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高兴自己在愤怒的掩护下把这件事说了出来。他预料到艾琳会沮丧地哭出来;可是他的消息一宣布完,艾琳就沉默了,这让他感到恐慌不已。
“你真是一个好妻子!”他说。可是他私下里非常想知道为什么她的回答会如此激烈,这可不像她往常的风格。“你跟琼实在走得太近了!我要跟你说一件事:既然她现在跟‘海盗’在一起,那么她对你的事根本不在乎了,你慢慢就会体会到的。将来你也不能经常见到她了;我们要搬到乡下去住。”
“看起来你并不感兴趣。”他被迫地补充道。
索米斯此时不镇定了。
“我早就知道这件事了。”
“他们看不出。即使他们看得出来,也不能说这种话。”
他狡诈地看了她一眼。
“怎么会没道理?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谁告诉你的?”
“你说这种话就没有道理了!”她大声说道。
“琼。”
艾琳的眼神让他感觉到很不舒服。
“她怎么知道?”
“在我看来,”索米斯继续说道,“似乎她爱波辛尼的程度要大过波辛尼爱她的程度。他走到哪里她都跟着他。”
艾琳没有回答。索米斯既迷惑又不安,他说:
艾琳没有回答。
“这对波辛尼是件好事,他可以借此事出头了。我想她应该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了吧?”
“她来干什么?”福尔赛家族成员的格言是人们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她要来跟你谈谈她的未婚夫的事吗?”
“对。”
“琼。”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索米斯说:
“今天下午有人来过吗?”
“我猜你不想去乡下住,是吗?”
但是艾琳今晚的沉默有点异常。以前他从没见过艾琳脸上会有这种表情。本来异常的东西就会引起人们恐慌,因此这时索米斯也慌了起来。他吃下了最后一道小菜,然后催促女佣用银制清扫工具把桌上的面包屑打扫干净。当女佣离开餐厅后,索米斯把自己的酒杯子里倒满了酒,然后说:
艾琳没有回答。
他经常带艾琳去剧院看戏剧,总是会本能地选择那些反映现代社会婚姻问题的现代社会剧。幸运的是,戏剧里的问题与现实生活中的任何婚姻问题都不相同。他发现,即便是剧中有个情人,这些戏剧的结局也都差不多,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索米斯在看戏剧时总是会同情那个情人。戏剧结束后,他会乘二轮轻马车载艾琳一起回家,可是还没有等到家时他就发现这样想是不行的,不过他很高兴这部戏剧的结局还是美好的。有一种类型的丈夫那时很时髦。他们大都身强力壮,相当粗犷,身体非常健康,在戏剧结尾时也总是特别成功;这类人索米斯真的不会为之同情,要不是考虑到当时的处境,他一定会把对这种家伙的厌恶表达出来。但是他也意识到有必要做一个成功的,甚至是“身强力壮”的丈夫,对妻子态度要强硬,他深知这一点的重要性。也许这种厌恶根源于自身暗自隐秘的残忍的天性,也可能是由于造化的反常作用造成的,所以他从来都不会吐露出来。
“哎,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在这里,你看上去永远都不满足。”
小说中最后丈夫总是能赢得妻子的芳心。即使在那些以悲剧做结局的小说里——他不怎么喜欢读这类小说,妻子临死前也总会说些感悟和忏悔之类的话,或者要是丈夫去世的话——这种想法真是太丧气了——妻子也会既痛苦又悔恨地扑倒在他的怀里。
“我满不满足跟去乡下住有什么关系吗?”
索米斯同他这一代的大多数小说读者一样(3),对生活的看法往往都深受文学的影响;关于这一点,他相信这只是时间的问题。
她拿起那瓶玫瑰花走开了。索米斯依旧坐在那里。难道就是为了这个,他才签的合同吗?难道就是为了这个,他才要打算花一万英镑的吗?他又想起了波辛尼的那句话:“女人们就是魔鬼!”
她永远都是沉默不语,消极被动,即使讨厌他却也丝毫不露痕迹;仿佛她唯恐自己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或者某个细微的动作会让索米斯误认为她喜欢他;索米斯扪心自问:“难道我要一直这样下去吗?”
但是不一会儿他就变得冷静了。本来他预想的比这更糟糕。艾琳也许会大哭大闹。他所预料到的要远远超出这一点点的不愉快。总算幸运,毕竟是琼为他打破了僵局。琼一定是从波辛尼那里听说了这些;索米斯早该料到这一切。
在他的这所房子里,每一面墙上都有他的笔迹。一种神秘的警告告诫他艾琳天生就不是他的,可是他那种做生意的性格却又促使他对这种警告发出反抗。他已经娶了这位女子,征服了她,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女人。按照法律,他仅仅能占有她的身体——他要是真正占有的身体也好,可是如今他连这个也开始怀疑了,这简直违反了一切法律中最基本的法律——财产法。如果有人问他是否想占有她的灵魂,他会觉得这个问题既可笑又荒唐。但是他的确就想这样做,而墙上的笔迹却在表明他永远都做不到。
他点燃了自己的雪茄。毕竟艾琳没有跟他大吵大闹!她会改变主意的——这就是她最好的地方;她虽然冷淡孤僻但是不会随意冲他发脾气。光亮的餐桌上有一只瓢虫,索米斯一边向它吐着烟雾,一边沉思着那套房子的事。担心毫无用处;过会儿还是跟艾琳和解吧。天黑了,艾琳坐在院子里,在日式遮阳伞的下面做针线活。这是一个美丽而又温暖的夜晚……
在他的其他财产中,所有他收藏的东西,他的银器、他的画、他的房子和他的投资,索米斯都会感到有一种隐秘而又亲密的感情,而在艾琳身上他什么都感觉不到。
实际上,琼那天下午笑眯眯地跑来找她,并对她说:“索米斯真是个好心肠!这对菲利普是一件极好的事情——他正需要这样的工作呢!”
索米斯的餐桌是深色调,上面摆满了像星星一样的娇嫩的玫瑰花、红宝石色的玻璃杯和古雅的银餐具,又有哪一位男子能拥有比他更漂亮的餐桌呢?他身旁坐着的这位女子美丽动人,有哪一位男子能拥有比他更漂亮的妻子呢?感激不是福尔赛家族成员的德行,他们争强好胜、满脑子生意经,根本没有机会去想这些问题。所以索米斯现在的感觉让他既痛苦又困惑。尽管索米斯有权利占有艾琳,可是他并没有真正占有她;他不可能像伸手摘下那朵玫瑰一样,把她摘下来捧在手心里,嗅出她心里的秘密。
琼看见艾琳的脸上一副闷闷不乐地茫然困惑的样子,于是继续说道:
玫瑰红灯罩的灯光照在艾琳的颈部和胳膊上——索米斯喜欢她吃晚饭时穿一件露肩的连衣裙,这让他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他认为自己比他的大多数亲人都有优势可言,那些人的妻子在家用餐时顶多会穿上不错的便装,或者是喝茶时穿的长裙,跟艾琳根本没法儿比。在那束玫瑰红灯光的照射下,她琥珀色的头发和白皙的皮肤与她那深褐色的眼睛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对比。
“你们在罗宾山的新房子呀!怎么,难道你不知道这件事吗?”
要把这事儿告诉她,心里又觉得很不安,这种感觉真是让他有点儿恼;她没来由地让他有这种感觉——夫妻之间本来应该好得跟一个人似的。自从他们坐下来吃饭,艾琳还没有看他一眼;他想知道她究竟在想些什么。当一个人像他这样工作,为她挣钱——对!为她挣钱!他的内心感到一阵疼痛——而她却坐在这里朝墙壁望着——就好像看见房间的墙壁都要合起来似的,这一切都让他很难堪。她的所作所为足可以把人气得起身离开餐桌。
艾琳并不知道。
索米斯在吃晚饭的时候喜欢谈生意上的事情,或者说说他都买了些什么,只要他一说话,艾琳的沉默寡言就不会让他觉得不舒服。在今晚,索米斯本想告诉艾琳建房子的事,可他发现自己怎么也开不了口。整整一个星期以来,他一直盘算着建造房子的事,现在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把这件事告诉艾琳了。
“哦!那么,我想我本不应该告诉你的!”她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的朋友,兴奋地说着:“你看上去好像毫不在乎的样子。你不知道,这正是我一直盼望的事情——长久以来他一直在等待这个机会。现在你就可以看看他能做些什么了。”于是琼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全都抖落了出来。
这对幸福的小两口坐在漂亮的红木餐桌旁。他们不是面对面地坐着,而是斜对面坐着。他们吃晚饭时没有铺桌布——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品位——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说一句话。
自从琼订婚后,她似乎对好朋友的状况不怎么感兴趣了。她跟艾琳在一起的时间大都用来吐露自己的小心事;尽管她对艾琳充满深深的同情之心,可是有时她也会面带微笑,那微笑又好像瞧不起艾琳,好像在说:你的一生虽然痛苦,但是错误是你自己犯下的,而且竟是这么可笑的错误!
这个规定一直延续着,并没有引起什么革命。因为——对索米斯来说,这种事情真是可恨——家仆们都忠于艾琳。她虽蔑视所有根深蒂固的传统,但人类都爱吃热食这个弱点,她却认为有权利享受一下。
“波辛尼包揽了那所房子的全部装修——由他一手包办。这太好了——”琼突然大笑起来,她瘦小的身躯高兴地颤抖着;她举起手击打了一下棉布窗帘。“你知道吗,我甚至还问过詹姆斯爷爷……”但是,她突然又不愿意提起那件事,就没再往下说。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的朋友对此毫无反应,于是便起身离去了。她走到人行道上回头看了一下,艾琳依旧站在门口。琼跟她挥手告别,可是艾琳没有回应,只是用手摸着前额,然后便慢慢地转过身去,关上门了……
八月八号的晚上,也就是上次去罗宾山后一周之久,在这所房子——“它特别与众不同,亲爱的——真的很有品位”的餐厅里,索米斯和艾琳正坐着吃晚餐。每逢周日的晚上吃热菜是这个家庭和许多其他家庭都流行的时髦的吃法。自从索米斯和艾琳结婚后,他就定了这样的规矩:“家仆必须在每逢周日的晚上给我们做热菜吃——这些家仆除了拉六角手风琴外,也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可做。”
过了一会儿,索米斯去了客厅,透过窗口窥视着艾琳。
索米斯·福尔赛平日里读的是詹姆斯·皮博迪、托马斯·阿特金斯或者是伊曼纽尔·斯巴格诺莱蒂的小说,实际上,这都是些伦敦中上层阶级那些附庸风雅的人士爱读的小说;虽然房子的装饰跟小说的性质不同,但是这句话却形容得刚刚好。
艾琳一动不动地坐在日式遮阳伞的阴影下,洁白的肩膀上的花边随着胸口的微微起伏也在晃动着。
因此这座房子便跟其他成千上百座有相同的雄心壮志的房子很相似。因此人们常说:“索米斯·福尔赛家的那座非常迷人的小房子,特别与众不同,亲爱的——真的很有品位。”
可是这个沉默不语的女子在黑暗里一动不动地坐着,似乎又隐藏着一丝热情,仿佛她的整个身体都跟着晃动起来似的,她的内心深处正发生着某些变化。
在满屋的矛盾中,这位女子退却了。就像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和凯尔特民族在本岛上继续进行的争斗一样,如果一方具有更容易受外界影响和更具有包容性的性情,那么他们就会被逼得接受一种传统的上层建筑。
他乘人没有注意,偷偷地回到了餐厅。
可是艾琳,你可以想象得到,就像在路旁的溪流中沐浴的女神一样,只是为了让自己精神饱满,又能在水中照见自己美丽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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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米斯逐渐变得对事事都要讲究完美无瑕,这就跟许多伦敦人一样。你根本不可能看到他有一根头发弄乱,有一条领带没有熨平,或是领带打得不直,甚至没人见过他的领带偏离垂直线八分之一英尺!衣领永远都有光泽!他要是没洗澡就根本不会出门——洗澡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他极度鄙视那些出门不洗澡的人们!
(1) 这所房子一个主要的特点。
在这间总体看来非常完美的房子里,有两种吹毛求疵在“交战”。女主人的考究是孤芳自赏,顶多算是居住在这个荒凉的小岛上;而男主人的苛求就好像是一种投资似的,为了自身的发展而精心经营它,当然他所遵循的是商业竞争规律。这种商业竞争心理早在索米斯在马尔伯勒中学读书时就表现出来了。他是第一个在夏天穿白色背心,在冬天穿灯芯绒背心的男孩。只要是在公共场所,他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领带跑到了衣领外头。在演讲日那天的集会上,他上台朗诵莫里哀,在上台之前,他会仔细拂去皮鞋上的灰尘。
(2) 威廉·莫里斯(1834~1896)英国诗人兼社会主义者,1861年曾致力于室内装潢,引起了很大反响。
房子里的内部装潢是以拿破仑时代和威廉·莫里斯(2)风格的装饰为主。就面积而言,房子特别宽敞;拐角无数,装饰得就像鸟巢一样,摆设在那里的银制小东西就像刚下的鸟蛋一样。
(3) 索米斯非常喜欢读小说。
在这个伟大的伦敦城,索米斯跟他同一阶级同一年代的成千上万的人们一样,都认为红色天鹅绒的椅子已经过时了,也都知道成群的现代意大利大理石只是些娱乐的东西罢了;当然,他们也知道如何把自己的房子装修得最时髦。他的这个房子有一个非常别致的铜门环,窗户改成了向外开,盛满倒挂金钟植物的花盆悬挂在窗户边上,房子后面(1)的小院子里铺了一些浅绿色的瓷砖,院子周围是一些粉红色的八仙花,它们都被栽在了孔雀蓝的大花盆里。羊皮纸颜色的日式遮阳伞覆盖了整个院子,在这里,院子外头好奇的人们看不到里面的人,房子里住的人或者客人就可以一边喝着茶,一边悠闲地赏玩索米斯新买的银色小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