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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没问题,只是在想事情。”

“需要休息吗?”埃里克问我,“你怎么样?”

卡巴洛同斯科特他们打过招呼后,就径直朝我和埃里克跑来,脸上带着笑。这是自我们在克雷尔下车以来第一次,我看见他露出了笑容。看来跑步的确很有好处。单是看着他奔跑,就令人振奋:我可以感到自己挺直了后背,脚步也越来越快,好像有人调快了背景音乐的节奏一样。

“妈的。”我咕哝了一句。斯科特奔跑的样子让我忽然想起了马塞利诺。要是他能看见那孩子跑步就好了。还有珍和比利,他们肯定也会喜欢那个塔拉乌马拉小伙子。我几乎可以想象曼努埃尔·鲁纳的感受。不行,我不能往那个方面想。邪恶已经入侵了这片本属于塔拉乌马拉人的土地,渗透到了峡谷的最深处,让他们无路可逃。在为马塞利诺痛悼的同时,曼努埃尔肯定也在害怕剩下的孩子会遭遇相同的命运。

很明显,卡巴洛的感觉和我差不多。“看你的样子!”他朝我喊道,“你这头大熊已经彻底变样了。”不久之前,卡巴洛替我选了一种动物作为灵兽:他自己是奔驰的白马,而我则是“奥索”—笨头笨脑的熊。但这次他至少没有嘲笑我的意思,因为在这一年里,我的确有了不小的进步。

“好—呀。”“呀”字还没出口,人就已经射出了几十米远,一头长发在脑后高高飘扬。

“你和上次来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他说。

“没问题。”我说,“去追上他们吧。”

“多亏了旁边这位。”我用拇指指着埃里克。九个月的塔拉乌马拉式训练,让我发生了彻底的转变:体重减了十二公斤,可以很轻松地跑完过去会要了我命的路程。尽管我每周的训练量超过八十英里,但我仍然精力旺盛,总期待着下一次训练。最重要的是,十年来第一次,我没有因为高强度的跑步受伤。“他绝对是个奇迹创造者。”

珍和比利朝山下望了一眼,就加速冲下去,光脚泰德和路易斯紧紧跟上。斯科特一开始并没有加速,但很明显在心痒。他朝我和埃里克投来了抱歉的眼神。“你们不介意我……”他问。

“肯定是这样。”卡巴洛露出了笑容,“我还记得你当初那副熊样。他的秘密武器是什么?”

“那是卡巴洛吗?”斯科特问道。

“说来话长—”我正要开口,发现已经追上了在听光脚泰德“讲课”的斯科特一行。“以后再告诉你。”我向卡巴洛保证。

我们在山路上跑了六英里,正打算掉头跑回克雷尔,忽然看到一个小黑点钻出了下方的树林,正在朝我们的方向移动。

光脚泰德已经脱下了五趾鞋,正在演示光脚跑步的姿势有多美。“光脚跑步真的很有艺术感。”他说,“就是‘信手拈来’的概念—越简约越强大。最理想的解决方案总是最简单的。既然你生来就拥有跑步所需要的一切,为什么还要再加别的东西呢?”

托尼听泰德讲完,心怀疑虑。倒不是因为他不赞同泰德的说法—靠脚部力量跑步的确比依赖超级鞋垫来得吸引人。事实上,托尼自己就曾经穿着一双乐步休闲鞋跑完波士顿马拉松,为的是证明跑鞋只要舒适就够了,用不着非得具备那些减震、缓冲、内外翻控制之类的技术支撑。不过,他穿的休闲鞋至少也具有基本的足弓支撑结构,而五趾鞋只是一层薄薄的胶皮带一个粘扣。托尼决定亲自尝试一下。“我穿上五趾鞋,打算出门慢跑一英里。”他说,“结果我一连跑了七英里。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把五趾鞋当作跑鞋推向市场,但在那次尝试以后,我觉得最理想的跑鞋就应该是五趾鞋的样子。”回到家以后,他立刻签了一张支票,包下了泰德参加波士顿马拉松的全部费用。

“穿越峡谷时,你最好在自己脚上加点什么。”卡巴洛说,“带了其他鞋吧?”

托尼·波斯特!当年在莱德维尔代表乐步鞋业赞助“塔拉乌马拉代表队”的那个托尼·波斯特!

“当然啦。”泰德回答,“我带着拖鞋呢。”

没错,泰德的确是美国第一个专业光脚跑手。“五趾鞋”原本是意大利Vibram公司专为帆船运动员设计的甲板鞋,它兼顾光脚的灵敏度和胶底在光滑表面上的摩擦力。穿着这样的鞋子跑步,看上去几乎像是光着脚,只在脚底涂了一层绿色颜料。泰德在出发前不久碰巧在网上看到了这款鞋的介绍,立刻给生产厂商打了电话。越过了一层层的接线员和秘书,他居然幸运地直接同Vibram公司美国分公司总经理取得了联系,结果发现那人正是……

卡巴洛朝泰德笑着,等待对方也露出笑容,证明他刚刚在说笑。然而泰德一直维持着严肃的表情。

“五趾鞋。”泰德回答,“很不错,对吧?我是他们的第一个赞助运动员!”

“你真的没带其他鞋?”卡巴洛说,“你打算穿着拖鞋进入马德雷山脉?”

“老兄,你脚上穿的什么?”珍问道。

“用不着担心。我经常光脚在加州的圣加百利山健走。路过的人总是盯着我,好像在说‘这人是不是疯了’,而我会说—”

这几位你一言我一语的时候,斯科特一直在注意观察光脚泰德。这一段路面非常崎岖,我们需要在大大小小的石块上跳来跳去,但是泰德并没有放慢速度。

“这里不是圣加什么山!”卡巴洛吐了口唾沫,“这里的仙人掌刺跟剃刀一样锋利。只要你脚底扎上一根,我们就都完了。我们都自身难保,更别说还要背你。”

“我的小马呀,”珍俏皮地笑了,“你的样子已经跟卡巴洛差不多了。”

“喂,喂,别吵了。”斯科特站到两人中间,“卡巴洛,泰德这么多年来可能天天都在听别人说‘穿上鞋子吧!’但如果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就能照顾好自己。”

“不是他的缘故。”比利争辩道,“这地方确实不错。”

“他根本不了解马德雷山脉。”

“你已经被他洗脑了!”路易斯吹了声口哨,“信仰‘白马’邪教。”

“我只知道,”泰德反驳道,“假如到时有人出了问题,那肯定不是我!”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地方。”比利说,“卡巴洛是对的。我也很愿意搬到这里来,每天过简单的生活,到山上去跑步。”

“是吗?”卡巴洛龇牙咧嘴地说,“咱们走着瞧。”他转过身,朝山下跑去。

“太美了。”路易斯说。

“哇,妈妈呀!”珍叫了出来,“现在是谁在制造麻烦,泰德?”

片刻之后,我们七个人,斯科特、路易斯、埃里克、珍、比利、光脚泰德和我,踏上了那条卡巴洛曾经带我跑过的山间小径。等钻出林子时,太阳恰好从岩壁背后升起来,整个世界顿时一片金色,我们不禁眯起了眼睛。

我们跟着卡巴洛回到了旅馆,一路上光脚泰德抱怨个不停,也不管卡巴洛有没有听见。我本打算偷偷叫泰德闭上嘴巴,去随便买双运动鞋,但是看了一眼表发现没有时间了。从克雷尔镇去往铜峡谷的车每天只有一班,早晨八点发车,这时候镇上的商店都还没开门呢。

“我就不去跑步了。”他呻吟着,拉上了窗帘。

在旅馆房间里,大家胡乱把衣服塞进背包里。在告诉他们该去哪里吃早餐后,我去了卡巴洛的房间。他不在,背包也消失了。

不过,让他紧张的主要还是一种为别人负责的压力。他终于看到了我们这帮人的样子,紧张也随之达到了顶点。过去十年里,他一直在努力赢得塔拉乌马拉人的信任,而现在,我们可能会在十分钟内让他的努力付诸东流。卡巴洛可以想象光脚泰德和珍如何对着塔拉乌马拉人喋喋不休、路易斯父子如何冲着他们按闪光灯、我和埃里克如何噼里啪啦向他们提问……真是一场噩梦。

“或许他只是想一个人冷静一下。”我告诉自己。但愿如此。但我不能不怀疑他是受够了我们,悄悄离开了。辗转反侧了一整夜之后,我肯定他已经对我们下了定论。

当潘乔·维拉的造反武装打到奇瓦瓦时,恩里克闻风逃亡到了艾尔帕索(革命军只抓住了他的儿子,他花了一百万美元才赎出来),但墨西哥的政局稳定下来、重新陷入腐败无能之中时,恩里克又一次回到了舞台中心。今天的克雷尔镇跟恩里克·克雷尔这个人一样,已经成了铜峡谷一切罪恶的发源地:掠夺性的矿产开采和林木砍伐,毒品种植和提炼,以及大规模的组团旅游。对于卡巴洛来说,在这样一座镇子里过夜,就好像到仍然保留黑奴劳工的农场投宿。

我决定不把这样的猜测告诉任何人。无论如何,半个小时内见分晓。我背上包,跨过臭水渠上的便桥回到镇里,那是我们前一天晚上发誓的地方。我在汽车站边上的一家小饭店里找到了其他人,他们正大口吃着鸡肉豆子玉米饼。进站的时候,班车已经发动了引擎,司机正在车顶上整理行李,打着手势示意我们也把背包丢上去。

“没有。”他的声音带着疲惫,“我才刚睡下。”跟我们会面还不到十二个小时,卡巴洛已经紧张到了睡不着的程度。就算在平时,他也很难在克雷尔镇上放松下来。其实这座小镇很舒服,只不过它的名字代表了卡巴洛最仇恨的两类人:黑心财主和暴徒。镇子得名于恩里克·克雷尔,他在剥夺农民土地方面颇有“建树”,乃至成了墨西哥革命要打倒的对象。恩里克不仅主导了奇瓦瓦州的土地剥夺运动,让成千上万农民流离失所,还把所有敢于反抗的农民关进了监狱,因为他是大独裁者迪亚斯手下的特务头子。

“稍等。”我用西班牙语说。卡巴洛还没有出现。我把头探进车厢,扫视着一排排座位,还是没看见卡巴洛。真糟糕。我下了车,打算跟其余的人坦言,却发现他们都消失了。等转到车子后面,才看见斯科特正沿着扶梯往车顶上爬。

“对不起。”我说,“你感冒了吗?”

“快来呀,大熊!”卡巴洛正站在车顶上,帮司机整理行李。珍和比利已经爬上了车,在行李堆里找舒服的位置。“你这辈子再不会有机会坐这么刺激的车了。”

“怎么了!”一个声音吼道。窗帘被拉开了,卡巴洛的脸出现在窗口,眼里布满了血丝。

难怪连塔拉乌马拉人都认为卡巴洛是个幽灵,根本没人能揣测到这家伙的打算。“算了吧。”我说,“我见识过这条路。我要在车厢里找个最安全的位置,最好能夹在两个胖子中间。”

我沿着一排房间走到最远的房门口,因为直觉卡巴洛会尽可能离我们远点。我敲了敲门,没有动静。这里的门都很厚实,所以我又用拳头使劲敲了几下。

光脚泰德跟着斯科特朝车顶爬去。

“不知道。我正打算去找他。”

“喂,”我说,“干吗不到车里陪我一起坐?”

我随手摸过外套和短裤穿上。埃里克一边打着呵欠,一边伸手去拿跑鞋。“这对家伙真是够可以的。”他说,“卡巴洛在哪儿?”

“不用了,谢谢。我觉得车顶上比较好。”

旁边的房间窗户被推开了,珍的脑袋探了出来。“你们打算去晨跑?算上我一个!比利!”她扭头朝房间里喊道,“赶快起来,呆瓜!”

“听我说。”看来我非得把话说明白了,“我觉得你应该跟卡巴洛保持距离。要是把他惹火了,这场比赛就完蛋了。”

“嗯,好吧。”我说,“卡巴洛上次带我跑过镇子后面的山路。我看看能不能找到他—”

“没问题,我们之间没什么矛盾。”泰德说,“只要他习惯了我就好。”

“出去跑一圈如何?”斯科特问我,“卡巴洛说我们八点钟出发,所以要晨跑就得趁现在了。”

我还能说什么呢?司机已经上了驾驶座,我和埃里克赶紧在最后一排找了两个座位坐下。车子刚发动就熄了火,然后引擎又轰鸣起来。不久之后,我们已经开上了林间公路,前方是旧日的矿山小镇拉布法。到了公路尽头的巴托皮拉斯小镇,我们就得徒步前进了。

我打着冷战走到门口,纳闷又怎么了。门外站着路易斯和斯科特,两人都在朝手心里呵气取暖。时候还很早,天空像是混了牛奶的咖啡,镇上的鸡还没开始打鸣。

“我在等着光脚泰德被从车顶上推下来的号叫声。”埃里克说。

“喂。”门外有个声音轻轻说,“你们起床了吗?”

“别乱开玩笑。”卡巴洛的话还在我脑海里回荡:咱们走着瞧!

天刚蒙蒙亮,窗玻璃上还结着霜花,我们的房门就被敲响了。

卡巴洛的确已经决定,趁光脚泰德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还没让我们陷入麻烦时,给他点颜色看看。结果不幸的是,我们所有人都不得不奉陪玩命跑。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