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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关于一起裸奔事件的深度解读8

随即就有一个疑问浮上心头:李大头女人那么多,怎么就偏偏纠缠住了刘菊红?莫不是刘菊红真知道李大头的下落?疑虑间,又拨通了刘菊红的电话:我去胖蛋家走一趟,探探口风。刘菊红动情地说,谢谢枫哥。金之枫问,给我说实话,你知道李大头的下落吗?刘菊红说,我和他……我是真不知道。我连他啥时候走的,都不知道。金之枫说,那就好,你等着。刘菊红凄怆地说,枫哥哥,你小心……说着,都有些泣不成声了。的确得小心,李大头身边的人没有吃素的。尤其是这个胖蛋,听说有命案在身的。以前跟李大头在夜市吃饭时,刘菊红曾见过胖蛋一面。确实胖,都胖出水平了,走路都摇头摆尾的。一般来说,胖人都显得慈眉善目的,但这位不,眉眼间随时都有一股凶煞之气的,冷不丁瞅谁一眼,谁都要打尿颤的。

忽然手机响了,是开业那家店主人的电话,粗喉咙大嗓门责问他吃饭时咋不见人影,他忙回应:临时有事,急事,必须眼下就去处理。对方打个哈哈,就挂断了电话。金之枫知道人家还想留下他们主人一家给客人敬酒的照片呢,自己活没干彻底就走人,终归于情于理说不通,但也没办法了,刘菊红的事情要紧啊。

电话里都传出忙音了,刘菊红仍把手机擎在耳边,望着玻璃门外那俩小伙子出神。像梦。昨晚就梦见自己在岭梅镇街头裸奔了。好多好多目光,像探照灯。好多好多探照灯的焦点,就是裸奔的自己。所以,无论奔跑到哪里,哪里都是光灿灿的一片,像奔跑在火中。梦醒来,就被两个小鬼纠缠住了。多亏了有金之枫这个好男人了。可惜,他不属于我。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属于我?想不起来,是真想不起来。只有他的肩膀权且能借来用用了。王海林呢?打求救电话时,自己怎么就想不起来要打给他呢?还有李大头,树是他栽的,黑老鸹是他惹的,怎么也想不起来给他打呢?想来,还是打心眼里觉得金之枫可靠些。一个难得一遇的好男人……忽然就觉得鼻梁两侧痒酥酥的,用手一摸,是泪水。是的,泪水。感动的泪水。刘菊红叹口气,坐回到电脑桌后边。一时间都有了肝肠寸断的感觉,又有深深的幽怨悄然滋生。

基本可以肯定是胖蛋指使的,想必他是想在刘菊红这儿挖出李大头的下落。金之枫向胖蛋家方向走去,一时间心里感觉滑稽得很:当初,你刘菊红是因为李大头抛弃了我,现在李大头开溜了,给你刘菊红留下了麻烦,反倒是我来解决这后遗症——等于是李大头屙下的屎,却要我姓金的来吃,这姓金的却还吧嗒吧嗒吃得有滋有味的,哈!这姓金的也太下贱了吧?但反过来想,刘菊红有麻烦了,姓金的能袖手旁观吗?不能!这就叫以德报怨……这样想着,瞬间里却又觉着自己很崇高了,当然,用“悲壮”描述可能更妥帖一些。

想这李大头,对自己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也许什么也不是。不过是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个男人而已。就像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世界上的男人也是各自不同的。这个男人虽说恶名在外了,但对待女人却是儒雅得很,柔情得很,体贴得很。当然,还有一样,大方得很。五十块钱的茶叶,他会随便从钱夹里抽出一沓粉红的票子,大气地往你桌面上一扔,还问,这些够不够?自然,这是在自己的茶馆。在西安的商场里,他更会给你长足面子的,你明明只看中了黄金手链,他会捎带着给你买一枚钻戒,惊得导购小姐都把眼睛睁得跟杏核一样。还有吃饭时,附近哪座城里哪家饭店的主打招牌菜是什么,他都一清二楚;而且,一进去就直戳戳报出招牌菜名来;酒水的牌子也不倒,茅台五粮液的,都是上千块钱一瓶的。自己惊诧于他的挥金如土时,他会搬出李白来摇头晃脑一番:千金散去还复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吟风弄月的神气,与当年大喊一声“大头”,抡起菜刀就砍人那个李大头简直判若两人。自己怨恨他对待其他女人也这么大方时,他会豪爽地一笑,又搬出关汉卿来:我是个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半生来折柳攀花,一世来眠花卧柳……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你体会到的,自然是全然不同的人生。也是一种漂泊的人生。不过跟金之枫那种显然不同,金之枫的飘,是在清风上飘;而李大头的飘,是在江湖上漂。这种“漂”当然凶险得很。有一次他在西安喝醉了,自己搀扶着他回宾馆,一路上他鬼哭狼嚎的,用醋溜普通话大声念着关汉卿:我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个铜豌豆……你便是落了我牙、歪了我嘴、瘸了我腿、折了我手……则除是阎王亲自唤,小鬼自来勾,又能奈我何?可见他心底里某一块,也是有隐痛的。也就是从这一次,他就跟自己断了来往,打过去电话不接,发给的短信不回。也好,自己也正思量着怎么全身而退呢,瞌睡了,他就递来了枕头。事实上,跟金之枫在五凤楼吃“散伙饭”时,就已经好些天跟他失了联系。直到前几天,他带着那尊铜鼎彻底从岭梅镇人间蒸发了。岭梅镇人说“拍屁股走人”,可自己连他拍屁股的动作都没看见,他就没影了,只把麻烦留给了自己。

金之枫赶过去时,就见两个獐头鼠目的瘦子,歪歪斜斜站在茶馆门口。俩人都很眼生,都蓬乱着头发,都是青白脸色,都穿着脏兮兮的迷彩服,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很明显,谁要是硬往茶馆闯,他们拦阻不住,就会躺倒在地耍癞皮狗,然后自会有一帮人到你家里,跟你论短长。一般来说,破费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就是凭这个吓唬良善人的。金之枫走上前去。看见刘菊红了,她正从茶桌后站了起来,一脸忧心忡忡的表情。那俩瘦子机警地打量着他,身子都站直溜了。他逼近了两步,虎虎地问,是胖蛋叫你们来的?个子高点的瘦子提了一下裤子,脖子一扬,小眼睛睥睨着他,不吭气;个子低点的瘦子晃着一条腿,竖起一根大拇指,在胸前晃来晃去的,说,是有咋样?不是又咋样?金之枫打量着两个瘦子,心里说我吹口气你们就能飞上天的光景,还把自己装得跟电影里的坏人一样。他咧开嘴角笑笑,说,擒贼先擒王,知道吗?个子高点的嘿嘿笑了两声:你还非等闲!个子低点的啪啪拍了两下手掌,伸胳膊撂腿摆出一个“白鹤亮翅”来,挑衅道,有个性!有血性!那就先过了我这关吧。金之枫丢下两声冷笑,转身就走。

电话忽然响了,短信提示音。摸过手机一看,是王海林的:忙完公务,抬头看看天,想到世界上有一个你,真好!还蛮有诗意的。比西门大官人多了一些文采。从李大头逃走的消息在镇子上传开以后,王海林就经常发来短信的,都很暧昧,都是哄女人上钩的肉麻话。刘菊红扔了手机,暂且不去理他,看他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电话刚通,就有刘菊红略显慌乱的声音传过来:枫哥,出事了。金之枫心头一紧,问,出啥事?刘菊红说,早上刚开门,就有两个不三不四的小伙子守在门口,干瘦干瘦的,看样子像是抽大烟的。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是顾客呢,招呼他们进来喝茶,谁知道,他们说是来找李大头的。从早上到现在,他们就一直守在门口的过道上,谁想进门买茶叶,就被他们拦住,说是这家的茶叶里有三聚氰胺,喝了会得结石的。明明是谁指派来闹事的,我今天连一单生意都没做成呢。这可咋办?金之枫心头一热:她一遇到困难了,还想着要找我!她现在遇了难事,首先想到的是找我!他声音颤颤地问,以前见过这俩小伙吗?刘菊红回答没印象。金之枫说,我过去看看再说。

又摸过手机来,想给金之枫打个电话,问问那边的情况。千万不要打起来,人家人多势众的,打起来枫哥哥会吃亏的。要是钱能解决的话,破费一点也无所谓。反正李大头在自己身上也破费了好几万呢,谁的娃谁抱走,用他的钱来解决他遗留的麻烦,也是顺理成章的。正好,却有电话呼入了,是金之枫的,急急摁了接听:喂,咋样,枫哥?金之枫却呵呵笑着说,遇事先不要慌,啥沟沟坎坎都能过去的。刘菊红问,情况咋样?金之枫说,暂时没结果。我跟他说,你跟李大头也冤家仇家的,他临走还骗了你几千块钱呢,人家不信。我再想想办法,下午再跑一趟。胖蛋跟我同学过一年半载的,不会跟我说翻脸就翻脸的。刘菊红又鼻头一酸,带着哭腔说,全靠你了,枫哥哥。金之枫说,放心吧,相信你哥我的能耐,对付这个胖蛋还绰绰有余。他无非就是当年在学校时,用板凳砸死了同学而已,现在出狱了,恶名在外了,一般人都觉得他们惹不起了,其实,他们外强中干得很呢。呵呵!刘菊红说,你小心行事……谢谢你,枫哥哥。

刘菊红的电话打来时,金之枫正给一家店铺的开业典礼照相。爆竹震天响,音箱的轰鸣声也震天响,自然淹没了手机的振铃声。待爆竹声落定,主人招呼客人们到五凤楼就餐时,金之枫方才掏出手机,查看有没有电话或者短信过来。这是跟刘菊红来往两年多来,养成的习惯,心里总是有一丝渴望的。果然有未接电话。果然是刘菊红的。不由得心里有些喜悦。从昨天知道李大头逃跑的消息到现在,有好几次他想给刘菊红打电话的,却不知道怎样说、说什么为好,也担心言语间哪句话说得不恰当,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一直没有打。也就是从知道消息的那一刻起,他一想起这个女人,心中就隐隐地疼痛:一个怪可怜的女人!他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地方,把电话回拨了过去。

挂了手机,刘菊红又望着玻璃门外的两尊“门神”发呆。

短兵相接

到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金之枫的电话再次打来了,直截了当就问,他们走了么?语气显然有些亢奋。刘菊红赶紧向门外张望,已经没有了两尊“门神”的身影,一时间兴奋得很,她说,他们不见了!我还没注意到。金之枫呵呵笑着说,跟这号人打交道,得讲究技巧。刘菊红急切地问,你咋做的?枫哥,你真有能耐。这下好了,愁帽子脱掉了。金之枫说,我当年跟胖蛋还是同学的时候,就一个不服一个,时常明里暗里较劲。游泳时,他能在水底下憋气三分钟,我就能憋五分钟;尿尿时,他能尿一米,我就非要尿一米二;吃生萝卜,我空心能吃一根,他就能吃两根;在河里摸鱼,我要是能摸到一条大的,他非要摸到两条以上才罢手……比来比去,两个人是各有长短吧。最近这几年,他从号子里一出来,就跟在李大头屁股后面不走正道,我跟他也就只能是点头之交了。要说么,相互间印象都很深的。今天刚吃过午饭,我就二次赶到他家里去了,详细过程我不多说了,我要他卖给我个面子,从你门口撤人。他摆出一副死人相,就是不吐核儿。他的一个弟兄就马槽里伸个驴嘴说,你有啥面子?他们道上,就讲究个里子面子的。总之磨了两个多小时吧,他上了我的套儿:同意跟我玩几把,三局两胜,他输了,从茶馆门前撤人;我输了,无代价给他一万块钱……刘菊红打断了他:枫哥哥,为我的事,你……金之枫说,没事,我有把握。我跟他先掰手腕。人家胖嘛,手大胳膊粗,我肯定输。结果就是输了。随后,我们比摔跤——要他上套,就得找些他有把握赢的——他虽然胖,力气大,但是我身子灵活,出手快。结果,比划了两三下,他还没明白咋回事呢,就被我撂倒在地了,嗵一声,地面都震得颤呢。他的几个弟兄扑过来,抹胳膊挽袖子的,要跟我动手,他喝住了那一帮人。我扶他起来,给他端了杯茶压惊。待他喝过茶了,神也缓过来了,按照约定,我又跟他比“斗鸡”,就是我们男孩子小时候经常玩的,一条腿盘起来,架在另一条腿的膝盖处;另一条腿单腿点地,蹦跳着闪躲、前进或者后退;用膝盖做武器,通过顶呀、压呀、挑呀等动作,直到让对方散架了,或者跌坐在地,就算赢了。他的膝盖盘起来,能装进去我的两个,强攻肯定我吃亏。我不主动进攻,他也端着膝盖不进攻。僵持住了,他的那些弟兄们开始起哄了,他也嘲笑我是软蛋……刘菊红格格笑了起来,两个加起来快八十岁的大男人,还比这个。金之枫也笑:呵呵,两个老顽童啊。他的腿沉,我看着他的身子有些摇晃了,就瞅准空挡,三两下蹦过去,膝盖猛一挑,咋么样?当然是他四仰八叉了!我当时是使出吃奶的力气了,他能不摔倒吗?我赶紧过去扶人家起来,连声赔着不是。他倒是乐呵呵的,他的那些弟兄们却一个个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的……刘菊红说,枫哥哥,为了我的事,你得罪人家了。金之枫说,没事!只要你那边平安了就好。刘菊红哽咽着说,叫我咋么感谢你呢?金之枫说,别说感谢的话,你永远都是我的妹妹。记住了,你永远都是我的妹妹!能听出来,金之枫说这句话时,明显动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