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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甘德河上的麻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论是驮马还是平常的驮狗,都只是代猎人做他们力不能及的体力活。但一条优秀的领头狗却是猎人的左膀右臂,千金不换。维持狗队的纪律只是首领工作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它还必须清清楚楚地记住所有道路,即使主人突然瞎了,领头狗也能够并且愿意带他走;如果领头狗自己、队友或主人遇到麻烦,它必须知道如何解决;此外它必须绝对可靠。这就是林克一直想要而从未得到的那种狗。他低头看向奇里。

驮马在前面慢跑,一旦觉得林克够不着自己了,就迅速探头拽点儿草来吃;见林克赶上来了,就又慢步跑起来。尤克、蒂比、路德和凯纳不顾一切地投入到了它们万年不变的嗅兔子事业中,但不时会回头看看奇里。林克看到了这一切,也明白它们为什么会这样。奇里已经证明了自己比尤克更强大,能够做它们的首领了,仅仅是因为林克一个人的意愿,尤克才能继续带领狗队。林克严肃地抿着嘴。

“你什么都做得到——你生来就是干这个的。”他大声说,“奇里,你为什么就这么顽固呢?”

他困惑地扫了一眼在他身旁稳步前进的大狗。整整四天,他把全部时间都用来寻访镇上的猎人,还带他们到老皮特的牲口棚去看奇里。每个人看到奇里都异常兴奋,而且大多数人都想买下它。但那面罩大狗只是用陌生而充满野性的眼神看着他们,呆在自己拱出的小窝里一动不动。别人的眼光,还有无人伤害它的事实,对它来说都没有任何意义。它只是一如既往地冷漠。有一刹那,林克内心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剪断奇里的项圈,给予这条狗它明显渴望的自由。但他很快否定了自己这种想法——雪地征途上的狗成千上万,但像奇里这样的只有一条。总有一天,他会赢得奇里的心。

他们到了坎伯河。林克搭好营帐后,就到河边捞鳟鱼,准备自己和狗的晚餐。他第一网什么也没捞到,第二网还是一样。林克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坎伯河从来都不缺鳟鱼的,他抓鱼的时间从来不会超过半个小时;但今天,半个小时过去了,他捕到的鱼还不够自己和狗塞牙缝的。这本身并不重要,狗已经习惯了偶尔缺一顿饭,他也总能勒紧腰带。也许,出于某种原因,鳟鱼只是今天不上钩。

要回甘德河,林克心里很高兴。走过马斯兰的最后一栋房子,他放开狗,暗自笑了。这一次他说对了,而老皮特·罗伯茨错了——他在马斯兰呆了五天,比以前最长的时间还多两天,皮特大声嚷着自己被骗了。林克希望多呆两天会有助于驯化奇里。

林克沿着捕猎路线走了三天后,才明确认识到,今年将会是荒野上一个少见的贫瘠的年份。以前,每隔半英里左右就有几头喷着鼻息的鹿,察觉到他后便猛抬起头,跳跃着跑开了。而现在,他很难看到这种情况了。有一次他走了半天,一头鹿都没有看到。以前每个灌木丛里必定有一头凶暴的雄麋鹿,或是一头紧张的母牛在忙着照顾自己瘦弱的幼崽。而现在,他根本就见不到麋鹿了。几条狗热切地搜寻新鲜的兔子踪迹,却没找到几只。即使是原来随处可见的枞树鸡和雷鸟,现在也不那么常见了。

“连我都不敢去偷它。”林克干巴巴地回敬道。

林克继续往前走。选择猎人的生活,就是与自然签订了一份苛刻的契约,除了接受好年景,也要承受坏运气。勇于面对荒年并且坚持不懈的人,得到的可要比第二个好年头带给他的东西还多。

“你一定会回去的。一定要把那条大狗拴好,别被人偷了。”

他们来到了卡尼河平原,踏着茂盛的草地向着双鸟小屋进发。他们刚一看到小屋,奇里就咆哮起来。一两秒钟之后,另外四条狗也毛发直立。经过长期的捕猎生活,林克已经培养出了一种直觉,而且他也非常清楚它们咆哮起来意味着什么。于是他转过身,牵起绕在三匹驮马上的缰绳。沙皮马紧张地喷起鼻息。

“如果我三天后不回去呢?”

他把三匹马牵到卡尼河平原一棵小树边拴起来。前头一定是有什么东西,他可不想让马吓得乱窜。林克从一匹马的背包顶部的枪套中取出步枪,牵着奇里的链子,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我已经扣除了装备的钱。你可以拿出一笔钱去享受一下,此外还有一笔钱可以存下。好好放松一下吧,你的装备三天后一定准备好。”

除奇里外的四条狗每一个毛孔都透着恐惧,畏畏缩缩地跟在林克身后。奇里走在他旁边,虽然警惕,却并不害怕。林克靠近小屋,清晰地听到里面有一头熊把牙咬得咯咯响。

“不会超过三天。”皮特肯定地咕哝着,搬起一个行李箱送进屋里。打开箱子分拣毛皮时,他们交流着鸡毛蒜皮的新鲜事。皮特写完账单,把它和一卷清单推到林克面前。

林克丢下奇里的链子,双手紧握步枪,一步步走近。他总是在双鸟小屋里存一点儿食物,可能一头过路的熊嗅到了气味便进去偷吃。熊破门而入想掠取食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林克也对付得了它。再者说来,他也需要一头熊。如果方法得当,用熬取的熊脂来烧饭很美味,丝毫不逊于猪油,用熊油来擦鞋和挽具甚至胜过润滑油。林克按下了步枪扳机。

“不知道。”

一头中等体形的北美灰熊在小屋一角猛地转过身,带起一阵小旋风。它嘴巴大张,毛发直立,径直向林克攻来。

“我想我还凑得够,”店主嘿嘿笑着说,“这次你要呆多久?”

林克十分冷静,有条不紊地连开几枪,尽量把子弹射入那个张开的血盆大口和熊的胸膛里。奇里从婴儿时期就认识了灰熊,此刻它静静坐在林克身旁,等待着事态的发展。而另四条狗在林克脚下紧紧挤作一团。那熊身体摇晃起来,又跑了几步就轰然倒地,动弹不得了。

“很多哟,皮特。你得花上一大笔钱来买了。”

林克好奇地检查了它一番,刚回坎伯河时就有的一丝不祥预感似乎得到了确定。熊很少随便攻击人类。然而,如果这头熊发现了一个食物贮藏处后,饿到甚至不惜与人对抗来占据它……林克收起这种思绪,剥掉了熊皮。

“好吧,把猎物拿进来吧,林克。我猜这些你还是想卖的。”

接下来的两天他都留在小屋里,熬出熊脂砍伐树枝,补充已耗尽的储备。然后他们继续前进。

林克大笑,皮特敏锐老辣的目光在这个年轻人脸上停了一会儿。他同样了解雪地旅途和荒野,也深知一条真正出色的狗对一个猎人来说意味着什么。眼前就是一条这样的狗,林克也明白。

到达甘德河时,林克眺望对岸,看到两头茸角雄驯鹿在离小屋不足20英尺的河岸上吃草。他射杀了其中一只,满意地笑起来。他之所以会选择甘德河,首先是因为这一片原始、自由、未经破坏的乡野深深地吸引着他;其次,甘德河畔有大量野生动物,人在那里从来不会挨饿。现在,他刚走到门口就发现了猎物,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或许他只是在甘德河与马斯兰之间的区域里不走运而已。

“我出五百。”

但当他真正走上捕猎路线以后,林克才知道甘德河的猎物也没那么多。去年看得到十只狐狸或者郊狼的地方,今年只看得到一只了。大型猎物难得一见,曾经多得数不清的雪兔也明显减少了。

“不想。”

林克坦然接受了现实。运气本来就有好有坏。去年是个丰年,而今年不知为什么猎物贫乏。捕猎不仅仅是购买和安置夹子的问题,一个成功的猎人除了要尽可能地了解猎物的习性,还要对他捕猎的区域了如指掌。今年他在甘德河上可能赚不到什么钱了,但他可以学到一些东西。林克无可奈何地安顿下来,一边寻找食物,一边在贫瘠的捕猎路线上奔走。

“好啊,我可以帮你转手!想卖了它吗?”

一天,阴云密布,雪花漫天飘洒。几条狗都被拴在狗舍中,饿得直舔嘴唇。雪花勾起了它们以往冬日捕猎时享受美餐的记忆,让它们不禁低唤起来。林克来到甘德河边,从岸上抛下一个沉甸甸的渔钩,上面装了珍贵的鹿肉作鱼饵。他钓到了鳟鱼,但远远不够吃。他跟狗分食了这些鱼。几条狗已经饥肠辘辘了,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个捕狼夹捉到的。它肯定是那条大母狗奎因的一只崽子,就是去年跑掉的那条母狗。”

他必须猎到肉,这一点林克再清楚不过了。他放弃了应该用在修缮捕猎路线上的时间,一天天地穿行于沼泽和小山丘之间搜寻猎物。终于有一次他射杀了一头年幼的雄麋鹿,第二天又打死了一头半大的雄驯鹿。他小心地把鹿肉挂起来冻上,同时修整捕猎路线,希望能获得更多食物。他把冻肉和从马斯兰带来的珍贵食物分成了若干小份。

“你是从哪儿弄来这么一条狗的?”

此刻他只能寄希望于运气慢慢好起来。如果真能如愿,如果他能够获取足够的食物,那么到了捕猎山猫和貂的季节,他仍然可能有个好收成。然而运气并没有好起来,他的食物储备却在一天天减少。

皮特的眼光停在了奇里身上,兴奋地低声吹了个口哨。

一个寒冷的上午,他给狗系上行装,踏上了捕猎路线。像往常一样,他手里牵着奇里,让其他四条狗跟在后面跑,向着“雁溪小屋”进发了。

“还好。”

他走在一条山脊上,突然看见什么东西在移动。那东西就在他下方一个山谷中的几棵常绿植物中间。林克站定了,屏住呼吸,祈祷狗不要发出任何动静惊扰了那家伙。接下来,他看到了那家伙的样子。

“好啊,好啊!这不是野人回来了嘛!过得怎么样,林克?”

那是一头庞大的雄麋鹿,长着结实的腹肌和油光发亮的巨大鹿角。它像幽灵一般向远处移动,静静地隐入云杉丛中去了。雄麋鹿像是既没有听到也没有嗅到他和狗。林克一边举枪,一边默默祈祷。这样一头巨鹿可以让他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肉吃。但枪响的回声还没有消失,他就知道自己失手了。

13天后,林克让疲倦的驮马走在前面,用皮带牵着五条狗,来到了马斯兰小镇皮特·罗伯茨的商店。老店主懒懒地漫步到走廊上。

几条狗都知道,枪响就意味着有猎物。此刻它们热切地站着,望着飘来雄麋鹿气味的地方。林克一边迅速解下它们身上的行装,一边赶它们去追。

三匹马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就抬起蹄子,甩起鬃毛和尾巴,在如今已翠绿繁茂的草地上飞奔起来。林克握着一捆绳子,在后面耐心地追,终于把其中一匹栗色马逼到了一座风积丘前,它无路可逃了。他把绳子绕起来做了一个套索,抛到马脖子上,然后双手交替着拉绳子,一步步靠近那匹一边挣扎一边长嘶的马。他轻拍着那匹半野驮马的鼻子,用绳子勒住马嘴,然后打上一个简单的结,就做成了一个简易笼头。接着他飞身上马,任马带着他弓背飞跃、猛烈前冲,直到马耗尽了多余的精力。只要抓住了一匹马,再抓其他两匹就容易多了。

“嘿!嘿!去抓住它!”

一天,天空中出现了一群大雁,排成长长的“人”字形飞着。那些迁徙的鸟儿一对一对地飞离队伍,落到最理想的筑巢地点。野鸭也随处可见。云杉树或小树丛的阴影里还有一堆堆顽固的积雪赖着不想融化,但雪堆的边缘已经开满了鲜花。太阳开始早出晚归,所有想找巢穴寄居的动物也都出动了。整个死寂的冬天里,荒野都被衰弱无力又心怀恐惧的生物占据着,现在才逐渐恢复了生机。林克收起了所有夹子,第二天早上就到河边草原上去抓他的驮马了。

四条狗匆匆忙忙地冲下山脊,狂吠乱叫着向云杉丛飞奔而去。林克久久打量着奇里,然后突然掏出刀子,割断了它的牛皮项圈。有些时候他必须信任这条狗,而现在就是这样一个时刻。现在情况紧急,如果他不能获取食物,他们就没办法再在这里呆下去了。林克知道那四条狗只会追着麋鹿跑一小段路就放弃,而如果有奇里跟它们一道,它们也许可以跑得足够远,将猎物逼到绝境。

同时,他还要放置和照管麝鼠夹。一有小溪或池塘化冰,林克就撑着木筏去放夹子。把一个地方能捕到的所有麝鼠都捉完之后,他就撬下木筏上的尖钉,保存好,到其他池塘、小溪或者河流上后,继续做新筏子。

大狗没回头看一眼,就飞快地跃下了山坡。林克右手提着枪,跟在它后面奔跑。

此刻,林克却倍感孤独。为了驱散这种情绪,他出门去看奇里。那条大狗卧在云杉树下——在甘德河畔小屋,它总被拴在那棵树下,想着不愿与任何人分享的心事。林克沮丧不已。他离不开这条狗,而且有一天,奇里也会离不开他的。林克知道,到那一天,他就再也不会孤独了。但那天似乎还很远。

林克很快发现了雄鹿的踪迹,上面还踩着五条狗的脚印。他能多快就跑多快,沿印迹追踪。但一个小时之后,气喘吁吁、精疲力竭的林克看到尤克带领三条狗回来了,只有奇里还在继续追赶。林克继续盲目地沿麋鹿和狗的踪迹前行,任盘绕的树枝拍打着他的脸。夜幕降临时他才放弃,心慢慢沉了下来。他为这条大野狗制定了那么多计划,只希望时机到来时,奇里不会让自己失望。

林克靠在椅背上,心里想着马斯兰。过了那个边境小镇是大片城市,那是荒野之外的一个广阔世界。他手里的毛皮够他从那里买些奢侈品的了。尽管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一旦走出去就再也不会回甘德河了,但他知道自己还是会回来的。他之所以当猎人是因为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荒野已经是他的一部分了。

但奇里还是辜负了他。它已经回到荒野中去了。

林克·史蒂文斯也知道春天就要来了,但迄今为止,他只感觉到了寒冷,只看到了无情的严冬他把自己毛皮贮藏处的财产记入账本,然后若有所思地咬着铅笔的末梢。这年他收获颇丰——猎取毛皮从来都是赌运气,今年他赢了。

林克回到甘德河畔的小屋,坐在那里闷闷不乐地盯着冰封的窗户,听着越来越响的风声。他咬紧了嘴唇——他还有三匹马,实在不行,他还可以杀一匹来吃,然后继续呆在甘德河。但记忆中第一次,他感到害怕了。

预见到春天正在迫近的不只是这几匹马,还有大雁。高空中正盘旋着一对长脖子、白喉咙的大雁。它们本以为回到往常筑巢的地方时,河里的冰一定都已经化了。但此时,两只大雁只得冒着严寒艰苦地往北飞。它们一边尖声抱怨,一边在池塘上空打转,最终也没能找到化冰的水域,只能落在坚固的冰面上。那天夜里,两只大雁把头弯到翅膀下面,以免眼睛也被冻住。一匹郊狼悄悄潜近,扑向了它们。走向死亡的那一刻,两个旅行者无力地拍打着翅膀,发出啪啪的声音,似乎在为它们艰难却无果的飞行奏响一首安魂曲。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握着步枪来到河边驮马吃草的地方。他站在那里,望着马蹄印之外的大量脚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群饥肠辘辘的狼在饥饿的驱使下,趁他不备,袭击了那些驮马。草地上除了几根不留一丝肉的断骨,一丝马的痕迹也没剩下。

这一年的春天来得很晚。现在已是三月中旬了,通常这个时候,河里的冰已经开裂,大块大块地堆积在甘德河河床上了。但今年,气温反而突然降到了零下14度,似乎没落的冬天仍在激烈抗争,想重新获得荒野的控制权。甘德河畔的草原上,林克的三匹驮马挤在所有能挡风的东西后面,热切地望着小屋。它们不懂时间的流逝,只是有种本能告诉它们,虽然现在还是寒冬,但春天很快就到了,它们又必须去干活儿了。

林克拖着疲惫的步伐回到小屋。现在他已经束手无策,只能死心,回马斯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