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不时会这样空想。
我要是漂流到了无人岛上,能存活下来吗?
虽说纯粹只是空想,但是“在无人岛上也能自食其力”的自信,是作为人类最本质的精气神。这决定了人在紧要关头究竟是“行”还是“不行”。有没有这股精气神,也会影响到日常的工作状态。
无人岛上的餐桌,我能成为自信十足的男人吗?
我时常轻飘飘的,万事都不太可靠,原因就在于欠缺这种精气神。现在可不是伏案写小说的时候啊!就是因为这样才成了个废人!还是先锻炼出能在无人岛生存的智慧和体力再狡辩吧!我也曾有过这种想法,但尚未实践过。
母亲身体不好住进医院的时候,父亲所做的盗贼料理就显得有些落寞。正因为是偶然在林中的秘密基地品尝到才格外美味,当它们出现在日常的餐桌上时,那些纤细微妙的美妙滋味就消失殆尽了。
尽管我已经长成了一个知晓真实无人岛生活既无梦想也无希望的落魄成人,但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至今仍令我心潮澎湃。读它的时候就会想起小时候的秘密基地游戏,还对岛上的食物产生兴趣。
如今想来,父亲料理中的美味与盗贼料理的美味确有几分相似。
恐怕没有比无人岛上的餐桌更能让一切食物显得更美味的地方了。鲁滨孙摆上餐桌的海龟蛋、葡萄干和山羊肉,光是罗列出词语就仿若在闪闪发光。
小时候我读过一部德国童话《大盗贼》。这部作品中,少年主角们造访了大盗贼霍森布鲁兹的秘密基地,还受招待品尝到了盗贼料理。盗贼料理究竟是什么?书里面根本没详细写。里面似乎加了很多大蒜,而且还美味至极。想象一下居住在森林小屋中的盗贼所制作的粗野又罪恶的美食吧,我仿佛能闻到树林间弥漫着那刺激的气味。
亲手获取的食物确实会格外好吃。以前我挖过竹笋,不管涩味多重,我都能接受。不过就算再好吃,是否能挖到竹笋也并不是件性命攸关的事。那就是家庭菜园中的乐趣与无人岛生活的区别所在。在无人岛的餐桌上,食用者随时都命悬一线。是命悬一线的人在吃匮乏至极的食物。
与父亲外出兜风到了难得一去的地方,父亲随便买些食物也非常好吃。有时是冰激淋,有时是猪排三明治。在我心目中,不仅仅是父亲亲手做的菜,连他从外面买回来的食物都能算作父亲的料理。父亲的料理除了本身的滋味之外,美味秘密更在于品尝时的气氛。
并且,无人岛的餐桌还有种靠一己之力再度创造出文明的含义。
父亲的料理与母亲的料理总有些不同,萦绕着特别的气氛。哪怕只把鱼肉汉堡煎透再撒点胡椒粉,都是出乎意料的美味。诚然,母亲的做菜手艺肯定精湛多了,但父亲的菜里除了胡椒之外,还有几分隐藏的滋味。
刚开始纯粹是逮到什么吃什么的鲁滨孙,很快就修整了居所,从遇难船的货物中找到残余的种子,一个人培育大麦,一个人制作炉灶,一个人烤起了面包。
在我家,做菜是属于母亲的领域。即便如此,父亲在休息日也会露两手。做得不算精致。有时是煮挂面,有时煎鱼肉汉堡,有时用剩菜做成炒饭。
漂流至无人岛后,一路摸索求生的鲁滨孙最终创造出了文明的滋味。这就是胜利。他烤出来的面包一定出奇地美味。
那还是我读高中的时候。母亲和妹妹都睡着了,我还在客厅里熬夜写日记。此时醉醺醺的父亲回家了。父亲换完衣服,就钻进了深夜的厨房,到处翻箱倒柜,窸窣作响。他喝醉了酒就会没来由地想吃拉面。过了一会儿,父亲来客厅露了脸,还特地问了一句:“你不吃拉面吧?”“不,吃啊。”我说。于是我们在深夜的客厅里大啖拉面。那碗有些煮过头的拉面,有种难以名状的美味。
我要是漂流到无人岛上,能烤出面包来吗?如果我能知晓那种面包的滋味,必定能成为一个更加自信十足又坚实可靠的人中豪杰。
接下来写写父亲的亲手料理吧。
美味的文章,要靠搭配来享用
父亲的亲手料理,出乎意料的美味
让我们把“文章”当成食物来看待吧。不过,我并没打算搬出“精神食粮”这种冠冕堂皇的词语来。
以上就是培根煎蛋这道菜了。正因为它做起来简单,才需要空想来调味。
这世上有形形色色的文章,刨根问底地追问什么是“好文章”什么是“坏文章”就太复杂了。我大致上都是从“美味”的程度来评判的。
这时候就要用上出锅调料了,也就是对《金银岛》的空想。我要把自己空想成居住在“本葆海军上将旅店”的海盗,空想自己是个只靠培根煎蛋和朗姆酒维生、营养偏科的粗野暴徒。然后还要嘀咕:“我是个简朴的人,有朗姆酒和培根煎蛋就成。”光靠这么一想,培根煎蛋的美味就能增加三成。
文章是为了表达而写的,因此内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文章不光有内容,它本身还存在着某种促使人阅读的要素。当我思考这种要素究竟为何的时候,我开始觉得文章也有滋味。
顺利煎制完成后,保持美妙的原状装入餐盘。
有像沙拉一样水灵灵的文章,也有像蒲烧鳗鱼一样黏稠又滋补的文章;有湿漉漉的文章,也有干巴巴的文章;有像鱿鱼干一样越嚼越有味的文章,也有像冰啤酒过喉般爽快的文章。
在平底锅上煎过培根后,就往它身上打个鸡蛋。打两个就有海盗般的豪爽之感,也挺不错。调味料仅限盐和胡椒。像海盗一样粗野地撒上胡椒和盐后,再往平底锅里洒上少量清水,上盖。之后要蒸多久就是个难题了。我想让蛋白凝固,同时又想让蛋黄维持黏稠的优雅。
我在阅读时便会想象这些情景:文章是各有独特滋味的菜式,而书架就是存放美食的仓库。既然如此,究竟该如何搭配后放到每天的餐桌上呢?
接下来是鸡蛋。打在平底锅上之后,在蛋白之上隆起的蛋黄必须色泽分明、威风凛凛、滋味浓厚,否则免谈。
就算再滋补,也不能每天都吃鳗鱼饭吧。如果肠胃不好,更应该吃些轻快的食物。就算回味再美,光靠嚼鱿鱼干是会使不上劲的。
首先我们需要培根。要的不是那种煎一下就会猛烈收缩不见的“乱七八糟的培根”,而是必须要一个能充分彰显存在感的肉片。
想要让菜品吃起来更美味,是需要下不少苦功的。为了避免吃腻,要保持平衡,合理搭配。还要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周遭的情况,选择此刻吃起来最香甜的食物。有时候,为了让某种食物吃起来更适口,还得给予自己一些试炼。比如为了冰啤酒而干着喉咙,为了手工便当而爬上山,为了餐厅的晚宴而略过午餐。
对菜品研究越少的人,越是会将一切料理心得都倾注到有限的菜品中,所以在某一种菜上会挑剔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我的父亲并不擅长做菜,可对“年糕”的烤法有他的一套理论,他会像个著名陶艺家一样遵从严格的步骤来烤年糕。我也和他一样,如果培根煎蛋做得不合我意,就忍不了。
应用这套理论来构思文章用的菜单,不就能让美味的文章变得愈发美味,让艰深的文章读起来不那么佶屈聱牙吗?
史蒂文森的《金银岛》开篇就如天作之合般地用上了培根煎蛋这个词。粗野的海盗对旅店老板说出了这么一句台词——“我是个简朴的人,有朗姆酒和培根煎蛋就成。”诸位请看,这才是海盗啊。出现在他餐桌上的培根煎蛋,想必美味至极。
文章的滋味也会随着品尝时的情境而变化。读了太多干枯无味的文档之后,来一篇热烈的恋爱小说或许会倍感美味。要是看腻了小说中的燥热激情,干脆的科学随笔或许又会让你感到可口。激发出美味的搭配是因人而异的。
我几乎做不好菜,全因为独居时没能练好手艺。如果妻子不愿意给我做菜,我如今的餐桌生活一定惨淡无比。而我能做出为数不多的菜品之一就是“培根煎蛋”了。
把文章的好坏暂且放在一边吧,可要是不用美味的方式来阅读,你就吃亏了。
培根煎蛋,出锅时的秘密调料
(朝井龙等《作家的口福——再来一碗》朝日文库 2016年9月)