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马克洛雅尼斯送来的野猪。”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说。
“哦!”女伯爵兴奋地握紧她的小肥手,“主菜来了!是什么,穆斯塔法,是什么?”
“哦!野猪!野猪!”女伯爵尖叫,双手抱着自己的胖胖脸颊,“太棒了!我都忘了。你喜欢野猪肉吧?”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把鹬的残骸收走,再斟满酒。我开始觉得肚子很胀,暗自希望后面的菜不多了。可是盘子旁边还有一大堆刀叉勺没用,当我看到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从昏暗的厨房那边抬着一大盘食物走过来,不免心惊肉跳。
我说那是我最喜欢吃的肉之一(这是真话!),不过我能不能只要一小份?
我突然觉得亨利虽然是个麻烦丈夫,自己的日子大概也充满挫折感。
“当然可以!”她说着便倾身向前,开始从那一大块金黄色、闪着油亮肉汁的胸背肉里,切下厚厚一片片的粉红色肉排。她在一个盘子里放了三片——显然觉得这是公认的“一小份”标准——然后在肉旁边堆满配菜:一堆可爱的金色小野菇;里面塞有酸乳酪和续随子花蕾的小段髓骨;皮切开,涂上牛油的烤洋芋;红得像冬阳的胡萝卜,和一截截用乳酪慢炖的玉白蒜苗梗子。我观察了一下这盘食物,偷偷把自己短裤的头三个钮扣解开。
“我真不懂吃素的人,”女伯爵用叉子猛戳鹬的头盖骨,想弄碎了吃里面的脑子,“亨利一度想吃素。你相信吗?真受不了!‘亨利,’我对他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的食物贮藏室里,东西多得可以喂饱一个军队,不能靠我一个人吃啊。你想想嘛,亲爱的,而且我才订了两打野兔。亨利,’我说,‘你不能这样乱赶时髦。’”
“以前亨利还在世的时候,我们经常有野猪吃。他以前常常去阿尔巴尼亚打野猪,你知道。可是现在我们很少有了。真难得!要不要再来点野菇?不要?吃这个很好啊。吃完这道菜,我想我们该休息一下。我一直觉得,休息对消化最重要了。”然后女伯爵又天真地加了一句,“让你可以再吃多一点儿。”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把我的空盘子收走,为我们斟上深红如龙心的红酒,然后在我们面前放下一盘鹬,鹬的头转过来,长喙叉住自己的身体,被挖空的眼窝控诉地瞅着我们,它们被烧烤得膨膨焦焦的,每一只旁边摆了一块方形烤面包。盘子周围装饰着薄如秋叶的烤洋芋片、淡绿色白心芦笋和小豌豆。
野猪肉又香又多汁,用加了香料的葡萄酒腌得十分入味,里面塞了大蒜粒一起烤。即使如此,我仍是极其艰辛才吃完它。女伯爵吃了两份,两份分量一模一样。吃完后,脸色已变成淡褐色的她往后一靠,用一条小得可怜的蕾丝手帕把眉毛上的汗珠抹掉。
“你难道不爱这些小鱼吗?美极了!当然,它们这么小就得死掉很可怜,可是,能够把它们全部吃掉,不必担心骨头,真是太棒了。你可以放心吃!亨利,我的先生,有一段时间开始搜集死人骨头。我的老天,家里看起来简直像个停尸间,闻起来也像。‘亨利,’我对他说,‘亨利,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在培养不健康的死亡欲望,你得去看心理医生。’”
“休息一下,嗯?”她声音混浊地说,对我笑笑,“休息一下,恢复元气。”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再替我们斟满淡绿色,带着麝香味的白酒,然后在我们面前摆上一盘小鱼,每一只都炸成金黄色。跟鱼一起上的是一盘柠檬片,和满满一碗我从来没见过的奇怪调味汁。女伯爵在自己的盘里把小鱼堆成小山似的,倒上火山熔岩似的调味汁,然后极奢侈地在鱼上、桌子上和自己身上挤满柠檬汁。她对我甜甜一笑,胖脸已变成亮粉红色,额头上渗出细细的汗珠。不过她惊人的食量并没有破坏她的说话能力,因为她的嘴巴还是讲个不停。
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任何元气可以恢复了,可是我不想这么说。我点头微笑,把短裤上所有的扣子全都解开。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上的第一道菜,是一道很清很细的汤,汤里飘着金色的小肥肉泡泡,上面浮着手指甲大小的油煎小面包粒,宛如琥珀色海洋里的香脆小木筏。可口极了!女伯爵喝了两份,咔哧咔哧咬着油煎面包粒,听起来像是踩过枯叶的声响。
休息的时候,女伯爵抽了一根细长的雪茄烟、吃咸花生米,同时不停地聊她的先生。休息一下让我舒服很多,我觉得不那么撑,也不那么想睡觉了。等到女伯爵决定我们的肠胃已经休息够了,她叫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上下一道菜。幸好,那只是一个小小的蛋卷,松脆的外皮是金黄色的,里面塞满了粉红色的小虾,又软又多汁。
体内装满白兰地加香槟的我,此刻早已醺然,而且腹中饥肠辘辘。我很紧张地看着餐盘两边堆得满满的刀叉,不知从何下手。我记得母亲的箴言:从外到内!可是我还是觉得不自在。我决定等女伯爵先动手,再学她的样儿。这个决定非常不明智,因为我很快就发现她完全不加选择,随手抄起刀、叉、匙,过不了多久,我也跟她一样,乱用一气。
“你准备了什么甜点?”女伯爵满嘴蛋卷地问。
“哦,不要再唠叨了,快点上菜。”女伯爵可怜兮兮地说,把餐巾小心翼翼地塞在有酒窝的下巴下面。
“我没做甜点。”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说。
“我埋怨的不是路程,而是食物的重量,”迪米崔欧斯一面说,一面在我们的酒杯里注入淡淡的、金绿色的白酒,“都是你食量这么大!”
“你没有做甜点?!”她惊恐地说,仿佛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刚刚承认自己犯了极可怕的罪。
“一点儿也没错,”女伯爵坐进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为她拉开的椅子,“而且,如果我们在楼上吃的话,这个土耳其老怪又会埋怨他得走太多路。”
“我没有时间,”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说,“你不能指望我烧那么多菜,还得做家务。”
我说我觉得在厨房里吃饭最有道理,尤其冬天更是如此,因为比较暖和。
“可是没有甜点……”女伯爵绝望地说,“没有甜点怎么算吃过午餐了呢?”
“我希望你不介意在厨房里用餐。”听女伯爵的口气,好像在这种烂地方吃东西很跌分似的。
“我帮你买了一些蛋白酥皮,”穆斯塔法说,“你就将就将就吧。”
女伯爵嘴巴不停地牵着我走出房间,穿过铺地砖的走廊,走下一段吱吱嘎嘎的楼梯,进入地窖里一间好大的厨房。我们家的厨房已经够大了,但跟这个厨房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石板地的一端是一列煤炭炉,上面一排锅子咕嘟咕嘟煮着东西。墙上挂满各式各样的铜锅、壶、大盘子、咖啡壶和汤锅,全都在炉火辉映下发出粉红色的光泽,像老虎甲虫似的眨着眼睛。房间中央,摆着一张用上等胡桃木做成,擦得晶亮的三米多长的餐桌,桌上很仔细地摆了两套餐盘,配上雪白的餐巾和闪亮的刀叉。桌子中央摆了两座巨大的银烛台,上面插着仿佛两座小森林的白蜡烛。厨房加上如此堂皇的餐厅摆设,效果非常怪异。房间里很热,弥漫着诱人的浓香,几乎把女伯爵的香水味儿都盖住了。
“哦,太棒了!”女伯爵又高兴起来,“那正是我想要的。”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又走进来。“午餐准备好了。”他说。
那正是我不想要的!又白又大的蛋白酥皮脆得像珊瑚,里面塞的奶油都要溢出来了。我真希望我能带罗杰来,因为它可以坐在桌子底下,每样东西帮我吃一半,女伯爵太专心吃东西和回忆了,根本不会注意。
“他是人家所谓‘无法自制型’的收藏家,亲爱的。每次我看见他眼睛里闪着那种疯狂的光芒,我就打哆嗦。有一次在一个大展览会里,他看见一座复合式收割机,好大的机器!我看到他眼睛又发亮了,可是我立刻制止他,‘亨利,’我对他说,‘亨利,我们不可以在家里到处堆着复合式收割机。如果你这么爱搜集东西,为什么不搜集些有用的呢?像是珠宝、貂皮大衣之类的?’听起来我好像很凶,可是我能怎么办呢?如果我稍微放松一点儿,我们家就会变成农机仓库了。”
“现在,”她吞下最后一大口蛋白酥皮,把下巴上白色的渣渣拍掉,终于说,“现在,你觉得饱了吗?还是想再吃点什么?水果好不好?可惜这个季节水果不多。”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走进房间,为我们再斟满酒,然后说,“午餐五分钟后就好。”
我说不用,谢谢,我吃得很饱了。
“我先生是个非常有文化的人,真的很有文化。他收集书,你知道。书、画、邮票、啤酒瓶盖,只要是有文化的东西,他都感兴趣。在他死前,他开始搜集拿破仑的头胸像。你绝对想不到有多少人替那个恐怖的科西嘉矮子塑头胸像,我先生搜集了五百八十二座。‘亨利,’我对他说,‘亨利,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如果你不停止搜集拿破仑头胸像,我就离开你,去圣海伦娜[2]。’我说那句话只是开玩笑而已,你猜他怎么说?他说他老早就想去圣海伦娜度假,还打算带着他所有的头胸像。我的天!多么白痴啊!简直让人不能忍受!我相信文化是好的,可是也不能走火入魔啊!”
女伯爵叹了一口气,热情地看着我。我想此刻最让她高兴的事,莫过于再喂我两三道菜。
空肚子喝白兰地加香槟,再加上炉火,让我感觉晕乎乎的。我的头在舒服地打转,我不断颔首微笑,听女伯爵讲个不停。
“你吃得不够,”她说,“像你这样正在发育的小男孩应该多吃一点儿。你太瘦了。你妈妈给你吃得好不好?”
“原来你骑驴来的啊?”好像驴子是一种非常稀奇的交通工具似的,“多么聪明!我也不信任汽车,又吵,又不听话。靠不住的。我记得我先生在世的时候,我们也有一辆,很大,黄色的。我的老天,那可真是头野兽。它很听我先生的话,却从来不照我的意思做。有一天,它故意倒进一个水果蔬菜摊里,我怎么想办法阻止它,它都不听,然后它翻过码头边缘,冲进海里去了。等我从医院里出来的时候,我对我先生说,‘亨利,’我说——那是我先生的名字——很好的名字,好布尔乔亚,你说是不是?!我说到哪里了?噢,对,‘亨利,’我说,‘那辆车是祸害,’我说,‘它被恶魔附身了。你得把它卖了。’他就把它卖了。”
我可以想象母亲若是听到这句具有暗示性的话,会有多愤怒。我说母亲厨艺极好,我们都吃得像帝王一般。
我很不好意思地快快解释关于莎莉摔跤的经过。
“那就好,”女伯爵说,“不过我觉得你看起来还是有点病怏怏的。”
“好舒服,”她高兴地说,“就你和我。告诉我,你整天都是满身泥巴吗?”
我不能告诉她说,我之所以看起来有点病怏怏的,是因为肠胃里的食物已经开始作怪了。我尽量礼貌地说,我觉得自己该告辞了。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一饮而尽,离开房间,女伯爵坐下,用双手紧紧握住我的手,对着我笑。
“当然,亲爱的,”女伯爵说,“我的天,都四点一刻了。时间过得这么快。”
“胡说八道!”女伯爵捉住我的手,牵我到沙发旁。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拉进一片又胖又小、粉红色的云里,“胡说八道。我活着为很多事情,很多事情。你还站在那儿喝我的酒?还不去招呼厨房。”
她为韶光易逝叹了口气,然后又高兴起来。
“喝吧,少爷,”他说,“不要理我们。她活着只为三件事:吃好的、喝好的以及找人拌嘴。我的职责便是提供她这三样东西。”
“不过,喝下午茶的时候又快到了。你确定不想留下来,吃点点心吗?”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对我露齿一笑,满口金牙在炉火照耀下熠熠生辉。
我说不了,母亲会担心我。
“你不可以开客人的玩笑,穆斯塔法。不过我得承认,敬酒这一招很聪明。”她说完便大口喝起酒来。
“嗯,让我想想看,”女伯爵说,“你来是干嘛的?噢,对了,猫头鹰。穆斯塔法,把这孩子的猫头鹰拿来给他,顺便帮我倒点咖啡,到休息室去把那些土耳其小点心拿来。”
这可真叫我进退维谷。如果我喝了这一杯,好像对这个说法表示同意,那太不礼貌了;如果不喝,他又一副惹不得的样子。我正在踌躇,女伯爵突然出乎我意料地咯咯笑出声来,平滑的胖脸颊上露出极可爱的酒窝。
穆斯塔法拎了一个用细绳绑好的硬纸盒进来,递给我。
“我们来敬一杯,”他很严肃地对我说,“祝某位又老又胖的骗子身体健康。”
“我要是你,就会等到回家以后再打开,”他说,“这只很凶的。”
他一言不发地走过来,从沙发背后的冰桶里拿出一瓶香槟。打开之后,他在三个大酒杯里倒下等量的白兰地和香槟酒,给我们一人一杯,自己拿起第三杯。
我想到若是我不赶快离开,女伯爵可能会邀请我跟她一起吃土耳其点心,心中好不害怕。所以我非常诚心地感谢他们两人,赶快往前门走去。
“当然!”她说。
“跟你共进午餐太迷人,”女伯爵说,“太迷人了!你一定要再来。你要在春天或夏天的时候来,那时候我们的蔬菜水果种类比较多。穆斯塔法烧的章鱼会在你的嘴巴里融化掉。”
“走就走!”他说,“你要我在走之前倒酒和伺候午餐吗?”
我说我非常愿意再来,同时在心里发誓,下次来,一定要先饿个三天。
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很气派地挺起胸膛。
“来,”女伯爵塞了一个柳橙在我口袋里,“拿着,免得在路上肚子饿。”
“你太过分了!”她尖叫,“又老……又胖……你太过分了!你被炒鱿鱼了!给你一个月时间。不!现在就滚,你这个土耳其人的私生子。”
我骑上莎莉,踱下车道时,她大叫道:“小心驾驶哦!”
“你又老又胖!”迪米崔欧斯-穆斯塔法冷酷地说。
我绷着脸骑上驴背,怀里紧紧揣着我的猫头鹰。等到我们走出女伯爵的大门时,我已经无法再忍受坐在莎莉背上的颠簸,便跨下驴子,走到一棵橄榄树背后,痛快又色彩缤纷地大吐了一场。
“老?”她尖叫,脸开始变红,“你敢说我老……你……你,土耳其人!”
回家之后,我把纸盒带进我的房间,解开绳子,把不停挣扎、鸟喙猛啄的猫头鹰抱出来,放在地上。围过来观看新成员的狗儿们,立刻倒退几步。它们见识过尤利西斯脾气不好的时候,而这只猫头鹰比尤利西斯还大了三倍。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最美的鸟类之一:它背上和翅膀上的羽毛是蜜一样的金色,点缀着淡灰色的斑点;胸膛是一片洁白的乳色;一对像极了东方人的黑色眼睛,周围长了一圈白色羽饰,有如伊利莎白时代浆得挺挺的大皱领。
“你是个该死的老骗子!”
它翅膀受伤的情况没有我想象得那么糟,骨头断得很整齐,经过半个小时的缠斗,让我见了几次血光之后,我很满意地替它上了夹板。我决定叫它兰佩杜萨,只因为我喜欢这个名字。它似乎对狗又害怕,又有敌意,完全拒绝和尤利西斯交朋友,并且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对痒肚肚的鄙夷。我想在它习惯新住所以前,最好让它独自待在黑暗的地方,或许它会开心点,所以我把它带到阁楼上。
“没有!”
阁楼上有一个小房间,里面只有一个蛛网密布的小窗,光线不怎么透得进去。那儿既安静又昏暗,像个小洞穴。我想兰佩杜萨一定乐意在那里度过康复期。我把它放在地上,给它一大盘碎肉后,小心地把门锁好,免得它受到打扰。晚上我去探视它的时候,带了一只死老鼠给它做礼物。它似乎已经好多了,已把大部分的碎肉都吃掉了,还对着我嘶嘶叫,猛咂鸟喙,张开了翅膀,怒目圆睁,绕着房间啪啪走。我对它的进步非常满意,留下老鼠,上床睡觉去了。
“有!”
几个小时之后,我被母亲房间传出来的闹声吵醒。睡意正浓的我,不知家人那么晚了还在吵什么,遂下了床,走到门边,竖起耳朵听。
“没有!”
“我告诉你,”拉里的声音说,“就是个大捣蛋鬼!”
“有!”
“不可能是捣蛋鬼的,亲爱的,”母亲说,“捣蛋鬼会丢东西。”
“我没有!”
“不管是什么啦,反正它在楼上拖它的铁链,拖得哐啷响。”拉里说,“我要这个鬼怪离开!你和玛戈不是对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最在行吗?你们上楼去驱魔。”
“不是……不是……不是……不是……!”那男人气得语无伦次,“你撒谎!”
“我才不上去呢,”玛戈颤抖地说,“它可能是个恶鬼。”
“你是土耳其人!你叫穆斯塔法!”她回他一句。
“它真是够可恶的了,”拉里说,“吵了我一个钟头不得安宁。”
那男人的脸一下子涨红了,髭须根根倒竖,看起来更像个土匪。“我不是土耳其人,”他龇牙咧嘴地说,“你撒谎!”
“你确定不是风声,亲爱的?”母亲问。
她看了那男人一眼,贴到我脸旁边,她身上的香水味和酒味差点没让我窒息,然后她突然用希腊语耳语,“他是土耳其人的私生子!”
“我分辨得出来什么声音是风声,什么声音是鬼拖着铁链铁球到处闹。”拉里说。
“是啊,很传统,叫人听了心安。名字太重要了,你说是不是?那个人——”她指指刚才领我进来的男人,“他自称是迪米崔欧斯。我叫他穆斯塔法。”
“可能是小偷,”玛戈安慰自己,“可能是小偷,我们应该叫醒莱斯利。”
我谨慎地说,我认为玛蒂尔达是个很好的名字。
我正睡得迷糊,加上白天的酒意未消,对家人在讲什么,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听起来跟他们随时可能掀起的危机一样神秘。我跑到母亲房门口,往里面瞄。拉里大步走来走去,晨袍在地上气派地扫来扫去。
“你来了真好,真好。”她的声音像个小女孩,很有音乐感,身上散发出的帕尔马紫丁香香水味与白兰地酒味等量齐观,“真是太好,太好了。我可以叫你杰瑞吗?当然可以。我的朋友都叫我玛蒂尔达……那当然不是我的真名,我的真名是史蒂芬妮·曾妮亚……好粗野——听起来像一种药。玛蒂尔达好多了,你说是不是?”
“一定得想想办法,”他说,“有铁链在我头上哐啷响,我睡不着;睡不着,就写不出东西。”
她和我想象得一点儿都不一样,我以为她是个高瘦清癯、不好亲近的人,结果当她起身,朝我蹦蹦跳跳地走来时,我才发现她原来很小、很胖,跟玫瑰花苞一样粉红,还带着酒窝。她把蜂蜜色的头发梳成篷巴杜式[1],在额上高高挽起,两根好像永远都在表示无限惊讶的弯眉下,有一对宛如未成熟的橄榄般,又绿又亮的眼睛。她用两只温润的小肥手抓住我的手,紧贴在她丰满的胸前。
“那你要我们怎么办呢,亲爱的?”母亲说,“我想一定是风。”
我跟随他穿过种满木兰花,花床因冬季而荒芜的天井,进入屋里。他领我走过一个铺着鲜红及蓝色地砖的长走廊,推开一扇门,带我进入一个光线昏暗、四面墙壁从天花板到地板全是书柜的大房间。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有个大壁炉,炉火噼啪响着,火炉上方镶着一面巨大的金边镜子,因为年岁久远,几乎快变黑了。坐在炉火旁的长沙发上,整个人几乎全躲在五彩披肩和软垫下面的,就是女伯爵本人。
“是啊,你不能要我们上去,”玛戈说,“你是男人,你去!”
“达雷尔少爷?”他问,“欢迎光临。”
“听着,”拉里说,“从伦敦带了满身灵波回来的是你。搞不好它是你在哪次降灵会里召来的鬼怪,跟你来这里了。所以它是你的宠物,你上去应付它。”
我把莎莉绑在附近一株树上,走进通往前院天井的拱门,拱门上悬挂着一根生锈的铁链。我扯了扯,听见宅邸深处传来微弱的铃声。我耐心等了一阵子,正打算再拉一次铃,厚重的木门忽然打开,门后站了一个我觉得简直就像个土匪的男人:他又高又壮,有个大鹰钩鼻,一大把十分招摇的白髭须,及肩的白色卷发,头戴一顶猩红土耳其帽,穿一件绣有极美红线及金线纹饰的宽大白衬衫,和一条宽大的黑色打褶裤,足蹬一双鞋尖翘起的阿拉丁鞋,上面装饰了两个红白相间的大彩球。他棕色的脸上露出一个狞笑,我看到他的牙齿全都是金的,就好像看到一个金库一样。
“宠物”这两个字突然让我灵光一闪,但怎么可能是兰佩杜萨呢?仓鸮的击翅声和蒲公英花掉落时一般寂静无声。它怎么可能会发出铁链铁球的声音呢?
不久,我们来到女伯爵坐落在橄榄树林深处的别墅。眼前的车道两旁林立着有粉红树干的高大绿色尤加利树,车道入口耸峙两根石柱,柱顶两边蹲踞着长翅膀的白狮子,它们很不屑地俯视着走进去的莎莉和我。宅邸非常大,建在一块凹陷的空地上,过去曾经是华丽的威尼斯红,现在却已褪成玫瑰红色,涂漆到处起泡、龟裂。我还注意到屋顶上有好多棕瓦都不见了,屋檐下挂满燕巢,现在都空空如也,仿佛一个个被人遗忘了的小炉灶。我从来没有在同一个地方见过这么多燕巢。
我进房问他们在讲什么。
我又生气,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想放声痛哭一场。我们已离家太远,不可能回去换衣服,唯一的办法就是湿嗒嗒、可怜兮兮地继续往前走。现在不管我怎么称呼女伯爵都无所谓了,只要她看我这副吉普赛人的德性一眼,铁定立刻叫我回家!我不但得不到我的猫头鹰,拉里也别想去看她的藏书了。我是个蠢蛋!我心里在想。我应该自己走路的,怎么可以信任这头无可救药的畜牲?这时莎莉倒精神抖擞地快步走起来,竖着两根像毛茸茸白星海芋的大耳朵。
“只是个鬼而已,亲爱的,”母亲安抚我,“拉里发现了一个鬼。”
我正在为礼仪伤脑筋,忘了管莎莉,她立刻就打起盹儿来了。在所有驮重的畜牲里,似乎只有驴能够边走边睡。结果她越走越靠近路旁的水沟,突然绊了一跤,身体往前一倾,把正在专心想事情的我摔出去,跌进十多厘米深的泥水里。莎莉低头用惊讶加上指控的眼神瞪着我,每次她晓得自己做错事了,就是这个表情,我气得想当场把她勒死!烂泥巴从我的新凉鞋缝里挤出来,我的短裤、衬衫,一秒钟前还那么挺、那么白,一副乖小孩的模样,此刻却溅满了泥巴,沾着一段段腐烂的水草。
“它在阁楼上,”玛戈兴奋地说,“拉里觉得它是从伦敦跟着我回来的,不知道是不是毛威克?”
天空阴霾,脚下的泥土烂兮兮的,有风雨欲来的态势。但我希望雨不要在我抵达前下,这样我浆得挺挺的雪白衬衫岂不毁了?我们踱过橄榄树林,几只山鹬从桃金娘丛里冲出来,飞到我们前方。我越来越紧张,发现自己毫无准备:首先,我忘了带我泡在酒精里的四脚鸡,我想女伯爵一定会觉得四脚鸡值得一看,而且,它也可以成为克服初见时尴尬阶段的话题;其次,我忘了问别人如何正确地称呼一位女伯爵。“陛下”显然太正式,尤其她只不过是想送我一只猫头鹰而已,或许“殿下”比较好,或是简单的“夫人”?
“不准再提那个人。”母亲坚决地说。
尽管我大哥对我的社交能力评价如此之低,我仍然决心要找个适当的机会替他美言几句。我认为那是一次非常重要又严肃的约会,所以精心打扮:衬衫和短裤都仔细洗过、烫过,还说服母亲帮我买了一双新凉鞋和一顶新草帽。我骑上莎莉——为了表示隆重,也为她披上一条新毯子做鞍——因为女伯爵的家离我们家很远。
“我不管它是谁,”拉里说,“不管是你哪一位没头没身体的朋友。我要它离开!”
“等她跟你吃过午餐以后,她连份报纸都不会借给我的,更别说让我参观她的图书馆。”拉里很丧气地说。
我说有很小的概率,可能是兰佩杜萨。
我说等我跟女伯爵吃完午餐之后,或许可以问问她愿不愿意让他去看她的书。
“什么?”母亲问。
“亲爱的上帝啊!”我给拉里看我的邀请函,他便酸味十足地说,“你瞧瞧,我花了几个月时间想看那个老妖怪的藏书,她却邀请你去吃午餐,这个世界哪有公平正义?”
我解释说那是女伯爵给我的猫头鹰。
这封信令我兴奋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我想要一只仓鸮很久了,显然她说的就是仓鸮;第二,多年以来,全科孚的社交圈都徒劳地想结识女伯爵,她是身份最尊贵的隐士,极富有,住在岛中央一幢巨大、无边无际的威尼斯式别墅里。除了宅邸里的工人之外,她从来不招待或接见任何人。她之所以认识西奥多,只因为西奥多是她的医疗顾问。据称,女伯爵有数量浩繁、价值不菲的藏书。为了这个理由,拉里想尽办法想被她邀请,可是一直没有成功。
“我早就该想到了!”拉里说,“我怎么没想到呢?我为什么没有立刻就想到呢?我真想不通!”
马夫洛大奇女伯爵
“好了,好了,亲爱的,”母亲说,“只是只猫头鹰罢了。”
诚挚的,
“只是一只猫头鹰?!”拉里说,“听起来像有一个纵队的坦克车在上面撞来撞去。叫他把那玩意儿弄走!”
如果你要它,我提议你在周五过来共进午餐,回家时顺便把它带走。请你早点通知我是否赴约,我们可以在一点差一刻左右见面。
我说我不懂兰佩杜萨怎么会弄出那么大的声音,因为通常猫头鹰都是极安静的动物,我说它们在夜里翱翔的时候,就像一片烟灰一样寂静。
我从我们共同的朋友,西奥多大夫处得知,你是个热忱的自然学家,拥有许多宠物。不知你是否愿意收养我的工人在拆除一间老棚子时,发现的一只白色猫头鹰?很不幸,它断了一只翅膀。除此之外,它状况良好,而且营养充足。
“这一只不像烟灰,”拉里说,“它听起来像是猫头鹰爵士乐团!上去把它弄走!”
亲爱的杰拉尔德·达雷尔,
我急忙拎着油灯跑上阁楼。一打开门,就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兰佩杜萨吃完了老鼠,发觉它的盘里还有一长条肉。这条肉闷在房里一整天,已经变硬,黏在盘子上。兰佩杜萨认为一小条肉也聊胜于无,可以当点心,助它熬到天明,于是企图用喙把肉挑起来。它把琥珀色的弯鸟喙插进肉条里,可是肉条拒绝与碟子分家,于是兰佩杜萨就这么被勾住了,只能徒劳无功地猛拍翅膀,勾着盘子在木板地上敲敲打打,想把盘子甩掉。我赶快解救它,把它抱进我的卧室,放回比较安全的厚纸盒里。
初冬,我收到一封信:
[1] 把额上及鬓边头发一齐向上梳卷,高出前额的发型,因路易十五的情妇篷巴杜夫人引领而流行。——编者注
暴风雨在阿尔巴尼亚锯齿状的山峦间蓄势待发,挟千军万马之势,滚过我们的上空。一大片一大片的黑色层积云吐出蜇人的雨点。呈幕状的闪电,仿佛黄色的羊齿植物横扫天空,忽明忽灭。
[2] 南大西洋岛屿,英属殖民地,距离西非海岸一千五百八十公里,曾是拿破仑一世流放的地方。——译者注
冬季降临,到处弥漫着燃烧橄榄木的味道,套窗随着风吱吱嘎嘎拍打屋侧,小鸟与树叶在阴霾低沉的天幕下跌跌撞撞,主岛的棕色山峦都戴上破破烂烂的雪帽,岩石受到侵蚀的山沟里,雨水满溢,变成一条条冒着泡泡的湍流,携带泥巴和碎物急切地赶赴大洋,一旦抵达,便宛如黄色的静脉在蓝色的海水上张开,水面上散布着螳螂虾、断木、弯枝、死甲虫和蝴蝶、草皮以及裂开的甘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