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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吠》前言

本卷的开头几篇——新奥尔良和丹吉尔、伊斯基亚、好莱坞、西班牙列车、摩洛哥的节日等等青年时代留下的印象——都收集在《地方色彩》当中,那是1951年出版的一本薄薄的小书,如今早已不再绝版。此番我借此机会重新刊印书中的内容是出于两点原因:一是怀旧情愁使然,以此回忆我个人眼界相对狭隘却更富诗情画意的那个年代;二是因为这些细小的印象都是含苞待放的蓓蕾,是我在非虚构文学方面最初的兴趣尝试,五年后我更为雄心勃勃地涉足这种体裁,创作了《缪斯入耳》,这部作品单独成书面世,同样是一本小书。

本书中所有内容均为真实故事,当然这并不是说它们全都是真相,但我尽可能使之接近真相。然而,新闻工作绝不可能做到绝对纯粹——摄影也做不到这一点,因为毕竟,艺术不是蒸馏水:个人的洞悉,先入之见,以及选择偏好都会污染无菌真相的纯洁性。

《缪斯入耳》是我真正能够算得上享受写作过程的作品,而我通常几乎从未将写作与愉悦联系在一起。我把它想象成一本短篇喜剧小说;我希望它能带有鲜明的俄国特色,但要让人追忆的并不是俄国文学,而是沙皇时代的某个物件——一件法贝热的工艺品,他的某只音乐盒,伴随着闪耀、精确而顽皮的旋律震颤。

我时常记起这句话——偶尔是以一种癫狂的浪漫方式,把我自己想象成这个星球上的游荡者、一个身处撒哈拉大沙漠的旅客,穿过沙漠中的茫茫黑暗,走近帐篷和篝火,危险的土著正潜伏在那里,聆听他们的忠犬发出警告危险的吠叫声。对我而言,我似乎颇费了一些时间去驯服或是去躲避这些土著与土狗,本书的内容也多少证明了这一点。在我看来,这些描述性的段落——这些地方和人物的轮廓与纪念——就像一张文字地图,一部笔端的人生地理,记录着我过去三十载的人生经历(大致是从1942年到1972年)。

书中写到的许多人物——不管是美国人,还是苏联人——都认为《缪斯入耳》完全就是一部恶作剧。然而,在我的新闻工作生涯中,似乎从未把一个人描写得令其满意;或者说如果某人起初并不反感我的这种披露性文字或是微型肖像笔法,他的亲朋好友们便会很快就劝他带着疑虑去找茬。

在听了我对这封信,以及对评论界总体来说都不太健康的思维方式略作抱怨之后,这位伟大的法国大师弓起身子,又将肩膀垂了下来,就像是一只睿智的老……我们可以用秃鹫这个词吗?他说,“啊,好吧。记住一句阿拉伯谚语:‘纵然是犬吠连绵,大篷车依旧向前。’”

在我所有的描绘对象中,最不满的要属《个人领地里的公爵》中的主人公马龙·白兰度了。尽管他没说文章有什么写得不准确的地方,但他明显感到,对于那块属于他的神圣领地——他那饱尝痛苦、智慧超群的心灵感知来说,这是一种毫无同情心的,甚至是背信弃义的侵犯。而我怎么看呢?这只是一部关于一个受过伤的年轻人的传记,相当不错,富有同情心,这个年轻人是个天才,但并不聪明绝顶,仅此而已。

有个邮递员从这里经过。他是我的朋友,递给我好几封信,其中的一封,里面是一篇文学评论文章,内容对我相当不友好(若是友好,这信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寄出了)。

然而,刻画白兰度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文学方面的原因;这的确是我写他的理由——接受这份挑战,凸显文学重点。我当时就主张,报道文学可以同任何散文体形式——小品文、短篇故事、小说——一样,成为一种经过整理与提升的艺术形式,这一理念在1956年该文出版的时候,还并未同现今一样深入人心,而今,它被人们认可的程度或许都到了有些夸张的地步。我的想法是:纪实文学的最低层次,也就是最难雕朽木为良器的形式是什么?影星“访谈”,《银幕》杂志上的那些事儿:肯定没有什么能够比这个更不容易升华的了!在选择白兰度作为尝试的对象之后,我检查了我的设备(其中最关键的要素是一种倚靠脑力记录长篇对话的能力,一种我在伏案于《缪斯入耳》时努力达到的能力,因为我笃信做笔记——更不用说用录音机了!——会制造假象与扭曲,甚至是毁掉任何存在于观察者与观察对象之间的自然感,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紧张的蜂鸟与它潜在的捕猎者一样)。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多——白兰度一连几个小时的轻言细语,海阔天空,但是我在这次“访谈”之后,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它全写了出来,然后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打磨成型,使其接近最终想要的结果。从这件事当中,我收获最大的是如何控制“静态”写作,在一种没有叙述主线帮助的情况下,如何挖掘人物,如何保持氛围——后者之于作家,正如绳索与丁字镐之于登山者。

这位老人就是安德烈·纪德,我们正一同坐在海堤上面,眺望着这蓝色烈焰般古老的海水潮涨潮落。

在《犬吠》中,有两篇尤其展现了叙述与“静态”写作之间的不同。《穿越西班牙之旅》是一只云雀;一路上的趣闻轶事便能成文,它在几小时内便从“黑翅”铅笔的笔端展翅掠过。但像《高地上的房屋》这样的文章,所有的推进都依靠于写作本身,这取决于句子听上去感觉如何,如何停顿,如何平衡,如何翻转变换;这样的一篇文章可谓红色炼狱,这就是为何我对于这篇的情感要胜过《穿越西班牙之旅》,尽管我对后者更为熟悉,或者说至少印象更为深刻。

那一定是在1950年或是1951年的春天,因为我丢失了那本详细记录那两年中点点滴滴的笔记本。二月下旬里一个温暖的日子,我正和一位颇为年长的老人交谈,他的面孔很像蒙古人,戴着一顶黑色天鹅绒的博尔萨利诺帽,尽管这时的天气已然温暖宜人、杏花飘香,可他却全然不顾,依然身着一件厚厚的黑色披风。

本书中的很多内容在过去的一些年里曾分别出现在不同出版物中,但却从未头顶同一个屋檐。其中的一篇——《罗拉》——经历就很奇特。写这篇的目的是给一位故友的灵魂驱魔,这篇文章被美国的一本杂志买断,多年来一直压在手里没有刊发,因为杂志的编辑觉得对其很反感;他说他不知道这篇文章是在写什么,而且,他觉得它阴冷、黑色。对此我不赞同;不过,我还是能明白他的意思,他一定本能地看穿了这个真实故事的情感伪装,意识到了——虽然没有完全认清——它真正要说的东西:一个人不知道、不接受他在世人眼中的身份限定——一种由他人强加的分类标准,危险和厄运就会降临——一只鸟认定自己是条狗,凡·高坚持认为自己是艺术家,艾米莉·狄金森认为自己是诗人。但是如果没有这些错误的判断,没有这样的信念,大海将会长眠,终年不化的雪地上也不会留下足迹。

(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