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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问你一个问题。”肯回答,“见过那些参加十公里跑的光脚选手吗?”

“我还是不明白。”艾伦说,“不是大步幅好吗?”

“见过。他们跑起来就像是踩在火炭上。”

“肯尼亚选手的步频都非常快。”肯解释道,“小步快频的运动方式,比力强幅大的方式更有效率。”

“你能跑过他们吗?”

“为什么?”

艾伦想了一下,“有道理。”

“把节拍调为每分钟一百八十下,然后跟着节拍跑。”

这样训练了五个月之后,艾伦回头来找肯。他进行了四组一英里跑,其中每一组每一圈的速度都比他之前的四百米全速冲刺更快。“别忘了,艾伦已经跑了四十年,并且在他这个年龄组里已经可以排进世界前十。”肯强调,“这不是新手入门期的进步。事实上,作为一名六十二岁的运动员,他的运动表现本该逐渐退步。”

“干吗?”

肯也在用类似的方法训练自己。过去,跑步是他的弱项,他曾在一次铁人三项比赛的自行车项目里领先第二名足足十分钟,但最终没能夺冠。一九九七年,距离发明新的跑步技巧还不到一年,他已势不可当,连续两年夺得铁人三项世界锦标赛残疾人组冠军。当其他运动员听说他发明了一种新跑法,可以在加速的同时减少双腿受到的冲击,纷纷聘他当教练。肯先后指导了一百多名选手,其中包括十一个全国冠军。

肯的第一个试验品是艾伦·梅尔文,一位六十多岁的铁人三项高手。肯首先让他全速冲刺了四百米,然后在他的T恤衫上装了一个微型电子节拍器。

肯认为自己只是重新发现了一项古老的艺术,于是把它命名为“进化跑法”。碰巧的是,当时有两种光脚跑步技术在逐渐成形,一种是“太极跑法”,基于太极理论所强调的平衡与适度,发源于旧金山,一种是“姿态跑法”,由佛罗里达州的俄裔教练尼古拉斯·罗曼诺夫博士创立。这三种跑步技术不约而同地强调动作本身的简化,绝不是互相模仿,而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即光脚泰德所说的“信手拈来”理念:越简约越强大。

幸运的是,肯在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运动力学研究计划,已经进行到铁人三项,可以找来一大群运动员做实验。长跑运动员不喜欢别人对他们的姿势指指点点,而铁人三项选手什么都能接受。“铁人三项是一项历史很短的运动,还没来得及形成一定的传统,选手的思想都非常开放。”肯解释道,“一九八八年,铁人三项选手开始在车把上安装可供休息的辅把,结果遭到了专业自行车选手的嘲笑,直到格雷格·莱蒙德也试用了这样的辅把,并以八秒钟的优势赢得环法自行车赛桂冠。”

但是简单的方法学习起来不一定简单。在接受肯·米尔克的训练指导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尽管我重复默念着“轻松、轻盈、流畅”,但是视频记录显示,我跑步时身体仍然在剧烈起伏,腰也依旧弯着,像是在顶着台风前进。肯告诉我,我当初模仿卡巴洛跑步时会感觉良好,是因为我的姿势从一开始就错了。

肯买了一大堆肯尼亚长跑选手的录像带,一帧接一帧地分析。几个小时之后,他意识到,世界顶尖长跑选手的奔跑姿势同幼儿园小孩的一模一样。“幼儿园的孩子奔跑时,双脚着力点位于身体正下方,双腿大幅后摆助推。”肯说,“肯尼亚的长跑选手也是一样。他们从小到大习惯了光脚奔跑,到成年还维持着同小时候差不多的跑步姿势,这与绝大多数美国选手完全不同。”他倒回录像带,用纸笔记录下肯尼亚选手跑步动作的细节,开始寻找试验品。

“教给别人这种方法后,我会问他们感觉如何。如果对方说‘很好’,我就会说‘去他妈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根本就没有改变。改变是艰难的。你会经历一段学步式的过程,尽管丢弃了旧习,却还没有适应新的方式。毕竟,需要适应的不仅仅是动作,还包括身体组织:你需要让一辈子没得到锻炼的肌肉变得强壮起来。”

由于右小腿肌肉萎缩,肯参加铁人三项全能运动时必须穿着一双沉重的跑鞋,是他用旱冰鞋和弹片改造的。这让他的负重比其他运动员大了很多,他必须采用最有效率的方式,才能不被三点五公斤重的鞋子拖累。

埃里克却认为学习的过程没有那么困难。

篮球场上,肯不可能跟人高马大的对手进行身体对抗,于是他就苦练三分球和勾手上篮技术。至于身体对抗性更强的橄榄球,他则潜心研究发力角度和进攻路线,最后成了一名很有威慑力的左边锋。打网球时,他放弃跟对手比拼速度,练出了一手刁钻的弧线旋转球。“跑不过你,就用头脑打败你。”他说,“找出你的弱点,变成我的优势。”

“想象你的孩子正朝马路中间跑去,你必须要光脚冲过去追赶。”当我告别肯回到埃里克那儿时,他告诉我,“这样你就会不由自主地采取最完美的姿势—重心放在前脚掌,后背挺直,头颈保持稳定,肘部带动双臂大幅摆动,双脚着地后立刻朝后发力踢向臀部。”

是埃里克建议我来弗吉尼亚寻求肯·米尔克的指点。肯是一位运动生理学家,同时也是铁人三项的世界级选手。受肌肉营养失调症的影响,他在跑步时不得不去追求最有效率的动作。肯总喜欢说:“想发现上帝的幽默感,看看我就行。我是个胖小子,患足下陷,老爸却是个运动员。从小参加比赛,我总是落在后面。这逼迫我学会了仔细观察分析各种运动技巧,找出最有效率的方式。”

然后,为了让我充分习惯新的着地方式,埃里克安排我进行了大量的爬坡练习。“动作不对,就不可能快速冲上山坡。”他解释道,“绝对不可能。如果你试图直着腿用脚跟着地,就会摔个四脚朝天。”

我弯着腰,奋力拽着绳子,拖着他前进。忽然他松了手,我立刻冲了出去。“很好。”他说,“跑步的时候,要时刻回想刚才与绳子较劲的感觉。这会促使你将着力点控制在身体下方,脚尖点地,胯关节充分发力。”

埃里克还让我买了个心率计,帮助改善跑步节奏。绝大多数人跑步时不仅姿势不对,节奏也不合理。“几乎所有的跑步者在慢跑时速度都太快了,快跑时则太慢了。”肯·米尔克曾说,“结果只是增加了糖分的消耗而已,而这正是长距离耐力跑选手要避免的。你体内的脂肪足够你一路跑到加州,如果能训练身体燃烧脂肪而非糖分,就能坚持更久。”

几个星期后,一个右小腿扭曲的男人踉踉跄跄朝我走来,手里拿着一根绳子。他把绳子系在我腰上,拉紧另一端。“出发!”

要想消耗脂肪以提供能量,就必须把运动强度控制在有氧阈之内。在现代跑鞋发明之前,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试试穿着露趾凉鞋在碎石路上跑,你会发现想要加速的冲动很快就会消失。脚趾没有人工保护时,必须细心控制速度,因为假如速度快到无法控制,脚上传来的痛楚会让你慢下来。

“准备好像个原始人一样奔跑吧。”埃里克说。

我考虑过彻底效仿卡巴洛,用拖鞋取代跑鞋,但埃里克警告我,这种突然的变化可能会导致双脚的骨骼和韧带受损。我当前的首要目标是跑完卡巴洛的五十英里比赛,已经没时间增强双脚的肌肉和肌腱,再进行大强度训练了。必须在有所防护的情况下展开训练。所以我试了几款薄底跑鞋,最终在易趣上买了一双旧款的耐克Pegasus跑鞋[1],样式跟当年的“科尔特兹”差不多。

“这么说吧,”埃里克说,“你能做到,前提是严格按我说的做。”他要求我忘掉现有的对跑步的一切认识,从头开始。

训练进行到第二周,埃里克开始为我安排连续两个小时的长跑,而他唯一的建议就是让我注意姿势和节奏,控制标准是偶尔可以闭着嘴呼吸。(五十年前,阿瑟·利迪亚德提出的建议则是“要能一边说话一边跑步”。)到第四周,埃里克在训练中加入了速度项:“在舒适的状态下,你能保持的速度越快,单位距离消耗的时间和能量就越少。”跟着他训练了两个月以后,我每周跑的距离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长,速度也前所未有的快。

一切听起来比我预期的更美好。“你真的认为我能做到吗?”

就在这时,我决定作弊。埃里克曾经向我保证,我的饮食习惯会随着训练量的增加自动调整,但我等不及了。我有个朋友是专业自行车运动员,每次爬坡之前都要先倒空水壶;如果几百毫升的水对速度有那么大的影响,假如我能减掉十五公斤体重,又会发生什么呢?但这时候离卡巴洛的比赛只有短短几个月了,所以在减轻体重的同时我也要注意维持体能。我决定尝试塔拉乌马拉人的食谱。

“别管瑜伽。我认识的所有练瑜伽的跑步者都受过伤。”

我去找了托尼·拉米雷兹,一名居住在墨西哥边境的园艺师。过去三十年里他多次深入铜峡谷,带回那里的玉米种子,种在自己的园子里。“我很喜欢玉米粉。”托尼告诉我,“尽管玉米缺乏几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但是配上豆子,营养价值比最好的牛排都高。他们通常会把玉米粉冲成粥喝,但我更喜欢干粉,像是捏碎了的爆米花。”

“那瑜伽呢?应该有帮助吧?”

“你听说过酚类物质吗?”托尼又补充道,“天然植物中所含的酚具有增强免疫、抵抗疾病的功效。”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员对小麦、燕麦、玉米和稻米进行过比较实验,结果发现玉米中酚的含量最丰富。同时,玉米也是一种低脂肪的谷物,可以降低糖尿病和消化系统癌症的风险。按照麻省理工大学癌症研究专家罗伯特·韦恩堡博士的说法,每七名死于癌症的患者中,就有一名是因为体脂含量过高而发病的。换句话说,减少体脂可以降低患癌的风险。

“你会自觉改变食谱的。等着瞧吧。”

这样看来,塔拉乌马拉人几乎不得癌症的原因就很明显了。“只要改变生活方式,就可以让癌症发病率下降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韦恩堡博士这样说。日本过去鲜有患直肠癌、前列腺癌和乳腺癌的人,直到近几十年来饮食习惯受到美国的影响,这三种癌症发病率直线上升。二○○三年,美国癌症学会比较了胖人和瘦人的癌症发病率,发现至少在十种癌症上,胖人的发病率要大大高于瘦人。

我还是心存疑虑,但是被埃里克不容置疑的自信感染了。“或许我得先减减肥,减轻双腿的负担。”

所以,要想和塔拉乌马拉人一样远离癌症,第一步其实非常简单:少吃东西。第二步理论上也很简单,但实践起来没那么容易:吃高质量的食物。韦恩堡博士认为,除了加强锻炼之外,我们还需要多吃水果蔬菜,少吃红肉和精加工的碳水化合物。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自《美国医疗协会会刊》二○○七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在经历手术切除肿瘤组织的患者中,采用典型西式食谱的人,其肿瘤复发率比以果蔬为主食的高百分之三百。为什么?因为手术后残留在体内的癌细胞似乎会受到动物蛋白的刺激。减少动物蛋白的摄入,可能根本就不会长肿瘤。正如乔伊·维吉尔教练所说:吃得像个穷人,你就只会在高尔夫球场上跟医生碰面。

“把矫正鞋垫扔了吧。”

“塔拉乌马拉人吃的东西都很容易买到。”托尼告诉我,“主要是花豆、菠菜、辣椒、野菜、玉米粥和大量的奇雅子。他们的玉米粥也不难弄到。”网上就有销售那种用和塔拉乌马拉地区相同品种的玉米磨成的玉米粉,还有可供种植的玉米种子。蛋白质同样不是问题:按照《美国临床营养学期刊》一九七九年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塔拉乌马拉人的传统饮食中蛋白质含量比联合国建议标准高出一半多。至于能够强化骨骼的钙质,塔拉乌马拉人同样不缺乏,因为他们用石灰石来软化玉米粉,制作玉米饼和玉米粥。

“我需要矫正鞋垫吗?”

“那啤酒呢?”我问,“像塔拉乌马拉人那样喝酒有好处吗?”

“这一次不会。”

“有,也没有。”托尼说,“塔拉乌马拉人的‘特斯圭诺’发酵程度非常低,所以酒精含量不高,营养价值却很高。”也就是说,塔拉乌马拉人的啤酒其实是一种营养非常丰富的饮品,不像我们的啤酒只有酒精、麦芽糖和水。我想自己在家里酿造塔拉乌马拉风味的啤酒,但是托尼有个更好的主意。“种些野天竺葵吧。”他建议道,“或是在网上购买天竺葵提取物。”野天竺葵是塔拉乌马拉人的灵药。按照《农业与食品化学期刊》的说法,它在中和自由基方面的效用与红酒相当。其中一篇论文指出,野天竺葵“对炎症、病毒、细菌和具有氧化性的自由基都有良好的抵抗作用”。

“我每次增加训练量,后果都是受伤。”

于是我买了不少玉米粉和奇雅子,甚至还在网上订购了一批塔拉乌马拉品种的玉米种子。然而我深知,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对这样的饮食感到厌烦,重新渴望起牛肉汉堡来。幸运的是,这之前我遇到了露丝·海德里希博士。

“人,天生就适合跑步。”他说。

“你试过早餐吃沙拉吗?”露丝博士问我。她曾经六次参加铁人三项世界锦标赛,被《健康生活》杂志评选为“全美十大健美女性”。她告诉我,在成为一名健康教育学博士和耐力运动员之前,她曾经被诊断出患了乳腺癌,那是二十四年前的事。当时的研究表明,运动训练能让乳腺癌复发的风险下降百分之五十,所以她还没等手术刀口拆线,就开始第一个铁人三项赛训练。她还着手研究癌症发病率很低的民族的文化,特别是饮食,得出的结论是,她需要立刻摆脱美式饮食习惯,像塔拉乌马拉人一样吃东西。

“我就是不相信自己能一口气跑完五十英里。”我说。

“当时我确实面临着生命威胁。”露丝博士告诉我,“我太害怕了,哪怕跟魔鬼做交易都情愿。相比之下,放弃吃肉简直是小事一桩。”她的食谱非常简单:任何植物性食品都可以吃,任何动物性食品都不行。她简直是孤注一掷了,然而几乎是立刻,她就感觉到了新的饮食习惯带来的成效。

“如果这场比赛真的能够举办,我们必须到场。”埃里克催促着我,“那将是史上最伟大的一场赛跑。”

她的耐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一年之内,她参加的比赛就从十公里变成了马拉松,又变成了铁人三项全程。“就连我的胆固醇指数都在三个星期内从两百三十跌到了一百六十。”她补充道。她的午餐和晚餐以水果、豆类、芋头、粗粮和蔬菜为主,而早餐通常是沙拉。

“跑步也是一样。”埃里克解释道,“假如你没有学会跑步,就永远无法体会跑步有多美好。”他反复询问我在塔拉乌马拉学校门口看见的那场比赛的细节。(“那个小小的木球,还有他们踢着它奔跑的方式,绝对不可能是偶然。”)然后他告诉我,他可以指导我训练,让我能够参加卡巴洛的比赛,而作为回报,我需要把他介绍给卡巴洛。

“如果早晨起床时吃些绿色蔬菜,可以大大减轻体重。”她告诉我。大份的沙拉含有丰富的营养,脂肪含量却很低,既可以饱餐一顿,又不会在训练时感到饥饿。除此之外,绿色蔬菜还含有大量的水分,很适合在一夜的睡眠之后为身体补充水分。再说,要达到“每天吃五种蔬菜”的目标,最好的办法不就是早餐一顿解决吗?

“所有人都自以为知道怎么跑步,但跑步的复杂性其实不亚于任何一项运动。”埃里克告诉我,“绝大多数人都会说‘想怎么跑就怎么跑’,真是谬论。人想怎么游泳就可以怎么游泳吗?”在其他体育项目中,培训课程几乎必不可少。你不可能抡起球棒就去打高尔夫球,或是踩上滑雪板就从山坡上冲下来,必须有人教。假如你自以为是,不仅无法达到理想的运动水平,还会把自己弄伤。

第二天早晨我就开始尝试了。我端着大碗在厨房里转,把女儿吃剩的半个苹果、盘子里放了不知多久的芸豆、大棵的菠菜和花椰菜都放进了里面。露丝博士喜欢在沙拉里加一些黑糖蜜,可我觉得自己有资格多享受一点脂肪和糖分,于是就往里面拌了些沙拉酱。

他读过我有关卡巴洛与塔拉乌马拉人的报告文章,对其中的内容很感兴趣。“ 塔拉乌马拉人演绎的是纯粹的身体艺术。”他说,“世上再没有任何人能把身体的自我推进发展到如此境界。”在一名他所指导的运动员参加莱德维尔越野赛、见识过“塔拉乌马拉代表队”的精彩表现后,埃里克就开始关注塔拉乌马拉人。他花了不少时间寻找相关资料,但只搜集到了五十年代的几篇人类学论文,以及一对夫妻驾驶房车在墨西哥旅游途中随手写下的记录。耐力跑是全世界参与人群最广的运动,然而这项运动中最优秀的选手却几乎不为人知,这真是不可理喻。

刚吃了两口,就感到妙不可言。我欣喜地发现,沙拉作为早餐的确很容易让人饱腹,并且容易消化,就算我吃撑了,也能在一个小时以后冲出门。

“你跟所有的人一样。”埃里克·奥顿告诉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是怀俄明州杰克逊霍尔的一名探险运动教练,也是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健康科学中心原健身部主任,擅长对各种耐力运动进行细致的分析,找出每种运动涉及的基本动作,以及各项运动之间的相通之处。他曾为了改善皮艇选手的肩部动作研究攀岩运动,也曾把越野滑雪中的平滑推进技术引进到山地徒步当中。他寻找的是人体最基本的生物力学规律;他相信,引导下一次人类运动水平重大突破的不会是训练方法或者外围科技,而是运动技巧—能够永远避免受伤的运动员,必然能把总是受伤病折磨的对手甩在身后。

“塔拉乌马拉人并不是伟大的跑步者。”训练进行到第二周的时候,埃里克给我发了封邮件。“他们是全能运动员。这两者完全不同。”所谓的“跑步者”,或者说专业的跑手,就是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只擅长一项操作—用平稳的速度朝前跑,不断重复,直到过度疲劳寿终正寝。全能运动员则像是人猿泰山。泰山会游泳,会跟猩猩摔跤,会在树上攀跳,抓着藤条摆荡。他不仅强壮,而且充满了爆发力。你永远猜不到泰山接下来要干什么,而他也永远不会受伤。

那我缺乏的究竟是什么呢?我的状态似乎在倒退:不仅没法和塔拉乌马拉人同场竞技,还严重怀疑饱受筋膜炎折磨的双脚能不能踏上比赛起点。

“身体需要刺激才能产生抵抗力。”埃里克解释道。如果每天的运动方式都一样,骨骼与肌肉系统就会迅速适应,进入不需要思考的导航模式。但如果你向身体提出新的挑战—跃过一条小溪,在原木下匍匐行进,全速冲刺几十米,你全身的神经和肌肉就会被动员起来。

具有超常奔跑能力的人似乎比比皆是。就在离我家不远的马里兰州,十三岁的麦肯基·里弗德已经可以跟母亲一起跑完五十英里的肯尼迪耐力赛(“真是太好玩了!”)。而杰克·柯尔克,绰号“迪普西魔鬼”,到了九十六岁高龄还能参加可怕的迪普西越野赛。赛程一开始就是六百七十一级台阶的上坡路,之后才转为越野赛道,换句话说,杰克这个年纪几乎有美国历史一半长的老爷子在跑上平路之前,要先爬上五十层楼的高度。“你不是因为变老而停止跑步。”他经常说,“你是因为停止跑步才变老。”

而这正是塔拉乌马拉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他们每次离开洞穴,都意味着踏进未知的世界,因为他们永远不知道追赶猎物的时候要跑多快,回家时要背多少木柴,刮风下雪时攀爬岩壁有多艰难。他们生下来面临的第一项挑战就是在悬崖上存活;他们最初学会的游戏是带球奔跑,这正是全方面的训练方式。只有随时都可以调整姿势、方向和速度,敏捷地在石块和沟壑间蹦跳,才有可能踢着木球跑过错综复杂的山路。

这些对孟森来说不过是热身运动,他动起真格来更了不得。他从君士坦丁堡一路跑到加尔各答,连续两个月平均每天跑九十英里。当然,他也不是不知疲倦:从加尔各答踏上将近五千四百英里的返乡之旅前,他不得不休息了三天。那么,孟森为什么没有患筋膜炎呢?他肯定没有患,因为一年后他在跑向尼罗河源头的途中死于痢疾,尸检结果显示他的双腿和双脚都处于良好状态。

塔拉乌马拉人开始长距离奔跑之前,就已经很强壮了。而我如果想保持健康,也必须做同样的事情。所以埃里克建议我每次跑步前不要拉韧带,进行其他热身项目。立定跳远、俯卧撑、立卧跳、双臂屈伸……埃里克每天都变着花样训练我各部位的力量,几乎所有项目都要在健身球上进行,以培养平衡感,刺激反射神经和肌肉。等做完这些练习,我才上山去跑步。“你不可能像梦游一样随便跑上山坡。”埃里克告诉我。长距离爬坡总是十分艰苦,需要随时注意姿势,调整节奏,就像参加环法大赛的车手。“爬坡和冲刺其实是一样的。”弗兰克·肖特这么说过。

但是,为什么卡巴洛就能穿着破破烂烂的拖鞋,连续跑完落差一两千米的下坡路?为什么我每天只跑六七英里,却坚持不了几个月就会受伤?再看看威尔特·张伯伦,尽管身高两米一六,体重一百二十五公斤,又打了大半辈子对膝盖损伤很大的职业篮球,却能以六十岁的高龄跑完五十英里的耐力赛全程。一八三二年,一个名叫孟森·恩斯特的挪威水手上岸时几乎已经不记得脚踏实地的感觉了,却能为了赢得一场赌局从巴黎一路跑到莫斯科,连续十四天每天跑一百三十英里,并且鬼知道他脚上穿着什么样的破鞋,在什么样的破路上奔跑。

那一年圣诞节期间,我在宾夕法尼亚家乡迎来了一场暖流。元旦那天,我换上短裤和保温上衣,打算出门跑五英里,算是休息日的放松训练。我在树林里跑了半个小时,然后穿过一片草地往家跑。温暖的阳光和草叶的气味让我心旷神怡,不禁放慢了速度,尽可能享受这段短短的距离。

如果患上足底筋膜炎,有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痊愈。点开任何与跑步有关的论坛,你都会发现里面有一大堆筋膜炎患者求治疗方法的帖子。回帖上总是那些被无数次重复的建议—夜里给脚底打上夹板、换上高弹性袜、超声治疗、电击理疗、可的松注射、矫正鞋垫,然而这些方法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离家还有不到一百米的时候,我停住了脚步,拉开上衣拉链,转过身又朝草地跑去。我跑了一圈又一圈,其间脱掉了外套和T恤衫。到第四圈的时候,袜子和跑鞋被扔到了一边,我光着脚掌踩在柔软的泥土和草叶上。跑到第六圈,我伸手去摸腰带脱裤子,但想了想还是作罢,免得吓到邻家八十二岁的老太太。我终于找回了当初跟着卡巴洛奔跑的那种感觉—轻松、轻盈、流畅和快速,仿佛我可以领引着太阳,一直跑到第二天早晨。

三天后,当我跑完最后一段下坡时,几乎已经走不动了。我挣扎着来到小溪边,一屁股坐在冰冷的溪水里,为自己的问题烦恼。我花了三天才跑完五十英里的距离,也就是卡巴洛比赛的全程,并且能感觉到两侧跟腱都已经拉伤了,足跟也隐隐作痛,就像是患了所有跑步者的噩梦:足底筋膜炎。

像卡巴洛一样,我在不知不觉间体验到了塔拉乌马拉人的秘密。因为我吃得清淡,并且一直都没有受伤,所以可以跑得更远;因为我跑得更远,所以睡得更好,身体更加轻松,静息心率也在不断下降。连我的性格都发生了转变: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坏脾气是天生的,但现在,脾气改善了许多,妻子甚至对我说:“喂,假如这是跑步的结果,那我愿意每天替你系鞋带。”我知道有氧训练具有强大的抗抑郁作用,但从没听说居然还能让情绪变得如此平稳,就和—尽管我不喜欢用下面这个词—冥想的效果一样。如果你经过四个小时的跑步没有找到某个问题的答案,那你就永远别想找到了。

珍妮成了一个坚定的跑步者,就连爱达荷的森林被积雪覆盖的时候,她都要在里面长跑。或许她是在借助奔跑解决那些根深蒂固的问题,不过也有可能(套用比尔·克林顿的说法),她所有的问题都会在美好的本性面前迎刃而解。

我一直在等待过去那些魔鬼再度露面—跟腱剧痛、小腿肌腱撕裂、足底筋膜发炎。我在进行长距离跑步时总要带着手机,免得受了伤又没人照顾,每当感到腿脚传来轻微的不适,总要进行一系列检查:

每天清晨,她会赤裸着身体、穿上运动鞋,在林子里跑很长一段距离,享受阳光抚摸着肌肤。“我经常一待就是好几个星期。”珍妮解释道,“没有人会看见我,我想跑去哪儿都可以。那种感觉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她不需要手表和地图;依靠风吹过身体的感觉来控制速度,在铺满松针的小径上不停地奔跑,直到疲惫的双腿和火辣辣的肺逼她返回。

后背是否挺直?检查一下。

“我年轻时患过暴食症,有点厌烦自己,直到来了这里,才找到了自我。”珍妮说。她是在暑假担任志愿者的时候误打误撞来到了爱达荷,立刻就被派到森林里去清理小径。背包里装着伐木锯和两个星期的给养,沉甸甸地压得她几乎抬不起头来。但她还是一个人朝林子出发了。

膝盖是否保持弯曲,提供向前的动力?检查一下。

“来到爱达荷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森林是什么概念。”巡林员珍妮·布莱克一边说,一边带着我们跑上了树丛间的狭窄小径。看着她轻快的动作,很难相信她来这里已经二十年了。此外,尽管她已经三十八岁,却仍然拥有柔顺的鬈发、俏皮的蓝眼睛和修长瘦削的四肢,就像是还在读大学的年轻女孩。的确,现在的她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像个孩子。

足跟是否在往后甩?……原来是这儿出问题了。调整好姿势以后,不适感会立刻消失。到赛前最后一个月,埃里克把我的单次训练时间延长到了五小时,而我早就忘记了伤痛和手机。

到了春末,我决定检验一下训练成果。在一个巡林员朋友的帮助下,我得到了一次完美的机会:在爱达荷州的不归河边花三天时间奔跑五十英里。所有行李由骡子驮运,我和另外四名跑步者只需要每天奔跑十五英里,从一个营地移至下一个营地。

这辈子第一次,我对即将来临的五十英里长跑不仅没有恐惧,而且满怀期待。光脚泰德是怎么说的?如鱼得水。没错。我感到自己真的生下来就会跑。

两个月后,我每天的运动量增加到六英里,周末增加到十英里。我的姿势还没有达到流畅,但已经算是介于轻松和轻盈之间。即便如此,我心中还是萌生了一丝焦虑:不管我跑得多么放松,都无法完全消除右脚的疼痛和小腿的颤抖,仿佛跟腱成了被拉紧的琴弦。我读了不少关于拉伸练习的书籍,每次跑步之前都要花半个小时拉韧带,但托格大夫的可的松注射器似乎仍然高悬在我头顶。

的确,按照三位大胆科学家的说法,我天生就会跑。

从马德雷山脉回到家里之后,我立刻开始实践卡巴洛的课程。每天下午,我都迫不及待地系上鞋带,尝试重温当初在克雷尔后山上奔跑的感觉。每次跑步时,我的脑海里都不停地回放着卡巴洛的动作,轻盈的步伐、挺拔的后背和前后挥舞的双臂。他奔跑的样子让我想起拳击场上的穆罕默德·阿里:全身像波涛中的海草一样放松,又蕴藏着随时可以爆发的巨大力量。

[1]耐克有一项营销策略,即隔10个月会将最畅销的鞋款下架,这让消费者大为恼火。以这款Pegasus跑鞋为例,它1981年首发,到1983年已被神化,是史上卖得最好的鞋款之一。但是在1998年突然停产,直至2000年重新上市。为什么要反复改款?一名参与此款设计的耐克老员工告诉我,其实根本不是为了改良,只是为了提高销量。耐克的目的就是刺激消费者去一双、两双地囤同一款鞋,从而让销量翻番。—原注

我是在一年前遇见埃里克的,就在我又一次跑步受伤、跌倒在冰冷的溪水里之后。那是我最后一次因跑步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