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瞧不起人了!”
我们开始了以下的争论。
“我没瞧不起你,闹着玩而已,不行吗?”
我们在用黄色的罗马字写着“THE HIMAWARI(1)”的四角路灯下站住了。四个女招待从昏暗的门口露出四张苍白的脸来。
“俺是个粗人,让人耍着玩可是要生气的!”
农民在我隔壁的桌子旁边坐下,毛乎乎的后背对着我。他说:“来杯威士忌。”狗皮的花纹,是斑点狗的。这个农民的出现,让我一下子从兴奋得忘乎所以中清醒过来。我的心一扎一扎地疼,开始后悔自己已经喝完了六壶酒。我希望自己可以喝得更醉一点,使今宵的狂欢更加尽兴。可我只能再喝四壶,不够,这远远不够。偷吧!偷走那杯威士忌!女招待们不会认为我是为钱而偷酒,她们会以为这是预言家开的一个荒诞的玩笑,反而会为我喝彩。这个农民也只会当这是醉鬼的恶作剧,苦笑一声便作罢了吧。偷!我伸出手去,端起了邻桌的威士忌杯子,淡定自若地一口喝干了。没有喝彩,世界一下子安静了。农民转向我,站起身来对我说:“到外面去!”说完径直朝门口走去。我冷笑着跟在农民后面也朝外走去,走过镶金边画框的镜子时,我还偷偷打量了一下镜中的自己,优雅从容,我还真是个美男子啊!一尺多近两尺的那张笑脸沉在镜子深处,使我找回了内心的平静。我仿佛很有自信似的,“啪”地挑开了平纹薄毛呢帘子。
我重新打量农民的样子,短平头下面一张小脸,淡眉毛,单脸皮的三白眼,黝黑的皮肤。身量确定比我矮了五英寸。我对付他,简直跟玩儿似的。
一个胖胖的女招待竟然称我为“老师”。我给她们几个都看了手相。“你十九岁,属虎的。”“你苦恋特别优秀的男人。”“你喜欢蔷薇花。”“你家的狗生了狗崽,一共六只。”……件件都被我蒙对了。那个身材瘦小、眼神清澈的中年女招待被我说了句“你死了两个丈夫”,她顿时就低下头去。这都能蒙对,真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令我变得兴奋不已。已经是第六壶酒了,正在此时,穿着狗皮棉袄的年轻农民在门口现身了。
“我就是想尝尝威士忌的味儿,看上去很好喝的样子。”
那个夜晚,我享受到了超乎寻常的款待。中年女招待给我烫好了一壶日本酒,我正打算喝呢,刚才给我奉上招待烟的可爱女招待,突然把右手掌伸到了我的鼻前。我不慌不忙地慢慢抬起头来,深情望着女招待那小眼睛的深处。“给我算个命吧。”她说。我瞬间明白过来,即使我沉默少言,全身也散发着预言者的高贵气息。我没有碰她的手,只瞟了一眼淡淡道:“你昨天失恋了。”“太对了!”我居然蒙对了!于是超乎寻常的款待就此开始了。
“我也想喝呀,威士忌就那么一点,我自己都舍不得。”
“向日葵”又小又脏。东边墙上贴着一幅海报,海报上的女人梳着西式发髻,一尺多二尺长的样子,慵懒倦怠地托着腮,露出桃仁大小的牙齿微笑着,海报下方横着用黑漆画了一只“加武登麦酒”的酒瓶子。对面西墙上挂着一面一平方米的大镜子,镜子的边框都涂上了金粉。北侧的入口处,挂着一块黑红相间条纹的脏兮兮的平纹薄毛呢帘子。帘子上方的墙壁上,用图钉固定着一张西洋女人的裸体照片,一个西洋女人大笑着裸体横陈在沼泽旁的草丛里。南墙上紧贴墙壁挂着一只纸气球,它正好悬在我的头顶上,很是别扭,简直惹人生气。咖啡馆里有三张桌子和十把椅子,中间笼着暖炉,门厅处铺着地板。反正我知道,这个咖啡馆是不能给我带来安心感的。所幸,房间的灯光是比较昏暗的。
“老实人,你还真可爱。”
况且,那时候我的装扮和一个刚走红的异国偶像有几分相似,所以不时有女的会多瞧我几眼。我刚在咖啡馆的角落里坐下,立刻就有四个身穿不同和服的女招待在我的桌子前站成一排。那时恰逢冬日,我便说:“给我烫壶酒来。”然后做出寒冷难耐的样子缩紧了脖子。得益于与走红明星相似的打扮,不用我开口,一名年轻的女招待就给我点了一支招待烟。
“你别狂!不就是个学生嘛,会写几个破字儿,充其量就是个小白脸。”
决战之夜,我进了名叫“向日葵”的咖啡馆。我身披藏青色斗篷,戴着纯白皮手套。我是不会接连两次去同一家咖啡馆的,怕总是掏出五元钱纸币这事儿会引人怀疑。这次光临“向日葵”,已经是时隔两个月了。
“我才不是,我是算卦先生、预言家,吓到了吧?”
我会故意掏遍身上的各个衣袋,装作自己忘记把钱放在了哪个衣袋里的样子。找了老半天,最终发现钱在裤子的口袋里。右手伸进裤袋中扭捏磨蹭许久,做出摸索辨认五六张纸币的面值形状的样子,最后把一张纸币从口袋里抽出来,自认那是一张五元或十元的纸币,说一句“没有零钱了”塞到女招待手里,看也不看一眼,不等她找零,就缩起肩膀,大步地走出咖啡馆,头也不回地回到学校宿舍。第二天开始,我又一如既往地开始攒零钱了。
“别装醉了,快给俺道歉!”
即便我进了咖啡馆,也不会表现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而是摆出有点玩累了的模样。如果是夏天,我就会说要冰啤酒;如果是冬天,就会说给我烫壶酒。我觉得我喝酒的习惯,只是单纯地和季节变化有关联。我郁郁寡欢地喝着酒,对咖啡馆里的漂亮姑娘,连看都不看一眼。不管是哪里的咖啡馆,都会有一个色相已衰却又色心不改的中年妇女模样的女招待。我只和这种半老徐娘的女招待搭话,主要是聊些天气和物价之类的话题。我数酒瓶的功夫非常了得,可以以神仙都察觉不到的速度,迅速计算出喝完的酒的空瓶数量。每当桌子上摆的啤酒瓶满了六个,或是日本酒的酒壶满了十个时,我就会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用低沉的声音咕哝一声“结账!”——从没有超过五元钱的时候。
“要想知道我是谁,最重要的就是要拿出勇气来。我这可都是好话哦。我是弗里德里希·尼采。”
我是一个在北方城市里上学的高中生。我贪玩儿,但是在钱这方面却格外抠门儿。平素都是抽朋友的烟,也不理发,若是咬牙攒够了五元钱,就独自悄悄地溜上街用掉一元。整个晚上,我不会花超过五元钱。而且我有了五元钱,就必定把钱花在刀刃儿上,使其效益最大化。攒下的一枚枚小钱,我会首先拿去和朋友换成五元的纸币。若换到的是那种可以把手割破的新币,我就越发心跳加速了,而我还要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把钱塞进衣兜里上街。每月一两次这样的外出,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当时,我正被说不清道不明的忧愁折磨着,遗世独立而又怀疑一切,难以宣之于口。我觉得较之尼采、毕洛和春夫,莫泊桑、梅里美和森鸥外更像那么回事。这单纯是我的个人意见,我还是去拼命地玩我的五元钱游戏吧。
我等着女招待们来调停救驾,已经等得黄花菜都凉了。但她们齐刷刷冷漠的样子,明显都在等着看我被揍。就在此时我被打了。一记右勾拳横扫过来,我迅速地缩起了脖子。我的白线帽子替我挨了这一拳,“嗖”地飞出十丈远。我微笑着,故意慢悠悠地走过去捡起帽子。这些天每天都是雨夹雪,路面泥泞得厉害。在蹲下捡起满是泥浆的帽子的同时,我就想到了逃跑。这样还能省下五元钱,还能到别处再喝一顿儿。我刚跑出去两三步就滑倒了,太滑了!摔了个四脚朝天,姿势像只被踹翻了的雨蛙。丢脸的样子让我自己也有点生气。我的手套、上衣、裤子还有披风上,全都沾满了泥浆。我慢吞吞地站起身来,昂首走回农民那里。女招待们像要保护农民似的把他围在中间,没有一个站在我这边。这样的事实唤醒了我的残暴。
我这可不是仿照外国的。毫不夸张地说,我是想杀了那个小子的,而且也没什么深远的动机。有个和我一模一样的男人,这世上不需要两个一样的东西,我们带着这种想法从心底互相憎恶着对方的存在。这个男人就是我妻子过去的情人,他总是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几次三番毫不掩饰地向街坊四邻宣扬他们的过去。那天晚上,我和那家伙第一次约了在咖啡馆碰头,他穿着狗皮棉袄,像个年轻的农民。我们俩刚一碰面,我就偷了那男人的酒。这就是我的动机。
“我希望你道歉!”我嘲讽地笑道,甩下了脱掉的手套,连昂贵的披风也被我狠狠地掼在了泥浆里。这老旧的台词和姿态,让我稍微获得了一点心理上的满足。快来人阻止我吧!
决斗
农民脱下了他那毛茸茸的狗皮棉袄,递给了那个刚才给我点过香烟的美女招待,又把一只手放进怀里。
我这个盗贼像落叶般飘然离去,飞舞到地面上,从长蛇的尾部穿过去,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了。
“别恶心人了!”
地下食堂芬芳的蓝色花朵,解了我心痒难搔之毒。今天算是来对了。同喜同贺,同喜同贺。
我摆出架势,盯着他。
——我是盗贼,玩世不恭的稀世怪物。过去的艺术家不会杀人,过去的艺术家也不会偷盗。我,是个有点儿上不了台面的小机灵的那种。我推开大学生们,好不容易挤到了食堂门口。食堂门口贴着一个小告示,上面这样写着:“今天,食堂喜迎创业三周年纪念日。为了表示祝贺,特为大家提供了少量的特价食品,敬请品尝。”这些特价食品都摆放在门口旁边的玻璃架里,红色的凤尾虾摆放在荷兰芹的叶子下,水煮蛋被切成两半,鸡蛋切面有一个用蓝色的洋菜冻写的花哨的“寿”字。再看食堂内部,扎堆儿买特价食品的大学生们宛若黑压压的密林。身穿白围裙的少女们如蝴蝶穿花般在这片密林中来回穿梭。哇哦!整个场景就是一面万国旗呀。
农民从怀里掏出一根银笛来,银笛在檐灯的映射下闪闪发光。他把银笛交给了死了两个丈夫的中年女招待。农民的举动令我着迷,如在梦中。这可不是小说,是现实,我真的想杀了他。
我来到屋外,年轻的盗贼突然有点忧伤。这种忧愁是怎么回事?又是从何处而来?我挺了挺胸脯,甩开大步穿过了夹在两排银杏树之间的砂石子路。一边走一边想着,我找到了答案:是因为我饿了。二十九号教室的下面有一个大食堂,我径直朝那个方向走去。饥肠辘辘的大学生们挤满了地下室的大食堂,从门口排出犹如长蛇般的队列,一直排到了平地上,尾部已经排到了银杏树夹道那里去了。在这里用十五个钱就可以吃到不错的午饭,所以才排了这样长的队。
“来呀!”我吼道。
我没有写什么“老师,让我过”之类的话,而是反复又看了两遍,确定没有写错,然后我左手拿着外套和帽子,右手拿着那张答题纸,站起身来。我身后的精英因为我站起来而惊慌失措,因为我的后背被他当成了“防风林”。晕呐!这个像兔子一样可爱的精英,在答题纸上居然写上了新晋作家的名字。我一边同情地想着这个新晋作家的狼狈,一边意味深长地向教授行了一礼,交上自己的考卷。我悄悄地出了考场,下楼则像要滚下去一样快。
我穿着满是烂泥巴的鞋,用尽全力踢向农民的小腿。踢倒他之后,再把他那对亮晶晶的三白眼挖出来。但是,泥巴鞋踢空了,我发觉自己的姿势忒难看了,不由得悲从中来。他那微微温热的拳头掠过我的左眼,直接命中了我鼻子上的大片区域。他双眼通红,似乎要喷射出火焰来。见此情状,我做出一副踉跄蹒跚的样子来。右耳到脸颊又“啪”地挨了一记耳光。我两手都撑在了泥浆里,在着地的瞬间,我吭哧一口咬住了农民的一只脚丫子。这脚丫子可真硬啊,简直就是路旁的白杨树桩子嘛。我脸朝下趴在泥浆里,事到如今,我急不可待地想要号啕大哭,哎呀!可为何一滴眼泪也挤不出来呢?
福楼拜是个孩子,他的学生莫泊桑是大人。艺术的美,终归是要为市民服务的美。可悲的是,福楼拜不懂这个道理,而莫泊桑明白。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饱受恶评,让他引以为耻,白白断送了他的一生。作为所谓的刳磔之劳,他写了一篇又一篇,且不管世间的评论如何,他那遭受屈辱的伤口却是越来越痛了,剧烈的疼痛在他的心里开了一个大口子,越来越宽,越来越深,直至他死去。他被杰作的幻影所欺骗,被永恒的美丽所魅惑,神魂颠倒,最终别说是一个近亲,自己连自己也救不了。所以说,福楼拜是个孩子。完结。
黑人
大学生们都闷声一笑,我也跟着笑了。教授又用我听不懂的法语唠叨了几句,然后就开始在讲台桌上写起了什么。我不懂法语,我已经想好了,不管出什么问题,我都答:福楼拜是个孩子。我轻轻地闭上眼睛,装模作样地思考了一会儿,又从短发上往下抓了抓头皮,再欣赏了一会儿指甲的色泽,最后,才终于动笔开始写:
黑人进了牢笼,牢笼只有一平方米大小,在乌漆麻黑的旮旯里放着个原木墩子。黑人就坐在那里做刺绣。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还能做什么刺绣吗?听此一问,少年就像精明的男人一样嘲讽一笑,鼻子两侧浮现出两个刀刻般深深的笑纹。
不久,一个红脸的教授提着个鼓鼓囊囊的包,匆匆忙忙地跑进了教室。这男人是日本头号法国文学专家,挺有身份的。我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他,他眉间的皱纹令人不自觉地感到气势迫人。据说他门下的弟子中,有一个日本第一诗人、一个日本第一评论家。觊觎着“日本第一小说家”的名头,我的脸颊开始偷偷地发烫。教授在黑板上奋笔疾书写着考题的这会儿工夫,我后面的大学生们并没有讨论学习问题,大多是在窃窃低语谈论繁荣之事。黑板上写了五六行法语。教授散漫地坐进了讲台上的扶手椅里,极其不高兴地说了一句:“像这种题,你想挂科也难啊。”
日本马戏团带来了一个黑人,引得村里一片哗然。据说黑人会吃人,长着通红的犄角,全身有花朵样的斑纹。但少年对这些传言却一点也不信。少年心里想,村里的人其实也并不信这样的谣言,只是因为平常没有梦想的生活过于乏味,所以才趁此时机任意编造谣言,做出一副信以为真的样子,疯疯傻傻跟喝醉了差不多。每当少年听到村里散播这样无聊的传言时,他就会咬咬牙,捂上耳朵,然后飞快地跑回家。少年思考着村里人闲扯又编造蠢话的问题:这些人为什么不聊些更重要、更有价值的话题呢?黑人好像也不是母的吧?
考场里的大学生有一百多人,人人都争先恐后地往后面坐。要是坐在前面的座位,很明显就要担心是不是能写出答案了。我表现得像个优等生一样,在最前面的位子上坐了下来,颤抖着用指尖吸着烟。我没有可以在桌子下翻查的笔记本,也没有可以一起小声商量的朋友。
马戏团的乐队在村里的小路上游行,不到六十秒就可以把整个村子的犄角旮旯宣传个遍,主道两旁只错落地立着一些茅草顶子的房屋。乐队出了村子继续向前走,反复演奏着那首名叫《荧光》的曲子,在地里田间行进,然后从正在插秧的稻田里走出来,列成一队,沿着狭窄的田间小道前进。在全体村人的眼前走过一座浮桥,穿过森林,向半里外的邻村走去。
他停下了脚步,穿着浅绿色的外套,眼睛始终没从笔记本上移开,随手将他叼着的带金嘴儿的香烟递给了我。他把烟递给我之后,又继续慢吞吞地向前走去。大学里居然遇上了堪与我匹敌的男人。用金嘴儿外国烟引燃了我的便宜烟,我慢慢站起身来,用尽全力将金嘴儿香烟扔到了地上,狠狠地用鞋底蹍过去,直到蹍成稀巴烂,才浑身舒坦地现身考场。
村东边有所小学,小学再往东是一个牧场。牧场的面积近百坪,地上开满了荷兰的紫云英,两头牛和六头猪正在一处玩耍。马戏团在牧场里搭起了一个帐篷式的灰色小屋。牛和猪都被转移到了牧场主人家的仓库里。
“嗨,借个火。”我挑了个长相俊秀的男大学生。
夜里,村人们都遮着面,三三两两地结伴进了帐篷。总共来了六七十名客人。少年在大人群里拼命推打着挤到了前排。一个圆形的舞台,四周都围着粗绳子。少年把额头抵在了绳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偶尔才眨动一下眼睛,一副陶醉其中的样子。
一群大学生排着队,从前面的小径走来。他们一个跟着一个,络绎不绝地走过去,全都是家乡的骄子,脱颖而出的精英。他们都读着笔记本里一模一样的文章,一样地努力把这些强记进脑子里。我从衣袋里掏出香烟,叼了一支,但没有火柴。
惊险的杂艺曲目不断进行着,桶、针织品、皮鞭,还有金线织花的锦缎,消瘦的老马、稀稀拉拉冗长的喝彩、碳化物……小屋的各个角落里乱七八糟地挂了二十多盏煤油灯,夜里的昆虫成群地围着它们乱飞乱舞。也许是因为帐篷的布料不足吧,小屋的天花板上开着个十平方米大小的洞,从洞里可以看见满天星星。
被称为“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的铜像,满眼都是慈爱。我一边看着铜像,一边沿着右边的斜坡往下走,进了一座庭院。这座庭院是过去某位诸侯的园子。池塘里有鲤鱼、红鲤鱼和甲鱼,五六年前还养着一对仙鹤。直到如今,草丛里还有蛇。大雁和野鸭一类的候鸟,也都在这个池塘整理着羽毛栖息。优秀的园林建造艺术,使得原本面积不足二百平方米的庭院,看起来像有上千平方米的面积。我挨着池塘边的山白竹坐下,背靠一棵老橡树的木桩子,两条腿长长地伸向前方。隔着小路,分布着大大小小、凹凸有致的岩石,池塘就在它们的后面展开去。阴云下,池塘的表面波光粼粼,害羞地泛起涟漪。我把右脚轻轻搭在左脚上,喃喃自语:“我是盗贼。”
两个男人推着黑人的牢笼上了舞台,囚笼下面像是装了轮子,发出“嘎啦嘎啦”的声音,遮面的客人们拍着手高声叫好。少年无精打采地抬起眉毛,静静地观望着牢笼。
今年肯定是不及格了,可考试还是要参加的。那种没有成效的努力造就的美感,牵引着我的心神。今早,我早早就起床了,套上足足有一年没有穿过的校服,穿过镶嵌着菊花徽章的高大铁门,战战兢兢地溜进了学校。排列在路旁的银杏树立刻映入了我的眼帘,左右各十棵,每棵都很粗壮。在枝叶繁茂的季节,这条路会稍显阴暗,像地下通道一样。而现在这个季节却一片叶子也没有,在林荫路的尽头,有一幢正面全是红砖的建筑,那是讲堂。我只在参加入学仪式的时候进去过那么一次。给我留下的印象,就像是寺院一样。我仰头看了一下这座讲堂塔尖上的电子时钟,距离考试还有十五分钟。
嘲讽的笑容从少年脸上消失了,刺绣做的是太阳旗。少年隐隐听见了自己的心脏“怦怦”的跳动声。黑人并没有骗他,他不缺乏对军人以及军人相关概念的了解,黑人真的是在做刺绣。因为太阳旗的刺绣很简单,所以在黑暗中摸索着也可以完成。太令人感动了,这个黑人是个多么老实的人啊。
盗贼
不久,身穿燕尾服、蓄着仁丹胡的高级艺人上场了,他向客人介绍了黑人的大致来历,然后向着笼子叫了两声:“凯洛琳!凯洛琳!”他优雅地挥动着右手的皮鞭,皮鞭的声音锐利地刺痛了少年的胸膛,他嫉妒起了这个高级艺人。黑人站起身来,在鞭声的威胁下,磨磨蹭蹭地表演了两三个杂耍,都是低级、粗俗的技艺。除了少年之外,其他客人都对黑人的举动毫不在意。黑人吃不吃人?有没有长着通红的犄角?这些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老头儿有个年轻美貌的妻子,虽无学识,却胜在心灵手巧。他妻子是个老实人,在众亲戚面前涨红着脸。她握着勺子,在一旁默默地垂泪。
黑人的身上套着一件蓝色灯芯草的短蓑衣,像是经常涂油,浑身上下都油光光地发着亮。在节目结束的时候,黑人唱了一支歌谣,伴奏的是高级艺人的皮鞭声。只有“夏亚波恩,夏亚波恩”这样简单的歌词。少年喜欢听到这歌谣时的感觉,不管歌词多么粗陋差劲儿,只要是发自痛苦的心灵,就可以打动人心。想到这里,少年就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小豆粥做好了,就是在粥里撒上煮好的小豆,再加点儿盐,是老头儿家乡的风味。老人闭着眼睛,仰面朝天吃了两勺就说够了。问他还想干点儿什么,他浅浅地笑着回答说:“想玩会儿。”
这个晚上,少年一边想着黑人,一边自慰。
有人问他想吃什么,告诉他想吃什么都行的时候,老头儿的回答却是就想喝小豆粥。他十八岁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曾写过一个临终的老人,情节就是那老人念叨着想吃小豆粥。
第二天早上,少年去上学了。他翻过教室的窗户,纵身越过校园的小河沟,向马戏团的小帐篷奔去。他透过帐篷的缝隙向里窥探,一片昏暗中,马戏团的人们在舞台上散乱地铺满了被褥,像青虫一样横七竖八地睡着。学校的钟声敲响了,要上课了,少年却没动。黑人没有睡在这里,怎么找都找不到。学校里安静下来了,应该开始上课了吧。“第二课,亚历山大大帝和菲利普医生。从前,在欧洲有一个被称为亚历山大大帝的英雄……”可以清晰地听见少女们朗朗的读书声,少年还是没有动。少年相信,那个黑人其实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平常一定会从牢笼里出来和大家一起玩,干些洗洗涮涮的工作,抽抽烟,用日语发发牢骚,她应该就是那样一个女人。少女们的朗读结束了,可以听见老师那浑浊的声音了:“我认为信赖是一种美德,亚历山大就是因为拥有了这样的美德,从而保住了生命。同学们……”少年还是没有动。不可能不在这里,牢笼一定是空的。少年开始执拗地纠结起来。窥视的期间,他幻想着,黑人会悄悄地来到他身后,然后突然一下子紧紧地抱住他。因此,他对后背也不敢疏忽大意。为了被恰到好处地抱住,他的肩膀稍稍绷紧了些,摆好了被抱的姿势。黑人一定会把绣的太阳旗送给我,那时候说话可不能示弱,要硬气一点儿,问问她:“我是第几个人?”
普通人临死前,一般是盯着自己的两只手看,或是呆呆怔怔地仰望亲人的眼眸。可这老头儿基本上都是紧闭双目,眼皮偶尔会松弛下来,还不时地抖动几下,就这么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他看见了蝴蝶。蝴蝶有蓝的、黑的、白的、黄的、紫的、淡蓝色的,成千上万的蝴蝶化成蝶群,瞬间从他头上飞过。它们专程从远方来,像云霞般绵延十数里。数以百万计的蝴蝶一齐拍打着翅膀,声音像极了正午鸣叫的牛虻。想必是有过一场恶战吧,化成粉末的翅膀、折断的腿、眼睛、触角和它们的长舌头,纷纷坠落。
黑人并没有出现,少年离开了那个帐篷,他用和服的袖子擦了擦窄脑门儿上的汗,慢吞吞地回到了学校。“发烧了,肺不好。”穿和服裙和高帮皮鞋的老师被他轻而易举地糊弄了过去。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少年又“咳咳”地假咳了一阵儿,咳得气都喘不过来一样。
现如今,老头儿还躺在病床上。他这病是玩出来的病,他有一笔可保他生活无忧的财产,却也是一笔经不起挥霍、稍加玩乐就见底的财产。老头儿觉得就算现在死了也没有一点遗憾。对于老头儿来说,勉强度日才是最不能接受的。
照村里人的说法,黑人最后还是一如既往地被塞进了牢笼里,再装上带篷马车,离开了这个村子。他们还说,那位高级艺人身上带着一把手枪,是用于防身的。
他不是个老头儿,才二十五六岁的年纪,可他确实又是个老头儿。他把普通人的一年一年,当成三年三年来过;他自杀过两次,这其中有一次是殉情,进了三次监狱,罪名是思想犯罪;写过百篇小说,最终却一篇文章也没有卖出去。不过,这些并不是这老头儿真正要干的事业。说白了,都是他闲时顺便的瞎折腾。到如今,还能在这老头儿那干瘪的胸脯上咚咚撞出回音儿的,能让这张刀条儿脸面红耳赤的,就只有两件事了:一是喝个烂醉;二是盯着各色女人满脑子地胡思乱想。哦,不,是他能让人回忆起来的,就只这么两件事。干瘪的胸脯和瘦不拉几的脸。这些都是真事儿。老头儿,在这天死了。老头儿这漫长的一生里,不能称为谎言的就两件事:生和死。他临死之前的所有事儿,没一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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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
(1) 即店名“向日葵”的日语罗马音译。
马丽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