出租车像白嘴鸦一样聒噪不休,头顶上的天空俯视着我们,那蓝色显得半心半意,不冷不热。我觉得那一刻上帝对我的眷顾减少了几分,因为我心里搅动着一个恶毒的欲望,乔的所作所为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羞辱,那股羞辱感在我身体里涌动着,被他抛弃的记忆汹涌而来,席卷了我的周身,我仿佛成了一条暴雨下水道。我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自己万一会扑上去,试图给他造成某种伤害,用牙齿撕咬他的喉咙,赤手空拳痛打他一顿,在冷漠的纽约街道上,这样的行为并非明智之举,但我当时的冲动几乎无法抗拒。
沃洛翰夫人的哥哥,也就是参议员先生,开车过来吃晚餐,和他一起来的是一位知名的传教士——金博士。迪林杰先生也在场,他们四个人在渐渐聚拢而来的暮色中静静地说着话。随着黑暗像墨水一样涂抹掉一切景物,紫藤花在他们头顶上慢慢隐没。我给他们烹制了扇贝,沃洛翰夫人还让我做了核桃派。我心里有些惴惴不安,因为我以前还从来没有尝试过。就连《白宫食谱》里也没有提及。第一次试手的结果有可能非常糟糕。不过,我做出来的核桃派起码和诺兰先生发掘出来的一份食谱上的图片很相像。
“埃拉,”他对那女人说,“你先带着孩子们回旅馆去好吗?好不好?我得和这位女士谈谈。我不会待很长时间。过会儿我直接去旅馆找你们。”
那是夏天里一个暗沉沉的深夜。爱尔兰的盛夏时节,直到十一点钟光线还不错。赶上少有的大热天,人们会在谢里·班克斯海滩上漫步,沿着南海堤边上排布的奶油黄色大石头一路溜溜达达,直到最后一缕天光消失殆尽,其间,总有孩子会冷不丁跳进泛着油光的浅海。然而,在布里奇汉普顿,即使是夏天,夜晚似乎也来得很早。
“当然可以,乔。”她说。我感到她的语调充满了信赖,我察觉到了——她的信赖:“没什么问题吧?”
然而,那是个充满暗杀的时代,埃德正当青春年少。和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年轻人一样,暗杀事件对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把这一切完全当成了和自己息息相关的事情。每当有人遭到枪杀时,埃德都感同身受,仿佛子弹洞穿了他自己的血肉之躯。梅德加·埃弗斯[6]是第一个殉难者,此后发生了一连串暗杀,每个灵魂都是珠串上的一颗。
“没事儿。”乔说,“当然没问题。”
总而言之,这是埃德心目中的美国,他想等到高中毕业就去那里工作。当那个日子终于临近的时候,我得知纽约的一所农业大学将要录取他。我们一切准备就绪。对于他,我满怀着无穷无尽的希望。
三个姑娘跟随那个女人在人行道上转身离去,只留下我们两个。我暗想,没错儿,她是个举止优雅的女人,身体的曲线很优美,我留意到她穿着一件紧身连衣裙,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显得柔滑、别有韵味,黝黑的皮肤闪动着特有的、带有几分神秘的光彩。
随着埃德渐渐长大,我坐在沙丘上,和他之间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这样他就能尽情沉浸在一种新的孤独中,童年时代装模作样的孤独,那么浓烈醇厚,那么让人陶醉。他的快乐可能是一桩微乎其微的小事儿。连蹦带跳跃过滚烫的沙地,扑向卖冷饮的小贩,像捧着宝贝一样拿回一瓶可口可乐——对他来说,没有比这更让人惊喜,更让人向往的了。卖冷饮的小贩是个和善的辛奈考克印第安人,名字叫查理·希特。饮料如此冰凉,反倒成了烫手的山芋一般,他几乎无法拿在手里,索性坐在炽热无情的沙地上,灌下那瓶冰爽的饮料,赶走让人半死不活的酷暑。接下去,在他的想象中,他成了一个穿越死谷的旅行者,陷入绝望之中,突然间在死亡的领地里发现了一片绿洲。
“好啦,”乔说,“莉莉,我就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再见面的。”
诺兰先生的身体看上去硬邦邦的,就像晒干的木头。我也一天天变老了,大腿上的青筋构成了奇怪的地图,子虚乌有的地图。
“你这么认为吗,乔?”我说。噢,我站在那儿,感觉自己是那么寒酸、可怜。时间跟我开了个恶意的玩笑。他看上去正当壮年,而我却干瘪皱缩,一副老态。我生下埃德的时候年纪太大了。也许我不该那么晚生孩子。也许是命中注定。
每年夏天,埃德都跑到沙滩上,日复一日,把自己晒成棕褐色,就像一颗栗子。沙丘是他的喜马拉雅山,沙滩是他的撒哈拉沙漠。每逢星期日,诺兰先生换上他那件很有些年头的方格短裤,算是打扮一新,也会到沙滩上去,我身上穿的是自己那件带有些许亮色但并不花哨的游泳衣,不过,游泳衣的网格线、鲸骨和衬料只会让你血管里的血液几乎停止流动。
“你想进去坐坐吗?”路旁恰好有一家意大利熟食店,他指了指门口问道,“我们可以在里面谈,莉莉。”
然而,在埃德内心最深处,他还是喜欢广大的空间。那是他终其一生一直在努力去往的地方。尽管广袤无垠的美国风景在我们这里稍有欠缺,但我们和诺兰先生一起看过不少牛仔电影,他全都非常喜欢,那家老电影院的老板也对这类影片情有独钟,他也非常乐于给布里奇汉普顿的好人们放映这些片子。他是个皮肤黝黑的小个子男人,名叫玛特·佩罗斯基,他用自己的马铃薯农场从一个名叫比利·沃伦的人手里换来了这家电影院。在那个年代,佩罗斯基先生很难弄到新电影的拷贝,不过他总会设法搞到。他经常到新泽西去找发行商,求东家告西家,想方设法把拷贝弄到手。他的场地只有一百个座位,所以赶上好天气和广受欢迎的片子,他就把所有设备搬到室外。人们拿上放在小卡车和客货两用轿车后面的椅子,观看他在电影院的山墙上放映《西部人》和《岗山最后列车》。第二天早晨,每个人的脚脖子上都带着蚊子叮咬留下的红色痕迹,心里装满了得克萨斯广阔的平原。
“好吧。”我说。我跟随他走了进去。不招自来的胡乱念头一个劲儿冲撞我的头脑,一群不速之客。乔魅力十足,为人古怪,永远让你捉摸不透,这一切决定了他这个人。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曾经是那么快乐。此时此刻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我非常清楚,我应该牢牢抓住心中的愤怒。接下去是挑选位子,服务员给我们引座,乔给自己要了咖啡,给我点了杯茶,这情景让人绝望,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在我眼里,他是个杀手,也许那个神经错乱的瑞典人纯属被人诬告,而他确确实实有一颗冷酷的心,竟然抛弃怀孕的妻子一走了之。
沃洛翰夫人对埃德耳濡目染的影响全都是在这种情景下发生的:某些时候,大家会一起吃顿便餐——这样的日子我觉得算是非常难得;夏天里,我们把桌子搬到屋外,摆在柱廊下,这样就等于把湖水稍稍挪近了一点儿,更靠近沃洛翰夫人穿着蓝色凉鞋的双脚。她吃东西的时候,最是妙语连珠,在她的戏弄撩拨之下,埃德养成了不可胜数的良好礼仪,看样子她仿佛是要把埃德培养成外交使节团的一个成员。
我们相对而坐,沉默良久,他似乎对此颇为满足。脸上长满疥疮的小个子服务员端来了杯杯罐罐,送上乔点的饮料。
埃德喜欢沃洛翰夫人,他的一生几乎都有沃洛翰夫人的影子。他在沃洛翰夫人面前从来没有一丁点儿畏缩,虽然沃洛翰夫人本身是个矜持内敛的人。我必须承认,是她把埃德塑造成了一个具有良好礼仪的人。我觉得,沃洛翰夫人在他身上完成最后一笔之后,他就是和国王一起就餐也能从容不迫。
“坐在这儿真是蠢透了,”我说,“我应该走掉才是。”
深夜时分我们才赶到家里,累得简直像死人一样,只有经过一段漫长的汽车旅途才能让人感受到那种劳累。让我吃惊的是,沃洛翰夫人竟然亲手给我们制作了三明治,确切地说是牛肉三明治,放在她的一个有蓝色风车图案的盘子上,还附了一张字条,留在餐桌上等我们回来。
我其实并不是在对他说话,而是对自己。我能对他说什么呢?他没有说明任何原因就抛下怀孕的妻子,从那以后音信全无。
我们顺着狭窄的石砌台阶爬向灯塔最高处,到了顶上,我们累得说不出话来。诺兰先生对塔顶的石雕发出啧啧赞叹,对太阳炙烤下的大海远景赞不绝口,脸上始终挂着微笑。
“对不起,莉莉。”他说,“你不可能对我有太好的想法。我的所作所为确实是不可原谅的。也许,我应该在那封信里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让你有所了解,但我没有,我心里明白。当时我没有这样做。我只给你寄去了一封愚蠢的短信。有很多事情我都没有去做。从现在这个时间点回顾过去,我对自己感到惊讶。我当时为什么那样做?我怎么会那样做?我想,我可以回过头去看这件事,并且告诉你,在我想来,我当时为什么会不辞而别,我的意思是说,在我现在想来。”
“好啦,”他大喊一声,“诺兰王朝就此终结!”
“当时我正怀着孕,乔。你把我丢下不管。你一下子就消失了。头一天,乔还在;第二天,乔就不见了。那个女人是谁,乔,跟你在一起的都是谁?”
在这类事情上,他非常善解人意。现在想来,他在庆贺生日方面也是个行家里手。我竟然都忘了。在你过生日的当天,他总喜欢从花店买来鲜花,从萨格港的巧克力制作师那里买来巧克力送给你。有一次我过生日,他去找沃洛翰夫人请了一天假,一路开车带我去五月角“看灯塔”,天刚透出一丝亮光我们就出发了,没有带埃德,只有我们两个人。沙地上有一座年代久远的混凝土炮台,依然在静候希特勒。诺兰先生自己下水游了个泳。水冷得要命,他只在水下待了一小会儿。
“莉莉,她们是我的家人。”
“童年大概就这样画上句号了。”诺兰先生极其悲伤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大约在埃德十一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走进他的房间,发现诺兰先生正坐在他的床上,两人相对而泣。或者不如说是诺兰先生在黯然落泪,埃德一脸迷惑,目瞪口呆。他们刚刚读到那本书的末尾。埃德对我说,克里斯多夫·罗宾就要去寄宿学校上学了,小熊维尼想知道克里斯多夫·罗宾离家的日子自己还会不会存在。
“我的妻子,还有我的几个女儿。”
那段日子,他晚上经常给埃德读故事。他有一本很旧的《小熊维尼》,两个人总喜欢凑在一起读。我经常在一旁听着,美国的夜晚,和爱尔兰的夜晚如此不同。
“你又结婚了,乔?”
诺兰先生像穿针引线一般,把他自己密密匝匝地缝进了我们的生活。我寻思,一个做杂活儿的人本来就是给人帮忙的。奇特的是,他在我的生活里渗透得如此之深,却又如此轻微。诺兰先生,是一种存在,就像爱尔兰村镇里的麻雀。付给他工钱的当然是沃洛翰夫人,但是,他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免费的,无声无息,几乎不着任何痕迹,我从来没有多花一点儿心思去琢磨。我喜欢他,但我的眼睛里有他吗?难道不是这样吗?——很多时候,甚至当他在场的时候,也仿佛根本没有他这个人。他全心全意地呵护埃德。对他来说似乎什么苦差事都不在话下。他有一辆破旧的老爷车,这辆车他看得比自己都重要。他一次又一次试图用鲸吸牛饮一般的纵情狂饮来麻醉自己。他赤膊上阵,用酒精对抗自己的灵魂和精神。诺兰先生。
“是的,莉莉,我又结婚了。我回到了家乡,那里的人都认识我,他们知道我是谁,我和当地一个姑娘结了婚。”
不过,好日子还是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据我推想,诺兰先生的出场大概是在五十年代末。他刚一开始和我同在沃洛翰夫人家做工——至少算是在同一个院子里干活儿,就每天开车接送埃德上学放学。我们仨一路溜溜达达去电影院,总有上千次吧。我们从尤金尼德斯先生的商店买来汽水和馅饼,让埃德吃得肚子滚瓜溜圆。
他摇摇头,仿佛正在听人讲述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一个可鄙的故事,至少他好言好语地又说了一遍“对不起”。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如爱尔兰人总爱说的一句话那样——只有好事儿会招来魔鬼。
接下来轮到我默不作声了,我心里很明白,他会一直等我开口说话,断然不会打破此时的沉默。但我的喉咙里堵着一团奇怪的忧伤,我必须等到这忧伤慢慢消散。约莫过了整整一分钟。我勉强开了口,但我不像是在说话,更像是一台小发动机开始咀嚼自己身上正在旋转的零件。
我所看到的五十年代的照片,一切总是显得那么干净。人行道是干净的,柏油路面是干净的,男人们的衬衫是浆洗过的,女人们的衬衫没有一道看上去别别扭扭的皱褶。我不知道当年是不是的确如此。我几乎都不记得了。也许是吧。战争过后,每个人都盼望生活富足,过上好日子。那场战争吞噬了无数人家的儿子,沃洛翰夫人的母亲也失去了自己的一个。世界临到了末日,恰如《圣经》中所描述的情景,正是要重新创造一次的时候。
“乔,你有个儿子。他在越南。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那时候,有很多幸福,随之而来又有很多哀伤。
“我确实一直想有个儿子。莉莉,你告诉我,请原谅我这么问,我的儿子,他是白种人吗?”
当地有一所小学校,他就在那里上课。穿着白色衬衫和蓝色短裤。
我惊诧不已。
这几乎就是埃德梦寐以求的空阔天地,虽然他只是个小男孩,但他似乎有着这样一个梦想。他喜欢看介绍得克萨斯、落基山和西部海岸沙漠里各种遗迹的图书。最起码,无边无际的海滩对他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这里虽然没有得克萨斯州西部特有的红色峭壁,但那些堆得高高的黄色大沙丘可以让九岁的他用自己的双腿去征服。
“他是白种人吗?”我重复了一遍他的话。
当她的女儿,也就是沃洛翰夫人结婚的时候,我跟随她来到汉普顿。那一定是在1955年或者1956年。离开沃洛翰夫人的母亲不免让我心里涌起离愁别绪,不过,在她的宅邸里,生活节奏很快,布里奇汉普顿的宁静安详让我也稍稍感到一丝宽慰。
“对。”
想当年,美国最富有的女性之一,也是最善良的女性之一——这是个事实。
“为什么这么问,乔?”
她明确表示很喜欢我做的菜肴,但这并不妨碍她在自己认为有必要的时候请来一个,两个,或者三个法国厨师。赶上家庭聚会的场合,几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和女儿来到她的宅邸,个个显得光彩照人。她的一个儿子是参议员,就在山上的参议院议事厅里供职。
“哦……”
“但不是在同一天晚上,莉莉。”她为自己的风趣粲然一笑,很得体的一笑。
“你的另一个家庭,他们都是黑人。”
我给她准备一日三餐就像侍奉上帝一般,如果上帝食人间烟火,也会感到饥饿的话。她在美国拥有一座豪宅,大理石台柱,粉色墙壁,坐垫上的图案是几个男子在法国猎鹿的场面。高高的壁炉台上摆放的瓷雕是姿态各异的舞女。总统、皇帝、国王和公爵都曾经在她的餐桌旁就餐,其中包括迈克尔·柯林斯[4]和德·瓦莱拉[5]。
“没错儿。”
“我的儿子在战争中丧生的时候,”沃洛翰夫人的母亲说,“我想到了十字架旁的荣福童贞圣母玛利亚。”这情景经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她身穿漂亮的套装,坐在高雅的餐桌旁,嘴里说着这样的话,简直把你的心都从胸膛里掏出来了。
“但你不是黑人,乔,你的肤色跟我一样白。”
她喜欢我的名字[3],因为她笃信天主教,满怀虔敬之心种植圣母百合。她家里有一幅古老的油画,画面上是大天使加布里尔向荣福童贞圣母玛利亚呈献一枝百合。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名字,数年后,尤金尼德斯先生说他也喜欢我的名字,因为在希腊传统婚礼中,新娘要头戴用百合编织而成的花冠。迪林杰先生对这个名字的喜爱则源于一个古希腊神话故事:宙斯和凡间女子阿尔克墨涅交媾之后,阿尔克墨涅生下了一个婴儿,宙斯趁自己的妻子赫拉熟睡之际将婴儿放在她的胸脯上,这样孩子就能变得更具有神性。赫拉醒来一把将婴儿抛开,从她乳房里喷出的乳汁化作一道银河,而洒落在土地上的乳汁则变成了一簇簇百合花。尤金尼德斯先生从没提起过这个故事,但他曾经把一本《荷马史诗》送给比尔。
“没有那么白,”说罢,他讪讪地笑了一下,“你的名字叫百合花,人也跟百合花一样。告诉你,莉莉,许多年前,我有一种强烈的恐惧,非常强烈的恐惧……我并不是说我心里一清二楚,知道这是对还是错,但是,和埃拉,和姑娘们在一起,对我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我的曾外祖父,他曾经从隧道里一路游过,赶去参加自己的婚礼,你还记得吗?他是个白种人,一点儿不错,但他的新娘是黑人,他所有的孩子也都是黑人。尤尔根·尼特伯姆,他是我们整个家族里唯一一个白人。后来,他的曾外孙降生了,也就是我,老天做证,我的皮肤一点儿也不黑,现在我明白了,这是有可能的,你是知道的,这叫作隔代遗传。在那段日子里,我充满了困惑,莉莉,当我来到外面的世界,能够像一个白种人一样生活的时候,我非常担心人们会发现我的身世,或者我的肤色会变黑,所以我过去总是往脸上涂抹那些五花八门的护肤霜,你还记得吧,我还用过做面包用的苏打粉,鬼知道还有些什么玩意儿。你怀孕之后,我害怕极了,一天到晚提心吊胆,担心孩子生出来是黑人,我知道你会离开我,我知道我会失去一切,所以……我无法想象自己站在婴儿床边,低下头,偷偷朝里面观看,我会看见自己真实的面孔,我真实的面孔就印在我孩子的脸上。”
在沃洛翰夫人的母亲看来,我有个孩子并没什么关系。其实,这几乎可以算是件好事儿。沃洛翰夫人的母亲笃信积德行善,这种人往往说起话来嘴上像抹了蜜,废话连篇,但她是个例外。她信奉公平,最大意义上的公平,信奉自食其力,还有遇人危难要助一臂之力。
“但是,乔,你真实的面孔,是一张美好的面孔。我一点儿也不会介意的。”
“你是不想,但你可以这么干,如果你得到这份工作的话。高高在上,往人头上吐唾沫。”
“现在我不会有那种感觉了。所有那些担忧。时过境迁。不管怎么说,确实发生了变化。莉莉,我为我的种族感到无比骄傲,真的是这样。我非常爱我的女儿。”
“可我觉得,我不会想要往你头上吐唾沫。”
“你当然会爱她们,乔。”
“这户人家,是个地位显赫的大家族,”玛利亚说,“他们会喜欢这类烹调。你得到这份工作以后,就可以高高在上,往我头上吐唾沫啦。”
“但在当时……我无法告诉你那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就像在烈火里焚烧一般。一想到自己将失去一切。”
后来,我去给沃洛翰夫人的母亲干活儿。我不知道是从哪儿修来的这份福气。玛利亚为我感到高兴极了。这个消息还是她在报纸的招聘启事栏目里看到的,对方倾向于雇用一名爱尔兰女性。玛利亚说,她敢用自己的脑袋打赌,将来我肯定需要做一些高档精美的菜肴,她还从图书馆借来了一堆书,好让我温习一番。最大最厚的一本是《白宫食谱》,里面全都是美国建立几十年来居住在白宫的第一夫人们收集的菜谱,记录的是美国发展历程中她们烹制过的菜肴。
“失去一切,乔?你确实失去了一切。”
对埃德来说,我就是他的整个世界,这连我自己几乎都没有察觉到。他非常喜欢玩旋转木马,那是在一条宽阔的大道上,路旁树木高耸,微风如鸟儿一般停驻在树叶间。城市里低矮的屋顶让我恍惚觉得这是一个面目一新的都柏林。所有的高楼大厦纵横交错,我和埃德在楼群里穿梭,朦朦胧胧感觉到这是他的童年乐园。我的感觉朦朦胧胧,因为我的心思总是停留在别的事情上,埃德的感觉朦朦胧胧,是因为他长大以后,当时的情景仿佛多半都忘掉了。“埃德,你记得吗,那时候你特别喜欢从花园的斜坡上滚下来?”“不记得,妈,这个我不记得了。”“埃德,我们每个星期天都去,从不间断。你喜欢打滚简直像疯了一样。”“我大概记得一点儿,妈。”我牵着他的手,一只容易受伤的小手,每个孩子的小手都容易受伤,我们一路走着,穿过华盛顿那一处处宁静温馨的公共花园。我的手,因为日复一日在市场上包装梨和苹果,染上了永远褪不去的黄颜色。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人,牵着一个伶俐的小男孩,他的头发剪得短短的。我们的微笑几乎全都是投给对方,一路上遇到的每个陌生人都可能是魔鬼或者恶熊,直到事实证明并非如我们想象。我们来到传说中的旋转木马跟前,他总要一直等到自己最喜欢的那匹马空下来,别的一概不骑;骑上之后,他会伴随着尖细的音乐声,转上一圈又一圈,木马如波浪般起伏着,在干枯的树丛间腾跃;每当那个掌管旋转木马的人摆好游戏币时,所有的孩子都疯狂地把发给他们的圆环抛出去套,在所有的孩子里,埃德那张小脸看上去最狂热,也最坚定。赶上他得以免费乘坐旋转木马的大好日子,他脸上总是带着大获全胜的喜悦,一盏盏路灯亮起来,通电时发出一声声砰响,把慢慢沉入黑暗的街道拯救出来。在梦里,我看见那架旋转木马转了一圈又一圈,埃德永远都骑在上面。
“是啊,你说得没错儿。还没等看到既定事实,我就一走了之。后来,我选择留在家乡。这就是我所做的一切。”
可以肯定的是,我和玛利亚生活在一起足足过了三个年头。头一个月过后,我的身体好了起来,就跟她一道在城外一个很大的水果市场上干活儿,几个热心的妇女在那里开办了一个托儿所。托儿所里有很多婴儿,意大利婴儿,还有一个爱尔兰婴儿——也可能另有渊源,随便埃德出自什么血统吧。
“那么,乔,你和警察之间的麻烦是怎么回事儿?”
而且,在我看来,西西里人可以向华盛顿的圣玛利亚祈福,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我敢打赌她会让他们有求必应,立竿见影。
“噢,一切都过去啦。莉莉,那个人已经被拘捕归案。”
“好长好长好长时间。”麦克说。我感到筋疲力尽,所以我知道他也累得不轻。高速公路上,汽车前灯汇成了一条无穷无尽的大河,把汹涌而来的灯光注入他的大脑,他一定觉得自己仿佛永远处在爆炸的中心,无路可逃。埃德睡了吃,吃了睡,我免不了也学他的样子,不过,每当我醒来时,我都向上帝祈祷,感谢他让麦克·斯科佩洛来到我身边,那时候,他在我眼里仿佛是长着翅膀的天使。
突然之间,乔在我眼里似乎成了一个极其不同寻常的人物,一个坐在我对面的不同寻常的男人。在我的记忆中,他犹如一座高塔,一座指引航向的灯塔。眼前的他依然如故。我坐在他的对面,感觉自己心里充满了愤怒和怨恨,因为他还是原来的他,也许这也正是我内心真实的感受。他是乔,生活在美国的乔,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人生故事。
“你可以洗个澡,莉莉。蓄水箱里热水多得很,我简直都能坐上它去航海,就像乘着一艘汽船。我的上帝,我等啊等,等了好久,从克利夫兰开车过来要花多长时间啊?”
“乔,不管你是什么肤色,埃德是什么肤色,就这件事情本身来说,我毫不在意,一点儿都不在意。”
我还没来得及走进她的公寓门,他们就开始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典型的姐弟俩吵嘴的架势。玛利亚一边嘴里说个不停,一边把头转向我,意在拉拢同为女人的我站在她那一边。她整个人就像一座活力四射的小火山,她一把接过我怀里的婴儿,在餐桌上给他换起尿布来。麦克事先已经告诉她要给埃德准备尿布,他身上兜的那块浸透了小便,沉甸甸的,足可以抵得上他全部分量的一半。他小小的,软软的,看上去那么柔嫩,跟上帝创造的第一件可以用这个字眼儿来形容的东西一样柔嫩。在玛利亚的摆弄下,他发出细微的咿咿呀呀声。
“哦,不过,这对我来说很重要。那是一种恐惧。你等于生活在一个盛满恐惧的大箱子里。莉莉,你一旦耍了个花招,恐惧就接踵而来,一直跟随着你。我非常抱歉,让你卷进我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里。莉莉,你是个善良的人,你当然不会介意。但我当时并不知道。我一天到晚想啊,想啊,想啊。脑子里装满了恐惧和疯狂、古怪的念头,精神错乱的人才会有那样的胡思乱想。没有我,你过得更好。”
“啊呀呀……”
“这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可是,乔,那时候我很爱你。从始至终,对我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我也知道恐惧的滋味,乔。和你在一起,我并不感到害怕。”
“夫妻俩尔虞我诈。那可不是什么好工作。”
“你真是个大好人,莉莉,能够和你一起生活,是我的荣幸,此话一点儿不假。”
“接下去就该说到我啦,我干的这个行当有多么愚蠢[2]。”麦克说,“不过,这工作挺不错的。”
“听你这么说,我不知道是要感谢你,还是把这杯滚烫的热茶泼到你身上。”
“他又来啦,莉莉,他老爱这么说。”玛利亚对我说道。她身穿一条镶有蕾丝花边的裙子和一件配有缎带的短衫,烫过的头发纹丝不乱,“我,我可不是什么圣人。我也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圣人。我看啊,有些圣人是曾经做过一些善行。我们的妈妈,她非常热爱西西里的圣阿加莎[1]。莉莉,你能在一些油画里看到她,她的两个小小的乳房放在她面前的一个盘子里,看上去就像是两个烤好的小圆面包。所以她是面包师的守护神,我们的父亲就是干这行的。实实在在的工作。”
“我不会责怪你的,一点儿也不会。莉莉,你在钱这方面还过得去吗?我在南方做出租车生意,是我自己的车,我可以给你寄些钱?”
“这就是我的姐姐玛利亚,我跟你说的那位圣人。”当我们来到他姐姐在华盛顿居住的那间小小的公寓时,麦克这样介绍说。
“我还好,乔,老天知道。我一直很幸运。总能得到帮助。麦克·斯科佩洛帮过我。很多很多人都帮过我。”
我们像牛仔一样,奔向毁灭的命运——这是命中注定。但那一次不是。
“有麦克给你帮忙,我很高兴。他一向是个有着王者气度的人,王者风范。”
我回忆起的就是这些。无关紧要,只是闲言碎语罢了,虽然对于诺兰先生的生活至关重要,或者说当时我是这么认为的。一路走去告诉某个人他得到了一份工作,这是个好差事。工作是灵魂的润滑油。
乔把椅子向身后推开。
“没什么。”我说。
“莉莉,我该走了。想到我有个儿子在越南,我感到非常骄傲。我认为他很勇敢。我会记在心里。如果你想让他知道我很看重这件事,请你一定告诉他。”
“你告诉沃洛翰夫人,我一大早就去。非常高兴认识你,太太。”
乔站起身。他长长地、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接着又点了点头。举手投足一如从前的他。但这不是从前,而是未来日子里干涸的田野。
“不管怎么说,你星期一就能来。草都快长到我们的耳朵啦。”
“你有他的照片吗?”他问,“我儿子的照片?”
“我明白。”他说,“我是田纳西人,不过——你知道,诺兰,伊尼什莫尔岛——我祖父是从那儿来的。我说不准伊尼什莫尔岛在哪个位置。反正是在爱尔兰的什么地方。”
“没有。”我撒了谎。其实我的钱包里时时刻刻放着埃德的照片。
“哦,是的,”我回答说,“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前。”
“你肚子里的那个婴儿,我曾经想过一百万遍。我甚至都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你是爱尔兰人?”他问,“我只是听你的口音这么猜的。”
“要弄个明白,应该算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吧。”
“还算过得去。”
“也许是吧,”他说完,又点了点头,“莉莉,你过去经常说起美国。我记得,关于美国,你有过很多充满智慧的见解,美国有多么奇异,有多么深厚,有多么广大。我经常想到这些。我经常想到你。我并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但我也不是个好人。”
“我敢打赌你是个很棒的厨师。”
他转身面向街道的亮光。明暗对比之下,他的面孔更清晰地映入我眼中。他的脸不仅跟过去一样灰暗,还刻上了深深的皱纹。那一道道皱纹里镌刻的东西比他的任何言语都更有说服力。突然间,我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怜悯之情。与此同时,我也暗暗责备自己不该有这样的感觉。乔的心上一直压着沉重的负担,没有人看得出来,人的眼睛是体察不到的。
“我给沃洛翰夫人家做饭。”我说。
“你可以让我和埃拉摊上一大堆麻烦,”他说,“这么做公平合理。”
“我真是高兴极了,”他说,“我猜你也在他们家干活儿吧?”
“我不会那么做的,乔。也许我连你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
那段日子,据说工作机会更多了一些,但不管他们怎么说,总还是需要到处碰运气的。
“我的名字是乔。”他微微一笑,我知道他就要起身离开,“如果你想跟那孩子提起我,你……”
“噢,谢谢你。”听我说明来意,他这样答道。我想他是几个星期前去找工作的,但沃洛翰夫人已经雇用了卡菲先生,那个辛奈考克部落的印第安人。问题在于,卡菲先生极端厌恶那台新买来的大型割草机,他认为“简直糟糕透顶”,于是就辞工而去。这样一来,沃洛翰夫人家确实需要一个人跟在割草机后面,在大片大片草坪上来回转悠,除此以外,还有一千种别的活儿等着人干。“我只是在想,我是不是需要考虑搬过去住。”
“你已经说过了,乔。”
我猜想,他见到我一定很吃惊。我在门廊的门上敲了几下,没人应答,我便冒昧地走了进去。镶木壁板上陈旧的米黄色油漆已经在剥落。屋里没有挂一张照片,四壁空空如也。
“好吧。再见,莉莉。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对不起你。非常对不起你。”
今天早晨,诺兰先生反反复复闯入我的脑海,我必须小心提防才是。两个星期以来,这就是我的功课。我一直在努力不去想他,把他一股脑抛到爪哇国去。我拒绝以任何方式哀悼他。我不想听到任何人提起他,特别是沃洛翰夫人,她或许会认为我的心头又加上了一重凄苦和孤寂,她自然而然会这么想。可就在突然之间,我对他撒手人寰感到难过。一种简单的情感,大概连狗也会产生的悲哀。我竖起一道巨大的围墙抗拒这种情感,但还是能感觉到。我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就在他死去的那座房子里。一个年且六十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支又细又短的方头雪茄烟,头发多多少少还是棕色,剃得短短的,像是个军人。我暗自猜想他大概去过什么地方,也许是朝鲜吧。他看上去仿佛是从战场上,要么至少是从荒野中长途跋涉而来。在我看来,他那些箱子、书和枪套从他搬进去那天起几乎一直保持原封不动,从来没有移动或者整理过。当时他正坐在一张帆布椅上——兴许是沙滩椅吧,脸上的神态十分严肃。沃洛翰夫人打发我去找他,我得在萨格收费公路沿途那一大片低矮的小房子里四处寻找他的住所,很多园丁还有提供其他劳务的男人都住在那一带。我是去通知他从星期一开始上工。那时候,诺兰先生正当壮年,在那段已成过眼云烟的往事里,那个星期一已经如烟消云散。
他朝门口走去,动作是那样奇特、迟缓,如同马儿的慢跑。他刚才那番道歉的话又一次触动了我。在某些方面,也许他是个无用的人,甚至是个懦夫。可以肯定的是,他犯了重婚罪。他曾经让我陷入巨大的痛苦和困惑之中,无穷无尽的惶恐和不安。曾经建立起的一切都毁于一旦。我心想,这是又一次摧毁。此时此刻,我完全有理由杀死这个男人。也许正是出于这个意图,我站了起来。我身体里有一股力量希望我这么做。乔·金德曼,或者根本不是乔·金德曼,只是乔,一个名字叫作乔的人。
用尤金尼德斯先生的日历算来,比尔入葬已经将近两个星期了。每到复活节,他就给大家分发日历。专利所有:范吉利斯·尤金尼德斯。日历的插图是希腊几个岛屿的风光:派洛斯岛、纳克索斯岛、锡弗诺斯岛——在这一年中,你可以扬帆起航,在尤金尼德斯先生的日历中游览各个岛屿。他的家乡地处内陆,在外乡人看来说不上有多么美丽。他总是把自己家乡的图片安插在四月份,他说,四月是他最思念故土的时节。每到这时候,他的心绪便飘向了石子路两旁盛开的野花。
他在收银台前停留片刻,只是付账而已。乔一向是个绅士。他几乎就要走出店门。几乎就要消失在我的视线以外。几乎就要来不及了。我匆忙追了上去,可以说是一把“逮住”了他,他正迈出一大步,脚还没落下来就被我拦住了去路,沉重的金属门顶在他的右脚上。我抬起头凝视着他的脸,又垂下头,在手提袋里摸索了一阵。该死,我摸出了要找的东西,递给了他,那是埃德的照片,照片中的他正要和珍妮特一起出去参加高中毕业舞会。乔接过照片,夹在细长的手指里,他有一双异常漂亮的手,漂亮得近乎滑稽。他一再端详那张照片,看了又看。大颗大颗的泪滴开始从他眼中滚落。他又最后望了我一眼,差点儿跌倒在外面的街道上,手里还紧紧握着那张照片。他猛然转身离去,走向他所认为的适合于他的生活,他汇入了人的河流,夹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走入迦南。
失去比尔的第十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