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啰,”拉里说,“你也听到她说那些年轻庄稼人有‘灵气’,你一靠近那些人,闻到的第一种灵气是啥?就是大蒜味儿!”
“大蒜?”阿德里安非常惊讶地问,“玛戈喜欢大蒜吗?”
阿德里安觉得颇有逻辑,立刻嚼了一堆大蒜。结果玛戈用手绢捂着鼻子,说他闻起来简直像赶市集的巴士。
“不不,不必,”拉里赶快发话,“没有这个必要。为什么不做些比较简单的事呢?像是嚼大蒜。”
我觉得阿德里安是个很好的人,温和善良,你叫他做什么,他都愿意。因此我认为自己有义务帮他——除了把玛戈锁在他的卧室里之外,因为母亲一定会对这种方式皱眉头——可惜我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我决定找克拉夫斯基先生讨论,或许他有好的建议。于是我在喝咖啡的休息时间,叙述了阿德里安追不到玛戈的情况。从解不开的直角三角形斜边转到这个问题,对我们俩来说,都是一大解脱。
“我想不出我怎样才能变得像庄稼人,”阿德里安困惑地思索着,“我想我应该可以学吉他吧。”
“啊哈!”他说,“爱情的道路从来都不平坦。有时我们不免怀疑,倘若追求目标的路途永远平顺,人生不是有点乏味吗?”
“她是刚愎自用,”莱斯利说,“我最清楚了。”
我对老师突如泉涌的哲学思潮并不特别感兴趣,不过还是很有礼貌地耐心倾听。克拉夫斯基先生用修剪得十分美丽的手,秀气地捡起一块饼干,悬在咖啡杯上一秒钟,然后让饼干在棕色汁液中接受洗礼,再把它丢进嘴里。他细嚼慢咽了一阵子,双目微闭。
“不要理玛戈,阿德里安亲爱的,”母亲安抚他,“她在胡言乱语。你也知道,她非常顽固。再来个桃子吧。”
“我觉得,”他终于开口了,“这位年轻人太努力了。”
玛戈丢给我们大家这句令人迷惑的哲理,径自去与她石榴裙下最新的战利品—一位留着大把胡子、晒得黑亮的渔夫约会去了。阿德里安的痛苦是如此明显,我们都觉得有义务带他走出绝望的谷底。
我说阿德里安是英国人,而且不管怎么说,一个人怎么可能不努力呢?若不努力,如何能够成功?
“我并不想做好人,”玛戈说,“只要做法正确,最残酷的才是最好的。”
“啊,”克拉夫斯基先生顽皮地说,“可是一牵涉到感情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微微的漠视可以创造奇迹。”
“玛戈亲爱的,”母亲很紧张地瞄了受伤害的阿德里安一眼,“这样说不太好吧。”
他把十指指尖合并在一起,狂喜地凝视天花板。我可以预测我们又将进入另一次幻想之旅,里面有他最钟爱的神话人物——贵妇人。
“总而言之,”玛戈不理会拉里,“那才叫作男人,而不是流着口水、没有用的娘娘腔。”
“以前我曾经深深迷恋一位贵妇人,”克拉夫斯基说,“当然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我点点头,又拿了一块饼干。克拉夫斯基的故事一般都有点冗长。
“你是说‘灵气’吧?”拉里问。
“她是如此美丽又有才华,所有适婚男士都聚集在她身旁,就像……像……蜜蜂围着蜂蜜钵一样。”克拉夫斯基先生很满意自己的比喻。“从我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刻起,就深深地、无可救药地爱上她,同时我觉得她多少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
“他们好英俊,好可爱,”明知阿德里安很懊恼,玛戈还是这么说,“他们都很会唱歌。风度翩翩。他们都会弹吉他。随便给我一个,都比英国人好。他们身上都有一种秽气。”
他啜了一口咖啡,润润喉,把十指缠在一起,身体往桌子的中央靠过来。他的鼻孔在动,充满灵气的大眼睛溢满激动。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对玛戈的仰慕之情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玛戈对他的烦腻也随之高涨。我开始觉得阿德里安很可怜,因为他好像怎么做都不讨好。玛戈说他留胡子看起来像个理发小弟,他就把剃掉,结果玛戈又说胡子是男性的象征。然后,她还很坚决地在他面前表示,随便哪个希腊的年轻庄稼人都比英国男孩更吸引她。
“我猛烈地追求她,就像……就像……像一只循着猎物气味的猎犬。但是她对我非常冷漠,甚至嘲弄我为她奉献的爱。”
阿德里安对于唱针突然失踪,并且大家都告诉他在科孚买不到唱针,感到非常迷惑。他虽然是乐痴,记忆力却很好,于是他整日哼着《烟仔乔的酒吧》,仿佛一窝发了狂的男高音蜜蜂。
他停下来,眼里充满泪光,然后猛擤了几下鼻子。
“这个主意好。”母亲很高兴可以在不伤到阿德里安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我无法向你描述我所忍受的煎熬,如火焚烧般的嫉妒、夜夜无眠的痛苦。我瘦了二十四公斤!我的朋友都开始替我担心,当然,他们都想劝我,告诉我那位女子不值得我这样受苦。只有一位朋友例外,那是一位……一位世故的男性,自己有过好几次恋爱经验。他说我太努力了,只要我把我的心放在那位女士脚前一天,她就会像所有的女性,为着自己的胜利而感到不耐烦。但如果我表现得稍微冷淡一点,啊哈!我的朋友向我保证,情势就会大为改观。”
“你去跟他讲妈头痛,我去把唱针藏起来,如何?”莱斯利得意地说。
克拉夫斯基对我微微一笑,极富暗示地点点头,然后为自己再倒了点咖啡。
“这样只能暂时让我们耳根清净。”拉里说。
“你有没有变冷淡呢?”我问。
“这样吧,”玛戈说,“我跟他讲妈头痛好了。”
“当然有,”克拉夫斯基说,“我一刻钟也不浪费,搭船去中国了。”
“我现在真巴不得伤他!”拉里说。
我觉得这简直棒透了。如果你突然跳上一艘船去中国,还有哪个女人能夸口说她真正征服了你呢?中国是如此遥远,就连最虚荣的女人也要停下来仔细想想吧。等克拉夫斯基先生回国后,我很着急地问,发生了什么事呢?
“要委婉一点,亲爱的,”母亲说,“不要伤了他。”
“我发现她已经结婚了,”克拉夫斯基有点惭愧地说,因为他也知道这是个反高潮。
“天哪!”拉里爆发了,“这实在太过分了!玛戈,你一定要跟他谈一谈。”
“有些女人很善变,又没有耐性,可是我设法找到短暂与她独处的时机,她向我解释了一切。”
“我在那儿看见一位小妞……就在那里……第一次看见她……喔,妈妈伊奈丝……喔,妈妈伊奈丝……喔,妈妈伊奈丝……喔,妈妈伊奈丝……”阿德里安用颤音和留声机一起唱着。
我充满期待地等着。
对家人的不安浑然不觉的阿德里安,此刻随着唱片唱和起来。因为他和那位歌星的声音出奇地像,也是带着鼻音的男高音,所以结果相当恐怖。
“她说,”克拉夫斯基先生继续说下去,“她以为我去当喇嘛了,再也不会回来,所以她就结婚了。那可人儿若是知道,一定会为我守候,可是她因为太悲伤,就嫁给了第一个向她求婚的男人。要不是我对航程估算错误,今天她已经是我的人了。”
“什么?旁边有那种噪声他会听得见?拿个喇叭在他耳朵旁边吹还差不多。”
他又猛擤几下鼻子,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我努力消化这个故事,但对如何帮助阿德里安却还是理不出头绪。我是不是应该把我的船“靴子-棒槌客”借给他,叫他划去阿尔巴尼亚呢?这么做,我不单要承担失去宝贝船的风险,更担心阿德里安不够强壮,根本划不了那么远。
“嘘!他听得见,拉里。”母亲说。
我同意克拉夫斯基的说法,阿德里安太操之过急,但我也深知自己的姐姐有多么善变,如果她的仰慕者突然消失,搞不好她会很开心,一点都不会绝望。阿德里安的问题在于他从来没有机会跟玛戈独处。我决定亲自督导阿德里安的行动,否则他根本没有成功的希望。
“我知道他这样想,所以我才不能容忍这么严重的无知。”拉里说,“你知不知道,他昨天打断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换上那个人的号叫。我告诉你,他大概跟上帝之鞭阿提拉(44)一样有文化!”
首先,不能让他像只小绵羊一样整天跟在玛戈后面,要假装冷淡。于是我诱骗他跟我一起到附近山林里探险。这一步很容易。玛戈为了自我保护,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在阿德里安露面以前就出门去了,所以阿德里安总是一个人没事儿干。母亲本来想教他学烧菜,可是在他有一次忘记关冰柜的门导致一半宝贵的食物都融化了,让一整锅油着了火,把一条很好的羊腿烤成羊肉干,把半打鸡蛋摔在厨房地上之后,母亲便非常支持我的提议。
“可是这样很不礼貌啊,”母亲很担心地说,“到底是他带来的礼物,他还以为我们都喜欢。”
以他在城市长大的背景来看,阿德里安算是位十分值得钦佩的游伴。他从来不抱怨,总是极有耐性地服从我言简意赅的指令,像是“抓着!”“不要动,它会咬你!”之类,而且他似乎对我们追逐的动物真的很感兴趣。
“这两件事有什么关系?”拉里说,“就因为他是个乐痴,我们也非得跟着一起受折磨吗?那是玛戈的唱片。她有责任!”
如同克拉夫斯基先生所预料的,玛戈对阿德里安突然失踪开始感到好奇。虽然她不在意他,可是一旦他不关注自己了,她又非常生气。她想知道阿德里安和我整天都在干什么。我很严肃地说,他在协助我从事动物学研究工作,而且他锻炼体能的进度非常好,再这样下去,我敢说在暑假结束时,他会成为一位非常能干的自然学家。
“不,你不可以这样,亲爱的,”母亲说,“他毕竟是客人。”
“我不懂你怎么能跟这么笨的人泡在一起,”她说,“我觉得他无聊透顶。”
“对,而且是他带来送给你的,”莱斯利说,“那是你的礼物,你为什么不去叫他不要再放了。”
我说那很公平,因为阿德里安向我透露,他觉得玛戈也有点无聊。
“好了,好了,他喜欢嘛。”母亲安抚大家。
“什么?”玛戈的火一下子冒起来,“他怎么敢说这种话!他怎么敢!”
“我受不了了,他为什么不放点别的?”玛戈哀号。
我带有哲学意味地说,这还不是她自己的错。像她这样摆架子,谁不会觉得她无聊呢?从来不陪人家游泳,不陪人家散步,总是凶巴巴的。
“在哈瓦那烟仔乔的酒吧里,”留声机里大声传出一个鼻音很重的男高音,“我流连不去,止不住渴……”
“我才没有凶巴巴,”玛戈生气地说,“我只是实话实说。如果他想散步,我就陪他散步!我无聊,哼!”
有一天早晨,拉里听到留声机发出的嘶嘶声,开始呻吟:“拜托不要再放了!不要在这种时候放!”
我被自己的成功设计冲昏了头,以至于忘了一件事——玛戈也跟我们家任何一个人一样,一旦惹火了她,她会是个很可怕的敌人。那天晚上,她对阿德里安的态度出奇地有礼、迷人,除了受害者之外,每个人都十分惊讶,起了警觉之心。玛戈把话题兜到散步这件事上,表示阿德里安停留科孚的时间所剩无几,应该四处走走,多看看。还有什么比散步更好的呢?是的,阿德里安结结巴巴地同意,散步的确是欣赏乡间风景的最佳方法。
可是他除了会在玛戈走进房间时突然脸红,然后坐在那儿嘴巴微张地呆望玛戈之外(我不得不承认那个时候他看起来的确有点像只大耳猎犬),并没有任何不正常的举止。他送玛戈的礼物是一张唱片,显然他认为那首歌可以跟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媲美。后来我们全家都恨透了这首粗腔横调,歌名叫作《烟仔乔的酒吧》的小曲子,因为阿德里安一天要是不放它个二十遍,就好像日子过不下去似的。
“后天我打算出去散个步,”玛戈说,“一定会很舒服的。可惜你现在忙着跟杰瑞在一起,否则你就可以跟我一起去。”
两个星期之后,精疲力竭、饿得半死的阿德里安到了。他几乎身无分文地从加来开始骑自行车旅行,可是自行车到了布林迪西就四分五裂了。最初几天我们几乎看不到他,因为母亲坚持要他早点上床,晚点起床,而且每样东西都要他多吃一份。等他终于露脸了,我暗自观察他,看他有没有流口水的迹象。家里虽然招待过各式各样的怪客人,却还没碰到过一个会流口水的,我很急切地想目睹这个怪现象。
“噢,这个你不用担心,杰瑞可以照顾自己的。”阿德里安说。我私下觉得,他这样讲实在太不顾及别人的感受了。“我很愿意跟你一起去。”他补充道。
“好了,”母亲像在解决问题似的说,“反正会有很多活动让他参加,我想他不会有时间流口水的。”
“那好,”玛戈说,“你一定会很喜欢的,那是岛上最棒的一条路。”
“他不会流口水。他从来不流口水。”
“哪里?”莱斯利问。
“他是莱斯利的朋友,叫他去对着莱斯利流口水。”
“里亚佩德斯,”玛戈说,“我有几百年没去过那里了。”
“我就从来没见过他流口水,”母亲说,“而且我也不能因为人家流口水,就不让人家来家里住啊。玛戈,你讲点儿道理。”
“里亚佩德斯?”莱斯利叫道,“散步?那等于在岛的另一边嘛,要走好几个小时。”
“我才没有,”玛戈愤愤地说,“我就是不喜欢他。没出息!每次你一回头,一定会看到他在那儿流口水。”
“我想我们可以在路上野餐,消磨一整天,”玛戈撒娇地说,“不过当然要看阿德里安愿不愿意。”
“本来就是,”莱斯利火药味儿也上来了,“还不是玛戈,她以为每个男人都在追她。”
就算玛戈建议穿着盔甲潜泳到意大利,再潜泳回来,阿德里安也会愿意。我说我想跟他们一起去,因为从研究动物学的角度来看,那段路很有趣。玛戈投给我一个预示灾祸的眼神。
“玛戈亲爱的,你怎么可以这样讲阿德里安呢?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形容词,太夸张了。我从来没见过他像个……像个……像你讲的那个样子。他对我一直都彬彬有礼的。”
“如果你要跟,你就要听话。”她很神秘地说。
母亲把眼镜扶正,瞪着玛戈。
不消说,阿德里安为了玛戈邀请他一起去散步兴奋得不得了。我却不这么乐观。我说里亚德佩斯非常远,而且现在天气很热,阿德里安说他一点儿都不在意。私底下,我觉得阿德里安身体太弱,可能支撑不了。可是我不能对他说,因为那像瞧不起他。
“这就是重点!我不要他像个饥渴的大耳猎犬到处流口水。”
那天早上五点钟,我们在阳台上集合,阿德里安穿了一双不知从哪里买来的超级大钉靴、长裤和厚法兰绒长袖衬衫。令我震惊的是,当我告诉阿德里安穿这身行头,在连树荫下都超过三十八摄氏度的大热天里穿过小岛,实在不太适合的时候,玛戈居然不同意。阿德里安这身打扮再适合不过了,而且是她亲自为他挑选的。
“我还以为你喜欢阿德里安呢,”母亲很惊讶地说,“如果我没记错,他很喜欢你。”
她完全不提自己只穿透明的游泳衣、凉鞋,而我穿短裤和T恤的事实。她背了一个巨大的背包(我自然以为那就是我们的食物和饮料),还拿了一根粗手杖。我则带了我的采集袋和捕蝶网。
“我可不高兴,”玛戈插话进来,“他是我认识的最无聊的人。一看到他,我就想打呵欠。难道你不能写信告诉他,我们家已经住满了,妈?”
出发之前,我觉得玛戈的步伐快得没道理。很快阿德里安就已经大汗淋漓,满脸发红。玛戈不顾我的反对,一直避开阴凉的橄榄树林,专挑空旷的路走。到最后,我虽然跟他们保持同样的速度,却一直走在几百米外的树荫下。阿德里安怕玛戈说他不中用,一直黏糊糊地紧跟在玛戈后面。四小时之后,他已经跛得很厉害,拖着鞋子往前走。灰色衬衫被汗浸成黑色,脸色也变成吓人的紫红色。
“可不是吗,”母亲很兴奋地说,“好有礼貌。”
“想休息一下吗?”玛戈这时问。
“嗯,他是个好孩子。”拉里很慷慨地承认。
“只要喝点饮料就好。”阿德里安用秧鸡(45)似的干哑声音说。
“好极了,”莱斯利说,“阿德里安来我们家太棒了。”
我说这个主意好极了。玛戈停下来,选了一处可以烤熟一群牛的空旷地带,在一个又红又烫的大石头上坐下,很神秘地在背包里掏了一阵,拿出三小瓶“卡沙沙”——一种当地产的、非常甜的气泡柠檬汁。
“她说阿德里安要去欧洲大陆旅行,可不可以来科孚和我们聚一聚。”
“来,”她递给我们一人一瓶,“这个可以提提神儿。”
“她到底想干吗?”
“卡沙沙”除了过甜、气泡过多之外,还是热的,因此非但不能解渴,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快到中午时,我们已经可以看见小岛另一面的海岸了。这个消息为阿德里安暗淡的眼瞳注入了一丝光彩。玛戈说,等到了海边,我们就可以休息、游泳。
莱斯利嘲弄地哼了两声。
我们抵达荒芜的海岸,爬下七横八竖、庞大如巨人公墓的红棕巨岩,阿德里安马上在一块头上戴着一丛桃金娘假发和撑一把松树小阳伞的巨石阴影下颓然倒下,剥掉自己身上的衬衫和靴子。我们看到他的脚的颜色和脸的一样,红得吓人,而且起了很多水泡。玛戈建议他最好到岩塘里泡泡脚。于是当我和玛戈下水游泳时,他便听话地在一旁泡脚。等大家都恢复了精神之后,我们蹲在石头的阴影下,我说应该吃点东西、喝点饮料了。
“莱斯利亲爱的,你怎么可以叫人家老太婆,她以前对你很好,不记得了吗?”
“没有。”玛戈说。
“那个老太婆想干吗?”莱斯利问。
一阵不知如何是好的沉默。
“福蒂斯丘·斯迈思太太来了一封信。”母亲说。
“什么意思,没有?”阿德里安问,“那你背包里是什么东西?”
“什么事太好了?”拉里问。
“噢,都只是我游泳用的东西,”玛戈说,“我决定不带任何食物,因为天气太热,我不想背那么沉的东西。反正只要我们早点上路,就可以赶回家吃晚饭了。”
我们全部停下来,狐疑地看着她。
“那喝的东西呢?”阿德里安喉咙沙哑地问,“你还有没有卡沙沙?”
“太好了,”她说,“太好了。”
“当然没有,”玛戈很烦躁地说,“我带了三瓶。一人一瓶,不是吗?背起来很沉!我真不懂你在唠叨什么,你平常吃太多了,休息一下对你有好处,可以让你排排毒!”
就在别墅热得像火炉,被烤得像片儿脆饼干,到处集结各种昆虫动物时,阿德里安·福蒂斯丘·斯迈思也来了。阿德里安是莱斯利的同学,之前在英国曾经在我们家住过一个暑假,结果无可救药地爱上玛戈,令玛戈十分厌烦。那天我们一家聚集在阳台上,阅读两个星期一次的邮件。母亲向大家宣布阿德里安即将抵达的消息。
我从来没见过阿德里安像现在这么接近情绪失控。
最令我生气的是,蝶儿卓破坏了这场精彩的好戏。为了让它不再搅局,我把它抱回了与丈夫泰伦斯·奥利佛·艾伯特·迪克共享的小花园内,它们老两口就住在一道生满金盏菊的石槽下。我想蝶儿卓今天晚上已经吃得足够饱了。
“我不懂排毒是什么意思,也不想排毒,”他冷冰冰地说,“就算我想,也不会走过半个小岛来做这件事。”
虽然我阅读过食物链的介绍和适者生存的理论,但仍然觉得这太过分了。
“这就是你的毛病,你太娘娘腔了,”玛戈不屑地说,“带你出来散个小步,你就吵着要食物跟酒。整天就只知道享受。”
它暂停了一秒钟,然后在我还来不及阻止以前,就以蛤蟆惯有的果决模样往前一纵,张开大嘴,舌头一卷,把蜈蚣和蛾一起卷进巨口之中。接着,它又暂停一下,吞了一口,凸眼睛暂时消失,然后很灵活地向左转,把螳螂和壁虎也一起卷进嘴里。我看见壁虎的尾巴露在外面,在蝶儿卓的厚嘴唇上像条虫似的不断扭动,可是刹那间,蝶儿卓就以蛤蟆特有的动作,用拇指把那段尾巴塞进嘴里去了。
“我不认为在这种大热天里喝点饮料是享受,”阿德里安说,“这是必需品!”
我观看这场奇异的四角大战入了迷,完全忘记蝶儿卓的存在,因此当它出现时,我毫无准备。那时我正趴在地上,鼻尖大概只距离战场十五厘米。我不知道蝶儿卓也一直蹲在椅子下观察这场冲突战,这时胖墩墩的它决定跳出来。
我觉得这样争论下去全无好处,便拿着三瓶卡沙沙的空瓶子,沿着海岸走了一公里路,找到我知道的一条细小泉水。抵达之后,我看到一个男人蹲在那儿吃他的午餐。他有一张棕色、满是风霜的脸,还有一撮黑色的大胡子,穿着庄稼人在田中干活儿时穿的厚羊毛袜,脚旁躺着他的短柄宽刃锄头。
这时,泰瑞莎·奥莉薇·艾格妮丝·蝶儿卓——简称蝶儿卓,也露脸了。蝶儿卓是我找到的一对儿超级巨大癞蛤蟆中的一只,那两只蛤蟆很轻松就被我驯养了,安置在阳台下用墙围起来的小花园里。它们就在天竺葵与橘子树下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只在屋内掌灯以后,爬上阳台,享受属于它们的那份儿昆虫大餐。
“健康哟!”他十分惊讶地跟我打招呼,很有礼貌地比比泉水,好像他是主人似的。
我正准备插手,让螳螂与壁虎都加入我的小小动物园时,另一位主角进场了——一只蜈蚣从葡萄藤的阴影中倏地滑进来,不断移动的脚像一块飞毯,移向仍在抽搐的蛾。蜈蚣骑到蛾的尸体上,双颚陷进蛾柔软的胸部。那一幕太惊人了:螳螂几乎折成两半,用利爪往下劈砍壁虎;兴奋得双眼鼓凸的壁虎,虽然遭到巨大对手的左右抽打,却仍然紧咬着螳螂不放;在一旁的蜈蚣发觉自己不可能移动那只蛾之后,便像个钢盔似的罩在蛾的尸体上,开始吸食蛾体内的精髓。
向他问好之后,我把脸对准泉水滋养的那一圈绿色青苔,把头浸在细羊齿植物底下跳动如心脏的清澈泉水里,深深地喝了一口。水的滋味竟是那么的好。我把头和脖子打湿,坐下来,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螳螂走到浑然不觉的蛾身旁,暂停,晃动一下,然后霍地伸出前爪抓住蛾。蛾的体积很大,开始狂乱地拍翅挣扎,螳螂要使出全部力气,才能用残酷的镰刀手臂攫住蛾。正当螳螂像个笨拙的杂技表演者与蛾缠斗时,把胖尾巴甩得牛气冲天的小壁虎也发动攻势了。它往前一纵,像只牛头犬似的紧紧咬住螳螂的翅鞘。螳螂正忙着用爪子应付蛾,背后猛然受到攻击,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带着蛾与壁虎,一起掉到了地上。落地时,小壁虎还死咬着螳螂翅鞘不放。螳螂放开已经半死的蛾,腾出生满利齿的前爪来与壁虎较量。
“好水,”那男人说,“很甜吧?跟水果一样。”
小壁虎显然从来没见过螳螂,不知道螳螂的可怕。对它来说,这只不过是它连做梦都想要的一大盘绿色晚餐。它完全不考虑螳螂体积比自己大五倍的事实,毫不犹豫地跟在螳螂后面潜行。而螳螂此时也已选定一只Y字纹银蛾,舞着老小姐似的细腿逼上前,只偶尔停下来左右晃动一番,像个魔鬼的化身。紧跟在螳螂后面的,就是那只低着头、充满决心的小壁虎。螳螂一停,它也跟着停下来,像只小狗似的甩动它短胖得可笑的小尾巴。
我说泉水可口极了,说罢便开始清洗卡沙沙的空瓶,装满泉水。
小壁虎做短暂的休息,顺便观望战场。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击翅声,一只巨大的螳螂飞越阳台,停在距离它十几厘米远的墙上。螳螂发出一阵揉弄硬纸般的声响,收拢翅膀,祈祷似的高举长满倒刺的前臂,用疯狂的眼神环顾四周,小头左扭右扭,审视这个为它群集的昆虫大会。
“上面还有一个泉,”男人指着陡峭的山壁说,“可是那里的水不同,苦的。这是甜的好水。你是外国人?”
小壁虎无视坐在它身边的传统美食小蛾,却跟在一只几乎跟它自己一样大的橡木枯叶蛾后面潜行,可惜它把冲刺距离估算错了,只咬住蛾的翅膀尖端。蛾用力拍击棕色翅膀,腾空飞起,差点儿就让小壁虎站不稳脚而被带到空中。小壁虎处变不惊,只稍做休息,紧接着对一只跟它一样大的长角甲虫展开攻势,显然它没有考虑到自己根本不可能咽下这么坚硬多刺的怪物。结果甲虫坚硬光亮的身体让它无处下口,只是成功地把甲虫撞下地去了。
我一边用空瓶装水,一边回答他的问题,可是脑袋却忙着想别的。旁边就是他剩下来的午餐——半条黄得像黄玫瑰的玉米面包、几瓣儿肥肥的白蒜、一大把黑得像甲虫的皱皮大橄榄。一看到它们,我的嘴巴就开始分泌口水,我这才清楚地意识到,从清晨起来到现在,我什么都没吃。那男人终于注意到我不停瞄他食物的眼神。他以庄稼人惯有的大方态度,拿出小刀。
它不知道对于自己这么小的动物而言,有些昆虫是很危险的。如同早期的传教士,它的脑袋里只有自己,没料到自己也是别人眼里的可口美食。
“面包?”他问,“你想吃面包吗?”
小壁虎吞下最后一点透明翅膀,趴在墙上沉思了一会儿,不时眨下眼睛。周围有各种体积小又容易抓的昆虫,我不懂它为什么偏偏选择笨重又难以下咽的草蛉。不过我很快就发现,原来它是只眼大胃小的贪吃鬼。刚从蛋里孵出来,捕食方面缺乏母亲的指导,便自以为是地认为,所有昆虫都可以吃,而且越大越好。
我说我非常想吃面包,问题是我们有三个人。我姐姐和她的丈夫(我扯谎)还在乱石堆里饿肚子。他把刀子收起来,卷起所有剩下的食物,递给我。
它一定是刚刚孵化出来,体长不过四厘米。虽然它刚来到这世界不久,但显然没有因此就比别人少吃一点,因为它的身体和尾巴快胖成球儿了。它的嘴巴咧成一个大大的、害羞的微笑,圆圆的黑眼睛满是惊异,仿佛一个看见巨桌筵席的小孩。我还来不及阻止,它已经一摇一晃地穿过墙壁,开始抓起一只草蛉当晚餐了。草蛉是一种有绿色轻纱般透明翅膀和金绿色大眼睛的昆虫,深得我的欢心,以至于让我对那只小壁虎产生了些许厌恶。
“拿去给他们,”他咧嘴一笑,“我已经吃饱了,科孚岛怎么可以让外国人饿肚子呢,传出去多难听!”
灯后的墙面早已被各种昆虫霸占,经过几次自杀式的失败尝试,此刻都趴在墙上休养,以便待会儿再接再厉。从墙角胶泥一道极小的缝隙里,钻出一只我所见过的最小、最胖的壁虎。
我连声道谢,把橄榄和大蒜包在手帕里,腋下夹着卡沙沙瓶子和面包,开始往回走。
有一天晚上掌灯之后,我正耐心地等待新样本上门。时间还早,除了我与几只蝙蝠之外,其他掠食者尚未露脸。蝙蝠在阳台上左冲右掠,捕杀距离油灯一掌处的多汁点心,翅膀虎虎生风,吹得灯火一明一灭。淡绿色的夕阳余晖逐渐隐没,蟋蟀开始发出富有音乐感的悠长鸣叫,黑暗的橄榄树林被萤火虫的荧光点亮,被太阳灼伤的大别墅在夜色里呻吟着安顿下来。
“快回安全的地方。”那男人在我身后大叫。
这种蜈蚣体长七八厘米,宽度像根被压扁的铅笔,周边是一圈流苏似的细长腿,移动时,每一对脚都在动,整圈流苏看起来如波浪起伏,它们就像冰上的石头一样滑溜,安静得吓人,算得上是最凶残、最有技巧的掠食者之一。
我抬头看看碧蓝如洗的天空,心想那男人看错了吧,于是没回应。回去后,我看见阿德里安闷闷不乐地在岩塘里泡脚,玛戈在石头上晒日光浴,荒腔走板地哼着小曲。看到我提着食物回来,他们便乐不可支地扑向食物,扯下一块块金黄色的面包,大口吞着橄榄和大蒜,像两头饿坏了的狼。
在地上,我的竞争对手是巧克力色的大蜘蛛,它们像长手长脚、毛茸茸的群狼,蛰伏在阴影里,突然冲出来,试图从我手中抢走猎物。蜘蛛的帮凶是有着漂亮的绿色及银灰色斑块皮肤的胖大蛤蟆,它们一路跳着、吞着,为这丰盛的食场欢欣鼓舞,同时还得加上动作迅速而鬼祟、带点儿邪气的蜈蚣。
“好了,”玛戈等我们吃完了很高兴地说,好像食物是她准备的似的,“真好吃。现在我们最好赶快上路吧。”
这样的昆虫大集合,对我而言自然是棒透了。每个晚上我都守候在灯旁,准备好采集盒与瓶罐,与其他掠食者争抢样本。因为竞争十分惨烈,我得随时保持警觉。天花板上有粉红色的有点苍白的壁虎,脚趾张开、鼓凸着眼睛,无限小心地潜行在蛾与甲虫后面。壁虎旁边是不停摇晃的伪君子绿螳螂,它们拥有疯狂的眼神和没有下巴的尖脸,随着细长多刺的腿移动,像极了绿色的吸血鬼。
阿德里安本来待在凉水里很快乐的一双脚,这时已经肿了。靠着玛戈和我一起用力,才帮他把靴子穿回去。即使强迫自己穿上靴子,他仍然只能很痛苦地跟在后面,一瘸一拐的像只老乌龟。
入夜掌灯之后,上千只昆虫也出现了。各种形状的蛾,从淡褐色、翅膀像破烂羽毛的小蛾,到带着粉红、银色条纹的巨大天蛾,应有尽有。天蛾对准灯光的自杀俯冲,足可撞碎煤油灯管。除了蛾之外,还有甲虫。有些黑得像在服丧,有些带着鲜艳的条纹和图案,有些触角又短又粗,有些触角却像长髯(rán)一样又长又细。尾随昆虫而来的,是数不尽的微小生物,怪异的形状和颜色只有用放大镜才能看得清楚。
“拜托你快一点好不好!”走了一两公里路之后,玛戈很烦躁地对落在后面的阿德里安大叫。
不过,跳蚤还不是屋子里最令人讨厌的。浴室里到处是黑亮如乌木的小蝎子,因为那里最凉快。有一天晚上,莱斯利很不明智地光着脚丫进去刷牙,结果被蜇到脚趾。那只蝎子体长不到两厘米,但它让你遭遇的痛苦远超它的体积。莱斯利过了好几天才能走路。大一点儿的蝎子更喜欢厨房,它们大摇大摆地挂在天花板上,像极了奇形怪状的空中龙虾。
“我没有办法走快,我的脚痛死了。”阿德里安很悲惨地说。
它们突然驾到,来路不明,在我们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以前,就已经像游牧的鞑(dá)靼(dá)人(43)一样,占领了我们的地盘。它们无处不在,你在房子里走动时,它们会跳到你身上,往你的腿上爬。有好一阵子,卧室根本没法儿待,我们就把床拖到外面阳台上去睡觉。
他不理会我们说他会被灼伤的警告,径自把法兰绒衬衫脱掉,将一身牛奶般细白的皮肤暴露在太阳底下。等我们走到距离别墅三公里左右时,好心农夫的预言成了事实。
煤油只实现了极短暂的救赎。伴随越来越多的扁虱进驻屋内,到了夜晚,你躺在床上可以看到一列列的扁虱纵队,循着奇怪的路线在房间里行军。好在扁虱不会攻击我们,只专注于把狗儿们逼疯。不过,决定搬进来跟我们同居的大群跳蚤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这些夏日雷雨全都郁积在阿尔巴尼亚山峦中的层积云里,然后被一阵热得像烤箱里刮出来的强风扫过科孚岛。先扑上来的是风,挟着沙土和落叶往我们的身上鞭打,使我们无法睁眼。橄榄树由绿转银,像一群群不断翻腾发亮的鱼。强风呼啸着穿过千万片树叶,发出巨浪拍岸的吼声。
一大队一大队的扁虱长驱直入,开始围攻狗儿,聚拢在它们的耳朵和头上,看起来像链子甲,也和链子甲一样难除掉。我们只好使出杀手锏,在狗儿们身上浇煤油,扁虱就会掉下来。狗儿们觉得遭受这种待遇简直是奇耻大辱,气喘吁吁、无精打采地绕着屋子转圈,带着身上一股呛鼻的煤油味儿,随处撒下成堆的扁虱。拉里说我们应该挂个“危险——内有易燃狗群!”的警告牌子,以防万一有人在狗儿附近丢根火柴,整个别墅就会像个火绒盒似的,被烧得一干二净。
蓝天在刹那之间奇迹似的被瘀青色的云朵遮住,和薰衣草一样颜色的闪电操着锯齿形的矛戟,把云层划成碎片。猛暴的热风威力增强,橄榄树林像是受到巨大掠食者的摇撼,抖动着发出嘶嘶的叫声。接着,雨来了,自天空倾盆而下,像弹弓射出来的小石子一样打在我们身上。伴随这一切的背景音乐,是在云端横行霸道的雷声,云飞电掣,雷霆咆哮,仿佛一百万颗星球撞击在一起,雪崩似的自宇宙各方陨落。
对别墅周围的动物来说,屋子好比一连串的大木洞,室温大概比附近的橄榄树林、橘子园和柠檬园能低个半度,所以动物们通通跑来和我们挤。刚开始,我自然成了众矢之的,可是后来动物入侵的规模实在太大,我的家人才明白我一个人不可能弄来种类与数量如此浩繁的动物。
这是我们碰到的最过瘾的一次雷雨,玛戈和我觉得十分享受。经过一天的酷暑和闷热,那咬人的雨点和吓人的噪音令人振奋不已。阿德里安却不这么认为。很不幸,他惧怕闪电,因此雷雨只会让他惶恐惊栗。我们本想借着唱歌转移他的注意力,但雷声太响,他根本听不见。就这样,我们艰难地往前行进,终于透过横划雨丝的橄榄树林,看见别墅温暖的灯光。到家后,半死不活的阿德里安踉跄地撞进前门。母亲出现在玄关里。
没有一点儿风,热气像一只锅盖盖在小岛上。在凝止的山坡上,植物与杂草被染成蜂蜜般的焦黄色立在那儿,慢慢枯死,脆得像木屑。白天如此炎热,就连蝉儿也早早把歌唱完,在大白天里午睡去了。土地被烤得发烫,不穿鞋子,哪里都不敢去了。
“你们这些小孩去哪儿了?我都开始担心了。”她才说完,就看到阿德里安,“老天!阿德里安亲爱的,你做了什么?”
那又是一个非常热,会吸干所有水分、晒裂土地的夏季。天空被染成苍白的勿忘我颜色。海洋被压得扁扁的,仿佛一汪蓝色的大水池,一动也不动,温润得像鲜奶。入夜后,你可以听见地板、套窗和屋梁在炙热的空气里摇晃、呻吟,就连它们体内仅剩的最后一滴汁液都被吸干了。圆月如一团红炭升起,在天鹅绒般的天空中,往下瞋目怒视。清晨,只要太阳露脸十分钟,就热得让人难受。
难怪她要问,阿德里安的身上没有被太阳烤红的部分,现在已经变成青绿色。他的脚几乎不能走路,因为牙齿打战得太厉害,又讲不出话来。母亲先责备他,继而安慰他,并把他快速送上床去。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躺在那里没动过,企图从轻微中暑、严重感冒和烂脚中恢复过来。
——《所罗门诗篇·五》
“他活该!”玛戈狠心地说,“谁叫他说我无聊!这叫以牙还牙。”
带着葡萄酒瓶留下来陪我,用苹果安慰我,因我为爱情生病了。
孰知,阿德里安竟也在无意间“以眼还眼”了——身体复原之后,他便在城里找到一家唱针存货极多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