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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雄麋鹿

雄麋鹿在空地边缘停了下来,很满意自己把敌人吓得仓皇而逃。它再次跺下重重的蹄子——如果狗群想要再战一回,它也做好了准备。同时它仰起脑袋嗅探轻风,发现狗群的气味越来越弱了,雄麋鹿竖起的鬃毛也慢慢放松下来。

雄麋鹿早就做好了迎战的准备。它轻轻一跃,离开雪堆的保护,向前发起了攻击。它立刻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优势。对方全是驮狗,而非猎狗,即使是尤克也完全不知道怎样去扑倒一头正发起进攻的麋鹿。蒂比首先逃跑了,路德紧随其后。后来雄麋鹿攻击时,尤克和凯纳虽有些不情愿,但也跟了过去躲进了云杉丛中。它们的确很饿,但还没饿到不顾危险去攻击如此庞大的野兽的程度。主人一直在喂它们,而且将来也会喂它们。它们曾猎杀的所有动物都只是额外的美餐,是给它们的日常食物锦上添花的——它们最喜欢的是兔子。

雄麋鹿继续踏上了积雪覆盖的麋鹿道路,但这次走得不紧不慢。两只松鸡在云杉林中的一棵桦树上啄食嫩叶,见它走近,拍着翅膀大叫着潜入一棵茂密的云杉中去了。甘德平原罕见的一只红松鼠猛跳到树顶,望着雄麋鹿走过,大气都不敢出。

尤克打头,路德和蒂比在中间,凯纳跟在后面15码的地方,四条狗依次从云杉丛中狂奔出来,停在雄麋鹿面前。雄麋鹿咆哮一声,交替抬起两只巨大的开裂的前蹄。蒂比疯狂吠叫着跑到一侧,然后突然转身面对着雄麋鹿。尤克紧接着走上来,毛发直立,狂吠不止。

雄麋鹿快步走了一段,对自己的能力非常自信。这里是森林深处,一切看起来都安宁静谧。它刨开积雪,嗅着下面的地衣和结了冰的灌木,却一心只想吃嫩柳叶。它离开了稀疏的云杉间的麋鹿小径,想找一个隐蔽处呆到晚上,然后再去找片柳树林。

它现在听得很清楚了,对方就在离这里不足两百码的地方,边追边高声咆哮。雄麋鹿向雪堆退了退,鹿角再次蹭了蹭雪地。狗群到了。

突然,它全身紧张,猛地抬起头,仔细辨别鼻孔周围打转的风——又一条狗来了。它不是刚才四条狗中的一条,但肯定是跟那个人一起的。雄麋鹿愤怒地摇晃鹿角,又奔跑起来。但它并没有跑太远。它来到一个风积丘前,转身背对着狗,踩实积雪,以防紧急关头自己的行动受到雪的妨碍。然后,它臀部擦着风积丘站定,准备迎战正向它接近的狗。

前方不远处有一小块空地,像浩瀚海洋中的一团泡沫。狂风扫起空地上的积雪,堆成一个高高的雪丘,形成一面几乎垂直于地面的雪墙,雄麋鹿知道狗群不可能从雪堆后面攻击自己,便站在雪堆前严阵以待。它刨开积雪,并伏下一只巨大的掌状鹿角,用尖端摩擦地面。然后它愤怒地猛跺前脚,踩实前方的积雪。雄麋鹿颈毛直立,双眼闪出红光,等待狗群的到来。

那狗到了,嘴巴张开,舌头伸在外面。雄麋鹿一边发出警告的呼噜声,一边低下鹿角在雪地上摩擦。但它并没有凶猛地冲出去进攻。对刚才的四条狗,它知道对方不堪一击,便毫不犹豫地发起了攻击。而眼前这条狗与雄麋鹿见过的最大的狼一般大。雄麋鹿天生的评估敌人的本领告诉它,奇里是个难对付的敌人。它知道,虽然它现在面对的只是一条狗而非四条,但它仍不能掉以轻心。

雄麋鹿停了下来,调转方向,脑袋高高仰起,矫健的后腿抵在一棵云杉树上。有那么几秒钟,它一动不动地站着,鼻子辨别着风里的气味,耳朵前后晃动,不放过任何声响。继续往前跑时,它跑得就没那么快了——它听到了狗的吠叫,也嗅到了它们的气味。但到现在为止,它走过的路上还没有其他东西追来。雄麋鹿清楚怎样对待狗群,自己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击退或者杀死它们。它没有必要跑得太快。

大狗突然左转,大雄鹿也转过去防御自己的侧面。奇里又跑到右边,却又对上了对方宽阔而坚不可摧的鹿角——那既是武器也是盔甲,以及狼牙棒似的前蹄——那可以粉碎一切敌人。而鹿角每个精致的分支上、鹿蹄每条光滑的弧线中都暗藏杀机。雄麋鹿站在那里,鼻孔中呼出蔑视和挑衅。它知道自己在原地是安全的,而且一旦对面威胁自己的东西主动出击,它就可以轻易杀掉对方了。

但雄麋鹿还是再次跑了起来,这一方面是因为那几条狗,另一方面更是因为狗身后可能有人跟着。虽说雄麋鹿并不怎么怕那些狗,但它还是害怕那个人的。雄麋鹿悄悄地沿云杉林中许多麋鹿道路中的一条奔跑,同时时刻注意从狗群吹向自己的风。这会儿,它嗅得到狗的气味,也听得到它们高声吠叫了。

大狗伸展身体,在雪地上趴了下来。雄麋鹿见状,又往后退了退,背靠着风积丘,保护好背后和胁腹。雄麋鹿也了解耐心的重要性,打算一直保持防卫姿势。它不停地跺着前蹄,心中有些不安,因为这条狗并不像其他狗那样冲上来,而是就这样静静趴着。

雄麋鹿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它曾几次击退过大灰狼,有一次甚至在林克·史蒂文斯夜间狩猎时被他的四条狗追上过。它们狂吠着扑上来,但它只晃了几下巨大的鹿角,踢了几下有力的前蹄,对方就逃之夭夭了。它们没什么可怕的。

整个夜晚,风吹个不停,卷来了更多积雪。严阵以待的雄麋鹿一直背靠风积丘站着,而那条警惕的狗一直在观察它的一举一动。半个月亮的朦胧光线透过暴风雪照进来,光亮刚好让雄麋鹿看得见大狗趴在雪中的黑色身影。雄麋鹿焦虑地一边不断挪动四蹄,一边不停摇晃脑袋。它硕大的胃开始发出抗议的咕噜声,因为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了。但饿着总比贸然出击,被坐等的敌人划破毫无保护的肚子和胁腹要好得多。雄鹿又一次挥动巨大的鹿角,鲜红的双眼发出愤怒的火焰——因为它竟不敢过去攻击一个不及它五分之一大的东西。但它毕竟不是傻瓜。

它一直沿着一条宽阔的麋鹿道路奔跑,因为这里最便于战斗。此刻它放慢了脚步,开始行走,并且踏上了云杉林中一条狭窄的小道,在旁边发现了另一条麋鹿道路,便向着来的方向走过去。雄麋鹿知道前方危机四伏,但又想知道那人和狗的确切位置。不久,风再次径直钻进它的鼻孔,雄麋鹿嗅到四条狗在它身后穷追不舍。

黎明慢腾腾地渗入夜空,不情不愿地漫向白雪覆盖的荒野。雄麋鹿抬起头,抖掉贴在宽阔掌状鹿角上的积雪,狂怒的双眼盯着对面无动于衷的大狗。它知道,只要自己能靠近那个东西,杀掉它就是抬抬蹄子或者挥挥鹿角的事了。但雄麋鹿也清楚如果它主动出击,那狗会比它行动更快,跃过来攻击自己的小腿或者肚子。它不得不呆在原地,靠风积丘保护:无论如何,活下来比吃东西更重要。

雄麋鹿知道自己不是有可能,而是很有可能被追踪,它也接受了这个事实。而且它甚至在确定自己被追逐之前,就定好计划要甩掉敌人了。它并不太担心,因为自己有云杉掩护。尽管如此,它也清楚如果自己想脱离危险,就不能出一丝差错。

快到中午的时候,雄麋鹿发现大狗不见了。它刚刚还在那里,浓重的气味还飘在空气中。但雄麋鹿就是看不见、听不到它的敌人了。雄麋鹿很清楚冲向那些仅仅看起来安全的地方是什么下场,因此不敢贸然行动,只是继续等待。

雄麋鹿在云杉形成的帘幕后面一动不动,抽动鼻子检验着风带来的气味,前后转动耳朵仔细探听。就在林克看见它的前一刻,风将那个人的准确位置传达到了雄麋鹿鼻中。雄麋鹿为了不暴露自己,小心翼翼不发出一丝声响,悄悄隐没到云杉丛中去了。它听到步枪响了,就开始狂奔,决心再一次成功逃脱。

这里是它的领土,它就生在这里,几乎了解泥炭沼泽中的每个圆丘以及森林中每棵树。离这里不到一百码的地方就有另外一个风积丘,就算那条狗现在离开只是个诡计,它也可以依靠那个风积丘来保护自己的背后和身体两侧。雄麋鹿小心翼翼地踱到离身后的风积丘十英尺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站着。半个小时过去了,仍然什么事也没有,它便跑了起来。它奔到百码外的那个风积丘前,背靠着风积丘站了好一会儿,鼻子嗅着气流,双耳前后转动仔细倾听。它还是嗅得到狗的气味,但对方在自己面前趴了那么久,留下点儿气味也不奇怪。

它对林克所携带的步枪有一种深深的敬畏。四年中,这雄麋鹿曾四次站在其他麋鹿附近听见那支步枪的响声。它亲眼看着其他麋鹿倒下,所以它了解那支步枪的威力。另外,四年中雄麋鹿还两次被林克追踪,但都悄悄逃脱了。雄麋鹿非常清楚,除非自己被林克看见,否则他是伤不了自己的。

雄麋鹿思量着下一步该如何行动,可脑中不禁浮现出柳树林以及它的肚子无限渴求的嫩叶。离这里不到半英里就有一大片柳树林,那里和这个风积丘之间有一块灰色巨石。如果需要战斗,它可以把地点选在那里。雄麋鹿从庇护地点冲出去,开始狂奔。就在这时,大狗像一支巨大的灰箭,从一秒钟之前还空无一物的云杉丛中冲了出来,向它奔来。

雄麋鹿之所以认识林克,是因为它经常从这个人雪鞋的印迹和它踏出的小路上穿过,非常熟悉这种气味。但这雄麋鹿决不会像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伙儿一样,在听到第一声警告后拔腿便跑。它是一头成年的老兽了——而它之所以活到现在,就是因为它年轻时积累了经验。

大狗扑上来,瞄准雄麋鹿的跗关节纵身一跃,同时猛咬下去。雄麋鹿只觉控制右后腿的强韧肌腱像紧绷的弦突然松下来一样断开了。雄麋鹿转身攻击时,大狗迅速从它面前跳开了。雄麋鹿想再次逃跑,但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右后腿了。

它是在去甘德河畔一片柳林吃叶子的路上觉察到林克·史蒂文斯和那些狗的,当时它立刻就停下了脚步。

大狗又一次跃向雄麋鹿柔软而无所保护的腹部,雄麋鹿踉踉跄跄想要反击,却没有成功。一大股鲜血喷涌而下,溅到了雪地上。雄麋鹿此时疯狂扭动铁蹄和鹿角,挥向面前的黑影。又一阵剧痛袭来——它的另一条后腿腱也被咬断了。接下来,雄麋鹿的眼神逐渐迷离。大狗扑到它喉咙上时,它几乎已经没有知觉了。

甘德平原上几乎所有动物都因饥饿而消瘦了,但那头大雄麋鹿是个例外。它不是食肉动物,所以仍然可以用胸脯压下柳条,吃上面的嫩叶。这头雄鹿又丑又孤僻,当鹿群在经过发情期的争斗后又聚集在一起时,它并没有参与任何一支队伍;当其他麋鹿纷纷迁徙时,它仍然呆在甘德河平原。如今它们大多离开了,这头雄麋鹿可以为自己选择最鲜最嫩的食物了。

奇里站到了它的战利品身上。一个猎人失了手的猎物,却被这条野狗捕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