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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关于一起裸奔事件的深度解读2

后来,刘菊红对金之枫说,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是我们店开业后迎来的第286位顾客。除了你衣服上满是口袋,你的大背头梳得跟牛舔了一样,你肩上挎着镜头像炮筒一样长的照相机之外,实在看不出有啥特别的地方,更没想到后来我会跟你有这样的缘分。当时,我从电脑桌后边站起身来,冲你做出一个花未全开的笑容:你好!你瞥了我一眼,眼神慌乱得很。然后,就假装欣赏两边货架上的茶叶和茶具。你这种黑茄子脸色的男人,你这种看起来很油皮的男人,竟然还害羞!我迎过来,邀请你坐到茶桌边。你嘴上吱唔着,坐下来,又偷偷瞥了我几眼。到现在我还经常回味你当时的那种眼神,像课本里学的高尔基说的黑色的闪电,噗 !就那么一下子;又像火星儿从黑夜里溅出来,倏一下,就消失了。也可以这么说吧,就是你的这种眼神给我留下了印象,有贼心没贼胆的,嘿!有好多男人进店来,老的少的都有,看我时,他们就像是刚从原始森林里出来的野人,让我感觉,自己就像在他们的视线里裸奔。最可笑的还是你那个强强兄弟,一见我,一双坏坏的小油豆眼就骨碌碌乱转,把我上上下下打量好几个来回,最后目光直戳戳停留在我的胸前,脏脖子上的喉结还要动几下,让人直担心他的口水会流下来。呵呵。坐下后,我给你沏了我们店最贵的铁观音。做生意,当然得看人下料了,要是来的是衣服脏兮兮的老汉,你给他沏铁观音就是糟践好东西。他抽了一辈子旱烟的嘴巴,哪里能品出铁观音的妙处?即便偶尔买茶叶,也买的是五块钱的袋装茉莉花,也是只有家里来了客人才舍得喝的。来了像你这种打扮的,当然得沏最好的,说到底,茶叶店就是靠你们这种人养活的。可是,你端起杯子吸溜了几下鼻子后,咕哝了一声:香气有点浮。你又抿了一口,皱着眉头问我,还有更好的吗?我知道我遇到真神了,只好抱歉地说,明天,明天还有一批货回来,是专门给高档人喝的高档茶。你埋着头又喝了几口,说,勉强能喝。我笑笑,想问问你这个英雄的出处,你却忽然抬起脸来问我,你们这些茶都是本地产的吗?到这时候,你才真正敢用目光正视我了!当时,你脸上有一种坏坏的神色,我明白你在跟我开玩笑,就认真地点头,说,是我们家后院产的。你笑了,说,楼观道茶,一看就是个拉虎皮做大旗的招牌。我说,能沾上,楼观台离岭梅镇也就七八里路。在老子说经的地方附近的,都能沾上道茶的仙气。你仰起脸来,捋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说,我这就是“楼观道发”了?我们俩都笑了。要说么,还不错的,我们俩从一开始就有个良好的开头,这就是缘分吧……

有时候,人一脚就迈进了某种命运里。

后来,金之枫对刘菊红说,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说老实话,你骨子里迸射出的一些东西刺伤我了,压榨出了我的自卑来,我都不敢正眼看你了。咋么才能准确描述出那种感觉呢?我感觉你身上有一种很亮的光晕一样的东西——我不知道别人能不能感受到你的这种光晕,反正我是感觉出了,或许是因为我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吧。现实生活里,其实美女是稀缺资源。偶尔发现有美女来影楼照相,为了把人家多看几眼,我经常就在调焦距上做文章,把美女拉近了推远了,又拉近了又推远了,好一番折腾呢,细细揣摩这个美女究竟美在啥地方。很遗憾,她们的美,我都能用《红楼梦》或者《金瓶梅》上的语言描述出来。我向来都认为,凡是能用语言描述的美,都缺少一种撼动人心的魅力。也就是说,第一眼,你,已经在我心里刻了一道划痕了。好在你那天很有亲和力,好在我们那天一直聊得很愉快。大概是为了找回某种平衡吧,我在喝茶时不客气地向你指出了好几个问题,比如你进的紫砂壶多少都有些瑕疵,要么表面不够光滑,要么底部有疤痕,要么着色上让人觉得可疑;比如你既然打的是“楼观道茶”的招牌,就应该给在表演茶艺时,最好穿上道袍,给沏茶的每一道工序都用《道德经》上的话起个名字,然后说出些名堂来;比如店堂的装修,尽量能表现出道家的氛围……等等。好在,你并没有表现出反感来,相反,听讲时眼神很专注,表情很得体,还一再客气地向我表示感谢。这种风度,让我意识到,你虽然是岭梅镇乡下的女人,但走过很多很多地方,见过好多好多世面,经历过很多很多事情,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女人。我那个伙计海林见过你后,就戏称你是“茶叶西施”。为啥叫你西施?他说你的眉宇间,偶然会闪出一种很厌世的东西来。西施捧心,是因为先天性心脏病;你偶尔的锁眉,是因为心冷,一种阅尽沧桑的悲凉。

金之枫漫不经心地“嗯”一声,算是对他的回应,根本没往心里去。但是到了下午,金之枫到五凤楼那边给一家饭馆“照现场”——那家饭馆午饭时突然被一帮人砸了,砸得稀巴烂的——忙完后,回影楼途中,还是脚头一拐,进了那家新开张的楼观道茶馆。接待他的,正是强强描述过的那个老板娘,也正是此后跟他纠缠了两年多的、那个他一想起来就心疼的女人。

俩人就这么相识了。之后,金之枫就经常到道茶馆去坐。自古来,茶叶店的生意都是清淡的,他们自然就有大段大段的时间品茶、聊天。刘菊红好像从一开始,对金之枫就是不设防的,从第二回起,她就开始给金之枫讲述她的前世今生。听她讲这些的时候,金之枫常常虚眯着眼睛,透过门框上部亮窗的玻璃,看着街对面五凤楼顶的栖凤亭,心里也是烟雨迷蒙的一片。听老辈人讲发黄的历史,说是这岭梅镇每隔几百年就要来一位奇女子,或者奇女人的,要么敞开胸怀把岭梅镇搅得妖雾弥漫,要么敞开胸怀用奶水救济饥馑年代的灾民,要么用自己的肉身从兵匪手里换取乡民的性命。据说,这栖凤亭就跟哪个外来的奇女人有关。金之枫就想,眼前的这个女人,也算得上是个外来的奇女人了,而且她一来就驻扎在这栖凤亭下,是不是冥冥中有命运的什么安排?她将来又会在岭梅镇留下啥样的影迹呢?

这娃儿蔫头耷脑的,成天价骑着辆锈迹斑斑的自行车,在岭梅镇的南北大街上踅摸,一双小老鼠的眼睛饥渴地满世界搜寻。搜寻什么呢?看样子大概只有他,和那些成年四季在街上飘着的女人们知道,因为她们一瞅见他过来,赶紧就要收拢双腿,或者用手捂住领口,配合得相当默契。踅摸困了,有时候就到金之枫的影楼去歇脚,蹭一杯茶喝,几根烟抽。反正金之枫这影楼三教九流的,什么人都光顾,金之枫也不在乎多他一个。吃人家的嘴短,他就经常给金之枫提供一些自认为金之枫很感兴趣的信息,猎艳信息相对能多一些。金之枫不好猎艳这一口,对此类信息就全当耳旁风了。

刘菊红在讲她的前世今生时,没有泪水,没有控诉,甚至没有哀戚的表情,只有那种絮絮叨叨的语气,只是会在偶尔间,眉头那个地方,结出一个厌世的,又掺杂着几丝颓废的疙瘩。她说,可能每个生命来到尘世都是个意外吧,我更是个意外。我妈被我爸蔑称为“骡子”。乡里人把不生育的女人一概蔑称为“骡子”的,但叫我妈“骡子”的,却是我爸!有时候想想,我真不知道我妈一个弱小无助的乡下女人,那些年是咋样挺过来的。终于,我妈的肚皮有了动静。很意外的事情了,我爸都寒心了,甚至都想着要抱养别人的孩子了,谁知道,我却糊里糊涂来了。我有时候就想,我没到我妈肚子之前,可能仅仅是空气中一绺儿颜色灰暗一些的气息罢了,忽然间,受了啥阻碍,就忽忽悠悠钻进我妈肚子里了。经了十月怀胎,我哇哇大哭着出世了。我爸后来说,接生的六婆刚奓着沾满血迹的手跑出我家卧房,他就窜进去了,扯开我的双腿一看,没有他渴望的“把儿”,他当时就像头顶浇了一桶凉水。我爸还以为,他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这个很可能要成为刘家独苗的孩子,会是个能承继刘家香火的男孩呢,谁知道却是一个养大了要嫁人的“赔钱货”。这样,我的童年里就经常出现这样的场景:我妈挥舞着笤帚追着打我,我爸挥舞着小板凳追着打我妈。很经典的三人行画面。只要我爸拿我妈出气,我妈就拿我出气。我们家的小板凳时常缺胳膊少腿的,我们家的笤帚向来是从手把儿那里先烂起的。我一直在跑,我妈也一直在跑,我爸也一直在追。这么多年了,这幅画面还经常出现在我的梦境里。自然,梦总比现实怪诞,在梦中,我一直是赤身裸体在奔跑,有时候,是奔跑在无数道乡邻们明亮亮的目光中,有时候是奔跑在野花烂漫的田野间,有时候是奔跑在密密麻麻的小树林子里。

时间可以回溯到两年以前。那天,强强又踅摸到金之枫的影楼来了,给金之枫带来了一个猎艳消息,说是五凤楼对面新开了家“楼观道茶馆”,老板娘那气质、那长相、那打扮,狗日的呀,只能说是她妈精心制作的产品!你看她一眼,像三伏天吃了冰棍儿;她看你一眼,你的心里、你的脸上就好像有成千上万只蚂蚁在爬!痒得很呢,乖乖!

被追着打出门了,自然不敢回家,就翻墙躲进一个荒园子里。说是园子,其实是王家人的宅基地,四面用高墙圈着,里边长满了荒草。好在园子角落里有一个柴草垛,夜里我就钻进柴草垛睡觉。耳边能清晰地听到别人家孩子的爸爸妈妈,呼唤自己儿女回家吃饭或者睡觉的声音,但是,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的那些亲人们,没有人,呼唤我回家,呼唤我回家吃饭,呼唤我回家睡觉,没有人。我像一条被人遗弃的野狗,或者野猫。但是,后来,我竟然迷上那个地方了,就是不被我妈追着打,我也经常翻墙进去。因为我家里不安生,也因为那个地方也有吃的:不知谁家的母鸡会每天在那里下蛋。听到它们咯哒咯哒的叫声,我就会从柴草垛里钻出来,把热乎乎的鸡蛋捧在手上,感受着这尘世给我的最后的温暖。直到鸡蛋变得冰凉了,我才舍得磕破了蛋皮生喝下去。还有一种吃的,就是一种红艳艳的浆果,吃起来甜丝丝的,也解渴。那个地方也有玩的,能掏知了洞,能看蚂蚁开会,能看毛毛虫在树干上蠕动,不用担心我妈的斥骂和冷脸,不用担心我爸没来由的突然发作,不用担心笤帚没头没脑抽过来。后来,上学的时候,学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老师讲了三节课,我是鼻涕眼泪长线短线流了三节课,我说不清鲁迅的“百草园”是啥样子,但是我的用四堵墙围起来的荒草园子,却是历历在目的。就是现在,想起一些叫人绝望的事,我还常思量着要找一个这样的荒草园子,打发了自己的后半生……

裸奔的“西施”

听刘菊红讲这些的时候,金之枫是真真切切感到了凄怆,那种热辣辣的凄怆;还有心疼,像无数只蚕儿在咬啮的心疼。他会想起每天黄昏时候黯淡的天色,会想起那一段树皮粗糙的榆树干,会想起那一副光溜溜的石碾盘,会想起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坐在石碾盘上,用额头一下一下磕碰着榆树干,执拗地想,人为什么不能把自己共同生存的世界,经营得美好一些?人为什么不能活得高尚一些?人为什么要给别人制造那么多的苦难……其实,那个少年就是他,就是上高中二年级时的他,就是那个读了一些高尚书籍后偏执得有些发狂的他,就是那个一边发誓要做个高尚的人,却一边跟海林在学校里把坏事做尽的他。想着这些时,金之枫冷不丁抓住了刘菊红的手。他想,如果刘菊红不拒绝的话,他会把她揽进怀里的,用他微弱的体温来温暖她。但是,刘菊红抽回了手,像是下意识地抽回了手,还眨着亮闪闪的眼睛问他,你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