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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甲虫人

在我探险途中遇到最怪异、最吸引我的人物,应该是甲虫人。甲虫人身上有一种童话气质,让我完全无法抵抗。我常热切盼望与他不期而遇。第一次看见他,是在一条通往偏远山村的寂寥山路上。早在看见他以前,我就听见他用牧童短笛吹出如水波的乐曲,他不时停下来,用一种奇怪的鼻音唱几句。当他自弯路中出现,罗杰和我都呆住了,瞪着他瞧。

后来我跟雅尼混熟了,因为总会在探险途中遇见他。偶尔我也会到他的小屋去拜访,雅尼会塞给我许多水果、忠言与警告,确保我路上平安。

他有一张狐狸似的尖脸,上翘的单眼皮里,眼珠颜色是近乎黑色的深棕色。这两只眼睛空洞无神,中间有一块像李子肉似的花纹,是个珍珠色像白内障一样的东西。他又矮又瘦,手腕和颈细得像营养不良的人,穿着打扮很妙,头戴一顶软趴趴、边很宽的帽子。帽子本来是苹果绿,现在满是尘土、酒渍和香烟烧的洞。帽箍上插满羽饰,有公鸡羽毛、戴胜[3]羽毛、猫头鹰羽毛、鱼狗[4]羽毛、一只鹰爪,还有一根脏兮兮的大白羽毛,大概是天鹅的。他的衬衫又旧又烂,已经被汗浸成灰色,颈上却系一条亮蓝色的丝围巾。外套已经变形,补满不同颜色的补丁。袖子上是一块印有玫瑰花蕾的白布,肩头是一块三角形有白点的酒红色布料。衣服口袋鼓鼓的,里面挤得东西都快掉出来了:梳子、汽球、鲜艳的小圣像,用橄榄木雕成的蛇、骆驼、狗和马,便宜的镜子,各色手帕,还有一条沾满谷粒的麻花面包。他的裤子也和外套一样满是补丁,裤管下是一双鲜红色的大头皮鞋,鞋尖系着两颗肥大的黑白彩球。这个奇特的人背着各式装满鸽子、山鸡的竹笼,几个神秘的布袋和一大把蒜苗。他一只手拿着短笛凑在嘴边,另一只手抓着好多棉线,每根线上都绑着一只杏仁大小的甲虫,在阳光下闪着金绿色的光芒。甲虫嗡嗡紧绕着他的帽子飞,企图挣脱牢牢绑在腰间的线,偶尔一只飞累的甲虫会停在帽上休息,然后继续它们永无止境的回转。

他点点头,又严肃地瞪了柏树一眼,好像在看它们敢不敢反驳。然后才小心翼翼地穿过桃金娘树丛,追赶他散布在山丘上吃草、肚皮上吊着如风笛般大乳房的羊群。

甲虫人看到我们,夸张地做了一个吓一跳的动作,然后脱下他可笑的帽子,对我们弯腰行礼。受宠若惊的罗杰还以一连串吠声。他对我们微笑,把帽子戴上,举起双手,对我猛摇他骨瘦如柴的长手指。又惊又喜的我,礼貌地向他问安,他又鞠了个躬。我问他是否刚参加了一个庆典,他用力点点头,拿起笛子吹了一段轻快小调,在泥巴路上跳了几个花步,再停下来用大拇指指一下肩后的来时路。他微微一笑,拍拍口袋,然后用拇指搓揉食指,这是希腊人表示钱的手势。我突然意识到他原来是个哑巴,于是我站在路中央开始与他交谈,看他用非常聪明又变化多端的手势动作回答我。我问他那些甲虫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用棉线绑住?他用手势比划出孩童,然后取出一条绑着甲虫的线,在头上大力绕着圈子,甲虫立刻恢复生气,像行星环绕太阳般环绕他的帽子。他对我灿烂一笑,指指天空,伸展双手,用鼻子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在路上俯冲拔高。傻瓜也猜得出来那是飞机。他指指甲虫,比划出孩童,然后在头上用力甩所有的甲虫,甲虫全开始嗡嗡埋怨起来。

“不,只有柏树,”老人一边说,一边严峻地瞪着我头上的柏树,仿佛要确定它们是否在竖耳偷听,“只有柏树是偷智慧的贼,所以要记得我的警告,小公子,别在这里睡觉。”

他比划累了,便坐在路旁休息,用笛子吹一段小曲,然后停下来用奇特的鼻音唱几句。他唱的不是一个个的字,而是一连串奇怪的咕噜声和吱吱声,似乎是喉咙弄的,再从鼻子挤出来。不过他唱的时候是如此有神韵,脸部表情如此丰富,让你相信那些怪声音都别有含意。这时他将短笛塞进鼓鼓的口袋,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然后将肩后一个小布袋甩到前面,松开口袋,我又惊又喜地看到六只乌龟爬到路上,每一只的龟壳都用油擦得亮晶晶,而且不知道他用什么法子,在每只乌龟的两条前腿上系上了红色的小蝴蝶结。乌龟迟缓庄重地从发亮的龟壳中伸出头脚,坚决但毫无热情地开始爬,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它们。

我问他是不是只有柏树会这么做,还是其他树也会。

最吸引我的是那只小的,龟壳只有一个茶杯口那么大,它似乎比别的都活泼,龟壳颜色也比较淡——是粟色、淡褐色加琥珀色。它的双眼明亮,步履机灵,最健康的乌龟也不过如此。

“为什么?为什么?因为你一睡着,醒来就不一样了。柏树很危险,当你熟睡时,柏树根会伸进你的脑袋,偷走你的小脑子。等你醒来,你就会发疯,脑袋瓜空空如也。”

我坐下盯着它看了一会儿,说服自己,全家人一定会热烈欢迎它,甚至恭喜自己找到这么漂亮的标本。我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身上没钱,决定要那个人第二天去别墅拿,完全没想到他可能不信任我。不过我是英国人,这就够了,岛民对英国人的热爱及尊重完全没有道理。

他停一停,顺顺自己的胡须,等我问他为什么,然后才继续说下去。

我问甲虫人那只小乌龟要多少钱,他伸出十个指头。我可没有白看庄稼人之间的买卖,坚决摇摇头,不自觉地模仿他伸出两个指头。他闭上眼睛,一脸惊恐的表情,然后伸出九个指头。我伸出三个,他摇摇头,考虑一会儿,伸出六个。我也摇头,伸出五个。甲虫人又摇摇头,忧伤地长叹一口气,于是我们沉默地坐看乌龟们沉重茫然地爬来爬去,仿佛小宝宝般笨拙,但充满决心。这时甲虫人指着那只小乌龟,又伸出六个指头,我摇头,伸出五个。罗杰大声打了个呵欠,觉得这场无声的讨价还价无聊死了。甲虫人拿起乌龟,用动作表示龟壳多么光滑可爱、头多么挺直、爪多么锐利。我不为所动,他耸耸肩,把乌龟递给我,伸出五个指头。

“你可以坐在树下,它们的树阴阴凉潮湿。不过麻烦就在这里,它们会引诱你睡着。无论如何,你绝对不可以在柏树下睡着。”

然后我告诉他我没钱,第二天他得来别墅。他点点头,好像那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我兴奋地带着新宠物,巴不得马上飞奔回家给每个人看。于是我向他道谢告别,忙着赶回家。等走到必须穿过橄榄树林下山的路口时,我停下来细细检查我的宝贝,它无疑是我看到过的最漂亮的一只乌龟,显然值双倍我付的价钱。我用指头拍拍它多鳞片的头,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回口袋。下山之前我回头看甲虫人一眼,他还站在那里,正在跳花步,笛声忽高忽低,乌龟们则在他脚旁的路上迟缓地爬来爬去。

我抬头看那些柏树,觉得它们似乎很安全,于是我问他为什么危险。

新成员被命名为阿喀琉斯[5]。长大后它果然成为世界上最聪明、最可爱的小动物,还有非常特别的幽默感。最初它被拴在花园里,后来驯熟了,我们就让它自由活动。它很快就听懂自己的名字,我们只消叫一两声,耐心等一会儿,阿喀琉斯便会出现,踮着脚尖慢慢爬过鹅卵石路,头和颈伸得老长。它喜欢我们喂它,它会高傲地坐在阳光下,等我们把莴苣片、蒲公英或葡萄送到它面前。它和罗杰一样热爱葡萄,所以吃葡萄时它们是死敌,阿喀琉斯会坐下咀嚼葡萄,让葡萄汁顺着嘴角淌下,看得躺在一旁的罗杰痛苦不堪,嘴角口水直流。吃葡萄时罗杰也有份,但它总觉得把这样的好东西给一只乌龟吃,真是暴殄天物。等大家吃完了,罗杰趁我不注意,会偷偷爬到阿喀琉斯面前,用力舔乌龟的头,想把阿喀琉斯滴下来的葡萄汁舔干净。被这般大胆行径激怒的阿喀琉斯,会猛咬罗杰的鼻子,等到无力招架,被舔得太湿的时候,阿喀琉斯便愤愤地喘口气,缩回壳里,不等我们把罗杰赶离现场,绝对不出来。

“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小公子,”他说,“你躺在这些树下很危险。”

阿喀琉斯最喜欢吃的水果是野草莓,只要一看到野草莓,就会变得歇斯底里,摇来晃去,头伸得老长,用它小小的绿豆眼哀求地凝视你。最小的草莓只有胖豌豆那么大,它一口便可吞下。你若给它一个大的,像榛果那么大吧,它就会做出我从来没在任何一只乌龟身上看到过的动作——它会用嘴巴紧含着果子,用最快的速度冲向花床里一个安全隐密的角落,然后放下果子,慢条斯理地品尝,等吃完了,才跑出来要下一个。

那时我早已习惯庄稼人认定所有英国人都是王公贵族的奇怪想法,所以我承认我就是。他转身怒斥一只正抬起前脚,撕咬一根橄榄树苗的小羊,再面对我。

阿喀琉斯不仅热爱草莓,也热爱与人类为伴,任何人走到花园里闲坐、日光浴、看书或做任何事,不久都会听见瞿麦丛中窸窸窣窣一阵声响,接着阿喀琉斯那张皱巴巴、一本正经的脸就会戳出草丛。如果你坐在椅子上,它就会尽量贴近你的脚,把头挂在龟壳边上,鼻子贴在地上,十分满足地沉沉睡去。如果你躺在毯子上做日光浴,阿喀琉斯便认定你躺在地上是专门陪它玩的,它会从走道一端冲向毯子,脸上带着充满兴趣的诙谐表情,先停下来,若有所思地浏览你全身,然后选择你身体的某一处,开始练习爬山。当你的大腿突然被尖锐的龟爪牢牢钳住,让它能够使劲爬上你的肚皮,感觉可不太好受。如果你把它甩掉,把毯子移开,也只能暂时清静一下,不屈不挠的阿喀琉斯转遍花园也会找到你。它这恼人的习惯招来全家人的抗议及恐吓,后来每当我们去花园里躺着的时候,我都不得不把它关起来。

“午安,”他粗声粗气地跟我打招呼,“你就是那个外国人……小英国公子?”

有一天,花园的大门没关,阿喀琉斯去向不明,搜救小组立刻组织妥当,不断威胁要取那只爬虫性命的家人,分头在橄榄树林中徘徊,高声大喊:“阿喀琉斯……草莓,阿喀琉斯……阿喀琉斯……草莓……”最后我们找到它了。一向心不在焉的阿喀琉斯掉进一口废弃的井里,那口井已崩塌,井口几乎全被羊齿植物盖满。我们很遗憾地发现它已经死了。它对莱斯利的心肺复苏术和玛戈的建议(把草莓塞进它嘴里,给它一点儿求生的欲望)完全没有反应。于是我们悲凄肃穆地将尸首埋在花园里的一株草莓旁(妈的建议),拉里执笔写下简短的哀悼词,再亲自以颤抖的声音朗读,使场面极其哀恸。葬礼上唯一的败笔是罗杰,虽经过我再三告诫,却仍然全程猛摇尾巴。

除了阿加茜之外,我最喜欢的人是老牧羊人雅尼。他很高,驼背,有个鹰钩鼻,还有一簇匪夷所思的胡须。第一次遇见他,是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和罗杰花了一个小时,想把一只绿色大蜥蜴从它在石墙里的洞穴中挖出来。精疲力竭、满身臭汗的我们,最后倒在五株小柏树投在快被太阳烤焦的草地上的方形阴影里。我躺在那里,听见懒洋洋的羊铃叮当声。不久,羊群便晃到我们跟前,停下来,用空洞无神的黄眼瞪我们,不屑地咩咩叫几声,然后又继续往前走。羊铃轻柔的声响以及羊儿啃草的窸窣声,令我昏昏欲睡。等到羊群慢慢经过,牧羊人出现时,我已经快睡着了。他停下来看我,全身重量都倚在那根棕色的橄榄木拐杖上,小小的黑眼珠在浓眉下炯炯有神,一双大靴子牢牢立定在石楠丛里。

阿喀琉斯撇下我们不久,我从甲虫人那儿买来另一只宠物——一只鸽子。买回来时它还很小,必须喂它牛奶加面包及泡软的玉米。它的长相实在很恶心,稀疏的爪从猩红色的皱皮间长出来,混着初生鸽子的黄色胎毛,看起来像是用氧化氢漂白过的头发。由于它恐怖痴肥的长相,拉里提议叫它卡西莫多(即钟楼怪人)。我喜欢这个名字,却没想到它的含意,就糊涂地答应了。等它自己会吃东西,全身毛都长全了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头上还留着一簇黄胎毛,看起来活像一位盛气凌人的法官,头戴一顶小了好几号的假发。

“我们真是傻瓜啊,傻瓜!坐在阳光里唱歌,歌颂爱情!对爱而言,我太老,而你又太年少,但我们却在这儿浪费时间歌颂它!哎,还是让我们喝杯酒吧。”

由于它未接受正统教育,又无父无母,卡西莫多不解“鸽”事,坚信自己不是鸟,因此拒飞,去任何地方都走着去。如果它想上桌或椅子,便站在下面,脖子一矮,用浑圆的女低音咕咕开始唱,直到某人将它抱上去。我们做什么,它都想参加,甚至企图跟我们出去散步。不过,不久我们就不准它跟来,因为你可能要冒弄脏衣服的风险,让它站在你肩膀上,否则就只好让它跟在后面走。你若让它走路,就得放慢脚步等它。你若走得太快,就会听见后面一阵狂乱哀求的咕咕声,然后回头看见卡西莫多绝望地追来,屁股诱人地乱摇,泛着五彩光泽的胸部高高鼓起,向你的残忍抗议。

我从阿加茜那儿学到一些最美、最令人难忘的民谣。我坐在阳光下,吃她从园中采来的葡萄与石榴,和她一起唱歌,她不时停下来矫正我的发音,我们一句句唱着那首轻快诱人、关于河流的歌,叙述小河如何从山间流下,使花园丰腴、田野肥沃、果树结实累累。我们夸张地搔首弄姿,翻着白眼对唱那首短情歌《欺骗》:“谎言,谎言,”我们颤动喉咙,摇着头唱,“全是谎言,是我的错,叫你逢人便说我爱你。”然后我们会选一首哀愁的曲子,或许是那首轻柔缓慢、名为《你为何离开我》的歌,就连我们自己也几乎要被这首歌征服了。我们用颤抖的声音,哭嚎出冗长且充满灵性的歌词。当我们唱到最后最令人心碎的一段时,阿加茜会紧抓自己巨大的胸脯,黑眼瞳迷离而悲伤,下巴激动地抖着。等我们荒腔走板的二重唱最后一个音符寂然而终之后,阿加茜转头看我,用头巾的一角揩去鼻涕。

卡西莫多坚持睡在房里,再怎么哄、怎么骂,也没办法劝它进驻我为它搭建好的鸽房。它比较喜欢睡玛戈的床尾,不过最后还是被放逐到客厅沙发上,因为玛戈半夜一翻身,卡西莫多就会醒来,然后一拐一拐跳上玛戈的脸,开始大声且充满爱意地咕咕叫。

另一位是超级肥胖、笑口常开的阿加茜,她住在山顶上一栋摇摇欲坠的茅屋里,总是坐在屋外的纺锤前,把羊毛揉捏成粗毛线。她起码七十岁开外了,但一头发丝仍又黑又亮,整齐地编成辫子,盘在一对磨光的牛角上(牛角是当地老农妇常见的装饰品)。她坐在阳光下,就像一只在牛角上绑着猩红头巾的大黑蟾蜍。羊毛线轴忽高忽低,仿佛一只旋转中的陀螺,她的手指忙着拆、忙着扯。当她唱歌的时候,便把干瘪的嘴巴大大张开,露出一排破损变色的牙齿。虽然她的歌声聒噪,却极富感情。

发现卡西莫多有音乐细胞的人是拉里。它不仅热爱音乐,还能分辨两种乐曲形式:华尔兹与进行曲。放普通音乐时,它会一摇一摆地走近留声机,绷紧胸膛坐在那里,双眼半阖,轻轻地对自己发出喉音。如果放的是华尔兹,它便会在留声机旁不停转圈圈、鞠躬、扭腰、颤声咕咕叫。若是放进行曲,它便挺直腰杆,胸膛里胀满气,绕着房间踏步,咕咕声变得如此浑厚、低沉,我们真怕它会把自己噎死。除了华尔兹与进行曲之外,它不会因为任何音乐做这种表演。偶尔因为太久没听音乐,它会在兴奋之余配着华尔兹踏步,或配着进行曲跳舞,不过总会在音乐进行到一半时及时刹车,修正自己。

因为这些探险,我和罗杰结识了附近许多乡下人家。比方说,那个奇怪的智障小孩,他的圆脸上毫无表情,简直就像一朵蒲公英花。他每天都穿一件破衬衫、一条卷到膝盖上的亮蓝色斜纹哔叽裤,头戴一顶旧得连边儿都不见的长礼帽。每次他一看到我们,便急急穿越橄榄树林,有礼貌地举起他可笑的帽子,用银铃般稚嫩甜美的声音向我们问安。他会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无论我说什么,他都点头,点个十来分钟。然后,又有礼貌地举起帽子,转身消失在树后。

有一天,我们在吵醒卡西莫多之后,悲伤地发现原来它把我们全欺骗了,因为沙发椅垫正中央躺着一个白晃晃的蛋。它一直没有从这次事件中恢复正常,变得怨气冲天,怏怏不乐,如果你想抱它,它就会烦躁地啄你。后来它又下了一个蛋,从此判若两人。它——应该说她,越变越野,视我们为眼中钉、肉中刺。它还会偷偷飞上厨房门去吃东西,好像怕谁宰了它似的。就连留声机也无法唤它进屋。我最后一次看到它,它正坐在一株橄榄树上,装模作样,卖弄风骚地咕咕叫,不远处一根枝丫上,停了一只看起来雄纠纠的鸽子,正扭来扭去地在爱慕的狂喜中咕咕唱歌。

在最早的探险过程中,罗杰一直是我的伴侣,我们一起深入一次比一次更遥远的田野,发掘偏僻宁静的橄榄树林。这些林子必须经过侦查,然后深锁记忆。我们在黑鸫[1]徘徊的桃金娘[2]迷阵中辟径,在绿柏投下神秘黑影的狭长山谷中冒险。罗杰是一同探险的完美伴侣,友爱而不肉麻,勇敢而不好战,睿智且对我的怪癖充满好脾气的包容雅量。假如我在爬一道沾满露水的斜坡时滑一跤,罗杰会突然出现,像是强忍住笑似地喷一口气,迅速地查看我全身一遍,表示同情地舔一下,自己抖一抖,打个喷嚏,然后给我一个歪嘴的傻笑。假如我发现有趣的东西:一个蚁窝、叶片上的一条毛虫、一只裹着层层蛛丝的蜘蛛,罗杰会坐下来等我看个仔细,倘若它觉得我耽搁太久,就会移近一点儿,轻轻打个埋怨的呵欠,再深深叹口气,开始摇尾巴。如果那个东西不是很重要,我们就继续上路,但如果那玩意儿需要细细审视,我只消对罗杰皱个眉头,它便会明白这得花点儿时间,于是把耳朵耷拉下来,摇尾巴的速度减慢,终于停止,然后垂头丧气地走到最近一个树丛旁,重重倒在树阴里,投给我一个殉道者的眼神。

好一段时间,甲虫人固定会来别墅为我的动物收藏添货,或是一只青蛙,或是一只断羽的麻雀。一天下午,妈和我慈悲心大发,买下他所有的甲虫,在他离开后,全放生在花园里。后来几天,别墅里虫满为患,甲虫们在床上爬来爬去,躲在卧室里,夜里对着灯泡冲锋,然后如一颗颗翡翠,掉在我们的膝盖上。

终于吃完了,我溜下桌,闲步摇向大门,罗杰用充满问号的眼神凝视我,我们一起透过铁门,遥望前方的橄榄树林。我会对罗杰说,或许今天不是出去玩的好天气,它会猛摇尾巴,急急否认,用鼻子顶我的手。我说,嗯,我实在觉得不应该出去,看起来好像要下雨了。我抬头瞄着如洗碧空,满脸忧心忡忡的表情。罗杰竖起尖耳朵,也朝天空瞄一瞄,然后苦苦哀求地望着我。我继续说,就算现在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待会儿也一定会下雨,所以我们最好在花园里看书,比较安全。几乎要绝望的罗杰,会抬起一只大黑爪放在铁门上,回头对着我掀起上唇,露出白牙,做出一个极尽谄媚阿谀的笑容,顺带用被剪短只剩下一截的尾巴兴奋地乱敲边鼓。这是它的王牌,它知道我抗拒不了它的傻笑。于是我不再逗它,拿上火柴盒与捕蝶网。大门嘎地打开,又砰然阖上,罗杰一溜烟冲进橄榄树林,像一片云影,用它低沉的吠声迎接新的一天。

最后一次看见甲虫人,是在一个黄昏里。我坐在鸟瞰山路的山顶上,他显然刚参加完一个庆典,喝了不少酒,在路上左摇右晃,用短笛吹奏忧郁的小曲。我向他大声问安,他夸张地挥挥手,并没有回头。经过转角时,他的剪影印在薰衣草般薄紫的暮色中,我看见他插满羽毛的不成形帽子,外套上被塞得鼓鼓的口袋,背上装满爱打瞌睡的鸽子的竹笼,还有他头上缓缓绕着圈子,应该是甲虫的朦胧斑点。然后他转过弯路,路口就只剩下一弯新月,仿佛一根羽毛飘浮在淡淡的天空中,和着他那婉转的笛声,在暮色里渐行渐远。

不赶时间?罗杰黑色的身影守候在大门口,用热切的眼神盯着我。不赶时间?早起的第一只蝉已经在橄榄树丛里试唱了几声。不赶时间?小岛清凉如晨星般闪亮地等我去探索。不赶时间?我不期望家人认同我的观点,所以我会先放慢速度,等到他们转移注意力之后,再开始把东西往嘴巴里塞。

[1] 黑鸫(dōnɡ),一种鸟,别名百舌、乌鸫。——编者注

“慢慢吃,亲爱的,”母亲喃喃念叨着,“又不赶时间。”

[2] 桃金娘,一种常绿灌木,开红色的花,结紫色果实。——编者注

“你一定要这样吞食物吗?”拉里会痛苦地问我,一边用火柴棒优雅地剔牙。

[3] 戴胜,一种鸟,又名山和尚、鸡冠鸟等,头顶有扇状冠羽,体羽土棕色而有黑白斑。——编者注

我们在花园里的小橘子树下吃早餐,天空清澈明亮——不是正午的那种扎眼的蓝,而是干净的奶白色。花儿还没全醒,玫瑰沾满晨露,金盏菊仍然紧闭。整体来讲,早餐都在闲适、安静的气氛中度过,因为那个时候还没人有谈话的心情。等到用餐接近尾声,咖啡、烤面包和蛋便开始发挥效力,我们开始苏醒,告知彼此自己想做的事,以及想做它们的理由,然后热烈地讨论谁做的决定是明智的。我从来不参与这类讨论,因为我非常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一心只想赶快把东西吃完。

[4] 鱼狗,一种鸟,以鱼为食。——编者注

早晨当我醒来时,卧室的套窗会在旭日照耀下透出金色条纹,空气里弥漫着厨房炉火的煤炭味儿,还充盈着公鸡热心的啼叫、远方传来的狗吠和放牧羊群忧郁的羊铃小调。

[5] 希腊神话英雄,善奔跑。公元前5世纪,芝诺发表了著名的“阿喀琉斯和乌龟赛跑”悖论,以阿喀琉斯与乌龟赛跑作为论证,指出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