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塞尔·普鲁斯特在‘围巾’饭店干活呢,那是在那个叫舍尔歇的渔村里的一家小餐馆,供应海鲜。马塞尔是那儿的一个服务员。你对我们这儿的餐馆是不是已经感到失望了?”
“挺舒适的。只是有点儿乱哄哄的,因为他们在准备开一个赌场。掌管赌场的那个人叫雪莱·济慈。起先我以为是开玩笑,可那恰巧还真是他的名字。”
“也是也不是。它们比加勒比群岛任何地方的饭馆都好,可是价钱太贵啦。”
“可这是很久以前的事啦。至少有十五年了。也许还要早。我知道你现在下榻一家新旅馆。叫‘战斗’。你觉得那儿怎么样?”
“是啊。我说过,这儿什么都靠进口。我们这儿甚至自己都不种蔬菜。本地人太懒啦。”一只蜂鸟穿过阳台,漫不经心地在空中保持着平衡。“可我们的海味却很出众。”
“他的名字叫马克·布利茨斯坦。”
“也是也不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龙虾。简直像是鲸鱼;史前生物。我点了一份,可是却淡而无味,像吃了白粉笔似的,而且老得嚼不动,弄得整整一份都浪费了。正像加利福尼亚的水果:看上去诱人,吃起来无味。”
“啊,我记起来啦——那个写歌剧的男的!是个犹太人。蓄着一副八字胡。”
她微微一笑,却并不开心:“嗯,我向你表示歉意”——我后悔我不该这样信口雌黄,而且我意识到我有失礼貌。
“是的,他是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是位音乐家。也是位作曲家。”
“上个礼拜我在您那家酒店吃过午餐。在阳台上俯视游泳池的时候,我简直惊呆了。”
“是个美国人?”
“怎么呢?”
“是的。”
“那些游泳的人。那些聚集在游泳池边的外国女士上身一丝不挂,下身也穿得很少。在您的国家,允许她们这个样子吗?近乎赤身裸体的女人在人们面前炫耀自己?”
我从远处听到她的声音——飘渺如烟、宁静、文雅:“这么说,您有一个朋友在这儿被人谋杀了,是吗?”
“在酒店游泳池这么公开的场合可不行。”
能使人镇静,但也使人不安。那种黑暗,你盯着看的时间越长,它就不再是黑色的了,而是变成一种很古怪的浅蓝色,变成通向隐秘幻境的门槛;正如爱丽丝一样,我感到我马上就要穿透一面镜子,踏上远航了,这样的远航是否应启程,我犹豫不决。
“一点没错。我也觉得这儿不该纵容这种行为。不过,当然啦,我们得罪不起这些游客。你游览了我们这儿的旅游胜地了吗?”
“为了恢复他们的视力。使他们对色彩,对色调变化的反应得以回复。他们画了一段时间以后,眼睛就会疲劳,于是他们就盯着这种黑乎乎的镜子瞧一阵子,好让自己休息一下。这就像在筵席上,美食家总要在品尝一道又一道精美的菜肴中间,喝一点儿柠檬汁[8]一样,好让他们的味觉重新苏醒过来。”她从桌上把那本嵌着镜子的小书拿起来递给我。“每当我的眼睛给阳光刺得难受的时候,我就常常使用这面镜子。它可以起到使人镇静的作用。”
“我们昨天去参观了约瑟芬皇后出生的房子。”
“我没太弄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用这种镜子呢?”
“我绝不会建议任何人去参观那个地方。那个老头子,就是那里的管理员,简直是个话匣子!他讲法语、讲英语、讲德语——可我说不上到底哪种语言他讲得更糟。真是个叫人腻烦的家伙。好像人家大老远到那儿去还不够累人似的。”
“它原先是属于,”她解释说,“高更的。当然,你知道他在波利尼西亚群岛定居以前,曾经在这儿住过,画过画。那就是他的黑镜子。在上个世纪的艺术家当中,这些玩意儿是很常见的工艺制品。凡·高曾经用过这种镜子。雷诺阿也用过。”
我们的蜂鸟飞走了。我们听到加勒比海国家特有的钢鼓乐队的演奏声,铃鼓声,还有醉汉合唱的歌声从远处传来(“Ce soir,ce soir nous danserons sans chemise,sans pantalons”[9]:今晚,今晚我们跳舞,不穿衬衫,也不穿裤子),这些声响提醒我们,这是马提尼克的狂欢周。
我是在瞧那面黑镜子。我的眼睛情不自禁就要往那儿看——即使违背我自己的意愿,它们也会被吸引到那面镜子上去,就像有时眼睛被一台没有调好的电视那没有意义的闪烁画面吸引一样。那面镜子就具有这种无意义的力量。所以,我准备把它过度描述一番——那是采用那些法国“先锋派”小说家的手法,决意摒弃叙述、人物和结构,而是严格使用整页长的段落,详细描写某个事物的轮廓,某个孤立动作的机制:一面墙,一面白墙和一只漫无目的飞过墙面的苍蝇。我的描述如下:夫人客厅里的那件东西是一面黑色的镜子。它有七英寸长,六英寸宽。镜子镶在一个陈旧的黑皮匣子里,匣子的形状就像一本书。的确,匣子打开置于桌上,仿佛是一本供人把玩浏览的精装书;可是你既没有可读也没有可看的东西——只有你自身影像的秘密从这面黑镜的表面投射出来,随后便遁入它那无尽的深处,它那黑暗的重重回廊。
“通常情况下呢,”她说,“碰到狂欢节的日子,我就离开这个小岛。那种喧闹,那种臭味。真叫人受不了。”
“我同意你的看法。男人并不吸引人。跟我们女人相比,他们似乎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也缺乏个性:一杯淡酒[7]。你知道,马提尼克是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只要是这种状况,比如像印度,那么,男人就算不上什么了。我看这会儿你在瞧我那面黑镜子。”
我之前在计划这次马提尼克之旅的时候——我的计划中还包括三个旅伴——并不知道我们的行程会恰巧碰上狂欢节;作为一个新奥尔良人,这样的事情我可是经历得多啦。然而,马提尼克式的狂欢节却是惊人地生龙活虎,自然奔放,活力四射,仿佛是烟花厂里引爆了一颗炸弹似的。“我跟我的朋友们都挺喜爱这儿的狂欢节。昨天晚上一群不同寻常的人在街上游行:五十个男的撑着黑布伞,戴着高高的黑丝礼帽,身上装点着发出磷光的骷髅。我喜欢那些戴了金箔假发,脸上贴满金属小圆片的老太太。还有那些男的都穿着他们妻子的白色婚纱!还有数不清的孩子举着蜡烛,闪闪发光,就像萤火虫。实际上,我们差一点儿就遭了殃。我们从酒店里借了一辆小汽车,就像我们到法兰西堡来的时候一样,正当我们在人山人海中爬行的时候,一只轮胎爆了,我们顿时给手举干草叉的小红鬼团团围住了——”
“不觉得。”
夫人乐了:“没错。没错。那些小孩子都穿得像红鬼。这是几百年前的传统。”
“那是因为塞内加尔人的血统。我们这儿有许多塞内加尔人。可是男人呢——你不觉得他们挺吸引人的吗?”
“是的,可他们在汽车顶上活蹦乱跳。简直要把车子都踩坏了。车顶成了跳桑巴舞的地板。可是我们不能把车子扔下不管,生怕这样他们就会干脆把车子全给毁啦。所以我那个最冷静的朋友——鲍勃·麦克布赖德就自告奋勇地当场把轮胎换上。问题是他穿了一身白色亚麻布新装,而他又不想糟蹋那套新衣服。”
“女人让人喜欢。我看到了一些非常美的女人。她们轻盈,温婉,仪态如此高傲又美丽;骨骼长得像猫一样纤巧。而且,她们还有一种魅力十足的攻击性姿态。”
“于是,他就把衣服脱掉了。这是个明智之举。”
我看不出这一点与我们谈论的事情有什么联系,但我也并不问她,因为她已经接着说下去了:“何况,马提尼克的物价非常昂贵[6]。在巴黎买一块肥皂五个法郎,在这儿要花上两倍的价钱。样样东西都比原价要贵一倍,因为样样东西都得靠进口过来。要是那些惹是生非的人得手了的话,马提尼克从法国独立了,那它也就完了。没有法国的补贴,马提尼克根本就没法生存下去。我们会活活饿死的。是啊,我们有些人就是那样表情严肃。可总的来说,你觉得这儿的人招不招人喜欢呢?”
“这至少是件挺有趣的事啊。你瞧这麦克布赖德,他原本是个挺严肃的人,这时身上脱得只剩下内裤,在狂欢节那疯狂的漩涡中设法更换一只轮胎,还有那些小红鬼,不停地用干草叉戳他。幸亏啊,那些干草叉是纸做的。”
“必须记住,这儿直到1848年才废除奴隶制。”
“可是麦克布赖德到底还是换成了。”
“严肃。正是这样,在饭店里,在大街上,甚至在海滨,你都可以看到人们那种严峻的表情。他们仿佛满脑子心事。就像俄国人那样。”
“要是他没换成,我就不知道我还能不能上您这儿来尽情享受您的款待了。”
夫人那双可爱的眼睛显得些许不像先前那么友好了。她慢条斯理地发表了一番声明:“谋杀在这儿几乎不怎么发生。我们不是一个残暴的民族。我们严肃,但并不残暴。”
“出不了什么事儿的。我们可不是一个残暴的民族。”
“到马提尼克来吗?嗯,我觉得有点不大愿意来这里。我有一个好朋友就是在这儿被人谋杀的。”
“对不起。我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当时有危险。只是说——呃,有些滑稽。”
“您似乎挺爱好旅行的,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到这儿来观光呢?”
“苦艾酒?来一点儿[10]?”
我记起来了:他个子挺高,相貌英俊,是法属圭亚那和马提尼克(包括魔鬼岛在内)上诉法院的首任院长。“没错,波洛夫妇。他们有八个孩子。他非常赞同死刑。”
“来一点儿吧。谢谢您。”
“克劳迪恩和雅克·波洛。前天晚上您在总督的宴会上还见过他们呢。”
那只蜂鸟又飞了回来。
“克劳迪恩·波洛?”
“您的朋友,那位作曲家?”
“遗憾啊。要是能称呼你表弟倒是挺有趣的。对了,克劳迪恩·波洛告诉我,您这是第一次到马提尼克来。”
“马克·布利茨斯坦。”
“阿卢埃特?真的吗?这名字真美。我知道在新奥尔良有两家姓杜芳。我跟这两家都没有亲戚关系。”
“我一直在想。他有次到我这儿来吃晚饭。是德兰太太带他来的。那天晚上斯诺登勋爵也在这儿。跟他一起的还有他的叔父,就是那位英国人,马斯蒂克岛上所有房子都是他盖的——”
她从一个炫目的翡翠绿细颈玻璃瓶里倒出苦艾酒:“这么说,也许我们还是亲戚呢。我祖母出嫁前姓杜芳。她叫阿卢埃特·杜芳。”
“奥利弗·梅塞尔。”
“我的祖母也是啊。”
“没错。没错。那时我的丈夫还在世。我丈夫对音乐很有鉴赏力。他请你的朋友演奏钢琴。他弹了几首德国歌曲。”这时,她站立着,来回踱步,我发现她的体态是多么的优美,从那身薄薄的镶着花边的巴黎款式的绿色衣装里,隐隐透出身形轮廓,看上去是那般优雅。“我还记得这些,不过已经记不起他是怎么死的了。是谁干的?”
“我的祖母就是在新奥尔良出生的。”
这一阵子,那面黑镜子一直就搁在我的大腿上,我的眼睛又一次向它的深处窥探过去。我们的激情总是把我们带向奇异之境,总是紧紧地驱赶着我们,把我们不想去做的梦、不愿接受的命运强加给我们。
“苦艾酒。在我们家乡喝不到苦艾酒。即使在新奥尔良也喝不到。”
“两个水手。”
“没错,飞蛾也许是更适合鬼吃的饲料。要是我是个饿鬼,我吃什么东西都行,就是不肯吃蚊子。要不给你杯子里再加点儿冰?或者加点儿苦艾酒?”
“是这儿的吗?是马提尼克的?”
“不。我觉得鬼更喜欢吃飞蛾。”
“不是。是港口里一条船上下来的两个葡萄牙水手。马克·布利茨斯坦在一家酒吧遇见了他们。当时他正在这儿写一部歌剧,他租了一所房子。他把他们带到了家里——”
她笑出了声。“要不就是那些鬼把他们给吃了。”
“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他们抢走了他的东西,然后狠狠揍他,把他给打死了。真是可怕极了,那是一场叫人毛骨悚然的悲剧。”
“也许是夜里的飞蛾把他们都吃光了呢。”
“一次悲剧性的意外。”那面黑镜子在嘲笑我:你为什么这么说?那不是什么意外。
“我们也觉得很奇怪啊。马提尼克是加勒比海这一带唯一不受蚊子侵扰的小岛,可也没有谁能够解释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
“可是我们的警方抓住了那两个水手。他们受到了审判,判了刑,押到圭亚那的监狱。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关在那儿。我可以问问波洛。他也许知道。毕竟他是上诉法院的首任院长呢。”
“我已经觉察到了这一点;还觉得奇怪来着。”
“这真的无关紧要啦。”
她认为这些都是事实,继续说道:“是的。是的。[5]海地人让死人干活。他们在这方面可是出了名的。而我们会让死者自己悲伤去。或者让他们自己快乐去。海地人真粗鄙。真“克里奥尔”。而且你不能在那儿游泳,鲨鱼可吓人啦。还有他们那儿的蚊子:长得那么大,闹得那么放肆!在我们马提尼克这儿,根本就没有蚊子。一只也没有。”
“无关紧要!那两个歹徒就该把他们押上断头台。”
“这种情况在海地也很常见。那儿的鬼魂常常在大白天就出来游荡。有一天我看见一群鬼在佩蒂翁维尔附近的一块地里干活来着。他们在给咖啡树捉虫。”
“是啊。要是我看到他们在海地的田野里工作,给咖啡树捉虫,我是不会介意的。”
她微微一笑。“是啊[4]。整个小岛就漂浮在奇怪之中。这座房子就闹鬼。许多鬼魂就住在这儿。他们可不是在黑夜里才出现。有些在中午的光天化日之下出现,你简直可以说是莽撞无礼。”
我从那面镜子恶魔似的光亮中抬起视线,看到我的女主人暂时从阳台又回到了她那间阴暗的客厅。一组钢琴的和弦回响着,接着是另一组和弦。夫人在漫不经心地弹奏着同一支曲调。不久,那些音乐爱好者们便聚拢过来,这些猩红色的、绿色的、淡紫色的变色龙,这群听众在陶土阳台的地板上排列成行,好似一种对乐曲音符的书写改编,一幅莫扎特音乐的马赛克镶嵌画。
“果真是这样。可这似乎太奇怪了。”
[1] 马提尼克,法国的海外大区,位于加勒比海安地列斯群岛的向风群岛最北部,岛上自然风光优美,有火山和海滩,盛产甘蔗、棕榈树、香蕉和菠萝等植物,曾被哥伦布喻为“世界上最美的国家”。马提尼克居民克里奥尔人还保留着传统的民俗习惯,催长身高的传说更使得该岛充满了神秘色彩。
这时她注视着我。“现在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3]”
[2] 魔鬼岛是法属圭亚那外海的一个小岛,自1852年起成为法国流放重刑犯的监狱,1952年关闭。
终于,变色龙聚集过来:十二只,甚至更多,它们大多数是绿色的,也有些是猩红色的,淡紫色的。它们掠过阳台,迅疾地蹦进了客厅,对于她弹奏的这首曲子而言,这是一群敏感专注的听众。随后,演奏停了下来,它们的表现同样敏锐,因为我的女主人突然站了起来,在地板上跺了跺脚,结果那群变色龙四散逃逸,就像是从一颗爆炸的星球上迸溅出来的火星。
[3] 此处原文为法语Et maintenant? C’est vrai?
于是她一边说着,一边款款地走进她那凉快的加勒比式客厅,这是一间幽暗的房间,天花板上悬着几架徐徐转动的风扇,她在一架调好音的钢琴前摆好姿势。此时我仍旧坐在阳台上,不过我可以看到她,这位时尚的年长女人,这个多种血统的混合体。她开始弹奏一首莫扎特的奏鸣曲。
[4] 此处原文为法语Alors。
她倾侧了一下满是银丝的头。“不,你不相信。可我会证明我的话是对的。”
[5] 此处原文为法语Oui.Oui.。
“没错,我当然相信您的话。”
[6] 此处原文为法语très cher。
整个下午,她给我讲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她的花园怎么一到夜里就有巨大的飞蛾漫天飞舞。她的汽车司机——就是那个驾着深绿色梅赛德斯小轿车把我送到她家来的男人,一个很有尊严的人——曾经毒死了自己的妻子,后来从魔鬼岛[2]上逃了出来。她还描述了一个村子,坐落在北方群山的高处,那里居住的尽是些白化病患者:“那些长着粉红眼睛的小个子,浑身白得就像白粉笔。你偶尔能够在法兰西堡的大街上看到几个。”
[7] 此处原文为法语vin ordinaire。
三只绿色的变色龙竞相爬过阳台;一只停留在夫人的脚边,轻快地吐出叉形的舌尖,她解释说:“这些都是变色龙,是些十分奇异的动物。它们能够变换颜色:红色、黄色、柠檬色、粉红色,还有淡紫色。你知道它们很喜欢听音乐吗?”她望着我,一双黑眼睛十分迷人。“你不相信我的话?”
[8] 此处原文为法语sorbet de citron。
她身材高挑纤瘦,或许年已古稀,满头银丝,衣饰入时,脸色不算黑,也不算白,那是一抹淡淡的金色兰姆酒的颜色。她是马提尼克[1]的一名贵族,住在法兰西堡,同时在巴黎也有一套公寓。此时,我们正坐在她那座房子的阳台上,这是一座既通风又优雅的房子,看上去就像是用木制花边造的:这使我想起了新奥尔良那些古旧的房屋。我们正喝着冰镇薄荷茶,里面有少许苦艾酒的味道。
[9] 此处原文歌词为法语。
(1979)
[10] 此处原文为法语un p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