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转个身,上楼去了。
“哦,上帝!”莱斯利痛苦地说,“又来了!”
“酒!”麦克斯狂喜地捉住玛戈,带着她跳华尔兹,在罗杰近乎歇斯底里的狗吠声伴奏下,满室绕圈圈。
“莱斯利,快去穿点衣服,”玛戈说,“这两位是拉里的朋友。”
“拜托安静一点儿,”拉里说,“麦克斯,看在耶稣基督的份上。”
“你们他妈的在搞什么鬼?”他野蛮地问。
“不像样!”唐诺说。
这时客厅门被撞开,全身赤条条的莱斯利,腋下夹了一支猎枪出现了。
“别忘了我妈妈!”拉里想到这两个字好像对麦克斯有用。
罗杰本以为今夜麦克斯就将拥着它在炉火前度过,被这么一抛弃,当然不能忍受。马上又开始吠。
麦克斯立时停止跳舞,放开喘不过气来的玛戈。
“我来帮你。”麦克斯把罗杰往旁边一丢,从地板上跳起来。
“妈妈在哪里?”他问,“女士生病了……带我去,我安全她。”
“那我去倒酒。”玛戈憋着气说。
“‘安慰’!”唐诺说。
“别,”麦克斯抱着罗杰躺在地板上,抬头深情地凝视玛戈,“别把那对眼睛移开我的轨道。”
“我在这里,”母亲站在门口,用带点鼻音的声音说,“这是在搞什么?”
“不准走,”拉里叫道,“谁去倒酒呢?”
她穿着睡衣,还为着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理由,在肩上披了一条大围巾。一只臂弯里抱着她的狗——软塌塌、气吁吁、可怜巴巴的多多。
“那我回去睡觉了。”玛戈试探性地往门边退一步。
“妈,你来的正是时候,”拉里说,“我给你介绍唐诺和麦克斯。”
“你太客气了,”唐诺说,“太客气了。我要代他致歉。老外,你知道!”
唐诺这时首度表现出一丝生机,站起来,大步走向母亲,捉住她的手,对着那只手微微鞠了个躬。
“你们……呃……要不要来杯酒?”拉里问,“恐怕不能久留二位,因为我妈妈病了!”
“幸会,”他说,“很抱歉来打扰。我的朋友,你知道,大陆人[2]!”
出乎我的意料,罗杰立时不叫了,开始热情地舔麦克斯的脸。
“幸会幸会!”母亲打起仅剩的精神说。
“嘘!汪汪。”麦克斯满脸笑意地看着全身毛都竖立,作势要咬人的罗杰。
从母亲进门开始,麦克斯就张开双臂,现在更虔诚地凝望她,仿佛十字军第一次看到耶路撒冷似的。
麦克斯跪下来,用两只手臂一把抱住还在叫的罗杰。这动作让我捏了一把冷汗,因为我以为罗杰会会错意。
“妈妈!”他唱着,“你就是妈妈!”
“不像样,”唐诺在狗吠中说道,“惹主人家的狗叫。”
“幸会!”母亲有点不太确定地说。
他转向唐诺,在自己的髭须上竖起一根长指头,好大声地“嘘”了一声,本来已经睡熟了的罗杰,听到后,突然跳起来乱吠一气,肥达与呕吐也跟着壮声势。
“你,”麦克斯想把事情彻底搞清楚,“就是那个生病的妈妈?”
“妈妈——”麦克斯斩钉截铁地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
“噢,只是小感冒罢了。”母亲自谦地说。
“太好了,”拉里把他睡皱的五官强拉成一个近似谄媚的微笑,“你们不介意把声音放小点吧,我妈妈病了。”
“我们醒来你了!”他紧抓自己的胸膛,眼眶里满是泪光。
“拉里!”麦克斯大吼,蹒跚地站起来,只有长颈鹿才会有这样既难看又优雅的动作,“我们照你的话来了。”
“‘吵醒’!”唐诺低声说。
“哦,你终于来了,”我和拉里走进客厅时,玛戈气喘喘地说,“这两个人大概是你的朋友。”
“来,”麦克斯用两只细长手臂环着母亲,领她到火炉前的椅子旁,万分小心地把她按在椅子上,脱掉自己的外套,非常温柔地铺在母亲的膝盖上。然后他蹲在她旁边,握着她的手,很严肃地凝视她。
“很蓝!”唐诺说。
“妈妈——”他问,“你想要什么?”
“总而言之,”他说,“眼睛蓝很。”
“想好好睡一觉!”莱斯利比较合乎传统地穿着睡裤和凉鞋再度出现。
麦克斯想了一会儿。
“麦克斯,”唐诺非常严厉地说,“不要一直抢话讲,别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你说蓝眼睛唱!”唐诺说。
“当然没忘,”麦克斯很高兴地说,“我们有大好消息,拉里。唐诺决定要当作家了。”
“我就是那么说的啊?”麦克斯好脾气地说。
“不得不为也,”唐诺谦虚地咕哝着,“看你们这班人享尽荣华富贵,跻身名流,我觉得非试它一试不可。”
“我们刚才‘唱’蓝眼睛!”唐诺说。
“那太好了!”拉里的声调缺乏热忱。
“你的眼睛,是温柔的蓝,”麦克斯对玛戈挥着一根长指头,“我们刚才蓝眼睛唱,不是吗,唐诺?”
“我刚刚完成,”唐诺说,“墨水都还没干哪,赶来念给你听听。”
我说我不能这么做,因为玛戈此刻已经把他们引进屋来,而母亲身体虚弱,绝对不能被吵醒。拉里呻吟地下了床,穿上晨袍和拖鞋。我们一起走下吱吱嘎嘎响的楼梯,到客厅里去。瘦长、亮丽、好脾气的麦克斯,四仰八叉地瘫在椅子上,对着玛戈挥舞着蜡烛已经通通熄掉的烛台。唐诺驼着背,消沉地坐在另一张椅子上,仿佛是葬仪社派来的小厮。
“哦,上帝,”拉里极端恐惧地说,“不不,唐诺,真的,我的文学批评灵感在半夜两点半钟是完全枯竭的。你留在这里,我明天再看,好不好?”
“哦,耶稣基督!”拉里说,“你就跟他们讲我去杜布罗夫尼克了[1]。”
“很短的,”唐诺不理会拉里说的那一套,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非常小的纸,“相信你会觉得这种风格颇有意思。”
我向他描述马车里的那两个人,告诉他,那两个人说他请他们来喝酒。
拉里叹口气,我们大家都往后坐稳,充满期待地等着唐诺清完喉咙。
“你想干嘛?”他问。
“刹那之间,”他用低沉富有磁性的声音开始念,“刹那,刹那,刹那,他已在那里,然后,刹那之间,她也在那里,刹那,刹那,刹那。他在刹那之间看见她,刹那,刹那,刹那,而且她也在刹那之间看见他,刹那。她在刹那之间张开双臂,刹那,刹那,他也张开双臂,刹那。然后他俩在刹那之间拥抱在一起,刹那,刹那,刹那,他可以感觉到她身体的温度,刹那,刹那,刹那,她可以感觉到他的唇在她的唇上,刹那,刹那,刹那,他们在刹那之间跌入沙发中。”
我噼里啪啦跑过走道,冲进拉里的卧房。摇了好久才把他摇醒,他认为母亲一直对着他呼出感冒细菌,所以在上床以前先灌了半瓶威士忌杀菌。最后他终于烂眉烂眼地坐起来看我。
停顿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们等待唐诺继续念下去。他吞了两口口水,好像在压抑被自己文字激起的澎湃感情,小心翼翼地把那张小纸折好,放回口袋里。
“该死!是像!”唐诺说。
“你认为如何?”他问拉里。
“太奇妙了!”高个子看着尤利西斯飞越被月光染成银色的橄榄树梢,“这像吸血鬼的屋子,不是吗,唐诺?”
“嗯,有点短。”拉里谨慎地说。
我穿上短裤,胡乱地捉起尤利西斯(它正半闭着眼睛,消化食物),走到窗前,把它丢出去。
“哦,那你觉得风格如何呢?”唐诺问。
“我下楼去接他们进来,”玛戈对我说,“你去叫醒拉里。”
“嗯,呃,很有意思,”拉里说,“不过你会发现以前已经有人用过了。”
“是‘近一点看你’!”马车深处很沉着地传出纠正英文的声音。
“不可能,”唐诺解释,“我是今天晚上才想到的。”
“能够看你近一点,将满足我此生的愿望。”高个子说完,有点不太稳地鞠了个躬。
“我看他不能再喝了。”莱斯利大声地说。
“呃……等一下,我马上下去。”玛戈说。
“嘘,亲爱的,”母亲说,“你打算取什么书名,唐诺?”
“高贵的人,”高个子对玛戈挥舞着烛台,“他请我们来喝酒。”
“我想,”唐诺的表情像只猫头鹰,“我想我会叫它《刹那记》。”
“你们是我哥的朋友吗?”玛戈对着窗外问。
“很能阐释要义的书名,”拉里说,“不过,我觉得你可以先塑造一下你的两位主角,有深度一点儿,再让他们纠缠成一堆,跌进沙发里。”
我说情况很明显,他们一定是拉里的朋友。
“嗯,”唐诺说,“你说得有道理。”
“你看他们是什么人?”玛戈很烦躁地在我耳朵旁边问。
“嗯,很有意思,”母亲用力地打了个喷嚏,“现在我想大家都该喝杯茶。”
“该死!绝不可以。”马车深处的英国口音也附和着。
“我去替你泡茶,妈妈。”麦克斯跳起来,所有的狗也跟着乱吠一气。
“亲爱的小姐,绝对不可以——”他阴沉地说,“绝对不可以打扰妈妈!”
“我来帮你。”唐诺说。
马车里立刻一片死寂,一个瘦长的身影摇摇晃晃站起来,把银烛台高高举起,很认真地凝视着挂出窗台的玛戈。
“玛戈亲爱的,你最好跟着他们,免得他们找不到东西。”母亲说。
“我说,”她压低嗓门说,“请你们不要这么吵好不好,我妈生病了。”
等他们三人出了房间之后,母亲看着拉里。
我说噪音跟我毫无关系,显然我们有客人。玛戈将身子探出窗外,往下面的车道看,两位歌手正唱到下一段。
“你还说,”她很冷峻地说,“这些人不怪?”
“究竟在吵什么?”她用指控似的沙哑耳语问我,“你知道妈身体不舒服。”
“唐诺不怪啊,”拉里说,“他只是有点晕乎乎的。”
这时我的卧室门被打开,玛戈裹着几百米长的细棉蕾丝走进来。
“然后,刹那,刹那,刹那,他刹那之间就醉了。”莱斯利唱着,一边在火炉里加些柴火,用脚踢出个像样的火焰。
“爱上不同颜色的眼睛,”男中音说,一面大力比划着烛台,好几支蜡烛便像火箭一样从孔里飞出来,掉在草地上嘶嘶作响。
“他们俩都不错的,”拉里说,“唐诺令半个科孚岛都吊足了胃口。”
“无法自拔!”中欧口音忧郁地说。
“怎么说?”母亲问。
“二十五岁,”男中音继续,“他以为自己已无法自拔。”
“你知道科孚人最喜欢探听别人的隐私,”拉里说,“因为他小有资产,又那么英国化,科孚人认定他的背景一定很了不得。所以他就说不同的故事来自娱。目前已经有不同的人向我担保,他是一位公爵的长子、伦敦主教的表弟和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的私生子。他曾在伊顿、哈佛、牛津、剑桥受过教育。今天早晨我还很高兴地听到帕帕诺普勒斯太太向我保证,他是在伊顿受的教育。”
“温柔的蓝眼睛!”中欧口音和着,为那几个简单的字注入难以置信的暧昧成分,要亲耳听到才能想象。
这时玛戈回到客厅,一副有点烦心的样子。
“他疯狂地恋爱了,”男中音说,一边疯狂地摇晃他的银烛台,“爱上温柔的一对蓝眼睛。”
“你最好来管管他们,拉里,”她说,“麦克斯刚才用五英镑的纸钞点炉火。唐诺不见了。只听他一直对我们‘咕咿,咕咿’地叫,却找不到他人在哪儿。”
“十七岁!”很浓的中欧口音和着。
全部的人鱼贯走进巨大的石板地厨房,只看见一个煤炭炉子上有壶水在呜呜叫,麦克斯正忧伤地盯着手上烧得剩下一点点的五英镑纸钞瞧。
“十七岁……”那浓厚英国腔的男中音唱道。
“真是的,麦克斯,”母亲说,“干这种傻事。”
马车在步上阳台的阶梯前停下来。
麦克斯对她粲然一笑。
原来后座点的不是火。后座坐了两个人,每个人怀里都抱着一盏巨大的银烛台,烛台上插满了巨大的白蜡烛,这通常是放在圣史皮瑞迪恩教堂用的。这两个人五音不全地大声唱着《山上的少女》,眉宇间神采飞扬,和声却像破铜加烂铁。
“为了妈妈,花再多钱都舍得,”他说完把那张烧焦的钞票塞到母亲手中,“留着它,妈妈,做纪念。”
此刻马车已缓缓驶近,进入别墅的前院。我探出窗外,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咕咿!”传来一声寂寞的回音。
就在那一刻,尤利西斯出现在夜空中,像一片静静飘落的蒲公英花瓣,想降落在我裸露的肩头上。我把它甩掉,拿出点心碟给它,它开始啄,狼吞虎咽起来,兀自咕噜咕噜地哼着,对我眨着它明亮的眼睛。
“那是唐诺!”麦克斯很骄傲地告诉我们。
他们唱的歌听起来不像希腊歌,我好奇地想,这会是谁呢?我下了床,探出窗外,瞅着下面的橄榄树林。就在那个时候,马车转上我们长长的车道,直奔别墅。我看得非常清楚,因为坐在马车后座的人,点燃了一大团火。我既困惑又好奇地注视着这团闪烁的火光穿越树丛,向我们家奔来。
“他在哪里?”母亲问。
母亲那天晚上因为重感冒,很早就寝,其他人也都各自回房去了。我是全家唯一还醒着的人,因为我还在等尤利西斯夜游回营,回家吃它的碎肝和碎肉点心。我躺在那儿看书,突然听见橄榄树林中传来模糊的吵闹声。起先我以为是一群庄稼人刚参加完婚礼,没有理会。但这阵噪音越来越近,从夹杂的马蹄声及铃声判断,我知道这是一群饮酒作乐的人,乘着马车,经过我们的车道。
“我不知道,”麦克斯说,“如果他想躲起来,他就会躲起来。”
拉里在城里遇见这对不相称的搭档,便很热忱地邀请他们来家里喝酒。至于他们已经喝得七荤八素,半夜两点钟才来,我们家的人并不觉得奇怪,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已习惯(或几乎习惯)了拉里的朋友。
莱斯利大步跨到后门,用力把门推开。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拉里把唐诺和麦克斯带进我们的生活中。麦克斯是一位非常高的奥地利人,一头金黄色的卷发,嘴皮上一道优雅得像蝴蝶般金黄色的胡须,有一对非常温和的湛蓝眼睛;唐诺矮小苍白,乍看之下,你会觉得这个英国人不仅口拙,而且还完全没有个性。
“唐诺,”他大叫,“你在外面吗?”
我还发现它会为吃的东西唱歌:我若拿一条不断蠕动的肥蚯蚓悬在它的箱子上,它就会高兴得像发羊癫疯似的,一双凸眼睛越来越突出,不断像小猪一样哼着,还发出跟我第一次抱它时那种奇怪的咩咩声。它会用力地点头,好像在谢谢我,然后抓住蚯蚓的一端,用拇指塞进嘴里。每次家里有客人,我都请他们听奥古斯都·痒肚肚的独奏。每个人都很严肃地同意,在他们见过的蛤蟆里,就属奥古斯都的声音最美,选的曲子最动听。
“咕咿!”唐诺颤抖地应了一声,回音里带着说不尽的含意。
我很快就发现奥古斯都其实是一只非常有智慧的动物,而且有很多可爱的个性,慢慢养得驯服了之后,便显露无遗:每当我走进房间,它就七手八脚地从洞里爬出来,拼命想跳出水族箱的玻璃窗够到我;如果我抱它出来放在地上,它就会跟着我在房里跳来跳去;我一坐下,它就卖力地沿着我的腿往上爬,一直爬到我膝头上,在那儿以各种不雅的姿势斜倚着,恣意享受我的体温,缓缓眨着眼睛,抬头对我咧嘴笑,吞着口水。后来我发现它喜欢仰躺,让我用食指轻轻按摩它的肚子,因为它这不寻常的嗜好,才得到“痒肚肚”的姓。
“耶稣基督!”莱斯利说,“那个蠢王八蛋掉到井里面去了!”
我在水族箱里放了五到七厘米的沙土,并为它取名。被释放的奥古斯都,立刻开始为自己建一个家。它的后脚做出奇怪的倒退动作,用那两只脚当做铲,迅速地挖了一个洞,然后消失在里面,只露出鼓凸的双眼和那张狞笑的脸。
我们家花园靠近厨房后面,有一口深约十五米的大井,里面有一根很粗很圆的铁管,直下井底。由唐诺的回音来判断,莱斯利猜得没错。大家赶快提了一盏灯,跑到井边,围成一个圈,往黑暗的井底用力瞧。在铁管的一半处,唐诺用手脚紧紧箍着管子,抬头看我们。
我把树叶拔出来,往盒里瞄,发现老爹说的不错,那股呛鼻的大蒜味,跟赶市集那天装满庄稼人的巴士有得比。盒底蹲了一只中等大小、皮肤光滑,有一对琥珀色大眼睛的棕绿色蛤蟆,嘴巴咧成一个永远的、有点疯狂的笑容。我伸手进去把它捉出来,它把头埋在两只前腿里,以蛤蟆特有的方式,把鼓凸的眼睛收进头盖骨里去,同时好像一只迷你羊似的,尖声“咩”了一声。我把它抱出铁盒,它猛力挣扎,身上发出一股可怕的蒜臭味。我注意到它的两只后脚各有一块黑色赘肉,形状像犁头。我高兴极了,这正是我花了好多时间与精力想找到的铲形足蛤蟆。我连声感谢迪米崔欧斯老爹,得意地把它带回家,放在我卧室里的一个水族箱里。
“咕咿!”他又害羞地叫了一声。
“唔,”他说,“小心,它臭得很。”
“唐诺,你他妈的少蠢了,”拉里生气地说,“快给我出来,你要是掉进水里,会淹死的。我倒不是担心你,但是你会污染我们家的水源!”
我焦急地等他走进机房。出来的时候,他手上拿了一个歪七扭八的铁盒,盒口塞了树叶。
“不会!”唐诺说。
“我去拿来,”他站起来说,“很怪的东西。以前我从来没见过。”
“唐诺,”麦克斯说,“我们要你,来。下面好冷哟,快上来,我们和妈妈一起喝茶,讨论你的书。”
我把剩下的玉米塞进嘴里,在草上揩揩手指,急切地问是什么动物。
“你们坚持?”唐诺说。
“我有样东西给你,”老爹终于说了,一边用一条红白相间的大手帕仔细地揩揩髭须,“又是一只你最喜欢的恐怖动物。”
“对,对,我们坚持。”拉里不耐烦地说。
这时玉米已经开始爆开,像迷你炮弹炸在锡纸上。迪米崔欧斯老爹把煎锅从火上拿开,打开锡纸,每一粒炸开的玉米粒都像一团积层云,又松又可口。迪米崔欧斯老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团,打开来,里面是一堆灰灰的海盐。我们拿玉米沾着这些海盐,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唐诺很辛苦又很慢地爬上来,大家都在上面屏息看他。等他爬到我们可以够到他的地方,麦克斯和全家人一齐倒向井里,抓住他身体不同的部位,把他拉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我们护送这两位客人进屋,请他们喝大量的热茶,让他们醒一醒酒。
“不不,”迪米崔欧斯老爹说,“警察认为安德瑞雅斯已经被惩罚够了,所以就跟医院说,他的手是被机器绞烂的。”
“你们现在最好回家去,”拉里很坚决地说,“我们明天在城里见。”
我说像安德瑞雅斯那么好的人,发生这种事,真让人难过,不过,他还活着,是不幸中的大幸。我猜等他复原了,他们大概就会逮捕他,送他去围岛关五年。
我们送他们出门。马车停在门前,马儿低着头,孤独地站在木杆中间,却不见马车夫的人影。
“那可不?”迪米崔欧斯老爹不屑地说,“他连弄炸弹都不会。那串炸弹不大,只炸掉他一只右手。他这条命还多亏了警察帮他捡回来,他们根本没有出海。安德瑞雅斯划到岸边之后,因为失血过多昏倒,要不是在附近巡逻的警察听到爆炸声,过来看是谁在炸鱼,他就死定了。幸好,碰到一辆巴士经过,警察把车拦下来,送安德瑞雅斯去了医院。”
“他们有没有车夫?”拉里问我。
我说那么一炸,安德瑞雅斯大概剩不了多少。
我很老实地说,我太专心看他们的银烛台,没注意。
“本来是没事儿的,”他继续说,“可是就在他准备丢炸药的时候,那群鱼游走了,你猜那个白痴做了什么?他抱着炸弹继续划船去追鱼。砰!”
“我来驾车,”麦克斯说,“然后唐诺唱歌给我听。”
迪米崔欧斯老爹很戏剧化地暂时打住,用眼角余光瞄我的反应,然后又点起另一根烟。
唐诺小心地坐进后座,把烛台放在身边;麦克斯爬上驾驶座,非常专业地挥舞马鞭。马儿从昏睡状态中醒来,长叹一口气,叮叮当当步下车道。
“他爬进船里,”迪米崔欧斯老爹说,“开始慢慢划,然后他看到前面有一群鱼,就停下来,把手上一串炸药的引线点燃。”
“晚安!”麦克斯大叫,挥舞着马鞭。
我很遗憾地咂咂嘴。炸鱼会被判五年徒刑,加上一笔很重的罚金。
我们等到马车消失在橄榄树后,鱼贯走回屋内,每个人都大舒一口气,把前门关上。
“事情是这样的,”他说,“安德瑞雅斯是个傻瓜,这你知道。他那个脑子跟冬天的燕子巢一样空。不过他是个好孩子,从来不做伤人的事。他去炸鱼。你知道靠近贝尼色斯的那个小海湾吗?他听说那天警察会去更远的海岸巡逻,就划船过去。那个傻子当然不会先确定一下,警察是不是真的到比较远的海岸去了。”
“真是的,拉里,你不应该请朋友在这种时候来家里坐。”母亲说。
我吹了一声口哨,表示很恐怖,然后慢慢点点头。现在迪米崔欧斯老爹确定自己已抓住我全部的注意力,很舒适地再调整一下坐姿。
“我没有请他们在这种时候来,”拉里烦躁地说,“他们自己来的。我只说请他们来喝杯酒。”
“炸弹!”迪米崔欧斯老爹说完,顿一顿,等我的反应。
就在那个时候,前门响起一阵擂门声。
我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喜欢安德瑞雅斯。他是个开心、善良、精力过剩的男孩,老是惹麻烦。村里的人说,倒骑驴他都做得出来。我问他得了什么病。
“嗯,我已经上床了。”母亲动作相当迅速地跑上楼去。
“啊,”他得意地说,“他进医院了,那个蠢蛋。”
拉里把前门打开,门外站着非常苦恼的车夫。
“你听说安德瑞雅斯·帕波雅奇斯的事没?”他用手指捋着他浓密的胡须。“没有。”我说,我没听说。
“我的马车呢?”他大叫。
他站起来,撑着一双青蛙腿,走到压榨机后面。再出现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煎锅、一张锡纸、一瓶油和五根像金条一样暗金色的干玉米。他把煎锅放在火上,倒一点油进去,等火把油烧热,发出噗噗声,从锅底冒出轻烟来。然后他拿起一根玉米,用他那患了风湿的手迅速在油里来回滚动,发出雨点打在屋顶上的声音。接着他把锡纸盖在锅上,哼了一声,往后一靠,点燃一根烟。
“你刚才去哪儿了?”拉里反问,“少爷们自己驾走了。”
我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说,有玉米吃再好不过了。
“他们偷了我的马车?”车夫大叫。
“哼,”迪米崔欧斯老爹说,“好吧。你要吃玉米吗?”
“他们怎么会偷你的车,傻瓜,”此刻拉里的耐性已到了极限,“因为刚才你人不见了,所以他们自己把车驾回城里去了。如果你跑快一点,还可以追上他们。”
我向他解释我这几天很忙,忙着替我的喜鹊建鸟笼,因为它们刚刚洗劫过拉里的卧室,如果不把它们关起来,性命堪忧。
车夫先请圣史皮瑞迪恩助他一臂之力,接着便穿过橄榄树林,沿路跑下去。
“啊!”他凶巴巴地瞪着我,“你终于来啦。你都去哪儿啦?两天都没看到你人。我看春天来了,你懒得理会我这个老头子了。”
我决定不能错过最后一场好戏,找到一个可以鸟瞰我们家车道入口,和一段往城里去的月光大道的好位置。我看到马车刚刚离开车道,轻快地踏上大路,唐诺与麦克斯快乐地合唱着。马车夫从橄榄树林里钻出来,高声咒骂着追上去。
那天我在橄榄树林里帮庄稼人的忙,饥肠辘辘,我知道迪米崔欧斯老爹的压榨机房里永远有丰富的存粮,决定去拜访他。天空发亮,喧闹的风声拂过橄榄树林,仿佛在演奏竖琴。空气里有点寒意,我一路奔下去,狗儿们在一旁又跳又叫。我脸发烫,气喘吁吁地抵达机房,发现迪米崔欧斯老爹蹲在一堆用“橄榄饼”生的火前。
麦克斯吃了一惊往后看。
迪米崔欧斯老爹对我这份活动报纸的报偿,就是帮我抓标本。有时候是一只淡粉红色的壁虎,有时候是凶残的螳螂,或是一只如波斯地毯般布满粉红、银色与绿色条纹的夹竹桃天蛾毛毛虫。那个时候我养的一只非常可爱的宠物,就是迪米崔欧斯老爹给我的,它是一只铲形足蛤蟆,我叫它奥古斯都·痒肚肚。
“有狼,唐诺!”他大叫,“抓稳!”他开始抽打那匹倒霉马的屁股,马受到惊吓,扬起蹄子大步奔腾。不过所谓的奔腾,是以科孚岛上的马为标准的,只快到让马车主人在十步外的距离内追不上而已。他高声叫着、求着、气得快要哭出来。但决心不计一切要拯救唐诺的麦克斯,手里的马鞭毫不留情,唐诺不时挂在后座外面,大喝一声:“砰!”就这样,这一行人就从我眼底消失在科孚岛的路上。
迪米崔欧斯老爹因为脾气坏,非常孤单,庄稼人把橄榄送来以后,拔腿就跑,因为大家认为像迪米崔欧斯老爹这样有“凶眼”的人,被瞪一下会倒霉的。因此,老人非常寂寞,很欢迎我闯进他的禁地。从我这儿,他可以听到当地所有的闲言闲语:谁生了小孩啦,是男是女?谁在追求谁?偶尔还有很刺激的新闻,像是贝贝·康多斯走私烟草被逮捕之类的。
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每个人都有点精神不济。母亲正在教训拉里怎么可以让别人在半夜两点钟跑到家里来喝酒时,斯皮罗的车子开到前门,他摇摇晃晃地走到我们坐的阳台上,腋下夹着一个大大的扁平包裹。
在机房的角落里,榨剩的渣滓堆成一个巨大的黑色小丘,被压碎的橄榄核、果肉和果皮,形成一块块像泥煤似的,又干又硬的黑饼,味道很浓,酸酸甜甜的,好像很可口的样子。其实那是牛群和马匹的冬季饲料,如果你不怕呛鼻,还是非常好的燃料。
“这是给你的,达雷尔太太。”他说。
那是一个圆形大凹槽,有点像东方鱼池,中间升起一个巨大的旋转磨石,中央突出一根木头支柱,这根支柱系在迪米崔欧斯老爹的老马身上,马儿头上罩了一个麻袋,免得它头晕。它不断围着凹槽转圈圈,带动那具巨大的旋转磨石。亮晶晶的橄榄如瀑布泄进凹槽之后,便会慢慢被榨碎。这时,会冒出来一阵辛辣酸味。机房里一片沉寂,只听见马蹄哒哒,磨石隆隆,以及压榨出来的如阳光般金黄的橄榄油从凹槽出水口滴下来的嗒嗒。
“给我的?”母亲扶扶眼镜,“这会是什么?”
等到容器都装满果子,大家排成一长列,谈笑着将容器扛到橄榄压榨机房去。橄榄压榨机房是栋阴森森的建筑,坐落在一条亮晶晶的小溪流过的山坳里。压榨机由迪米崔欧斯老爹管理,他是个凶老头儿,跟橄榄树一样佝偻着身体,头顶全秃,却养了一丛其大无比的髭须,除了被尼古丁染黄的部分,其他全像雪花一样白,据说是全科孚岛上最大的髭须。迪米崔欧斯老爹脾气很坏,但不知为什么,却很喜欢我,我们俩相处融洽,他甚至允许我进入圣殿中的圣殿——橄榄压榨机。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牛皮包装纸,里面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一盒亮丽如彩虹的巧克力糖。钉在上面的白色小卡片上,用稍稍颤抖的字迹写着:“为昨夜致歉。唐诺与麦克斯。”
在那个时节,仿佛蜡一般的黄色番红花正沿着橄榄树根开始饱满盛放,土坡上一片紫色的桔梗;树下的庄稼人也像一畦流动的花床,歌声在老橄榄树的腰间回荡,宛如羊铃般忧郁、甜美。
[1] 南斯拉夫极美的海滨城市,位于亚得里亚南部海岸。——译者注
这是闲嗑牙和开玩笑的大好时机。我常常从一棵树转移到另一棵树,蹲在不同的人群里,帮她们捡拾果皮发亮的橄榄,听她们讲所有亲戚朋友的闲话,偶尔也和她们一起在树下吃东西,狼吞虎咽黑色的酸面包和包在葡萄叶里用上一季的干无花果做成的小方糕。大伙儿一起唱歌,奇怪的是,讲起话来声音粗哑的庄稼人,唱起歌儿来却都那么圆润和谐。
[2] 指欧洲大陆,相对于英伦三岛。——译者注
到了五月,采橄榄的工作已进行了一阵子。经过炎热的夏天,橄榄变胖变熟,从树上掉下来,如黑珍珠般光泽耀眼地躺在草堆里。农妇们头顶铁罐、竹篓,成群结队地出现,围成小圆圈蹲在橄榄树下,像麻雀似的一面尖声谈笑,一面把果子捡起来丢进容器里。有些橄榄树已经结果结了五百年,五百年来,庄稼人就这么一成不变地采收橄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