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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虽然如此,他还是很兴奋,于是转身离开阳台,上楼回到房间里继续想。身与心的独处唤起了孤寂,孤寂唤来更多孤寂。

想象自顾向前——终于,古老的苦行主义,现实中的陌生者,赢得了胜利:上帝啊,我还是回到里维埃拉与梦中的珍妮丝和迷雾中的威尔伯同眠的好。如此轻易,如此廉价,岂非玷侮了这些年?

他在楼上的房间里来回走动,一边思考这件事,一边顺手将登山服摊开在取暖器上,不防却看到了尼科尔的电报,还没拆。她每天发一封电报,以此陪伴他同行。晚餐前电报就到了,他拖着没看——或许是因为花园的事。这是来自水牛城的越洋电报,从苏黎世转来的。

在冷冷清清的餐厅里吃过晚餐,再喝掉一瓶本地烈酒之后,他兴奋起来了,也不知为什么兴奋,直到想起花园。晚餐前他在大厅与那个女孩擦肩而过,这一次她看见他了,给出了她的许可,他却一直在困惑:为什么?当初只要我开口就能有美女相伴,为什么到了现在却要开始做这样的事?和那样一道幻影,带着那样的欲望残片?为什么?

令尊今夜安详辞世。霍姆斯

第二天一早,迪克开始向比尔卡峰[3]进发,同行的有一名向导和另外两个人。越过最高的牧场,将牛铃声抛在脚下,顿觉心旷神怡。迪克期待着小木屋里的夜晚,他享受身体的疲累,享受向导的指挥,在自己的渺小无名中感受到一种快乐。孰料中午时天气突然变了,天昏地暗间,冻雨夹杂着冰雹雪霰劈头砸下,隆隆雷声在山间回荡。迪克和另一个登山者还想继续,可向导拒绝了。他们只好挣扎着抱憾回到因斯布鲁克,明天再来。

他如遭雷殛,整个身心都叫嚣着拒绝相信眼前的消息。紧接着,撕裂的哀痛自脏腑间滚滚而起,涌上喉端。

他走近几步,影子往一旁闪了闪。也许他会遭遇冷落,像他年轻时听说过的死皮赖脸的旅行推销员一样。他的心跳得怦怦响,为了那不可探究、不可剖析、无法分解、无法估量的结局。突然,他转身走开了。女孩也一样,黑色身影离开了黑色树影,绕过长凳,步履优雅却坚定向酒店走去。

他又把那个句子读了一遍,跌坐在床上,喘着气,两眼发直。首先闪过脑海的,是从古至今所有幼年失怙的孩子都有的念头:我最初的、最强壮的保护者走了,我怎么办?

——也许下一步应该是他有所表示。素不相识的孩子会相互露出笑脸,说,“我们一起玩吧”。

待到这返祖的本能过去后,他站起来,继续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次又一次停下来重读电报。霍姆斯名义上是他父亲的副牧师,实际上,从十年前开始,就是他在打理教堂了。他是怎么死的?寿终正寝吗——他七十五岁了。已经得享高寿。

——这是邀请吗?还是浑不在意的表现?他已久不涉足这单纯由欲望与满足构筑的世界,不免生疏迟疑了。尽管他也知道,这些暗夜游乐场里的漫游者之间或许存在某种暗号,能让他们迅速分辨出同类。

迪克难过的是,他死时无人陪伴——妻子早已过世,兄弟姊妹也都走了,弗吉尼亚有几个表亲,可他们很穷,不可能专程赶去北部,以至于只好由霍姆斯来拍这封电报。迪克爱他的父亲,数不清有多少次,在需要做出抉择的时候,他都会摹想,父亲会怎么想,怎么做。就在迪克出生前几个月,他的两个小姐姐夭折了,父亲了解母亲的心情,一力承担起教导迪克的责任,使他免于被宠坏。他出身落魄,却靠自己的努力成长为杰出的人。

她背对着他,面朝城中的灯火。他擦亮火柴。她肯定听到了,却仍然一动不动。

夏天里,父亲和儿子一起走路去镇上找人擦鞋,迪克穿着他笔挺的细帆布水手衫,父亲总是穿一件裁剪精良的牧师袍。父亲很是为他帅气的小男孩而骄傲。他将自己所有的生活感悟都教给了迪克,不多,但几乎全都是真实、简单的东西,来自他牧师生涯的见闻与处事准则。“有一次,在一个陌生的镇子里,那时我刚刚被授予圣职,我走进一个挤满了人的房间,不知道究竟谁才是女主人。好几个认识的人迎上来,可我没有理会他们,因为我看到一位灰白头发的女士正坐在屋子另一头的窗户边。我走上前去自我介绍。从那以后,我在那个镇上交到了许多朋友。”

他在浅褐色的玫瑰丛和成片湿润芬芳的不知名蕨类间漫步。就十月而言,这天气实在是和暖,但也已经凉到足以让人套上一件沉重的花呢外套,扣牢领口的松紧扣。一个人影从树后的黑暗中冒出来,他知道,那是他走出大厅时遇到过的女人。如今他会爱上每一个萍水相逢的漂亮女子,爱上她们远远的身影,落在墙上的身影。

父亲那样做是出于善良的心——他很清楚自己是谁,深以养育他长大的两位骄傲的寡妇为傲,是她们教会他,没有什么能比“好的天性”、荣誉感、礼貌和勇气更重要。

“该有个欧洲风格的了结了,只是还没完。我浪费了八年时间来给富人上有关人类道德与尊严的启蒙课,可我也还不算毁了。我手里还捏着很多王牌呢。”

父亲一向认为妻子留下的那份小小财产是属于儿子的,在迪克读大学和医学院期间,每年四次给他寄送支票,将钱全都花在了他的身上。他是那种在镀金时代[4]里常会被人居高临下地盖棺定论的那种人:“绅士有余,干劲不足”。

金钱之欲在本不贪婪的土壤里生了根,只为见过父亲如何在贫困的教区里挣扎。他从未感受到那样的自信,从未如此清楚地看到自己内心里的那个男子汉,直到与尼科尔结婚。这并非必不可少的健康需求。结果,他就像个男妓似的被耗尽,不知不觉间,便拱手将自己的武器送进沃伦家的保险库,锁了起来。

……迪克让人去买一份报纸。自己仍旧来回踱着步,一遍遍去看那摊开在桌上的电报,终于选定了船期。接下来,他开始给仍在苏黎世的尼科尔打电话,等待接通时,他想起了那么多的往事,只希望能永远依从自己的梦想,做个好人。

可是现在,为了自己的安宁,迪克逃到了这里,还思考起这个问题来。他迷失了,说不清那是什么时辰,是哪一天,哪一周,哪一月,也不知昔年何年。曾几何时,他也能目光如炬,锐利如刀,用处理最简单病人中最简单问题的方式去解开最复杂的难题。他发现了尼科尔,如岩下鲜花般在苏黎世湖边绽放,然后,当时光流转,磨钝了他的锋锐,他遇到了萝丝玛丽。

[1]马克西米利安一世(Emperor Maximilian, 1459—1519)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德意志皇帝,他的衣冠冢设在因斯布鲁克的宫廷教堂内,其黑色大理石棺椁周围立有二十八尊青铜塑像,均为皇室成员、先祖和英雄人物。创立于1562年的耶稣会学校是今因斯布鲁克大学的前身,耶稣会重教育,会士均需经过漫长的学习培训期,新入会头两年为初学期,初学生在导师带领下学习多种课程,过严格的集体生活。耶稣会创立同年,马克西米利安二世(1527—1576)加冕波希米亚国王和罗马皇帝,两年后加冕神圣罗马皇帝,他的宗教政策较为宽松,罗马公教和新教均获得喘息空间。

“想一想,你有多爱我。”她喃喃道,“我不要求你永远这样爱我,可请千万记得,在我的身体里,永远有一个今晚的我。”

[2]皇帝蛋饼(kaiser-schmarren)是一种用浸过朗姆酒的葡萄干、黄油、糖和面粉等材料制作的糕点,掰成不规则小块煎好后配果酱热吃。传说因备受奥地利国王弗朗兹·约瑟夫一世(茜茜公主的丈夫)青睐而得名。

山峰虽仍高悬,瑞士却已相距遥遥,尼科尔也相距遥遥。晚些时候,当夜色深沉,他漫步花园,置身事外地想着她,他还是爱她,爱那个最美好的她。他记起有一次,草地湿漉漉的,她急急忙忙地向他走来,软底拖鞋都被露水浸透了。她站在他的脚上,雏鸟般紧贴着他,仰起头,就像一本摊开在他面前的书。

[3]比尔卡峰(Birkkarspitze)是卡尔文德尔山脉的最高峰,海拔2749米,同属阿尔卑斯山系。

黄昏时,他到达了因斯布鲁克,交代过让把行李送到酒店,随后便步行往市中心走去。夕阳的余晖下,马克西米利安皇帝跪地祷告,脚下侍立着他的青铜送葬者;校园里,四名耶稣会初学生并肩漫步、读书[1]。太阳一落山,那些有关古老的围城、婚礼、周年庆典的大理石纪念也飞快地消失了。他吃掉一份加了切片香肠的豌豆汤,喝了四杯比尔森啤酒,拒绝了一种被称为“皇帝蛋饼”[2]的可怕甜点。

[4]这一说法最初出自马克·吐温的小说《镀金时代》,本意指流光溢彩之下掩盖着许多社会问题,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被广泛用于特指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到跨入二十世纪期间,美国经济在这一时期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