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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当然,她并不是真的家庭教师。”麦吉本最后说道,并热切地看着迪克,“事实上,我妻子认识你妻子的姐姐,贝比·沃伦。”

“我恐怕不能——”

可迪克不想被扯进这种莫名其妙的关系中。

“噢,你也去吗?”麦吉本叫道,“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走呢?我们的车很大,是辆帕卡德[5],车上只有我妻子、孩子们和我自己——还有家庭教师——”

“我已经跟另外两位先生约好一起走了。”

“我明天也要去那里。”迪克说。

“哦。”麦吉本的脸垮了下来,“好吧,我得说再见了。”他从隔壁桌边解开两条纯种刚毛狗,准备离开。迪克想象了一下那辆帕卡德开往因斯布鲁克的情景,车里挤着麦吉本夫妇、他们的孩子、行李、汪汪叫的狗——还有家庭女教师。

“我必须走了。明天一早要开车去因斯布鲁克[4],带着妻子和孩子一起——还有家庭女教师。”

“报纸上说他们知道是谁杀了他。”汤米说,“可他的表亲不希望事情见报,因为出事时是在一个地下黑酒吧里。你怎么看这事儿?”

麦吉本站起身来。

“这就是所谓的家族名誉了。”

“只要一冷,”汤米说,“一觉得冷我就害怕。打仗时也是,只要觉得冷,我就一定会害怕。”

汉南用力敲了一下钢琴键,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那是最地道的逃亡故事,一个破落贵族隐姓埋名足足九年,跟着一名从前的仆人在政府开设的面包房里工作糊口,直到他十八岁的女儿在巴黎认识了汤米·巴尔班……一边听着故事,迪克一边作出了判断,这朽木一般的干瘪老古董绝对不值三个年轻人的性命。有人问起汤米和齐里谢夫有没有害怕。

“我不相信他一开始说的那些东西。”他说,“就算把欧洲人都拦在外面,也会有成打的美国人做出诺斯干的事。”

坐在钢琴边的汉南转过头来,冲着其他人挤挤眼,说:“麦克还以为马克思的信徒也可以追随圣马可[3]呢。”

到这时迪克才知道他们在说亚伯·诺斯。

“我不明白的是,”麦吉本先生说,“他们为什么要阻止你们离开。”

“唯一的区别就是,亚伯先干了。”汤米说。

“有点麻烦。我们在边境上干掉了三个苏联红军的卫兵。汤米干掉了两个——”他学着法国人比出V字手势——“我杀了一个。”

“我不同意。”汉南坚持,“他被说成是个出色的音乐家,其实不过是因为他喝得太凶,他的朋友不得不找点什么为他开脱——”

“逃出来很不容易吧?”

“亚伯·诺斯跟这个有什么关系吗?他怎么了?他遇到麻烦了吗?”

“是我。”齐里谢夫王子解释道,他黄色的死鱼眼盯着迪克,“不是囚犯,是逃犯。”

“你没看今天早晨的《先驱报》?”

“你们在俄国被抓了?”

“没有。”

“他们在逃亡。”

“他死了。他在纽约一家地下酒吧里被活活打死了。他设法爬回了他住的壁球俱乐部才死——”

迪克等待着解释。解释来了,是麦吉本先生提供的,只有五个字。

“亚伯·诺斯?”

“是的,我们一直在旅行。没错,旅行。我们在俄国来了一次大旅行,周游全国。正儿八经的。”

“是的,没错,他们——”

他们放声大笑起来,王子还一边猛拍着汤米的后背。

“亚伯·诺斯?”迪克霍然站起,“你肯定他死了?”

“你们在旅行?”迪克问。

汉南转身对麦吉本说:“他不是爬到壁球俱乐部,是哈佛俱乐部。我肯定他不是壁球俱乐部的会员。”

“这些衣服都是在波兰请皇家裁缝做的。”汤米说,“这是真的——毕苏斯基[2]的私人裁缝。”

“报纸上这么说的。”麦吉本坚持道。

“我注意到你在观察我们的衣服。”王子说,“我们刚从俄国来。”

“一定是弄错了。我非常确定。”

这评价听上去实在太像那种说别人了无生气的恼人指责,迪克差一点就反唇相讥,也去点评一番汤米和齐里谢夫王子那与众不同的穿着了——无论裁剪还是图样,那衣服都足可以在星期天穿去比尔大街晃悠了[1]。只是他的话还没出口,解释就先到了。

“在地下酒吧里被活活打死。”

“咳,你怎么样?”汤米又问了一次,“你看起来不那么——”他努力想找出一个词,“——不像往常那么神气,那么齐整,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刚巧认识壁球俱乐部的大部分会员。”汉南说,“肯定是哈佛俱乐部。”

汉南并没有被彻底压服,他挪到靠边的一架钢琴旁,看一眼迪克,脸上便露出一次怨恨的神情,手上弹着曲子,嘴里不时嘟哝两句,“你的姑母,”拖出死气沉沉的声调,“反正我没说姑母。我说的是葫芦。”

迪克起身就走,汤米也是。齐里谢夫王子刚刚惊醒过来,他之前在发呆,什么都没想,也可能是在幻想逃出俄国的种种可能,他过去花了太多时间在这样的幻想上,恐怕不容易立刻就把它们丢开。他跟上他们,一起离开了。

他并不特别喜爱某个人,对人们的出现也不特别在意——他只是完全放松休息,为战斗养精蓄锐。这和体育比赛是一回事,无论什么运动,一流的运动员退守二线时多数时候其实都在休息,次一级的人则不同,他们只是假装在休息,实际上却始终紧绷着,一直在消耗瓦解自己。

“亚伯·诺斯被打死了。”

汤米又大笑起来,跟着却和气而又坚决地说:“可以了,卡尔利。坐,迪克——你怎么样?尼科尔还好吗?”

回酒店的路上,迪克一直恍恍惚惚的。汤米说:

“好了,我们别再说姑母什么的了。我怎么知道这整件事不是你编造的呢?你在这个地方就是个彻彻底底的陌生人,所谓的熟人也就刚认识不过半个小时,结果你就跑来跟我说什么关于你姑母的乱七八糟的荒唐故事。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有关你自己的事?”

“我们在等裁缝做完这些衣服,然后就可以去巴黎了。我打算去应聘当证券经纪,穿成这个样子他们可不会录用我。你们国家人人都在赚大钱。你明天真的要走吗?我们甚至都没和你一起吃顿晚饭。王子好像在慕尼黑有个老情人。他给她打电话,可她五年前就死了,于是我们就和她的两个女儿一起吃了顿晚餐。”

迪克笑出了声,于是那人改变了战术:

王子点点头。

“你自己没有姑母吗?你干吗不和她们混在一起?”

“也许我可以帮戴弗医生安排一下。”

“噢—霍——哈—哈!”汤米大笑着。

“不,不。”迪克慌忙回绝。

“你听到我说的话了。你跑到慕尼黑来究竟想干什么?”

他昏睡过去。醒来时,一支哀伤的队伍正缓缓走过他的窗外。队伍很长,有人穿着军装,头戴一九一四年常见的那种钢盔;有人体态粗笨,穿着双排扣的长礼服,戴着绸缎帽子;此外还有市民、贵族和其他面目平凡的普通人。这是老兵组织要去向死者敬献花环。队伍走得很慢,带着某种刻意的味道,为的是彰显失落的辉煌、往昔的力量和被遗忘的悲伤。所有面孔上的悲伤全都是一个模样,可那一刻,迪克直痛得肝肠寸断,为亚伯的死,为他自己逝去的十年青春时光。

“什么,我——”

[1]比尔大街是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市的街道名,在城市历史和布鲁斯音乐史上都举足轻重,渐渐萧条之后,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时因大剧院(今奥芬大剧院)的建立而复兴。

“在我们握手之前,先得解决一件事——你跟我姑母混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2]约瑟夫·毕苏斯基(Józef Pisudski, 1867—1935),波兰政治家,国家元首(1918—1922)、元帅(1920年起),波兰第二共和国的实际掌权者(1926—1935)。

“——这是齐里谢夫王子——”一个五十来岁的俄国人,受了不少磨难的样子,头发斑白,“——和麦吉本先生——还有汉南先生——”最后一个黑发黑眼,活泼快活,是个小丑,他立刻跟迪克开起玩笑来:

[3]圣马可,即福音使者马克(Mark the Evangelist),基督教圣徒之一,《圣经》中有《马可福音》部分。

汤米正在一张桌子边施展他军人式的大笑:“噢—霍——哈—哈!噢—霍——哈—哈!”作为模范,他几乎不喝酒;胆量是他的游戏,同伴总是多少有些害怕他。不久前,他八分之一的头盖骨被一个华沙外科医生揭去了,如今还在头发的遮掩下慢慢愈合,这咖啡馆里最孱弱的人挥一挥打结的餐巾就能要了他的命。

[4]奥地利西部城市。

汤米·巴尔班是个模范,汤米是个英雄。迪克是偶然在慕尼黑的玛利恩广场遇到他的,那里有许多咖啡馆,小赌徒们在“绣花毯”垫子上掷骰子,他们恰巧走进了同一家店。咖啡馆的空气中弥漫着政治的味道,纸牌被甩得啪啪作响。

[5]美国豪华汽车品牌,1899年投产,1958年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