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忘了,这地方正在闹旱灾。”卡巴洛说。
树下的岩石围成了一口天然的小池,那是不知几百年来水流冲刷的结果。然而池底是干涸的,没有水。
再往上一两百米还有一处泉眼,可能还没有干涸。卡巴洛主动提出跑上去看看。珍、比利和路易斯实在等不及,就跟着他去了。泰德把水壶交给了路易斯,坐在树荫下跟我们一起等待着。我让他从我的水袋里喝了几口水,斯科特则把之前揣进口袋的玉米饼分给了我们。
“用不着了。”路易斯说,“过来看吧。”
“你不用能量胶吗?”埃里克问。
海拔升了一千米的时候,我们发现卡巴洛他们都聚在一棵树的阴影里。“有人要净水片吗?”我问。
“我喜欢真正的食物。”斯科特回答,“便携性不差并且可以得到真正的热量补充,不是三分钟饱度。”作为一名拥有众多赞助商支持的顶尖选手,斯科特完全可以从世界各地的营养品厂商那里得到他想要的任何能量食品,但在试验过各种食物之后—从鹿肉到儿童套餐再到有机谷物能量棒—他最终的选择跟塔拉乌马拉人非常相似。
“并且也饿坏了。”我撕开了一条能量棒。
“我是在明尼苏达长大的,从小就吃垃圾食品。”他说,“午餐通常是双份麦香鸡汉堡,配大份薯条。”他在高中越野滑雪队和径赛队训练的时候,总是被教练要求多吃瘦肉,好让肌肉在大强度运动之后充分恢复。然而,斯科特研究了顶尖耐力跑选手们的食谱,发现他们大都以素食为主。
“看见了吧?”埃里克拨弄着水袋的嘴。“那些家伙肯定渴坏了。”
日本的“马拉松僧侣”就是这样:每天都要跑相当于一个超级马拉松的路程,连续七年未曾间断,总里程约两万五千英里,但他们的食谱上只有味噌汤、豆腐和蔬菜。澳大利亚的天才教练珀西·赛鲁迪曾经指导过不少世界知名的中短跑选手,他坚定地认为运动员不仅不应该吃肉,甚至不应该吃熟食:他要求受训的选手以生燕麦、水果、果仁和奶酪作为主食。就连克里夫·杨,一位在一九八三年的“悉尼-墨尔本”超级马拉松上跑完五百零七英里击败所有专业选手夺得冠军的六十三岁农民[1],是靠扁豆、啤酒和燕麦完成了全程。“我过去经常亲自喂养新生的小牛,亲近得好像它们的母亲。”杨后来说,“有段日子,我晚上总是睡不踏实,因为知道那些小牛长大后要被送到屠宰场。”于是他决定只吃素食,包括谷物和马铃薯,结果不仅睡得香,跑得也更快了。
小路很快又变得陡峭起来,在山壁上呈之字形上升。四百五十米……六百米……我们弯着腰,艰难地挪动着脚步,似乎每一步只能向上升几厘米。过了三个小时,我们已经爬完了六英里的上坡路,却还是没有见到泉水的影子。自打离开溪谷,连一丝荫凉都没见到。
斯科特不知道食素究竟对耐力跑选手有什么作用,但他决定尝试一下。他不再食用任何动物制品,包括鸡蛋、奶酪甚至冰淇淋,同时也减少精面粉和白糖的摄入。跑步时不再随身携带能量棒和士力架,而是自己准备玉米饼、鹰嘴豆泥和粗粮面包。偶尔扭伤脚踝时,也不服止痛药,自己用狼毒、大蒜和生姜治疗。
我们已经被卡巴洛等三人甩下了几百米,于是开始加速。没过多久,光脚泰德先从后面追了上来。“该打水了。”他朝我们晃了晃手里空空的水壶,“我到泉水那儿去等你们。”
“我当然也曾经怀疑过。”斯科特说,“所有人都说这样身体会没法充分恢复,骨骼和关节强度会受到影响。但渐渐地我发现感觉越来越好,素食为我提供了更高质量的营养。赢得西部越野赛冠军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任何怀疑了。”
离开唱着歌在石块间跳来跳去的泰德,我和埃里克继续往上攀登。岩石表面反射的阳光非常刺眼,气温在不断上升,仿佛我们离太阳越来越近。事实确实是这样:两英里之后,我看了看手表上的海拔计,发现我们已经爬升了三百多米。不久之后,小路变得平缓起来,石块变成了柔软的泥土。
只食用水果、蔬菜和粗粮,斯科特在摄入最低热量的同时获得了最丰富的营养,身材也几近完美,没有丝毫赘肉。因为碳水化合物的消化速率远远超过蛋白质,所以饭后他用不着等待就可以投入训练。蔬菜、谷物和豆类含有肌肉恢复所需的全部氨基酸。像塔拉乌马拉人一样,他随时都准备好了出发,不管路途有多遥远。
“粗糙的地面不是人类的发明,”泰德说,“光滑的才是。你完全能够适应地上的石块,只需要放松下来,让双脚自己作出反应,就像是脚底按摩。喂!”我和埃里克超过他的时候,他喊了起来,“告诉你们一条秘诀。下次脚底板疼的时候,光脚去小溪里蹚水,在光滑的石头上踩一踩,绝对有好处!”
除非他没有水喝。
“那他就是故意选择了这样的路线。”我说,“这一段简直就像是跑在砂石堆上。”
“情况不妙呀。”路易斯跑回来告诉我们,“前面的泉眼也干了。”他的声音中有一丝担心:他刚刚撒尿的时候发现尿液颜色跟速溶咖啡一样。“我觉得我们得赶紧回去。”
“没用了。”他说,“我已经跟卡巴洛商量好了,如果我能光脚完成今天的适应过程,他就不会再对我光脚跑步的做法说三道四。”
斯科特和卡巴洛也都同意。“放开速度的话,一个小时就能回到镇上。”卡巴洛说,“大熊,你没问题吧?”
“泰德,你的五趾鞋呢?”我问。
“我很好。”我说,“我们的水袋里还有水。”
我们逐渐追上了光脚泰德。小路上散布着尖锐的石头,大小跟拳头差不多,逼得他不得不放慢速度。我朝坡上望去:至少还要爬近一英里的上坡路,才能走上平道。
“好,那就回去吧。”光脚泰德说。
又跑了一英里,卡巴洛拐上了旁边的小路,朝陡峭的山坡盘旋爬升。我和埃里克放慢速度,由奔跑变成了快走,这是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的日常信条:如果一眼望不到坡顶,就走吧。当你需要连续奔跑五十英里时,在上坡路上走几步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损失的这一点点时间,完全可以通过下坡加速弥补回来。埃里克认为这是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很少受伤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知道适可而止,知道避免疲劳过度”。
我们排成一列朝山下跑去,卡巴洛和斯科特在最前面。光脚泰德居然能紧跟在顶尖下坡高手斯科特和路易斯身后。队伍的行进速度随着他们彼此的追逐而越来越快。“爽—啊,宝贝!”珍和比利尖叫着。
“注意看他们的脚。”埃里克说。尽管斯科特穿着他自己参与设计的布鲁克斯跑鞋,卡巴洛穿着拖鞋,泰德光着脚,但是三个人的奔跑姿势和节奏完全一样。看着他们跑步,就像是看着一群训练有素的纯种赛马在场地上奔驰。
“我们还是慢一点吧。”埃里克对我说,“要是跟着他们这样跑,很快就会筋疲力尽的。”
我们沿着河岸跑了一英里,就拐进了一条干涸的溪谷,然后不约而同地加快了速度。溪谷底部是平坦的沙地,宽度足够斯科特、卡巴洛和光脚泰德并排跑。
于是我们放慢了速度,离卡巴洛越来越远。跑步下山很容易导致脚底和脚踝受伤,而避免受伤的窍门是假装你在上山,双脚着地点保持在重心正下方,步幅缩短,上身后倾,以此来控制速度。
珍掰开一条能量棒,递给比利一半。两个人手里都拿着水壶,不过容量有限,只有三四百毫升。“没问题。”比利说。
下午三点钟,峡谷里的气温已经超过三十八度。我和埃里克看不见前面的人影,就按自己的节奏慢慢跑着,不时从水袋里喝几口水,仔细分辨正确的路线。我们完全不知道,早在一小时之前,珍和比利就迷了路。
“你们真的想去吗?”当他们气喘吁吁地跑到时,斯科特问,“还没吃东西呢。”
“山羊的血很可口,”比利反复念叨着,“我们可以先喝血再吃肉。山羊肉也很好吃。”他读过一本介绍如何在亚利桑那大沙漠求生的书,上面说你可以用石块打死沙漠里的野马,咬破它的喉咙喝血。格罗尼默也那么做过,比利想,不对,可能是基特·卡森……
“喂!等等!”比利和珍穿过街道朝我们跑来。比利的上衣还拿在手里,珍连鞋带都没系。
喝血?珍的嗓子已经干得说不出话来,她只能惊恐地瞪着比利。他已经神志不清了,她想,我们现在连走都走不动,他却想着打死一只山羊。他的状态比我还差。他—
和埃里克背上沉甸甸的水袋包后,我又在头上扎了一条头巾。天已经热得像蒸笼一样了。卡巴洛从两幢房子之间的缝隙里钻了出去,穿过乱石堆跑向河边。光脚泰德加速跟了上去,尽管光着脚,他还是在乱石间敏捷地跳跃着。卡巴洛即使感到了惊讶,也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突然间,她的胃剧烈地抽了一下。她意识到,比利并不是被炎热和干渴逼疯了。他会这样反复念叨,完全是为了避免说出那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
或许这的确是最好的安排:他们两人可以利用这一天的时间好好休息,为之后的长途跋涉积蓄体力。路易斯的父亲也决定留下,卡巴洛叮嘱他:“无论如何都不要让他们出来找我们。假如在外面迷了路,就再也回不来了。这不是在开玩笑。”
在正常情况下,珍和比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区区六英里的山路难倒,但目前的情况明显超出了正常范围。酷热、宿醉和饥渴让他们体力不支。在一处弯道错过了卡巴洛的身影后,又在下一个岔路口拐错了方向。等到他们意识到自己迷路时,已经太晚了。
“不用了,他们可能还在睡呢。要避开下午最炎热的时候,就得赶快。”卡巴洛说。
珍和比利情绪低落地下了山,钻进了岩石迷宫。周围的岩壁反射着强烈的日光,让他们难以忍受。珍感到头晕目眩,几乎没法静下心来思考。自从六个小时前分享了那条能量棒之后,他们就再也没吃过东西,水也是自打中午后就再没喝过。就算他们逃过了中暑昏厥,前景也同样绝望:傍晚过后,峡谷里的气温将会降到零度以下,只穿着T恤衫和冲浪短裤,饿着肚子,不可能撑过一晚。
“我跑回去找他们。”路易斯说。
当人们找到他们的尸体时,将会多么惊讶啊,珍一边艰难地挪动着脚步一边想,人们一定弄不明白,两个穿着冲浪短裤的美国年轻人是怎么死在墨西哥这个如此偏远的峡谷里的,仿佛是一个大浪直接将他们甩了过来。珍从来没这么口渴过,尽管她曾经在一场一百英里耐力赛上流失过五公斤的体重,但那一次都没有这么绝望。
“出发吧,别管他们了。”卡巴洛说。
“看哪!”
吃完早饭出门时,我才意识到比利和珍还没有出现。我看了看表,已经十点钟了。
“傻人有傻福!”珍赞叹道。比利在旁边的岩壁下发现了一潭水。他们立刻跑过去,拧开水壶盖子,忽然又停住了。
克拉丽塔端上了香喷喷的煎蛋玉米饼,让已饥肠辘辘的我抛开了脑海里的质疑。玉米饼的味道实在太好了,我们细细咀嚼着,续了好几次咖啡才起身离开。我和埃里克学斯科特的做法,包起一份玉米饼揣进口袋里以防万一。
潭里的东西根本称不上是水,满是乌黑的淤泥和绿色的藻类,苍蝇纷飞,布满了驴和山羊的蹄印。珍弯下腰,闻到一阵扑面而来的臭气。他们知道喝下一口这样的东西可能会有什么后果:或许还没到晚上,就已经发烧、腹泻,寸步难移了,更可怕的是那难以治疗的疟疾和鞭毛虫病,甚至可怕的麦地那龙线虫病—一种无药可医的疾病,会在皮肤和眼窝里滋生长达一米的线虫,而唯一的应付办法是用镊子一条条慢慢拽出来。
“还不行。”克拉丽塔摇了摇头。整个巴托皮拉斯只有两部公用电话,都安装在她的店里,线路三天前出了故障,人们只能用短波无线电跟外界联络。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距离外面的世界有多遥远:既没法了解外界,也没法把自己的境遇告诉外界。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卡巴洛身上,而我实在不知道这究竟是否合适:尽管卡巴洛对这一带的情况了如指掌,但他那么不在乎自己的性命,我们真能把性命托付给他吗?
但他们也知道不喝的后果。珍刚刚读过一本书,讲了两个好朋友在新墨西哥州的峡谷里迷了路,经过一整天的炎热和干渴之后,其中一人用匕首捅死了同伴。她也见过那些在死亡谷被发现的徒步者尸体照片,尸体的口腔里塞满了泥巴,因为他们临死前还在拼命从泥土里吸吮宝贵的水分。她和比利如果不喝潭里的脏水,就有可能直接渴死,如果喝了那水,则有可能死于其他原因。
“今天肯定很热。”我们拐进一家没有招牌的商店时,卡巴洛说。“电话能用吗?”他问商店的老板娘克拉丽塔。
“先忍一忍吧。”比利说,“要是再过一个小时还找不到路,就回到这儿。”
我们步行穿过巴托皮拉斯。街道两边的店主纷纷往路面上泼水,以免尘土飞扬。小学生们穿着洁白的校服,在路边用西班牙语朝着我们喊“先生们好”。
“好。往这边吗?”她随手指了一个方向。其实,那正好跟巴托皮拉斯的方向相反,前方是四百英里的荒野,一直延伸到波涛汹涌的大西洋。
我放下水壶,伸手去够大容量的水袋包。“带上几粒净水片,再揣几包能量胶。”埃里克补充道,“比赛期间,你需要每小时补充两百千卡的能量。关键在于频繁补充碳水化合物,每次一点点,这样才能让胃有时间吸收。”
比利耸了耸肩。他们上午来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路线,就算注意了也记不住,因为周围的一切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子。珍一边走,一边回忆着出发去艾尔帕索前的那个晚上她和母亲的对话。“珍,你根本不认识那些人,你怎么知道万一出了事,他们能不能把你照顾好?”
“去野外的时候,准备充分永远都没错。”埃里克说,“就算绝大多数时候不需要,也总会有需要的时候—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你可能会在野外耗上很长时间。”
该死的,珍想,被老妈说中了。
“用得着吗?卡巴洛说我们只要跑十英里。”
“有多久了?”她问比利。
“我打算多带点水。”埃里克把背包里的三升水袋灌满了,“我觉得你也应该这么做。”
“十分钟吧。”
“不用。”卡巴洛耸了耸肩,“午饭前我们就回来了。”
“我受不了了。回去吧。”
“食物呢?”
“好。”
“我只会带着这个。”卡巴洛挥了挥手里的五百毫升塑料瓶,“路上有泉水可以补充。”
回到泥潭边时,珍恨不得立刻趴下去,把脸埋在肮脏的泥水里畅饮一番,但是被比利制止了。他伸手拂去泥潭表面的绿藻,用另一只手捂住壶嘴,直把水壶按到潭底才放开手,因为底下的水可能比表面的要干净一些。他把水壶递给珍,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她的也灌满了。
“我们需要随身带多少水?”斯科特问。
“我早就知道你会杀了我的。”珍说。两个人举起水壶碰了一下,说了声“干杯”,就开始往肚子里灌水。
第二天一大早,卡巴洛就来找我们了。“那边就是我们明天要出发的方向。”他伸手指着窗外远处的一座高山。镇子和山峰之间是大片的丘陵,植被葱郁,根本看不见道路的痕迹。“今天上午,我们就在镇边的小山上跑跑吧。”
他们喝光了壶里的泥水,重新灌满水壶,继续朝之前的方向走去。没走多远,就注意到岩壁的影子已经拉得很长了。
卡巴洛只是笑了笑。
“我们得再去打点水才行。”比利说。他不喜欢原路返回,但是要想熬过这一夜,唯一的选择就是守在泥潭旁边。再多喝些泥水,或许就能积攒起足够的体力,趁天还没黑爬到山坡上去张望一下。
鲍勃扫了卡巴洛一眼:“这家伙是在开玩笑吗?”
他们转过身,又一次走进了岩石迷宫里。
“因为我打算光脚。”泰德说。
“比利。”珍开口说,“我们真的有麻烦了。”
“这还差不多。”鲍勃说。
比利没有回答。他的头疼得厉害,脑海里回荡着《嚎叫》中的一段:
“我明天不穿这双鞋。”泰德回答。
……消失在墨西哥的火山深处,什么都没有留下,只除了粗布工装的阴影和诗的熔岩与灰烬……
“你脚上那双垃圾玩意儿明天一点用都没有。”鲍勃伸手指着泰德脚上的五趾鞋。
消失在墨西哥,比利想,什么都没有留下。
“假如我一直喝下去,那一晚上或许就会上二十次床,或是被杀死。”鲍勃说,“还好我及时放下了酒葫芦,在真正的混乱发生之前悄悄溜走了。”鲍勃对马德雷山脉的了解几乎能和卡巴洛比肩,因此,我才专注地倾听着他跟泰德的对话。
“比利。”珍又重复了一遍。她跟比利起过冲突,但两人总能找到方法化解矛盾,重新变成最好的朋友。这一次,是她把比利拖下了水,想到他可能面临的结局,她不禁感到心碎。
鲍勃说,在“特斯圭纳达”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会得到原谅,因为那全是月亮和啤酒的错。尽管场景一片混乱,但它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让人们心中积蓄的负面情绪得到发泄。跟世界上的其他人一样,塔拉乌马拉人也有埋藏在心底的欲望和仇恨,在一个人际关系如此紧密又没有警察的社会里,他们需要一种方式来解决争端。还有什么比得上喝酒竞赛呢?所有人都会喝醉,都会彻底释放心底积压的一切,然后再从宿醉中恢复过来,继续正常的生活。
“这一次是真的了,比利。”珍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们会死在这里的。撑不过今天了。”
“突然间,那些跟我认识了很多年的塔拉乌马拉朋友就像是换了一群人,他们不再温和羞涩,而是用胸膛挤撞我,冲我说脏话,好像准备好了跟我打一架。”鲍勃说,“而他们的妻子跟别的男人钻进了树丛,他们成年的女儿赤裸着身体在摔跤。他们不让小孩子参加这样的活动,原因显而易见。”
“闭嘴!”比利大叫一声,珍的眼泪终于冲破了他原本就岌岌可危的精神防线。“别说了!”
鲍勃跟帕特里西奥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因此有幸参加过塔拉乌马拉人的“特斯圭纳达”—每次赛跑之前都要进行的喝酒竞赛,有时参赛的人实在喝得太醉,连赛跑都被取消了。卡巴洛没参加过“特斯圭纳达”,在听过鲍勃的描述以后,决定以后也绝不参加。
他突如其来的大叫让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就在这片沉默中,身后的山坡上忽然传来石块滚落的声响。
“喂,这帮家伙怎么样?”他朝卡巴洛打招呼。他叫鲍勃·弗朗西斯,早在六十年代就到过巴托皮拉斯,之后一直对这里念念不忘。尽管鲍勃的儿孙们住在圣迭戈,但他大部分时间还是在这附近度过,有时为徒步者担任向导,有时跟他的塔拉乌马拉朋友帕特里西奥·鲁纳泡在一起。帕特里西奥是曼努埃尔·鲁纳的叔叔,早在三十年前就认识了鲍勃。当时鲍勃在峡谷里迷了路,就是被他带回山洞的家过的夜。
“喂!”珍和比利一起喊道,“喂!喂!喂!”
“打包带走吧。”卡巴洛告诉我们,“明天路上吃。”他打算明天先带我们去附近的山上跑一小段,适应一下路况。他反复说明天的跑步没什么强度,但又催促我们赶快吃完去睡觉。这时候,一个满头白发的美国老头凑了过来。
他们开始朝声音的方向跑去,但又停住了脚步。卡巴洛警告过他们,比迷路更危险的事,就是被坏人发现。
在马里奥的店里安顿下来之后,我们跟着卡巴洛去另一位阿妈家里吃饭。根本用不着点餐,刚一坐下,阿妈就把冰箱里所有的食物都翻了出来。没过多久,我们面前的盘子里盛满了酪梨沙拉酱、炒豆子、用醋浸过的番茄和仙人掌、米饭、加了鸡肝的牛肉羹。
珍和比利眯起眼睛,打量着山坡上的动静。那会是塔拉乌马拉人吗?卡巴洛告诉过他们,塔拉乌马拉猎人绝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他会从远处窥探陌生人的行踪,如果感觉到危险或是嫌恶,就会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丛林之中。难道是毒贩的手下?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豁出去了。
“可以理解。”我说。“没有人会怪罪他。”我们离开克雷尔镇之后,光脚泰德和卡巴洛之间的矛盾一点都没有缓和。一次中途停车休息时,卡巴洛从车顶爬下来,钻进了车厢,只为了躲开泰德。“那家伙根本不知道‘安静’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是从洛杉矶来的,以为所有空间都应该用噪音填满。”
“喂!”他们一起喊道,“上面是谁呀?”
埃里克扫了我一眼:“你觉得是卡巴洛干的?”
他们侧耳聆听,直到峡谷间的回音渐渐消失。一片阴影从山坡上飘下来,开始朝着他们的方向移动。
“天哪!淋浴器短路了。我刚才差点被电死!”
“你听见了吗?”埃里克问我。
卡巴洛催促我们快些放下行李去吃饭,但光脚泰德非要先冲个澡不可。他刚钻进淋浴间,就哀号着冲了出来。
我们花了两个小时才从山上下来。不停地迷路,不断地原路返回,竭力搜索着记忆中的路标。山坡上纵横交错着山羊踩出来的小径,随着太阳渐渐西沉,分辨方向愈发困难。
卡巴洛急着要安顿我们,好让自己睡上一觉。随后几天的行程将会非常艰苦,更何况我们自离开艾尔帕索就没有好好休息过。他领着我们回到巴托皮拉斯镇,找了一家小店,店老板马里奥把楼上的几个房间租给了我们。这里除了可以休息,还可以在走廊另一边淋浴。
最后,我们终于看见下方横亘着一条干涸的溪谷,我敢肯定它一直延伸到河边。真是救命草,我想。我的水袋在半个小时前就空了,自那时起就口干舌燥。我朝山下跑去,但是埃里克喊了起来:“最好先确定方向。”他转身朝视野开阔的山崖上爬去。
走进门,屋里铺着一张狭小的行军床,旁边是堆破烂的运动拖鞋,墙上的架子上放着几本书和一盏煤油灯。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没有厕所。卡巴洛在屋后的仙人掌丛中清出了一块空地,供他跑步回来小憩,凝视周围的荒野。不管光脚泰德没想全的那句海德格尔引言究竟怎么说,再没有人比卡巴洛更像是他住所的“一种表现”。
“看上去没错。”他一边喊,一边爬下山崖,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另一个方向传来的声音。于是他叫我跟上,我们两个一起搜寻着声音的来路,没过多久,就找到了珍和比利。珍脸上还残留着泪痕。埃里克把水袋里剩下的水给了他们,我则掏出最后几包能量胶。
我们跟着卡巴洛跑了一百多米,钻过一片青柠檬树后,一座用石块和黏土修砌的小屋出现在眼前。石块是卡巴洛从河里拖上来的,为了修建这座小屋,他不知在羊肠小道上往返了几百次。作为家,这里确实比河对岸的那片废墟更合适:从这里俯瞰河谷里的一切,却不会被人发现。
“你们真的喝了那东西?”我打量着泥潭里的驴粪,真心希望他们是在开玩笑。
“见鬼,卡巴洛。”路易斯说,“世上还真有赛道是一开始就需要设立路标和补给点的。”
“是啊。”珍回答,“我们回来就是为了再喝点儿。”
“不是那边。”卡巴洛说,“这里。”他指着我们身后,那是条羊肠小道,只短短一截就消失在仙人掌丛中。卡巴洛朝小道上跑去,我们紧跟着,在布满碎石的上坡路上艰难地维持着平衡。
我掏出相机拍下了泥潭的照片—或许治疗传染病的医生会需要。不过,这潭脏水毕竟救了他们的命:假如没有回头,而是一直向前,他们就会错过与我们碰面的机会,在茫茫的荒野中越走越远。
“嗯,的确很……不一般。”我终于挤出一句。
“你们还能跑吗?”我问珍,“我觉得镇子应该不远了。”
我们四处张望,却只能看见河对岸一幢房子的残骸。没有房顶,外墙坍塌了大半,就像是被海水浸过的沙滩城堡。真是太完美了,简直是理想的幽灵居所。我不由得想象,假如有人在夜里路过,看见卡巴洛如同卡西莫多般的怪异身影在营火边时隐时现,会是怎样的反应。
“可以。”珍说。
班车停在了镇边,我们筋疲力尽地下了车,脸上满是尘土和汗渍,就像卡巴洛第一次跟我见面时的样子。“它就在那儿!”卡巴洛叫道,“我的地盘!”
我们开始慢跑起来。喝过水、吃过能量胶之后,珍和比利立刻恢复了活力,行进的速度我几乎跟不上。我又一次为这两人的恢复能力而惊讶。埃里克带着我们下到溪谷中间,然后朝左转去。即使在暗淡的暮光中,我仍然能看出沙地上有新近留下的脚印。跑了不到二英里,就看见了斯科特和路易斯,他们正在巴托皮拉斯镇边紧张地等着我们。
要想到达这里,必须对班车司机怀有绝对的信心。通行的土路沿悬崖侧壁蜿蜒而下,在十英里的距离内海拔就下降了两千多米。车子拐弯的时候,我们可以透过窗户看到悬崖下面的车辆残骸。两年后,卡巴洛驾驶的小货车在这里翻下悬崖,化作一团火球,幸运的是他及时跳了出来。在那以后,不少当地人都去收集这辆小货车的残骸,作为幸运护身符。
我们在一家杂货店买了四升饮用水,又在里面加了几片净水片。“我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但或许可以杀死你们肠胃里的细菌。”埃里克对珍和比利说。当他们两个坐在路边大口灌水的时候,斯科特告诉我们,直到接近镇子,他们才发现珍和比利不见了。当时所有人都已经严重脱水,如果回头去找,只会陷入危险之中。卡巴洛于是抓起一瓶水,独自回到了山上,离开前,他嘱咐剩下的人待在原地:要是所有人都在夜幕降临后走散了,那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我们刚刚抵达巴托皮拉斯,这是一座古老的矿山城镇,位于峡谷入口外两千四百米的低处。这座镇子最初由西班牙殖民者建立,目的是在附近的河边开采银矿,从那时至今已四百年,但变化一直不大。镇子的规模很小,只是沿河排开的一小溜房屋而已,街上的驴子比汽车还多。世界各地流行iPod的时候,这里才刚刚通上电话。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卡巴洛大汗淋漓地跑进了巴托皮拉斯。他在分岔的溪谷里错过了我们,当他意识到独自去找毫无意义时,就决定回到镇上求助。他看着埃里克和我—尽管很疲惫,但我们都还站着—又看着已经瘫倒在路边的珍和比利。没等他开口,我就猜出了他要说的话。
卡巴洛·布兰科骄傲得满脸绯红。我搜肠刮肚地寻找合适的赞美之词。
“老兄,你的秘诀是什么?”他问埃里克,一边冲我点着头,“你是怎么训练这家伙的?”
—布鲁斯·斯普林斯汀,《为跑而生》歌词
[1]一说赛程达544英里,克里夫·杨时年61岁。
宝贝,这镇子将你的脊梁撕离/它是死亡的陷阱,它是自杀的饶舌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